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首页 | 本所概况 | 新闻动态 | 本所学人 | 学术前沿 | 本所成果 | 人才培养 | 学术刊物 | 基地管理 | 清史纂修 | 清史文献馆 | 清风学社
  
学术前沿与理论研究 精英观念与大众文化 学术史的追寻 文本研读与资源共享 学界动态
站内搜索: 请输入文章标题或文章内容所具有的关键字 整站文章 近世思想文化史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近世思想文化史研究 >> 文本研读与资源共享 >> 文本阅读与研讨 >>
沈洁:从贵林之死看辛壬之际的种族与政治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5-01
【原文出处】《史林》(沪)2013年4期第89~98页
【英文标题】To See the Ethnicity and Politics during the Republican Revolution through Gui Lin's Death
【作者简介】沈洁,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200235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贵林之死的真正起因和具体过程的史实考辨,揭示“不曾流半滴血”的杭州光复过程中种种错综复杂的对立和各派势力之间的激烈竞逐、博弈和较量,以及这种种对立、竞逐、博弈和较量背后羼杂的辛壬之际中国种族与政治的复杂关系。这中间,有汉人对他者的敌视,并带来满人的身份恐惧;有革命与共和作为普遍价值的一往无前,也有固执的、忠义的王朝守节者;有革命与立宪的冲突,以及新晋的军人团体与耆老旧绅之间的宿怨;有除旧布新的朝气和欣悦,也有谣言、杀戮、抢掠的乱世景象。旗人贵林的死,在辛壬之际共和革命的整体进程中,不过是小小的一幕,但它所折射的内涵却极为深刻,任何严肃的历史叙事都不应忽略,更没有理由漠视。
【关 键 词】贵林/杭州驻防/满汉关系/共和革命


    贵林,姓毕噜氏,字翰香,号中权,满洲正红旗人,辛亥时任杭州驻防旗营协领。杭州城起义之后,代表署理杭州将军德济赴军政府谈判议降,却在数日之后因“私藏军火,阴谋反叛”之名被拘拿枪决。关于贵林之死,林林总总的辛亥革命史和满汉关系史论著中,从没有专门研究。①本文希望通过对贵林事件的真正起因和具体过程的事实考辨,揭示“不曾流半滴血”②的杭州光复过程中种种错综复杂的对立和各派势力之间的激烈竞逐、博弈和较量,以及这种种对立、竞逐、博弈和较量背后羼杂的辛壬之际中国种族与政治的复杂关系。这中间,有汉人对他者的敌视,并带来满人的身份恐惧;有革命与共和作为普遍价值的一往无前,也有固执的、忠义的王朝守节者;有革命与立宪的冲突,以及新晋的军人团体与耆老旧绅之间的宿怨;有除旧布新的朝气和欣悦,也有谣言、杀戮、抢掠的乱世景象。旗人贵林的死,在辛壬之际共和革命的整体进程中,不过是小小的一幕,但它所折射的内涵却极为深刻,任何严肃的历史叙事都不应忽略,更没有理由漠视。
    一 从贵林之死的疑点说起
    讲述贵林死事之前,我们首先简单回顾一下杭州革命的大事记。辛亥九月十四午夜,敢死队领八十二标新军入城,攻府署,浙江巡抚增韫、署杭州将军德济均在出逃后由民军搜出,德济被护送回将军府。十五日晨,增韫曾代民军函告德济请其降顺,德济未允,并下令枪击投函者。此后,旗营与民军小规模冲突,但未有大伤亡。短暂交火后,德济示意愿降,并派协领贵林与革命派谈判。十五日午后,民军派出贵林故交绅士杭辛斋、穆诗樵入旗营迎接,至谘议局谈判。时旗营正式向临时军政府呈缴军器清单,革命军亦派员至满营检点枪械弹药。就议降条件,贵林与新军统领周承菼争执不决,适汤寿潜由沪返杭,正式与贵林签署了缴械、发饷、保安、谋生四约。在军政府允诺保证旗营安全并发放粮饷的前提下,杭州驻防举旗投降。③十七日汤寿潜被推为都督,十八日正式就任。自十五日至二十二日,军政府安排人事与新政,并接收旗营。二十三日,趁汤寿潜赴沪之际,贵林及其子量海,并存炳、哈楚显四人以谋叛之名被捕,在梅花碑旧劝业道署大门外枪决。二十四日,汤寿潜回杭,质问周承菼,未获结果。两个月后(辛亥十一月二十七日)汤辞去都督之职,由蒋尊簋继任。
    以此为背景,以下详细讲述贵林之死。笔者翻阅了诸多来自革命派阵营的辛亥记忆,叙述大同小异,都是遵循有人告发、革军入营搜查,起获私藏武器,甚至有贵林派人在杭城河井四处投毒的记述。总之,是“以人证物证俱备,立即宣判死刑”④。举沈钧儒的说法作为典型:
    贵林表面上投降,仍住旗营里,想乘机叛变。经人告发,浙军司令部立派部队驰赴旗营,起出私藏枪支二千余支,子弹无数,还有好多箱炸药。贵林和他的儿子量海当场被捕,解送司令部,受军法会审。当时我担任临时警察局长,参加了会审。我们问贵林:“投降条款中不是写的明白不得私藏一枪一弹,日后如发现所报不实或私藏枪械的,应处极刑吗?现在人证物证俱全,你还有何说?”当即判决贵林父子死刑,就在谘议局的广场上执行枪决。⑤
    贵林果真“私藏枪械”,而且“人证物证俱全”,那革命军将其枪决也属常理。然而事件远非如此简单。综合各种史料分析,贵林之死至少有以下四个疑点。
    疑点一:贵林之死是否“人证物证俱全”?据沈钧儒、来伟良⑥等人的记载,事先有人告发,进而才有搜证。但实际记录在案的是,从将军府及旗营查出私藏枪枝二千余的时间是在九月十七日;而根据革命党事后公布的《满奸正法真相》⑦一文载,德济“专函告密”是在九月二十二日晚,其间间隔整整五天时间。因此,先有密告者的“人证”,后有起获武器的“物证”,这个说法在事实上是站不住脚的。另两则相关史料亦间接地证实了这一点,军政府是在接到德济密告后,即议决将贵林父子枪毙。吕公望在《辛亥革命浙江光复纪实》一文中回忆说:在九月十七日召开的军政府第四次临时参议会上,褚辅成(临时军政府政事部长,浙江革命的主要组织者之一)提出:“满营德济方面密告,贵翰香及其儿子有抗顺密谋,如若叛变,他难负责,应请适时处置案。议决:贵翰香父子予以枪毙。”⑧张效巡的回忆文章亦称:褚辅成说“德将军来函,谓贵翰香父子还想发动旗营反攻,应如何办?”决议将他父子二人即可拘拿枪决。⑨吕公望和张效巡都是当年会议的参与者,他们的记述应当是可信的,但他们均未提及有所谓搜证之事。也就是说,贵林的死不是出于“人证”,亦非出于“物证”,更非“人证物证俱全”,而是军政府参议会根据德济的“密告”做出的决议。
    疑点二:德济密函究竟是怎么回事?既然军政府参议会是根据德济的“密告”做出的决议,那么德济的“密函”自然成了贵林之死的关键。兹将革命军公布的德济密函录于此:
    屡承赐教并代为保护,不胜感戴之至。惟敝营贵林、存炳、哈楚显、量海四人,素持排汉主义,前次民军起事,伊等决意主战,涂炭生灵,经弟竭力主持和平,始得今日相安无事。但伊等野心未死,现已纠合匪党,种种要挟,如不允其所请,誓言**利刃弟。惟吾一人死不足惜,大局从此糜烂,不堪设想。素知贵都督保全治安,务请设法保护等情。⑩
    德济署杭州驻防将军,即贵林的顶头上司,由他出面告发贵林,当然有杀伤力。问题是,德济的密函告发是否真有其事;如果有,是被策动的,还是主动的;告密时间究竟是九月十七日之前,还是处死贵林的前夜九月二十二日?这些都成了谜案。仅就这封密函的内容而言,即存在与事实明显不符之处。首先,密函中,德济称贵林一向持排汉主义,而他本人则是“竭力主持和平”的。这显然不是事实。前文已述,德济起初并不愿降,还杀了前来投函的使者。在新军起义到密告贵林的这段日子里,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德济是一向主张和平,与革命派亲厚相处的。孙宝瑄甚至有“杭州满营协领贵林潜受浙抚增韫、将军德济指,储炮械,麾健将卒,据营誓死与汉人斗”(11)的说法。其次,密函称贵林等“野心未死”、“纠合匪党”,亦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显系构陷。这一点下文将作进一步的分析,此处暂且不赘。如上述密函确系德济所为,那么,他讲贵林好战、自己和平,可以理解为他是为了自保,推贵林去当替罪羊。据杨畴、吕公望等人的记述,德济正是“深恐连累自己”(12)、“不愿负担保责任”(13)才向周承菼告发贵林的。这更可从侧面证明,作为一个指证者,德济的身份、立场和动机都值得怀疑。另有小说家言,德济对于在杭营有深厚势力的“雄赳赳,气昂昂”的贵佐领,向来就很是“疑忌”的。(14)这个说法,尚未有确切实据,却也可以聊备一说。令人起疑的是,革命党人拿到德济的密函,未经任何查证,即议决枪毙贵林,倒更像是一出预先导演的戏剧。
    疑点三:贵林是否“私藏枪械”?据傅墨正《辛亥革命杭州光复的回忆》,搜查、验收旗营武器的工作由他负责,从九月十五到二十二日,七天的时间,将全旗枪械、马匹、印信、文件、官兵名册点交清楚,交总司令部验收。(15)也就是说,清点武器是旗营议降后的正常交接,不存在因怀疑有阴谋而入营寻找证据的情况。而且,在这个亲历者的记录中,并未提及有旗人“藏匿”“谋叛”等事。如果真有其事,当事人的回忆不可能只字不提。可恰恰就是在结束武器清点的当晚,发生了所谓德济告密事件。事情来得未免有些过于凑巧了。更让人诧异的是,和平光复旗营后的正常交接(点交和验收武器),到惩办“满奸”文告中却变成了“分队大索”(16),变成了搜查旗将谋反证据的革命行动!另外,革命派文告、记叙中明确提及,部分枪械、地雷等物是在将军衙门起获的。可是,当时将军署仍在德济主掌之下,德济在九月十五夜出逃被民军搜出护送回署后,将军衙门外一直有军队把守,民军也屡称对德济“优加看待”(17)。试问协领贵林又如何在将军德济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将军府署中藏匿武器?这在常理上也是讲不通的。
    疑点四:贵林是否“煽令所属,纠众滋闹”?《满奸正法真相》文告中称,九月二十二日,贵林煽令所属,在将军衙门前纠众滋闹:
    杭防请降后,民军连日分队大索,搜出枪炮、子弹、刀械、火药等,比较册载,多逾数十倍。前将军德济力践前约,将八旗子弟一律编入民籍,俾享同等之保护。不料佐领贵翰香联合八旗自治会长马伯文(即存炳)、世职金林等密谋独立,并以汤都督允许中立为词(按旗兵十六日缴械时,城上确树有中立字样白旗),与将军反对,煽令所属,纠众滋闹。德济电告军政府派队保护,当场拿获两名,事后查悉,此案实系贵某主动,并有预备炸弹,图戕民军首领各情。(18)
    据革命党称,当晚德济即密函告发贵林谋反。那么,文告中所说的旗兵“纠众滋闹”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事实上,这些拥至将军署的旗丁,原是因为军政府给予粮饷的承诺并未兑现,革命军又对旗营官兵苛防甚严,实在穷困无聊才前往“乞饷”的。九月二十四日《申报》载,旗营投降后,民军对其“防怀愈严”:
    出入均须穷搜,不肖兵警藉端滋扰,虽经都督出示严禁,而百密一疏,掳掠仍不能免。穷苦旗丁以谋食不得,特于今日午刻纠众数十人拥至军署乞饷,人多口杂,势焰汹汹。该将军电禀军政府要求保护,立派民军驰往镇慑。该旗丁不服,致起反抗,当场拿获二人,押解军事裁判所,讯究斩决,以慑顽梗,并派队留该驻署守卫,藉防意外。(19)
    这则报道说明,光复后旗营、旗兵确确实实受到歧视和滋扰,生计完全没有保障。所谓旗兵“反对”、“滋闹”其实是为了“乞饷”,并非谋反,且与贵林并无关系。可是,这些穷乏、乞饷的旗丁,到了德济的告密函和军政府的文告中却变成了受贵林主使“密谋独立”、“与将军反对”的叛乱者,显系构陷。据黄元秀回忆,当时因“时时闻有枪声”,即有“谣传旗兵反汉,欲密谋抵抗”,于是司令部下紧急处置(按照当时的军事戒严法规定,总司令可不经都督批准下紧急处置令),“诱招旗营代表贵林父子并哈楚显三人(贵、哈等在旗营中最有才能者),在谘议局门前枪决。”(20)这即是说,从枪声、到谣传、到反汉,皆是推论,并没有实据。而据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的记载,这些“枪声”其实是革命军对满人和其他政敌的陷害:
    和局既定,新军代守营门,往来者辄遇禁阻,藉言检查,稍稍致骚扰。至夜半,枪声又起,革命军奔告谘议局,谓旗兵作乱,或谓陈黻宸日:“贵林欺人太甚。”汤寿潜亦颇疑之。陈黻宸日:“毋是。我与公皆在此,安知此枪声之不发于我兵乎?我谓贵林握重兵而降,既降,无兵而复变,无是理也。”汤寿潜日:“然。”言未已,将军署以电话来诘曰:“军械既缴,复发枪何故?”汤寿潜乃令止军人勿发,俄军人皆弃枪置旗营外,奔告谘议局,谓旗兵来夺枪。陈黻宸不信,遣人观之,军人乃始收枪而卧。革命军计既不行,褚辅成、陈时夏遂散布谣言,谓陈黻宸反对民军,与旗人私通。(21)
    这段触目惊心的有关构陷的叙述,并不仅仅是旗人迎升的一面之词,革命党人也有记录,钟丰玉的回忆,即可作一旁证。他说:杭州光复之初,一切组织踌躇有待,派别较多,每天都有军人向督署、军府放朝天枪示威的事情发生。(22)光复初期的无序和政派淆乱,当是事实;而旗人,自然首当其冲,被视为或被“制作”为天然的敌人。
    如前所述,贵林既没有“私藏枪械”,也没有“煽令所属,纠众滋闹”,更没有任何所谓“谋逆”的举动,那么,革命党人何以必欲除之而后快?由上述四个疑点,笔者可以初步断定,贵林之死绝非革命史上谋乱与正法的简单故事,而是发生在复杂政局之下的一个复杂事件。只有揭示出这一事件背后蕴藏的复杂性,才能真正找到或逼近事件的真相。
    二 贵林究竟因何而被革命党处决?
    按革命党人的说法,处决贵林,缘于将军德济的告发。且不论德济密函的真实性,即使德济真的告发,但事涉“谋逆”这样的大罪,革命党人未经任何核查,即处死贵林,而且行动如此迅捷,亦可谓匪夷所思。但若将这一事件放到贵林与革命党人的关系脉络,以及辛亥年革命党人与立宪党人的权争背景下考察,就不难理解了。
    梳理贵林与革命党人的关系脉络,会发现早在杭州光复之前,贵林即已被浙江革命党人视为眼中钉。具体地说,贵林与革命派结怨,主要因为两件事:
    一是发生在1907正的孙翼中案。孙翼中(号江东)为杭州求是书院国文主讲,有强烈的排满思想,是浙省革命派重要人物。1901年暑期,因与学生组作文会,出题《罪辫文》,事涉“反满”,被人告发。后来事情虽然平息,但孙翼中也因此不见容于杭城的满人官员,被迫出走。1903年从日本留学归国,开始主持《杭州白话报》笔政,并在杭州府中学堂任教。1907年被人状告与学生有分桃之事,再次出走。这次的风化案,一说(迎升的记述)由贵林揭发,(23)一说(马叙伦、黄天鹏等人)是贵林在背后主使。(24)总之,此案及孙氏离杭与贵林密切相关。因为这件事,浙江的革命党人恨透了贵林。其中就包括浙江辛亥革命中诸多头面人物如陈汉第、陈敬第、沈钧儒、陈时夏等人;而浙军司令官周承菼恰恰又出自孙翼中门下。关于贵林之死背后的人事纠葛、孙翼中门生故旧在辛亥年阴谋陷害贵林的始末,迎升有很清楚的记载:
    江东故陈汉第、敬第兄弟私党。而谘议局副议长沈钧儒先数日致书褚辅成,请杀贵林,以绝后患。陈时夏故与陈黻宸不相能,欲杀贵林,以致陈黻宸之罪。贵林之狱,主之者褚辅成,而阴构之者孙江东、陈汉第、敬第、沈钧儒、陈时夏诸人也。周承菼尝出陈汉第、孙江东门下,故主此事尤力。(25)
    旧仇新恨加在一起,贵林在辛亥年的被戮自然就不难想象了。
    第二个重要事件为秋瑾案。贵林与秋瑾案并无直接关系,但他在秋瑾案后种种指责排满主义的言论,还是大大开罪了浙江的革命党。戊申年正月二十四(1908年2月25日),浙江革命党人在杭州凤林寺祭奠秋瑾,贵林到会,并发表演说,他对秋瑾之死虽抱有基本的同情,但他在演说中对“秋女士志大行粗,口言不谨,文字蛊祸,而‘家族革命’之说实有以尸之”的那番批评和“我大清待汉人不薄”之类话头,以及他抱定的“尊君爱国主义”,不免惹怒在场的大多数光复会会员。陈去病后来在《徐自华传》一文中甚至将1908年12月秋坟被毁一事也算到贵林的账上,认为“毁墓之举,虽出常徽,然主其谋者,实贵林、贵福也”。这一点,夏晓虹教授在《贵林与秋瑾》一文中已有详细论述。(26)正因为如此,1914年陈去病忆秋瑾时说:“浙江光复,大率皆秋案之人,而贵林亦卒伏法,谁谓是非有不能明白耶!”(27)革命党挟怨报复的意味呼之欲出。蒋梦麟也认为,贵林是被他的私人仇敌借口他阴谋叛乱抓去枪毙了。(28)
    当然,贵林与浙江革命党的不睦乃至敌对关系,主要还是缘于他的满人身份和满人立场。贵林一向被誉为满人中的“开明派”,但他常在各种场合鼓吹满汉一家、替朝廷新政张目,对逐渐弥散于浙省的排满革命是强烈抵制的,这使他不能见容于革命党人。加上他是旗营协领,手握重兵,1912年民国成立后任浙江都督府参议的张云雷就曾说过,因为“实权都操在他手里,革命党人都知道有个贵翰香,对他很注意,处处提防他,浙江起义的枪声一响,首先把贵翰香逮住枪杀了”。(29)
    除与革命党之间的宿怨,贵林还被牵扯进浙江革命派与立宪派、旧士绅权力纷争的漩涡。贵林在杭州的士绅群体中,素有贤名,与汤寿潜、陈黻宸、宋恕等人皆有友情。宋恕在为贵林的《协和讲堂演讲初录》作叙文时,曾盛赞贵林:
    君少孤,孝于母,弟于兄,笃于师友。师黄汝霖,燕人也,独客杭死,岁墓祭。辛丑之冬,衡病于杭,五旬乃起。君居隔数里,无旷风雪,日徒行来视。君洞晓时务,然宦情特淡,比闻有欲力荐之于司学荣、张二尚书者,驰简止之日:“毋夺我湖山之乐!”越州汤蛰仙氏屡辞征辟,温州陈介石氏束身四勿,二君者皆不可一世,然皆与君相过从。衡又尝闻杭防中人至有目君为清朝孔子者。(30)
    这句出自浙东名儒宋恕之口的“清朝孔子”,虽为转述,但也可谓极高的赞誉了。孙宝瑄称贵翰香:“磊落有高志,识超绝,持躬严正,旗营中推称清朝孔夫子。”(31)马叙伦也说,贵林在满籍官员里面还算是比较开明的,喜欢结交知名之士,对宋恕几乎是师事的,并由宋恕介绍,又结交陈黻宸等人。(32)贵林死后,先是有陈黻宸的抚尸大恸、收养遗孤,(33)后有汤寿潜问罪于周承菼,汤更在致赵凤昌、张元济、张謇等人的信中直陈:
    明效已见,何物 儿,扇惑军人,以报其私怨,堕我信用。精神之痛苦,胜于到割。(34)
    弟一身牺牲,妄拟将旗城和平解决,大发 人道主义,冀各国视我程度略高,稍易承认,今为人所破坏,若临时竟不承认,则吾曹皆无国之民矣。(35)
    所恨者,为旗城而落水,此事仍不能圆满,殊为耿耿!(36)
    赵尊岳《惜阴堂革命记》中也说,汤寿潜一向主张革命不当囿于种族之成见,“若轻杀满人,即日引去”。革命党答应了和平解决旗城问题,汤寿潜才允诺出任浙江都督。贵林死后,汤“果即卸篆,返告曰:吾守誓言,慎勿轻责矣”。(37)贵林之死对汤寿潜产生了莫大激刺,一是让他觉得失信于人,是为不耻;更重要的,是表明他与革命派之间的不可合作。汤寿潜作为浙江立宪派首领,虽以名望与身份被公推为都督,但实际却与革命派有很深的鸿沟。推汤为都督时,王金发就曾以汤涉嫌支持绍兴知府处决秋瑾而强烈反对,声称“汤寿潜是反对我们革命的,我们革命党为什么要推他出来当都督”;(38)事后又说,“予等拼生命,炸军库”,而汤某坐火车来,不过是个“现成都督”。(39)沈钧儒也说过:“后来我们知道了他跟旗营的协领满人贵林有深厚的交情,像这样一个人,原是不适宜领导革命的。”(40)章天爵则说得更直接:汤氏挟旗人以自重,“早已久蛰思动,想在革命中染指”,“汤之出任浙督,本非浙人所喜,而民党尤恶之”。甚至认为,汤极力斡旋杭旗和平解决,出任都督后“即以恢复德济行动自由、释放增韫返籍为首务”,这是专重个人恩怨,因此革命党人“更不可忍,故密议杀贵林等,以去其所持”。(41)可见,汤与新军阵营间沟壑之深!在当选都督以后,汤寿潜还是处处遭到革命党人的掣肘,推定的新政府组成名单,除周承菼外被一概推翻,原先的立宪派成员几乎全部排斥出去。周承菼、褚辅成更是“挟大兵自重,不受汤节制”。(42)都督府秘书马叙伦也说“汤老固然正式做了都督,但是没有实权”;“一个人踽踽凉凉很无聊的样子”。(43)。汤寿潜自己则在致好友张元济的信中说,“党中有党,变幻之数,我不地狱,谁当地狱”、不过“委蛇以济之”,(44)更自嘲为“傀儡都督”。(45)
    身为都督的汤寿潜尚且如此,前浙江谘议局议长陈黻宸的遭遇更令人唏嘘。陈黻宸向与贵林交好,新军起义前后正是陈黻宸的斡旋和劝导,才让贵林最终以旗营兵丁安全为念,放弃抵抗。可也正是与旗人贵林的这种关系以及对急进排满的异议,使革命派对陈黻宸更加侧目。光复后。陈由涛寿潜议定为民政司长,立即遭到革命派的强烈反对,并声称陈黻宸谋充民政,任用私人,被民政领袖公斥,以致谘议局人员概行摈弃。九月十九日陈黻宸离杭赴沪,次日《申报》即刊发中伤消息,说“陈黻宸恐军政府宣其罪状,已于昨日将局中官款万余金悉数卷逃,现军政府追查账目不得,业已密饬截拿,以期必得”(46)。褚辅成、陈时夏还散布谣言,说陈黻宸反对民军、与旗人私通,陈的学生胡钟翰差点被革命党以“汉奸”之名处决。王金发主持之下的温州城中更是遍贴匿名告白,对陈黻宸“任意辱骂”;任命其担任温州民政部长的通告一经贴出,当夜即被人撕毁。(47)胡钟翰《瑞安陈太公寿序》为陈黻宸鸣冤时说:“当时喜事邀功之徒,以浙省革命独无流血之祸,少赫赫之功,而转以降纳旗兵为先生咎,谤忌交集,必思有以中伤之,是时先生与翰皆几不免。”(48)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贵林之死背后,深藏着辛壬之际这场革命中种族与政治的交互羼杂,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各种复杂而深广的矛盾。这当中既有由来已久的满汉矛盾,有贵林与浙江革命党人的宿怨,也有革命党人与立宪派之间的权争,还包含革命本身的某种需要,比如,以流血和惩奸去反证革命的荣耀。像迎升记述的:“军人又以浙江革命未杀一人,无赫赫之名,不足以邀大功,忌贵林者而利用之,竟伪托汤名,请贵林、哈楚显、存炳赴民政司署,商议八旗生计,至则并枪毙之。“(49)正是这些矛盾、宿怨、权争,以及革命党人的立功需要纠合在一起,导致贵林的被处决。人事纠葛与权争为革命年代的普遍症候,正义中交缠着私怨,杂糅着政治与思想的偏见,在史上亦并不鲜见。提示这些革命年代的人事纠葛、权争、私怨和偏见,当然不是为了贬损革命,但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无视这些缠结着种族之见的纠葛、权争、私怨和偏见,以及由它们所造成的隐而不彰的历史。也恰恰是这些细节,在披露人、事之外,真正展演着历史的多线演进。
    三“满奸投毒”与贵林之死
    在致贵林于死地的诸多“罪名”中,最令人触目惊心的要算所谓“满奸投毒”,这件事一度在杭城内外吵得人心惶惶,且与贵林之死密切相关,值得特别在这里说一说。
    有关“满奸投毒”,最早见于九月二十四日(11月14日)《申报》上的一篇报道:
    二十二晚十一句钟时,巡警各局区突奉军政府紧急电话,饬派全班巡士分路鸣锣喊告商民住户,谓满奸决死队确到五十人,携带毒药,遍投河道食井等处,欲除灭汉人以泄愤。居民人等务于明日起汲取饮料必先养鱼二小时,倘鱼不死,方可吸食,千万注意等语。周行大街小巷殆遍,致居民陡起纷扰,人心惶惧,有连夜汲水投以各种鲜物者,有先试以金鱼者,有纷赴红十字会哀求解毒方法者,有请立刻化验者,而茶酒熟食豆腐等商店尤形恐慌云。(50)
    这篇报道言之凿凿,而且直接诉诸满汉对立,所谓“谓满奸决死队确到五十人,携带毒药,遍投河道食井等处,欲除灭汉人以泄愤”,这样的消息即使出自小道,对旗营里的满人也会造成重创,更何况它的发布者和传播者来自代表光复后杭州最具权势的一方,即军政府及其下属的“巡警各局”,因而更具威力和杀伤力。不仅如此,《申报》的后续报道继续渲染这件事,九月二十六日刊出的《杭州光复后之进行》载“城厢内外因满奸投毒河井一事,人心惶惶,凡向来购用河井水者,纷扰尤甚”。(51)十月初一日登载的《杭州新事记》又说,巡警密探报告,有满奸丙海密谋组织毒药队,以重金贿买荆州帮穷苦旗丁,以及十二三岁之旗童扮作小贩,沿途叫卖糕饼食物,即于糕食中暗下毒物,据称同党共计十七人。(52)与九月二十四日的报道不同的是,消息来源由“军政府紧急电话”变成“巡警密探报告”,“满奸决死队”变成“满奸丙海密谋组织毒药队”,队员由50人变成17人,投毒对象由“河道食井等处”变成“糕饼食物”。在“满奸投毒”疑云笼罩下,杭城内外居民一派恐慌。更有甚者,将满奸投毒与贵林具体地联系在一起,把投毒案视为贵林叔侄二人的阴谋。据光复时曾参加攻巡检署之役的浙江高等巡警学堂学生赵得三记述:听同学纷纷传说,贵林被将军德济告密,说他叔侄二人阴谋在河里、井里放毒药,已被捕,快要枪毙了。(53)吴庆坻《辛亥殉难记》亦谓:“事定,有构陷之者,谓旗营反覆不可信,且诬贵林阴使人置毒各坊巷井中,于是军队大哗,诱之出,遽枪毙之。(54)”可见,贵林“置毒”之说流传甚广。革命党人处决贵林,既是因为贵林叔侄二人阴谋投毒,当然也就具有了充分的正当性。
    问题是,光复前后报章和街巷中弥散的关于满人在河井、糕饼菜蔬中投毒的恐怖消息,无论是出自军政府,还是巡警密探,都只是“据说”“据传”之类的传闻,并没有见过投毒“满奸”被抓获的实证,倒是鲁迅在《谣言世家》中道破了其中的玄机:房屋充公、口粮取消,旗人只好自寻生计,于是卖糕的也有,卖小菜的也有,生意也还不坏,“然而祖传的谣言起来了,说是旗人所卖的东西,里面都藏着毒药,这一下子就使汉人避之惟恐不远”,旗人的糕饼小菜自然也就没了生意,“只得在路边出卖那些不能下毒的家具。家具一完,途穷路绝,就一败涂地了。这是杭州驻防旗人的收场”。(55)谣言是鲁迅笔下“酷爱和平的人民”“杀人不见血的武器”,尤其是在革命的语境中,它的威力更不可小觑,足以使杭城已缴械的旗人“途穷路绝”。
    杭州旗城的和平解决及秩序的迅速再造,颇为浙江革命党人和许多浙籍人士自矜。其实,光复后的杭州城并不太平,除了弥漫着鲁迅所说的谣言,以及这种造成人心惶惧的谣言导致满汉关系的空前对立和紧张之外,主要针对满人的抢掠、勒索、流血与兵乱时有发生。仅《申报》刊载的“杭垣革命记事”就有多则关于民军抢掠旗营的报道:有“三五成群”,“妄称搜查军械,擅入旗兵家滋扰,衣饰银钱任情掳抢,并有波及近营汉民者”。(56)有勒索旗营兵将的事情,“逃居营外之旗眷半多殷富,近被此辈侦悉,指名往探,扬言奉军政府命令拿封,贿以数十元或数百元不等,甚至奉差调查官署局卡,亦有将箱笼杂物搬回私宅者”;(57)还有人手持军政府封条赴旗营某佐领署,敲诈四百元而去。(58)报载,浙抚增韫被拘后,军政府曾勒令其缴款六十万自赎,“增仅允三十万,故未开释”。(59)杭城亦有多处民宅被穿军服的“盗党”捣抢、劫夺:
    杭州民军精锐纷纷调攻金陵,而绅民组织民团,如义勇队、义民团、义和队、江山义勇队等,人自为谋,不相统属。军政府原拟挑编民军,奈因财政支绌,以致迁延观望,近日驻扎行宫及西城各寺庙新勇几几火食不给,迭次鼓噪。前晚七点余钟,元井巷内彩霞岭范姓家方由上海搬回,行装丰富,致为盗党所涎,先有两人叩门入内,自称奉军政府差遣送信,均着元色军服,家人方在诘问,盗党已一拥而入,约计三十余人,劫去金银现钞衣饰等计值万余金,邻近警区闻警出队,而盗党早已星散。现已分报军政府巡警署等处,严饬查拿。次晨驻扎孩儿巷内某民团亦因缺饷同时鼓噪,经发起人极力调停,幸免决裂。不料晚八点钟时,忽有匪民数百人,群向该处米店寻衅,捣抢巷内公兴米号,银钱米石搬劫一空,复又拥至菜市桥图劫某米店,误将比邻茶肆捣毁,警区飞传电话告急,警署疑为民团滋事,立派各局全队出发,备足子弹到场,方得勉强解散。(60)
    鲁迅辛亥十一月底发表在《越铎日报》上的《军界痛言》就坦言并痛斥了光复后军人“纪律不肃”的乱象:“成群闲游者有之,互相斗殴者有之,宿娼寻欢者有之,捉赌私罚者有之。身膺军国民之重任,而演无聊赖之恶剧。”(61)保护旗营安全并筹备旗人生计是光复期间革军与旗营的议约,但落实起来可没有那么痛快。杭州驻防光复后,“饷粮全停,生计断绝,致穷苦旗丁饥寒交迫”,(62)还有驱逐旗人出城的各种传言与记忆。(63)《许宝蘅日记》中载杭州之变,“独立后杀戮驻防甚惨”;(64)金梁也曾有过记述,和约定后,革命军“入营大搜掠”,旗营中人群起责备贵林。(65)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中说,贵林死后,“军人入旗营劫略淫暴,惨不忍言。至是复有申前议,率兵欲尽屠旗营者”。(66)常书鸿先生便是杭州驻防旗人,辛亥革命时七岁,家人把他单独藏在城外的一所小寺庙里,并叮嘱他切不可承认是旗人,常先生后来回忆说,那种幼时的恐慌是久久都忘不掉的。(67)
    这里,笔者还想插叙一则发生在江宁驻防的故事。战事起来后,蒙古族旗人崇朴欲乘船逃往上海。他的一个陈姓汉族同乡追至船上,要捕杀他。崇朴幸被同船的外国人所救,陈悻悻而去。后来有人向陈问起此事,崇朴在江宁职上,曾营救过许多革命志士,和你又有世谊,何以相逼如此?陈回答说,“我要杀一旗人立功!”(68)阅史至此,很有一些复杂的感受。是什么样的时代、什么样的剧变,使杀人和功利变得如此义正辞严?当武昌、荆州和西安都发生了大规模屠杀满人的事件,上海的各大报纸却在传荆州、镇江驻防旗军仇杀汉族人民的消息,宋教仁专门在《民立报》上发表了一篇名为《荆州满人惨杀汉人感言》的文章,以“吾同族即不得不杀异族以慰同胞,有仇必报,天演之理如是”(69)的道理自辩。
    从光复之役到民国肇建、清帝退位,不过短短数月,但其间所经历的变故却繁复至极。“革命排满”,对于爆发革命及其迅速成功,促成现代中国由帝制到共和的转型,无疑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胡汉民就曾在《自传》中一针见血地反思道:同盟会从来没有深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70)排满,正以其意旨简单,所以易感动人,成为口号,席卷起风暴。然而,当共和革命以“排满”的方式出现的时候,满人的身份变成了一种原罪,一切针对满人的谣言、抢掠、勒索,甚至杀戮,都获得了一种正义的外观。贵林之死,以及光复后杭州城内外发生的种种匪夷所思的乱象,无不借助这种正义的外观才肆意蔓延开来的。由此造成的历史伤痛,即使在“五族共和”之后,仍难以愈合,影响所及,不止旗人,还有民国的政治。
    四 余论:北洋政府为贵林平反
    在杭州城、在全中国,革命排满,以及种种针对满人的恐慌性乱象,很快就在中华民国“五族共和”的旗帜下消散了。贵林之死却还有一个结尾。袁世凯统治时期,迎升、陈黻宸等人先后上书政事堂,呈请为贵林昭雪;(71)民国四年五月,北洋政府内务部据大总统策令,谓查明浙江已故协领贵林等死事情形:
    辛亥杭州改革时,新军子弹缺乏,贵林拥有旗营兵械,竟能申明约束,与前浙江都督汤寿潜议立条件,缴械输诚,全城以定。嗣因人言庞杂,由谘议局邀其会议,该员并其子量海及协领哈楚显、存炳等同被残害。请予褒扬,以彰公道等语。前清浙江驻防正红旗协领贵林于民国缔造之初,赞助共和,保全杭城生命财产,其功实不可没,策动未及,遽罹惨祸,深堪悼惜。伊子量海与协领哈楚显、存炳等亦能深明大义,死难甚烈,应均由内务部查照条例酌予褒扬,用阐幽光而彰公道。(72)
    1915年的中国,政治已无须羼杂种族。“种族压迫”不复为革命的合法性基础,也因此不再构成“革命”与“反(对)革命”的两端。满人贵林的“惨祸”得以昭雪。贵林等人有功于共和,他们“死难甚烈”,“大义”与“公道”获得褒扬。恰恰是,革命果实的享用者们排挤开昔日的革命者,并借为冤死者招魂,点出后者当日的非正义。但联系到民初的激烈党争、北京政府与革命派的矛盾,则平反和褒扬就都在历史逻辑之内了。
    历史以这样一种方式为我们揭晓革命过程的翻覆与矛盾。所以,如果我们从这里回看1911,回到“满奸”被“正法”的那个地方,可以看到:当革命者宣称革命的目标是自由与共和,但他们的行动过程却并不完全依循这些目标。辛亥革命以排满动员天下,又以排满获得一致的行动。然而功成之日,当新成立的政府以“五族共和”取代“革命排满”以后,普通的民众却仍被裹挟在那些曾经激动人心的历史口号中,继续怀抱着对满人的仇视与歧视。这中间,既有利益集团的分裂,政派的分裂,也有上层与下层的分裂。曹聚仁有段话说得很好:“辛亥革命,一场梦似的,很快就成功了;却也如春梦似的,很快就醒过来了。晚清那一阶段,集合了革命派、立宪派、北洋军阀官僚派的力量,把清朝皇位推翻掉了;但是,中华民国一建立起来,这三派便开始新的斗争,演成不断的内战;大家才明白革命只是这么一回事,却也不是那么一回事。”(73)在这部倏忽起落的革命大历史中,贵林之死自然算不上什么大事,但透过贵林之死,我们可以具体而微地看到辛、壬之际由种族革命抵达政治革命的道路中种种纷繁之象。由此看来,共和后的祸乱、民初数十年的连绵战争和政局纷更,都不是无迹可循。历史,总有因果。
    注释:
    ①关于贵林事件,零星提及的,有两种观点:一是主流的革命史叙事,认为贵林挟种族之见、试图反攻革命,章开沅、林增平主编的《辛亥革命史》(下册,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金冲及、胡绳武合著的《辛亥革命史稿》(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杨渭生的《辛亥革命在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汪林茂的《浙江辛亥革命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胡国枢的《光复会与浙江辛亥革命》(杭州出版社2002年版),戴迎华的《清末民初旗民生存状态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等书均持此说;美国学者路康乐的《满与汉——清末民初的族群关系与政治权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同样认为贵林私藏武器试图继续战斗而被处死。另一种观点认为,贵林系被陷害,沈晓敏的《处常与求变:清末民初的浙江谘议局和省议会》(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版),陈德溥编《陈黻宸集》(中华书局1995年版),卢礼阳的《马叙伦》(花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丁贤勇、刘坚的《首任浙江都督汤寿潜》(见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汤寿潜史料专辑》,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1993年版),汪利平的《杭州旗人和他们的汉人邻居:一个清代城市中民族关系的个案》(《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6期)等著作或论文持此说。两种观点长期并存,正说明这一事件仍有待深入研究。另外,两种观点均为概说,并非专门研究,各自所依据的都是单一史料。“谋反论”者采用的是辛亥以降革命党人的记述、回忆;“污陷论”者则仅据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浙江图书馆馆藏稿本,见浙江省辛亥革命史研究会、浙江省图书馆编《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迎升为杭州驻防骁骑校,贵林门生,亦曾师陈黻宸。)作为单一证据,无法回应此文以外大量存在的有关谋反的其他史料。本文则是通过各种史料的互证,清理和还原贵林之死的真相;并以之为中心,考察族群问题在共和政治奠定过程中的复杂面相。
    ②蒋梦麟:《西潮•新潮》,岳麓书社2000年版,第108页。
    ③起义之时,旗营只有新兵五百人、壮丁七百人,而起义军有五千之众。从兵力对比看,新军占据优势。参阅金冲及、胡绳武:《辛亥革命史稿》第3卷,第302页。
    ④钟丰玉:《光复杭州回忆录》,存萃学社编集《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3册,香港大东图书公司1980年版,第137页。
    ⑤沈钧儒:《辛亥革命杂忆》,《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141页。
    ⑥来伟良、朱炼:《辛亥革命亲历记》,《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续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21-122页。
    ⑦《杭垣新纪事》,《申报》1911年11月1 5日,第2版。
    ⑧吕公望:《辛亥革命浙江光复纪实》,《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66页。
    ⑨张效巡:《浙江辛亥革命光复记事》,存萃学社编集《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3册,第163页。
    ⑩《杭垣新纪事》,《申报》1911年11月15日,第2版。
    (11)孙宝瑄:《瑞安陈公墓志铭》,陈德溥编《陈黻宸集》,第1224页。
    (12)胡珠生整理《杨玉生遗文:辛亥革命回忆》,《温州文史精选集》,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2001年版,第174页。
    (13)吕公望讲述、徐渭寻笔记:《浙江光复丛谈》,《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21页。
    (14)费只园编著《清代三百年艳史》第4卷,“第八十八回:车瑛夫人题碑酬旧谊惠兴女士殉学寓深心”,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84-90页。费只园为浙江吴兴人,俞樾门生,在该书“编辑大意”中,作者称:“或采诸笔记,或得诸轶闻,或取诸报章,或求之译本,诽谤者汰之,猥亵者去之,文人操觚,自有文品”,其所述浙事,应有一定参考价值。
    (15)傅墨正:《辛亥革命杭州光复的回忆》,《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85页。
    (16)《杭垣新纪事》,《申报》1911年11月15日,第2版。
    (17)《杭垣新猷种种》,《申报》1911年11月14日,第3、4版。
    (18)《杭垣新纪事》,《申报》1911年11月15日,第2版。
    (19)《杭垣新猷种种》,《申报》1911年11月14日,第3、4版。
    (20)黄元秀:《辛亥浙江光复回忆录》,《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选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21页。
    (21)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14页。
    (22)钟丰玉:《光复杭州回忆录》,存萃学社编集《辛亥革命资料汇辑》第3册,第137页。
    (23)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中记载孙江东案,原文如下:“初,孙江东为中学堂教习,行非礼于小学生某,贵林揭其私。孙江东旧名翼中,因不容于杭州,走东省。”(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15页。)
    (24)马叙伦的记述:“孙江东被人告了风化案子,贵林就在后面支持原告,终于闹得孙江东在杭州不能立足。”(《我在辛亥这一年》,《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第177页);黄天鹏的记述:“后来秋瑾事发,孙为怨家所乘,诬以与学生有分桃事,组织一知耻社,以攻汗之,满人贵翰香等追忆罪辫子之宿怨,又起而附和之,孙愤而走南洋,光复后始归国。”(《孙江东的“罪辫文》,黄粱梦:《新闻记者的故事》,上海联合书店1931年版,第87页。)
    (25)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15页。
    (26)夏晓虹:《秋瑾与贵林》,《读书》2007年第9期,第62-68页。
    (27)陈去病:《徐自华传》,原刊《南社》第9集(1914年5月刊行),郭延礼编《秋瑾研究资料》,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77页。
    (28)蒋梦麟:《西潮•新潮》,第108-109页。
    (29)张云雷述、陈朱鹤记:《辛亥革命见闻琐谈》,《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96页。
    (30)宋恕:《中权居士协和讲堂〈演说初录〉叙》1905年9月,胡珠生编《宋恕集》上,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364页。
    (31)孙宝瑄:《忘山庐日记》上,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初五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76页。
    (32)马叙伦:《我在辛亥这一年》,《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第175页。
    (33)陈德曾记其祖抚养贵林遗孤事:“黻宸闻变立驰往,抚将军尸哭之恸。其一子及孙女方幼,亦且被刃。黻宸以身翼蔽之,叱曰:‘可杀我!’兵知为黻宸,不敢动,黻宸遂携将军子并抱负二幼儿归,皆令氏陈,予将军子名曰子云,孙曰振纲,女孙曰娴,为教养甚备,如己所生。振纲后学成,曾为中央日报记者。”(陈德曾:《书瑞安陈黻宸先生全集》,见陈德溥编《陈黻宸集》,第1-2页。)《张日记》中也有记载:“志云乃满人贵翰香犹子,辛亥革命翰香全家被戮,惟志云以改姓得脱,又经介石为之藏匿其妹,外人均不知,至今始宣布也。如介石者可谓义重友信矣。”(《池云老谈贵翰香之子匿陈介石家冒陈姓》,张撰、俞雄选编《张日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33页。)
    (34)《汤寿潜致赵风昌函》,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058页。
    (35)《汤寿潜致张元济函》,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选辑》,第1059页。
    (36)张孝若编著:《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一),台北学生书局1974年版,第164页。
    (37)赵尊岳:《惜阴堂辛亥革命记》,《近代史资料》总第53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77页。
    (38)裘孟涵述、汪振国记:《王金发其人其事》,《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第65页。
    (39)陈燮枢:《辛亥绍兴光复见闻记略》,《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32页。
    (40)沈钧儒:《辛亥革命杂忆》,《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第140页。
    (41)章天爵手稿《回忆辛亥》,《辛亥革命史丛刊》第2辑,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4-166页。
    (42)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15页。
    (43)马叙伦:《我在辛亥这一年》,《辛亥革命回忆录》第1集,第175、174页。
    (44)《致张菊生》,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汤寿潜史料专辑》,第698页。
    (45)《致朱复安》,政协浙江省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汤寿潜史料专辑》,第703页。
    (46)《杭州光复后进行种种》,《申报》1911年11月10日,第2版。
    (47)叶玉林:《辛亥革命温州光复记》,《温州文史精选集》,第178页。
    (48)陈德溥编《陈黻宸集》,第1212页。
    (49)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15页。
    (50)《杭垣新猷种种》,《申报》1911年11月14日,第4版。
    (51)《杭州光复后之进行》,《申报》1911年11月16日,第3版。
    (52)《杭州新事记》,《申报》1911年11月21日,第4版。
    (53)赵得三:《记攻焚浙江抚署之役》,《辛亥革命回忆录》第4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163页。
    (54)吴自修撰《辛亥殉难记》,周骏富辑《清代传记丛刊•名人类》(24),台北明文书局1985年版,第137页。
    (55)鲁迅:《谣言世家》,鲁迅:《鲁迅杂文全编》第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77页。
    (56)《杭垣近日状况》,《申报》1911年11月13日,第3版。
    (57)《杭垣近日状况》,《申报》1911年11月13日,第3版。
    (58)《杭垣近日状况》,《申报》1911年11月13日,第3版。
    (59)《杭州光复后进行种种》,《申报》1911年11月10日,第2版。
    (60)《新浙江缔造种种》,《申报》1911年11月23日,第3版。
    (61)鲁迅:《军界痛言》,鲁迅:《鲁迅杂文全编》第6卷,第238页。
    (62)《杭州最近之危机》,《申报》1911年11月27日,第3版。
    (63)《浙江都督咨复国务院饬查杭州驱迁旗民出城案系传闻之误兹将与旗营代表议定善后办法契约抄录咨送请查照备案文(附善后办法契约)》,《政府公报》第72号,民国元年七月十二日,“公文”,第6-8页。
    (64)许恪儒整理《许宝蘅日记》第1册,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373页。
    (65)金梁:《省三诗叙》,《瓜圃丛刊叙录》,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286-7),文海出版社1986年版,第101页。
    (66)迎升:《辛亥杭州驻防失守记》,《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续辑》,第415页。
    (67)关纪新:《老舍与满族文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33页。
    (68)王凝庶:《镇江“旗人”琐忆》,《镇江文史资料》第7辑,镇江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1984年版,第96页。
    (69)宋教仁:《荆州满人惨杀汉人感言》,陈旭麓主编《宋教仁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66-367页。
    (70)《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0页。
    (71)迎升:《为贵林鸣冤呈文》(陈德溥编《陈黻宸集》,第1212页),陈黻宸:《书杭防贵林事》、《为故杭防协领贵林昭雪上政事堂文》(宋炎:《清末民初政治家与学者陈黻宸》,温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温州文史精选集》,第46-47页)。
    (72)《政府公报》第1077号,中华民国四年五月八日,“命令”,第3页。
    (73)曹聚仁:《文坛五十年•民初》,东方出版中心2006年版,第92页。


发表评论 共条 0评论
署名: 验证码:
  热门信息
乔瑜:19世纪后半期至20世...
石川祯浩:晚清“睡狮”形象探...
王宪明:严译名著与中国文化的...
吴义雄:鸦片战争前在华西人与...
卢建荣:新文化史的学术性格及...
李国彤:妇女的“三不朽”:写...
  最新信息
新书:《陈寅恪新论》
马春霞 朱 煜:由“蝇头小事...
王汎森:跨学科的思想史——以...
王 笛|短暂辉煌:威尔逊主义...
王汎森:跨学科的思想史——以...
中华文明在交流互鉴中彰显魅力...
张昭军:中国近代文化史研究之...
邱志红|探索与发展之路:中国...
  专题研究
中国历史文献学研究
近世秘密会社与民间教派研究
近世思想文化研究
清代中外关系研究
清代边疆民族研究
中国历史地理研究
清代经济史研究
清代政治史研究
清代社会史研究
中国灾荒史论坛
  研究中心
满文文献研究中心
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史研究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3-200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Powered by The Institute of Qing History
< 本版主持:黄兴涛> < 关于本站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