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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燕京 施彦:牌坊与徽州文化(二)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6-15

 

钱势为旌表提供了可能性,从经济角度看,旌表在明清的徽州又有着特定的必要性。

首先是财产继承问题。徽商常年在外经商,[1][72]生活节俭的徽州妇女,留在家中操持家务,有力的支持着丈夫经商事业。《汪氏统宗谱》说:夫妇之间尤笃伉俪,时值翁商外为多,孺人综理家政,各得其所。自甘淡泊,不惮其劳,以故翁罔内顾忧,遂得肆力于商事。……翁亦自庆以为得妇,而卒能起家累千金者,孺人之内助不少也。[1][73]商人妇们长年生活孤苦,单调难忍,倘若有越轨行为,那么商人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资财就会被外人所继承,这是徽商们绝对不能容忍的。相反,妇女坚守贞节,丈夫长年在外就会有安全感,可以一心发展事业。旌表和严惩同样,维系着家族门楣光荣,保证财产继承上亲子关系的纯粹。

其次,受到旌表建坊的妇女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家族血脉抚养长大,对家族来说,没有什么比有后者传承家业更为迫切的了。从明初朱元璋起就已经对旌表妇女的年龄有了限制,要求守节不嫁至少二十年。[1][74]至乾隆初,请旌节妇人数之多以致节孝祠已腾不出更多的地方来安放致祭的牌位。[1][75]于是,乾隆十四年(1749)再把请旌妇女分等,一节而孝廉,或能教子成立,或贫无依靠,艰苦自守,著于闾阎,非寻常可比者;另一循分守节以老者[1][76]在族人的心目中,殉夫的烈女固然可嘉,抚养后代责任更为重大。固为难得,若无子不娶,绝先祖嗣,乃不孝之大者。[1][77]查阅道光《徽州府志·人物志》(卷13)中明清两代绩溪旌表建坊的贞节烈女,有33位注明了事迹,其中22人抚育幼子成人,3人养育小叔或侄或择嗣,其他九人多为家人割股疗病。统计结果明晰的显示了时人对于殉夫和抚子的价值取向。

棠樾七座牌坊中有一座是为继室所立——鲍文渊继妻吴氏。它的枋额题字节劲三冬字上下两部分明显地错了位,以别于正室。在民国《歙县志·烈女》中,棠樾鲍氏59位贞节烈女仅有2例继妻得以旌表立坊。这位来自嘉定南翔的吴氏缘何获此殊誉?细究起来,节行可嘉固然是原因之一[1][78]。财产平均的继承方式是更重要的因素。《大清律例》载,嫡庶子男,除原先官荫,袭封先尽嫡长子孙,其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按宗法制原则,庶出子女与嫡生子女一样,同姓父姓,归从于父,并不因其母是妾的身份而地位低下,都属主子行列。徽俗亦是如此。[1][79]资产均分使得续弦及媵妾的后人有可能为其生母申表建坊。《歙县新馆著存堂鲍氏宗谱》指出:庶母神主不准入祠堂,是重嫡也,因子贵可以进祠堂,是重爵也[1][80]庶母之子向祠堂缴纳高额入主费,其母神主可以入祠堂。入祠堂如此,旌表立坊亦然。母以子贵在此就显得十分突出[1][81]。而且在明清时,徽州盛行一夫多妻,正妻相比起来还是少数,而守节的愿望和要求是广泛的,如果不予以表彰占大多数的续弦与媵妾,同样达不到倡导风化、维护社会风尚、确保宗族经济利益的作用。所以,例表之妇人,无论前妻继室侧室,有节孝懿行者,亦许表志。……总期核实,使子孙有所景慕。[1][82]

有人专门对《新安名族志》中忠孝节义、勋业文章进行了统计,从中可以更为直观地看出经济因素的重要作用。[1][83]

 

徽州牌坊,作为伦理型的建筑,除却艺术方面的成就,更体现着社会历史文化的价值。

首先,在徽州宗族社会和宗法制度下衍生了生活中的孝子贤孙乡土礼法明确了是非曲直的标准,打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生活道德框架。而经济因素成为建坊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有了这些,徽州社会生活呈现出儿女尽孝、妇女守节、赈灾济民、课艺读书的生活画卷。男子商贾致富,妇女勤俭持家,孩子入私塾学习专心取仕,既使学业成就有限,用钱买得一官半职……实际上,对徽商这一生活较为宽裕的社会群体来说,达到旧礼教的致高境界,较之处于颠沛流离、困顿竭厥生活状态的人们,似乎更容易做到。

然而,建坊的三重因素并是不孤独的起作用,而是纠结在一起。乡土礼法是牌坊文化的道德伦理基础,宗族与宗法制是促成其膨胀的社会基础,同时,二者又都受到经济因素的制约。由于经济的需要,礼教得以维护发展,宗族组织得以加强,宗法制度得以贯彻。

经济的发展将徽商推上了历史的舞台,使他们在一定历史时期成为社会主流群体。而牌坊文化中的道德伦理基础是经过徽商整合后的乡土礼法,它实际是理学与徽商文化交融的产物,注入了商人自己的理想和需求。同时,他们又是宗族组织和制度的积极维护者和主导者。但是,建坊立碑的目的并不单纯,更多是为了自己长远的经济利益,而非仅仅出于道义。这些深层的文化内涵在徽州大多数牌坊,包括棠樾鲍氏的七座牌坊中得到诠释。

反过来,深入人心的乡土礼法,盘根错节的宗族组织和坚固的宗法制度,由内而外地保证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宗族还是族人从文、经商的组织者。仕宦与富商源源不断地向宗族注入活力。三者缺一不可,共生共荣。正是在这样的文化土壤中,徽州的大地上矗立了如此众多的牌坊。

 

 

 

附表一:三省商人子弟科第仕宦表:

 

顺治二年——嘉庆十年商人子弟科第人数:

 

 

 

 

 

 

 

 

 

进士

举人

贡生

合计

徽州

85

116

55

265

陕西

11

25

9

45

山西

6

11

5

22

 

顺治二年——嘉庆十年商人子弟仕宦人数:

 

 

 

 

 

 

 

 

 

京官

地方官

武职

合计

徽州

26

74

1

101

陕西

2

3

 

5

山西

 

6

 

6

参考叶显恩著:《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第212213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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