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港澳学术交流委员会、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和西南民族大学、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联合主办的“海峡两岸清代驻藏大臣与边疆治理”学术研讨会于2008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在成都市召开,来自海峡两岸的6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收到论文30余篇,从历史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人类学和法学等不同视角对清代驻藏大臣进行了多方位探讨,现主要依据会议论文,将会议研讨情况综述于下。
一、关于驻藏大臣制度与西藏治理的综合研究
关于驻藏大臣的设置及发展、演变,苏发祥《清代驻藏大臣设置时间辨析》在梳理、分析学术界已有的11种说法后,结合不同历史时期驻藏大臣职权的变化情况,他把驻藏大臣制度的沿革分为五个阶段:形成时期为1705至1725年,完善时期为1726至1751年,强化时期为1751至1793年,平稳过渡时期为1794至1845年,衰落时期为1845至1911年。陈欣新《清代驻藏大臣的法律地位》认为,清王朝设立驻藏大臣的标志应以职官设置的法律行为(如诏令等)或较为稳定的制度性安排形成惯例为准,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议准“西藏设驻藏大臣一员,办理前后藏一切事务”应视为驻藏大臣设置的法律标志。对于驻藏大臣确立初期的情况,赵心愚《从〈西藏志〉看确立之初的驻藏大臣制度》认为,“驻藏大臣制度确立于雍正五年的看法出现很早,至少雍正末乾隆初就已存在,并已成为当时一些学者和官员的主张”;驻藏大臣的职责与任务就是代表中央政权在西藏行使主权,颇罗鼐“料理的是西藏地方的具体事务,而驻藏大臣作为中央政权的代表总理的是西藏的政治、军事、涉外大事”。
关于驻藏大臣制度及其对西藏治理的影响,曾国庆《浅析驻藏大臣对西藏治理的影响》认为,在1727—1911年间,先后有114位驻藏大臣莅职,他们是“清朝总理西藏一切事务的最高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治藏政策的具体实施者及核心人物。他们不仅代表着封建王朝圣神的尊严和至高的权力,更体现了国家主权的意志。因此,一部驻藏大臣制度史,实际上是一部清代治理西藏的政治史,也是一部清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史”。因为各种原因他们所执行的政策和对后世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但总体上看绝大多数是忠于朝廷的,在“忠君保民”信条下,基本上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他们的历史功绩是主要的。郑涪江《清朝中央政府驻藏大臣制度对治理西藏的影响》认为,驻藏大臣制度是清前期中央政府为实现和完成“经略青海”、“稳定西藏”、“用兵新疆”的整体战略方针中“稳定西藏”的重大措施之一;由于西藏地处西南边陲,自然环境和气候十分恶劣,社会发展水平和地方政权的行政效率大大低于内地,驻藏大臣制度也同时成为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权建设进行帮助和促进的重要举措之一,许多有作为的驻藏大臣,例如傅清、拉布敦、松筠、文硕、张荫棠等都为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团结、藏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了极大贡献,在西藏地方史甚至中国历史上都有一定影响。
清前期是驻藏大臣形成、发展和各项治藏制度形成的重要时期,郭克范《清代乾隆帝的治藏特点评析》认为清代的西藏治理离不开驻藏大臣制度建设,“乾隆皇帝(1711—1799)对于政教合一体制的完备,对于西藏地方的有效治理,付出了很大的心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他所做的规范性建设,惠及后世”。乾隆皇帝治理西藏的特点主要是:以藏内出现重大事件为契机,适时进行制度改革;将具体的改革措施建立在对于藏传佛教的明确定位和恰当认识的基础上;创新制度建设;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不作茧自缚。
二、晚清的驻藏大臣与西藏治理
关于晚清驻藏大臣的活动及其对西藏政局的影响,车明怀《晚清变局中的驻藏大臣》认为,清代晚期特别是最后30年,在内外交逼的情况下,清朝中枢日益腐朽,吏治也更加腐败,身在这一变局内的驻藏大臣及其膺任的藏事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朝廷选派的驻藏大臣大多智短力拙,加之西藏交通、通讯封闭和对外部世界的排斥,驻藏大臣不仅对外部国际大环境知之甚少,就是对国内面临的大变局也掌握不多,难以根据形势变化制定有效的治藏之策,最终使西藏被帝国主义势力所控制。
关于清末驻藏大臣对近代西藏政局的影响,许广智、赵君《试论清末驻藏大臣对近代西藏政局的影响》认为, 1840至1911年间先后有54名驻藏大臣赴任,由于清中央政府对外采取“妥协退让”策略,不仅极大地伤害了西藏人民的感情,使清政府与西藏之间的隔阂进一步加深,而且给英、俄帝国主义提供了契机,西藏地方政府一度产生了向外寻求政治依靠的倾向。
后为抵制帝国主义侵略,清政府又在西藏推行了一系列近代化改革,又影响和威胁到达赖喇嘛的统治地位,十三世达赖喇嘛为抵制改革,遂投靠英帝国主义。在这一过程中,驻藏大臣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反对民族分裂方面,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保证了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保持元代以来形成的传统政治隶属关系。
关于琦善驻藏期间的施政得失,尤其是他奏请改订清前期的治藏章程一事,学术界始终存有争议。周伟洲《驻藏大臣琦善改订西藏章程考》详细考察了琦善在任期间的施政情况,认为“看到西藏地方政府及藏军、驻藏清军多年积弊,奏陈《酌拟裁禁商上积弊章程》二十八条,重申、补充旧有章程,以加强驻藏大臣的权力,整顿和完善西藏地方吏治。又对藏军、驻防清军的若干弊端,奏请改革。这一切均有助于清朝中央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管理和军事力量的增强”。
但“当时的形势之下,以上这些措施,收效不大”;他“奏请放弃对商上财政的审核权、奏罢训练藏军成例及停止派兵巡查部分地区(哈拉乌苏),对以后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确有损于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管理权,开启了今后驻藏大臣权力的削弱之倪端。琦善对此是难辞其咎的”。杨嘉铭《琦善驻藏期间对前藏政教制度的改革》则认为,琦善担任驻藏办事大臣期间,对政教诸务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包括参办驻藏官署贪渎与无能的各级官员、惩治擅权不法之前藏摄政、制定改革前藏政教合一政府积弊的善后章程等,特别是前藏政府的重要制度,如达赖年至18岁由驻藏大臣具奏请旨准许任事、达赖之摄政地位低于驻藏大臣等,都在此时建立。琦善驻藏期间对西藏事务的整顿进行顺利,说明当时清朝国力虽然已经逐渐衰弱,但是在藩部西藏犹能保持其统治权威,对于重大政教事务仍具有最高的决定权力。
瑞元(字容堂,又字少梅)在道光二十四年(1844)五月至道光二十六年(1846)四月任驻藏办大臣,相关研究成果甚少,王川《近代驻藏大臣瑞元史事新考》根据《清实录》、《退庵诗话》、《川藏哲印水陆记异》等文献,比较全面考察了这一封疆大吏的驻藏事迹,并略加评论。
对于有泰,平措塔杰《驻藏大臣有泰述评》认为,有泰曾在京衙翻阅藏事档案、文牍,并且慷慨陈词,大有立誓办好西藏地方事务之意。然而当他踏上赴藏路途之后,感到西藏地方形势的严峻,心生畏惧,开始拖延赴藏行程,在清政府多次催促下才前往西藏赴任。面对英国的侵略,他不仅不支持西藏人民的抗英斗争,反而力主采取不抵抗政策,甚至“犒劳”英国侵略军,最终使西藏地方被迫与英签订了《拉萨条约》。
凤全是晚清西藏治理中的重要人物,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他和随员等50余人在巴塘被杀,造成了近代康藏史上震惊中外的“巴塘事变”。任新建《凤全与巴塘事变》从这一事件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来探讨巴塘事变的始末,对凤全进行了评述,认为巴塘事变的发生是清末康藏地区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凤全为人执傲,刚愎自用,对藏族风俗文化缺乏了解,又有严重的大民族主义,欲凭借官威武力在藏区人民中树立威信,也造成了民族关系紧张,导致事变的爆发。
从当时川藏全局的角度看,凤全立足固川保藏,不惧艰难,锐意经边,他所极力推行的练兵、屯垦、开矿、招商和限制喇嘛寺人员等举措具有积极意义,只是时机不成熟,实行的方式方法欠妥。因此将巴塘事变说成“巴塘人民的起义”是欠妥的,这一事件实质上是宗教上层和土司为维护自身利益,反对清政府新政,利用人民仇洋情绪与文化冲突而挑起的一场骚乱。
张荫棠在清末曾经负责查办藏事,参与中、英藏事交涉,提出了一系列藏政改革的建议,因此受到学术界长期关注。对于张荫棠及其《治藏十九条》,杨开煌《评张荫棠治藏十九条》认为,多数学者对张荫棠主藏政绩十分肯定,并对于张的任期太短十分惋惜。但细读张荫棠的“治藏十九条”,总感到“张对西藏的治理是否真如一般学者所论,实有研究之必要”。“实事求是地说,张荫棠作为第一位汉人驻藏大臣其忠心和勇气足堪表扬,但是受到当时主客观的局限,张荫棠方案其实注定是一个行不通,也不可行的方案。”
联豫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三月被任命为驻藏帮办大臣,次年十月补授为驻藏大臣,后又署其兼任帮办大臣,直至1911年清王朝灭亡。杨铭《联豫筹办西藏“新政”评述》较为详细地分析了联豫在西藏实施的军事、政治、经济、文教、外交五个方面“新政”内容,认为联豫自1906年夏抵藏之后,统辖汉、藏官吏,维护与加强了清朝对西藏的统治,并推行新政,致力于建立较强大的驻藏军事力量,陆续建立各级管理机构,以实力化的驻藏大臣系统取代西藏地方政教合一制政权,并试图改变西藏落后的经济、文化状况,力图抵御英、俄侵略,巩固清朝对西藏的统治,客观上有利于西藏经济、文化的发展。联豫的治藏政策也有消极的一面,主要是在清朝封建专制和民族压迫的制度下,没有触动西藏封建农奴制的基础;急于收回政权而漠视达赖和西藏上层集团的存在,经济、文化改革没有照顾到西藏的民族和地区特点。联豫筹办西藏“新政”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根本上说仍然是失败的,“治藏六年,到头来落了个灰溜溜的下场。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标志着那一阶段清朝统治西藏政策的失败”。
晚清几十年间,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之间的关系,十三世达赖喇嘛、九世班禅额尔德尼与清中央政府、驻藏大臣的关系,是影响西藏治理的重要问题。孙宏年《清朝末期达赖、班禅关系与治藏政策研究》以驻藏大臣的作用为中心,探讨了达赖、班禅关系发展的状况,认为清朝末叶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互为师徒、相互礼让的和好关系发生了变化,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甚至相互对立,对当时和以后的西藏局势乃至西南边疆的形势、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喜饶尼玛《浅析十三世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的关系》认为,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的地位本来是很清晰的,但十三世达赖亲政后,他与驻藏大臣的矛盾开始出现,尤其在对付英国人的态度上,矛盾更加尖锐。面对英国侵略西藏,由于清政府推行妥协政策,驻藏大臣中有的则屈服于帝国主义的淫威,甚至于卖国求荣,理所当然地遭到了西藏人民的坚决反对。在这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十三世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之间关系就显得很不简单。十三世达赖喇嘛与数任驻藏大臣的关系随着清政府统治和管理西藏地方的力度强弱而有所变化,尤其到了清朝后期,清政府无力经营西藏,直接导致了后来西藏地方局势的失控。
十三世达赖喇嘛在1904年英军入侵时被迫离开拉萨,经藏北草原,翻越唐古拉山脉进入青海、内蒙古地区,同年十月二十日进入喀尔喀蒙古大库伦,驻锡甘丹寺。虽然研究者早就注意了这段出走经历的前因后果,但是对由此引发的蒙古地区的震荡,尚未得到充分重视。毕奥南《十三世达赖喇嘛出走库伦考述》对此有较为全面的评析,认为达赖准备投奔俄国的说法只是清朝部分官吏的猜疑,达赖喇嘛来到蒙古地区本为轰动蒙古地区的盛事,但是又引发蒙古地区信徒的狂热朝拜,地区经济受到强烈影响,为维护自己教区的利益,哲布尊丹巴当然不悦达赖喇嘛反客为主。因此,达赖喇嘛和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交恶,既有达赖喇嘛以教主自居反客为主的原因,又有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维护自己教区利益的因素。
对于清末对西藏东南地区的管辖和治理,秦和平《20世纪初清政府对察隅等地查勘及建制简述》做了较为全面的论述。认为20世纪初,由于英、俄殖民者加大侵略西藏的力度,特别是在1904年英军第二次侵藏之后,清政府设立川滇边务大臣衙门,在四川甘孜藏区、西藏昌都地区及云南藏区(统称康区)推行改土归流,设立府县,加强管理。察隅因地处中印的传统边界线而凸显特殊的重要性,所以1910—1911年程凤翔、段鹏瑞和夏瑚等查勘及管理行动尤其重要,关系国界的走向、领土的范围及资源的占有,是20世纪初清政府实践建构现代国家体制、实施直接统治、抵御侵略的必然之举。他们的全面勘察及积极建设,保障了清政府察隅等地的统治,“站在这一视角认识清政府查勘及建制察隅等地的行动,做出怎样的积极评价也不为过!”
三、关于藏族历史文化与清代边疆治理研究
关于藏族历史文化,李方《吐蕃崛起对唐朝边疆经略及其军政制度的影响》认为,吐蕃崛起后,促使唐朝与周边民族或民族政权的关系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唐朝不断调整边疆经略方针政策,以适应这种形势和斗争的需要。吐蕃崛起对唐朝边疆体制、军政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引起唐朝边疆体制及军政制度一系列变化,促使唐朝战略态势从战略攻势转变为战略守势。
张永攀《清代西藏医学唐卡———曼唐浅探》认为,18世纪早期,西藏地方政府召集了全藏知名画家,以《蓝琉璃》为蓝本,结合全藏采集的藏药标本,于1702年左右绘制了一套彩色药物挂图,共有79幅,一般称之为“《四部医典》系列挂图集”;该图集实际上是《四部医典》具体内容的写实,它反映出千余年前形成体系的藏医药学,已经具有相当的科学水平,而且在西藏艺术史与医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于研究藏医学的形成和西藏的艺术、宗教、科技都有重要作用。
关于清朝对新疆、台湾等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也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刘正寅《和卓问题与清代西北边政》认为,清朝统一天山南北后,和卓问题一直是西北边疆地区不安定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着清朝的西北边疆政策与边政建设。19世纪以后,随着国外势力的渗透与入侵,西北边疆出现危机,清朝对和卓势力采取了各种政策与措施,以保证边疆的稳定;平定阿古柏入侵后,在新疆建立行省,进一步巩固了中央政府对这一地区的控制与管理,加强了对西北边疆的建设与开发。陈旺城《刘锦棠完善新疆军政体制措施浅析》认为,刘锦棠在完善新疆军政体制方面裁汰勇营,整饰军制并改行饷为坐粮;勘定疆界,强化边防;严饰吏治,擢才汰劣;裁汰伯克名目,酌授乡约书吏及以善后局为基础,完善地方行政体制等。刘锦棠为“新疆开府第一人”,是建省并完善新疆军政体制的具体实施者,对清季新疆开发,西北边防地位提高与政局历史性转折有关键性影响。
刘阿荣《清代边疆治理:西北边疆(新疆)与东南海疆(台湾)治理之比较》则以新疆、台湾为中心,对清代的边疆治理进行了区域性的比较研究。他认为,“边疆”不仅是“内政”的延伸,也是“外交”的一环。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版图极广,仅次于元朝,清初极盛时期文治武功均不亚于汉唐盛世,中叶以后内政腐败,外力侵凌,割地赔款、民族信心衰落。
此外,西南地区的营汛、厅等的设置都与清代边疆民族的治理关系密切,覃影《清代厅治与绿营驻地之关系互窥———以〈全川营汛增兵图〉的复原研究为中心》,对美国国会图书馆藏《全川营汛增兵图》进行了考释和复原性研究,认为厅治选址与绿营驻地之间存在重要的地缘关系,在清代四川行政厅设置高峰的乾嘉时期,二者呈现向四川盆地周边扩展并重叠的地理分布趋势,尤其以西部地区最为突出。上述现象是对明代松潘卫、建昌卫等实土卫所军政合一管理体制的承继和发展。随着乾嘉年间绿营增兵与绿营系统的完备,绿营重在军事与地方巡捕,厅的行政职能逐步突显,文职与武职官员的职责较好地分工于厅与绿营的体系之中。
作者简介:子文,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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