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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晓白:拼写方言:民国时期汉字拉丁化运动与国语运动之离合
来源:思想史 作者: 思想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1
作者简介:湛晓白,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讲师(北京 100875)。
原发信息:《学术月刊》(沪)2016年第11期 第164-179页

内容提要:旨在实现汉语“言文一致”和“语言统一”的国语运动,代表了中国现代语言运动的基本走向。但是,1930年代由左翼文化人发动的具有鲜明政治色彩的汉字拉丁化运动,则直接地质疑和挑战了国语运动的主导逻辑。长期以来,学界对汉字拉丁化运动较为忽略,对其根本关切及政治文化内涵揭示不足,这场激进的汉字拉丁化运动,实则是它与国语运动之间从对立到合流的历史演变,由此揭示“方言书写”这一主旨以苏联语言学为学理支撑,又承载了大量阶级性诉求和民族平等等政治理念,集中展现了中国近代史上语言建设与民族主义及政党政治的复杂关联。


 揆诸近代欧洲国家的历史可以发现,民族国家的建构主要以语言、种族、宗教及共同的历史经验等作为基本的社会文化依据。其中,致力于在各阶层和族群中推广统一的国家语言,成为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相当普遍的历史现象。在中国从天下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的历史转变中,追求民族共同语的努力,则主要体现为国语运动的持续展开。国语运动历经周折,最终以北方方言为语言基础,创制了具有统一读音、语汇、规范语法并适用于全体国民的共同语言。这一运动由专家学者和民国政府共同推进,它无疑代表了中国语言现代化运动的主流取向。
与此同时,民国时期其实还曾出现过一种有意对抗国语运动的潮流,即1930年代后勃兴的汉字拉丁化运动。汉字拉丁化(时人又称之为“拉丁化中国字”“拉丁化新文字”或更为简明的“新文字”)主要由左翼文化人发起,是一场具有鲜明政治色彩且持续时间超过20年的激进文字改革运动。①汉字拉丁化运动的激进性,不仅表现在其彻底废除汉字的决绝态度,还体现在其猛烈批判国语运动的姿态。国语运动原本已内含着地方性(方言)和民族性(国语)之间的深层冲突,拉丁化运动则不仅放大了这一冲突,还将民族自决和阶级革命等政治议题引入其间,最终表现和凝结为一种相当特殊的主张——书写方言口语。此种语言主张,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代表了左翼对民族共同语问题的主流看法,不仅在当时激起了很大舆论反响和社会争议,而且在1949年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仍在语言学界、文学界颇有余响,甚至一度影响到了国家的语言政策规划。
在史学界,尽管关于汉字拉丁化运动的个案性研究并不少见,但综合研究却鲜有突破性进展。尤其对运动所揭橥的“拼写方言”这一核心主旨,一直以来都缺乏细致的历史考察。②本文对这一核心语言观念之渊源流变的历史考察将揭示:拉丁化运动试图以代表大众的“普通话”来替代“资产阶级的国语”,让各种方言都平等地构成“普通话”的语言资源,这种看似偏颇的主张,既是对国语运动固有内在矛盾的“矫枉过正”式回应,更是阶级政治框架制约下的历史产物,可以说,它与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政治文化思潮之间有着很深的纠葛与互动。其中,马列主义经典尤其是列宁关于民族共同语的论述,是影响左翼和中共文化人理解语言问题的关键思想资源。拉丁化运动中频繁出现的“国语”“普通话”和“方言”这些关键词,也由此超越了单一的语言名词,而演变为承载政治诉求的特殊概念。因此,本文的研究也期待能为今人反思近代中国语言与政治的复杂关系,提供一个具体个案和一种新的视角。
一、与“国罗”立异:汉字拉丁化运动的由来与特色
五四之后,在“全盘反传统”思潮的鼓噪和趋新文化心理的辐射下,从工具性能角度认定西方拼音文字优越且有可能取代表意性的汉字,逐渐成为新文化人中一种具有相当普遍性的认识。③这种认识在文字改革实践上的具体体现,即是分别于20世纪20年代末和20世纪30年初诞生的“国语罗马字”和“汉字拉丁化”这两种最具代表性的拼音方案。
国语罗马字方案(为行文简洁起见,后文统称“国罗”)主要由语言学家赵元任创制,其主要鼓吹和推动者则包括钱玄同、黎锦熙、白涤洲、刘复、林语堂、萧迪忱、周辨明等国语统一筹备会的骨干成员。这一具有典型学院气质的拼音方案,于1928年在国民政府大学院获得正式通过。尽管“国罗”方案具有表音功能健全等突出的技术优势,又被赋予了合法的官方身份,但是,一方面其时教育部在国民语文教育中着力推行的乃是“注音字母”,另一方面“国罗”派向来不注重社会宣传,以致其传播始终局限于专业的学术精英圈子。④
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语境中,汉字拉丁化方案在20世纪30年代初浮出了历史地表。1930年前后,受苏联、土耳其等国家拉丁化运动促动及“国罗”方案合法化的直接刺激,留苏的瞿秋白、吴玉章等在莫科斯东方共产主义大学等单位汉学家郭质生、史青萍的协助下,创制了后来被简称为“北拉”的中国北方话拉丁化方案。该方案的最初推广,体现出浓厚的国际共产主义革命色彩,实际上被纳入苏联正在展开的庞大文字拉丁化改革之中。⑤1933年该方案经左翼世界语者联盟引进中国,并借助1934年大众语论战的历史契机,开始真正进入大众的视野。⑥大众语论战之后直至1937年初,配合反对国民党文化复古主义的斗争,部分左翼和中共文化人从文化大众化视角,对汉字拉丁化进行了密集的宣传,使其成为当时文化战线上一个颇具热度的文化议题。在左翼思潮席卷知识界的20世纪30年代,拉丁化倡导者诉诸大众立场,愤慨揭示汉字造成的文化阶级壁垒,因之吸引了相当数量的青年,并在舆论上迅速形成了压倒“国罗”的优势。⑦1936年之后,伴随着全面抗战的爆发和中共政治路线由阶级斗争向民族革命的转移,以及国民政府对骤然勃兴的拉丁化运动实施查禁,汉字拉丁化的宣传热度有所下降。不过,由于战时民众教育和抗战动员的迫切需要,拉丁化方案得以真正进入教育实践领域,1940年在陕甘宁边区政府被完全“合法化”,且被指定为边区冬学运动中的“扫盲”文字。但是,由于抗战形势的急速变化和中共文化民族性意识的觉醒等深层原因,冬学扫盲运动和拉丁化协会、干部学校在1943年亦基本陷入停顿。⑧此后直至内战结束,拉丁化运动整体趋于低落,声势不复从前,但上海和香港两地仍有坚定的支持者继续从事方案改进和理论宣传。
作为继“国罗”而起的一种拼音化实践,汉字拉丁化运动的展开,几乎始终是在与前者的对抗中完成的。作为采用同样字母形式的两种拼音化方案,“国罗”与拉丁化方案的差别,不仅存在于声调和读音规则等技术性层面,更集中体现于语言主张——拉丁化派一度明确质疑国语的合法性和普遍性,力主将区域性的方言作为文字书写的对象,而“国罗派”则拥护国语运动,主张拼写统一的国语。⑨相较而言,拼写方言不仅关系到民族共同语形成路径的选择,还牵涉到民族主义、阶级政治、地方认同与国家认同等敏感问题,是拉丁化运动政治文化诉求的集中体现。本文试图经由对这一语言主张形成演变及其政治文化意涵的追索,来透视近代中国历史上语言与民族主义和党派政治之间的复杂纠葛。
二、批判“国语”和重构“普通话”:瞿秋白与拉丁化运动的理论奠基
作为汉字拉丁化运动事实上的奠基人,瞿秋白在这场运动中扮演的更多的却是“隐形人”角色,至少在勃兴之后的拉丁化运动宣传中很少看到他的身影。尽管晚近的一些相关研究已经对瞿氏发起“文字革命”的历史语境做了相对深入的揭示,然而,我们还需进一步追问,瞿秋白是如何受到马列经典关于“民族共同语”论述的影响的?他在“国语”“普通话”与“方言”之间建构了一种怎样的相互关系?这种语言观念与之后的拉丁化运动存在何种实际的思想关联?
瞿秋白对语言文字问题的专门论述,最早始于1929年他在苏联出版的《中国拉丁化的字母》这本小册子,之后他带着“苏联经验”进入到中国语境,在1931-1932年文艺大众化论战期间发表了《新中国的文字革命》等多篇长文,予以系统和深入的阐述。瞿秋白撰写的上述文章,在批判五四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五四新文化的整体框架下,从学术和政治的双重角度,对“汉字罗马化”(注:即拉丁化)之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做的反复论证,提出了涵括日后拉丁化运动理论的基本议题。正是在“汉字罗马化”的论证中,瞿秋白从批判国语、白话等五四新文化的语言成果入手,明确提出要用“普通话”来取代现有“国语”。
瞿秋白对民族共同语问题的认知是从批判国语入手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国语运动的历史逻辑。正如诸多已有研究成果所指出的,现代意义上的国语普及运动在中国始自清末,后与新兴的白话文运动合流,共同聚合为民族国家的语言规范化运动。民国时期,国语作为锻造现代新国民、抟成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媒介,在语言文字学专家组成的教育部读音统一会和国语统一筹备会等官方机构的推动下,确定其基本内涵,并得到民国政府教育行政权力的认可,逐步进入国民教育-知识的传播体系。⑩就近代中国这样一个拥有众多民族语言和地方语言的复合民族国家而言,“国语”语言合法性地位的确立至少需要应对来自以下三个层面的挑战。
第一层面,即由汉民族共同语升格而成的国语与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之间的地位关系。由于汉民族语作为沟通媒介具有事实上的优越地位和普遍性,清末即已初步确立了汉语作为超越单一族群、地区的帝国语言的法定地位。(11)20世纪20年代国语教育纳入国家的统一规划之后,既强调国语教育的主导地位,同时保留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机构教授本民族语言的权力,成为民国政府所明确规定的民族语言政策。(12)不过,由于国语事实上的优势地位以及政府边疆民族治理模式的制约,当时民间和官方的主流论述一直更为强调“吾国五族之民果用一致语言,自无不同之意志”(13)的整合需求,表现于语言政策则是过于偏重主体民族语言同化这一目标,因此在当时即激起了一些蒙藏少数民族代表的不满。(14)
第二层面,即汉语内部标准方言与其他地方性语言的权重关系。国语专家意识到,从可行性来讲,“我们并不能使无数种的方言,归合而成一种的国语”,(15)务实的方式是遴选一种自然性的现实方言为国语之基础方言,同时吸纳其他方言语汇为国语之充实。方言的此种定位即是胡适所言的“候补的国语”和黎锦熙口中的“游离的国语”。(16)至于何种方言具备升级为“国语”的资格,胡适立足于语言本身认为:“第一,这一种方言,在各种方言之中通行最广。第二,这一种方言,产生的文学最多。”(17)黎锦熙则从综合的政治经济角度做出补充解释,“因为交通上、文化上、学术上,政治上,向来都是把北平地方作中枢,而标准的语言照例必和这几项都有关系”。(18)
第三层面,即国语如何才能更好地代表全体国民。尽管国语运动专家围绕着国语标准语音发生过激烈争议,在以糅合各地语音的“国音”和较为纯粹的“京音”二者之间争持不下,他们对“国语”究竟以何种语言为书写语言对象认知也不尽一致,(19)沈兼士宣称国语乃“同一政治团体之中有势力的多数人民所使用之语言”,周作人则指出民众语言或者国语的对象,“并不单指哪一部分”,而是国民全体之意。(20)尽管这些主张看似带有阶级倾向,但这些主张本质上主要是基于语言价值的现实考量而非阶级分殊意识作祟,其基本目标仍是创制适用于国民全体的公共性语言。
整体而言,就如一些学者所概称的,国语运动所代表的乃是超越单一民族、地方、阶级的典型语言民族主义模式。(21)但是,自瞿秋白的革命理论来审视,则掩盖在国语运动表面合法性逻辑背后的是非法的权力关系,有待一层层地予以揭示。从瞿秋白试图经由苏联语言学家来发起对“南京官方的草案”(指“国罗”)的攻击来看,他对国语的批判显然是极为刻意和用心的。(22)
首先,瞿秋白重点指控了“国语”以主体民族汉民族语为国家语言的民族主义逻辑。其实早在1926年1月也就是瞿秋白任教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时,在名为《现代民族问题讲案》的讲课提纲中,他就已经将国语视作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重要表征,批评过资产阶级以语言统一之民族主义名义实施民族压迫和阶级专政。(23)在1931年开始系统地论述“文字革命”之后,他便将对“国语”政策的理论性批判转变为更具体的历史批判。针对时任国民政府教育次长的刘大白1929年发表的“统一的汉字和统一的文腔”(即现代白话)具有“统一文化和同化异族”之力等标榜民族主义的言论,瞿秋白1931年专门撰写《罗马字的中国文还是肉麻字中国文》的长文予以尖锐抨击。(24)经由瞿秋白“以阶级对抗民族”的政治祛魅后,为文化民族主义者所称道的具有文化大一统之功的汉字,被解构为“阶级的文字”以及汉唐清帝国向宗藩文化殖民的工具,至于民国政府试图借助现代书同文——“国语”政策来同化异族则被讽刺为政治臆想。(25)在稍后发表的《新中国的文字革命》等文中,瞿秋白还多次态度激烈地反对“强迫统治民族的言语为国语去同化异族”,认为“回族、西藏族、蒙古族、黎、苗、彝族,这些弱小民族,绝对没有学习中国话的义务”。(26)
其次,瞿秋白还谴责了国语运动对地方性语言的压抑和宰制。他的基本观点是,民族共同语是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统一后的必然产物,是各地方言充分同化直至消亡后的语言结晶,因此在政治经济不统一的中国,国语“没有可能简单的采取一种纯粹自然的语言——某地方的方言”(27),“如果要用同文政策——就算用现代人话之中的一种北京话,来做标准国语,而抑制各种方言的发展,那亦是反动的,而且是不可能的”。(28)国语运动客观上加剧了各方言不平等系事实,瞿氏的此种指责确有其针对性,然而进一步参照其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的相关表述来看,他将此种不平等绝对化地理解为国语完全摈弃、禁止其他方言,则已是误解。(29)当然,此种“误解”在当时文化界其实并不少见,只是其他人未见得会如瞿氏一般提出异议。(30)对于方言作为语言本身的特性,瞿秋白的描述则具有一定的矛盾性,他既十分认定方言的独立性和彼此差异,但又同时始终在强调方言被“普通话”吸纳和彼此同化的趋势。(31)
最后,基于“等级制度的统治,特别在文化生活上表现地格外明显”(32)这一基本认识,瞿秋白否定了语言的公共性,而将阶级立场贯穿到了他对国语的研判当中。大致地说,白话文是书面语,国语则是以白话文为基础但又另外包含统一语音等要素的规范性语言,二者都以北方方言为基础,在指涉上多有重合。由是之故,瞿对新式白话的批评往往包裹在其国语批判之中。瞿秋白剖析道,正如同五四式新白话是“欧化的绅士”的专利,“官话”本身就是“官僚主义的代名词”一样,所谓代表国民全体的“国语”,也不过是由教育部“文字专家的学阀”制造出来的书面语言的统一。(33)在瞿秋白看来,“言语是日常生活里面的东西,不是大学院里面的学阀所能够统一的”,语言的统一只能是出自大众的方言口语的真实统一,循此标准,则专家们所标榜的国语的普遍性和统一性就成了一种虚构。
在揭示“国语”背后多重权力关系的同时,瞿秋白重新厘定和建构了“普通话”这一原来与“国语”指称相近的概念。瞿秋白将语言放到政治经济的社会转型以及相应的阶级力量变化中去理解,他指出,一方面,随着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南移,由各方言融合而成的统一汉民族口头语已初步形成,这就是流通于南方大都市、出自新兴阶级之口的“普通话”;另一方面,因语言的统一过程尚未真正完成,各地方言和地区性的“普通话”依然存在。(34)他进而指出,伴随着“统一经济机体的形成”,以及各种方言的不断同化和消亡,“普通话”才会最终成熟定型。依循上述判定,瞿秋白提出当下最合理的语言文字策略,是以只具雏形的普通话文字满足公共性需要,同时允许方言文字并存,二者形成一主一辅的格局。(35)
从上述论述不难看出,瞿秋白所构想的“普通话”,被定位为单一的汉民族共同语,它依据民族平等和阶级合法性理念,遵循典型的自下而上的语言融合路径,与国语在生成逻辑和政治意涵上确乎有了本质的区别。国语与“普通话”的对立,就被建构成了口语/书面语、精英语言/大众语言、单一民族语/多民族共同语的多重对立。然而,一旦落实到语音、语汇、语法等语言实质要素层面的探讨,则“普通话”的概念性和想象性特征显露无遗,以致“普通话”事实上与有确定语言内涵的国语之间无法明确切割。这在瞿秋白的诸多论断中都有体现,如“普通话大半和以前国语统一筹备会审定的口音相同,大致和所谓北京官话的说法相同”(36),“用汉字的文言和北方话做本位的普通话”,是“现在普通话的基础”,等等。
尽管瞿秋白做了诸多细致的学术性铺陈,但他围绕着“国语”“普通话”“方言”等关键词所建立的独特认知框架,明显受到其他外在思想理论的强烈制约。首先,我们必须将其置于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关于民族共同语的论述传统中去理解。不少研究者都谈到,瞿秋白受到20世纪20年代末在苏联被奉为权威的语言学家马尔语言理论的影响。(37)不过,严格说来,马尔所倡导的语言阶级性理论以及语言融合理论,其实在他之前的马列经典著作中也不难找到相似表达。比如马克思既阐述过“方言经过经济集中和政治集中而集中为一个统一的民族语言”,(38)又从语言的分化层面谈论过资产者有“自己的语言”。(39)恩格斯和之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拉法格则更明确地分别论述过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贵族和其他社会阶层使用不同习惯语的事实。(40)应该说马尔理论对包括瞿秋白在内的左翼文化人影响甚大,尤其是他的语言融合论,充当着瞿氏批判国语与方言关系的理论依据,但我们不应该忽视马列主义经典中类似论述可能起到的强化作用。
更直接的影响还来自列宁、斯大林和苏俄的民族语言规划模式。由于俄国民族构成极端复杂,在列宁那里,民族语言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问题,而变成了与现实民族政策和苏联语言规划紧密关联的政治议题。确实,只须稍加对照即可看出,瞿秋白对国语的意识形态批判及背后赖以支撑的民族自决、“以阶级对抗民族”等政治理念,实际都是对列宁相关理论的复述。关于此点,学者杨慧已有详论。(41)他指出,在十月革命前的1913、1914年间,列宁曾多次阐述过这一观点:一方面,肯定民族语言的统一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统一国内市场进而创建民族国家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又基于俄国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现实政治斗争的需要,以民族自决为理论武器,对资产阶级自由派的“义务国语”主张和政策进行了反复的政治批判,(42)并在政治宣传中经常性地使用“无产阶级使用的各种语言”(43)等表述。在笔者看来,列宁的影响还体现于,他不仅一般性地驳斥了自由派所鼓吹的“文化统一”“民族文化”等“精致的民族主义”口号,揭露他们以此分化无产阶级的政治意图,还彻底否定了这一民族主义的具体体现——以俄罗斯语为“国语”和在其他非俄罗斯民族中强制推行“国语”的政策,强调各族民众平等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权益这一基本原则。(44)另外,苏联的语言政策基本不涉及方言问题,但是列宁、斯大林等人做出“各民族语言必然会融合为一种共同的语言”(45)的判断,已暗含了将处理各民族语言的平等、尊重原则套用于方言的可能,瞿秋白对方言的维护很可能间接受到了这一逻辑的影响。(46)苏维埃共和国建立之后,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实行的也正是建基于列宁的上述主张之上的各民族语言平等政策。(47)在中共紧紧跟随共产国际和苏俄步伐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瞿秋白的“全盘引用”并不奇怪。不过,值得强调指出的是,作为为数不多能直接阅读俄文文献的革命理论家,瞿秋白对这些问题的译介和探讨在党内仍保持了某种前瞻性。这种前瞻性既体现在实践层面,即他从1921年起已在党内较为系统地介绍苏联民族理论、情形及政策,其中就着重宣扬了各民族语言平等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这一点,后来中共苏维埃政权直接援引并将其确立为基本的民族政策,瞿秋白应在其中起到了直接推动作用;(48)体现于理论层面,即是瞿秋白对国语的多角度批判和对“普通话”的想象性建构,在左翼中间开启了一种经典的共同语认知模式,由此奠定了拉丁化运动的理论框架和语言导向。
瞿秋白的上述核心论点,与1931年9月海参崴召开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第一次代表大会章程的导向,是大体一致的。(49)响应1930年斯大林在联共十六大所做的报告,拉丁化大会章程规定,为了建设“形式是民族的、而内容是国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工人及劳动者的文化”,为了形成“劳动群众口头语言之书面文字”,汉字拉丁化运动应当“反对资产阶级的所谓‘统一国语运动’,所以不能以某一个地方的口音作为全国的标准音”,“现在先用北方口音作标准来编辑教本和字典,以后再进行其他地方口音作标准的编辑工作”。(50)由于已从苏联回国的瞿秋白并未参与章程的拟定,甚至对拉丁化方案已在远东华侨中推行并无所知,可以断定他对大会并无“幕后”指导。(51)从陈独秀在1928年即已表态反对国语并创制了四种方言拼音方案来看,“反国语,写方言”已经成了少数有意于文字改革的左翼文化人的共识,拉丁化大会只是将这一共识公开和明确化了。但是,在早期汉字拉丁化方案的创制和理论建设中,瞿秋白无疑充当着绝对的主力,起着“导向”作用。
三、搁置“普通话”与推崇方言口语
如前文所述,瞿秋白奠定了拉丁化运动的基本导向,但由于他发表相关文章时拉丁化方案尚未真正引入国内,且苏联召开的海参崴大会在国内只有极为零星的介绍,因而实际上是在拉丁化运动借以兴起的大众语论战中,他的上述语言主张才得以广泛引起注意的。
在1934年6月开始的大众语论战中,“普通话”“国语”“方言”及其相互关系,重新成为论战的焦点。基于对“大众”一词的不同理解,论战者对“大众语”的定位也一直都既模糊又多元。以黎锦熙为代表的少数论者认为,国民和大众既是同一个概念,国语和大众语是“同实而异名”,其对象都是国民全体,并不具有“阶级性”。(52)更多的论者则认为大众是与智识阶级相区别的特定阶层,大众语则是服务于这一特定阶层、相比五四白话更通俗的一种语言,与“国语”“普通话”等象征普遍性的共同语概念不能并置。(53)左翼文化人的声音比较特别。他们接续了瞿秋白的论述,在较为一致地反对国语的前提下,将大众语理解为既属于大众又超越于大众的民族共同语。因此事实上,大众语变成了可与“普通话”置换的同义词。但是,在这一共识之外,左翼文化人对方言本身以及对大众语或者说普通话与方言之间的“权力”关系,有着并不统一的认知。(54)以魏猛克、乐嗣炳为代表的一些作家则认为,瞿秋白提出的“现代中国普通话”就是大众语,它已基本形成,但又不如瞿所言可以“容纳各地土话”,“它是竭力避免各种土话”,他们不认可方言的价值,认为“土话是原始的,没有进步性的语言”。(55)胡风则代表了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中立观点。他在不同文章中均强调书面白话在形式和功能上充当着“大众口语的基础部分”,认为书面白话和口头方言应当共同地构成大众语的基础语言。(56)另外一种更偏激的观点,则来自叶籁士、流冰、胡绳、聂绀弩、焦风、应人等人。这一拨人也认为普通话就是大众语,但目前它还过于薄弱且远未成型,因此亟需以真正出自民众的方言口语来予以充实。(57)这些拔高方言的论者,也正是国内最早一批推广汉字拉丁化的骨干人物。据参与论战的叶籁士的回忆,这些人多是当时世界语者联盟(简称语联)成员。他们在左联的指示下,依托《中华月报》等左翼刊物,带着宣传汉字拉丁化的自觉加入了论战,先是有意识地制造了一种“反对国语赞成方言”的集体性声音,之后再顺势将倡导拼写方言的拉丁化方案推向前台。(58)当时的世界语者普遍信奉马尔语言融合理论,以及该理论预设的方言——民族语——世界语之标准进化路径,因而他们从提倡世界语到转向倡导方言并未感到有思想障碍。(59)
在大众语论战之后直至1937年初,拉丁化运动因密集宣传而造就了广泛舆论影响力。聂绀弩、胡绳、叶籁士、之光等几人,作为这一时期拉丁化运动最主要的宣传者和阐释者,在集中力量批判“国罗”这一主要对手的过程中,更明确系统地阐述了大众语论战中已初步提出的论点,围绕着方言书面化这一核心原则做了反复论证,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60)在整体继承瞿秋白理论框架的同时,这一时期拉丁化派在思路上又有了相当的变化。
首先,拉丁化派进一步地渲染国语的“帝国主义”色彩,更加偏激地强化了中国只能建立单一民族共同语这一原则。(61)这种偏激表现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基于捍卫民族自决和少数民族语言权益的政治考量,坚持中国绝不可能建立多民族公用的国语,“至多,我们只能承认,在汉族中间是需要一种统一的民族语的”(62);另一方面为了论证此点的合理性也为了回应反对者的质疑,一些拉丁化支持者甚至援引瑞士一国中有多种官方合法民族语言流通的例子,来反证语言的统一并非民族或国家统一的必然条件。(63)
其次,基于对方言所代表的阶级属性和语言价值的独特认知,拉丁化派一边倒地表现出了对方言的绝对推崇。
代表大众,是拉丁化派赋予方言的基本阶级属性和身份标签。在拉丁化派的论述中,书写方言口语的拉丁化运动和书写国语的“国罗”方案,代表了两种不同的阶级立场。鲁迅也声称他所以支持拉丁化而排斥“国罗”,不在于方案的“粗疏与精密”,而在于“由来和目的”,而由来和目的又主要取决于所选择的书写语言对象。(64)在国语不普及和战争造成事实割据的状态下,大众的真正需要乃方言而非国语,强调大众启蒙比语言的统一更为紧要,又为拉丁化运动支持方言提供了有力的理据。(65)当然,历史地看,各种贴近中下层社会的拼音化实践,从早期的教会方言罗马字到清末切音字运动,其实都倾向于拼写方言。
阶级立场之外,拉丁化派又从语言发展的内在规律角度,论证了发展方言是通往语言统一的必经之路,从而极大地提升了方言的语言地位。同样是从马尔的语言融合理论出发,坚持自下而上的语言统一路径,但拉丁化派与瞿秋白的结论并不相同。(66)拉丁化派认为,在落后的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体现方言同化和集中趋势的“全国普通话”并未真正形成,实际还处于方言歧出和不断融合为民族语的过渡期。对“普通话”是否业已形成的不同判断,又直接导致了对方言的不同定位。拉丁化派比瞿秋白更彻底地贯彻着语言融合理论,倡导绝对的语言平等,甚至宣称:“在言语从综合到统一的过程中,决不是由一种言语来征服、消灭其他所有的言语,却是每一种言语都在新形成的统一语言中占着一部分的地位。”(67)
就这样,在拉丁化派的理论建构中,方言作为“大众的语言”这一身份,与作为导向民族共同语的“地方性语言”这一身份,在左翼的阶级话语和民族话语上实现了对接和统一,一致地论证着方言书写的正确性。但是,沿着此种逻辑推演,则民族共同语的建设必然会被简化和等同于方言的发展。胡绳正是据此断言:“国语没有,民族语不够用,剩下来的便只有各地方的方言土话了”,“建立民族语的问题,可以说就是发展方言的问题。因为只有在各区方言高度发展之后,交溶的机会才加多。而民族语的形成也才能较快地实现。”(68)这意味着,拉丁化派既反对国语,又不肯承认瞿秋白用以取代国语的“普通话”,最终将方言口语推举成民族共同语建设的主角。这种可以概称为“方言至上”的口语化取向,不但颠覆了国语运动的主导逻辑,也与瞿秋白此前的思路有了相当偏离。
拉丁化运动方言取向的特殊性,需要我们在一个更大的方言潮流中辩证地去把握。在20世纪上半叶,与国语运动相伴而来的是一种重新发现和肯认方言的文化自觉。大致地说,这种肯定有着几种典型角度。一种角度来自方言文学运动。五四以来的文化和新文学书写,自然是对国语和白话的践行,如茅盾所言俨然以北方方言文学为主流和正宗,于是文学创作者基于书写语言语汇匮乏的切身经验,从词汇角度对方言文学的呼吁一直未绝于缕,这是从文学书写实践层面对白话和国语压制地方性的本能反抗。(69)其他的角度则主要是来自左翼文化界所秉持的阶级论。基于文化大众化的诉求,左翼文化界整体上对方言持认可和利用的态度。从20世纪30年代的大众语论战直至1940年代民族形式的论争,都可以见证这一明显的趋势。拉丁化运动包含着与纯粹方言文学运动同样的诉求,即认定“普通话的语汇很少,表现力、表现方法都非常不充分”,认为方言词汇经过洗炼后可以成为有表现力的书写语言;(70)同时它又从属于宽泛的左翼文化运动,看重方言的阶层性,但其方言取向仍有着区别于二者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在于,非拉丁化派的方言鼓吹,是在认同方言口语与白话书面语并存的前提下展开的,而拉丁化派则是走向了单方面推崇方言口语的极致。
四、违背“书同文”:各界对方言拉丁化的质疑与批评
用拉丁化汉字来书写方言的原则,不仅见诸《拉丁化概论》等发行较广的著作当中,且在《太白》《生活知识》《清华周刊》等左翼刊物上被频繁地宣传。遵循拼写方言的基本原则,大众语论战之后,支持拉丁化运动的个人和研究团体就创制出了大量方言拼音方案。依据方言分布的情形,1931年第一次汉字拉丁化大会曾将全国划分为北方、广东、福建、江浙以及湖南广西五大方音区域。(71)但是,运动中实际制订的方言拼音方案,远比1931年的划分更加细化,以致每一大方音区下都出现了几种以地区或县为单位的方言拼音方案。据时人统计,至1936年底也就是运动发起仅两年,即已至少推出了包括广州话、潮州话、厦门话、福州话、江南话、上海话、南京话、宁波话、无锡话、温州话、汉口话、蓝田话、四川话、广西话等十几种方言拼音方案。除此之外,拉丁化派还着手少数民族的文字拉丁化工作,相继研制了蒙古语和苗族语的拉丁化方案。(72)与此同时,还出版了一些方言拉丁化杂志及课本,在无锡、南京、广州等地还成立了方言研究会团体。(73)
拉丁化派对方言拉丁化的宣传和具体实践,因应了战时群众动员、抗战宣传的需求,彰显出了政治民族主义色彩,因而能够超越党派和阶级范畴而为其他一些民主人士所接受。1936年初推出的《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的公开宣言,由陶行知草拟,征集了包括蔡元培、柳亚子、孙科等共计680多位各界名流签名。(74)反对国语、书写方言的主张在这份具有影响力的文献中得到了明确和公开的表达。(75)参与签名的郭沫若等人在事后还专门撰文支持方言拉丁化。(76)这说明,从大众语论战逐渐明朗的书写方言导向,无疑在20世纪30年代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力,在1940年民族形式的论争中,胡风就将十年来的文化大众化运动的贡献,归结为“方言文艺和方言土话的拼音化底要求这两个问题的提出”。(77)
然而,方言拉丁化在形式上破坏了语言文字的统一民族形式,在理论上解构了国家民族主义的历史合法性,这使得它在发酵为舆论热点的同时,招致了来自不同的文化群体和政治力量的极为强烈的非议、质疑。
首先,拉丁化派对国语运动和“国罗”的密集攻击,势必激起“国罗”派的回击。尽管“国罗”派因各种原因不能形成论战的群体效应,但也不乏凌厉的反击。一方面,“国罗”支持者提醒“拉化字运动者在攻击国语的存在之前要睁眼看事实”,并针对拉丁化派对国语之民族压迫等方面的指责,一一予以反驳(78);另一方面,“国罗”派的中坚人物黎锦熙等人,又反过来攻击方言拉丁化的沟通缺陷和不能表达高深文化的缺点,进而确认书写国语的正确性。(79)“国罗”派的反驳尽管言辞激烈,但着眼点仍在语言文字的工具性层面。
其次,方言书写造成的文字“分而治之”的当下事实,直接被视作民族文化统一和国家政治统一的威胁,因而招致了“国罗派”以外的其他社会人士的批评。此种批评,主要彰显的是大一统的文化民族主义立场。
在维护汉字的人们看来,汉字是构建民族文化认同、维系文化一统的有力要素,书写方言则背弃了“书同文”之历史传统,无异于文化分裂。维护汉字而反对汉字拉丁化者,既有余家菊这样的国家主义者,亦有秉持文化民族主义立场的纯粹学者。钱穆、张世禄、吕思勉等一批学者,较为一致地褒扬汉字跨越时空的稳定性和消融方言的同一性,肯认其“有裨于民族和文化之统一性者为功甚大”,谴责方言拉丁化分裂社会和磨灭民族意识。(80)师承瑞典汉学家高本汉的语言学家张世禄,从语言文字学的专业角度论证民族语言与民族文字之间有不可割裂的适配关系,明确反对汉字拉丁化。1939年,张世禄在《社会科学》杂志上撰文指斥方言拉丁化“直令同文之国,一变而为‘出疆数武,笔札不通’”,发出“文字趋于分歧,其将何以维系国家民族之统一”的严厉质问。(81)此前从未对拉丁化发表意见的胡适,也在1936年与周作人的通信中表示:“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国语、汉字、国语文这三样东西’来做联络整个民族的感情思想的工具。这三件其实只是‘用汉字写国语的国语文’一件东西,这确是今日联络全国南北东西和海内海外的中国民族的唯一工具。”(82)在拉丁化运动处于最高潮之际,胡适以“用汉字写国语的国语文”为“唯一工具”的说法,无疑是意味深长的。
再者,在社会舆论中有“分裂之虞”的方言拉丁化实践,不啻为国民政府压制拉丁化运动提供了更加“堂皇”的理由。本来,拉丁化运动欲废除汉字,又直接否定由政府推进的国语运动,自然不见容于当局。就民国的实际情形而言,方言和地方政治的关系较为复杂,并不存在必然对应的关系,拉丁化运动的宣传也始终在澄清方言与民族共同语的辩证统一关系。(83)然而,亟于巩固政治统一的国民政府,对方言与地方认同之间的暧昧关联本就有所警惕,国共两党对立的现实则使得此一问题分外尖锐和敏感。何况,将方言解读为宗法时代“地方主义”和“同乡观念”之语言遗留的观念,即使在左翼知识分子中间也并不稀见。(84)另外,正疯狂侵略中国的日本帝国主义者,也的确曾企图假手拉丁化运动,以方言文字为媒介建立独立的广东国、福建国,以实现其分裂中国的政治野心。(85)加之,抗战爆发后激起了高昂的文化民族主义浪潮,更使得政府维护民族语言文字统一的立场更显正当。1938年4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布通令即明确指出,此前取缔拉丁化运动的两个主要原因,一是该运动“时被反动分子利用为宣传工具”,一是倡导方言“足以妨碍国语之统一运动”,“与国人公认之语言统一,为现代国家条件,背道而驰”,肯定其虽有“徐图国语统一之志”,“然其实现,必甚困难”。(86)同年5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官员向中央社记者发表公开谈话时,斥责拉丁化运动“废除汉字,足以破坏民族文化之统一,拼切方音足以阻碍国语教育之进行”,态度则已是完全的否定。鉴于联合抗战的需要,1938年下半年国民政府曾对拉丁化运动予以短暂解禁,允许其以“学术研究”的形式存在。只是解禁不到一年,国民党中央党部旋又明令取缔之。(87)如果联系国民政府教育部1942年曾发布公告明令将“汉字”改为“国字”之事实,及其背后所散发的强烈的统一民族国家意志,则当局对拉丁化运动查禁的态度自不难理解。(88)
如果说国民党中宣部和教育部的公告因代表官方意见因而措辞较为委婉,那么国民党文化人以个人名义对方言拉丁化的攻击就堪称猛烈了。任职于国民党中宣部的文人张涤非,这方面的言论最多态度也最为激烈。1938年至1940年期间,在国民党中宣部主管下的《文化建设》《抗战向导》《胜利》等刊物上,张涤非陆续发表了《中国统一与中国话拉丁化》《土语拉丁化再论》《中国文字拉丁化纠谬》等数篇文章,后又将上述文章结集出版了名为《土语拉丁化批判》的专著,对方言拉丁化大加挞伐。(89)张涤非援引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中国处在消灭封建割据促进资本主义统一的历史进程中,五四以来“提倡国语,废除土语”,正是顺应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统一的时代需要,拉丁化运动反对国语统一运动而诉诸“封建主义的小邦”的方言土语,乃是在政治上回向封建割据的历史倒退,是对马克思唯物史观和阶级斗争学说之曲解。尽管张涤非对方言做出了完全否定性的评判,而拉丁化派则对方言予以多角度肯定,然而在不同的判断背后,二者又真实地共享了社会形态决定语言性质这一语言进化论逻辑。在这一进化论逻辑中,国语统一无疑彰显着现代性,方言则确实与传统的“封建性”“地方性”同构。左翼作家祝秀侠和魏猛克在大众语论战期间之所以否定方言,依据的正是此一逻辑。对于拉丁化派来说,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他们必须承认而不是否认方言的“封建性”,而这自然构成对方言的否定。面对这一矛盾,胡绳、聂绀弩等给出了“批判性地接受”方言的标准答案,又经由对国语之“虚假”统一的揭批,证明了地方性语言在过渡时代的价值,从而至少在理论上实现了自洽。然而,这毕竟只是拉丁化派的自说自话,在拉丁化派以外,承认国语统一的进步性毕竟是一种更普遍的认识,张涤非的批判也因此仍有其力度。不过,作为以积极反共闻名的国民党人,张涤非攻击拉丁化运动是彻底的党派政治,指斥方言拉丁化为中共地方割据的图谋,都说明政治攻击而非学理“纠谬”才是他批判的真正目的。(90)
面对社会各界对方言拉丁化的质疑与批评,拉丁化派从不同层面予以回击。聂绀弩、拓牧等人主要强调了方言拉丁化各方案之间在拼写技术层面的统一性。(91)史布金等人则从统一民族语言的合理方式这一层面,论证方言拉丁化并非“不要统一”,“而是要真正的统一”。(92)也有人反驳人群或国家能否统一取决于“物质的厉害”关系而非语言文字,间接维护方言拉丁化之合理性。(93)由于没有触及拉丁化如何适应现阶段共同语的需要这一核心问题,上述的反驳均显得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不过,拉丁化阵营中的少数骨干人物,则因此对方言拉丁化的偏激取向及其内在危机,产生了相当的警觉。1936年胡愈之发表于《生活日报周刊》的《新文字运动的危机》一文,代表了当时对这场运动最深刻的反思。胡愈之严肃地指出,方言拉丁化表面繁荣背后潜藏的两种危机,一是目前的拉丁化汉字所记录的口语芜杂而不精密,只有地方性而无普遍性,还不配称之为真正的文字。(94)二是拉丁化派一味地顺从于语言分歧的现实,毫无标准地推出各种方言拉丁化方案,实际是放弃了促进语言统一的人为努力,“把文字当作了口头语的奴隶”。针对后一种也是更为明显的危机,胡愈之提议必须严格限制方言新文字的泛滥,重新回到制定五至七种方音区标准文字的既定方向,并且正式提出应当重新制订全国性的拉丁化标准文字的统一方案。(95)在文中他还一反之前拉丁化派全盘否定国语运动的偏激立场,客观地肯定了其局部促成语言统一的历史成绩,强调了民族解放斗争时期建立民族统一语的刻不容缓。这种建立标准语的明确自觉,明显是对运动初期片面而极端的方言拉丁化取向的反拨。
但是,胡愈之对拉丁化运动危机的警觉和纠偏,并没有立即激起其他拉丁化支持者的共鸣,反而被视为“有毒理论”和“歪曲的论断”,招致了严厉谴责。(96)广州的《新文字周刊》很快就出版专号对该文予以集体“清算”,《生活知识》刊物上也有读者撰文嘲笑胡愈之“在方言连交溶还没有的时候,却要求在现在‘创造全国拉丁化标准文字’”,是犯了真正的“左倾幼稚病”。(97)
五、在与“国罗”的合流中回归:共同语与方言并重
总体而言,抗战时期和抗战胜利之后,在方言与标准语问题上,类似胡愈之式的理性认知在拉丁化阵营内得到了更多的认同。大约从1937年初开始,在可能丧失民族语言文字的强烈民族危机意识刺激下,“国罗”派与拉丁化两派也以《语文》月刊为公共平台,展开了相对平和的对话,在对话中双方均表露出和解的意愿。1938年之后伴随着中共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的确立,拉丁化运动的政治文化定位有了较大的转变,进一步确定了团结“国罗”派以建立“语文联合战线”的策略。(98)
抗战爆发尤其是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共政治话语的重心由阶级斗争转向民族解放,明确主张建立各阶级、各民族联合的统一抗日战线。中共的民族政策和民族观念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体现为民族政策由偏重民族自决转变为促成建立各民族联合的统一国家,观念上则形成了多民族共存的整体性的“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99)配合着中共上述政策导向和观念的转变,拉丁化倡导者不再宣扬建设单一民族共同语,语言的阶级论色彩也大大淡化。
拉丁化派与“国罗”的初步和解,同时也意味着他们较为切实地感到了推行“共同语”的必要。1938年3月,跟随国民政府从南京撤退到汉口的拉丁化运动骨干焦风、叶籁士等人,与曾经数度论战的对手——国语罗马字支持者王玉川在经过面谈协商后达成共识,确认了双方认可的五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就是“土语通过国际化字母而书面化的工作,和在土语中间推行一种‘全国共同的辅助语’的工作,在眼前有同样的需要,可以看环境的‘需要’和‘可能’,同时分头进行”。(100)由于拉丁化运动一直缺乏统一的组织和领导机构,“汉口协商”代表的只是焦风等少数拉丁化骨干的意见,相比之下,1939年倪海曙草拟、陈望道修改,经上海拉丁化新文字研究会多次讨论后通过的《拉丁化中国字运动新纲领草案》,则是更具广泛代表性的一份纲领性文件。《草案》对运动的政治意义和方言拉丁化问题上做出了重新表述。与海参崴大会所确定的国际主义文化革命的目标不同,《草案》裁定现阶段拉丁化的目标乃是发展“形式是方言的,内容是民族革命的大众语文文化”。(101)《草案》在重申坚持方言拉丁化基本原则的同时,又明确申明了“同意把北方话作为今天中国方言中的区际语,在这过渡的时期里,来担负起未来民族统一语的一部分任务”,同时刻意强调在技术上应更加注重维持方言方案和北方普通话方案的统一性,在语汇上则提倡克服方言语汇的地方性而提升其普遍性。
1940年之后,拉丁化阵营更进一步地明确了“北方普通话”作为主导方言的地位。1940年在《草案》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拉丁化中国字理论大纲》进一步地指出,北方普通话作为历史上形成的“中国各省人大致可以共同懂得”的语言,应当“在语言的统一过程中,起主导的作用,使方言的和合更为具体”,这是拉丁化派对北方方言事实主导地位的明确承认。(102)这样一来,“北方普通话”的作用已庶几接近于标准方言。曾经在方言书面化问题上相当左倾的聂绀弩也在1946年撰文表示,八年抗战促进了方言口语的融合,使得“统一语的需要性比以前大大增加了,那么国罗派以流动性的人民为对象,致力于统一语的拼音化,拉新派以土著居民为对象,致力于方言的拼音化,两者尽可相辅相成,并行不悖”。(103)1949年8月中共赢得内战胜利的前夕,吴玉章在致毛泽东的信中,已从多民族统一国家的立场建议以北方方言为“全国语言”发展之标准。(104)在经历过片面而绝对地“方言拉丁化”时期之后,拉丁化运动的主力阵营终于较为一致地达成这一相对趋于合理的共识。当然,这种共识之外,认为“共同的标准语是应该有的,但应该在方言之后”,甚至认为“区际语”的提出还根本不到时候的简单化意见也仍然存在。(105)而且,承认应当以北方方言为主体建立“区际语”,也并不意味着对语言融合理论的遽然放弃。前述吴玉章致毛的信中就仍赞成各地区和各民族各有其方言拼音文字。1949年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围绕着是否方言拉丁化也仍有持续的讨论,直至1955年拉丁化运动结束才宣告终结。(106)
六、结语
上述对1949年前汉字拉丁化运动核心语言原则的考察,大致揭示了这样一个历史进程——瞿秋白经由对国语运动的否定性批判,重构了一种以普通话为主、方言为辅的语言发展格局,而勃兴之后的拉丁化运动则在对瞿氏理论的扬弃中,经历了一个从主张方言口语至上到强调共同语与方言并重的演变。拉丁化运动理论的发展演变及其导向的特殊性,既直接受制于外在的政治意识形态,又内在于中国语言现代化运动之中。
首先,拉丁化运动的外在政治性体现于,它对现代中国民族共同语问题的批判和重构,主要借助了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共同语”系统论述尤其是列宁的相关理论,是对苏俄语言政策和语言理论的直接套用。通过诉诸阶级论框架和民族自决原则,瞿秋白将国语运动的大一统民族主义逻辑解读为实质的权力关系——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和主体民族对弱小民族的语言压迫。与之相对,“普通话”则被建构为代表大众的单一汉民族共同语,成为承载民族平等和特定阶级政治诉求的普遍性语言。诸多的民族主义理论和历史学具体研究已经充分说明,民族共同语的建设总是伴随着复杂的政治和文化权力竞争。(107)国语运动当然也不例外,但它同时也是对历史语言遗产和现实语言格局的继承。相较之下,“普通话”则毋宁说是一种体现政治理念的想象性语言,尽管伴随着中共政治政策和话语的转变,其阶级色彩和单一民族指向都在逐渐稀释。根据王东杰的研究可知,经由左翼文化人的广泛使用和社会传播,“普通话”作为指称共同语的概念本身,在与“国语”的名词竞争中,成功地扩大了社会认同度。1955年国家语委正式规定了“普通话”作为国家标准语的合法地位,明确定义其“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新政权实际沿用了“国语”的语言标准却摈弃了“国语”这一历史概念,这深刻地说明了新中国对左翼语言运动政治意涵和历史影响的象征性继承。(108)
其次,从瞿秋白开始的拉丁化派对国语运动的批判,又真实地内在于中国的语言现代化运动之中,并折射出民族共同语建设过程中深层的内在矛盾。在国语运动的展开过程中,国语和方言始终构成一种矛盾的张力关系。一方面,正是在国语运动的刺激和带动下,才有了语言学界对方言的调查研究和方言文学运动的兴起,方言也确实被调动起来参与到尚很薄弱的“国语”的建设当中,甚至严格说来就连“国语”本身也是一种方言,茅盾就说“白话文学”只是“北方方言文学”;(109)另一方面,国语运动为了贯彻普遍性和统一性的逻辑,又势必造成对其他地方性语言的压制和改造。国语运动的“大一统”诉求促使其必须选择一种优势的地方语言为基础,同时它也付出了牺牲方言口语多样性的代价。1925年钱玄同在为顾颉刚编纂的《吴歌甲集》一书所作序言中,就曾指出国语运动为了统一,不惜使方言中原本“辨别很微细的词儿混淆起来,用意思相近而涵义较广泛的——其实就是较不真切的——来代替”,从而牺牲了“涵义非常真切,辨别务极微细”这一方言最大的优势。(110)综合观之,国语运动激发了方言的“觉醒”,无疑为拉丁化派论证方言的重要性提供了有利论据;国语运动制造的方言不平等关系,则又适足成为其批判的靶向。拉丁化运动的方言取向,在阶级立场之外,同样包含着谋求地方语言平等的理想主义诉求。因此尽管瞿秋白指责“国语”完全摈弃方言可能是一种自觉的“误解”,聂绀弩、胡绳等人以语言融合理论为支撑试图让各种方言完全平等地参与共同语建设也并不现实,但它确实是对“国语”与方言紧张关系的一种“矫枉过正”。另外,在各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拉丁化阵营内部也在逐渐地纠正既往的偏颇,承认了现阶段需要共同语以及共同语应以北方方言为主导的客观事实。
诚如学者所言,在民族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地方性方言作为地方语言和地方文化形式,在文学表达上有其容留空间,但只能构成民族共同语和民族形式的附属部分。(111)各方言语汇的差异性并不允许被过分强调,因为它会削弱和冲击普遍性语言的坚实合法性,这是民族主义下的语言“潜规则”。1950年7月,《人民日报》刊登了由李立三翻译的斯大林最新语言学论著,文中彻底地否认了马尔的语言融合理论。(112)与此同时,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方言文学讨论,也最终达成了一种出自语言学家、较为各方接受的结论,即是各方言只是“表面形态上音韵系统的差别”,这与国语运动时期赵元任等语言学家的结论是一致的。(113)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正式通过了在全国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的决议。(114)保留“普通话”概念,将方言重新还原为相对“普通话”而存在的纯粹地方性语言,这是新中国对这场运动语言主张的最终裁定。历史重新回到了塑造民族国家文化同一性的既有轨道。在民族危机深重的1930、1940年代,拉丁化运动倡导方言,虽然有失偏颇,但有其复杂动因和演变过程,需要历史地加以理解。这场运动不仅始终洋溢着真切而朴素的大众启蒙热情,而且,它以夸张乃至变形方式呈现出地方言与普遍语言之间的张力,在现代民族国家框架之下仍将或隐或现地长久存在。
注释:
①拉丁化运动的倡导者对其有过简明的定义:“新文字是一种用拉丁字母写中国话的拼音文字。”见北平新文字研究会编印:《新文字入门》,北平:新文字研究会,1936年,第1页。
②关于汉字拉丁化运动的史学研究,以某一方面的专题研究和代表人物的个案研究居多,至于涵括运动进程、兴起缘由、基本主张的具有较强学术性的整体史学研究则尚未得见,一些来自文学史的系统研究又因专业视角所限疏于具体历史进程的梳理。国内可资借鉴的相关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向,一是有关瞿秋白语言文字改革观念的思想文化史的分析,较具代表性的论述参见杨慧:《“口语”乌托邦与国家想象——论瞿秋白的汉字批判与国语批判》,《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刘进才:《汉字,文化霸权抑或符号暴力?——以鲁迅和瞿秋白关于大众语和汉字拉丁化的倡导为例》,《鲁迅研究月刊》2007年第7期;傅修海:《时代觅渡的丰富与痛苦——瞿秋白文艺思想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二是学者对中国现代语言运动的宏观思想史研究,尤其是近年来学界对国语运动和方言问题的一些代表性成果,构成本文的直接历史语境和对话关系。如汪晖最早借鉴民族主义理论对这个问题做了深刻的探讨,参见汪晖:《地方形式、方言土语与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形式”的论争》,《汪晖自选集》,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41-375页。崔明海、袁先欣等学者对国语运动的研究也颇有借鉴意义,与本文的主题直接关联因而特别值得一提的则是学者王东杰的系列深入研究,参见王东杰:《官话、国语、普通话:中国近代标准语的正名与政治》,《学术月刊》2014年第2期;《“代表全国”:20世纪上半叶的国语标准论争》,《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11期;《“汉语是一种方言”:中国现代国语运动与汉语“方言”的成立》,《学术月刊》2015年第11期。汪晖和王东杰的研究都涉及了拉丁化运动的语言主旨,但主要是将其视为民族主义语言运动的对立面,未做专门探究。港台及海外学者的研究亦不多见,英文研究有John De Francis,Nationalism and Language Reform in China,New York,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4。日本学界研究可参见大原信一:《中國の「國語羅馬字」と「拉丁化新文字」にかんする覺え書》,《同志社外国文学研究》第6号,1973年9月。
③这从1929年和1931年分别出版的两本汉字改革论文集中,即可窥见一斑。这两本论文集收录了当时较具代表性的关于汉字改革的系列讨论文章,从中可以看出除了钱玄同、傅斯年、陈独秀、刘半农这些五四新文化干将,赵元任、黎锦熙、罗常培、魏建功、陆志韦、萧家霖、杜子劲等新一代语言文字学家,也都对汉字拼音化的改革方向表示支持和赞同。参见河南省教育厅编印:《中国新文字问题讨论集》,郑州:河南省教育厅,1929年。李中昊:《文字历史观与革命观》,北平:北平文化学社,1931年。
④语言学家周有光戏虐地形容“国罗”是“身世坎坷”,“不但出生就像私生子(自行发表),勉强公布充当‘偏式’,而且始终没有机会进入小学,在社会上也步履艰难。”周有光:《汉字改革概论》,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61年,第43页。
⑤据苏联汉学家的回忆,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中国问题研究所、莫斯科东方共产主义大学的汉学家参与了汉字拉丁化方案的创制,并建立了直属全苏新字母联盟中央委员会的汉字拉丁化委员会。新字母联盟中央委员会特派委员参与了1931年的海参崴大会,且会后成立的远东新字母委员会仍陆续在支持汉字拉丁化活动。参见史萍青:《关于中国新文字历史上的一章(上)(下),1928-1931》,吴友根译,《文字改革》1962年第9、10期。冈林:《苏联各民族文字的拉丁化与汉字书法拉丁化》,宣浩平编:《大众语文论战续编二》,上海:启智书局,1935年,第151页。1940年吴玉章对这一过程也有简单回忆,但他强调的是中共文化人的主导作用。参见吴玉章:《新文字与新文化运动》,《中国文化》1940年第4期。
⑥国内世界语传习者是经由苏联世界语者协助而非中共组织才辗转获得苏联汉字拉丁化方面的材料。具体情形参见叶籁士:《回忆语联:三十年代的世界语和新文字运动》,《新文学史料》1982年第2期。
⑦来自拉丁化派的记述可能有主观夸大之嫌,但当时“国罗”派和其他一些立场中立者的陈述比较能说明这一点。如黎锦熙曾无奈概叹:“他们努力宣传,不到几年就差不多普及于中国的知识青年。……到如今,有些青年们只知道有这种‘新文字’,并不知道以前还有本国国定的‘国语罗马字’呢。”参见黎锦熙:《钱玄同先生传》,《经世战时特刊》1939年第47、48期合刊。
⑧王元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新文字冬学运动》,《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3期;秦燕:《陕甘宁边区新文字运动兴衰探析》,《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8期。
⑨“国罗”派并不绝对排斥拼写方言,但也不是在与国语相对应的意义上使用。1934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常委会会议上,就曾提出过“制定方言罗马字的拼法案”的提议。按照钱玄同的规划,方言罗马字将应用于以下五个方面,“(1)用它来写国语文中采用方言的词或句。(2)用它来写纯方言文,如各地民歌之类。(3)在辞典中用它来记方言词的原音。(4)调查方言时,它是一种很适用的音标。(5)可以记旧韵书中国音所不用的音。”参见钱玄同:《制定‘方言罗马字’(F.R.)的拼法案》,《钱玄同文集·汉字改革与国语运动》第三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477页。
⑩关于国语运动历史进程最早也是较为详尽的概述,可参见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
(11)1911年7月,《学部中央教育会议议决统一国语办法案》已确立了“以京音为主,审定标准音;以官话为主,审定标准语”的国语标准。参见文字改革出版社编:《清末文字改革文集》,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58年,第144页。
(12)(13)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蒙藏教育应注重语文》,《最新编订民国法令大全》,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年,第1053页。
(14)1925年蒙藏事务局总裁贡桑诺尔布曾建议:“近年以来蒙藏回各地方对于仅用汉文之公牍极不满意竟有因不准用蒙文公牍而反对者,甚非所以融洽五族之道,故本委员主张宪法必须载入此条方为妥善”。参见《关于蒙藏各地方制度及语言文字应在宪法上特别规定案》,《政府公报》1925年第3360期。
(15)刘复:《国语问题中的一个大争点》,《国语月刊》1922年第1卷第4期。
(16)“国语”包含语音、语汇、语法这三重基本要素,实际上国语运动对这三种要素标准的确认并非同步而恰恰是分散进行的,最先开始的是语音标准的统一工作,之后才是语汇和语法。易言之,国语运动最开始并未形成以某种方言来建设国语的思路。1920年代国语运动与白话文运动合流之后,国语运动才开始确认以北京方言为基础方言,此时语音、语汇、语法的工作才统一起来。
(17)胡适:《国语与国语文法》,赵家璧主编:《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上海:良友图书印刷公司,1935年,第228页。。
(18)黎锦熙:《大众语要不要标准语》,《社会月报》1934年第1卷第4期。
(19)沈兼士认为“国语”应以与“现代智识阶级通行的语言相去不远”的历代小说家的白话为标准,刘半农、张士一认为可以参考英国模式采纳京城中等社会的语言,周作人则强调既要周纳民间方言、外来语但更应延续精英的语文传统,参见沈兼士:《国语问题之历史的研究》,《国学季刊》1923年第1卷第1号;刘复(刘半农):《国语问题中的一大争点》,《国语月刊》1922年第1卷第4期;张士一:《张士一先生论标准语》,《国语周刊》1933年第86期。
(20)周作人:《理想的国语》,《国语周刊》1925年第13期。
(21)国语标准论争所体现的复杂政治文化诉求,可参见王东杰:《“代表全国”:20世纪上半叶的国语标准论争》,《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11期;袁先欣:《语音、国语与民族主义:从五四时期的国语统一论争谈起》,《文学评论》2009年第4期。
(22)瞿秋白:《写给郭质生的两封信》,瞿独伊译,《新文学史料》1982年第4期。
(23)瞿秋白:《现代民族问题讲案》,《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92页。
(24)触怒瞿秋白的,一是刘大白在书中极力宣扬汉民族文化的强大同化力,一是他完全肯定包括白话文、国语在内的五四新文化成果和国民革命,这些都是瞿秋白所极力批判的。参见刘大白:《白屋文话》,上海:世界书局,1929年。
(25)瞿秋白:《罗马字的中国文还是肉麻字中国文?》,《瞿秋白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第206-211页。
(26)(27)瞿秋白:《新中国的文字革命》,《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305、304页。
(28)瞿秋白:《罗马字的中国文还是肉麻字的中国文》,《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209页。
(29)文中,瞿秋白解释“普通话”不能叫做“国语”的理由是:“因为,第一,各地方的土话在特别需要的时候,应当加入普通话的文章里,第二,各地方的方言,应当有单独存在的权利,不能够勉强去统一的。”参见瞿秋白:《鬼门关以外的战争》,《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164页。联系前文黎锦熙等人的说明,即可明了瞿氏赋予“普通话”独有的合法性原则,已为国语运动所兼顾。当时,国语运动专家即已不客气地揪出了瞿秋白的此种“误解”,参见何容:《再论“所谓官僚的国语”》,《国语月刊》1932年第3卷第53期。。
(30)1936年舒新城等人编纂的《辞海》中“国语”词条的解释为“我国以北平话为标准国语亦简称国语”,可见主流知识界都将北平话与国语等同,而不太会注意胡适、黎锦熙等人“候补国语”之类周全的说法。参见舒新城等编:《辞海》,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1413页。
(31)瞿秋白写道:“这许多种中国话在言语的系统上是相同的,而同时每一种言语差不多不但是一种方言,而且几乎要成为一种独立的言语了”。参见瞿秋白:《中国文和中国话的现状》,《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276页。
(32)瞿秋白:《大众文艺的问题》,《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12页。
(33)瞿秋白:《学阀万岁》,《瞿秋白文集》第3卷,199页。
(34)宋阳(瞿秋白):《大众文艺的问题》,《文学月报》第1卷第1期,1932年6月;瞿秋白:《鬼门关以外的战争》,《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164页。
(35)瞿秋白:《新中国的文字革命》,《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283-285页。
(36)瞿秋白:《鬼门关以外的战争》,《瞿秋白文集》第3卷,第164页。191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规定的国语标准音(被称为旧国音)。这种标准音由各省代表投票方式决定,系综合各地方音机械相加而成,不是一种具有系统性的真实语音。后来国语运动否定“旧国音”,采纳以“京音”为标准的新国音。瞿秋白推崇旧国音,是因为他主张普通话由各种方言融合而成。
(37)关于马尔语言理论的内容及其在苏联历史上的沉浮命运,可参见罗伊·麦德维杰夫文,刘显忠编译:《斯大林与语言学——苏联学术史的一个片段》,《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5年第1期。
(38)(39)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500、255页。
(40)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410页:马克思:《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0页;保尔·拉法格:《革命前后的法国语言》,罗大冈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
(41)杨慧:《“口语”乌托邦与国家想象——论瞿秋白的汉字批判与国语批判》,《厦门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42)列宁:《关于民族问题的报告提纲》,《列宁全集》第2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8页;《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列宁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20-147页。
(43)列宁:《民族问题提纲》,《列宁全集》第23卷,第335页。
(44)列宁:《精致的民族主义对工人的腐蚀》,《列宁全集》第25卷,第152-154页。
(45)斯大林:《联共(布)中央委员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的结论》,《斯大林全集》第1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6页。
(46)瞿秋白没有直接表述过一点,但确实隐含着类似逻辑。吴玉章则援引斯大林的说法,清晰地表达了方言与民族语言之间具有可比性,参见吴玉章:《文学革命与文字革命》,《中国文化》,1940年创刊号。
(47)杨艳丽:《从语言平等、语言融合到推广国语:苏联解体前后的语言政策》,周庆生主编:《国家、民族与语言:语言国别政策研究》,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年。
(48)瞿秋白1926年完成的《现代民族问题讲案》,细致介绍了包括民族语言政策在内的俄国民族政策,之后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及文化就成为中共的基本政治纲领,此一纲领在1931年的《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有明确规定。
(49)瞿秋白的此类观点,在陈独秀那里有过类似的表达。1928年陈独秀完成了最终未获出版的《中国拼音文字草案》一书(现遗失无存),该书内含北京话、汉口话、上海话、广州话四种方言的拼音文字方案。陈在序言中称“现在的所谓国语,或所谓的普通话,人为的性质太过分,离开实际语言太远了,它不能够叫做国语。”陈独秀五四时期表示赞成“国语统一”,但之后转而批评国语,明显受到政治立场的影响。这也说明,在瞿秋白之前,左翼文化界就已经有了对“国语”的政治性批判,只是较为零星不系统。参见陈独秀:《中国拼音文字草案》自序,转引自唐宝林编:《陈独秀语萃》,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年,第171页。
(50)吴玉章:《《新文字与新文化运动》,《中国文化》1940年第4期。
(51)吴玉章提及章程的拟定人包括林伯渠、萧三、王湘宝、龙果夫(苏联汉学家)及他本人。参见吴玉章:《新文字与新文化运动》,《中国文化》1940年第4期;从焦风的回忆来看瞿秋白对海参崴大会并不知情,参见焦风:《三十年代中国世界语者介绍拉丁化新文字的一点回忆》,《文字改革》,1961年,第11、12合刊。
(52)黎锦熙:《大众语真诠》,宣浩平编:《大众语文论战续编二》,上海:启智书局,1935年,第49-56页。;傅红蓼:《大众和大众语》,《社会月报》1934年8月。
(53)比如吴稚晖就明确界分:“四百兆大众一起懂得的,是叫统一语,不是现在第一步急需的大众语。”参见吴稚晖:《大众语万岁》,宣浩平编:《大众语文论战续编二》,第7页。
(54)并不是所有的左翼文化人都反对“国语”,比如作家祝秀侠就认为国语运动“价值不能抹煞,“建设大众语,应该从这方面去促进,不宜于退一步走回‘提倡土语方言的’路上来”。佛朗(祝秀侠之笔名):《再提出点意见——关于土话方言问题》,《中华日报·动向》1934年7月8、9日合刊。
(55)魏猛克:《普通话与大众语》,《申报》副刊《自由谈》1934年3月23日;乐嗣炳:《大众语决不是国语》,《大众语文论战》,宣浩平编:《大众语文论战续编二》,上海:启智书局,1935年,第57-62页。
(56)高荒(胡风的笔名):《“白话”和“大众语”的界限》,《中华日报·动向》1934年7月4日。
(57)白兮:《文言白话大众语》,参见宣浩平编:《大众语文论战》,上海:启智书局,1934年;流冰:《提倡“土语方言”是不是忘记大众的真意义》,参见宣浩平编:《大众语文论战续编二》,上海:启智书局,1935年;叶籁士:《大众语·土话·拉丁化》,任重编《文言·白话·大众话论战集》,上海:民众读物出版社,1934年。
(58)叶籁士:《回忆语联——三十年代的世界语和新文字运动》,《新文学史料》1982年第2期;焦风:《三十年代中国世界语者介绍拉丁化新文字的一点回忆》,《文字改革》1963年11-12期。
(59)拓牧这样解释世界语和民族语的关系:“世界语之对于今日的世界,正好比国语之对于今日的中国。我们需要世界共通语的产生;但是世界语还不是,它只是国际补助语,虽然作为国际补助语,它有不可磨灭的价值,我们需要中国统一语的产生,但国语还不是,它只是方间区际语,虽然作为方间补助语它有不可磨灭的价值。”拓牧:《中国文字拉丁化全程》,上海:生活书店,1939年,第94页。
(60)聂绀弩、胡绳、叶籁士、之光等人均有拉丁化论著出版。参见叶籁士:《拉丁化概论》,上海:天马书店,1935年;胡绳:《新文字的理论和实践》,上海:大众文化社,1936年;胡绳:《江南话新文字概论》,上海:天马书店,1936年;聂绀弩:《从白话文到新文字》,上海:大众文化社,1936年。
(61)有人界定:“国语是一个国家内某一支配民族强迫其他少数民族使用、而企图消灭其他民族语的语言,所以它有着浓厚的侵略主义的气息。”参见应人:《读了“我对于拉丁化的意见”之后》,倪海曙编:《中国语文的新生——中国字拉丁化运动二十年论文集》,上海:时代出版社,1949年,第74页。
(62)胡绳:《文学创作上的用语——大众语·方言·拉丁化》,《清华周刊》1934年第42卷第9、10期合刊。
(63)之光:《新文字入门》,北平清华大学拉丁化研究会出版,1936年,第29页。拉丁化支持者之所以以瑞士为例,是因为列宁曾多次谈到瑞士有法语、德语、意大利语三种官方语言和平共存,他宣扬“我们应该宣传并且维护一个先进国家的这种生动的经验。”参见列宁:《自由派和民主派对语言问题的态度》,《列宁全集》第23卷,第448页。
(64)鲁迅:《论新文字》,《青年文化》1936年第3卷第5期。
(65)聂绀弩:《怎样统一中国的语言》,《中华月报》1936年第4卷第8期。
(66)宣传拉丁化的刊物《语文》刊发的《纪念马尔》一文重点介绍了马尔“语言底阶段发展”和“世界语言创造过程底统一性”的理论,强调了“语言底种属决不是完全互相独立和不能互相溶合的”这一结论。参见徐沫(何增禧之笔名)译:《纪念马尔》,《语文》,1937年1月第1卷第1期。据1930年代积极参加世界语和拉丁化运动的语言学家陈原回忆,“30年代我们搞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青年,都知道马尔的‘新’语言理论——‘耶非底特学说,并且奉之为神明”。参见陈原、柳凤运:《对话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第35页。国人对马尔理论的了解主要经由日本的翻译,当时国内并没有系统的译介,只在一些左翼刊物《言语科学》《太白》《语文》等杂志上有一些粗浅的介绍。
(67)胡绳:《新文字的理论和实践》,第23页。
(68)胡绳:《文学创作上的用语——大众语·方言·拉丁化》,《清华周刊》1934年第42卷第9、10期合刊。
(69)茅盾:《再谈“方言文学”》,《大众文艺丛刊》第1辑,1948年3月。在这方面,倡导方言文学的俞平伯的说法也很有代表性:“我赞成统一国语,但我却不赞成以国语统一文学”。参见俞平伯:《国语与方言三篇(二)吴歌甲集序》,《国语周刊》1925年第13期。
(70)聂绀弩:《大众语跟土话》,《聂绀弩全集》第8卷,武汉:武汉出版社,2003年,第55页。
(71)吴玉章:《新文字与新文化运动》,《中国文化》1940年第4期。
(72)渥丹:《一年来的中国新文字运动》,《文化动向》1937年第1卷第2号。
(73)关于汉字拉丁化运动中所制定的方案、发行的刊物杂志以及成立的相关研究团体的详情,参见倪海曙编:《拉丁化新文字运动的始末和编年纪事》,北京:知识出版社,1986年,第9-16页。
(74)拉丁化支持者认为,“在国民政府严厉查禁拉丁化运动的情形下,“这一‘文献’实际上是给了中文拉丁化以‘不成文’的,‘民主的’法律保障。”参见拓牧:《中国文字拉丁化全程》,上海:生活书店,1939年,第49页。
(75)《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文学月报》1936年第4期。
(76)郭沫若:《论方言拉丁化》,《中国语言》1936年第2期。
(77)胡风:《论民族形式问题底提出和争点——对于若干反现实主义倾向的批判提要——并以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四周年》,《中苏文化》1940年10月第7卷第5期。
(78)“国罗”支持者曾独醒撰文辨明:“第一,中国国语运动之目标乃在汉字本身,决无强逼蒙回藏苗各族放弃他们固有的语言之企图。第二,国语本身是全国最通行的活语言,未被公布为国语之前,已在商业上、政治上成为普通话,可见中国国语是为实际需要而公布的,世界上各民族语言不通,感受不便,都可以有公共的国语吗?第三,在南洋的华侨大众,多是南方广东、福建人,这两省恰巧不是官话区域,语言最为复杂,同胞之间,语言不通之苦是很大的,自从提倡国语之后,国语被采用到商业上和教育上去,成效极大,凡三十岁以下的人全都能应用国语,以为互助了解的工具。”参见曾独醒:《我对于拉丁化的意见》,倪海曙编《中国语文的新生——拉丁化中国字运动二十年论文集》,上海:时代书报出版社,1949年,第70页。
(79)黎锦熙:《论“拉丁化的中国字母”》,《青年文化》1936年第3卷5期.;曾独醒:《拉丁化的中文与国语罗马字》,《国语周刊》1935年第9卷。
(80)钱穆:《古代学术和古代文化》,《思想与时代》1943年第26期。
(81)张世禄:《中国新文字问题》,《社会科学》1939年第1卷第2号。
(82)胡适:《国语与汉字——复周作人书》,姜义华编:《胡适学术文集·语言文字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330页。
(83)金以林的研究曾表明,方言是粤系地方势力形成内部认同的一种工具,参见金以林:《从汪胡联手到蒋汪合作》,《近代史研究》2003年第1期。
(84)祝秀侠写道:“至于土语这种东西,多半是含有封建的意味在内,中国的言语文字不能统一,土语之所以盛行,就是因为中国社会长久停留在半封建的状态中,狭义的地方主义,是某一地方的豪绅阶层维持着他范围内的势力,而以‘乡音’‘土语’为笼络。”参见祝秀侠:《大众语中的方言土语问题》,《灰余集》,上海:读者书房,1936年,第238页。
(85)陈君葆:《现阶段的新文字运动》,《时代日报》1947年9月3日。
(86)《中国字的拉丁化运动应注意之点》,《四川省政府公报》第115期,1938年4月20日。
(87)《取缔各地新文字运动》,《中央党务公报》1939年第1卷第22期。
(88)《依照国文国语之例将汉字一律改称国字以昭划一》,《江西省政府公报》1942年第1249期。
(89)在《胜利》杂志上刊出的《中国文字拉丁化纠谬》和《纠正中国文字拉丁化运动的两篇重要文献》署名皆为佛云。从文章观点看,皆与张涤非已发表的相关文章相当接近,诸多语句和措辞完全一致,据此推测,佛云应为张涤非之笔名。另外,张涤非任职于国民党中宣部,最后以国民党中宣部名义发布的《拉丁化新文字运动》之相关公告,其语句也多直接出自上述文章,可以推断公告文字应出自张涤非之手。
(90)张涤非:《土语拉丁化再论》,《文化建设》1937年第3卷第8期。
(91)拓牧:《中国文字拉丁化全程》,第84页。
(92)史步金:《中国统一运动与语文改革》,《世界观》1937年第1卷第1期。
(93)汉口新文字研究会编:《新文字研究初步》,上海:火炬出版社,1937年,第4-5页。
(94)胡愈之:《新文字运动的危机》,《生活日报周刊》,1936年第1卷9号。
(95)胡愈之:《新文字运动的危机(续)》,《生活日报周刊》1936年,第1卷10号。
(96)胡愈之:《有毒文谈》,《语文》1937年,第1卷第3期。
(97)落木:《新文字运动发展得太快了吗——答胡愈之先生》,《生活知识》1936年第2卷第8期。
(98)胡绳:《新文字运动的动员》,《读书生活》1936年第4卷第9期。
(99)庞效松:《中共民族问题纲领的演变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奠基》,《党史研究与教学》2005年第3期。
(100)黎锦熙:《国语新文字论》,《师大文史丛刊》抽印本,1949年,第48页。
(101)《拉丁化中国字运动纲领草案》,《语文》1939年第3号。
(102)倪海曙:《拉丁化中国字理论大纲》《拉丁化新文字概论》,上海:时代书报出版社,1949年,第36页。
(103)聂绀弩:《对目前语文运动的意见——答上海语文周刊社问》,《聂绀弩全集》第8卷,第344页。
(104)费锦昌编:《中国语文现代化百年纪事(1892-1995)》,北京:语文出版社,第115页。
(105)容异:《最近一次的上海与平津之间的拼音文字通信讨论》,《时代日报》1947年5月7日。
(106)周有光:《拼音方案问题》,《新文字周刊》1950年第32期。
(107)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186-189页;埃里克·霍布斯鲍姆:《民族与民族主义》,李金梅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108)王东杰:《官话、国语、普通话:中国近代标准语的正名与政治》,《学术月刊》2014年第2期。
(109)茅盾:《再谈“方言文学”》,《大众文艺丛刊》第1辑,1948年3月。
(110)钱玄同:《吴哥甲集》序,刘思源主编《钱玄同文集》第3卷,第223页。
(111)汪晖:《地方形式、方言土语与抗日战争时期“民族形式”的论争》,《汪晖自选集》,第341-375页。
(112)斯大林:《论马克思主义在语言学中的问题》,李立三译,《人民日报》1950年7月11日。
(113)康凌:《方言如何成为问题?——方言文学讨论中的地方、国家与阶级(1950-1961)》,《现代中文学刊》2015年第2期。
(114)费锦昌主编:《中国语文现代化百年记事(1892-1995)》,北京:语文出版社,1997年,第2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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