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中国文化》(京)2014年第20142期 第108-114页。
作者简介:文榕生,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
一 緣起
“統部”出自清代三次編纂的《大清一統志》①。筆者因參與編纂《中華大典》需要,才接觸到這三部清代官修總志。初時,對其中出現的“統部”頗不理解。經查詢一些權威工具書,除《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中出現有“統部”并作側重專業的詮釋外,則未見其踪迹;遂又請教一些史學界、歷史地理學界專家、學者,一般得到的答復皆是見過,也有印象,但說不清其道理。再經查找文獻,則見到專家、學者們對“統部”衆說紛紜,莫衷一是。
鑒於這種現狀,無奈之下,筆者只能也對此展開探討。因拙作《中國古代野生動物地理分布》②與該主題無緊密關係而未在書中展開,現願將淺見抛磚引玉。
二 今人對“統部”的諸種說法
將搜集到的今人對“統部”詮釋進行梳理,主要可分爲二說。
(一)“政區名稱”說
梁方仲不僅認爲:“統部即行省之别名(時新疆尚未正式建省)”③,并且在其《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涉及清乾隆—宣統朝的人口數及存倉米穀數統計(甲表76,82,85,86,87)采用“直省”的政區名稱,唯獨在《清嘉慶二十五年各府州人口密度表》(甲表88)采用20個“統部”及各自所轄直隸州、廳。
《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專設兩個“統部”後綴的地名詞條:
烏里雅蘇臺統部:清代政區名。首府在烏里雅蘇臺城(今蒙古國扎布汗省會扎布哈朗特)。統轄喀爾喀四部、科布多、唐努烏梁海二區。轄境相當今蒙古國、**圖瓦共和國、阿爾泰邊疆區大部、哈薩克斯坦東北齋桑湖地區及我國新疆烏倫古河以北阿爾泰地區。民國初廢。
盛京統部:政區名。清代謂我國東北地區爲盛京統部。統轄山海關以外,内、外蒙古以東,外興安嶺(今**斯塔諾夫山)以南,奉天府尹及奉天、吉林、黑龍江三將軍所屬地區。光緒三十三年(1907)改設東三省總督及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區④。
周振鶴認爲:
清代,後於康熙初年起,又將明代之兩京十三布政使司規劃爲18個地方行政單位,初無定稱,嗣後又漸以俗稱之省爲名。但依明制,省的長官應是布政使,而非督撫,既以督撫爲長官而仍稱省是名不副實,所以省在清代實際上亦非正式稱呼,故《嘉慶重修一統志》將18省與邊區地方行政單位均稱爲“統部”,就是此理⑤。
網上也罕見有類似說法,如《烏里雅蘇臺將軍·轄區》提到:“嘉慶重修《大清一統志》以鳥里雅蘇臺將軍統轄之地爲鳥里雅蘇臺統部”⑥。
竊以爲,此說不無道理。但作爲政區名稱,則不是很普遍使用,就上述三處看:《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采用“統部”只占類似表1/6;《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面對20個左右采用“統部”後綴名稱,僅選取了兩個,約占1/10⑦;網上的更如滄海一粟。
(二)“編纂框架”說
不同與“政區名稱”說的代表是侯楊方,他對清代“省”的情况進行考證與梳理,認爲“清代的‘省’只是一種區域的通稱”,并劃分爲六種情况。此外,他隨之引出“‘統部’并不是清代的政區或其通稱”的一番說法,筆者似將其概括爲“編纂框架”說。
1.“編纂框架”說
侯楊方指出:
“統部”是《清代志書》中的術語……“統部”只是一統志中“統括一省”、“總叙一省大要”的部分,與各府、廳、直隸州的“分卷”相對應,因此“統部”并不是清代的政區或其通稱,“直隸統部”即爲“直隸總體概况”。清代各省的通志中也有“總叙一省大要”的“統部”,兹舉幾例:《四川通志》、《江西通志》、《廣西通志》也均先列“統部”叙述本省的總要,然後再分卷叙述各府、廳、直隸州的情况。即使是修於民國時期的《奉天通志》仍然沿襲了這一體例。民國時期當然不會有省級政區“統部”,因此認爲“統部”是清代的政區或其通稱均是錯誤的⑧。
侯楊方的論述既旁徵博引,又表達比較清晰,只是一再强調“‘統部’是清代的政區或其通稱均是錯誤的”,未免失之偏頗。
2.察驗《四川通志》之“統部”
筆者查閱清嘉慶《四川通志》⑨,《凡例》中相關說明(黑體字是筆者所加)爲:
統部及各府、直隸廳、州《建置沿革》,自《禹貢·職方》以至歷代損益,悉遵《大清一統志》爲表。至近年,升府,升廳,分縣,并縣及州、縣之改隸他府,西域部落之改入内地者,悉於說内詳之。其疆域、形勢、山川、關隘、津梁、古迹并依新制隨地分載焉。
各府、直隸廳、州《輿地》雖分界繪圖,然四隅八至多與鄰界參差相錯,必有聯絡之勢,庶得了如指掌。舊時,繪圖者第就境内描寫山川、城堡,而四隅八至只分注至某州、縣界若干里……⑩
據查,1.該《志》實際上是采用扁平結構(11),與《乾隆志》(12)基本皆采取的2—3級經目不同。2.此兩條“凡例”内容皆指《輿地志·建置沿革》而言,在《乾隆志》中,出現有“四川省”與“四川統部”兩種稱謂;竊以爲,《凡例》中爲冠“四川”的“統部”,如果理解爲“四川省”或“全省概况”,則與各“府、直隸廳、州”更爲匹配或對應。3.該《志》的《建置沿革》自卷二至卷六,全省(領府十二、州八、廳六)到“西藏”,基本上按“圖”、“沿革表”與“沿革說”三項緯目展開,但唯見《四川省統部沿革說》中出現“統部”;竊以爲,如果將其理解爲“四川省(統部)沿革說”或“四川省全省沿革說”,可能更合乎邏輯。
三 對“統部”的考察
既然“統部”是人爲設置的客觀存在,就有其原理與“實物”可以探查。
(一)古人詮釋“統部”
三部《大清一統志》中,《康熙志》未見《凡例》;《乾隆志》雖有《凡例》16條,却未涉及“統部”(13);《嘉慶志》有《凡例》25條,有關“統部”說明爲:
志自京師以下,每省有統部,總叙一省大要。各府、廳、直隸州自有分卷,凡所屬之州、縣入焉。
這顯然是符合“編纂框架”說。
較早詮釋“統部”者,乃清代史學家章學誠(乾隆四十三年進士,亦即與編《乾隆志》同時者),他在《文史通義》卷六《外一篇》指出:地志“統部”,陽湖洪編修亮吉嘗撰輯《乾隆府廳州縣志》,其分部乃用《一統志》例,以布政使司分隸府、廳、州、縣。
“統部”之制,封建之世,則有“方伯”;“郡縣”之世,則自漢分十三部州。六朝,州、郡制度迭改,其統部之官,雖有“都督”、“總管”諸名,而建府無常。故唐人修《五代地志》,即《隋志》,不得“統部”之說,至以《禹貢·九州》畫分郡、縣,其弊然也。唐人分“道”,宋人分“路”,雖官制統轄不常,而“道”、“路”之名不改。故修地志者,但舉“道”、“路”而分部明也。元制雖亦分“路”,而諸“路”俱以行省平章爲主,故又稱“行省”。而明改“行省”爲十三“布政使司”,其守土之官,則曰“布政使司布政使”。“布政使司”者,分部之名,而“布政使”者,統部之官,不可混也。然“布政使司”,連四字爲言;而“行省”則又可單稱爲“省”,人情樂趨簡便。故制度雖改,而當時流俗,止稱爲“省”。沿習既久,往往見於章奏文移,積漸非一日矣。我朝“布政使司”,仍明舊制。而沿習稱“省”,亦仍明舊。此如漢制子弟封國、頒爵爲“王”,而詔誥章奏,乃稱爲“諸侯王”。當時本非諸侯,則亦徇古而沿其名也。但初制盡如明舊,故正名自當爲“布政使司”。百餘年來,因時制宜,名稱雖沿明故,而體制與明漸殊。
雍正、康熙以前,古文亦無“使司”之稱。彼時理必當稱使司,則明人便省文,而因仍元制,爲古文之病也久矣。故餘於古文辭有當稱“統部”者,流俗或云某“省”,餘必曰某“部院”,或節文稱某“部”;流俗或云諸“省”及某某等“省”,餘必曰諸“部院”或某某等“部院”,節文則曰諸“部”、某某等“部”,庶幾名正爲言順耳。使非今日制度,則必曰“使司”,或節文稱“司”,未爲不可;其稱省,則不可行也。或云:詔旨、章奏、文移何以皆仍用之?答曰:此用爲辭語,故無傷,非古文書事例也。且如詔旨、章奏、文移稱“布政”爲“藩”,“按察”爲“(臭)[臬]”,府、州、縣長爲“守”、“牧”、“令”,辭語故無害也,史文無此例矣。
從章學誠的論述中,我們不難看到“統部”不僅成爲修志之一種體例,而且對省級政區的俗稱。
(二)《大清一統志》中“統部”的實際應用與變化
三部《大清一統志》中,不僅皆出現不同狀况的“統部”,而且有所變化。將它們的“總目錄”摘錄(原附表因排版困難,已删除。請參考拙作)比較,可以發現不少情况,現僅從“編纂框架”與“政區名稱”觀察。
1.“統部”體現的“編纂框架”
《大清一統志》中采用“統部”是對應“部”而形成有所區别的級層次結構。
(1)明確有不同級别的“部”
《大清一統志》采用“經緯目”結合編纂框架(14),根據其編排格式、注釋,可以看出分爲2—3級經目。《嘉慶志·凡例》中明確“每省有統部”,“府與直隸州、廳自立專部”,明確至少有“統部”與“專部”這樣“總叙一省大要”(或可理解爲籠統記述一省整體或共同情况)的上級“部”與專門記述一府、直隸州、直隸廳情况的下級“部”。
《嘉慶志·凡例》另一關於不同“部”的叙述:
名宦,凡統轄全省及轄數府者,載入統部;知府以下,暨武職等官,專管一郡、一邑者,分載各府部;間有一人而各省俱載者,止就本省、本任政績記錄,不牽叙别省、别任之事,以清眉目。
進一步說明有上級“統部”和下級“部”。這符合上下位類的邏輯關係(即,直接上位類可以囊括其下位類特點;而直接的下位類之間則只兼有其直接上位類的部分特點,同位類之間是相斥關係)。
(2)經目設置
《大清一統志》經目:一級經目(亦即一級政區)國内基本上是“兩京”(京師、盛京或興京)、統部(省)及虚擬的“朝貢各國”;二級經目(亦即二級政區)國内基本上是府、(直隸)州、(直隸)廳及各個具體“朝貢”國;《乾隆一統志》在“新舊藩蒙古統部”(其中“舊藩蒙古五十一旗自卷四百五至卷四百八”、“新藩蒙古自卷四百九至卷四百十二”)與“西域新疆統部”(其中“西域新疆自卷四百十四至四百十九”、“新疆藩屬”)兩個虚擬的介於第一級與第二級之間的層次。
(3)三都城的設置與變化
史學界認爲清朝建於1616年,初稱後金,1636年改國號爲清,1644年入關;直至1911年被推翻,清朝先後有三次遷都:後金早期建都“興京”(今遼寧新賓滿族自治縣),天命二年(1622)遷入“東京城”(今遼寧遼陽市),天命十年(1625)又遷入今遼寧沈陽市并於天聰八年(1634)尊爲“盛京”,入關後於順治元年(1644)定都“京師”(今北京市)。
《大清一統志》中則特殊處置三個都城:“京師”是最後定立,也是修志當時之都城;“盛京”當時即作爲留都,亦稱陪都;“興京”則是其興起時的首建都城,盡管實際上在乾隆二十八年(1763)改置“興京廳”,也没有在一統志中降格。《康熙志》雖將“盛京”、“興京”置於二級經目中,却冠於“盛京統部”前;《乾隆志》更將“盛京”提爲一級經目;《嘉慶志》雖取消“盛京”,將“興京”改排在“盛京統部”後,却將其提爲一級經目。
(4)經緯目變化
三部《大清一統志》的上級經目基本上呈增多趨勢。《嘉慶志》雖取消了經目“盛京”,但其緯目則分散到保留的經目“盛京統部”與“興京”中(見表),從不斷變化的結果看,則越來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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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統部”體現的“政區名稱”
“統部”在三部《大清一統志》中還承當“政區名稱”的作用。
(1)經目設置顯示“統部”相當“省”
三部《大清一統志》表達國内部分的上級經目基本上是三個都城和統部、省,有“統部”在目錄上就有時而稱“省”(如江蘇、山西、山東、河南、浙江、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西、雲南等),有的在具體記載時稱“省”(如《嘉慶志》中江蘇、山西、陝西、湖北、福建、浙江、廣東、廣西等)。
《嘉慶志》在“安徽統部”中稱:“安慶府爲省會”,亦即表明但時安慶府是安徽省的省會。
(2)“名宦”記載規定顯示“統部”相當“省”
《嘉慶志·凡例》關於“名宦”記載“凡統轄全省及轄數府者,載入統部”規定,表明只有“統部”相當“省”,才會形成在省(或統部)統轄數府者(名宦),“載入統部”。
(3)清乾隆四十四年《盛京通志》反映“統部”相當“省”
官修“通志”是明清以來對“省志”的通稱。《四庫全書》中收錄截止乾隆四十四年的17部清代“通志”(依次爲:江南、四川、河南、廣東、江西、湖廣、廣西、山西、畿輔、浙江、陝西、山東、雲南、甘肅、福建、貴州、盛京)。其中,“畿輔”是“直隸”的别稱;“湖廣省”在康熙三年(1664)分置湖北、湖南兩省;“江南省”在康熙六年(1667)分置江蘇、安徽兩省。只是“盛京”,直到光緒三十四年(1908)才作爲“奉天省”的别稱有“盛京省”出現。而清乾隆四十四年《盛京通志》編成時,尚未有正式建省的“盛京省”,更何况其記載的則是地域範圍囊括東北地區的“盛京統部”,相當“省”。
(4)“西域新疆統部”爲一級政區(相當“省”)
盡管新疆尚無官修“通志”,但《西域圖志》與《西域同文志》已欽定爲“通志”藍本,詳見《乾隆志》冠乾隆御批:
御史曹學閔奏《西域新疆請增入〈一統志〉,并〈志〉成後,各省添、設、裁、并府、廳、州、縣,詳悉續修刊刻》一摺……但此前修志之書,必待移取各省通志而後從事,以致曠日持久,艱於集事。此時,特就已成之書,酌加厘核。即新疆幅員遼闊,而一切事實又有《西域圖志》及《同文志》諸書爲之藍本。館臣采撮排撰,實爲事半功倍可即。令方略館按照各條厘訂纂輯。一并纂出稿本,悉照《續文獻通考》例,隨膳隨進,候朕裁定。
(5)“西藏”相當一級政區(“省”)
三部《大清一統志》中,“西藏”既無“統部”或“省”的後綴,又處於形式上的下級經目。但從《乾隆志》中却顯示其非比尋常:在其前的“卷四百九至卷四百十二”屬於“西域新疆統部·新藩蒙古”,而在其後的“自卷四百十四至四百十九”又屬於“西域新疆統部·西域新疆”,唯有其“空缺”,删除了《康熙志》所注“右蒙古屬國(自卷三百四十九至卷三百五十二)”。其緯目有:圖表、四至、建置沿革、風俗、山川、古迹、津梁、祠廟、土産數項,與盛京和興京頗相似。竊以爲“西藏”不宜視同與府、直隸州、直隸廳等。
四 對“統部”的認識
綜上所述,竊以爲可以得出以下認識:
對多義概念,尤其是多義地名“統部”的認識,需要根據特定的時間或所處語境綜合考慮。否則,容易産生誤解(15),或造成偏頗。筆者所探究的是三部《大清一統志》中出現的“統部”,并非人們常見概念;又由於其兼有“編纂框架”與“政區名稱”雙重功用,也影響人們的領悟。
(一)“編纂框架”的認識
文獻采用多層次的經緯目編纂框架并不罕見。如清代的《古今圖書集成》之下就分爲3級經目(匯編-典-部)。又如尚未正式出版的《中華大典·生物學典·動物分典》就采用5級經目(即:典-分典-總部-部-分部),其中有2級經目帶“典”,有3級經目帶“部”。
官修“通志”多采用先列緯目(如:清雍正九年《河南通志》的緯目有:聖制、輿圖、沿革、星野、疆域、山川、城池、禮樂、兵制、河防、水利、封建、田賦、户口、漕運、鹽課、郵傳、風俗、物産、職官、公署……),一般在各緯目中,先按直隸府、州、廳,再在各直隸府、州、廳下按所轄州、縣這樣2級經目編纂。
也有的“通志”中緯目先記載“全省”,再記載各“府”2個層次。如清雍正十三年《浙江通志·物産》也是體現2級經目:其一級經目是“浙江通省”,記載“舊浙江通志·穀之類”、“木之類”、“果之類”、“花之類”、“竹之類”、“藥之類”、“羽之類”、“毛之類”、“鱗之類”、“甲之類”、“貨之類”等物(物種)名稱;而其二級經目則是“杭州府”、“寧波府”……各府有注釋的物(物種),雖未設標目,却也是按先植物,次動物,再貨物的類型排列。
由此可見,在經目與緯目相交織的框架結構中,盡管經目并無固定的稱謂,甚至没有稱謂,但其層次關係則是明確的。
(二)“政區名稱”的認識
就地理區域劃分來說,大致存在自然區域與行政區域兩類:前者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特徵劃分,相對穩定。後者則主要根據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充分考慮經濟聯系、地理條件、氣候條件、民族分布、歷史傳統、風俗習慣、地區差異、人口密度等客觀因素,在一定的空間内人爲劃分若干層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區域,設置相應的管理機構;其空間範圍不時在調整。且不論國内頻繁的政區調整,就我國疆域也存在動態變化,2008年,**就將約171平方公里的半個“黑瞎子島”歸還我國(16),這固然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向稱“陸地面積約960萬平方千米,海域面積470萬平方千米”(17)發生變化。
在三部《大清一統志》中,國内部分,除京師、盛京、興京及西藏外,是用“統部”或“省”作爲一級政區的標識之一,亦即一級政區的稱謂并不統一。如同現今我國的一級政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别行政區這樣多種;至於政區的“市”,則有直轄市、地級市、縣級市等;“區”,除一級政區的“自治區”、“特別行政區”外,還有二級政區的地區,三級政區的(市轄)區、林區、特區。爲避免誤解,非但不可任意簡化,有時還要加注說明。
人們對“省”是古代“行省”的略稱,作爲政區的後綴,已取得共識。然而,孤陋寡聞的筆者還見到其另一種“省”用於6級制的動物地理分區(文中黑體字是筆者所示),特摘錄:
黑龍江省動物地理分區系統如下:黑龍江省屬於古北界,下分兩個亞界,即東北亞界和中亞亞界,黑龍江省屬於東北亞界中的東北區的北部;東北區又分爲三個亞區,即大興安嶺亞區、長白山亞區及松遼平原亞區,而黑龍江省處於這三個亞區的北部,包括大興安嶺亞區、東部山地亞區(即長白山亞區北段)及松嫩平原亞區(即松遼平原亞區北段);亞區以下又分7個省和18個州(17)。
至於所稱清代出現的“十五省”、“十七省”、“十八省”、“十九省”,直至“二十二省”,則或由於政區的升、降、分、合調整,或由於疆域的擴張與收縮出現的(拙作的附表中可見,尤其是處於二級政區的府、廳、州、縣變化),故使用這些已固化的稱謂,要特别注意與其相符的時期。譚其驤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第八册,清時期》(19)就分别標明“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與“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所持嚴謹態度就是楷模。
五 結語
盡管“統部”并非常見的概念,但由於它存在多義性,對其認識需要根據特定的時間或所處語境綜合考慮。就是在三部《大清一統志》中,也兼有“經緯目”結合編纂框架(“統部”是對應“部”的上位經目)與“政區名稱”(一級政區通稱)雙重功用
建議《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修訂時,完整地收錄作爲清代政區名稱的“統部”。專業工具書也可酌情收錄多義的“統部”詞條。
譚其驤1991年突發腦溢血前交代的最後重要事項之一,語重心長的一段話語依然警醒着筆者:
最近一二十年看到一些論著,往往免不了有這兩方面的缺點。有的地理學家不重視資料工作,不是誤用了第二手的或錯誤的資料,就是對資料作了不正確的理解,或者把最重要的時間、地點搞錯了。盡管他們運用的理論和手段是先進的,所得出的結論和找到的“規律”却根本靠不住。還有一些研究人員在文獻資料上盡了很大的努力,却不會運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只能做些簡單的歸納和排比;或者不懂科學原理,使不少有可能取得的成果失之交臂(20)。
注釋:
①三部《大清一統志》,即康熙(由徐乾學、韓菼、蔣廷錫、方苞等先后主事,乾隆八年編成,共356卷;本文簡稱《康熙志》)、乾隆(由和珅總裁,乾隆四十九年編成,共424卷;本文簡稱《乾隆志》)與嘉慶(穆彰阿主事,道光二十二年成書,共560卷;本文簡稱《嘉慶志》)三個截點的《大清一統志》。
②文榕生編著《中國古代野生動物地理分布》濟南: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2013年。
③梁方仲編著《中國歷代户口、田地、田賦統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④史爲樂主編《中國歷史地名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
⑤周振鶴《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杜,2005年,192-193頁。
⑥烏里雅蘇臺將軍:http://baike.baidu.com/link?
url=jA_AZsPERjj1QL7yH9cCfTfP4xOY9vi56OIjNwNnDAHnef8gEj3sL1Lj16mTgQ66。
⑦這顯然使該書重視從“唐宋以來重要地方志加以搜集”地名的提法打了折扣。
⑧侯楊方《清代十八省的形成》《中國歷史地理論叢》,2010.25(3),17-28頁。
⑨該《志》原題《重修四川通志》,是清代自乾隆元年(1736)與雍正七年(1729)《四川通志》后的第三部,也是最后一部《四川通志》,嘉慶二十一年(1816)刊行。
⑩(清)常明等纂修《四川通志》成都:巴蜀書社,1984年。
(11)看其《原修目錄》所列:“圖考、星野、建置沿革、疆域、形似、城池、關隘、户口、田賦、學校、祀典、孝友、列女、忠義……仙釋、祥異、風俗、物産、藝文”等門類,編纂内容則先横向展開。
(12)該《志》早於《嘉慶志》成書,故所稱“《大清一統志》”當指《乾隆志》。
(13)筆者所見是《四庫全書》,印本與電子版皆未見此說。但在中華書局編輯部《嘉慶重修一統志·影印說明》中有此說。
(14)設“經目”與“緯目”。“經目”是必備;依次由上而下排列,有層次,或級别之分。“緯目”依托一些規定“經目”,依其内容分類采用;一般規定有順序,有則采用,無則輪空;各“緯目”之間則是并列關係。
(15)近年頗有影響的有温家寶2009年到中學聽課提出把陝西、甘肅劃入華北地區的疑問。中國地圖出版社發布聲明稱媒體報道不實,自然地理概念中的“華北地區”,包含陝西、甘肅、寧夏的一部分,與通常認爲的原行政或經濟概念中的“華北地區”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媒體報道温家寶爲地理教材糾錯相關出版社回應.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909/0921_17_1357988.shtml)
(16)黑瞎子島面積約327平方公里(一說約350平方公里),是香港的1/3,澳門的12倍,珍寶島的500倍。根據2004年10月中俄兩國在北京簽署的協議,俄方將黑瞎子島西側一半約171平方公里陸地及其所屬水域正式劃歸中國。2008年10月14日,中俄兩國政府在黑瞎子島舉行界碑揭幕儀式。(銀龍島和半個黑瞎子島8月移交中國.北京青年報,2008-07-06(1));黑瞎子島.http://baike.baidu.com/link?
url=eOkADRZnWj44YOynxlIbTo-tGXwKNJ9V6k6NPJaFQFhYyjiYJceNAj9_z3d- WF2S。
(17)辭海編委會編纂《辭海·第六版·縮印本》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2478頁。
(18)黑龍江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黑龍江省志·第三卷·地理志》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
(19)譚其驤主編《中國歷史地圖集·第八册·清時期》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1987年。
(20)譚其驤《序》,文焕然,文榕生著《中國歷史時期冬半年氣候冷暖變遷》北京:科學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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