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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伟涛 | 近代中国“海权”话语构建的源起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06-01

作者简介:江伟涛,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孙中山研究所(海洋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来源:《清史研究》2024年1期,注释从略。


“海权”是近代海洋史研究领域一个无法回避的核心概念,是理解近代南海海疆经略与治理的关键,然而对于何为“海权”,学界仍有不同认识,其在近代中国的源起及传播过程也未完全清晰。一般认为,“海权”是美国海军上校阿尔弗雷德·赛耶·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在1890年提出的海权论的核心概念sea power的对应中译。海权论的核心论点可概括为:海权决定世界历史的进程,决定大国兴衰,海权指海上军事力量的海军与非军事力量的海上贸易与海运,海权的产生与发展存在生产、海运和殖民地三大环节,影响一国海权发展有地理位置、领土范围、自然结构、人口、民族特点和国家性质等六大要素。


在中文语境下,海权中的“权”字既可以是“权力”,也可以是“权利”。从法学意义上看,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权力”的主体在国家,强调的是强制力与服从,而“权利”的主体为民众,强调的是受到权力保护的合法利益;同时,两者也互相渗透,广义的权利包括权力在内,权力也是一种权利,尤其是国家,对内是权力的主体,对外是权利的主体。由此,尽管“海权”所对应的英文sea power所指向的是权力(power),在关于中国近代海权的众多研究中,仍然存在着“权力”与“权利”两条脉络,前者关注马汉《海权论》本身、海军建设、海防等侧重军事层面的议题,后者关注近代的南海诸岛、海界争端、渔业争端等与主权相关的议题。


近年来,已有研究注意到此点,将之归因为“海权”在近代史料中具有多重含义,并试图对此进行解释。如高月认为,由于海权论传入中国的不系统性,国人对“海权”概念的理解并不一致,由此造成近代史料中“海权”概念的多种含义;陆烨认为晚清民初各界人士在论述中多将“海军”“制海权”“领海”“海洋经营权”等概念与“海权”混淆,导致了国人对海权的碎片化认识,至民国时期才摆脱片面化与碎片化的缺陷,对海权的概念有完整的认识。


也有研究试图对史料中“海权”的含义进行总结归纳,以提炼出近代中国海权观念的发展历程。如黄娟认为近代“海权”概念的多面意向反映了晚清以来的海权观念经历了从简单的军事力量到渔业、航运业,乃至以海底电缆为典型的通讯业等方面内涵扩展的过程;韩剑尘认为近代国人的海权观念,在日俄战争后媒体的影响下,突破了将海权等同于海军或者将海权简单理解为制海权的观念,从而将“海权”的内涵延伸至对以渔权为代表的海洋经济权的关注;赵建国、夏天认为张謇在领海频遭侵渔的背景下提出“渔权即海权”,受此影响各类报刊高度重视渔权与海权的关系,并借此扩充“海权”的内涵,从而确立相对独特的海权观。王昌认为清末“海权”的概念有一个由最初海上权力到强调渔权再到关注领海权的泛化过程。


这些研究对我们认识近代中国的海权观念虽有裨益,但尚未能完整呈现近代中国海权观念的历史脉络,尤其是其中的源头,即中文“海权”之源起与“海权论”在中国传播之缘起,尚亟需厘清。既有研究根据晚清民国报刊资料中,1900年之后出现大量冠以“海权”的消息和文章,而《海权论》汉译正是出现于这一年的事实,认为中文“海权”二字源自1900年《海权论》的传入。尽管大多数研究已经注意到,1885年李凤苞翻译的《海战新义》一书中即已两次出现“海权”,甚至早于马汉英文著作的诞生,然而李凤苞译著中的“海权”所指却至今不明。


实际上,除李凤苞之外,既有研究也或多或少留意到,严复与梁启超在1900年之前已有关于“海权”的相关论述,此外《申报》《知新报》《湘报》等报刊在1900年之前亦零星出现过“海权”。透过这些精英知识分子在具体中文语境中对“海权”的论述,能够探寻近代中国“海权”话语构建的源起与缘起,本文将据此展开讨论,以厘清海权知识在中国早期传播的若干关键点。


一、Maritime Power与中文“海权”的最初来源


在马汉写作《海权论》的那个时代,sea power并非一个英语常用短语,更加广为人知的词汇是maritime power。1897年,马汉在给他的英国出版商罗伊·马斯顿的信中称,他是故意避开maritime这个更加通俗的形容词,而采用sea这一名词来修饰power,使得表达更加简洁从而增强其论点的影响力,同时也使读者注意到并得到流行。安德鲁·兰伯特进一步认为,马汉实际上是将源自希腊语 thalassocratia的seapower拆分成一个短语。以这几个英语词汇为关键词,在相关工具书及数据库中查找其首次出现时间及出现频次,整理而成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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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表1,韦氏在线词典(www.merriam-webster.com)载明,sea power首次使用于1752年,意为naval strength,但未提供具体出处。牛津在线英语大辞典(OED)提供的例句中,sea power最早出现在1849年乔治·格罗特(George Grote)的《希腊史》第5卷中。而在“泰晤士报数字档案”(The Times Digital Archive)以及美国国会图书馆所收录的美国报纸数据库中,sea power这一短语所检索出来的结果包含了sea和power甚至是含有“sea”“power”的连续字母的词汇以及sea power的检索结果(maritime power的检索结果亦如此),进一步查阅得知,在《泰晤士报》中,sea power这一短语完整出现于1890年之前的仅有两处,而在美国报纸中则要到1890年才出现,且出现频次很高。由此可见,sea power虽非马汉所创,却是因马汉才得以流行起来。而seapower与thalassocracy两词,虽然早在1665年与1846年出现,但在报纸中使用频次较少,且基本上是出现于1890年之后。


相比较而言,maritime power在牛津在线英语大辞典(OED)提供的例句中,最早出现于1771年,在《泰晤士报》上则在创刊的1785年即开始出现,美国报纸稍晚,为1789年,且出现的频次均相当高,确实是一个广为人知的常用短语。


至于中文“海权”,其最早出现于1885年李凤苞翻译的《海战新义》一书中,“海权”二字在此书中出现过两次,分别为卷一第11页“从前分各国之海权强弱为一二三等,今则不便分等第”;卷二第16页“凡海权最强者,能逼令弱国之兵船出战,而弱国须守候机会,以伺击强国一分股之船”。在此,李凤苞并未对“海权”这一中文新词进行必要的解释,而是直接以其指代“海军”,所对应的应为maritime power或其对应的德文。在李凤苞眼中,maritime power所指向的显然是其十分熟悉的“水师”,并不需要特别关注乃至作出解释,其同期的另一本译著《整顿水师说》,即直接将maritime power译为“水师”。


《整顿水师说》于1885年由天津机器局铅印出版,亦为李凤苞出使欧洲期间完成的译著,译自英国“水师会”1878年评为榜首的一篇获奖文章,作者为“柯仑姆”。其言:


英国向有水师会,每年将应行整顿事宜,择其尤要者,命题以备讲求水师者各抒己见,著为论说,即将各论评定优劣,择议论宏通确切利弊者,列为榜首,膺以懋奖,以为鼓励人材,究心武备起见。一千八百七十八年即光绪四年所命之题有四:曰战船,曰保商,曰团练,曰海防,得列榜首者为柯仑姆。今将所论,有关乎各国可以采用者,译其略如下。


上述英国“水师会”系指英国皇家联合军种学会(Royal United Service Institution),并不仅仅是海军的学会,成立于1831年,每年发行有一期会刊(Journal of the Royal United Service Institution)。1874年开始设立海军(军事)论文奖,每年由学会理事会确定主题及评奖委员,公布于当年的学会会刊上。1877年确定的主题为“大不列颠的海权:如何最好地发展”(Great Britain’s Maritime Power: how best developed as regards),限定围绕战舰(Fighting Ships)、商业保护(Protection of Commerce)、海军补充力量(Naval Volunteer or Supplemental Force)、海防(包括殖民地,Colonial and Home Defence)四个方面进行论述,即上述“曰战船、曰保商、曰团练、曰海防”,1878年于会刊上公布获奖者为菲利普·科洛姆(Philip H. Colomb),其获奖论文刊登于次年会刊上。菲利普·科洛姆即为李凤苞所言之“柯仑姆”,为19世纪下半叶英国海洋战略理论思想流派“蓝水学派”(blue-water school)的代表人物。该文所论实际上就是英国如何更好地发展海军,《整顿水师说》仅仅节译其中的一小部分,题目的翻译十分贴切。


二、中文“海权”的最初运用


马汉《海权论》问世十年后的1900年,从日译本转译而来的中文节译本方才出现。日本是最早接触到马汉《海权论》并深受影响的国家之一,1890年《海权论》一书出版时,日本原农商大臣金子竖太郎正在美国考察,第一时间将此书带回日本,并翻译了引言和第一章,经海军大臣西乡从道交由水交社发表于1893年10-12月的《水交社记事》,同时亦刊于《东邦协会报告》第29-32期(1893年10月至1894年1月),1896年水交社将此书完整翻译,以《海上权力史论》为书名由东邦协会出版发行,并成为海军与陆军学校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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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中文有关“海权”的最初运用并非来自日文的影响,却也与日本有密切关系。1894—1895年的中日甲午战争,朝野震动的同时也吸引西方列强的极大关注,在华西人更是近距离目睹了战争的全过程,中国在海战上的失败、北洋海军的覆灭以及中国最终的战败,均引发热议,“海权”正是在此时进入国人的视野。美国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在他主持的《万国公报》上持续跟踪战况及与此战相关的信息,战后亦发表多篇评论分析文章,最后更是形成《中东战纪本末》发行,影响巨大。1895年8月,他发表《操纵离合论》,指出“中国之孱弱,在于纵而不操,中国之缺陷,在于离而不合”,并以海军为例论证“纵而不操”,其言:


海军衙门王大臣果操战守之海权,谓宜急檄南舰、闽舰暨适在北洋会操之粤舰,与北舰团成一大军,或亦效日本两军,迭为前后也者,譬如捕鹿,犄之角之,期其仆之。日舰虽疾于飞隼,当必有全军尽墨之一候,夫至日军尽墨,区区岛国,海权全失,无论不能进窥华境,且亦何以飞渡朝鲜,是属藩几危而复安,金瓯有完而无缺也,乃海军衙门讫未尝操其权也……且日本运兵船,曾屡过吴淞口外矣,海军衙门诚操战舰之权,亦尚可檄饬南洋,截而取之,以收桑榆之效,又岂料堂堂中国,纵海权于督抚之不已,更移而纵诸敌人。


此外,在另一篇文章中,林乐知又言“日本又崛起海东,甚至扫海权而踞天险”。这四处“海权”中,“操战守之海权”与“纵海权于督抚”中,“海权”应指海军指挥权,无论是maritime power亦或是sea power,均无此意,应为林乐知的引申使用。另外两处均指制海权(即以海军控制海洋的全部或一部分),为maritime power的应有之义。不过这似乎并非西人在中国首提“海权”,1895年《申报》上一篇时论文章即言“海军所置兵舰,多向西国名厂购致,西人之旁观者咸啧啧叹赏,以为有此利器,大足以掌海权而张国势”,可能早在中国海军在欧洲购置兵舰时,西人即已在中国谈论“海权(maritime power)”。


随后,“海权”一词进入维新派知识分子的视野,如表2所示,1897—1899年,13篇使用“海权”的文章,除1899年《申报》刊载的2篇外,其余均刊载于维新报纸。1897年3月,康门弟子刘桢麟于《知新报》发表《地运趋于亚东论》一文,宣扬阐释康有为的“洪水说”“地顶说”以及“地运说”,提出“大地之转机,百年以往,由东而趋于西焉;百年以来,由西而趋于东焉;千年以后,合东西而为一焉”,在论证近百年地运由西向东转移的趋势时,其言:


乾隆之间,英人以商务公司,而取印度五千里之地。咸丰八年,法人开苏彝士河,而夺意大利百余年之口岸。由是立商会,扩轮路,搜属地,通电缆,屯水师,立煤澳,太平洋之津道开,远东之商局成矣。英之雄揽海权也,先据印度以为通商之基础,继据息力以为来往之咽喉,终割香港以为东南之总汇,尽略取太平洋南洋诸岛之地以为外府,经营海上。


在刘氏的论述中,“海权”显然已非maritime power所指的海军、制海权之意能覆盖,马汉广义海权的海军、海运以及贸易的内涵均已囊括在内。1898年初,严复在《国闻报》发表《拟上皇帝书》,在此文中,严复对当时的国内形势进行分析,竭力主张变法,提出为确保变法顺利进行,应在变法前做到三点,即“联各国之欢”“结百姓之心”“破把持之局”。在“联各国之欢”中,在分析当时的国际形势时,其言:


一曰联各国之欢。今夫欧洲各国之事……英最孤立,俄则有法、德之连。其所以连者,以三国皆以倾英为谋故也。盖英之海权最大,而商利独闳。其属地大者有五……沿涂岛埠,如置驿然,蝉嫣不绝,以为屯煤转饷之资;而辅之以全球之海线,此可谓筦五洲之锁钥者也。余国出而行贾,皆有仰于英,而英则无所待于余国。然而以设埠之多也,故虽为国大费,而不能不盛设海军而弹压之,此则事相为表里者也。


严复此处所论“英之海权最大”与刘桢麟“英之雄揽海权”的论述几乎如出一辙,所论之意以及“海权”的内涵均为一致。1899年《知新报》更是认为海运直接反映海权强弱,并以商船的数量作为英国海权最大的证据,其言:


海上载运之务,乃天下间利路之宏者。自一千八百四十年以来,海权以英国为雄,沿至今日,天下海权,英国占其过半,试将去年各国商船之数列而为表,即可见矣。


此外,维新知识分子也在海军、制海权的意义上使用“海权”,如1897年《知新报》上一篇外国新闻的译稿,以及1898年《湘报》上的四篇文章均为此。


三、梁启超与近代中国“海权”论述的缘起


1899年5—8月间,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在他所创办的《清议报》上连载《瓜分危言》一文,多次提及“海权”,且对这一中文新名词有明确的解释,同时又针对当时中国的处境有自然而然的延伸分析,可以说,此后国内报刊上含义纷繁的“海权”均可在此找到源头。


《瓜分危言》一文共分四章,每章若干节,第三章之后还附有《附亚东时报论中国二大患》,全文共使用“海权”7次,“海上权力”4次(含1次“海上之权力”)。在此文中,梁启超明确说明“海权”源自马汉,且对马汉《海权论》一书有很高的评价:


三分环球,海居其二,汪汪茫茫,无有边际,其谁主之?自创造火船以来,重洋万里,帆影柁痕,纵横旁午于海上,若康衢大路然。盛矣哉!列国之经商拓地,其利便乃至于此哉。于是而有海权之说。海权云者,创于美国人马鸿。马鸿之言曰:海上权力,国家之存亡隆替系焉。国家有是权则兴,失是权则亡。征之史志,彰彰乎不可不争也。故近世欧美列国莫不以推扩是权为急焉。案马鸿所著《海上权力史》,发此意,旁证篇索,据事立说,凿凿然中肯綮。盖近世论海务者,莫是书之详且精若,又其感动人心亦无出是书右者。今以马鸿之说为主,而规中国形势焉。


梁氏于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后逃亡日本,即积极学习日文,研读日文书籍,正如其言“稍能读东文,思想为之一变”。1899年2月,梁启超与万木草堂同学罗孝高前往日本神奈川县西南部的箱根静心读书,两人合作编有《和文汉读法》,梁氏应该就是在此期间阅读了出版于1896年的马汉《海权论》一书的日译本,其所言“马鸿所著《海上权力史》”即指此书。梁氏认为该书为近世论海务者中最“详且精若”与“感动人心”的,评价颇高。


其时sea power的日文译名为“海上权力”,日文“海权”二字并非常用词汇,在《日本国语大辞典》中对此的解释为“海上权、制海权”,所收例句为“海权已属于我们”,出自作于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日本作家国木田独步的战争文学《爱弟通信》。于当时的报刊中也仅零星出现,如1895年9月7日《朝日新闻》一篇文章言及英国因占有了世界的海权,因而掌握了海上贸易;1897年6月《东邦协会会报》刊文讨论海权与经略亚洲的关系;面对普通大众的《家庭杂志》刊文介绍英国海军名将纳尔逊(Horatio Nelson)指挥的1797年圣文森特角海战,称之为奠定英国海权的关键之战及关键人物。“海權”二字正式作为sea power译名出现在马汉The Interest of America in Sea Power一书的日译本中,该书由1890—1897年间马汉发表于报刊的8篇文章组成,1898年结集出版,1899年日译本出版,改名为《太平洋海权论》。据译者水上梅彦所言,日译本书名是根据该书的实际内容改定的,在言及该书原名时,所采用的仍是“海上權力”,除书名及篇名外,正文所采用的也是“海上權力”,“海權”在此应为“海上權力”的简称,且尚未得到广泛的认可与传播,次年由水交社翻译出版的马汉“海权论”第二部著作所使用的正式译名仍然是“海上權力”。


如前所述,梁启超在逃亡日本之前即已接触过中文“海权”二字。当然,其时的梁启超对于“海权”的认知应仅停留于表面,尚未有系统认识,只有等到接触马汉《海权论》一书的日译本后,他对“海权”的表面印象与马汉“海上权力”的具体论述方才结合在一起,“海权”成为“海上权力”自然而然的简称,这从上述引文中使用“是权”来指称“海上权力”亦可看出。梁氏对马汉“海权论”的理解也十分到位,寥寥数语即将马汉提出“海权论”的背景以及“海权论”的核心观点悉数点出,不过梁氏在此处并未提及这一“国家存亡隆替”所系的“海权”具体所指,从而为下文“以马鸿之说规中国形势”时,对“海权”内涵的延伸埋下伏笔:


今中国北自鸭绿江口,南至广州白龙尾,海岸之长数千英里。其海上理宜归中国管理,不容他国容吻者也。然而中国欲保其海上权力,则必推扩水师,广营屯泊之处,能制他国水师,不得逞其强梁跋扈之威,而后能保有其海权焉……甲午一役,北洋舰队覆没不复起,沿海要港,如旅顺、大连、威海、胶州、九龙、广州,前后皆为他人所攘取。其名为借租,其实与割让无异。中国海上之权力,自尔以来,荡焉无存……今则不然,其陆地则为外国铁路公司所占,立锥无地,其沿岸则为列国水师所居,寄椗无所。陆权海权,并而失之。


在此,梁氏认为,中国“数千英里”的海岸所属海上理所当然归中国管理,这是中国必须保护的“海上权力”,只有通过强大的海军才能防止他国染指,从而保有此种“海权”,甲午战后,中国海军覆没,沿海港口尽为列强海军所占,从此“海权”荡然无存。在这里,梁氏对“海权”内涵的界定既有马汉的海军之意,又巧妙地将马汉所说的以海军保护海上航运及海上贸易,改变为以海军保护中国“数千英里”海岸所属海上管理权。


实际上,中日甲午战争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一方面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以“租借”之名强占中国沿海要港,一方面以修筑铁路、开采矿山、建立工厂等方式在中国进行资本输出,从而造成中国“陆权海权,并而失之”的局面。梁氏此文正是对此进行的深度分析,其前二章从整个国际形势出发,分析列强何以突然加快瓜分中国的步伐,第三章论述列强在中国所进行的无形瓜分,其危害更甚于有形瓜分,第四章则分析中国自取瓜分的三大原因。上述引文均出自第三章之后所附《附亚东时报论中国二大患》。其时梁氏早已具有十分明确的现代主权观念,他1896年完成的《变法通议》,1898年完成的《中国殖民八大伟人传》《戊戌政变记》即已零星使用“主权”一词,1899年《清议报》第11—31册所刊载伯伦知理的《国家论》更是清楚明确地提出主权是至高无上的权力,使用“主权”一词的次数更是多达130余次。在《瓜分危言》中,梁氏的主权意识已展现无遗,“海权”已被赋予主权内涵。


在第三章第五节《借地及订某地不许让与他国之约》中,梁氏直接将“海权”与“疆域”相对,更可见其浓厚的主权色彩:


而黄河为俄与英、德疆域之界,长江为英与俄、德疆域之界,西江为英与法疆域之界。直隶湾为俄与英海权之界,胶州湾为英与德海权之界,琼州为英与法海权之界。


此段描述英、德、法、俄四国在中国所划分的“势力范围”,于陆上,梁氏使用“疆域”一词,于海上则使用“海权”一词,所表明的均是四国侵害中国主权。其时territory的对应中译更多是“疆”“疆域”等词汇,“领土”尚未正式成为territory的译词。另外,当时“领海”一词尚未进入国人的视野,territorial waters在《万国公法》中被译为较为中性模糊的“沿海近处”,迟至1902年报刊中才出现“领海”一词。此处梁氏使用“海权”一词更具主权色彩,也为后来“领海权”的出现并进入“海权”内涵埋下伏笔。


四、余论


本文对海权知识在中国早期传播中的几个关键点进行梳理研究,厘清中文“海权”一词的源起以及“海权论”在近代中国传播的缘起,指出李凤苞《海战新义》中的“海权”所对应的是maritime power,指向的是“水师”这一国人熟知而不需特别关注的事物;1895年美国传教士林乐知使用这一词汇来评论中日甲午海战,从而进入到维新知识分子的视野,成为他们针砭时弊、宣传变法的词汇;1899年因变法失败流亡日本的梁启超阅读到马汉《海权论》的日译本,从而对“海权论”有较为全面与深刻的认识,在“以马鸿之说规中国形势”时,自然而然地将“海上權力”与他已有认知的中文词汇“海权”相结合,以“海权”简称“海上權力”,赋予其主权内涵,并形成传播效应,“海权”从此成为晚清近代中国报刊的一大热词。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于学界以往所关注的那些被称为“基本概念”“核心概念”或“关键词”的“新名词”,“海权”所指向的是一个范围较为明确、具体的内涵,是“权”这一基本概念所衍生出的次一级概念,并与“权力”和“权利”这两个基本概念密切相关。根据最新的研究,19世纪中叶,“权”字已具有法学意义的权力内涵,与power、authority的词性和含义相对应,至19世纪60年代中期,“权”字已明确包含权力(power)与权利(right)两重含义,19世纪末,随着“权利”“权力”先后从“权”字中诞出,“权”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同时包括权利与权力的法学名词。同时,自“权力”诞出之日起,“权利”与“权力”就既有所区分又常常纠缠不清,1899年10月25日,梁启超于《清议报》第31册发表《论强权》一文即言:“强权云者,强者之权利之义也……何云乎强者之权利?谓强者对于弱者而所施之权力也……故得以一言蔽之曰:天下无所谓权利,只有权力而已,权力即权利也。”不过正如童之伟所言,梁氏使用的“权力”,更多是在与“权利”对称、平行的意义上使用,即通常视国家机关及其官员掌握和运用之权为权力,视个人、臣民掌握和运用之权为权利。


若将“海权”置于“权”字的这一历史脉络中,梁氏的海权论述所指向的本就是权力,而主权是其中的应有之义。故而在其论述中,能够很自然地将“海上权力”简称为“海权”,同时又很合乎逻辑地提出沿岸所属海上应归中国管理的主权问题。而且可以预见的是,“海权”在之后的传播过程中,若论述的焦点从国家转移至普通民众,“海权”的权利内涵也就自然显现。事实也是如此,晚清民国时期,“海权”的具体内涵不断丰富,加入了诸如渔权、航海权、领海、海洋经营权等具体内容,但均未脱离权力与权利的范畴,时至今日,当代学者构建中国海权话语体系的努力中,所争论的焦点仍然是围绕着这两点展开。


最后仍需指出,近代中国的西学东渐具有多重面相,集中反映于近代中国对于西学新知识的译介传播与阅读接受的过程。普通知识分子乃至普通民众对于新知识的阅读接受,固然存在阅读接受后根据各自的理解以及出自不同的目的而进行的知识再生产。精英知识分子在对新知识的译介传播之前,同样存在一个阅读接受的过程,因而其译介亦为一个知识的再生产过程,普通知识分子与民众所接触到的已是经过再生产之后的“西学”新知识,这一过程在以往的研究中并未受到充分的重视。本文所考察的正是精英知识分子对于“海权”这一具体西学知识的再生产过程,揭示出“海权”这一中文词汇一经出现,很快就突破其所对应的英文sea power之原意,一方面成为“权”这一基本概念的次生概念,因而对其考察必须置于中文的具体语境以及相关概念的发展脉络中;另一方面,经过梁启超的巧妙转换,成为一个极具主权色彩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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