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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文哲:清末民初的纪年变革与历史时间的重构
来源:思想史 作者: 思想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1
作者简介:朱文哲,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讲师。陕西 咸阳 710061
原发信息:《史学理论研究》(京)2016年第4期 第67-79页
内容提要:清末民初的纪年变革,促使中国传统时间观念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单向线性时间观念确立,统摄古今中西的历史时间框架得以形成。新的历史时间使人们的历史意识发生巨大变化:将历史演变视为时间均质单向流动的过程,削弱了历史事件在“循环”历史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和借鉴作用;断裂的历史时间因为逐次排比的历法时间获得了连续性,历史片段之间因果关系的探求,使得线性的历史叙事与历史时间得以有机融合。在历史书写当中,通过联通古今中西的“世界时间”架构,“统一”演进的历史时间序列得以建立,并为中西历史比较提供了前提和条件,但这种以西方文化和西方历史为底色的时间架构,也成为清末民初时人们展开历史想象与历史书写的内在规定。

 法国史学家安托万·普罗斯特说:现代时间带有不可逆转的差别;它产生出不可化约为“以前”的“以后”。这是一种丰富多产的时间,它蕴含新生事物,从不自我重复,因此所有的时刻都是独一无二的。这种时间产生之前,必有一场观念上的革命,而这革命不是朝夕之间就完成的。①中国“现代时间”的形成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清末民初的纪年论争与变革,促使单向线性时间观念得以确立,完成了中国“现代时间”形成的革命。与此同时,历史学的时间意识也因为现代时间观念的确立而发生剧变。②本文主要考察清末民初的“纪年”变革与历史时间重构的关系,以探讨“现代时间”的确立及其对清末民初历史书写的影响。
一、中西合历:历史纪年体系的变革
历法纪年作为一种计时工具,在文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其变化则反映出社会结构的深层次变动,特别是历法时间的革新,既能见证人类与物质世界关系的蜕变,又包含着社会意识的丰富内容。就如A.J.古列维奇所言:“时间的表象是社会意识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的结构反映出标志社会和文化进化的韵律和节奏。时间的感觉和知觉方式揭示了社会以及组成社会的阶级、群体和个人的许多根本趋向。”③由于社会时间在社会文化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影响,也成为各种政治势力争相控制的对象,用以强化自身的政治权威。所以,中外历史上各种政治势力革新历法纪年,以宣示自身政治愿景的例子,屡见不鲜。在中国传统政治中,时间秩序是政治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改朝换代之际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改正朔”。而清末民初历法纪年的剧变,不仅带有“改换正朔”的传统意味,还包含了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强烈诉求,更预示着原有计时体系与民俗习惯的根本变革,其中丰富的政治意涵和文化意义,为了解此时社会秩序重构以及社会意识变化提供了很好的途径。④
晚清历法纪年的剧变,关键在于中西时间观念的交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随着国门洞开,中西交流日渐频繁,在签订条约、贸易往来以及文化交流的过程中,西方历法纪年的使用范围逐渐扩展;二是晚清时人借鉴西方耶稣纪年体系,试图对传统皇帝年号纪年及历法进行挑战和革新。其中中西交流促动的西历纪年体系之扩展,经历了一个缓慢过程。⑤而时人借外来思想资源服务于现实政治的需求,挑战皇帝年号纪年和传统历法,其主张和行动则表现得更加激烈,如太平天国对历法纪年的变革,以及清末知识人对纪年变革的论争。其中太平天国运动对清王朝统治造成了全面危机,而农民军所使用的“天历”也是对清朝历法纪年最直接的挑战,并在自己所统治的区域产生了一定影响。尽管太平天国历法因袭了中国传统的历法纪年,但受到基督教历法的影响则是毋庸置疑的。⑥虽然太平天国失败,太平天国历法纪年也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仍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耶稣纪年体系的影响。
与此同时,在中西时间观念交融之下,西方的纪年方式也逐步影响到了中国历史书写的纪年体系。据邹振环考证,早在1874年,一部名为《四裔编年表》的史书将西方耶稣纪年法作为中国王位纪年法的辅助形式出现,“在汉文史学系统中”,该书“是第一次以比较完整的世界史编年的形式引入另一种文化系统的时间观念。”⑦不过该书仍以中国传统纪年体系为主,以西方“耶稣纪年”方式为辅助,但已开始对中国人历史书写的纪年方式产生影响。当然从中西时间观念的交融来看,一种新纪年体系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一种新的时间意识已经成熟,特别是在1890年代之前,中国人对西历纪年的认识更多停留在了解知识层面。同时由于纪年问题所带有的政治敏感性,就使得史学家在涉及该问题时显得极为谨慎。如黄遵宪于1887年完成的《日本国志》,其中《中东年表》,参照了中国的皇帝年号纪年和西方的耶稣纪年,厘定了日本纪年年表。他在按语中说:“余尝以为通史纪年,自大一统以外,当依列国之制,各君其国,即各自纪年,即篡贼干统,巨盗窃号,亦当著其事,以明正其罪。今作此表,意以著明日本世传之统系、相当之年代,其于中国之统,不必一一依据史例,如南北朝止纪宋、齐,五代止纪梁、唐,但以限于篇幅,不及备书,非必以此分正闰,有所弃取于其间也。”⑧尽管他一再表明“各种纪年”对于记载史实的重要性,但也无法避免纪年具有区分正闰的功能。具体而言,黄遵宪在撰写日本历史时,仍受中国历史书写传统的影响,因而极力淡化纪年所具有的政治色彩,进而强调其工具特性,以利于历史书写的进行。在黄遵宪《日本国志》完成三年后,即1890年,王韬的《西学原始考》出版。在该书中,王韬使用了耶稣纪年,但同时附录对应的中国皇帝年号纪年。在重要年份之下,列举了西方历史上的重大事件。⑨这一做法对中国历史书写而言极具有开创性。将西历纪年作为历史叙述的时间主线,既有利于对西学进行梳理,附录中国纪年则便于对中西历史进行比较。值得注意的是,黄遵宪和王韬在历史书写中对纪年方式的改变,都是因为撰写他国历史的需要,对西历纪年体系的了解和使用还处于“被动”的状态。
随着中西交往日深,更多的西方历史类书籍得以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在这些西学书籍对中国士人产生影响的同时,中国人也开始自觉反思纪年标注形式的问题。特别是晚清“翻译西方历史书籍中销量最大、影响最广”⑩的史书《泰西新史揽要》的出版,对中国人纪年的认识产生了进一步冲击。该书出版于1895年,其中部分内容在1894年的《万国公报》上已有刊载。译者对翻译中的纪年问题做了特别解释,在十条《凡例》当中,第一条在说明该书译名缘起时,也对西历纪年特征作了说明:“西历以每百年为一周,耶稣降世而后又即从诞日起计,相沿至一千八百一年,是为第十九周。此书专记一千八百余年之事,故西名曰《第十九周大事记》,译稿未定之际曾以《泰西近百年来大事记》为名,旋定今名以衷简要。”另外一条凡例则集中地说明了译者在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所面临的纪年标注障碍以及采取的应对之策,“中国编年诸史于正统建元字样大书特书,偏安、僭窃诸年号则用小字分注。是书所记年月初欲改从华历,恐致失真,然专从西历,阅者又不免茫然,故检查中西长历标明中国某字样,此如书籍之注释,断不敢妄有他意也。”(11)而译者所强调的纪年标注方式没有“他意”,实则仍是对纪年符号强烈政治意涵的忌讳。不过简单对比《四裔编年表》与《泰西新史揽要》纪年形式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随着西方历史书籍越来越多地被译介进入中国,翻译者在使用纪年体系时,逐渐遵从西历的纪事习惯,将历史编纂中的“耶稣纪年”从之前的辅助形式转变为主导方式。这一变化影响了时人对纪年标注问题的认识。
在晚清时人对历史书写纪年问题的反思中,梁启超最具代表性。1896年,他在《论译书》中对译书的纪年体例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纪年,以孔子生年为主,次列中国历代君主纪年,次列西历纪年,次列印度旧历纪年,次列回回历纪年,次列日本纪年,通为一表。其有小国虽纪年不同,而无大事可载记者,暂略之。它日译书,依名从主人之义。凡记某国之事,则以其国为正文,而以孔子生年及中国历代纪年旁注于下。”(12)但此时的梁启超还是在借鉴模仿的层面上反思新纪年的使用问题,并未有较为成熟的纪年主张。尽管他极力宣扬康有为的孔子纪年说,然而其述论中各种纪年体系混居一处,显得驳杂无章,反倒使得纪年在“记事”中的便利作用未能得以凸显。1898年,梁启超在《纪年公理》一文中,分析了纪年的基本功用,突出了孔子纪年针对中国传统皇帝年号纪年所起的“去繁就简”作用,对此后的纪年论争与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此文被钱玄同称为“中国纪年革命的宣言书”。(13)随后,梁启超对译书中的纪年问题作了进一步反思,他认为:“译西书而易以中国年号,最为无理。非惟淆乱难记,亦乖名从主人之意。若言中国事而用西历,其谬更不待辩矣。”(14)虽然梁启超未辨明“西历言中国事”之弊,但不出“淆乱难记”。此时梁启超已经意识到不同纪年所包含的“主人之意”。具体而言,若以“耶稣纪年”方式为主则需要以西方历史为中心,建构起较为系统的西方历史演进图景,并且以西方书籍当中对史实、史料编排所传输和渲染的西方观念为准绳,来对整个历史加以评价;如以中国传统皇帝年号纪年为主导,对古今中外历史事实的度裁,自然仍以中国旧有观念及价值体系为标准。梁启超的反思无疑大大推进了人们对纪年功用的认识,为历史意识革新奠定了基础。
历史刚进入20世纪,梁启超先后写下了《中国史叙论》和《新史学》,标志着中国史学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两本论著当中,梁启超都专列“纪年”一节,对新史学书写中的时间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从而使“纪年”问题成为新史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如在《中国史叙论》第六节中开头便讲:“纪年者,历史之符号,而于记录考证最不可缺之具也。以地理定空间之位置,以纪年定时间之位置,二者皆为历史上最重要之事物。”(15)梁启超在《新史学》中,又较为系统地说明了采用“孔子纪年”的四大好处:“符号简,记忆易,一也;不必依附民贼,纷分正闰,二也;孔子为我国至圣,纪之使人起尊崇教主之念,爱国思想,亦油然而生,三也;国史之繁密而可纪者,皆在孔子以后,故用之甚便。其在孔子前身,则用西历纪元前之例,逆而数之,其事不多,不足为病,四也。有此四者,则孔子之纪元,殆可以俟诸百世而不惑矣!”(16)尽管梁启超仍然坚持“孔子纪年”,不过他也认为:“凡符号之优劣,有一公例,即其符号能划一,以省人之脑力者为优;反是则为劣是也。”(17)梁启超将纪年问题视为考察历史问题的重要维度,甚至专列《论纪年》来述论其对建立“新史学”的意义,这在同时期人当中极为突出。受到此种理念的影响,1904年,横阳翼天氏(曾鲲化)编译《中国历史》教科书,就采用孔子纪年,并对此作了专门说明:“纪年为记录考证所最不可缺之符号。然中国向例,以帝王为标准,或一年而屡变,或一人而数易,繁杂不便,极为野蛮。今因孔子为我国历史中第一代表人物,用其诞生之年为纪元,孔子以前则由一二逆数递推,以期划一而省读者之脑力。”(18)由此可以看出,模仿耶稣纪年的“孔子纪年”,带给时人的是一种新的历史时间体系:人们检视历史的范围或眼光更加开阔,同时也省去了年号纷杂的不便。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新的纪年方式是受到西方耶稣纪年体系冲击的产物,但梁启超等人将之视为革新史学的重要内容,则是在自觉的历史意识下,利用了一种新的历法纪年体系,建构了“新史学”的时间维度。
当然,历史学时间维度的变化,仍受制于纪年体系变革不彻底的影响。如梁启超在《新史学》中提倡孔子纪年,也试图消解纪年所具有的正闰之分:“纪元之必当变也,非以正统闰统之辩而始然也。然纪元既不以帝号,则史家之争正统者,其更无说以自文矣。”(19)尽管他的立论意图化解传统史学有关纪年正闰的纷争,却力图为孔子纪年的推广蓄势张本,引发了刘师培等人的激烈抨击。到了1910年,梁启超则强调改用太阳历法对“一国人之心思耳目而整齐划一”的“秩序”功能。(20)民国建立之后,中华民国纪年作为官方所规定的纪年方式,既参照了耶稣纪年的方式,又带有传统皇帝年号纪年的特征。不过这一在现实政治中被广泛使用的纪年方式,却给历史书写带来了诸多不便。清末时人讨论“孔子纪年”与“黄帝纪年”时,强调孔子或黄帝之后的史事少,便于学术上的使用。但民国纪年并不具备这一优点,使得时人在使用时,特别是涉及民国以前史事时,显得极为繁琐,不仅要推算以往皇帝年号纪年的时间,还要推算西历的时间,以确定民国纪元前某年,既不利于确定中国历史纵向时间顺序,也不利于中西历史的比较与撰写。所以有人对民国纪年方式也提出了质疑,“民国纪元并没有带来方便”,反倒带来了麻烦,“民国到现在为止,还只有二十几年,过去的时代都得改用民国纪元前多少年,这实在不见得有多大的方便。但这还算是小事,最大的困难,是我们不能从西洋各国隔绝起来,我们必须明白整个世界的历史,以及中国在世界历史上的地位;用了民国纪元,凭空又添了公元纪年与民国纪元纪年相互换算的麻烦。”(21)由此也可以看出,参照西历纪元的民国纪年方式,实现了现实政治中时间的统一,但倒推计算时间的办法,加剧了历史书写时间使用的繁难和断裂。
事实上,晚清时人针对中西历史比较的需要,就认为历史纪年以“中西合历”为便。如在1906年,丁保书的《蒙学中国历史教科书》出版,他对该书的纪年问题做了专门说明:“中历年代,或一帝一易,或一帝数易。纪元分年,奇零错杂,将欲计其前后距离之数,即成人亦易致恍惚。兹于后页附大事年表,用中西合历,庶前后距数若干,一检便得。”(22)在他看来,纪年更多的是检视历史的一种工具,特别是中西合历,便于确定历史事件的“前后距离”,对清晰认识中国历史演变助益匪浅。进入民国之后,通行的民国纪年在历史书写时间标注问题上造成了诸多困难,所以吕思勉在20世纪20年代写作《白话本国史》时就对纪年问题颇费心思:“纪年都据民国纪元逆推,但若必须知其为某君时之事,或须知其为西元何时之事,则或附注于下,或竟从变例。”(23)可见,逆推或以西历纪年体系为准,或以传统皇帝年号纪年为便,尽管使得民国纪元之作用得以突出,但其繁琐的弊端也暴露无遗。1923年顾颉刚在《现代初中教科书:本国史》中探索使用更为简便的纪年之法:“本书用公元纪年,并附当时当地的年号——如三国史吴事用吴年号,南北朝时北齐事用北齐年号等——俾时间的距离较易捉摸,而历来的正统观念可以藉此打破。——不附帝王的世系表,正因此故。”(24)此做法不仅接受了公元纪年,并以“不附录帝王世袭表”来打破世袭关系,可谓历史纪年观念彻底的更新。从认识历史及书写历史的需求来看,中国悠久历史所形成的丰富文献资料,多以皇帝年号纪年记载,若采用西历并完全抛弃原有的纪年体系,也会给认识历史和研究历史带来不便。所以在时人对历史书写的反思中都主张采用中西合历,从而清晰地展现历史的演变。对此,陆惟昭在中学历史教科书的编纂建议中就明确指出:“纪年问题,实为编史者必须改良之点。但已往事实,断不能强为更改。”“鄙见中等教科,应当仍用帝王年号,而以西历纪元,附注于下。所以用西历纪元,而不用黄帝纪元,或民国纪元前某年者,理由有四:1.用西历纪元,可与西史事实相比较印证;2.中学西史课本,皆用西历,易于记忆;3.西历纪元,为世界所通行;4.不废旧年号,能使学者可与时代相联络,且可与其他旧史相参证。”(25)这种在使用西方世界通行的“公元纪年”时,兼采中国传统皇帝年号的纪年方式,既保留了中国传统史学时间体系认知历史的优长,又为中国史学提供了一种观察中西历史演变的时间工具,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及使用,并通过历史书写及教科书的编撰,成为时人研究或学习历史的基本知识。
二、秩序变动:历史时间序列的重构
在清末民初计时体系的变革中,作为均质化的单向线性时间,最终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加以确定,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历法时间制度。这一结果又重新规定了人们对物理时间的认知,甚至由于技术的发展,历法时间逐渐成为物理时间的替代者,从而使人们越来越难以对两者作出严格区分,并影响了人们对自然界时间现象的感知。而历法时间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又是规训现代社会成员的工具,成为他们思考与行动的重要维度。另一方面,作为人自我存在与文化认同之重要基础的历史意识,也需要借助一种时间体系而存在。而新的历法时间使人们的历史意识将发生巨大变化:把历史的演变视为时间均质单向流动的过程,削弱了历史事件在“循环”历史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和借鉴作用;断裂的历史时间因为逐次排比的历法时间获得了连续性,并因为历法时间的一往无前而获得了进步性。
中国传统史学对时间问题也十分重视。对于历史时间与历史记注之间的密切关系,杜预在《春秋左氏序》中就说道:“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26)作为成熟的历史著作,《史记》在继承《春秋》、《左传》等书计时体例的基础上,司马迁又独创十表,通过“世表”、“年表”和“月表”的方式,以详略得当的技法构造了三千多年的历史时间框架,为历史事件和人物的书写提供了时间坐标。从司马迁之后,由纪传体所构造的皇帝世系纪年体系,也成为历史时间的主要表达方式之一。皇帝年号纪年由于为历史书写带来的便利,也被清代史家赵翼称之为“千古不易之良法也。”(27)不过由于正闰区分、年号重复、南北分立等因素的影响,也使得以皇帝年号纪事显得驳杂而混乱,所以“到了宋代,史家已感觉‘纪元’有简单化的必要”。(28)北宋著名的历法学者刘义叟就编定了《长历》,起自汉高祖至五代结束。而司马光在借鉴这一做法的基础上,用自己的标准选定了贯通古今的王朝兴替之历史主线,记载了1362年的历史。(29)及至清代,有关历代纪元问题考论的著作更是丰富异常。(30)如李兆洛及其弟子在编著《纪元编》时,就参考了章学诚的《纪元韵编》、江永的《纪元部表》、赵月声的《纪元汇考》、钱东垣的《建元类聚》等书。而汪曰桢的《历代长术辑要》则被人评为“足使治史者举二千五百余年之月日,厘然具见,治历者合一百四十余家之用数,悉有钩稽”。(31)钟渊映的《历代建元考》“则并伪朝霸国,以至草窃僭称,皆一一具载。其例:以年号相同者列前,次以年号分韵排编,次列历朝帝王及僭国始末,并外藩亦间及之,秩然有序。”(32)该书所收录年号的范围得到了很大扩展。这些丰富的年表、纪元论著,对于厘清中国自有确切历史记载以来的历史事件时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年表编定和编年撰述所形成的历史书写体例,又同时构成了有机关联的时间系统,成为政治一统的重要内容。所以饶宗颐就认为:“正统以确定,为编年之先务,故正统之义,与编年之书,息息相关。”(33)这种正统与纪年的选择共同构成了历史时间的内涵,不过当“天下离析”时,如何选择正统就成为后世历史撰述者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而书写者在历史时序上所选定的正统王朝与皇帝年号纪年,就构成了历史时间的主要表达方式。对此,有研究者就指出,在中国传统史学的编年论述上,无论是纪传史书的‘本纪’或是编年史书的帝系纪年,由于大一统之书写只能是一次性的纪元,因此,仅能选择一种帝系。因而,一种于‘编年论述’上不能被‘历’所涵盖、编制的‘统’,也就成为中国的历史论述上的‘时间’之一种非编制化却常在的单元——统必须进入‘编年论述’之中。‘统’,一般称之为‘正统’。但在我们所进行的‘编年论述’中,‘统’仍然具有一种人为的历史时间性格,是中国的‘编年’中极为特别的时间单元,它与帝系纪元结合在一起而论述着‘历史’的呈现。(34)由此所构造的历史时间,也使得历史书写中的历史时序与王朝更替具有了纵贯古今的线性特征。不过这种历史叙事在功能上主要是资治的经世功能,以维护家族的政治统治。所以梁启超称之为“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35)1903年,刘成禺在《史学广义内篇》一文中也说:“吾数千年史学专家,知有一姓史之断代而已,知有一朝史之纪年而已,知有争正统争年月日历之法例而已,未闻直叙盛衰兴亡之理,为吾人种而作史也。”(36)由此可见,中国历史纵向时序上的“家谱历史”,也可以说是记录了不同家族兴盛衰亡的周期演变,进而构成了中国历史书写“一治一乱”的循环怪圈。由皇帝纪年所构成的片段历史时间,又是构筑家谱历史的基础。所以就纵向连贯而言,历史赓续不断连为一体,但成百上千的皇帝年号,则又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纵向历史时间的感知。在粗枝大叶的朝代演变时间框架之下,人们更多感受到的是周而复始的历史。
尽管在传统的历史时间系统当中,人们也通过皇帝年号排比的方式获得了一种纵向线性的时间体验,但这无法与具有指向未来并能获得中西历史对比的中西合历相提并论。清末民初的纪年论争之后,用纵贯古今的统一纪年,为线性历史的构造提供了条件。所以时人就指出:“纪元的目的无非是要给我们一个明了的时代观念。”“要达到时代的观念明了的目的,非用很长的系统的,而现在尚多数通用的纪元不可。”(37)如刘掞藜也认为,人们认识和研究历史时,若仍然单纯借助皇帝年号纪年方式,弊端就十分明显,“吾国纪元,初无一定,一朝百变,一帝十更,复杂纷歧,昏头眩目。是当叙及某帝某年之时,须释以西历纪元,既足使远近之时间观念分明,复可使人思及同时发生之西方事迹。此自注之为必须者。”反过来,“不用纪年而以前后帝王比明某事,片段之时间观念虽明,其于全宙之时间观念终不明也。”(38)要用很长的纪年系统来明确时代观念,这种转变只有在现代线性时间观念确定的情况才能实现,因而此论中有两点十分值得关注:其一,皇帝年号纪年所呈现的是片段历史时间,在大一统政治秩序中强调的是其政治功能,但使用“世界通用”的长时段纪年系统,则可具有“全宙之时间观念”。其二,以很长的时间系统来统摄时代变迁,真正实现了历史时间的“统一性”。尽管历史事件的关联并不能确定完整连续的历史时间,但是借助于长系统的纪年体系,无疑为建构连续而统一的历史时间提供了前提和便利。在历史书写中,此种做法也受到了时人越来越多的赞誉。时至1935年,有人评价陈恭禄《中国近代史》使用“公元纪年”的做法时就说:“关于年历,旧用皇帝年号,或用干支,颇不便于推算,如南京条约成立之年,为道光二十二年(壬寅),读者见之,固不知其距今若干年也。改用公元,则为一八四二年,读者一见,即可知去今若干年矣。新法纪年,尚未通行,远不如改用公元。书中多用公元,可谓有识,书后附有中西年历对照表,颇便于检查,日历亦用公历。”(39)评论者将“多用公元”之法列为该书的六大特点之一,从中可见,中西历法时间对照,特别是以公元纪年作为主导的历史时间主线,为“连贯一体”的历史书写带来了诸多便利。而“连贯一体”的假定和预设,就使得书写者在面对实际断裂的历史时间时显得更为从容。
另一方面,历史书写时间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不能仅仅依靠外显的时间标注形式就可以完成。换言之,蕴含在历史叙事中的线性时序,也必须构成“前因后果”的有机关联,从而反映书写者所要表达的价值评判。1901年,梁启超在《中国史叙论》中区分新旧史家时就说,旧史家“不过记载事实”,而新史家则“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40)。1911年,王国维在《国学丛刊》的发刊词中认为,史学是“求事物变迁之迹而明其因果者”(41)。显然,在梁启超、王国维看来,说明因果关系应是新史学的重要特征与主要任务。1913年许国英在《清史讲义》绪论中认为:“历史之要义,在以钩稽人类历史之陈迹,以发现其进化之次第,务令首尾相贯,因果毕呈。晚近历史之得渐成科学者,其道由此。夫人类之进化,既必须有累代一贯之关系,则历史亦不能彼此之间,划然有所分割。”(42)尽管许氏此论重在阐释历史“累代一贯”的特性,但其对历史连贯性与因果关系的说明,也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线性历史对揭示因果关系的重要性。当然,在他看来只要历史首尾相贯就能洞悉因果关系的论断,则不免过于简单和武断。进入20世纪20年代,史家对历史叙事因果问题的反思日渐深入,时人对线性历史时间与因果关系的探索也日臻成熟。如1921年梁绳筠对历史编撰进行反思时就说:“以事系月,一月系年,年经事纬”的“编年法”编纂历史并不合适,因为“一事的因,往往伏机于数十年或数百年前,该事的果或结在十世百世以后,那么述叙历史只说某年怎样怎样,不说某事为某事之因,某事为某事之果。其弊有二:1.事情的因果不明;2.干燥无味。因果的关系不明,还不是死历史吗?干燥无味能引起人的兴趣吗?”(43)而廖凤林则指出:“由果溯因,凭因索果,澈上澈下,通古通今。”(44)由此就可以看出,时人已经认识到历史书写只有真正明了历史事件前后的因果关系,才能真正洞悉历史变迁,从而贯通古今。线性历史时间必须与因果关系构成关联,才能成为历史书写或历史叙事的有机构成。这些反思无疑厘清了历史书写外在时间标注与内在线性叙事时间的差异与关联,使得历史时间与历史线性解释紧密融合,成为新史学区别于传统记注史学的重要特征。所以1922年梁启超就再度强调:“说明事实之原因结果,为史家诸种职责中之最重要者。”(45)当然,历史书写者对历史时间的运用,可以按照历法时间的顺序进行,也可以逆序倒推,但是历史事实彼此之间必须构成有意义的关联。这种因果关系与线性历史时间的结合,无疑为重新观察中国历史变迁提供了新的工具,业已成为时人眼中治史的“常识”。
不过,如何通过残存的片段历史记载,探析历史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将线性历史连贯为一体,仍是历史书写者面临的难题。在历史书写中片段历史记载在历时上所呈现出来的先后,彼此能否构成某种联系,要受到两种因素的影响:历史事实本身的联系以及历史学家对它们相互关系的选择。正如卡尔所言,历史学家与其研究原因间的关系就像历史学家与所研究事实之间的关系一样,是双重的、相互的。原因决定历史学家对历史进程的解释,而历史学家的解释也决定着历史学家对原因的选择和整理。(46)所以历史学家对历史事实真实因果关系的探析,就成为历史书写构筑内在线性叙事的关键。对这一问题,梁启超也有独到的反思,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一书的开篇即讲:“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这一定义十分值得解读,其中“人类社会赓续活动”的历史事实在先,而探求“因果关系”的历史研究在后,明晰了史学与历史的关系。梁启超的此种深刻反思也产生了较大影响。(47)如卢绍稷在1930年所著的《史学概要》,就继承了梁启超关于因果关系的述论:“史学者,研究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迹象,以寻求因果关系之学”,且认为“研究历史,了解因果之关系而已。”(48)1933年,周容在《史学通论》中,对时间与历史的因果关系做了更直接地阐释,“时间是形成历史唯一的基本概念,我们必须了解时间的属性。时间是流动不息的,因此历史也是流动不息的,是活的,不是死的。时间是绵延不断的,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历史也是绵延不断的,而且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对于古往今来的历史应当有一个整个的历史的概念。这一段时间悠长的人类历史是相续的,是整个的;换句话说,人类的古往今来的历史是有密切相互关系的,在纵的方面,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历史是有因果关系的,在横的方面,一个时代的社会的横断面的无数事实也是有密切的相互关系的,而且互为因果。”所以该书认为:“史学是综合整个的历史的历程的事实,发现历史本身的演进与变化的因果关系及其一般的原则的科学。”(49)由此就可以看出,将时间看作连贯不可分割的整体,将历史视为此种时间体系的展开,这种预设就使得片段历史事实能够附着在连贯完整的时间链条上,并通过对绵延不断历史现象之间因果关系的探求,从而在历史书写中将历史演进与历史时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弥合了片段历史事实之间的断裂性。
三、书写困境:世界时间框架的制约
清末民初史学的转型与发展,得益于“耶稣纪年”或模仿“耶稣纪年”的其他纪年方式所建立起来的具有未来指向的线性时间观念。不管是“耶稣纪年”、“孔子纪年”和“黄帝纪年”,外在都是用一一贯之的符号,内在则是用统一连续的线性时间观念,共同将历史进程贯通起来,构成一个整体。不过,这一线性时间体系具有浓重的西方文化及西方历史底色。在清末民初“西强中弱”的态势之下,来自西方的异质纪年体系,会对中国历史书写造成诸多消极影响。
其一,清末民初的纪年论争,使人们从根本上对旧有的纪年体系进行了深入反思和清理;而伴随西方知识资源进入中国的“耶稣纪年”体系,也将中国的历史书写纳入联通古今中西的“世界时间”框架之内。黄金鳞就注意到清末世界史论述的一个重要贡献,即“将世界史所具有的纵时性发展(diachronic development),压缩成为一个同时性的他者(synchronic other),对立于中国的存在”。(50)在具体的历史书写中,“中国史”作为“世界史”较为确定的“对立”而存在,既明确了自身的论域,也划分了“世界史”的范围。但通过文本化的历史书写,又将两者放置于一个在即时(当下)可以比较的纵向历史进程中。这在清末时人的认识中有着明确的体现,如王国维在1899年给桑原骘藏的《东洋史要》所写序言中说:“历史有二,有国史,有世界史。国史者,述关系于一国之事实;世界史者,述世界诸国历史上相互关系之事实。二者其界斠然,然其不可无系统则一也。”(51)梁启超也认为现在中国不能像泰西民族那样“左右世界”,所以“今日中国史之范围,不得不在世界史以外。”(52)通过深入分析这些史论就会发现,时人以“中国史”为参照物进而确定“世界史”之范围(53),同时“以泰西各国为中心点”并通过线性时间标记体系,用文本书写将“中国史”与“世界史”联接起来,构成对整个“世界”历史的认识。正是因为“世界性”的“耶稣纪年”在中国逐步确立,线性时间观念在人们历史意识中已经形成,才能将“中国史”与“世界史”并置对立,又可清晰地展开对“世界史”的论述。简言之,时间意识的转变以及新纪年方式的出现,才从根本上使“世界史”的论域范围得以确立。
在同时性(共时性)意识下建构整体“世界史”过程中,“世界史”的内容体系反倒呈现出不完整性。清末时人意图建构一个完整的历史发展图景,却因为新时间观念的根本制约,从而使历史学的内容体系呈现出诸多缺陷。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以西方历史演变为参照或中心展开的历史撰述,结果导致时人所看到的“世界并不是整齐两分的‘西方/日本’和‘中国’(甚至也不是一个稍复杂的三角化的‘西方’、‘日本’和‘中国’),而是一个力图重新自我建构的不连贯的世界”(54)。在这种情况下,知识分子观念中的“世界”以及“世界史”,在时间纵向上就是与“西方”历史建立起联系,而不是与自己的悠久历史建立联系,这首先导致的是自己所处的现实“世界”与自身文化传统之间的分裂;从“世界史”的撰写来看,“泰西”作为共时性意识的中心,既是述论的焦点又是学习的对象,又必然压抑了对世界其他地区论述,这样“泰西”以外的其他地区和国家,在“世界史”中的地位就显得微不足道。所以在清末民初的历史书写中,对“泰西”以外地区的论述主要是以负面形象纳入历史编撰,如对其他国家“亡国史”的书写,就是作为中国救亡图存的需要而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泰西”作为世界的中心,其丰富的内容得以全面展现,而其他地区则是作为警醒中国的反面典型而出现,并构成时人对“世界”之认识和“世界史”内容的书写。
其二,近代国人在历史纪年体系的构建中,以建立与西方历史的联系为目标,但这种时间框架是得历史认识及历史书写获得广阔视野的同时,也将历史纪年体系的起始意义强加在中国历史的认知与书写上。在清末的纪年论争中,不同的纪年主张之所以形成了激烈冲突,就在于纪年起始的意义及内涵差异甚大:孔子纪年突出了中国传统文化符号的深远影响,黄帝纪年则表明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共和纪年则强调了有确切历史记载的西周共和元年对认识中国历史的便利。尽管耶稣纪年在中国传播日渐广泛,但这一纪年起点指向耶稣诞生的宗教意涵,就使得时人在接受它时有诸多顾虑。甚至在中华民国成立后采用了阳历,但仍用“中华民国纪年”,只是“援引公历”而已。(55)另一方面,以高梦旦、钱玄同等人为代表的时人,对“耶稣纪年”的宗教性因素进行了重构,使其逐渐蜕变为“公元纪年”。(56)从更深层次上而言,将来自于西方的历法纪年体系式上升为“公”的过程,恰恰也是将这种外在时间框架嵌入中国社会和中国历史的过程。而这种外在框架是以西方社会的历史文化为背景,(57)就使得新纪年不仅重构了中国史学的时间框架,更具有了明确的、独特的指向意义:不管是耶稣纪年还是公元纪年,其元年都指向耶稣诞生这一西方历史的重要时刻,但它无法表明此刻中国历史的独特性。因此,尽管“耶稣纪年”逐渐蜕变为“公元纪年”,但时间架构本身所具有的指向作用仍成为制约时人历史书写的深层次因素。对此,日本学者柄谷行人在反思基督教日历对日本近代历史书写的影响时就说,基督日历是意味深长的,尽管它仅仅表现为一种线性的年代表(a linear chronology),但是它自身包含的基督教叙事,从外部为分期赋予意义。另外,一百年或一千年这样的划分方式,保持着特殊的形式上的意义。如果基督日历只是线性的年代表,大概就不会发生“世纪末”的说法。再者,这种日历不仅使事件含有“世纪末”的意义;而且实际上,它使“世纪末”这种现象得以生成。退一步而言,即使情况并非如此,我们以百年分期,如18、19世纪这种观察历史的实际状况,也已经产生了叙事标点(narrative punctuation)。换言之,当我们根据基督日历进行思考时,我们就被限定在某种思想的体系中,把本土的历史看作世界性的,而这种“世界性”,使我们忘记了自身所属的话语空间的类型。(58)此种深刻反思所指出的困境,也是清末民初以来中国历史书写时间框架重构所面临的难题。尽管这种时间框架是中国人具有“世界历史”意识的重要工具,但带有西方历史和文化底色的时间体系,却成为中国历史书写难以摆脱的“异质”因素,特别是公元元年的宗教内涵,始终使其具有外在于中国历史的特征。
其三,世界时间的框架,强化了清末民初时人以西方历史演变模式来切割中国历史进程的取向。西方历史分期对中国史学的影响,学界已有较多成果,兹不详述。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公元纪年体系在中国历史书写中主导地位的确立,使得单向线性时间成为历史时间的主要构成。对近代落后的中国而言,这一同质化的历史纪年体系因“先进的”西方历史背景,反倒具备了可资参照的外在标准。所以1922年梁启超在《地理与年代》中就说:“吾以为史之为物,以记述全人类活动为职志。国别史,不过人类通史之一部分,故所用记号,总以人类最大多数已经通行者为最便。基督纪元,在今日,殆可称为世界公历,吾侪不妨迳采用之。以史之时间的公尺,无庸有彼我分别之见存矣。”(59)“以人类最大多数已经通行者为最便”的标准,背后则蕴含了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时人所赋予公元纪年体系的“现代性”,而此种现代性与皇帝年号纪年的“前现代性”两相对照,构成了具有等级差异的历史时间体系:公元纪年体系为世界通用,是文明、民主的象征,而皇帝年号纪年“破碎断续”,是野蛮、专制的代表,前者为主导,后者则为附属。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强化了历史叙事及历史书写中,西方历史时间高于中国传统历史时间的取向,或者说中国历史叙事因与西方历史时间的密切关联,才获得了更完整的意义。
与此同时,单向线性的历史时间,使得人们将整个历史过程视为均质流动的过程。由此强化了两种影响:一是强化了西方历史演化阶段在中国历史书写中的普适性。均质化的线性时间,提供了中西历史可资进行比较的标准刻度,更强化了西方历史演变阶段所具有的“普适性”。就如章清所揭示的,将中国纳入到与西方相同的时间序列中,成为普遍历史的一部分。“实际是认同西方社会的发展昭示着中国历史演进的未来,进而西方社会历史演进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也便具有了不可质疑的‘正当性’”。(60)所以,清末民初时人划分中国历史演变阶段时,用“时代”替换“朝代”以及对“近世”或“近代”起点的界定,既试图赋予中国历史与西方历史演变的“同步性”,又隐含了中国通过中西交融走向“现代文明”的判定标准。(61)二是强化了历史时间“今胜于昔”的趋向。尽管“进化论”促动了近代中国线性历史观的发展,但清末民初单向线性时间观念的累积性和定向性,无疑也极大地提升“未来”时间的层级地位。(62)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预设了“未来”的时间要比“过去”的时间更“先进”,“未来”具有了比“过去”更为优越的地位。而在历史书写中,“今”胜于“昔”的时间想象,既会影响人们对过往历史的观感和判断,又会促动人们对中西历史的比较,特别是在中国落后的情况下,西方的历史与现状甚至成为未来中国必须经历的历史阶段。所以清末民初现代线性时间观念的形成,使其不仅具备了历史书写展开的工具作用,而且具有“断定过去”,“推测未来”的功能。
时间问题往往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一种时间观念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习惯之时,人们不会对此予以特别关注,但并不意味着时间观念不存在,相反表明了一种时间观念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中,并成为人们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已成为一种文化传统。正是“由于它渗透一切,所以我们对之无比熟悉;也由于它渗透一切,我们的思考便因为摆脱不了它的纠缠而不明不白。”(63)就如我们今天在叙说历史,编撰历史书籍时,已经在无意识的层面上自觉地运用我们今天看起来所谓的“常识”:线性的时间观念、进步的历史发展图景以及公元纪年等,但要运用这些常识去探究它们本身在清末民初成为“常识”过程,无疑仍面临诸多困难。但1890年代至1920年代期间,时人有关纪年问题的争论和对“未来世界”的想象,集中而又鲜明地呈现了近代中国“现代时间”的形成,为研究隐藏于人们意识深层中的时间问题,提供了一个较为直观和便利的窗口。
以时间为主轴的历史学,时间既是历史书写展开的前提和背景,也是书写者理解历史变迁的思维工具,因而历史学对于时间观念的变化也极为敏感,“继新的时间概念之后产生了对待历史事实的新态度”(64)。作为时间观念表征的纪年体系,其变化特别具有代表性:带有强烈循环色彩的皇帝年号纪年体系受到了挑战,最终被西方公元纪年体系所代替。时间观念变化对近代中国历史学的变革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促使历史书写从外在时间标注形式到内在时间意识,都得以根本重构。在时间意识逐渐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之关系极为密切的历史书写也随之得以革新。从历史记注的纪年方式,到历史演变阶段的划分,以及中西历史撰写与编排,都受到新时间观念的影响。在清末民初时人对历法变革与历史纪年的认识中,正是借助于历法时间的统一性,弥合了历史书写中时间的断裂性,并在这种统一的“世界时间”中,实现了历史意识的更新。不过,新的纪年体系构建了与西方历史关联密切的“世界时间”框架,也成为中国历史书写的内在制约。
“公元纪年”在近代中国社会时间计量体系中主导地位的确立,这既是中国被动融入世界的过程,也是时人追求“西方”现代性的必然结果,却使得近代中国的时间成为“世界时间”的一部分。这种时间观念本身是“西方”作为人们心目中的“世界”的规范之一,中国要进入这一体系之中,就要受制于此种规范。这种不可逆转的时间革命,使得带有西方色彩的单向线性时间逐步成为中国社会时间秩序的主轴,既消解了中国原有时间体系的独立性与多元性,同时单向线性的时间属性也会遮蔽历史变化中停滞、倒退等丰富的内容。今天,在这一时间体系与秩序下,去反思其给中国社会变迁及历史书写带来的制约和影响,既十分必要也任重道远!
注释:
①安托万·普罗斯特:《历史学十二讲》,王春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95页。
②本文所分析的是社会时间即主要用于规范社会生活和个人行为的时间体系;“清末民初”则主要指1890年代至1920年代。就笔者所见,学界当前对清末民初时间观念与历史书写的研究,主要集中探讨线性历史观的确立及影响,相关研究成果较多,兹不详述。部分文章可参见:Luke S.K.Kwong,"The Rise of the Linear Perspective on History and Time in Late Qing China c.1860-1911",Past and Present,No.173(Nov.,2001),pp.157-190;王汎森:《近代中国的线性历史观——以社会进化论为中心的讨论》,《新史学》第19卷第2期(2008年6月);邹振环:《〈四裔编年表〉与晚清中西时间观念的交融》,《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5期;李帆:《清季的历史教科书与线性历史观的构建》,《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年第2期,等等。
③A.J.古列维奇:《时间:文化史的一个课题》,载路易·加迪等:《文化与时间》,郑乐平、胡建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13页。
④朱文哲:《旧俗、新知与政治:清末民初官定历书的编订与颁行》,《民俗研究》2015年第6期。
⑤相关研究可参见李天纲:《18世纪的中西“年代学”问题》,《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熊月之:《1842至1860年西学在中国的传播》,《历史研究》1994年第4期;湛晓白:《时间的社会文化史:近代中国时间制度与观念变迁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11页。
⑥此方面情况可参见:吴善中:《太平天国历法研究述评》,《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⑦邹振环:《〈四裔编年表〉与晚清中西时间观念的交融》,《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5期。
⑧黄遵宪:《日本国志》,《黄遵宪全集》(下),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890页。
⑨王韬:《西学原始考》,载袁俊德编:《富强斋丛书续全集·文学》,小仓山房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版。
⑩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97页。
(11)麦肯齐:《泰西新史揽要》,李提摩太、蔡尔康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凡例”第5页。
(12)梁启超:《变法通议·论译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4-75页。
(13)钱玄同:《钱玄同文集》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07页。
(14)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31页。
(15)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7页。
(16)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第32页。
(17)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7页。
(18)横阳翼天氏(曾鲲化):《中国历史内容重点》,《普通学教科书第一编:中国历史》上,东新译社,(孔子)纪元二千四百五十五年(1904年)。
(19)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第32页。
(20)梁启超:《改用太阳历法议》,《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五下》,第2页。
(21)易贯:《谈谈纪年》,《生活教育》第2卷第20期,1935年12月16日,第1页。
(22)丁保书:《蒙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上海文明书局光绪三十二年版,“编辑大意”,第2页。
(23)吕思勉:《白话本国史》,商务印书馆1924年版,叙例第4页。
(24)顾颉刚:《现代初中教科书:本国史》,《顾颉刚全集》第13卷,中华书局2011年版,“编辑大意”。
(25)陆惟昭:《中等中国历史教科书编辑商例》,《史地学报》1922年第1卷第3期,第32页。
(26)杜预:《春秋左传集解序》,载陆翔辑注:《四部精华》,世界书局1934年版,第27页。
(27)赵翼:《陔余丛考》卷25,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74页。
(28)杨鸿烈:《史学通论》,岳麓书社2012年版,第202-203页。
(29)刘乃和:《中国历史上的纪年》,海豚出版社2012年版,第61页。
(30)相关研究可参见:陈美东:《中国科学技术史·天文学卷》,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731-741页。
(31)孙延钊:《浙江畴人别记(三)》,《浙江省通志馆馆刊》1945年第1卷第3期,第27页。
(32)钟渊映:《历代建元考》,中华书局1985年版,四库全书提要。
(33)饶宗颐:《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3页。
(34)李纪祥:《时间·历史·叙事:史学传统与历史理论再思考》,麦田出版2001年版,第234页。
(35)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第3页。
(36)刘成禺:《史学广义内篇》,《湖北学生界》1903年第1期,第75页。
(37)赵捷先:《纪元之研究:统一纪元之商榷》,《浙江一中周刊》1924年第26期。
(38)刘掞藜:《我国史法整理》,《史地学报》1923年第2卷第6期,第11页。
(39)方源流:《〈中国近代史〉的内容和阅读方法(下):中国文化建设协会主办读书竞进会选定大学组必读书籍之一》,《商务印书馆出版周刊》1935年新第125期,第6页。
(40)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1页。
(41)王国维:《〈国学丛刊〉序》,《观堂集林》(外二种),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700页。
(42)汪荣宝、许国英编:《清史讲义》,商务印书馆1913年版,“绪论”,第1页。
(43)梁绳筠:《历史谈(1)旧目的和旧方法(2)新目的和新方法》,《史地丛刊》1921年第2期,第23页。
(44)缪凤林:《历史之意义与研究》,《史地学报》1923年第2卷第7期,第27页。
(45)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专集·文集之七十三》,第1页。
(46)E.H.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203页。
(47)尽管1923年梁启超在《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中,对自己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所论的因果律进行了反思,认为历史研究套用科学的因果律不大合适,不过在他看来,作为“环境化”的“文化果”仍受因果律的驾驭。参见梁启超:《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饮冰室专集·文集之七十三》,第1-2页。对于这一转变,施耐德就指出,在20世纪20年代梁启超将“发展”局限于“物质层面”,并认为“进步”观念无法决定人类生活的其他方面,试图通过区分“进步”和线性的时间观念,为中国获得了足以与西方媲美、甚至在道德上高于西方的自尊空间。参见施耐德:《时间等级与道德优势——现代历史观念在20世纪中国》,孙江、刘建辉主编:《亚洲概念史研究》第1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159-175页。郑师渠则从反省现代性的角度对欧战后中国社会思潮进行了研究,揭示了欧战之后时人对“西方”现代性的反省,对于理解1920年代初的梁启超思想转变助益匪浅。参见郑师渠:《欧战前后国人的现代性反省》,《历史研究》2008年第1期。
(48)卢绍稷:《史学概要》,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第16-17页。
(49)周容:《史学通论》,开明书店1933年版,第2-3页。
(50)黄金鳞:《历史、身体、国家——近代中国的身体形成(1895-1937)》,第151页。
(51)王国维:《〈东洋史要〉序》,周锡山编:《王国维集》第4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71页。
(52)梁启超:《中国史叙论》,《饮冰室合集·文集之六》,第2页。
(53)罗志田注意到,晚清时人所构建的“世界”,不仅不一定包括中国,甚至也不必包括“万国”中的很多国,它很多时候实际意味着人类社会里中国人想加入的那个部分。参见罗志田:《天下与世界:清末士人关于人类社会认知的转变——侧重梁启超的观念》,《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54)卡尔·瑞贝尔:《世界大舞台——十九、二十世纪中国的民族主义》,高瑾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5页。
(55)罗福惠、萧怡编:《居正文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82页。
(56)朱文哲:《从“耶稣”到“公元”:近代中国纪年公理之变迁》,《民俗研究》2012年第3期。
(57)国内相关研究可参见:郭海良:《基督纪元体系的形成与基督教史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李隆国:《说公元(前)》,《首都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58)柄谷行人:《现代日本的话语空间》,董之林译,《文艺理论研究》1994年第1期。
(59)梁启超:《地理及年代》,《饮冰室合集·专集之四十七》,第7页。
(60)章清:《普遍历史与中国历史的书写》,载杨念群等编:《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上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6-264页。
(61)相关研究可参见方秋梅:《“近代”、“近世”,历史分期与史学观念》,《史学史研究》2004年第3期;刘超:《古代与近代的表述:中国历史分期研究》,《人文杂杂》2009年第4期,等等。
(62)在西方历史演变中,由于单向线性时间观念的首先确立,随之为进化论提供了前提。所以西方史家就认为:“19世纪时,历史依据一个出自牛顿科学的新的时间概念而现代化了。西方历史学者认为时间具有共通适用性,而且是演化进展的,于是将每个时期的民族、组织和制度按时间排列,给每个民族和各个时代贴上发展程度的标签。时间变成了实在的,有顺序的东西,历史学者变成了以西方为目标的进步时间来衡量发展程度的人。”参见乔伊斯·阿普尔比、林恩·亨特、玛格丽特·雅各布:《历史的真相》,刘北成、薛珣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49页。而在清末民初之际,单向线性时间观念的确立与进化论的广泛传播几乎同时展开。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近代中国线性时间观念的确立与进化论传播是相互促进的。
(63)吴国盛:《时间的观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64)乔伊斯·阿普尔比、林恩·亨特、玛格丽特·雅各布:《历史的真相》,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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