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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平:清末“甘肃新疆省”省名辨析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7-28
 

原文出处:《历史教学》2013 年第 22期,第4246

作者简介:陈剑平,男,1978 年生,湖南武冈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伊犁师范学院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清代新疆史研究。

摘要: 由于甘肃、新疆历史上的密切关系及刘锦棠的建省理念,光绪十年(1884 年)新疆建省时即以甘肃、新疆并称,将其命名为“甘肃新疆省”。“甘肃新疆省”省名包括了今天的两个省(区),这给人们带来了认识上的困难与混淆。“甘肃新疆省”其实就是在行政、地域辖属上与甘肃省并立的新疆省。建省以来“,甘肃新疆”常被简称为“新疆”。清帝逊位后“甘肃新疆省”省名不再使用。

关键词:甘肃新疆省,新疆建省,新疆,省名

光绪十年(1884 年)清政府在新疆建立行省,并将其命名为“甘肃新疆省”。关于新疆建省问题学界已有许多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建省主张、建省过程、历史意义诸方面,对“甘肃新疆省”这个特殊的省名本身却少有研究。①吴福环先生在研究新疆建省问题时率先提出,“甘肃新疆省”的名称与行政现实之间存在着“名实不符的现象”,②此说富有启发性,但尚未深入讨论。齐清顺先生对“甘肃新疆省”名称也曾有过简要的讨论。③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甘肃新疆省”名称的形成、实质及使用等问题作一探讨。

一、“甘肃新疆省”省名的形成

光绪十年(1884 年)九月三十日,清政府就新疆建省问题发布上谕:

前经左宗棠创议改立行省,分设郡县,业据刘锦棠详晰陈奏,由部奏准,先设道、厅、州、县等官。现在更定官制,将南北两路办事大臣等缺裁撤,自应另设地方大员,以资统辖。著照所议,添设甘肃新疆巡抚、布政使各一员。④

至此,新疆建省问题得到了清政府最后的确认,“甘肃新疆省”这个特殊的省名也于此首次亮相。以两个省(区)并称来命名一个新设的行省,这在我国政治制度史上是罕见的,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理解上的困难。我们要弄明白“甘肃新疆省”省名的特定内涵,首先要从其独特的命名方式入手。

光绪十年(1884 年)新疆建省时,清政府之所以会以“甘肃”“新疆”两地并称来命名该新行省,一方面是由于历史上新疆与甘肃的密切关系,另一方面则是出于刘锦棠的建省理念。

自古以来,由于地缘因素,甘肃与新疆的关系非常密切。新疆东部与甘肃更是唇齿相依,明代曾有人将二者上升到“保哈密所以保甘陕”⑤的战略高度。永乐四年(1406 年),明政府设立哈密卫,受甘肃总兵节制,新疆东部地方开始纳入甘肃省的日常政务管理范围。清朝继承了甘肃省管辖新疆东部的传统,雍正九年(1731 年),“筑巴尔库勒城,以安西同知驻防其地”,⑥隶甘肃布政司。

收复新疆后,清政府开始考虑如何统治新疆

___________________

如钟兴麒《新疆建省述评》研究了新疆建省历史的全过程,但对“甘肃新疆省”名称问题并未研析。见钟兴麒:《新疆建省述评》,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3 年。

吴福环:《我国边疆治理制度近代化的重要举措———论新疆建省》,《新疆大学学报》1995 年第 4 期。

齐清顺:《新疆省名及其相关问题述评》,《西域研究》2003 年第 4 期。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 10 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年,第 301 页。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第 28 册,北京:中华书局,1974 年,第 8535 页。

《嘉庆重修一统志》第 16 册,卷 271《镇西府》第 1 页,巴尔库勒即巴里坤,上海:上海书店,1984 年。

的问题。乾隆二十四年(1759 年)十一月,乾隆帝曾考虑“在新疆实行与内地相同的州县制统治”。①但鉴于新疆已经实行军府制度的现实及新疆东部历史的特殊性,乾隆帝决定新疆实行军府制,“当令满洲将军等前往驻扎”,但新疆东部地区仍归陕甘总督管辖,“该督统辖所及,至乌鲁木齐而止”。②乾隆三十七年(1772 年),清廷又设立乌鲁木齐参赞大臣(乾隆三十八年改为都统),掌管乌鲁木齐及其以东地区军政事务。这样,新疆东部地区事实上形成了陕甘总督与乌鲁木齐都统共管的情况:“各级官员的行政管理权归都统,行政建置则归陕甘总督管辖。”③这在《嘉庆重修一统志》也可得以体现,新疆东部除记之于“新疆统部”之下,又记于“甘肃统部”之下。④

这样,新疆东部州县就长期处于甘肃省的行政管辖之下,新设建制也均以“甘肃”来冠名:乾隆二十四年(1759 年),“改甘肃安西道移扎哈密”,⑤同时于哈密设通判、巡检,“由镇西府以隶甘肃省”。⑥乾隆三十八年(1773 年),“于甘肃新疆巴里坤地方置镇西府”,“置甘肃昌吉、绥来、阜康三县,隶迪化直隶州”。⑦由上可见,从明代直至新疆建省之前,今新疆东部地方长期受甘肃省的行政管辖,二者已浑然一体。

事实上,不仅新疆东部州县官员存在着既受新疆军府官员、又受陕甘总督双重管辖的情况,在新疆最高官员伊犁将军的任所也有一些陕甘总督派任的官员。如嘉庆年间,镇西府有:“同知三员:一、伊犁理事;一、伊犁抚民;一、吐鲁番。”⑧即伊犁理事、抚民二同知由陕甘总督派驻,但由伊犁将军直接管辖。⑨可见,在某种程度上,甘肃对于新疆的行政管理已经超出新疆东部,与新疆其他区域也有紧密的联系。这种历史上的密切关系,是新疆建省时以“甘肃新疆”并称来命名的重要原因之一。

刘锦棠的建省理念是新疆建省时以“甘肃新疆”并称来命名的另一重要原因。光绪八年(1882年)刘锦棠在谈到新疆建省设想时指出:“新疆、甘肃势难分为两省”,主张将新疆各地“归并甘肃为一省”。其理由有三:一,新疆已设和将设的厅、州、县只有二三十处,这与当时郡县最少的贵州、广西等省相比,还不到其一半,难以自成一省。二,“新疆之与甘肃形同唇齿”,新疆各项事务必须要借助甘肃的支持才能顺利开展,“若将关内外划为两省,以二十余州县孤悬绝域,其势难以自存”。三,新疆单独建省会增加行政建制,费用将大量增加,与甘肃合为一省会较“另为一省稍免烦费”。他的设想是:

仿照江苏建置大略,添设甘肃巡抚一员,驻乌鲁木齐,管辖哈密以西南北两路各道厅州县,并请赏加兵部尚书衔,俾得统辖全疆官兵,督办边防。并设甘肃关外等处地方布政使一员,随巡抚驻 。⑩

当然,这里面甘肃对于新疆的战略支撑作用是刘锦棠建省理念的核心,这也是他之所以主张将这个新建的省要以“甘肃”来命名的主要原因。

正是由于上述甘肃与新疆密切的地缘关系以及自明代以来甘肃对新疆东部开展行政管理的史实,清政府经过长期讨论与审慎决策,最终将这个新建的行省以“甘肃新疆”来冠名,“甘肃新疆省”这一特殊省名最终形成。

二、“甘肃新疆省”其实就是新疆省

刘锦棠在其建省设想中明确表示:“新疆、甘肃势难分为两省”,要将新疆各地“归并甘肃为一省”。这个得到清政府认可的设想可能会让今人得出这样的结论:“甘肃新疆省”是包括甘肃和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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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 年,第 51 页;另见(清)傅恒等:《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卷82,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甲戌。

《清高宗实录》卷 612,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丙子。

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第 96 页。

见《嘉庆重修一统志》第 29 册,卷 520《乌鲁木齐 古城》、卷 521《巴里坤哈密》、卷 522《吐鲁番》;《嘉庆重修一统志》第 16 册,卷 271《镇西府》、卷 280《迪化州》。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 25

《嘉庆重修一统志》第 29 册,卷 521《哈密》第 2 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 31

《嘉庆重修一统志》第 16 册,卷 251《甘肃统部》第 9 页。

伊犁理事、抚民同知直接受伊犁将军管理,见《嘉庆重修一统志》第 29 册,卷 516《新疆统部》第 9 页。

(清)刘锦棠:《刘襄勤公奏稿》卷三,见马大正、吴丰培主编:《清代新疆稀见奏牍汇编》同治、光绪、宣统朝卷上册,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 年,第 107 页。

在内的一个省。其实这是望文生义的误解。“甘肃新疆省”究竟是不是包括二者在内的“超级行省”,我们不仅要从当时的建省理念来看,更要从建省以来的行政现实及二者的实际关系来看。

刘锦棠在建省方案中明言,驻扎乌鲁木齐的虽是“甘肃巡抚”,但其所管地域并未包括甘肃,而仅“管辖哈密以西南北两路各道厅州县”,“统辖全疆官兵”;同时,布政使也仅负责“甘肃关外等处地方”,两者均不涉及甘肃事务。从巡抚、布政使的职责范围可见,新疆是一个完全与甘肃并行的省级行政实体,她与甘肃之间存在着挂名依靠的关系,但并未有任何实质性的行政合并。对此齐清顺先生曾有清楚的判断:

(甘肃新疆巡抚)其实并无权、也无能力顾及甘肃事务,甘肃军政事务仍由陕甘总督主持,甘肃新疆巡抚也仍主管新疆一地军政事务。①

光绪十年(1884 年)新疆建省后,清政府一改新疆东部在行政上隶属于甘肃的传统,逐步将其改隶于新疆。光绪十一年(1885 年)清政府决定:

哈密厅通判向隶甘肃安肃道管辖,今新疆改设行省,所有哈密通判即划归镇迪道管辖。②

光绪十二年(1886 年)“,割迪化、镇西往属”。③从此,甘肃、新疆有了清晰的行政区划界线。从人员任免来看,甘肃、新疆各有一套行政班子:甘肃省是“陕甘总督兼甘肃巡抚”,④新疆则有专任的巡抚。甘肃、新疆各有一套独立的地方行政体系,并未统一事权,也没有什么兼任的现象。

同时,从地方事务来看,也没有任何两属的现象。《清德宗实录》载:光绪十七年(1891 年)“,甘肃泾州等州县被雹,甘肃新疆温宿州被水被雹。”⑤显然,这里“甘肃”与“甘肃新疆”是并列的两个省,不存在“甘肃新疆”同时包括甘肃、新疆的情况。光绪三十四年(1909 年)十二月度支部奏报的《妥酌清理财政章程清单》第 31 条规定:

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甘肃、新疆六省,每年预算报告册得展限至六月十五日以前到部。⑥

这里更是直截了当地告诉了我们:甘肃与新疆是并立的两个省。

综上所述,“甘肃新疆省”不是既包括甘肃又包括新疆、具有超越地位的“超级行省”,实际上只是光绪十年(1884 年)新疆建省以来“新疆”省名的全称,即是在行政、地域辖属上与甘肃省并立的“新疆省”。

三、“甘肃新疆省”省名的使用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已可明确,所谓“甘肃新疆省”其实就是建省以来新疆省名的全称。但由于这个省名中包括了两处地名,这很容易让人误解或不知所云,同时这种命名方式也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及地名习惯,因而其具体使用很不规范,这决定了其使用时间不可能长远。

(一)“甘肃新疆”被简称为“新疆”

自建省伊始,“甘肃新疆”就被简称为“新疆”,而且日渐成为一种稳定的趋向。光绪十年(1884年)十月初二,清政府发布了任命首任新疆巡抚的上谕:

刘锦棠著补授甘肃新疆巡抚,仍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宜。⑦

在同一谕旨中,既称“甘肃新疆”,又称“新疆”,后者显然是对前者的简称。后来,各类文书、典章如多次提及新疆,除首次提及时用“甘肃新疆”这一全称外,后面则往往都简称为“新疆”。有的甚至全然不用“甘肃新疆”全称,全用“新疆”这一简称。即便像《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这样一部规定清代典章制度、下笔谨慎的典籍,往往也是径称简称,如在介绍建省以来新疆的行政建制时,其起首标题就直呼“新疆”。⑧“会典”尚且如此,遑论其他?一些写作严肃的史作,如完成于宣统三年(1911 年)的《新疆图志》,也很少使用“甘肃新疆省”这个全称,《新疆图志》这一题名就未采用“甘肃新疆”全称,新疆官员于“纂校衔名”中列举职衔

___________________

齐清顺:《新疆省名及其相关问题述评》,《西域研究》2003 年第 4 期。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 262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第 8 册,北京:中华书局,1976 年,第 2110 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 150

《清德宗实录》卷 302,光绪十七年十月甲午。

《宣统政记》卷 5,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辛未。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 10 册,第 305 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 150

时无人采用“甘肃新疆”这个繁复的称呼,均只称“新疆”。①自然,在文人笔记、口语操用中,直称“新疆”更是普遍现象。这样,当时的社会普通人士往往只会听到“新疆”这一简称,后人在大量的史籍中往往也只看到“新疆”这一简称。长而久之,常人就只知道称新疆省,而不知有“甘肃新疆省”之称。

(二)称“甘肃新疆”为“甘肃”

在官方文献中,“甘肃新疆”也有被简称为“甘肃”的情况,这很容易造成人们对“甘肃新疆省”的误判。由于历史的惯性,新疆东部原属甘肃、后属新疆的地方,在清代官方文件里仍时时被称之为“甘肃某地”。《清德宗实录》载:光绪十三年(1887年):

甘肃新疆巡抚刘锦棠奏,甘肃镇西厅入秋以来,田鼠为害,又降大雪,灾伤可悯。②

实际上,此时镇西划归新疆已有一年多了。《宣统政纪》载,宣统三年(1911 年)五月初二,“以甘肃镇迪道陈际唐为甘肃新疆布政使”。③作为新疆省府所在的镇迪道,在新疆建省二十多年后却仍被称之为“甘肃镇迪”。长期以来甘肃管理新疆东部州县,让人们产生了深刻的历史记忆与叙述惯性,由是可见。

除此之外,新疆一些新设郡县也有被称之为“甘肃某地”的。如光绪十年(1884 年),“新疆南路添设分巡甘肃阿克苏兵备道、分巡甘肃喀什噶尔兵备道”。④光绪十一年(1885 年)四月,清政府命令:“甘肃阿克苏镇总兵黄万鹏,著杨昌 、陶模悉心察看。”⑤

除了上述新疆具体地名常被称为“甘肃某地”外,作为新疆最高行政官员的巡抚也有被称为“甘肃巡抚”的情况。以《矿务档》记载的新疆巡抚饶应祺的官衔为例。该档收录了不少饶应祺于新疆巡抚任内形成的文档,这些文档有一小部分称其为“甘肃新疆巡抚”,大部分则简称其为“新疆巡抚”,但也有将其称为“甘肃巡抚”的个案。光绪二十二年(1896 年)三月初七日饶应祺“咨送遵旨查明和阗一带金矿折 批”,总理衙门在记录该文档时即将其称为“署甘肃巡抚”。⑥当然,如此称新疆巡抚的情况也只偶一见之。

由上可见,建省以后,清朝官方文书将“甘肃新疆某地”称之为“甘肃某地”仍属平常。这些称法今天看来虽然不规范、不正确,也没有被普遍使用,但给人们理解“甘肃新疆省”的真义带来了混淆。

(三)“甘肃新疆省”使用的时间

以“甘肃新疆”来称呼今新疆某地,这种情况出现于新疆建省之前,最迟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文献中已有这种表述。该年,清政府于“甘肃新疆巴里坤地方置镇西府”。⑦只不过,当时之“新疆”与今天之“新疆”完全不是同一概念,它指的是“改革土司制度以后,设立新的行政机关的国内少数民族地区”,云南省乌蒙府、贵州省古州及其西部地区、四川大小金川、湖南西南部等地都曾一度被称之为“新疆”。⑧乾隆二十四年(1759 年)清政府统一新疆后,新疆只是全国众多“新疆”之一,当时被称为“西域新疆”。

“新疆”的意义古今迥异,“甘肃新疆”当然前后所指不同。乾隆二十九年(1764 年),乾隆皇帝指示纂修《大清一统志》事宜时说:

至西域新疆,拓地二万余里,除新设安西一府及哈密、巴里坤、乌鲁木齐设有道、府、州、县、提督、总兵等官,应即附入甘肃省内,其伊犁、叶尔羌、和阗等处现有总管将军及办事大臣驻 者,亦与内地无殊,应将西域新疆另纂在甘肃之后。⑨

由上可见,此时的“甘肃新疆”指的是隶于甘肃省的今新疆东部地区的新设郡县,而天山南北是以伊犁将军为首的另一个行政区域“西域新疆”。此时的“甘肃新疆”与建省以来作为省名的“甘肃新疆”完全不是同一概念。所以,尽管“甘肃新疆”在新疆建省以前就是被时常使用的地域名

___________________

(清)袁大化、王树 等撰:《新疆图志》“新疆图志纂校衔名”,见《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第 649 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第 239~240 页。

《清德宗实录》卷 248,光绪十三年十月乙巳。

《宣统政纪》卷 54,宣统三年五月己亥。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 323

《清德宗实录》卷 366,光绪十一年四月壬戌。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矿务档》第八册,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60 年,第 4855 页。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 31

苗普生、田卫疆主编:《新疆史纲》,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 年,第 4 页。

《清高宗实录》卷 722,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戊申。

称,但直到光绪十年(1884 年)新疆建省时才被赋予指代天山南北全新疆的意义,并被广为使用。

“甘肃新疆省”省名此后虽有被简称为“新疆”的稳定趋势,但在清朝的重要文书中仍一直使用,直至清朝灭亡为止。如宣统三年七月初二日(1911 8 25 日)“内阁奉上谕:甘肃新疆伊塔道员缺著潘震补授”,①其时已近辛亥革命。不过,自辛亥鼎革、清帝逊位之后,“甘肃新疆省”这个繁复的省名就不再于现实社会中使用,人们已习惯于用“新疆”这个简称,并一直沿用至今,再未更改。因此,“甘肃新疆省”作为省名,实际上仅只使用了 28年,而“新疆”一词则自清中叶以来直至今天都在使用,这也就难怪,很少有人知道新疆还曾有“甘肃新疆省”这样一个全称。

总而言之,由于“甘肃新疆省”这个省名包括了我国今天的两省(区)而实际上仅指新疆,理解困难,称呼拗口,建省以来人们对它的使用既难以长期坚持,又失之规范,于是多数人遵循旧习仍将其简称为“新疆”。

“甘肃新疆省”这一特殊省名的出现,是清政府包括刘锦棠在筹划新疆建省时既考虑历史上的甘新关系、又权衡甘新政治现实的产物。新疆建省却拿甘肃来挂名,这虽然有利于减少建省的阻力及保障建省后新疆省政府的正常运转,但毕竟甘肃省同时存在,“甘肃新疆省”实际上也仅只管辖新设的新疆省。这里就出现了有学者所谓的“名实不符”问题。这个名实不符的历史现象,今天看来是给后人留下了一个需要解答的历史谜团,而回归历史则“反映出清政府最高决策者在新疆建省后如何划分甘新两省的权责问题上,含混游移”,这也被批评为“甘肃新疆省”建制上的“含混及不彻底之处”。②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甘肃新疆省”这个特殊省名背后的积极意义。以甘肃、新疆并称来命名新设的新疆省,这是清政府建省理念的一次重大突破与实践上的重大尝试,在清末这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它有效地解决了像新疆这样的边远地区的建省问题。“甘肃新疆省”建立以来,甘肃成为新疆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稳定的重要依托与保障,充当了新疆与中央政权联系的通道与纽带,二者唇齿相依、互相倚靠。而这正是当初清政府以“甘肃新疆省”来命名“新疆”的战略预期。

“甘肃新疆省”的建省模式还为后来台湾建省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光绪十一年(1885 年)清政府在筹建台湾省时,就沿用了新疆的建省经验,提出“台湾虽设行省,必须与福建联成一气,如甘肃新疆之制,庶可内外相维。”③正是在甘肃新疆省的建省经验上,才会再次出现“福建台湾省”这样以两省并称而实指一省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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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旨》,《内阁官报》1911 年第 3 期,第 1 页。

吴福环:《我国边疆治理制度近代化的重要举措———论新疆建省》,《新疆大学学报》1995 年第 4 期,第 40 页。

《清德宗实录》卷 221,光绪十一年十二月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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