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廷明确规定西藏政教首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轮流遣使于腊月进京朝觐皇帝,贺元旦,献丹舒克附贡,行请安、谢恩之礼,定立了前后藏年班制度。清廷则在朝觐人数、时间、贡道、沿途支应、贡品、赏赐、筵宴、朝礼等方面都颁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作为国家管理西藏上层人士的重要行政措施,一直延续到清末。
关键词:清代;西藏;达赖喇嘛;朝觐年班
朝贡制度是古代中原王朝管理边疆民族地区和处理对外关系的重要政治制度。从汉代开始,历代中原王朝规定元旦为法定节日,文武百官都要进表庆贺;国内边疆民族首领以及列为“藩属”的地方,也要遣使朝贡祝贺,视为臣属中央的象征,这是朝贡制度的一个典型特征。清朝也不例外。天命元年(1616年),努尔哈赤始行庆贺元旦礼。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定元旦进表及万寿节庆贺朝礼;并规定降服的漠南蒙古各部首领来盛京朝觐,祝贺元旦、万寿节,以示臣服,不行朝贺者,予以惩罚。清朝在稳定内地之后,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式规定元旦、万寿、冬至为国家节日,文武百官都要进表祝贺。[1]祝贺元旦则是清廷最严格执行的节日庆典朝仪。为此,清廷特别规定了边疆民族首领亲自或派人进京朝觐祝贺元旦的年班制度。清廷官方文献定义年班为:“凡朝正于京师,内扎萨克王以下,各以其班至,曰年班”。[2]朝正是正月朝觐的意思,是指对内扎萨克王公台吉等分班,轮流进京朝觐,庆贺元旦之礼,故称“年班”。从定义看,“年班”是最早针对漠南蒙古王公台吉实施的管理制度。朝觐年班构成了清代朝贡制度的重点和核心。顺治年间,管理边疆民族的朝贡制度正式建立。以后,伴随着清朝统一边疆民族地区逐渐完善,并趋于鼎盛。清朝定鼎中原后,强化了朝贡制度的管理措施。在统一边疆民族地区的过程中,针对蒙古、西藏、新疆、青海、四川等地区的民族首领制定了严格的朝觐年班制度,是清廷特有的管理边疆民族地区的重要政治制度。前后藏朝觐年班制度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清廷实施的前后藏年班朝觐制度主要是针对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实施的。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轮班派堪布进京朝觐皇帝,祝贺元旦,献丹舒克,以尽臣事,是为“朝觐年班”。在《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理藩院则例》、《清实录》中,都有西藏“年班”之称。光绪《大清会典事例》记载:乾隆年间有,“前后藏喇嘛年班来使进京”,“年班进贡之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来使堪布”。[3]《理藩院则例》记载:“堪布喇嘛等年班”,“西藏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年班来使进京”。[4]《清高宗实录》记载:“班禅额尔德尼年班”。[5]《清宣宗实录》记载:“今尔喇嘛特遣来使,于年班之外,又贺朕在位六十年大庆”。[6]也就是说,西藏只有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派遣堪布进京朝觐贺元旦之轮班,才称为年班。达赖、班禅年班还包括藏内的王公、摄政、大活佛等政教首领的附贡,清廷规定他们随前后藏年班进献贡品,以示臣属。除了朝正年班之外,达赖、班禅还不定期的因坐床、祝寿、谢恩等事,遣使进京朝觐,不属于朝正年班,但贡使自藏到京,一路上的待遇,则按照朝正年班规定,提供支应。对于达赖、班禅派遣的贡使年班,清廷在人数、时间、地方支应、贡道、贡品、廪给、筵宴、赏赐、仪礼等方面,都有制度规定。至于五世达赖喇嘛、六世班禅、十三世达赖喇嘛亲自进京朝觐,皇帝高度重视,直接指挥,礼遇极高,逾越年班之制。
西藏达赖、班禅遣使朝觐,形成年班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格鲁派上层集团首次派使到盛京朝见皇太极通好之后,不断遣使来朝。顺治九年(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进京,正式确立臣属关系后,前后藏遣使进贡,祝贺元旦、万寿节成为“定例”。在驱准保藏、平定“罗卜藏丹津之乱”后,清廷派驻藏大臣作为中央代表,加强对西藏的主权管理,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建立前后藏朝觐年班制度。雍正六年(1728年)至乾隆十六年(1751年)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各遣堪布朝觐年班,逐渐成为定制。
一、年班班次
雍正六年(1728年),清廷规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间年一次遣使进京,朝觐皇帝,庆贺新年;贝勒颇罗鼐之囊素,作为副使,随班著每年一次;其附前藏达赖喇嘛之使入贡者,有由京派往西藏办事的呼图克图,曾恩赐名号的呼图克图及噶布伦4人;闲散辅国公1人;闲衔扎萨克衔一等台吉1人;闲散台吉4人。附后藏班禅额尔德尼入贡者,有曾恩赐名号之诺门罕及商卓特巴1人。乾隆二年(1737年),议准“(五世)班禅额尔德尼圆寂,暂不遣人。令颇罗鼐与达赖喇嘛间年一次遣使前来”。在六世班禅额尔德尼呼毕勒罕坐床之后,乾隆七年(1742年)谕,郡王颇罗鼐之来使,嗣后与“达赖喇嘛遣使之班”相伴而来,不必随“班禅额尔德尼呼毕勒罕之班”。乾隆十六年(1751年),“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之乱”后,清廷在西藏取消了郡王爵位。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各遣堪布,间年一次于腊月进京,贺元旦,进丹舒克入贡,朝觐皇帝,正式形成年班定制。道光十九年(1839年)定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改为各间二年,轮派年班堪布来京。道光二十年(1840年)谕:“后藏著于道光二十二年入贡,轮至二十五年,前藏再行入贡。此后,每间二年一次,以次递推。”[7]
二、沿途支应
朝觐者进京,所经内地省份的督抚、府州县官要负责他们的安全和供应。在五世达赖喇嘛时代,遣使之初,由于天花原因,朝觐者都是经蒙古地区进入关口。五世达赖喇嘛进京朝觐后,“达赖喇嘛请给其使照验印信,自西宁至京师,支给驿马供应”。[8]清廷考虑到地方省份派人沿途护送西藏来使,支应粮马,甚为苦累。嗣后,地方官停止捐给驼马等项,由国库负担西藏来使的花费。[9]清廷对前后藏年班,一直都很重视。年班贡使经过沿途省份及理藩院都有护送、照料的职责。
现存的汉文档案,有乾隆时期地方官员对西藏贡使沿途护送的奏折,兹摘录几则,可以感知一下地方督抚的职责。
乾隆五十六年(1791)八月二十四日,陕甘总督勒保奏 西藏喇嘛遣使堪布的年班进京。本年经理藩院议定,分别给与骑驮骡头数目并骡价银两交与派出道员等按站发给,前途相互交代。派委妥干道员、副将照料行走,预先奏闻。西宁办事大臣咨会本年西藏达赖喇嘛遣使堪布等由藏前来,计期九月初旬可到西宁等因。臣随委宁夏道福永、署靖远协将关腾预期前赴西宁地方等候,一俟该堪布入境。照依章程,骑驮骡头按数给与,并将骡价银两由西宁库支。沿途按站发给。亲身照料护送出甘肃境,交与陕西省委员接替护送前进。俟出境后即由该道员、副将自行遵旨,公同具奏。臣仍严饬地方州县照例供支,不许滥应。并咨明陕西、山西、直隶督抚各臣,一体转饬查明所有委派道员、副将护送藏使堪布缘由。[10]
乾隆五十六年(1791)九月二十八日,甘肃委员宁夏道福永、署靖远协将关腾奏 臣勒保行书本年西藏达赖喇嘛遣使堪布等年班进京,于九月初旬可到西宁。奏明阿门派奴才等预期前往等候。查明理藩院章程,将应作骑驮骡头按数分别前领,并将骡价银两由西宁县库全数支领携带,沿途按站发给,会同亲身照料护送,妥速行走出境,交与陕省派出之护送道员等接替,并将前途骡价一并交代接收照料。该堪布等沿途安静并无迟延滋扰及遗失包裹情事,于九月二十一日,送至陕西长武县出甘省,交与陕西派出委员等接替,护送前进。其前途骡价银两亦照数交代接收讫。[11]
乾隆五十六年(1791)十月九日,陕西委员督粮道秦震钧、潼关协副将阿克东阿奏兹堪布等进京,经抚臣秦承恩檄委臣等护送于九月二十六日准,甘肃委员宁夏道福永、署靖远协将关腾护送该堪布等至陕省长武县境,将包裹及骡价银两等项移交前来,当即查点接收,于二十九日护送前进。亲身照料,沿途安静并无迟延滋扰及遗失包裹情事,其骡价银两遵照章程按站给发。兹于十月初八日,送至山西永济县出陕省,交山西委员河东道和明、署蒲州协副将富明阿接替前进。其前途骡价银两亦照数交代接收所有。[12]
乾隆五十六年(1791)十月二十二日,山西委员河东道和明、署蒲州协副将富明阿奏 兹堪布等进京,经抚臣冯光楷檄委奴才等护送于十月八日准,陕西委员督粮道秦震钧、潼关协副将阿克东阿护送该堪布等至山西永济县境,将包裹及骡价银两等项移交前来。奴才等查点接收,于初九日护送前进。该堪布等行走安静,所过地方无滥应情事,其骡头脚价遵照章程按站给发。于十月二十一日,送至直隶井径县界,交直隶委员霸昌道同与、通州协副将达色接替前进。其前途骡价银两,即照奴才交代接收讫所有。[13]
档案缺直隶督抚、道员涉及此次朝觐进京的奏折,故摘录年班在乾隆六十年(1795年)返藏的奏折。
乾隆六十年(1795年)闰二月二十六日,直隶霸昌道同兴、河间协副将丰盛阿奏 奴才等奉总督梁青鉴檄委护送后藏年班堪布等。奴才等遵即入京,请领骡价,照例雇备骡头,会同理藩院员外郎巴栋于闰二月十八日,由黄寺起程,于二十五日,抵山西交界。该堪布等沿途行走安静。奴才等将该堪布等所带包裹,并剩余骡价银两,照数点交晋省委员冀宁道张曾祺、署蒲州协副将富德接替,于二十六日护送前进于所省。[14]
西藏贡使出藏之后,到四川打箭炉或西宁东科尔(丹噶尔),[15]由内地官府照料,所经过的省份是:西藏—四川—陕西—山西—直隶—京城;或者,西藏—青海—甘肃—陕西—山西—直隶—京城。不包括西藏内行程,贡使在内地行进往返大约花费4个月;[16]在京停留约3个月;在西藏境内往返约2个月。这样,西藏贡使每年进京朝觐,正常情况下,共需约9个月。在内地时,各省的督抚负责照料,沿途派文武大员护送,并负担一部分的费用。
清廷从康熙开始,又陆续颁布了内地省份、理藩院对西藏年班贡使的沿途支应、照料等方面的规定。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复准“达赖喇嘛来使从人多至数百名,嗣后使人至西宁关口时,令西宁总兵官,查明人数,造册报院”。
雍正六年(1728年)议准:“班禅额尔德尼遣人进贡至西宁地方,定例由院差官迎接,驰驿行走。今班禅额尔德尼遣人来京,驻扎西宁办事蒙古事务处,现有司官、笔帖式,毋庸另差人员,即令司官、笔帖式,就近迎接,雇觅骑驮,由关口进京,不必动用驿站”。
乾隆五年(1740年)奏准:“自康熙年间至雍正六年,西藏达赖喇嘛等遣使进贡,均令驰驿,后因军兴,值班禅额尔德尼遣使进贡,由院奏准停止驰驿,照例依时价雇骡,嗣后不得过二百”。达赖遣使依时价雇骡骑200头;班禅遣使雇骡160头。
乾隆八年(1743年),公班第达等7人附达赖喇嘛贡使来京,增给骑驮30头。
乾隆十六年(1751年),达赖喇嘛年班遣使,所定骑驮减40头。[17]
到乾隆晚期,朝廷完善了沿途省份的职责。
乾隆五十年(1785年)规定:西藏来使往还,派理藩院主事沿途照料,经过各省派文职同知、通判,武职都司、守备等官各一员,带领兵役弹压护送。各按本境程站,催令前进,仍报明出境入境日期,以备查复。如中途不遵法度,滋扰地方,即著护送来使之主事,会同地方官酌办示惩。至由京回藏,驮送包裹,由理藩院发五城雇骡应付。其骡价银两交护送的笔帖式沿途按站支给。如中途长骡疲乏,该笔帖式知会护送之地方官,临时雇换,仍由笔帖式给价,毋许派累。倘有遗失包裹等事,由地方官勒限缉获。仍作速交给来使,如不能寻获,将护送官员并地方官一体察议。奉旨,主事、同知等官,职分尚小,不足以资弹压,著改派理藩院郎中或员外郎一员,照料护送。其经过地方,著该督抚拣派道员一员,会同武职沿途防护。又谕,向来前后藏喇嘛年班来使进京,途中偶有遗失物件,地方官往往厚为赔偿。以致来使人等屡报失物,不成事体,嗣后沿途各省督抚,凡遇前后藏喇嘛进京经过,惟当严饬地方官,照例防护。若有来使等,途次有遗失物件,止准其呈明,代为缉获付给,不得私相赔付之事。朕不难将伊等治罪。若有督抚因有此旨,一切不顾,纵令盗贼行窃来使之物,则其罪更属不恕。其善体朕怀,以副朕德威绥辑之至意。
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定:每年达赖喇嘛所进之物及堪布等骑乘骡支著给一百六十支,其堪布等自带货物,代雇骡不得过一百支。班禅额尔德尼所进之物及堪布等骑乘骡支,应给一百二十支,其堪布等自带货物,代雇骡支不得过八十支,每骡一头,驮二百斤。至堪布等所带跟役徒众不得过三四十名。
由藏前来之堪布等,俟到西宁时,照依所定数目给予骡只,令经过之该省督抚等派委妥当道员、副将照料行走,豫行奏闻。所有出入该省境界,沿途有无事故,妥速行走之处,即著派出之道员、副将公同具奏。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奏准:嗣后将雇骡价银,由理藩院银库内照数开放,交直隶省派出道员、副将按站放给。至山西、陕西、甘肃等省时,递交该省护送道员放给。[18]
嘉庆四年(1799年)议准:堪布喇嘛年班到西宁时,除骑乘骡只照例给予外,其驮载正贡及携带货物,照依前定骡只数目发给骡价,每支给予脚价银三钱,驮轿之骡价加倍给价,交护送道员按站支给。其例价不敷银两,由陕甘、山西、直隶等省督抚、藩臬养廉内,均匀摊扣。[19]
嘉庆十三年(1808年),清廷对贡使返藏所带货物的数量也有明确规定:西藏堪布等进京回藏挟带货物,除旧例给予骑驮骡头及代雇驮骡外,其同行商货不得过二十驮。如违例包揽多带,不准放行。偶遇遗失物件,毋庸官为查辑,以免堪布等籍词揽混。[20]
道光三年(1823年)谕:嗣后堪布等进京,由驻藏大臣饬将正余各包及货物照例造册,仍将同行喇嘛及跟役并商上人等,先期咨会陕甘总督及西宁办事大臣,俟到丹噶尔时,委员按册查点,方准进口。回藏时亦饬令造册查点出口,不准逗留夹带。该堪布到藏,由驻藏大臣照册查点,如有汉奸蒙混,即照无票出口例办理。
光绪五年(1879年)定:嗣后喇嘛来往,令各按箱包,自备木牌,由院与四川总督派员查验,注明号数、斤数,办给印单,以备经过州县点验支应。其行李等项不得过五千斤之数。[21]
在光绪《理藩院则例》中,又将光绪年间沿途支应的细节予以规定:西藏喇嘛来往,应由院与四川总督先期行知。一班人役、箱包、车马数目填写印票,令其自执。每至州、县验票支应。如无印票概不支应。通事伴送人员,如有通同舞弊,立即惩处。
喇嘛行抵成都,由四川总督给予长印单,应支各项,均照驻藏大臣开写数目,照单点验支应前进。如无印单概不支应。至所给封条,应查照该大臣原报包数与所系木牌数目给予。如有不符,不给封条。
喇嘛由藏起程,应将所进贡物箱包、斤重、数目,报明驻藏大臣,按包发给烙印木牌,编列字号,沿途逐号点验。如有浮报,即详督抚咨部,照数令其呈缴。
喇嘛由藏起身,行李等项示以限制,不得过五千斤之数,其箱包斤数亦照贡物给予编号木牌。如有浮冒概不支应。
喇嘛回藏由京起程,由兵部给予勘合,由院给予印单,沿途传示州、县。其得赏物及行李等项,悉照来时川督印单办理,注明箱包斤数,用木牌编号,分别赏物、行李,沿途察验。如有浮冒概不支应。
喇嘛回藏由京起程时,首站州、县用传单照钞印单各项数目,传之下站。如用差信听从通事人等勒索浮冒者,即将该州、县查参。
喇嘛所用夫骡,定给折价数目,不准多报勒索,其贡物行李等项,不准分起行走,如人多必须分起者,各给印单,以便沿途查验。[22]
上述是清朝对西藏年班贡使沿途支应的详细规定,由理藩院官员和沿途省份督抚、府州县官,共同支应照料。这样,官兵护送的贡使一行,按照规定,要有几十人和数百只骡马。从这一点看出,清廷非常重视西藏年班进京朝觐纳贡,每年为此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
三、贡品
年班例贡与随附丹舒克贡品不同。贡使堪布代表达赖、班禅所贡有哈达、铜佛、舍利、珊瑚、琥珀、数珠、藏香、氆氇等物。在元旦次日,贡使朝觐皇帝之时,要呈进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政教首领的庆贺之礼,曰丹舒克,附贡有五色哈达、银曼达、七珍八宝、八吉祥、佛像、金字经、银塔、银轮、杵、瓶、红花诸物。贡使堪布亦附贡哈达、铜佛、数珠、红花、藏香、氆氇等物。[23]
四、廪给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规定:西藏来使堪布本身并随来之兰占巴等,每日各支给米二升,跟役每名每日各给米一升,由户部支领。其应领食物桌张,正使每十日一次,给蒙古羊十只,黄茶二十包,面二十斤,乳油五斤,牛乳十五斤,盐十两,黄蜡烛十枝。兰占巴、噶布楚等,每日各给羊肉二斤;隔一日,各给羊肉一盘,黄茶一包,面一斤,乳油、灯油各二两。跟役等每日各给羊肉一斤八两,均各给盐一两。隔四日,第五日筵宴一次,正使席一,余每五人给席一,每十五人茶一桶,每七席用蒙古羊一只,正使桌内小猪一口、鹅一只。副使每日给羊一只,二日给黄茶一包,面二斤,乳油四两,灯油八两。兰占巴、噶布楚、跟役等应给食物及第五日设席,均与正使同。
正使每日给木柴二十斤,兰占巴、噶布楚每名每日各给木柴十斤,跟役每名每日各给木柴四斤。以上食物木柴例给九十日,如事竣在九十日内,即照事竣日裁除。遇年节除夕,在京来使等,各给汉羊一只。其食物及汉羊,由院咨行礼部札光禄寺供备;蒙古羊,由院咨行礼部札两翼税务衙门供备。木柴,由院咨行工部供备。回程路费:每日正使给银二钱,副使给银一钱五分,跟役各给银一钱,共支给四十日。[24]
五、赏赐
顺治九年(1652年),清廷规定了赏赉达赖喇嘛使者例:“每头目二人,随从役卒二十八名,共赏二等玲珑马鞍一、银茶筒一、银盆一、缎三十、毛青梭布四百、豹皮五、虎皮三、海豹皮五”。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清廷规定贡使返藏时携带,给予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赏赐物件及数量,贡使回藏时,皆降敕慰问并赏达赖喇嘛重六十两镀金银茶筒一、镀金银瓶一、银钟一、蟒缎二疋、龙缎二疋、妆缎二疋、片金二疋、闪缎四疋、字缎四疋、大卷八丝缎十四疋、大哈达五个、小哈达十四个、五色哈达十个。正使二等雕鞍一、重三十两银茶筒一、银执盂一、缎三十疋、毛青布四百疋、豹皮五张、虎皮三张、獭皮五张。跟役喇嘛十八人,每人各给缎二疋、毛青布各二十疋。跟役一名缎一疋、毛青布十疋。副使三等蟒缎一疋、方补缎一疋、大缎一疋、梭布二十疋。跟役喇嘛十二疋,每人各给彭缎一疋、毛青布十疋。赏班禅额尔德尼重三十两银茶筒一、银瓶一、银钟一、各色大缎二十疋、大小哈达十个。来使金黄色蟒袍一、重三十两银执盂一、缎二疋、毛青布六十二疋。跟役喇嘛二十八人,每人各给缎二疋、毛青布二十疋。跟役一名,缎一疋、毛青布十疋。俱系会同内务府颁给。[25]
六、朝礼
元旦次日,皇帝升殿,举行仪礼,由贡使向皇帝恭进丹舒克庆贺,并贡五色哈达、银曼达、七珍八宝、八吉祥、佛像、金字经、银塔、银轮、杵、瓶、红花诸物。清廷把整个仪礼程序都规定下来:
前藏达赖喇嘛、后藏班禅额尔德尼遣堪布等呈递贡物、恭递丹书克,由院将呈进贡物先期恭设於乾清宫,并带领该堪布等暨驻京之各胡图克图、乌穆咱特喇嘛十人,豫在中正殿演礼一次,豫设呈递丹书克之靠背坐褥於御座,分陈诸物於案上。是日,届时齐集伺候,俟皇上幸临升座,召御前大臣暨御前侍卫等侍立,理藩部堂官等引前后藏来使堪布进内,令该堪布跪於御座前,驻京掌印之胡图克图等跪於稍后照料,其乌穆咱特喇嘛等以次序跪,太监喇嘛自案上捧丹书克物件,授堪布等恭捧,胡图克图喇嘛等讽诵丹书克经。令堪布等先后同进丹书克物件,皇帝亲受,授侍立之御前大臣,转授太监喇嘛,仍陈案上,逐件呈递毕,该堪布等恭递哈达,皇上各回赐哈达,赏茶礼毕引出。如遇皇上临幸各处,应於何处呈递,何处陈设演礼,由院临行请旨遵行。[26]
贡使返藏时,皇帝要颁发专门的敕谕,以示重视和慰问。例如,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四月十日,敕谕曰:咨行闸扬释教、普度众生六世达赖喇嘛。尔遣请安使者赞卓堪布根敦敦珠等所携奏文内称: "不分众生或由我推恩之西地群生,使我坐五世达赖喇嘛转世之坐床,圣上施於我及西地众民无疆鸿恩,故照五世达赖喇嘛之规例,派遣赞卓堪布、阿让巴囊苏等请安,为闸扬释教、普度众生,恳请仁鉴,颁降训谕"等因,朕览奏矣。再者,又称“将尔土伯特众民,解救於水深火热之苦难中,得以安居乐业,感戴大恩主”,既然忠心敬献丹书克,照此进呈丹书克之礼而行。进此礼物,喇嘛尔亦健在,惟期照五世达赖喇嘛弘扬释教、普度众生,我等各自永为喇嘛、君主,共修善事。今尔使返回,致以问候之礼,随赏银茶桶一个、银瓶一个、银碗一只、大哈达五条,小哈达四十条、绸缎二十四匹。再者,仰合敬献丹书克之礼,将数件吉物装匣,交付尔使赞卓堪布根敦敦珠等携回。[27]
乾隆四十五年正月癸未,敕谕曰:敕谕达赖喇嘛呼毕勒罕:朕统御万邦,抚绥天下,祗期寰海苍生,共享升平,益宏黄教。尔呼毕勒罕仰体朕意,振作释宗,精勤经卷,意念虔诚,如前世之达赖喇嘛,阐扬释教,推演宗风,以祝三宝,朕甚嘉悦。兹遣使恭进丹舒克请安,具见真诚。朕仰荷天眷,褆躬安好,谅尔体履自必清吉。黄教攸系,冀望甚殷。尔其勤习诸经,恢宏前业,普济群生,广垂释氏之鸿慈,以副朕优待黄教至意。勉之敬之,勿怠厥志。所有赏赐,交来使发去,特谕。[28]
达赖、班禅上丹舒克,主要内容是表示遵照皇帝训谕,恪守规章办事,谢恩、请安、祝寿、祝国泰民安等。皇帝则敕谕达赖、班禅遵从朝廷规章,与驻藏大臣、众噶伦同心办事,护持黄教;并慰问平安,勉励勤学经典等。
丹舒克(丹书克)是藏文汉译,意为呈文、上书,是藏族固有的公文形式。光绪《大清会典事例》记载:“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由京派往办事之呼图克图、四噶布伦,各呈进庆贺之礼曰丹舒克”。“每年十二月念洞礼经以前到京恭候,次年新正呈递丹舒克”。[29]从记载来看,丹舒克是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摄政呼图克图、噶伦等西藏上层人物的贺礼奏文。随附达赖喇嘛丹舒克祝贺元旦的,曾有贝子康济鼐、郡王颇罗鼐等政教首领;也有摄政呼图克图、噶伦、辅国公、扎萨克台吉等,基本上都是受到清廷敕封的政教上层人物,也包括地位重要、影响大的活佛。
西藏进丹舒克主要是庆贺礼。在元旦、冬至、万寿三大节之外,举凡喜庆典礼,西藏地方进丹舒克之礼的情况很多,例如,皇太后寿辰、新皇登基、皇帝亲政、皇帝亲征凯旋等。
另外,西藏有重大的喜庆典礼也要向皇帝进丹舒克,历辈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之转世灵童坐床、授沙弥戒,及领受皇帝颁敕的金册、金印之后,都要“循例差堪布进京呈贡物,恭请圣安”,叩谢皇恩。所以,西藏地方宗教领袖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上层贵族向中央呈递的丹舒克,相当于请安折、谢恩折、庆贺折等,以表忠心。其中,达赖、班禅遣贡使,朝正年班进丹舒克最具有象征意义,表示忠顺朝廷,效忠皇帝。年班贡使奉敕谕和赏赐物件返藏后,达赖喇嘛等要跪领,恭谢皇恩。[30]
从清廷为进丹舒克设立的礼仪看,皇帝为年班贡使专门升殿,仪式庄重,充分显示了对西藏地方的重视程度。皇帝亲自御览丹舒克,[31]又专门颁发敕谕,交来使带回西藏。其内容则敕谕达赖、班禅遵从朝廷规章,与驻藏大臣、众噶伦同心办事;并慰问平安,勉励勤学经典等,既殷切关怀,又明君臣之意。乾隆曾谕达赖、班禅:“至驻藏大臣内,或有不公不能情事,每年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遣使呈进丹书克,亦可顺便将其错谬之处,据实陈奏,朕即重治其罚,决不宽恕”。[32]说明,丹舒克也有陈奏政务之用。但是,在清廷强化对西藏的主权管理之后,西藏地方政务皆由驻藏大臣转奏朝廷。西藏政教首领进丹舒克主要是谢恩、庆贺之礼,在不能亲自来京朝觐的情况下,进丹舒克成为与皇帝沟通的一种方式。总的看,若是一年中,清廷、西藏地方喜庆之事多,西藏地方要频繁进丹舒克庆贺,无疑会增加西藏地方和清廷的经济负担。所以,在嘉庆以降,清廷准西藏若一年中有多次呈递丹舒克之事,可随元旦年班一并呈进。[33]
清廷制定了前后藏朝觐年班制度达到了“恩威并用”效果。贡使在内地可以路经雄伟壮丽、富庶、繁华的省城及京城,目睹内地人流熙熙攘攘,国力蒸蒸日上;又通过觐见、赏赐、宴赉等方式参加盛大、等级森严的朝会,目睹国家的强盛,加深了对清朝敬畏感恩之情。皇帝接见、赏赐贡使,则是一种“恩典”。乾隆曾说:“觐见、宴赏、赐赉,恩亦深而情亦联,实良法美意,超越千古云。”[34]西藏噶伦丹津班珠尔曾发自肺腑的称:“朝觐文殊大皇帝,这是一生最大的福气”。[35]年班朝觐增进了西藏上层人士与皇帝的感情和对国家的认同感,密切了君臣关系。事实上,前后藏年班作为清廷管理边疆民族上层人物的重要手段,强化了国家主权管理,鲜明体现了西藏隶属于清朝的事实。
有些学者则过分夸大朝觐年班是以贸易为主的行为。清廷准前后藏年班贡使一路上携带货物,是照顾其经济生活需要、购买所需物品的恩惠之策;也是因西藏与内地的经济差异所产生的正常贸易需要。清廷在贡使团队的人数、年貌及携带的包数、驮数、斤数都有严格的规定,沿途查点,杜绝浮冒、挟带私货等行为,如有例外多带货物,听其自备马夫,驿站概不准应付。尽管在执行过程中,尚有不尽如意的地方。但是,这种规定本身,也体现了清代对西藏地方的有效管理都超过了前代。
鸦片战争前后,内忧外患逐渐加剧,清廷无余力顾及西藏等边疆地区,年班管理制度随之放松。道光十九年(1839年),清廷把前后藏年班改为间二年一次,轮流进京,直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达赖喇嘛贡使年班最后一次进京。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山西、陕西两省以地方荒旱驿站不能应付为由,奏请免当年的前后藏、土司、廓尔喀年班朝觐。此后,因英帝国主义的侵略,西藏政局动荡。光绪三十年(1904年),英军发动第二次侵藏战争后,十三世达赖喇嘛出走,前后藏年班也就停止了。
[1] 参见《清圣祖实录》卷七,顺治十八年二月戊申,“嗣后,凡遇元旦、圣寿、冬至,各进表入贺”。
[2] 参见嘉庆《大清会典》卷五一,《理藩院·王会清吏司》。
[3]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4] 光绪十七年刊本《理藩院则例》卷五七,《喇嘛事例二》。
[5]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一五八,乾隆七年正月戊辰。
[6] 参见《清仁宗实录》卷一四九四,嘉庆元年正月戊辰。
[7]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8] 参见《清世祖实录》卷九六,顺治十二年十二月乙亥。
[9] 参见《清圣祖实录》卷一四四,康熙二十九年正月丙辰。
[1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五十六年八月二十四日,档号03-8001-031,微缩号591-1803。
[1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五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档号03-8001-086,微缩号591-1913。
[1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九日,档号03-8001-036,微缩号591-1813。
[1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五十六年十月九日,档号03-8001-036,微缩号591-1813。
[1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六十年闰二月二十六日,档号03-8001-067,微缩号591-1872。
[15] 参见《清德宗实录》卷二四七,光绪十三年九月丙辰。
[1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乾隆六十年闰二月二十六日,档号03-8001-067,微缩号591-1872;乾隆六十年三月十日,档号03-8001-068,微缩号591-1874;乾隆六十年三月二十日,档号03-8001-070,微缩号591-1878;乾隆六十年三月十日,档号03-8001-071,微缩号591-1880。乾隆五十九年元旦,后藏年班贡使,于乾隆六十年闰二月十八日由黄寺起程,二十五日到山西交界处;三月初九日到陕西;三月十九日出长安州到甘肃;四月十一日到西宁丹噶尔出境,共50多天。
[17]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18]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19]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20]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21]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22] 参见光绪十七年刊本《理藩院则例》卷五七,《喇嘛事例二》。
[23]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
[24] 参见光绪十七年刊本《理藩院则例》卷一五,《廪饩下》。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九,《理藩院·廪给》。
[25] 光绪十七年刊本《理藩院则例》卷五七,《喇嘛事例二》。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九零,《理藩院·燕赉》。
[26] 光绪十七年刊本《理藩院则例》卷五七,《喇嘛事例二》。
[27] “为贡赏事给达赖喇嘛的敕谕”,康熙六十一年四月十日,西藏档案馆藏。
[28]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一九零八,乾隆四十五年正月癸未。
[29] 参见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九八六,《理藩院·贡献》;光绪十七年刊本《理藩院则例》卷五七,《喇嘛事例二》。
[30] 参见《清宣宗实录》卷二九,道光二年二月癸未。
[31] 参见《清高宗实录》卷一三二三,乾隆五十四年闰四月甲辰。
[32] 参见《清宣宗实录》卷三六六,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壬寅。
[33] 参见《钦定热河志》卷二一,乾隆四十五年八月作,《出古北口》。
[34] 丹津班珠尔.多仁班智达传[M]·汤池安译、郑堆校.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 1995年,第426页。
[35] 参见《清德宗实录》卷四一八,光绪二十四年四月辛亥;卷四七四,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丁巳。
作者简介:张双智(1973—),北京人,博士后,主要从事清代以及近代民族史和政治史研究;张羽新(1942—),北京人,研究员,主要从事西藏历史研究。
原刊《西藏研究》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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