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鸦片战争后,蒙古社会危机日益加剧。清政府不得不考虑以新的政策来应付日益加深的民族危机,于是移民实边政策开始实施,从此开始了对内蒙古地区的全面放垦。清末移民实边政策对蒙古社会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一方面促进了多元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封建领主制经济的瓦解;另一方面破坏了草原生态、加剧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
[关键词]移民实边;蒙古;社会经济
一、“移民实边”政策的提出
(一)“移民实边”政策出台的历史背景
鸦片战争以前,保持蒙古社会的封禁状态是清朝政府治理蒙古的基本政策。禁止开垦蒙地,限制商业资本的自由活动,是这一政策的重要环节。尤其是禁止开垦牧地,是保持以游牧为基础的蒙古封建领主制所不可缺少的政策。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特别是沙俄和日本帝国主义对蒙古地区加紧殖民活动,使蒙古社会危机日益加剧。为此,19 世纪80 年代以后,就有不少清朝的大臣、官吏们提出过许多筹边改制、放垦蒙地的建议,如曾任过山西巡抚的张之洞于光绪六年(1880 年) 提出《详筹边计折》,刚毅光绪十二年(1886 年) 提出《筹议晋省口外屯垦情形折》,胡聘之光绪二十三年(1897 年) 提出《屯垦晋边折》等等。这些奏折中提出通过移民实边来应付帝国主义入侵下的边疆危机。但当时并未被清政府所采纳。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 清政府被迫接受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向帝国主义列强赔款白银四亿五千万两,从而导致财政困难愈来愈重。在这种情形下,清政府不得不考虑以新的政策来应付日益加深的危机。
(二)“移民实边”政策的提出
1901 年山西巡抚岑春煊两次奏请“筹议开垦蒙地”,其中特别提到:“臣维现在时局艰难,度支竭蹶,兵费赔偿之巨,实为历来所未有⋯⋯其言救贫者,则或议裁节饷费,或拟振兴工商,然汰兵省官,所节无几,矿路制造,效难骤求。以糜财河沙之时,而规取锱铢之人,是虽理财之常理,仍无应急也。查晋边西北乌兰察布、伊克昭二盟蒙古十三旗,地方旷衍,甲与朔陲。伊克昭之鄂尔多斯各旗,环阻大河,灌溉便利⋯⋯以各旗幅员计之,广袤不下三四千里。若垦十之三四,当可得田数十万顷,二十五年,前黑龙江将军恩泽奏请放扎赉特旗荒地,计荒价一半可得银四五十万两。今鄂尔多斯、近晋各旗论之,即放一半,亦可得三四倍⋯⋯何可胜言,是利于国也。”[ 1 ]这一奏议正迎合了清政府借移民开垦解决财政危机的需要。于是,清政府终于做出“移民实边”的决策。光绪二十八年初(1902 年) 清政府任命贻谷为督办蒙旗垦务大臣,赴内蒙古西部督办垦务。从此开始了对内蒙古地区的全面放垦。
(三)“移民实边”政策的宗旨
清朝政府实行“移民实边”政策的宗旨是通过移植内地破产流亡的农民与手工业生产者来北部边疆蒙古地区开垦定居,借以达到缓和内地日益激化、尖锐的阶级矛盾,同时,将内地的汉族农民迁移到蒙古边疆地区,有利于充实边防,应救边疆空虚的危机,将有助于加强北部边疆地区的防务力量,这在当时北部边疆地区的安全正受到帝国主义的吞并,瓜分严重威胁的情势下,具有发动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来侵略的积极意义。
二、“移民实边”政策的实施
(一)“移民实边”名义下的残酷剥削
“移民实边”政策实行前,蒙古王公贵族将土地私下租给流入当地的汉族农民耕种,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垦熟后每年收取地租,不向清政府交纳田赋。“移民实边”政策实行后,牧场有的要圈垦,土地要丈放,不论熟地生荒,都要逐亩一次征收押荒银(即地价) ,垦熟以后升科,每年征取岁租(即田赋) ,实际上清政府通过圈垦牧场和丈放农田,控制了对蒙旗土地的最高所有权。清政府所定的押荒银和岁租,按土地质量有所差别,东西部也不一样。东部的押荒银,每垧(十亩) 至少一两四钱,最多达到六两六钱;西部每亩至少一钱,最多达到二两一钱。东部的岁租,每垧一般是中钱六百六十文,西部每亩一般是银一分到二分左右。这种聚敛的办法,不仅直接威胁到蒙汉农牧民的生计,也损害到蒙古王公和汉族地主、地商的利益,因而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
而各级垦务官吏更是勾结地商乘机大肆渔利自肥,并把这些负担全部转嫁到农牧民身上。当时到内蒙古东部地区进行实地考察的姚锡光曾说:“ ⋯⋯东西放荒办法,率从已垦之田;垦收押荒⋯⋯是佃户,先已纳价一次于蒙民,而又需缴纳一次于官吏,则佃民吃亏甚大。其在蒙民,则未经收价之田,收租必多,而一缴押荒,则租入须减,是蒙民折耗亦巨。”[2 ]对于蒙古族人民,开垦牧场破坏了他们的畜牧业生产,留下的窄狭牧地,也多为不毛之地,迫使许多牧民逃往沙漠和荒山,生活贫困,人口减少,遭到灾难性打击。丈放已垦的土地,又削夺了蒙民原有的土地所有权,“既收其地,复收其租”,经济盘剥十分严重。对于汉族农民,主要是被掠夺押荒银和岁租,与此同时,垦务官吏、地商、高利贷者乘机从中贪污、勒索、掠夺,以中饱私囊。放垦时,垦务官吏为了早收押荒银和共同作弊分肥,通常都将士地分成片租给“揽头”或地商。“揽头”或地商租到大片土地后,或者加价加租,转租给小民户,自己成为“二地主”;或则“居为奇贷,高价转售,于中射利”,垦地农民受到双重剥削。贻谷一手操办的东路、西路垦务公司,就是包揽荒地、居间取利的地商组织。东路公司在察哈尔所属丰镇、宁远、兴和、陶林四厅“, 凡报垦各地⋯⋯照章缴纳押荒加价转售,其加价则自每亩二三分至一两六七钱不等,亦有每亩加价多至三两几钱者。”西路公司于光绪三十二年在准格尔旗承领土地一万零五百四十七顷,未缴垦荒银“, 随即每顷加价六十两,转售于民,增加地价”[3 ] 。当这种败坏垦局的状况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时,清政府便把一切罪过加在贻谷身上。在革职拿问贻谷的谕示中称:“朝廷放垦荒地,意在开荒备边,并非攘地图利,乃贻谷不顾藩部边氓大局,只为一己罔利起见,专用小人,苛索巧取,以官地垦局巧立公司名目,辗转渔利。定章每亩地价三钱,公司则浮收八钱,垦熟之地亦复勒缴地价,甚至房基、庐舍、铺面、街道勒交租价,每亩竟多至三百数十两⋯⋯所收地价以八钱计算,约收银四百余万两,除支拨有案及代为约计用款外,其查无用项者尚有二百余万之多,显系赔谷及各局员等朋分吞蚀。”[4 ]其中也不得不承认大小垦务官吏从中贪污勒索的罪恶行径。有的外国教堂也充当二地主。如磴口县内有五十余万亩土地,八国联军侵略中国后,由外国教堂侵占,经开渠放垦,得良田十万亩“, 每年仅向阿(拉善) 旗王府纳包租银一万余元,而收入乃达四十万元左右。”[ 5 ]1906 —1908 年,贻谷曾对呼和浩特地区的户口地、民佃地、蒙民自耕地、官摊牧地等下令进行过清查。由于时间短和人民的反抗,实际上在这两年中只把土默特旗十二甲中的五个甲的土地作过清查。丈地总数九千九百八十五顷多,应收地价二十二万二千一百三十六两,实收地价和其它收入只有二万五千六百二十四两。除去一切开支,实际上只有九百八十多两[6 ] ,事实上被贪官污吏及其各级爪牙贪污中饱的款项要比这多得多。放垦之后,土地的地权和租佃关系复杂起来。原来蒙旗土地所有制中有旗公地、王府地、召庙地、户口地等,放垦后,有的即取消,有的双重并存,而且新增加了永租地、短租地、赔教地、新旧牌界地等等,官府赋税随之而来,押荒、渠租、岁课、分抄、省地租等等名目繁多的租赋,大大加重了蒙汉人民的负担,使阶级矛盾也更加尖锐。
(二) 轰轰烈烈的反放垦运动
光绪二十八年至三十四年(1902 - 1908 年) 是“移民实边”政策全面推行的时期,同时也是放垦和抗垦斗争十分激烈的时期。对于广大蒙汉农牧民的抗垦斗争,清政府则以武装强垦和武装镇压来对付,以保证放垦的顺利进行。
从伊克昭盟放垦的简要经过,可以大体看出这时期斗争的情形。伊克昭盟是清政府放垦的重点地区之一,这里草原辽阔,而且沿河地区有一定的灌溉条件。自康熙末年起,陆续有山西的农民从土默特沿黄河西行到达拉特、杭锦旗;陕北等地的农民北越边墙到准格尔、郡王、札萨克、乌审等旗;甘肃、宁夏的农民东越黄河进入鄂托克旗境内开垦。当时由于伊盟土地所有权完全掌握在蒙旗王公手中,因而这些开垦成了鄂尔多斯蒙旗王公的生财之道。但对于清末官办的开垦,他们则是强烈反对。贻谷依仗理藩部的权利,首先迫使杭锦、达拉特二旗的札萨克就范,杭锦、达拉特旗的札萨克由于考虑到自己的既得利益,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 年) 三月同意了在杭锦旗的杭盖(属杭锦旗的后套地区) 开垦长三百里、宽三十到七十里的约千顷土地,在达拉特旗开垦位于黄河北岸已经通过私垦修筑过渠道的缠金、长胜两处约两千顷土地。紧接着,贻谷以此为契机,派员到其它五旗进行游说。在这种压力下,郡王、扎萨克、准格尔、鄂托克等旗也先后同意并指定了开垦的地段,乌审旗札萨克察克都尔色楞索性实行全旗报垦。就在此时,原来同意开垦的杭锦旗札萨克、当时任伊盟盟长的阿尔宾巴雅尔因慑于本旗牧民的反对,以需要说服本旗蒙民后方能开垦杭盖之地为借口,不执行开垦的命令。贻谷便通过理藩部采取断然措施,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革去了阿尔宾巴雅尔的盟长职务,另举荒淫残暴、实行全旗报垦的乌审旗札萨克察
克都尔色楞为继任盟长,扎萨克旗扎萨克沙克都尔扎布为副盟长,开垦得以继续推行。
当时,抗垦最激烈的是准格尔旗。准格尔旗的札萨克珊济密都布由于年幼,旗务均由协理台吉丹丕尔掌管。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 正月,珊济密都布报垦该旗土地,垦务局即在什拉塔、十里长滩、沙梁川三处设立垦务分员,着手丈放土地。协理台吉丹丕尔强烈反对这次开垦,他禁止当地蒙汉人民向垦务局认领土地,缴纳押荒银。他和门肯吉亚一起将反对开垦的蒙古牧民集合起来,携带武器,阻挠垦务官员的活动,掀起了群众性的抗垦斗争。六月十日,丹丕尔率领抗垦群众包围了垦务局十里长滩东局,二十二日提出撤销东局的要求,如垦务局不答应,就用武力驱逐垦务官员。二十三日门肯吉亚率领的抗垦群众包围了什拉塔中局,不仅将垦务官员驱逐到河曲县,而且烧毁了垦务局文书。他们在丹丕尔所住的南坪地方修筑堡垒,并向乌审、郡王、达拉特各旗提议协力抗垦。面对丹丕尔的抗垦斗争,垦务官吏开始了武力镇压。八月十三日官军包围了丹丕尔所住的南坪,丹丕尔出逃,直到十一月十四日被官军捉住处死。清朝政府为了欺骗人民,把掠夺蒙旗土地和镇压蒙古族人民的罪过全部推到贻谷身上,以误杀丹丕尔、败坏边政、贪污垦款等罪名革职惩处了贻谷,但同时又派信勤督办垦务,继续开垦丈放蒙旗土地。
(三)“移民实边”实施的土地侵占
从光绪二十八年到三十四年(1902 —1908 年) ,在伊盟第一期放垦的六年中,随着蒙汉群众抗垦斗争的被镇压,开垦的土地一年比一年多,包括各种名目的被开垦的土地,共计二万三千八百余顷。就整个内蒙古地区来说,自1902 —1908 年间清政府通过垦丈,吞占了大片土地,掠夺了大量押荒银。仅西部地区就垦丈土地七百五十七万余亩,搜刮押荒银约三百八十六万余两[7 ] 。除了官垦、私垦外,这个时期在河套、察哈尔等处,因为“教案”而被法、比、荷等国天主教堂强占的土地数量也十分巨大,他们普遍招佃垦种。到民国初年,外国教堂仅在绥远地区即占有土地五万顷之多[8 ] 。
三、“移民实边”对蒙古社会经济的影响
“移民实边”政策的推行给蒙古地区带来了深刻的社会经济影响。从积极的方面来讲,它促进了蒙古地区的经济结构逐渐由单一的游牧经济转化为多种经济,并加速了蒙古封建领主制的瓦解,但同时,清代后期移民实边政策的失控,不仅使草原畜牧业和草原生态得到极大破坏,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也日益加剧。
(一) 促进了多元经济的发展
清末的“移民实边”对蒙古社会经济影响深刻。首先,它促进了蒙古地区的经济发展。随着垦殖的扩大,蒙古地区的经济结构逐渐由单一的游牧经济转化为多种经济,农业所占比重大大增加,农业生产方法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结构也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变化,并因此推动了商业与手工业的发展。像在西部地区以及达拉特、杭锦等旗的沿河地区,疏通旧渠、开挖新渠,农业得到了发展,人口有了增加。这里和土默川平原以及东部松花江、辽河、大小凌河上游,都成了内蒙古地区重要的产粮区。同时旅蒙商随着政策的放宽变成了坐商。在当地建立了商号,进行常年的经济活动,以至在个别地区还出现了商业中心。与此同时,蒙古商贸也由原来只向蒙古贵族供给奢侈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从互通有无到物资交流,逐渐步入了商品经济的轨道。手工业原是牧民的家庭副业,流民中不少人是手工业者或掌握手工技术的人,随着流民的大量增加,垦地的大量扩展,先是与农牧相伴的手工部门,如加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接着,诸多手工业部门都逐渐独立形成。于是,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冲破了千年来停滞不前的固有模式,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二) 加速了封建领主制经济的瓦解
移民实边也改变了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随着垦殖活动在蒙古地区的进一步扩展,租佃关系和土地变相买卖关系迅速发展起来,逐渐影响并终于改变了原有的封建领主制经济。清末,在内蒙古农业区,封建地主制经济形式己经确立,甚至出现了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垦企业。而农业区内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对半农半牧区、牧区的经济制度也产生了巨大影响,牧主雇佣牧工的雇佣关系以及带有租佃性质的“苏鲁克”① 制度,迅速发展起来。随着垦殖的发展,清政府不断地在垦区设置管理移民的机构,这对于农业区内封建领主制经济向封建地主制的转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此外,管理垦区的府、州、县、厅的设置也改变了清初以来蒙古地区单一的盟旗制度亡,有的铤而走险。从而严重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
(四) 对草原畜牧业经济的巨大冲击
清末“移民实边”的原意是,通过兴垦蒙荒,吸收内地汉人到蒙古地区去从事农耕;通过移民屯垦,改变蒙古地区地广人稀的局面,发展农工商,增强经济实力,充实边防,以抵御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但清末政治的腐朽和国力的衰竭已使政府的运行机制失去了应有的控制。尤其是清代后期移民实边政策失控而造成的大面积放垦对蒙古地区畜牧业经济的破坏和冲击非常显著。其后果就是大片水草丰盛的牧场被掠卖后,许多蒙古牧民被排挤到荒山秃岭或沙碱地带去放牧。部分蒙古王公贵族通过放垦招租取得实惠,满足于一时的奢侈消费,遂与垦务官吏互相勾结,大量丈放牧场、土地;有的旗几乎把水草丰盛的牧场出卖殆尽。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蒙古地区固然需要农业经济,然而,自然环境决定了蒙古的大部分地区更适合畜牧经济的发展。这种无限制的开垦无疑是对畜牧业经济的巨大冲击。放垦对畜牧业经济的破坏也是十分明显的。据统计,哲盟科右前旗由于牧场缩小,加上自然环境的变化及疫病流行,民国五至六年(1916 - 1917 年) 与全面放垦前比,牲畜减少了百分之三十至四十[11 ] 。原来条件较好的农业灌区,如后套地区的灌渠被垦务衙门夺走后,由于任意征收渠租,加之管理不善,灌溉面积逐年缩小。达拉特旗所放永租地“, 光绪三十三年灌地至三千一百余顷,至光绪三十四年则只灌地二千五百余顷,宣统元、二两年灌地且不及二千顷。”[ 12 ]许多土地开垦后由于缺水,成了砂碛。
(五) 对草原生态平衡的巨大破坏
“移民实边”政策的推行也对草原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垦务局为了达到“速放则利速厚”的目的,甚至连一些不具备农业生产的“荒寒之地”,也予以放垦,破坏了草原生态平衡。原来较好的农业灌区,由于任意征收渠租,加之管理不善,造成不少灌溉系统废弛,许多土地垦后缺水,也变成了砂碛之地。由于当时人们对自然界的认知水平低下,加之放垦过程中的多种因素,直接导致了移民实边中全面放垦对蒙古草原自然生态的破坏,促使了土地牧场沙漠化的扩大和发展,这一严重后果在伊克昭盟最为显著。
伊克昭盟本来是干旱多沙的荒漠、半荒漠草原地带,到了清代后期,已经形成了横卧南北的毛乌素沙漠和库布其沙漠两条大沙带。清末的集中大面积滥垦,给两大沙漠的蔓延创造了条件,使沙漠化面积急剧扩大起来。直到今天,我们还在继续吞食着这一政策的苦果。
四、结语
本文从史料入手,从提出、实施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巨大影响等方面对清代移民实边政策历史作了简单的回顾与分析。纵观“移民实边”政策的正反两方面成败经验,结合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实践,我们可以得出这样几点经验教训:首先对西部边疆的开发与利用,一定要有充分的计划与准备,并应有长远的考虑。清代“移民实边”政策的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毕竟是帝国主义列强大兵压境下的仓促产物,并带有强烈的短线思维,这也就注定了其以后的失败;其次,在开发中,一定要注重对少数民族的权益的保护,像畜牧业经济一直是蒙古族等北方少数民族的传统经济,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经济的冲击下,我们一定要关注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尽量保持他们原有的生计方式,而对占用土地的少数民族应作出合理的经济补偿并应有妥善的安排;最后,在开发中,一定要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清代“移民实边”政策对蒙古草原自然生态的破坏之严重,给我们留下了历历在目的教训,所以今天的西部开发,我们同样会面对许多利益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合理地解决这些矛盾,不仅能促进经济的发展,也会造福子孙后代。
注释:
① “苏鲁克”蒙古语,愿意是畜群,通常指牧工与牧主之间的生产关系。
参考文献:
[1 ]光绪谕折汇存[ Z] .
[2 ]姚锡光. 查复东部内蒙古情形说帖·筹蒙刍议(上卷) [ Z] .
[3 ]甘鹏云. 调查归绥垦务意见书(卷8) [ Z] .
[4 ]清德宗实录(卷586) [ Z] .
[5 ]陈赓雅. 西北视察记[M] . 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
[6 ]安斋库治. 清末土默特土地的整理[ Z] . 满铁调查日报(十九卷十二号) .
[7 ]黄时鉴. 论清末清政府对内蒙古的“移民实边”政策[A] . 内蒙古近代史论丛(第一辑) [C] . 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 社,1999.
[8 ]严中平. 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M] . 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 267.
[9 ]况浩林. 中国近代少数民族经济史槁[ Z] . 北京:民族出版社,1982.
[10 ]姚锡光. 筹蒙刍议[ Z] .
[11 ]内蒙古历史研究所编. 原札萨克图旗土地放垦及其演变情况调查报告[ R] . 1965.
[12 ]甘鹏云. 调查归绥垦务意见书(卷一) [ Z]
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 年第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