原文出处:《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2期,第89—94页。
作者简介:黎同柏(1973—),男,河南信阳人,在读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藏族历史文化。
摘要:辛亥革命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伟大变革。在辛亥革命期间,中国西藏也发生了“革命”但为什么西藏的“革命”半路夭折,如何认识辛亥革命期间西藏发生的一切变化?据史料分析可知,辛亥革命期间西藏发生的纷争既没能成为整个民主革命的一部分,也不是所谓精心策划的“独立”,而是全国大变革、大动荡背景下的一场错乱的地方冲突。
关键词:辛亥革命;西藏;治藏措施
进入20世纪,随着清王朝的日益腐朽、帝国主义侵略的进一步加深,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已经穷途末路,大清王朝只能在内外压力和各种思潮的激荡中苟延残喘。虽然清政府不得不推出君主立宪的把戏,但最终没能阻挡辛亥革命的枪声。1911年末,清王朝寿终正寝。在这一史无前例的大革命面前,祖国各地革命力量风起云涌,偏处中国西南边疆的西藏地区同样受到影响,也经历了一场错综复杂的社会变革。
一、辛亥革命前夕西藏地区形势
历史上,清王朝对西藏地方的治藏力度之大、治藏措施之完善以及治藏事务之浩繁,都大大超过了前朝。在清朝中央政府的支持下,西藏地方的政教合一政权虽然历经劫难,但还是不断得到了加强。辛亥革命前夕,在清王朝走向没落的时候,西藏地区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同祖国内地其他地区一样危机四伏、风雨飘摇,呈现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另一方面,因受到一系列重要事件的影响,又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发展态势。
(一)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日益腐朽,社会矛盾日益加剧
吐蕃王朝崩溃以后的分散割据时期,西藏地区的封建农奴制社会逐渐形成。一直到辛亥革命前夕,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已经持续了1000多年。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和长期积淀,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已经极端腐朽。一方面,由于“三大领主”缺乏发展生产力的主动性和能力,加之西藏社会对藏传佛教的过度推崇,以及西藏地区的相对封闭性,导致其生产力落后,物质生活资料从总体上十分匮乏;另一方面,领主阶级对农奴和奴隶们的剥削和奴役手段已经发展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因此,到清朝后期,西藏下层人民的生活已经苦不堪言,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并尖锐对立,各种原因导致的变乱丛生。“政教合一、土地高度集中、蓄奴现象普遍,既充分说明了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黑暗、落后,又显示了西藏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三个特点”[1]。
(二)帝国主义侵略步步深入,民族危机空前严峻
19世纪末20世纪初,正当清政府走向没落的时候,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正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其瓜分世界的大幕已经开启。经过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对华战争,日益腐朽的大清帝国大门洞开,半殖民地化程度一步步加深,中华民族危机四伏。唇亡齿寒,当西方大国在中国内地掀起瓜分“势力范围”狂潮的时候,地处中国西南边疆的西藏也未能幸免。
由于其重要的战略位置和特殊的民族关系,西藏地区很早就成为英、俄两大帝国激烈争夺的焦点。第一次工业革命以后,英国很快成长为世界头号强国,并且随着殖民地的迅速扩张而成为名副其实的“日不落帝国”。为了维系其称霸世界并独霸中国的目标,英国很早就把魔爪伸向了西藏,先是逐渐蚕食西藏周边的小国,并不断派人进行刺探和渗透,后来就公然两次挑起侵略战争,直至兵临拉萨,订立城下之盟。通过强迫清政府和西藏地方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英国攫取了在西藏的许多特权。与此同时,后起的俄国在与英国进行的激烈争斗中,也把触角伸向了中国西藏。“彼得一世把达赖所在之地纳入俄国扩张的长远目标”[2]。通过频繁派出武装考察队和进行间谍活动,俄国加紧在西藏的渗透和扩张。在两强的激烈争夺中,破巢之下的西藏地区危机步步加深,中国在藏主权受到严重削弱。
英帝国主义为了实现其在西藏的独霸地位,采取了其一贯奉行的分裂手段,对西藏局势的后续发展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英国一方面离间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另一方面有意挑拨西藏两大宗教领袖的关系,意图“分而治之”。由于清政府对外奉行妥协投降政策,对藏则秉持民族主义的傲慢与垂死之际的虚荣,治藏政策上出现严重失误,使英国侵略者的阴谋基本得逞,中央与地方关系渐行渐远。同时,由于达赖、班禅两大宗教领袖在西藏都拥有崇高地位,英国侵略者采取拉拢一派、打击另一派的手段,企图挑起内部矛盾,坐收渔翁之利。虽然达赖和班禅并没有中英人的圈套,但还是对两大宗教领袖的关系产生了微妙的影响。
(三)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政府的矛盾加深
外部侵略势力的步步紧逼和清朝政府治藏力度的削弱,这一进一退也使西藏地方与清朝中央政府的矛盾逐渐加深。清朝前期,中央政府通过大力扶持格鲁派、数次用兵驱逐外来干涉、不断完善治藏政策等措施,使中央和西藏地方关系得到了空前加强。然而,由于大清朝国力的衰败和日渐腐朽,随着外来侵略和渗透的深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的关系也逐渐疏远,矛盾不断加深,粗略看来,当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
1.双方对待帝国主义侵略的矛盾。虽然自吐蕃王朝崩溃以来,西藏地方政权似乎早已“不善甲兵”,但在对待外来侵略和渗透方面,却是异乎寻常的上下一心、同仇敌忾。①而辛亥革命前夕的大清政府早已积贫积弱、大厦将倾,在众多列强的敲打下,不仅不能像昔日那样出兵御寇、捍卫主权,反而为了讨好侵略者,不惜出卖主权,企图息事宁人。于是,当外国侵略势力最初企图通过清政府迫使西藏地方接受其渗透计划时,遭到了西藏地方的反对和坚决抵制。②后来,当英国两次真刀真枪入侵西藏的危急时刻,西藏地方和中央政府的矛盾就更加明朗化了。
2.双方在治藏政策上产生的矛盾。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待所谓“新政”的矛盾。推行新政本是历史趋势,但当时内地推行的革新尚未成功,何况是对于西藏这样一个尚处于封闭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的地方,任何脱离实际的改革遇到的阻力都是可想而知的。“改土归流”是垂死的清王朝在川边藏区采取的另一项不合时宜的改革,同样招致西藏地方的反对。其二是清军入藏的矛盾。清军入藏驻防,本无可厚非,但是,在英人兵临拉萨的时候没有入藏,而是在“藏内稍靖”、达赖返藏之际入藏,多少让人有些匪夷所思。
3.十三世达赖和中央政府的矛盾。1895年十三世达赖亲政。由于深受广大民众爱国激情的感染,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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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种现象可能源于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西藏地区无论是地理位置还是社会发展都相对封闭,整个西藏社会对外来事物有一种天然的排斥,朴实的藏族同胞对捍卫领土和家园也有一种特殊的精神;二是整个西藏社会对于藏传佛教的崇信和捍卫宗教的决心。
②西藏地方对侵略的正义抵制似乎让清朝政府感到“权威扫地、颜面尽失”,这也可能对后来双方矛盾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年轻气盛,他力主抗英。十三世达赖的抵抗政策和清朝中央的投降政策背道而驰,他领导的抗英斗争受到驻藏大臣有泰的阻挠,使他对驻藏大臣和清朝中央顿感失望。十三世达赖喇嘛第一次被迫出走之后,有泰竟然把全部罪责归于他,参革了达赖喇嘛的封号,并且欲推班禅取而代之,挑起两者的矛盾。1910年十三世达赖第二次出走后,联豫再次奏报朝廷褫夺了达赖喇嘛的名号。十三世达赖两次被褫夺名号,虽然最终都得以恢复,但接二连三的打击留下的阴影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消散,“没有因为清廷的覆灭而改变,继而延续到民国时期”[3]。
4.地方政府和驻藏官员的矛盾。设立驻藏大臣制度之初,清朝的驻藏官员中不乏能够治国安邦的贤臣,他们为稳定西藏地方做出了贡献。但鸦片战争以后,官员驻藏有时似乎成了带错赎罪的贬谪之途,驻藏大臣中昏聩无能之辈大有其人。有些驻藏官员只敢在藏族同胞面前滥施淫威,当面对英帝国的疯狂侵略时,出现的却是“今欲折服其心,非任其战任其败,终不能了局”[4]之类的荒谬言论。于是,西藏地方政府和民众对于驻藏官员的不信任感增加,矛盾时有发生。
二、辛亥革命期间西藏的形势和地位
(一)辛亥革命时期西藏地方局势
自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到次年2月12日清宣统帝正式下诏退位(本文讨论的辛亥革命以此为节点),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整个中国经历了一场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清王朝封建统治的终结,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建立,“标志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演进从自发进入自觉阶段”[5]。
辛亥革命期间,以武昌为发端,全国各地革命党人纷起响应,革命形势风起云涌。到1911年12月18日南北和谈开始之前,当时关内的18个省都发生过武装起义,其中湖北、湖南、陕西、江西、云南、江苏(含上海)、贵州、浙江、安徽、广西、福建、广东、四川共有13个省宣布独立,在袁世凯控制下的山西、山东和甘肃境内的宁夏地区也都曾宣布独立,后被袁世凯控制。正当祖国内地革命形势如火如荼的时候,地处西南边疆的西藏因置身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也经历了一场动荡和变革。
早在武昌起义之前,1911年6月四川爆发的保路运动就在西藏激起了波澜。驻藏川军乘机策动兵变,先是“抢劫兵备处军械粮饷及驻藏大臣官署库房,继而又向噶厦强索饷款,祸及街市商贾”[6]。他们重新推举了首领,并劫持驻藏大臣联豫。后来,江孜、波密、日喀则等地驻军也都树起革命的旗号先后响应。由于起事清军成分复杂,争权夺利的斗争非常混乱,西藏局势瞬息万变。那么,如何看待这场驻藏清军发起的变乱呢?从表面看,它和内地诸省发起的革命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有的也打起了“革命”的旗号。但是,这场临时的变乱最终没有成为辛亥革命的一部分,而是因卷入另一场纷争而被迫草草收场。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革命的目的看,辛亥革命的目的是推翻清朝的专制统治,挽救民族危亡,争取国家的独立、民主和富强;而在西藏的变乱中,虽然有时也挂起了“革命”的招牌,但是清军起事还是由于“索要饷银”“、闻内地革命,即思回川”等方面的简单原因,对革命缺乏认识。二是从革命的进程来看,内地的资产阶级革命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和准备,特别是革命思想的广泛传播和浸染;而西藏社会发展相对特殊和滞后,刚刚引进的一些新政思想尚且受到抵制,民主革命的思想就更是空穴来风。所以,清军的变乱主要还是受到形势变化和环境影响而做出的临时之举。三是从革命的领导和组织看,辛亥革命时期内地已经成长了一批接受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领导者,他们或者战斗在革命前线,或者赞同革命思想;而西藏起事清军的领导权主要集中在帮派势力手中,他们的想法基本与“革命”无涉,“新近与同盟会没有任何联系……所以他们不可能有明确的目标,对混乱不堪的拉萨时局没有控制能力”[7]。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辛亥革命时期西藏形势的发展也与没有适当的领导者有关。
如果说上面谈到的变乱主要是驻藏清军针对清政府及其驻藏大臣的“反叛”的话,1912年1月开始,另一场西藏地方与驻藏清军的纷争开始上演。此时,避居印度大吉岭的十三世达赖喇嘛派达桑占东回藏,组织反击驻藏清军。先是驻江孜清军受到藏军围攻,接着驻拉萨清军攻击色拉寺,随后又反被藏军围困,你来我往、异常混乱。最终在尼泊尔驻藏官员的调停下,驻藏清军才将枪弹交给尼泊尔人于藏中封存,取道印度回国。我们认为,这场纷争既不是辛亥革命的组成部分,也不是所谓“独立”的举动,而是由一系列错综复杂原因引起的军事纷争。首先,前面已经述及,清朝末期的西藏地方(包括十三世达赖喇嘛)对于清朝政府及其驻藏官员由失望而反感,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出走也直接源于川军入藏所引起的冲突。所以,在乱局面前就有了趁机驱逐驻藏清军的行动,也是为了十三世达赖返藏做准备。其次,“正如当时清朝驻靖西同知马师周所言,‘推其原因,始由于哥老会徒之酿成,继由于剿抚兼失所致,初非藏人有意背叛也”[8]。这些哗变的军人“成分复杂、素质低劣”“,在拉萨闯了不少祸,闹得天怒人怨。”[9]所以,驻藏川军的劣迹也是西藏地方驱逐他们的原因,与“独立”的说法没有关系。第三,英帝国主义是幕后黑手。本来在政权更迭、中央权威尚未树立时地方出现一些混乱局面全国各地都不可避免,但这时英帝国主义趁机插手,挑动内战,妄图排除中国在藏主权,实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第四,十三世达赖和西藏地方政府对于民主革命缺乏认识,对内地的革命形势也不甚明了。所以,在中央形势明朗以前,他们既不可能发动“革命”,但也不至于谋求“独立”。
总之,辛亥革命期间,西藏地区的形势与全国其他地区并没有太大差异,都是处于破旧立新的混乱和纷争之中,只是这里的纷争更加具有盲目性,所谓“自觉”革命的风暴尚未吹到雪域高原。至于西藏形势的后续发展,则是在此混乱的背景下,受到前述一系列错综复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的一段波折。
(二)辛亥革命期间对西藏地位的确认
辛亥革命期间,虽然革命形势错综复杂,革命任务异常繁重,全国政局很不稳定,但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和民国政府,对于西藏的局势还是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对于西藏的地位也反复给予明确的确认,多次以法律的形式宣告西藏在全国的地位。
辛亥革命刚刚取得初步成功,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在1912年1月1日发布的《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就强调“,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则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所谓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绝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曰领土之统一。”这里,确定无疑地对国家领土和“三民主义”中所说的“民族”统一问题给出了答案—藏地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同时,对于各地的“独立”也做出了解释,“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并特别强调西藏“意亦同此”,对形势尚不太明朗的西藏革命指明了方向。国旗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国家标志,中华民国成立后“,当时作为国旗的五色旗,即象征中华民族的五个主要民族汉、满、蒙、回、藏为一体”[10]。通过辛亥革命时期对国旗的精心设计,也可以看出当时民国政府对于包括西藏在内的“五族共和”的决心。同年2月12日,清宣统皇帝正式退位,在他发布的《退位诏书》中,除了宣告由袁世凯组织临时共和政府外,还特别指出共和政府“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11]。这样,在政权更迭的情况下,对西藏地位的确认就有了法律上的延续性。
随后,在孙中山主持下参议院召开会议,开始制定临时约法。在3月8日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第十八条又规定“: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国家根本法,以宪法的形式确定西藏的法律地位,同时也就庄严宣告了“在中国中央政权更替的大变革中,中华民国取代了清政府在西藏行使主权”[12]。
三、辛亥革命以后西藏局势的发展和民国初期的治藏措施
(一)民国初期西藏局势的后续发展
清帝下诏退位,标志着辛亥革命取得了初步成功。然而,新诞生的中华民国百废待兴,权威尚未确立,全国各地依然陷于分裂和内战之中,政局十分混乱和动荡。此时的中国西藏也依然在延续着前期西藏地方与驻藏清军的纷争。1912年6月19日,藏军和驻藏川军①在混乱中你争我夺了近5个月后,双方均已精疲力尽,特别是驻藏川军本已迷失方向、归乡心切,更加难以支撑。于是,在尼泊尔驻藏官员的“调停”下,双方开始谈判。最终,双方于7月30日达成了停战条约四款,主要内容是驻藏川军枪弹交由尼泊尔人于藏中封存,陆军全行“退伍”,由印度回国。在此期间,十三世达赖喇嘛已于6月24日启程返回拉萨。
停战条约对清朝政府派驻西藏的官员没有限制,依然“照旧驻藏”。但是,在英帝国主义的挑拨下,当时民国政府任命钟颖为西藏地方办事长官,清朝驻藏大臣随着清朝的覆亡不得不于8月初离开拉萨,西藏地方上层则对钟颖的身份不予承认(当然这里也含有对钟颖的个人恩怨)。钟颖虽然拼死坚守,但由于寡不敌众、孤立无援,局面已经难以挽回。于是,再次在尼泊尔的“调停”下,钟颖卫队交出武器,于11月离开拉萨。但在民国政府的督促下,钟颖不敢擅离西藏,而是来到亚东继续处理西藏事务。最终在英国人的挑拨下,被迫于1913年4月离开西藏。此后,虽然民国政府屡次试图派人进藏,以解释内地的民主革命,邀其“赞助共和,商办善后”,“解释前嫌,联络情谊”[13],但这些努力都因英国当局的阻挠而未能实现。不仅如此,英帝国主义这时也利用民国政府的困境和西藏的局势,抓紧了公开策动“西藏独立”的阴谋,逼迫民国政府在西姆拉参加了所谓的“中、英、藏”三方会议。最终,西姆拉会议以流产结局,但英帝国主义并不甘心,又单方面采取欺骗手段与西藏地方代表进行了非法的秘密交易。这些交易虽然是非法的、无效的,但还是为后来的所谓“西藏问题”制造了很多麻烦。为了寻求能够妥善解决西藏“僵局”的方案,以维护对西藏地方的主权,1919年11月,根据国务院指令,甘肃督军张广建派遣的李仲莲、朱绣一行抵达拉萨,经过广泛接触和反复磋商,西藏地方“谓中藏交情,从此断而复续,甚愿照旧和好”[14]。至此,中断了近10年的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直接联系得以恢复。
十三世达赖喇嘛返回拉萨后,一方面在英人的挑动和帮助下“挥兵东进,先后攻克江卡、盐井、理塘等地”[15],一方面开始实行“新政”。关于藏军的东进,似乎可以做如下理解,一是在全国割据混战的环境下,藏军对川军的进攻也是当时地方派系争夺地盘斗争的一个缩影,不宜强行往“独立”的方向上靠;二是藏军与川军“素来不睦”“,甚愿结好滇军”,所以想借助英人的帮助驱逐川军。后来,在西征军的凌厉攻势和英国的干预下,双方军队在藏东形成僵持。十三世达赖喇嘛两次被迫离藏出走的经历,一方面使他产生了“革新自强”的想法,另一方面也在客观上让他有机会了解到英、印、②俄的社会状况和清朝的维新派思想。张荫棠入藏查办藏事和驻藏大臣联豫的新政则直接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新政提供了灵感和一定的社会基础。
(二)民国初期的治藏措施
虽然驻藏川军和带有民国头衔的官员先后被迫离开西藏,③但西藏并没有脱离祖国而独立,而是在内地群雄逐鹿、军阀混战的大环境下,在外部英帝国主义势力的挑拨和拉拢下,力图暂时避开矛盾、静观其变,以求自保。而此时的中华民国政府,虽然屡经更迭,但是历届政府不仅没有因为驻藏官员的离藏而放弃西藏主权和对西藏事务的关注,反而不断加强对西藏的治理。
1.继续以法律的形式宣示西藏的地位。袁世凯继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3月22日给达赖、班禅等发去《劝谕蒙藏令》,希望他们安心内向。4月22日,他再次发布命令“,现在五族共和,凡蒙、藏、回疆各地方,同为我中华民国领土,则蒙、藏、回疆各民族,即同为我中华民国民族”,宣布以后国家将统筹规划蒙藏等地“,以谋内政之统一”[16]。此外,这一时期中华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西藏待遇条法》等法律,对西藏地方参加国会选举的办法和当选议员的直接参政做出了规定,对西藏地方事务的管理也做出了规范。
2.设立专门机构,确定西藏事务管理办法。1912年4月21日,中华民国在内务部设立蒙藏事务处,专事管理蒙藏事务。接着,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在对蒙藏地位问题发布的命令中又规定,“在地方制度未经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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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由于清朝的覆灭和中华民国对驻藏人员的接管和重新任命,驻藏清军自然转变为带有民国性质的军队。
②当然,达赖喇嘛“新政”的想法在某种程度上迎合了英国人分裂中国的企图,所以也可能受到英国人的鼓励和影响。
③从达赖喇嘛1913年《新年公告》中可以看出,他做出驱逐川军的举动主要源于对前朝政府不能保疆固土的失望和对新生政权性质和前途的疑虑;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外部势力的直接介入。
一规定以前,蒙、藏、回疆应办事宜,均各仍照向例办理”。这样就对新的制度尚未建立前如何处理西藏事务给出了明确指示,在制度建设上对稳定边疆、维护对藏主权还是颇具意义的。7月,在中央政府国务院下设立蒙藏事务局,主管蒙藏事务。1914年5月,蒙藏事务局改为蒙藏院,直接隶属于民国大总统。可见,民国政府对西藏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管理西藏事务的机构也不断升级,以加强对西藏等边疆地区的治理。
3.加强对藏人事安排,延续和调整西藏政权体系。一是任命办事长官。清朝灭亡后,民国政府多次致电联豫、钟颖,实际上就是授权和要求他们坚守岗位,为新生的国家政权服务。1912年5月,民国政府正式任命钟颖为西藏办事长官,暂用驻藏大臣关防,管理西藏事务。钟颖被迫离藏后,民国政府又于1914年任命在印华侨陆兴祺为护理西藏办事长官,利用其自身优势,协调办理涉藏事务。虽然在英人的阻挠下,他也没能进入西藏,但还是为维护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做了大量工作。二是恢复达赖喇嘛名号,加封班禅等名号。1912年10月28日,民国政府发布了恢复十三世达赖喇嘛名号令,正式表明了新政权对他身份的认可和政治上的授权。随后,又赐给九世班禅“致忠阐化”名号,还对其他僧官赐予了不同的名号。为解决第一届国会中西藏议员因受英人阻挠无法在西藏产生的问题,民国政府专门颁行《西藏第一届国会选举法》,采取变通的办法保证了西藏议员的按时产生并行使权力。所有这些举动,都是中央政府主动延续和调整西藏政权体系的努力和对西藏行使权力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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