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黑河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第107—110页
作者简介:许铭(1960-),男,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
摘要:清代黑龙江地区的驿站管理,是研究清代黑龙江政治、经济、军事、历史文化等方面不可或缺的内容。驿站从机构管理、职官设置等方面对当时清朝对黑龙江地区的管辖乃至后来黑龙江地方管理和村屯分布都产生了不可忽略的作用。
关键词:清代;黑龙江;驿站;机构
清代邮驿制度,沿袭了前代的传统,有驿站、塘、台、所、铺六种组织形式,负责处理官方文书的传递、官役公务往来的食宿交通、军事物资的运送。有关的邮驿,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巩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清代所制定的一整套的邮驿制度,根据地域的不同,有着很大的变化。从康熙二十四年开始,黑龙江地区驿站就与中原地区的驿站有了很大的不同。而对黑龙江地区驿站的研究,是我们研究清代黑龙江政治、经济、军事、历史文化等方面不可或缺的内容。本文拟就清代驿站的组织与管理这一问题予以探讨。
一、站官的设置
《黑龙江志稿》卷四十三《职官志》:“管理茂兴八品官一员(年俸银四十两,米二十仓石),康熙二十七年设(同年发给印章。按黑龙江省站官二员,墨尔根站为北路,茂兴站为南路)。原为六品,六年满,在任候升。乾隆三十七年,巡察黑龙江御史萨欣奏,请照吉林改八品,缺出,由笔帖式内拣补(由有笔贴式放者,改七品。无品笔帖式放者,改八品)。六年满,离任停俸候升。五十一年,将军恒秀奏改四年(仍离任停俸候升)。关防笔帖式二员,康熙三十年设各站笔帖式十员。计卜奎、茂兴、宁年、特木德黑、温托河、多耐、他拉哈、古鲁、吴兰诺尔、塔哈尔十站,各设笔帖式一员(康熙二十年设九员,雍正五年增设一员,领催十八名)。”
《清会典事例》卷四十三:“乾隆五十四年,议准宁古塔、黑龙江驿官均改为四年。任满后,仍照例分别升用。至八品笔帖式,授为七品等官。年满升选时,如有无力移产,不能来京,情愿改补本处武职员缺者,准其照仓官之例,咨行兵部办理。”
《黑龙江述略》:“站官与屯仓官一例,皆由骁骑校、笔帖式拣补,四年一更。惟期满之后以防御用,不准以主事用。将军文绪曾奏请变通办理,部驳不行。大要黑龙江省与满汉丁民相亲者,屯官也,仓官也,站官也,呼兰、绥化二理事官也。然皆定期年限,靳其升途,立法之初自有意义,时移势变,固非始议所及。”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康熙年间初设驿站时,是由品秩为六品的站官两员来管理驿站的,这两名站官管理的范围是以宁年为界,宁年以北为北路驿站管辖,站官驻在墨尔根,卜奎以南为南路驿站,在黑龙江将军衙门迁到卜奎前,南路站官是驻在卜奎的,从康熙三十一年黑龙江将军衙门迁到卜奎,并将此处更名为齐齐哈尔后,南路站官迁到了茂兴。站官的正式名称是“管理墨尔根等处站官”和管理“茂兴等处站官”他们都有固定的办事地点。这两员站官的一届任期是六年,规定是“在任候升”,也就是说,到期满时,如果考查合格,就可以马上升迁。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当时的巡察御史萨欣奏请,仿照吉林的做法,将站官由六品改为八品,一届任期仍是六年,由在职候升改为“离任停俸候升”。到乾隆五十一年,将军恒秀将任期由六年改为四年。站官的选任,“上下站各站官一员,诸部人皆用之”[1]。这里说的“诸部人”是除迁居此地的汉人以外的包括满、蒙、达、索伦等各部族的人员,均有担任站官的资格。
二、笔贴式与领催的设置
站官下设笔帖式。笔帖式是清代一个非常独特的官职。《清通志》是这样表述的:“本朝诸衙门各置满洲、蒙古、汉军笔帖式,以翻清汉章奏文牍。……今笔帖式登用之广,迁擢之优,固非前代仅称杂流者可比也”[2]。所以说,在前代原来杂佐官,在清代被称为笔帖式的人,已经正式地进入了官员的序列。如以后功绩显赫,还可以做高官。清代重要的大臣、封疆大吏有很多是出身于笔帖式。
在黑龙江,笔帖式这一官职,据《黑龙江外记》卷三说:“额设笔帖式,有清汉翻译、蒙古翻译、营仓站三项之分。齐齐哈尔三十八员,墨尔根、黑龙江各六员,皆未入流。惟银库二员,九品食俸。例选习汉文者引见补授,亦乾隆三年设。”从这段材料我们可以看出,黑龙江地区的笔帖式是没有品级的“未入流”的“吏”,应该是归于胥吏一类。而只有管理银库的笔帖式才有品级,他的级别是九品。
在黑龙江的二十个驿站中,“各站笔帖式一员,站人称相公,而站官下关防笔帖式二员,称总老爷”[1]。在我们的调查中,各个驿站的站人后代均说由于各站笔帖式是可以有机会升任官职的,所以站人是不能担任这个职务的。但是实际情况似乎不是这样。在康熙二十五年黑龙江驿站官杜尔岱曾为补放墨尔根至黑龙江五驿站笔帖式事呈黑龙江将军的一个报告中说:“职等所属十九驿内之汉人驿站,有识字者,将其补放笔帖式,可略记诸事”[3]。这段材料告诉我们在驿站设立之初,从茂兴至墨尔根十四驿中的“汉人驿站”中,笔帖式是由这些“查抄没户人家”来担任的。这有可能是一个临时的措施,因为到了光绪年间我们看到的各站笔帖式的名单,他们不是汉人名字,而且到了雍正、乾隆年间,笔帖式也是要送部引见的。而被严格控制的站人,大约以后就很少有担任这一职务的了。
而有少数驿站的笔帖式也有站人担任的情况,但这仅仅是特例而已。由这些“诸部人”担任的笔帖式,对于公文等并不熟悉。虽然按照规定,担任笔帖式的人是要识字的,至少是要识满洲文字的。因为笔帖式是掌管台站的关防、台站的文报登记、财务管理等事务的。但实际情况却非如此。这些被俗称为“老爷”的笔帖式往往对公事不是很清楚,往来文件的发送基本上是要依靠站丁出身的领催帮助才能进行签发。当时在黑龙江地区有一个讥讽笔帖式的谚语,说的非常形象:“头上金顶乱碰,提到公事发楞,问君多大前程,二十四两准秤”[1]。从这条谚语中,我们可以看出,笔帖式在这里是一个不被人们所重视的职位,由于他们办事能力不强,地位不高而受到人们的嘲讽。
每个驿站除笔帖式外,还有领催一员。领催在满语中称“拔什库”。这是在清八旗系统中官职最低的军官,由各个驿站的站丁来担任。在设驿之初就规定:“至于墨尔根至锦州俄佛罗所设之二十驿,应查抄没户之闲散男丁,令其驻驿。查抄没户之男丁时,每驿设三十名,并从中捡选优良者一名,任该驿领催”[3]。他们俗称为“千总”,各站称这些人为“千爷”。他们原本是没有级别的,到清同治四年(1865),蒙加七品顶戴。他们协助笔帖式对驿站进行日常管理,其实,他们才是驿站实际负责人。他们掌管日常迎送、传递邮驿事务的安排,并有保护台站的职责。杨宾在《柳边记略》中说:“拨什库专司应付,笔帖式登记档案。以体统而言之,笔帖式有印若尊于拨什库,而派军马草料则不敢侵其权,是以一站之人惟拨什库是畏”[4]。光绪朝《清会典事例》也说:“乾隆十八年奏准,黑龙江驿站,系委笔帖式、领催同管,所有部给关防,系支领钱粮之用,向来交与领催执掌,体制未免倒置。嗣后交与笔帖式专掌,领催协力,凡支领驿站钱粮,由笔帖式钤用,以专责成”[5]。由此可见,在驿站设立之初的康熙年间,领催在驿站管理方面具有实权,所有“支领钱粮之用”的事项,都是由领催掌管,这样一来,领催一职成为驿站上实际掌权的职务,笔帖式只是名义上的驿站负责人。所以当时的驿站人员“惟拨什库是畏”。到了乾隆时期,才明确了“凡支领驿站钱粮,由笔帖式钤用”,笔帖式才成为各驿站中管理钱粮、掌管关防的实权人物。
由于驿站改由笔帖式负责,它的职责开始重要起来。但如上文所说,这些是“诸部人用之”的,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实在是不能担负起驿站的管理任务,所以大约是在乾隆以后,就开始有一些站人担任了这一本来被禁止的官职。在乾隆三年三月戊辰“兵部议覆:御史苏昌奏言,船厂鸟枪营兵一千名,经升任将军傅第奏准,编设旗分,挑取披甲领催,其管辖官员,由京补放。伊等兵丁,与本处满洲居住年久,骑射俱优。从前未将效力人等,作何补用之处奏定。今出有镶蓝旗骁骑校一缺。查此兵丁之祖父,原由三藩下人,发遣尚阳堡,后因安插驿站、水手、官屯、边台,当差年久,蒙圣祖仁皇帝加恩,有由水手、驿站领催人,用至船厂管船五六品官者,较之永不叙用人等,尚属有间,恳将现出骁骑校一缺,赏于领催内拣选补授。”①这个请求得到了乾隆皇帝的批准。从这段材料中,我们看到,在康熙时,清政府就是在这些发到驿站做站丁的“查抄没户”中选任驿站领催,应该还有极少的人做到了五六品官。那时的驿站笔帖式是不是也有站人担任,我们没有找到相应的证据,但是从“用至船厂管船五六品官者”这句话来看,似乎在当时也应有担任驿站笔帖式的站人。
这种变化,大体上是与驿站步入正轨后发生的。领催一职,从我们已知的材料上来看,应该是由被发遣来的站丁中选任的。而笔帖式则是由“诸部人用之”,由于他们并不熟悉驿站工作所以往往入制于站丁出身的领催。这也是在驿站设立初期,驿站的站丁“惟拨什库是畏”的原因。
上述的总站官、笔帖式、领催都是“额设”官属,就是说他们都是正式的在编官员,由国家发给俸禄的。总站官的年俸是40两,笔帖式原为24两,后增为36两,领催24两。
三、站内专职人员的设置
每站还要从站丁中挑选一名管理缮档的外郎,主要负责文书工作;挑选马头一名,管理喂养驿马和耕牛;另外还有小头目一名,负责对站丁的管理。②
在各个驿站,除了上述的“额设”官员外,还有头目、牌头、马头等名目,这些人都是各驿站在站丁中选拔委派的,不是正式的官衔。
各驿站所在地均有官房,当地站人称为“站房”的办公处。③
康熙二十四年开始设置驿站时,由于时间紧迫,经费不足,设置站房的经费由一个叫蔡毓荣的人出资修建。站丁初到驿站时,规定每个站丁可以得到一间房屋,同时还要修建驿站的办公处所,就是当地人说的“站房子”。现在各驿站的站房已经全不见踪迹,但是各驿站的老人还能描述出站房的样子。在我们的调查中,驿站的老人还能依稀记得当年“站房子”的形制。据宁年站(今富裕县富宁村)任志业(83岁)说,在小的时候,站房子还在,“就在现在村小学的位置。这里原来就是驿站。院子非常大,里面有一排房子,中间的三间正房是管站的住的。后面是马棚,据上辈人说,当年有驿站时,每天都要有值班的,值班的人要穿上号衣,备好马,在那里等着,随时就走。”
新站的三家街就是原乌兰诺尔站的站房子所在地。据当地人韩殿福介绍:“三家街建在古驿道东侧北岗的南坡上,东西一条官道为街道。道北第一座院子就是驿站的站房,宽一百米,内设有驿馆,供往来官员及邮差居住。”
康熙二十四年(1685)初设驿站时,当时规定每站的站丁数,七月,康熙“复令每驿设壮丁并拨什库三十名,马二十匹,牛三十头。”[3]《黑龙江外记》卷三记载:“每站领催一名,壮丁二十六名,惟卜奎站壮丁多三名。”在此后的三百年的时间里在从事驿站工作的站丁及其后人中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站人文化,成为黑龙江地区所独有的一种文化形态。
通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清代黑龙江地区的驿站组织和管理是十分严密的,与前代各朝对黑龙江的管辖相比,这种严密的组织和管理,为清政府有效地管辖黑龙江地区,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完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在从事驿站工作的站丁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站人文化。这些对于我们研究黑龙江的历史文化提供了非常丰富的资源。
注释:
①《清实录黑龙江史料摘抄》内部出版。
②《柳边纪略》卷三:“每站设笔帖式一(俗呼帮职)、拨什库一(俗呼千总)、庄头一、小头一,壮丁不为限,大抵业农贾。小头者,役于拨什库者也,庄头者,管壮丁者也。”
③《黑龙江外记》卷三:协领、总管、参领、屯、站等官各有治事所,谓之官房子。
参考文献:
[1]黑龙江外记:卷3[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1984.
[2]清通志:卷64[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 2000.
[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康熙年间吉林至瑷珲间的驿站[J].历史档案, 1982, (3).
[4]杨宾.柳边纪略:卷3[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 1993.
[5]光绪朝.清会典事例:卷703[M].北京:中华书局,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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