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董丛林,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史学月刊》2021年第2期,本文注释从略。
“破坏”与“建设”两词,虽说自古就有与现在通常义项略同的用法,如“破坏”,在“摧毁”“破除”意义上,汉代《史记·匈奴列传》中即有匈奴“行破坏”、宋朝沈作喆《寓简》卷一中就有“破坏成法”之说;而“建设”,在“建立”“陈设布置”意义上,始成于先秦的《墨子·尚同中》里即有“建设国都”、《礼记·祭义》中则有“建设朝事”之用。但是,这两词起码到晚清,在对应性使用上少有,是到资产阶级革命发端之后,才呈渐多迹象,而至民国初年,则愈形发展甚至成为争议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拟对此简作述论,所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
一、辛亥之前“破坏与建设”舆论的初兴
兴中会成立是资产阶级革命滥觞的标志。《檀香山兴中会盟书》中揭示,该会纲领为“驱除靴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此中虽无“革命”与“建设”字眼,但显然包含着“破”“立”之义。其后孙中山及革命党人阐发的革命理论,实际即以革命统领下的“破”“立”为中心展开。并且,不乏有直接而典型的关于“破坏与建设”的论说。
邹容在1903年所作《革命军》中,明确作有专门论说:“有野蛮之革命,有文明之革命。野蛮之革命,有破坏无建设,横暴恣狙,以造成恐怖之时代……为国民增祸乱;文明之革命,有破坏有建设,为建设而破坏,为国民购自由平等独立自主之一切权力,为国民增幸福。”这是将“文明之革命”与“野蛮之革命”严格区分开来,以对应其所行的“破坏”有无“建设”和对国民的悬殊利害,宣明他们所行革命,乃“文明之革命”。随后又进而论说:“欲大建设必先破坏,欲大破坏必先建设,必千古不易之定论。吾侪今日所行之革命,为建设而破坏之革命也。虽然,欲行破坏必先有以建设之。”为推翻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制度而竭力呼号的《革命军》,问世后深受欢迎,销量达百万册之多,成为鼓吹革命的响亮号角。而其中的“破坏与建设”,则成为当时对此问题要言不烦的典型论说,阐明其所行“破坏与建设”两者紧相关联、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是《革命军》中也是当时革命言论中相对具有理论深度的环节之一。
由江苏留日学生同乡会在东京创办的革命刊物《江苏》,于创刊当年(1903年)的第五、六期上,连载汉驹的文章《新政府之建设》。其持论“欲开共和政体,先必破专制政体;欲立新政府,必先倒旧政府”,而“非我先有共和政体之精神,何能破专制政体?非我先有新政府之模范,何能倒旧政府?故吾扬共和政体之精神,即为破坏专制政体之先声;我树新政府之模范,即为倾倒旧政府之根基”。又提出建设新政府的三大“定义”:“一、政府必由全国国民所组织,而以全国国民为政府之实体;一、政府必为全国国民之机关,而以全国公共事务为政府之职掌;一、政府必以全国国民为范围,而专谋全社会幸福为目的”,说照之而行,“此建设政府问题之所由解决也”。显然,当时还没有推翻清王朝,而新政府建设的拟议和蓝图,已经在革命者的头脑中酝酿,成为推翻清王朝的先声,这也是他们建立在“破立结合”基础上的构想。
当然,在清王朝还没有推翻的条件下,“革命的破坏”在革命党人的言论和行动上无疑都是首要的,这时的社会经济“建设”只是在他们拟想当中,基本上还没有实施的条件。他们固然需要对此预先考虑和筹划,但限于条件也仅仅是初步而已。而此时他们头脑中的“建设”,主要还是侧重在政权建设方面,此乃其“破立结合”的当务之急,与新政权下的社会经济建设是有明显阶段性区别的。这也是革命派当时关于“破坏与建设”论说的一个突出特点。
与之相比,改良派则因为并不主张非推翻清王朝不可,而是认为在“立宪”而保留“圣明”皇帝的前提下亦可实现社会改造。他们在辛亥之前的言论中,虽说“建设”也并不特别多用,但实际上,其社会改造主要是说“建设”意义上的事情。特别是康有为在流亡海外后于1904或1905年写成的《物质救国论》中,持论中国“误于自由革命之说”,而“救急之方在兴物质”,诸如“自开工厂”之类。当然,这时改良派内部观点也并不统一,像康有为弟子和昔日维新同道的梁启超,对康氏主旨上是宣扬“建设”的《物质救国论》就不能认可,他“以为自由、革命、立宪足以为国”,而对康氏之说“深不然之,阁置久不印刻”,迟数年后,康氏该书才得以出版。无论如何,康氏当时是执意坚持其“新说”的,这反映出他在维新失败而流亡海外后思想的明显变化,更表现出与革命派的明显差别。
总之,辛亥之前,严格意义上是武昌首义之前,“破坏与建设”舆论兴动的旗手是革命党人,是他们作有“破立结合”的理论阐释。当然,其这时在实践上无疑是侧重于“破”的。
二、武昌首义和辛亥之后的由“立”到“破”
武昌首义胜利之后,正是令革命党人和一切进步人士备感欣慰而又急切划筹“建设”的时刻。因为清王朝最终覆灭的大势已定,建立和建设新政权,已成为亟要的现实。还在“辛亥”年中,由武昌首义产生的湖北军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带有“破立结合”色彩的章法,特别是《鄂州约法》,作为初步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力,以及都督由人民公举和其所具有的权限,典型地反映了革命后从根本上的破旧立新。而随着孙中山自海外归来,和同仁共同筹划建立起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由他出任临时大总统,在其“就职宣言”中,就明确把“建设之事,更不容缓”,作为“以组织临时政府之责相属”的因由,说“民国新建,外交内政,百绪繁生”,而“吾人惟保此革命之精神,一往而莫之能阻。必使中华民国之基础确定于大地”。满是立新的豪情壮志!
其实,随着武昌首义的报捷,诸多派别都有否定清王朝而拥护和建设新政权的表示,形成一个空前广泛的舆论“统一战线”。譬如,改良派中的激进者,也空前兴奋地谋划民国建设。像梁启超,在“辛亥九月”(农历)就写成《新中国建设问题》万余言的文章,开篇《叙言》中即说:“十来年之中国,若支破屋于淖泽之上”,“武汉事起,举国百集响应”,“今者破坏之功,已逾半矣,至今以往,时势所要求者,乃在新中国建设之大业。”这是作者基于武昌首义成功,对“破坏”特别是“建设”问题的应急思考。当然,从其正文中所筹划“建设”的具体内容来说,主要还是就“单一国体与联邦国体”、“虚君共和政体与民主共和政体”的问题来考虑,而从其所表明的态度看,在前一问题上,是持“首在得一强固统一之中央政府”,而在后一问题上,是觉得“共和制”和“虚君共和制”皆不能行,限于悬疑无解,对此“决定一国建设之大问题”,是“求全国民之慎思审择而已”。这与革命派的“共和制”意向大显差距。
而思想繁杂、品流不一的“国粹派”,其本身就属革命派一翼,而这时该派的主导人邓实则办起《民国报》,其“辛亥十月初一日”(农历)所出第一号上,有汉民(胡汉民)题写“祝词”,朴庵(胡朴安)则在该报第一、二、三号上连载《建设共和政府之研究》的长文,说“武昌革命一呼,不旬日而全国响应……吾辈对现今时势,所急宜研究者,非革命之问题乃建设之问题也”,并强调当务之急是建设“真正共和政府”,喊出“大风起兮百飞扬,雄狮一吼兮震四方,驱除异种兮立中央”的心声!
而中华民国建立后,和苟延残喘的清王朝有一个为时不长的“交叉期”,但这也是“南”“北”力量的关键角胜期,结果是由袁世凯取代清廷而且获掌民国权柄。显然这是革命党人的失败,但这又是基于错综复杂的种种条件而致。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也曾无奈地“醉心”于“实业建设”。1912年10月间,他在《中国铁路计划与民生主义》文中,说是“余信袁世凯系一有力量之人物,能制驭现局,建设巩固之政府”,而“在今后十年之内,敷设二十万里之铁路,乃为完全可能之事”。早在同年8月的《国民党宣言》中,所谓“比及破坏告终,建设之事不敢放置”;“舍其旧而新是谋,以从事于中华民国建设之事”;“使建设之事纲举而目张”云云,便可视为该群体终“破坏”而谋“实业”这一思想方针的反映。
当然,所谓“良政治之建设”,也是这时一些革命党人所特别热衷的。如宋教仁于1913年3月牺牲前夕,在《代草国民党之大政见》中说:今“不良之政府虽倒,而良政治之建设未尝有也”,“吾人今日所负责任”,“是努力从事良政治之建设”,“爰举关于建设之大纲,以谋良政治之实现”。但他这是基于“吾党此届选举已占优胜”的条件,所做“和平建设”的幻想而已。
血的教训使革命党人觉醒,遂有“二次革命”发生。失败后孙中山到日本于1914年7月成立“中华革命党”,宣布“本党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坚持进行反袁斗争。而袁世凯则愈发加紧复辟帝制,一味倒行逆施,遂刺激讨袁的“护国运动”阵线结成。出任“救国军”总司令的蔡锷于1916年1月发布《告全国同胞书》,在誓词中特有“同仁职责,惟在讨袁”,“举凡建设之事,当让贤能”的宣告。在举国讨伐的狂涛巨澜之中,袁世凯最后皇帝梦碎,于这年6月呜呼哀哉。不过,接下来又是军阀割据的乱局。
在这一阶段中,清朝倒台后舆论曾一度是以“建设”(即“立”)为凸显,而从“二次革命”到“护国运动”,重振以“讨袁”“倒袁”为中心的“破坏”之声,显示进步国人重心由幻想“立”转“破”历程。
三、五四前后“破坏与建设”舆论的勃兴
到“五四”运动前后,“破坏与建设”的舆论勃兴,达到一个空前热烈的局面。这是由于辛亥党人历经并尝试总结多年的经验教训,也是由于新思潮传播的影响所致。
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在1917—1919年间业已告成,这部长达20余万言的合成性著述中亦有涉及“破坏与建设”的理论环节,主要是在革命统领之下以“革命之破坏”和“革命之建设”为中心来论说的,并指出“革命之建设”与“寻常”建设的不同。(因本人对此已有专论,这里不再细说。但需要提及,孙中山在篇内具体筹谋的实业计划即“物质建设”,事实上亦带有“寻常建设”的色彩。这在当时不免流于空想,但从国家“建设”的预筹意义上说,又显出他的远见卓识)。
1919年8月,孙中山还领导创办了《建设》杂志,由其刊名即可反映办刊的主旨。出刊的第一号上,孙中山在《发刊词》中说:“民国成立八年以来,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内状况并未改善,这是因为“革命破坏之后而不能建设也。所以不能者,以不能知其道也。吾党同志有见于此,故发刊《建设》杂志,以鼓吹建设之思潮,展明建设之原理,冀广传吾党建设之主义,成为国民之常识,使人人知建设为今日之需要,使人人知建设为易行之事功,由是万众一心以赴之,而建设一世界最富强最快乐之国家”,此《建设》杂志之目的也。反映出他们在军阀专制之下探索“建设”救国的努力,从中透出对现实不良政治的否定,但也不免有其无奈和迷惘中“画饼充饥”的意味。
值得注意,此际还出现了就“破坏与建设”问题往返论争的场次。譬如,《新潮》杂志于1919年第1卷第2号上,发表孟真(傅斯年)题为《破坏》的评论,是针对上海《时事新报》前不久所发一篇短论的。那篇短论中说,有一班人“并不是将新文艺,新道德,新思想,多多益善的输入进来,却在那里专门想打破旧文艺,旧道德,旧思想,终日里做了许多驳难痛骂的文章”,“这个样子,与那新陈代谢的道理,颇不相合。譬如一个瓶,藏满了旧空气,如要改为新空气,虽是终日拿这个瓶来摇动,那旧空气依然出不去的”,所以我们今天需要的新东西“就该尽量充分的把他(它)输入”。孟真则反驳说,新的与旧的“同时占据同一空间,不把一种除去,别一种如何进来”?并针对对方打的比喻相应驳道:“假设是个浑水灌满了的瓶子,只得先把浑水倾去,清水才能钻进来”。在他看来,在中国倡新“实在有异常的困难”,一方面从创造新的着手,一方面“破坏旧有的主义,这是势必处此的办法”。该文发表后,《时事新报》2月6日又发表《破坏与建设,是一不是二》的文章,而2月23日出版的《每周评论》上,则发表署名“世纪”(陈大齐,字百年)的《破坏与建设》一文,就《时事新报》的新发之文再行辩驳,针对其持论的“破坏与建设是一桩事情的两方面,不是两桩事情各各独立的”(故言“是一不是二”),有谓:那么“主张输入新道德新思想新文艺,从一方面看起来,虽然是建设,从别方面看起来,自然也是破坏;别人主张破坏旧道德旧思想旧文艺,从一方面看起来,虽然是破坏,从别方面看起来,不也是建设吗?这样讲起来,两造实在是志同道合的,为什么《时事新报》的记者要排斥别人不遗余力呢?”如此说来,双方似无实质性分歧,论争主要是在强调破坏旧的还是引进新的,而这两者正是“破”“立”结合的相反相成啊!双方如此强调,似乎都有偏颇之嫌,实际上或更因当时派别分野(尽管当时《时事新报》亦非守旧)所致。
关于“破坏与建设”的讨论持续不断。《民国日报·觉悟))1920年11月16日发表鲁纯仁《破坏与建设》的评论,从“破坏与建设底(的)意义”、“破坏与建设底(的)关系”、“怎样破坏”、“怎样建设”、“现在有无再破坏之必要”等多方面进行扼要论析,认为破坏的“性质是毁灭”,建设的“性质是创造”,两者“相反而相成”;“不破坏,不能建设,要有大破坏,才有大建设”;“破坏的目的,是为建设人类自由、平等、和平、相爱的社会”;“经过彻底破坏之后,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由中国的现实政治状况看,“是要建设的,但建设之先,还有破坏的必要”,并且喊出“破坏神圣!建设神圣!”的心声。需要注意,其明确提到“建设社会主义的国家”,当时“社会主义”思潮已在中国兴动,但在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上偏颇多有,差异也大,不过鲁纯仁所提“社会主义”,未必不是其当时朦胧“理想”的真实寄寓。
在“五四”前后,新文化、新思潮活跃,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日益在中国传播,初具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队伍在形成、壮大,而李大钊、陈独秀等可谓独具风骚,引领潮头。及至中国共产党成立,领导中国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和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