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所概况 | 新闻动态 | 本所学人 | 学术前沿 | 本所成果 | 人才培养 | 学术刊物 | 基地管理 | 清史纂修 | 清史文献馆 | 清风学社
  
点击热点 专题研究 理论探微 会议书讯 文献刊佈 学人荟萃
站内搜索:
请输入文章标题或文章内容所具有的关键字 整站文章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 专题研究 >> 北部边疆 >>
吐娜:清代伊犁将军直辖的两蒙古营制研究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0-23

原文出处:《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第5156

 

作者简介:吐娜(1960-),女,蒙古族,新疆博乐人,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新疆,乌鲁木齐,830011

 

摘要1762年伊犁将军设立后,察哈尔、厄鲁特等5营相继建立。察哈尔、厄鲁特与其他3营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两蒙古营的社会制度为总管旗制,其社会职责主要是驻卡巡边、牧放官牧厂的牲畜等。

 

关键词:清代;伊犁将军;察哈尔营;厄鲁特营;八旗;戍边

 

一、伊犁将军的设置

清朝平定准噶尔汗国、平定大小和卓之后,完成了对新疆的统一。为行使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国家主权,清政府在1762年,正式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简称伊犁将军),建立了统辖天山南北两路的军政合一的军府制。

除阿勒泰地以外(当时属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1919年划入新疆),今新疆其它地区属于伊犁将军管辖。当时这些地区,除已被沙俄侵占外,大致是原准噶尔汗国领地“,准噶尔荡平,凡有旧游牧,皆我版图”[1]2556。但这时的准噶尔汗国游牧地,由于遭受战乱,部众伤亡惨重,人烟稀少。北疆地区地广人稀,又面临沙俄威胁,清政府感到现有兵力不足,不能驾驭目前局势。伊犁作为新疆的重镇须派兵驻守,且边防驻军都是3年轮换1次,财政负担太大,遂决定由内地调遣八旗兵迁入新疆。驻防新疆的八旗兵除少部分来自热河、庄浪外,大部分来自陕、甘两省。他们进驻天山南北各地后,伊犁地区分别组成了“满”“、索伦”“、锡伯”“、厄鲁特”、“察哈尔”等5个营,以供伊犁将军调遣。满营驻惠远、惠宁两城,锡伯、索伦、厄鲁特、察哈尔4营“分列四境”为伊犁屏障。伊犁5营均为携带家眷的长期驻防军。

伊犁将军是最高行政军事长官,下设都统和参赞、办事、领队等各级大臣,分驻全疆各地,受权代表清廷中央总揽全疆各项军政事务。伊犁将军除了掌有军权外,还兼管南北疆行政,管辖厄鲁特、土尔扈特等各部落。伊犁将军由清朝皇帝任命,首任伊犁将军是满洲镶黄旗人明瑞。伊犁惠远城是伊犁将军的驻地,为新疆的政治军事中心。17631月伊犁又设参赞、领队大臣。惠远城除伊犁将军外,其下属的参赞大臣也驻在城中,参与协助军务。伊犁领队大臣初无定额,后定为4员,负责索伦、锡伯、察哈尔、厄鲁特等4营官兵边防及游牧事务[2]2117。领队大臣归伊犁将军直辖。清廷规定将军、都统、参赞大臣、领队大臣均3年或5年更换。伊犁五营实行的是八旗制,八旗兵原为兵民一体、军政合一的组织,战斗力极强,其官员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巡边、驻防、出征等军事任务,其次是游牧、屯田事宜。察哈尔、厄鲁特两营官兵与其他民族的营兵一道,在军府制度统治下共同驻守卡伦、换防城池,为维护地方的安定,巩固西北边防,恢复和发展当地的农牧业生产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两蒙古营的建立

(一)察哈尔营

察哈尔八旗兵是第一批迁入新疆的驻防军。176111月,理藩院尚书富德专程前往察哈尔八旗牧地多伦诺尔,挑选了迁往伊犁的1 000名年轻力壮,技艺娴熟的察哈尔兵[2]126,此为第一批西迁的察哈尔兵。1763218日,清廷又续派了1千名携眷的察哈尔官兵前往伊犁驻防[2]687。两批西迁新疆的察哈尔蒙古兵,都经过约1年的长途跋涉先后到达乌鲁木齐。其中1 843人驻防伊犁博尔塔拉一带,另200户,50户安置在库尔喀喇乌苏(今乌苏市),剩余的150户安置在塔尔巴哈台。

清政府之所以将察哈尔官兵安置在上述地区,主要是从其战略地位及地理环境两方面考虑的。首先,博尔塔拉地处西部边陲(当时北面与沙俄接壤),历来是扼亚欧腹部通道的中段要冲,是兵家必争之地,是“丝绸之路”新北道的要冲。其次,博尔塔拉地处伊犁与塔尔巴哈台之间,在其驻兵可“以助塔尔巴哈台声威”[2]2085。再次是博尔塔拉地域辽阔水源充足。因此可见,清政府决定让游牧兵的察哈尔人驻守博尔塔拉,不仅适应自身的游牧生活,更重要的是以便开发和保卫这块西陲宝地。

(二)厄鲁特营

厄鲁特营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大体上由3部分人组成。一是投附内地的准噶尔人,其中大多数是原准噶尔21昂吉的达什达瓦部属,他们被编为厄鲁特营左翼,安置于特克斯河、察林河及塔玛哈一带(今昭苏县境内)。二是清朝出兵准噶尔汗国时逃入哈萨克、布鲁特部游牧地后又陆续返回的准噶尔人以及曾给回部(维吾尔族)当奴隶又被清廷赎回的准噶尔人。他们被置一昂吉,为右翼,游牧区为崆吉斯河、哈什河及大小霍诺海等地,即现尼勒克县特克斯县及新源县境内。三是1771年随土尔扈特部东返的大喇嘛罗卜藏丹增属下的沙比纳尔(门徒们之意———作者),有1 200余户[3]66。他们于1817年被编为4个佐领,归厄鲁特营右翼管辖,其牧地为特克斯河下游(今特克斯县境内)。可见,准噶尔汗国灭亡以后,属众成了清帝国臣民,厄鲁特营的设立使准噶尔一词作为部落名已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厄鲁特”一词。

伊犁5营设立后,该地区的军事防御呈南、北、西遥相呼应局面“,有满洲蒙古八旗兵,有绿营屯兵,有锡伯、索伦、察哈尔、厄鲁特等兵环卫森严,所以靖边圉,而资控驭,最为整肃”[4]61-62。察哈尔营1 836户,驻博尔塔拉。厄鲁特营3 516户,驻昭苏、特克斯[5]40-41。察哈尔、厄鲁特两营作为清朝的八旗兵,而且又是蒙古族,因此在社会制度,社会职责诸方面均有相同之处。

(三)八旗编制

察哈尔官兵迁移博尔塔拉之初没有按八旗编制,1763年决定把1 800多名察哈尔兵以先后顺序编设2个昂吉(蒙古语,意为“分支、翼”,是准噶尔台吉下组织名称之一,清朝沿用),第一批西迁的察哈尔人为“旧昂吉”,第二批西迁的为“新昂吉”,新昂吉为右翼,旧昂吉为左翼。每昂吉(左右两翼)各设6个苏木,每苏木暂为领催、披甲150名。至此察哈尔营正式组建。自1764年始,察哈尔营内除原随迁的厄鲁特人外,又陆续安插了自哈萨克、布鲁特(克尔柯孜族)等地逃来投清的420户厄鲁特人[4]218-219176757日,伊犁将军明瑞奏请,“请于厄鲁特昂吉下增佐领二,索伦、锡伯、察哈尔等4昂吉下,亦每昂吉下增佐领二,共增8员,统按八旗分派管辖”[6]。奏准后,察哈尔、厄鲁特等营正式以八旗组织建制起来。察哈尔新旧昂吉各增加2个苏木,左右两翼(新旧昂吉)各有8个苏木,2个苏木为1旗。左翼(旧昂吉)4旗,即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右翼(新昂吉)4旗,即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共计8旗。

厄鲁特营左翼被编为三旗,即镶黄、正黄、正蓝,称“上三旗”,置6个佐领。右翼置5个旗,即镶白、正红、正蓝、镶红、镶蓝,称“下五旗”,有佐领8个,1770128个佐领扩编为10个佐领。加上沙比纳尔4个佐领,共有14个佐领。

伊犁将军还奉旨给察哈尔、厄鲁特等营颁发了新的总管关防和佐领图记以及八旗旗纛,各旗的旗纛式样都不一样[2]2232。察哈尔、厄鲁特营各设领队大臣1员统领,领队大臣驻惠远城(1896年移驻博尔塔拉),大多由京城满族官员中钦派补放,也有些蒙古八旗官员及个别锡伯营官员担任。1767811日清廷颁发了察哈尔、厄鲁特等4营领队大臣各一枚关防钤记(即图章)[2]879。两营的营制最终确立。

三、社会制度和组织结构

(一)社会制度

清廷在编旗过程中,首先要看蒙古各部的政治态度,视自动率部来归顺、或由劝诱而来降,或被武力所征服以及归降,或被征服后是否有叛变等情况,在政治上分为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两部分[7]。外藩蒙古设扎萨克旗管辖。内属蒙古各旗不设扎萨克,没有王公封爵,和扎萨克旗不同,由清朝政府直接委派总管、副总管管理,“官不得世袭,事不得自专。”[8]总管由当地将军、都统、大臣管辖。总管旗是指清朝直接统治的行政单位,旗的土地除指定的放牧地区外,还用于驻军、屯田。成年男丁,平时要负担清皇室或官府的劳役,充当牧群、牧厂、御马厂的牧丁,服从主管都统、将军、大臣的调遣,到所需要的地方承担兵役和义务,驻守军事重地、要塞、卡伦、驿站、官仓、牧群等。

察哈尔蒙古部由于1675年察哈尔布尔尼亲王反清,被清廷镇压后,削夺亲王爵,废止察哈尔部的王公扎萨克旗制,改为总管旗制,将察哈尔部编为左、右两翼各4旗,实行八旗军事编制。移牧于宣化、大同边外,属在京蒙古都统兼辖管理。清廷对于西迁的察哈尔部众仍然施行的是总管旗制,不同的是新疆的察哈尔总管旗之上设有营,由领队大臣来统辖。准噶尔部也是属于反抗清朝统治,而被清朝征服的蒙古部,因此,对其实行的也是总管旗制。此外在新疆,实行总管旗制的蒙古部落还有曾属于准噶尔汗国的阿勒泰乌梁海部。自动归属清朝的土尔扈特及和硕特部实行的是扎萨克旗制。

总管旗设总管(满语称乌库尔代,新疆的厄鲁特、察哈尔蒙古也习惯称乌库尔代)、副总管(依日格代)外,还设参领(伊赫扎楞)、副参领(伊勒格扎楞)各1人管辖。而新疆的察哈尔及厄鲁特营作为总管旗则不设参领及副参领,而且不是每旗都设总管、副总管各1人,而是左、右昂吉各设总管、副总管1人。厄鲁特右翼下五旗因佐领多,设副总管2员,又设沙比纳尔副总管职衔1员。总管、副总管管理昂吉内各旗一切事务。平时定期召集各旗兵丁进行军训,战时则根据伊犁将军的调遣命令,负责动员、率领全昂吉兵丁从征参战。副总管则协助总管管理昂吉内事务。每苏木设佐领、骁骑校各1员,领催4人,管理苏木军事、生产、诉讼各事,各昂吉还置空蓝翎(轮住卡伦)23人,委笔帖式(书记官)12人。察哈尔、厄鲁特营还设有世袭云骑尉一职,察哈尔营设有2员,厄鲁特营设6[4]506-510。虽然营务是由领队大臣负责,但旗内具体的军政事务都由正副总管、佐领办理。总管初任期为3年,以后没有严格规定,任期长者达68年。

乾隆末年察哈尔营有:有总管2员、副总管2员、佐领16员、骁骑校16员、领催64、兵1 736名、厄设挑补卡伦侍卫、上行走空蓝翎六品顶戴6名。每牛录增委笔帖式1员,委领催1名,官兵共家口10 059[5]202-203。厄鲁特营有总管2员、副总管3员、佐领20员、骁骑校20员、领催54名、委领催16名、兵967名、该营领催兵丁内、额设卡伦侍卫(具体人数未注)、空蓝翎六品顶戴6名、食钱粮兵3 384名、官兵家口共22 729[5]203-205

为了保证官员的廉洁以及官兵的战斗力,驻防八旗内部制定有严格的军事、行政管理制度。最重要的一项是考核制,伊犁将军每隔数年都要对各地的驻防官员进行一次考核。

清朝对新疆驻防官员的俸禄按期品级制定了一套制度。厄鲁特、察哈尔营官兵的俸饷同伊犁其它营一样均由伊犁将军衙署粮饷处发放,薪俸较低。两营的俸禄钱粮,实行与满营不同的形式,满营是有粮有银,而且月月食钱粮,两营官兵则有银无粮,即只发俸银,不发口粮,“锡伯、索伦、察哈尔、额鲁特四营除照例支给饷银外,所有口粮俱系自耕自食”[4]299。只有领队大臣及卡伦侍卫才有口粮。官兵出远差时,可长期领取银粮。派驻塔尔巴哈台换防以及轮住卡伦、巡查边界、运送马匹等差俱按行走日期核算,支给盐菜口粮。

清朝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其对边疆及蒙古社会的统治地位,制定和颁布了《理藩院则例》、《蒙古律例》及《清会典事例》等刑法,这些律例和刑法成为清朝政府治理边疆的法律依据和准绳。对破坏封建秩序的抢劫、人命、偷盗和越界游牧等大案,须由伊犁司官审讯,将军复核。一般的民事案件由总管定夺。

(二)社会组织

清朝政府以盟旗制度作为蒙古地区的基本社会组织形式。盟旗制度是在蒙古原有的社会制度———鄂托克和爱马克的组织基础上,仿照满洲八旗制的组织原则,将其原有部落分别划分为若干旗,旗以下的社会组织是苏木(苏木是蒙古语“箭”之意,满语称“牛录”,汉语为“佐”)。察哈尔营每旗有2个苏木,左右两翼各有8个苏木,苏木名称都以军旗色命名。

察哈尔蒙古在西迁前,经过组编建旗,调整牧地、属众,具有浓厚氏族血缘宗法关系的封建领属关系就大为减弱。西迁时的1 000名官兵就有200名准噶尔人和一些东北的巴尔虎蒙古。西迁后又经过重新编旗,特别是增加了420户厄鲁特营众,其氏族血缘关系又进一步减弱。因此仅在苏木内保留一些氏族制残余,这也是察哈尔人的部落意识淡于厄鲁特、土尔扈特等部的原因。

厄鲁特营上三旗有6个苏木,下五旗原有10个苏木,后经变迁,清末只剩有8个苏木了,察哈尔、厄鲁特蒙古对旗的概念比较淡薄,对苏木的影响较深,至今都很清楚的知道各自苏木的名称及分布。

每苏木大约以披甲150名为额的,也有以125户或200户为额[2]1964[4]359-361。苏木设章京(满语“佐领”之意)1人,负责统辖全佐兵丁,审理编报丁册,贯彻旗的施政方针。章京以下,设昆都(骁骑校)、博硕克(领催)、转达(护军校)、梅伦(副佐领)等官吏。凡蒙古族旗内的男丁,皆按规定18岁至60岁者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1882年后,虽然清军进驻伊犁,占领伊犁长达10年的沙俄军撤出了伊犁,但军府制开始衰落。伊犁将军金顺着手收复后的伊犁重建工作。招集流离失所的察哈尔、厄鲁特等营众,恢复察哈尔、厄鲁特等营制,这时察哈尔左右两翼共有官兵1 240[9]2119581,厄鲁特则有兵1 236[10]4416。伊犁将军还作了新的部署,决定察哈尔营领队大臣于博尔塔拉驻扎,厄鲁特营领队大臣出驻特克斯等[10]10313

四、两营官兵的主要职责

(一)驻守台卡、鄂博,巡边守防

厄鲁特、察哈尔两营官兵主要职责是戍边,驻守边疆,平时驻守卡伦、台站和巡边,牧放伊犁官牧厂的牲畜,战时从征[2]2003。两营八旗兵在长达170年的驻防过程中,为保卫边防尽职尽责。

1.驻守台卡、鄂博。清朝统一新疆后,为巩固领土完整和维护边疆统治,采取了一系列治边政策,其中卡伦(蒙古语,意为哨所)、鄂博(蒙古语,意为堆)制就是其中的一项。新疆地区卡伦,具有守卫边防和内部治安两种性质,每座卡伦都负责通讯、巡察以及瞭望等重要任务,不过初期其军事任务主要是对内,而不是对外。1763年,新疆南北城皆设卡伦,而伊犁为最多,这些卡伦大都设在边境及城镇山川隘口重要通道上,为官兵巡守之地。

1789年时,察哈尔营驻守21座卡伦,其中常设9座,添撤12座,无移设卡伦。此外还派兵515名协助巴彦贷(惠宁)领队大臣驻守其专辖的卡伦。厄鲁特营驻守的卡伦有22处:其中常设4处、移设4处,添撤24[11]。厄鲁特营驻守卡伦的任务比较重,除了驻守辖区的卡伦外,还派兵协助巴彦岱(惠宁)、锡伯、索伦、察哈尔等营领驻守卡伦。

近代以来,清政府被迫与沙皇俄国签订了一系列丧权割地的不平等条约,边界线内缩,大片国土沦丧。因此,处于边界地区的卡伦,其职能也有所改变,主要任务就是守卫边界,所以察哈尔、厄鲁特两营官兵驻守卡伦的任务更显得重要。光绪八年(1882年),清朝政府收回伊犁后重新划定边界,共立界牌鄂博33处。其中属于察哈尔营管辖的有8[9]34210839。中俄重新分界后,伊犁将军金顺在重要地段、隘口处重新安设卡伦,并派兵驻守。察哈尔营又重设卡伦7[12],厄鲁特营新设9[13]。两营除了驻守卡伦外,还肩负着驻守军台的职责。军台就是驻军防守的驿站,它负有传递各处文武官员的奏报文报,应付过往差员,运送官物等职责。伊犁地区设有军台16座,察哈尔营和厄鲁特营均驻守5座军台。

2.巡边守防。清代乾隆年间,伊犁地区的北面临巴尔喀什湖(又译做巴勒喀什池),湖的北面为哈萨克中玉兹部游牧地。从湖的西端始,直至西南,越过伊尔该图山(今楚伊犁山,在独联体境内)为吹(即吹河,今改名为楚河,在独联体境内)、塔拉斯(因临塔拉斯河而得名,今为哈萨克共和国之江布尔)地区。吹河、塔拉斯地区原为准噶尔汗国牧地自1764年始清朝每年派出一定数量的军队到吹河、塔拉斯地区稽查和巡逻,察哈尔、厄鲁特八旗官兵也随同前往,这成为两营官兵的重要职责之一巡查时查边官员还要向哈萨克、柯尔克孜两部征收马税等。自乾隆40年代起对边界巡查制度加强,巡查官兵要在边界上会哨。1840年鸦片战争后,巡查完全是巡边。以抵制沙俄侵犯为主,具有较强的边防意识。无论巡查或巡边对西北边防的巩固均起了很大的作用。

察哈尔、厄鲁特两营除了驻守所在地外,又有派驻塔尔巴哈台换防等项官差。自1766年始,察哈尔、厄鲁特两营同满洲、锡伯、索伦等营一道驻守塔尔巴哈台。塔尔巴哈台(今塔城)紧临边界,居民除了哈萨克族外,还有厄鲁特、察哈尔、土尔扈特等蒙古部。因此,鉴于其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且民族构成比较复杂,清廷决定在塔尔巴哈台派重兵驻守。考虑到该地气候寒冷,不适合驻防兵长期居住,因此没有实行驻防制,而实行换防制。届时察哈尔营每年派佐领1员、骁骑校1员、兵250名(后又增10名),厄鲁特营则派佐领2员、骁骑校2员、通使2名、兵400名换防塔尔巴哈台[5]6711换。1832年,由于经费等原因,故停止了两营官兵换防此地。

除此之外两营官兵在土尔扈特东归之初,应伊犁将军的指令还要照看土尔扈特、和硕特两蒙古部游牧处。此外在喀喇沙尔城有8名通晓满语或汉语的察哈尔兵当通使(翻译)。官兵11[5]67-68。两营官兵除承担以上的任务外,还承担着向乌鲁木齐及内地运送军马等杂役。

3.军事训练和喀什围练。察哈尔、厄鲁特兵作为清朝的八旗兵,肩负着戍边任务,因此为提高作战能力,伊犁将军很重视对官兵的军事操练。清廷规定察哈尔、厄鲁特等4营“各于屯所游牧处,随时操演鸟枪、骑射”[4]335。每年8月,各营大臣带领各自官兵前往喀什噶尔等地方参加以行围打猎的方式进行的军事演习。届时察哈尔营须派副总管1员、官8员、兵130名,厄鲁特营应派副总管1员、官12员、兵270名参加[5]67。经过一年一度的行围,披甲在接受伊犁将军阅兵的同时,对自身的骑射训练也是一个提高。正因为如此察哈尔、厄鲁特等营官兵当时素称“国家劲旅”[4]329-330

(二)经营官牧厂、屯田

1.经营官牧厂。清朝统一新疆以后,为恢复和发展新疆地区遭受战乱破坏的社会经济,在新疆进行了一系列经济开发活动。其主要的一项经济开发活动是兴办官营牧厂,自1760年时,清政府先后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巴里坤、乌鲁木齐、设立官营牧厂。

伊犁牧厂设立之初,牲畜除了部分羊和牛由维吾尔族牧放,部分牛由锡伯营牧放外,都由察哈尔、厄鲁特、索伦3营放养。骆驼厂则全部由厄鲁特营经营。嘉庆初年,先后停止锡伯、索伦兵丁牧放伊犁牧厂牲畜,将其牧放牲畜全部交给察哈尔、厄鲁特两营。自此,伊犁牧厂除了有少部分羊及牛仍由维吾尔人牧放外,则全由察哈尔、厄鲁特营经营。察哈尔、厄鲁特两营牧放的牲畜数量也大为增加。据满文挡案记载,乾隆年间“察哈尔兵仅有1 800名,牧放特穆尔牧厂及孳生牲畜共计10万余头,且又有各自私畜”[2]2712。而厄鲁特营经营牧厂的牲畜有15万头,比察哈尔营多5万头。

伊犁牧厂专设驼马处管理,依照太仆寺、上驷院制定的规章严格执行。每年开春,将军或领队大臣前往查看伊犁特穆尔牧厂1次,牧厂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再加上察哈尔、厄鲁特蒙古有丰富的放牧经验,因此,他们将伊犁牧厂的牲畜养的膘肥体壮,孳生繁庶。两营官兵除按月领取微薄生活津贴外,其生计主要靠这些牲畜。官牧厂的牲畜在清代新疆军事、经济、交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马匹,用于拨补营缺、军台、卡伦、战事。

2.屯田。各营领队大臣除了统兵戍边外,还有一项主要职责就是组织屯垦生产。当时屯田有兵屯、旗屯、回屯等几种形式,八旗屯田称为旗屯,有别于兵屯。因两营兵丁“所有口粮,俱系自耕自食”[4]299。故生产的目的是为了生计。同为旗屯,察哈尔、厄鲁特营又与满、锡伯有差异,察哈尔、厄鲁特两营闲时的主要任务是牧放伊犁牧厂的牲畜,从事农耕的只是家眷和附丁(未获披甲者)。察哈尔营八旗最初只沿博尔塔拉流域屯田,嘉庆年间屯田亩数扩大。厄鲁特营上三旗6个佐领屯田仅4处,下五旗14个佐领屯田有16处。由于以上屯田都是用河水灌溉,所以当时在屯田附近都修建了一些简单的水利设施。清末,旗屯衰落,“察哈尔(指新疆的)向以畜牧为业,亦间有营农业者,文化程度较厄鲁特略有进步,厄鲁特营完全游牧生活,近数十年来稍有从事耕作者,亦不过千分之一二亦”[14]138。两营同样是游牧民族,但因历史背景不同,社会生产是有差异的。

(三)勘定叛乱,抵御外敌入侵

察哈尔、厄鲁特营同其它八旗官兵一样,每遇新疆平内御外的战事,则首当其冲,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19世纪20年代,大小和卓的后裔张格尔,在浩罕(乌孜别克人建立的封建国家)统治者的支持下,先后4次潜回新疆作乱。在镇压张格尔暴乱中,新疆的维吾尔、柯尔克孜、蒙古、锡伯等民族为了维护祖国的统一,作出了贡献。察哈尔、厄鲁特军民奉命参加了平乱战斗。当张格尔第二次入卡作乱时,增调了锡伯、满、索伦、察哈尔、厄鲁特兵各100名赴喀什噶尔[14]138。第三次入卡作乱时,察哈尔、锡伯等营官兵前往阿克苏围剿,取得了浑巴什河战役的胜利,阻止了张格尔攻占阿克苏。

18301024日,浩罕又指使张格尔之兄玉素甫和卓再度入卡作乱。伊犁将军又添派察哈尔、厄鲁特等四营官兵千名前往阿克苏防堵[14]138,击溃了敌人的围剿。在浩罕和喀什噶尔的大农奴主及宗教头目们的策划和支持下,1847年南疆爆发了“七和卓之乱”,时隔10年后又爆发了“倭里罕之乱”,当时,察哈尔、厄鲁特营的部分官兵也参加了平叛,他们同其它营兵一起出生入死,为维护南疆的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1865年,中亚地区的浩罕汗国利用清政府忙于镇压内地各族人民起义、无力西顾之际,乘机派将领阿古柏带匪徒侵入南疆,阿古柏利用各种手段,攻占了南疆各城,并于1871年侵入乌鲁木齐、玛纳斯等地。与此同时,沙俄也出兵侵占了我国伊犁地区,并进一步向北疆各地进行渗透。我国西北边疆形处于危急之中。沙俄侵略军一入侵伊犁,就遭到了察哈尔、厄鲁特等八旗兵的英勇反击,但最终因他们武器装备落后而节节败退,致使侵略军攻占了伊宁。

18755月,清廷任命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左宗棠坐镇肃州(今甘肃酒泉),派刘锦棠率军进疆驱逐侵略者。在驱逐阿古柏的斗争中,察哈尔、厄鲁特营军民踊跃参加剿匪部队,共同作战。由于沙俄的外交压力和军事威胁,清朝政府和沙俄签订不平等条约收回了伊犁。

五、两蒙古营的撤销

有一种观点认为,1912年随着清朝的灭亡,伊犁驻防八旗制也寿终正寝,其实并不尽然。1914年,新疆都督杨增新下令伊犁镇边使(伊犁将军所辖)改为镇守使,归新疆都督管辖,察哈尔、厄鲁特等4营领队大臣改为领队官,下属正副总管、协领、佐领等官制取消,领队官的权限有所限制,取消了军权。察哈尔、厄鲁特两营内部仍然沿用总管、副总管等旧制。杨增新为巩固其统治,对此采取放任的态度,没有追究。19382月,盛世才执政后,伊犁屯垦使建制撤销,各军府营划设县局。察哈尔营奉命改为温泉设治局。厄鲁特营所在地设立了昭苏、特克斯、尼勒克等县。两蒙古营的军事编制撤销,均纳入地方行政编制。两营的社会政治制度———总管旗制寿终正寝。

参考文献:

[1]傅恒.平定准噶尔方略·续编:4[M]//西藏社会科学院西藏学汉文文献编辑室编辑.西藏学汉文文献汇刻:第2.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2]吴元丰.清代西迁察哈尔蒙古满文档案全译[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

[3]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研究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译编.满文土尔扈特档案译编[M].北京:民族出版社,1988.

[4]李毓澍.中国边疆丛书·西陲总统事略:第1[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

[5]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清代新疆稀见史料汇辑·伊江汇览·总统伊犁事宜[M].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

[6]官修.清高宗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617.

[7]卢明辉.清代蒙古史[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68.

[8]魏源.圣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497.

[9]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M].万有文库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0]王树楠.新疆图志[M].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

[11]钟兴麒,王豪,韩慧,校.西域图志校注[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21067-1092.

[12]佚名.新疆四道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68215.

[13]博大正.伊犁锡索察额四营沿革[J].翰海潮,19471:202-203.

[14]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清实录》新疆资料辑录———道光朝:卷1[M].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2008.

发表评论 共条 0评论
署名: 验证码:
  热门信息
马亚辉:雍正朝云南改土归流...
王聪延:清代内地汉族迁移新...
周卫平:特纳的“边疆假说”...
马大正: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
成崇德:清代蒙古开发
姚大力、孙静: “满洲” ...
苏发祥:英国藏学研究概述(...
钟焓:民族史研究中的“他者...
  最新信息
葉高樹 譯註:滿文《欽定滿...
王庆丰编著:《克敬之满蒙汉...
柳岳武:晚清“兴边利”研究...
蒙古勒呼:清代蒙古秋朝審考
陈波:现代早期欧洲认定“中...
乌云毕力格:小人物、大舞台...
米彦青:清代草原丝绸之路诗...
  专题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学研究
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
近世思想文化研究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经济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研究
清代社会史研究
中国灾荒史论坛
  研究中心
满文文献研究中心
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Powered by The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 本版主持:张永江>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