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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检秋:清代汉学的家法观念辨析
来源:思想史 作者: 思想史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20

作者简介:罗检秋,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2期。


内容提要:清中叶以降,汉学的家法观念逐渐凸显,且与学术评价和汉学衍变密切相关,但研究者至今对清学的家法观念仍缺少系统论述。本文梳理了清代汉学家法的本源,分析了清代今、古文家的家法观念,认为古文家注重区分汉、宋,侧重小学方法或经说师承;而今文家倾向于区分今、古文经,以“三统”“三世”说为家法的核心。清代汉学的家法观念在清末呈现出淡化之势。


师法、家法曾是中国学术史上的重要理念。家法一词在清代广泛使用,只是清初学者的家法意识还比较淡薄,乾隆年间汉学大兴,经师推尊汉儒,家法观念随之凸显了。清末以来,许多学者论及汉儒家法,近年论者对此多所注意,并续有阐释。[]但是关于清代汉学的家法观念,目前仍缺少深入系统的梳理,其源流、内容和思想实质仍模糊不清,甚至以讹传讹。

家法的本源

乾嘉汉学兴盛之时,一些著名经师都对汉学家法有所论述。晚清汉学相对衰落,而家法仍然是士大夫的学术话语。清代好谈家法者既有古文经学家如王鸣盛、钱大昕、孙星衍、江藩,也有今文家陈寿祺、戴望、皮锡瑞,还有一些经学倾向不明者如章学诚、蒋湘南等。因学术基础和语境不同,其家法内涵多有差异,关于汉儒家法的阐释也是如此。这里追本溯源,以相关问题为中心,首先对清人关于汉儒家法的言论略加梳理,以为剖析清代家法观念的参照。

清人注意到古代师法、家法与王官的关系,有的认为其起源于先秦学官。嘉道年间的蒋湘南云:“师法、家法皆本于古之官法……儒生之师法仍本在官之师法。”[②]但后来研究者认为,师法的提出和确立,不会早于设置博士弟子员之前。[③]师法起源于西汉经学博士,仍与官学相关。清人胡秉虔说,西汉初年设立博士,“不过取通古今、备顾问而已。自武帝罢黜百家,专置五经,于是博士之选严,而博士之品日益尊……盖博士之设,所以崇师法也”[④]。胡氏所说大体不差。西汉经师的著述只能书之竹帛,士子得之甚难,训诂句读均由经师口授,文字不敢稍有出入,遂有师法之说。

检索《史记》和前后《汉书》正文可见,《史记》没有师法、家法的记载。班固《汉书》也没有提到家法,却有9处记载了师法,[⑤]相关人物皆为昭、宣、元、成四帝时的经师,但其师法的内容也涉及天文、历法。元帝以后,士大夫可以经术得公卿之位,朝廷则以是否守师法来评骘经师。从《汉书》可见,师法经朝廷认可,并被提倡。正如汉初经学一样,西汉末年流行的师法也带有官方色彩。与此同时,《后汉书》正文(不包括后人注释),除《律历志》有2处提到历学师法外,有关经学师法、家法的记载12处,其中师法仅3处,家法则有9处。[⑥]《汉书》《后汉书》均为一代正史,其用词频率反映出语言的流播情形。故王鸣盛云:“汉人说经重师法……又称家法,谓守其一家之法,即师法也……盖前汉多言师法,而后汉多言家法。不改师法,则能修家法矣。”[]阮元也说:“夫汉人治经,首重家法,家法亦称师法,前汉多言师法,后汉多言家法。”[]他们认为师法、家法的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前、后汉的说法不同。

光武中兴后,经学大盛,经学博士增至14人。博士弟子则由汉武帝时50人增至东汉数千、甚至几万人。一位经师授徒常达数百,甚至更多。东汉初年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章句纷歧,于是,家法之说流行起来。故乾嘉士人认为:“大抵前汉多言师法,而后汉多言家法,有所师乃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也。”[⑨]他们视家法为原有师法繁衍而成的新师法。至清末,皮锡瑞引申云:“前汉重师法,后汉重家法。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也。师法、家法所以分者:如《易》有施、孟、梁丘之学,是师法。施家有张、彭之学,孟有翟、孟、白之学,梁丘有士孙、邓、衡之学,是家法。家法从师法分出。”[⑩]皮氏不仅注意师法、家法的源流关系,而且提示其内涵仍有区别,蕴含前后汉经师的观念差异。

清代以来,关于汉儒家法内涵的认识不一,各有侧重。阮元在诂经精舍的门生胡缙总结云:“汉儒家法,大略有三:一曰守师说。”“一曰通小学。”“一曰明天人之理。《易》家天学,则如孟喜明卦气,京房言纳甲飞伏,郑君阐爻辰,虞翻推消息……贾、郑、何、郑诸家,尤精是学”。[11]这是胡缙的理解,虽不无道理,却不够准确。守师说固然是汉儒家法,但通小学、明天人之理则未必完全适用于两汉经师。明天人之理的汉儒只是少数,而通小学则反映了清代学者的自身长处,并非汉儒治学的必然特征。钱穆强调:“家法即章句也。”“有章句即有家学矣。《易》有施、孟、梁丘三家章句,故云有三家之学。费、高两家治《易》,皆无章句。两家亦未尝立于学官。”[12]章句之学涉及儒经的文本、注疏,自然是汉儒家法的重要内容。但汉儒家法不限于此,还包括篇卷、经说的异同。在古文经学盛行后,家法异同隐含了今、古文之别。故周予同认为:“他们对经今古文的信仰虽各持一端,但是他们都非常注重家法。所以今文学家守今文学的门户,古文学家守古文学的门户。”直到郑玄兼治今、古文,“混乱一切古、今文的家法,而自创一家之言”[13]

在经说纷歧的局面中,厘定章句,提倡家法,便于经学传授,建立学术规范和文化秩序。西汉石渠阁会议,东汉白虎观会议,都体现了朝廷重视师法、倡导家法的取向。不过,汉朝对不守家法者未予追究,而学者自为家法的情形已不可避免。东汉末年,何休已不讲章句,并且讥贬好讲章句者。与何休对垒的郑玄更是汇集今、古文经说,超越前人家法。清代誉之者如孙星衍等人称,“汉儒传经之功,惟郑康成尤集其大成”,“十二经注,康成独综其全,不止身通六艺”[14]。但批评者如今文家李兆洛、皮锡瑞等人则谓其不守家法。平心而论,经学繁衍之后,严守家法无疑会增加经学的封闭性。东汉以后,家法日益繁杂,其实不利于经学发展。而郑玄超越家法,兼治今、古文,适应了经学发展的需要。

清代汉学复兴,家法一词随之流行起来。清代汉学不同于两汉经学,清儒所谓家法也与汉儒家法不尽相同。首先,汉代家法是在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的纷繁局面中,朝野士大夫用以确定儒家经、传、章句及师说的异同,带有学术规范性,而清代家法意识是学者在究心经学、推尊汉学趋向中的学术自觉。其次,清代家法只是清儒主张的治学宗旨、途径和方法,不像汉代家法直接关涉官学,并作为经师任职的依据,故清代家法没有直接的利益牵连,主要是经学观念。清儒关于家法的具体说法多有出入,就其主流来看,仍可从古文经学和今文经学两大流派来分析。

古文家之家法

在清中期今文经学兴起之前,好谈家法的经师有惠栋、王鸣盛、钱大昕等人,论者谓其“好博尊古,两京壁垒;笃守家法,罔或越轨;清学全盛,此其嚆矢”[15]。后来江藩云:“汉儒解经皆有师法,如郑之笺《诗》则宗毛为主,许著《说文解字》则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即其中今人所视为极迂且曲之义亦必确有所授,不同臆造。宋儒不然,凡事皆决于理,理有不合,即舍古训而妄出以己意。”[16]他立足于汉学,重视由训诂而求义理,认为汉儒治经有师承,言而有据,故有家法;宋儒则反是,讲义理而舍古训,故无家法。江藩的看法未必符合宋学实情,却代表了清代古文经学家的基本认识。对于汉、宋两大经学系统,他们推崇汉学,贬抑宋学,在家法上独尊汉儒经说和解经方法,旨在针对宋学而建立汉学壁垒,但尚未凸显今、古文经学的差异。

就彰显汉学家法的重要性而言,吴县惠氏可谓典型。惠有声、惠周惕、惠士奇、惠栋四世治经,成就卓著。康熙末年,惠氏家学已受朝廷注意,敕命称惠周惕“令德践修,义方夙著。诗书启后,用彰式榖之风;弓冶传家,克作教忠之则”[17]。惠士奇中年沉浮官场,兼治经史,晚年尤邃经学,著述丰富。其《易》学杂释卦爻,专宗汉学,以象为主。说《春秋》以礼为纲,而纬以史事,言必据典,论必持平。惠士奇生有七子,而以惠栋最能发扬家学。惠栋“夙承门风,笃志稽古……其一生精力之所萃,则尤在考订经义。于两汉撰著诸家,确然有所折衷,必疏通证明而后已”[18]。惠栋沉潜经学数十年,为复兴汉学之关键。他认为:“孔子殁后,至东汉末,其间八百年,经师授受,咸有家法。故两汉诸儒,多识古音。传至魏、晋,俗师失读,人用其私。”[19]其独尊汉学的倾向已有鲜明体现。当时钱大昕指出:“今士大夫多尊崇汉学,实出先生绪论。”[20]近人章太炎概论清学云:清初汉学尚未成立,阎若璩考证《尚书》,“为渐成汉学之始,然尚无汉学之名”,惠“士奇《礼说》已近汉学,至栋则纯为汉学,凡属汉人语尽采之,非汉人语则尽不采,故汉学实起于苏州惠氏”[21]。在楬橥汉学,固守家法方面,惠栋确实与清初学者迥然不同。梁启超称其“以博闻强记为入门,以尊古守家法为究竟”[22]

惠氏的学术中心在于《易》,而惠栋《易》学意在接续先秦孔儒,虽重视辑考汉儒《易》说,但不限于考稽、编排汉儒旧说,故不能仅以辑佚家视之。《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惠著《易例》云:“栋于诸经深窥古义,其所据摭,大抵老师宿儒专门授受之微旨,一字一句具有渊源。”[23]显然,惠栋领悟的家法不限于文字训诂,并且试图探索先秦儒经“微旨”。张尔田论云:

有考据学,有汉学。正音读,通训诂,考制度,辨名物,此考据学也。

守师说,明家法,实事求是,以蕲契夫先圣之微言,七十子后学之大义,

此汉学也……而求其真有符夫汉学之实者,则吾必首推定宇惠先生……何

也?则以汉儒之师说,汉儒治学之家法,至先生而始明也。[24]

他认为考据学与汉学不同,后者既重考据,又讲求义理和家法。惠栋汉学不止于考据文字、辨别章句,并且主观上追求先圣“微言大义”,而其内涵与排斥宋儒《易》学等后世经说分不开。其《易汉学》《九经古义》《周易述》《明堂大道录》《古文尚书考》等书阐明汉儒经说,贯穿了尊汉抑宋的观念。刘逢禄则认为,乾嘉学者“竞守汉师家法,若元和惠栋氏之于《易》,歙金榜氏之于《礼》,其善学者也”[25]。这里所谓汉师家法,大致是遵循汉儒经解,而排斥宋儒注释。

惠栋重视厘清汉儒的经义训诂,排斥宋学,却非皈依一家经说,其融通汉儒经说的路径与郑玄并无根本不同。如《易汉学》,书凡八卷,所考汉儒孟喜、虞翻、京房、郑玄、荀爽等人《易》注,疏通汉、魏、晋诸家《易》说,末一卷则发明汉《易》之理,以辨正宋儒《河图》《洛书》,先天、太极之说。其《周易述》以荀爽、虞翻的《易》学为主,融会郑玄、干宝诸说,阐明象数《易》学。显然,惠栋既重汉儒《易》学家法,又基于此而融会诸说,自为注疏。

综上,惠栋家法观念的基本特点,一是独尊两汉经学;二是考据儒经文字异同,而又兼及义理;三是不囿一家经说,而融通汉儒诸说。惠栋倡导汉学,也期望惠氏家法相传不断,他说:“汉人通经有家法,故有《五经》师……余家四世传经,咸通古义,守专室,呻稿简,日有省也,月有得也,岁有记也。顾念诸儿尚幼,日久失其读,有不殖将落之忧。因述家学,作《九经古义》一书。吾子孙其世传之,毋隳名家韵也。”[26]惠栋重视家法,担心其家传的经学不能传之后代。实际上,惠氏学术传人多具有明显的家法意识。臧庸曾称誉惠氏弟子江声:“如先生笃信好古、墨守汉儒家法者,盖仅见也。”[27]在惠栋学术圈中,好谈家法者还有王鸣盛、钱大昕、江藩等人。

传衍惠栋汉学的王鸣盛被后世看作“精研经学,一以汉人为师,许、郑尤所墨守”的学者。[28]王鸣盛“为诸生,事长洲沈德潜受诗,后又从惠栋问经义,遂通古学”[29]。他少入词馆,擅长诗文,而沉潜于经学之后,极重家法。检索王氏所撰《尚书后案》《蛾术编》《西庄始存稿》和《十七史商搉》四书,其中“家法”一词竟有81处之多,除了个别几处不涉及学术外,绝大多数都是谈论汉学家法。他所谓汉学家法,首先是经学宗汉儒,而排斥魏晋以后经说,尤其是宋学。王鸣盛“尝言汉人说经,必守家法,亦云师法。自唐贞观撰诸经义疏,而家法亡,宋元丰以新经义取士,而汉学殆绝。今好古之儒,皆知崇注疏矣!然注疏惟《诗》《三礼》及《公羊传》犹是汉人家法,它经注疏则出于魏晋人,未为醇备。故所撰《尚书后案》专宗郑康成,郑注亡逸者,采马、王补之……经营二十余年,自谓存古之功与惠氏《周易述》相埒”[30]。他否定唐以后的儒经注疏,而独尊汉学。他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具体言之:“学问之道,首识字,次穷经……文字宜宗许叔重,经义宜宗郑康成。此金科玉条,断然不可改移者也……夫说经之必有所专主,此汉经师之所谓家法。予撰《十七史商榷》暨《蛾术编》已备著其说矣。”[31]王鸣盛楬橥汉学家法,尤其重视以许、郑为象征的经学方法和经说。他断言:“古者舍五经之外无所谓学,不违失师道谓家法也。”[32]而“许氏引师说,尊之如经……其重家法如此”[33]。他视许慎为守师说、也是守家法的典范,对郑玄更是推崇备至,自称“余说经以先师汉郑氏为宗”[34]。《蛾术编》也以二卷篇幅考证郑玄的事迹、著述、世系、师友、学术传授、轶事、碑碣、崇祀等,郑玄是其学术偶像。

正如郑玄一样,王鸣盛虽然讲家法,但却不固守师说,而是兼采众家,折衷一是。他说:“汉儒说经,各有家法。一人专一经,一经专一师。郑则兼通众经,会合众师,择善而从,不守家法。”[35]郑玄“《毛诗笺》既参用《鲁诗》,则于他经亦皆会通众家,不拘一师。大儒而必守家法,则学散;末流而妄效大儒,则学乱”[36]。他认为“大儒”与“末流”的治学门径不同,“大儒”不必拘泥前人家法,而“末流”不能不守家法。换言之,士人最初治经时,必先守家法,宗主一家之说。一旦成为大儒,则当注重学术创新。这大概是王鸣盛所谓家法的夫子自道。他师从惠栋,却未沿袭惠氏经学。虽肯定惠栋阐述汉《易》之功,但说:“《周易述》增改经字颇多……(履卦)增‘利贞’二字……惠误据而增。《系辞》‘作《易》者其知盗乎’?‘作’改‘为’,‘死期将至’,‘期’改‘其’。此二条《集解》石经元板皆与今本同,惠改亦非”[37]。他并非一味认同惠栋经解,并且也没有囿于郑学。褚寅亮的《仪礼管见》宗主郑学,而其他经解则博采汉儒之说。王鸣盛评论:褚氏“公听并观,其墨守家法与择善而从,仍两不相悖也。凡此数者,余皆与先生有同志。若《尚书》《毛诗》,则余惟力遵郑义,而先生亦许可之。德不孤,必有邻”[38]。王氏《尚书》学也是既讲家法,又不囿于一家经说。阮元称其“守古之法无守古之迹,寖寖乎周、秦、汉、魏之间”[39]。王鸣盛由文人而转为经师,以汉学家法倡导学界,却无泥古之迹,虽未必能规范后人,但对乾嘉经学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钱大昕肯定“汉儒说经,遵守家法,训诂传笺,不失先民之旨”,而批评宋儒“师心自用”,不守家法。[40]他推重顾炎武、阎若璩、惠士奇、臧琳等人以训诂之学治经,并以此谈汉学家法:“夫穷经者必通训诂,训诂明而后知义理之趣……汉之经师,其训诂皆有家法,以其去圣人未远。魏、晋而降,儒生好异求新,注解日多,而经益晦。”[41]钱大昕所谓训诂,当然不限于文字考证。然而,较之惠栋、王鸣盛谈论家法时广涉章句、经解,力排唐、宋经学略有不同,钱大昕强调从文字、音韵来解经,尊崇汉儒训诂。这反映了汉学壁垒建立之后,一些学者的家法观念由经说转重小学。戴震及其弟子段玉裁、高邮王氏则为代表这一趋向之翘楚。

江藩曾从余萧客、江声受业,为惠栋的再传弟子,被称为“学有师法”[42]。他说:“治经首重家法,家法不明即为俗学,故《汉书·儒林传》诸经师必详所出,不明者不录。国朝诸老亦然,余所以有《汉学师承》之作,初学切宜确守。”[43]他梳理清代汉学师承,彰显了家法的重要性,但对家法的理解比较狭窄。在他看来,“家法,即《左雄传》注所谓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法是也。其大旨在守师说,如《易》有施、孟、梁丘、费、高是也;《书》有伏、孔,伏之传下有欧阳、大、小夏侯;《诗》有毛与齐、鲁、韩;《礼》有二戴、庆氏;《春秋》有左、公、榖,其间文字异同,章句互错,各守师传,不相沿袭”[44]。长于考史的沈钦韩也主要从“一家之学”及经文异同来谈家法。他述汪喜孙的“受经图”云:“有专经则有家法,后焉者以授某,则先焉者受于某,故五经之道殊塗同归。其通儒大师,缀于著籍,区别于九野,徽帜如六军,要以严同异之辨,极好乐之专而已。”[45]故他认为,汪氏家世传业,如同汉之经学传衍。他们重视传承师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家法的丰富内涵。

综观之,乾嘉古文家谈汉学家法,本质上是通过诠释汉代经学而重新确立经学宗旨和学术途径,其言论重心或意在与宋儒立异,自建学术壁垒,或侧重小学方法,或注重经说师承,而汉儒许、郑是其学术典范。臧庸致函王鸣盛云:“研究经学必以汉儒为宗,汉儒之中尤必折中于郑氏。”[46]江藩也说:“何谓汉学?许、郑诸儒之学也。何谓宋学?程、朱诸儒之学也。”[47]这类言论在惠栋、王鸣盛的学术圈中每每可见。一些学者认为许、郑“精研六籍,集百家之成,而又各自守其师法,不为苟同”。许、郑说经虽异,“此正师说相承,汉经师之家法”[48]。他们将许、郑视为经学家法的典范,而郑玄兼采众家、自创经说的学术门径也得到肯定。

事实上,有思想的汉学家并不以拘泥师说为家法。戴震曾言:“大国手门下,不出大国手;二国手、三国手门下,教得出大国手。”[49]章太炎就此指出:“盖前者依师以为墙壁,后者勤于自求故也。然东原之门,即有王、段、孔三子,所得乃似过其师者。盖东原但开门径,未遽以美富示人。”[50]戴氏之意,或许因弟子们碍于名师的权威和师法尊严,难有学术创造,故并不要求弟子严守师说。而章太炎认为,“大国手”戴震门下仍有著名学者,而经学精深程度甚至青胜于蓝。朱珪则称戴震、段玉裁“二人竟如古之师弟子,得孔门汉代之家法也”[51]。总之,他们所谓师法、家法侧重于以小学为基础的治经方法和朴实学风,而不像江藩、沈钦韩等人重视拘守师说。随着嘉道今文经学的兴起,家法观念又有所更新。

三 今文家之家法

彰显家法的江藩好说师承,云:“古者传经多以口相授,故异者滋多。东汉白虎观讲五经同异后,许慎著《五经异义》,郑康成有《驳异义》,此即辨异同之所自始也。习经者当知其同,尤不可不辨其异。约举其例,厥有数端:曰文异,曰义异,曰篇异。”[52]师承授受不同,必然产生文字、义理和篇章的差异。无论经师们对此是否看重,它们都是客观事实。乾隆年间,一些古文家推崇许、郑之学,推重小学方法,大体也认同郑玄兼治今、古文经的路向。但嘉道今文家需要重释家法,从而确立今文经学的正统性。针对古文家的小学嗜好和专长,今文家宋翔凤认为:“汉之经师,咸有家法。唯有小学,义在博通。”[53]在他看来,小学偏重博通,与经学家法不同。与此同时,他还彰显今、古文经的差异,指出:“西京之世,自朝廷至乡党,文章议论罔不为今文家说。惟司马迁作《史记》,用孔安国《书古文》说及《春秋左氏传》,然其大体,一依今文家法。”至西汉末年,刘歆始“尊古文,独至王莾柄政,遂用其说”[54]。经学家法的正统性,于此不言而喻。随着今文经学流播渐广,不治今文者也谈今、古文之分。校勘名家顾广圻好谈师法,在其师江声卒后,颇感困顿荒落,“自惧师法之失”[55]。他所云“师法”主要是今、古文经之分,今文家李兆洛撰顾氏墓志云:君“尝论经学云:汉人治经最重师法,古文、今文,其说各异,混而一之,则轇轕不胜矣!”[56]以区分今、古文经学为“师法”,这不仅是顾广圻的看法,而且是李兆洛的主张。

嘉道以降,今文学者对兼治今、古文的郑玄不乏批评。李兆洛指出:“今之所谓汉学者,独奉一康成氏焉耳。而不知康成氏者,汉学之大贼也。西汉经师,大抵各为一说,不能相通。就其不相通,而各适于道也。此正圣人微言大义,殊途同归之所存也。康成兼治众家,而必求通之。于是望文穿凿,惟凭私臆,以为两全,徒成两败。此正徐防所谓轻侮道术者也。”[57]这与前述吴中学者的家法观念形成对照,旗帜鲜明地否定了古文学家法。

道光进士迮鹤寿曾在诂经精舍师事王鸣盛,却有志发挥今文家的微言大义,著《齐诗翼氏学》4卷。他对王氏盲崇郑学不以为然,认为“专门家法,盖指专守一家之说而言,若康成之会通《三传》,即非家法。乃先生云专门家法,则当《三传》并存,窃所不解”[58]。他作《蛾术编》案语云:

郑氏之学,人人师之,其有以为不然者,盖亦罕矣。先生生平专守郑氏一家之言,可谓能得所师。所著《尚书后案》三十卷,搜罗宏富,辨证详明,洵为郑氏功臣。然先生往往自称独守郑氏家法,于古今一切训诂,一切议论,与郑合者则然之,略有异同则黜之,必欲强天下之人悉归于郑学而后可……先生辄谓恪守家法。夫郑学之的确不磨者,固宜守之。若其支离未当者,而亦守之,亦安贵此家法哉![59]

迮鹤寿认为,士人不必尽守郑氏家法,实则对古文家的家法主张提出了挑战。后来皮锡瑞、廖平也持相似看法,对郑学有所批评。

今文家并非完全排斥郑学,或者专守西汉一家之学。上述言论主要表明,一些经师家法观念的重心已由区分汉、宋及侧重小学方法转向区分今、古文经,这是今文家别开生面的捷径。刘逢禄说:“汉人治经,首辨家法,然《易》施、孟、梁丘,《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师说今皆散佚,十亡二三。世之言经者,于先汉则古《诗》毛氏、于后汉则今《易》虞氏,文辞稍为完具。然毛公详训诂而略微言,虞翻精象变而罕大义。求其知类通达,微显阐幽,则公羊氏在先汉有董仲舒氏,后汉有何劭公氏,子夏传有郑康成氏而已。”[60]他认为,汉儒师说散佚不存,而今文经学,尤其是《公羊》学较好地传承了家法,自然是经学正宗。他彰显今文学家法,从而为走出偏重考据的古文经学,构建适应社会需要的经学系统寻找理论依据。

侧重今文经的陈寿祺肯定“汉代经师,恪守家法,专门命氏,显于儒林”[61]。他认为汉代今、古文家法殊途同归,但他谈论家法的主旨仍是区分今、古文,故云:“汉儒传注,有古学、今学之分,必先考其家法,然后异同可辨。”[62]这里所谓“先考其家法”,即区分今、古文经学。故清末今文家廖平认为:“陈氏父子《诗、书遗说》,虽未经排纂,颇伤繁冗,然独取‘今文’,力追西汉,魏晋以来,无此识力。”[63]廖平重视区别今、古,其《今古学考》专论两汉今、古文经学之异,赞同“独取今文”。以至批评廖平的钱穆认为:“晚清言两汉经学,每好分别今古家法,张皇过甚,流衍多失。”[64]其实陈氏父子侧重今文,却不是“独取今文”,对古文经也有涉猎。不过,知“古学、今学之分”确实是清代今文家的家法观念。

他们研究今文经的具体途径不尽相同。陈寿祺认为:汉代以后,“去古日远,师法日微,训诂不明。而九经之文字意旨浸以不得其解……依注家所释,按之本文,往往有前后不能相通,彼此不能相应者。”[65]他自叹不能写出《经传释词》一类著作,却有志于校释经传的文字异同。他辑考汉、唐以降有关伏胜《尚书大传》的文字,辨别真伪,以复原书之旧,并重定传文,成《尚书大传定本》3卷。又辑考齐、鲁、韩《三家诗》佚文遗说,却未成书,去世前托付其子乔枞云:“吾四十归田,生平无他嗜,惟以书为性命,疲于文字之役,纂述匆匆未尽就,尔好汉学,治经知师法,他日能成吾志,九原无憾矣!”[66]他所谓“知师法”的基本内涵是区分今、古文经,侧重辑校经传遗文,考稽文字异同。陈乔枞继承父志,续成父业《三家诗遗说考》,于汉代以降(尤其是两汉和清代学者)有关《三家诗》遗说的文字异同、渊源和归属详加考辨。道光末年,陈乔枞自序《齐诗翼氏学疏证》云:“汉儒说经,最重家学”。文景之际,言《诗》者有鲁、齐、韩三家,并立学官。三家之学,“皆家世传业,守其师法”[67]。然而,流传后世者仅有《毛诗》,《三家诗》反而衰绝。他辑考《三家诗》的遗文佚说,梳理汉代经学的授受源流,也彰显了今文经学的家法。与陈氏类似的今文家还有褚寅亮、凌曙、陈立、柳兴恩等人,他们注重考证今、古文经传的文字,疏证其源流。他们讲家法,而与偏重微言大义的常州庄氏及龚自珍、魏源等人路径不同。

嘉道年间,一些今文家讲求微言大义,具体内容虽有差异,而“三统”“三世”说大抵是其家法的核心。孔广森的今文学之所以难得“微言大义派”认同,很大程度上也缘于此。他汲取戴震阐发情理关系的思想,讲“天道”“王法”“人情”。“天道者,一曰时,二曰月,三曰日;王法者,一曰讥,二曰贬,三曰绝;人情者,一曰尊,二曰亲,三曰贤。此三科九旨既布,而壹裁以内外之异例,远近之异辞,错综酌剂,相须成体”[68]。在后来今文家刘逢禄看来,孔广森不取“三世”说,乃不明“三科九旨”,而“无三科九旨,则无《公羊》;无《公羊》,则无《春秋》,尚奚微言之与有!”[69]治《公羊》学的陈立也认为:孔广森“专治《公羊》,为汉学家专门之学。然三科九旨,语稍立异,非复劭公之家法矣!”[70]魏源、皮锡瑞等人均持类似看法。梁启超也说,“戴震弟子孔广森始著《公羊通义》,然不明家法,治今文学者不宗之”。庄存与则为“今文学启蒙大师”,专求“微言大义”。[71]他们认为,庄氏的今文学才是正宗家法。

庄存与阐释《公羊传》及董氏之学,注重分析类例,以辞释义,其三篇《春秋》学论著阐明家法,而所涉范畴极广。其《春秋举例》从技术角度指出《春秋》属辞比事的十条规则,比如“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不待贬绝而罪恶见者,不贬绝以见罪恶也”;“贬绝然后罪恶见者,贬绝以见罪恶也”;“择其重者而讥焉”等。[72]这些“规则”有裨于理解《春秋》的“微言大义”,但未必确凿有据,一般学者较难把握。其《春秋要指》又总结出22条《春秋》“书法”,实则更宽泛地阐明家法,指示今文经学的途径,使学者知今、古文经学之别。如云:“《春秋》详内略外,详尊略卑,详重略轻,详近略远,详大略小,详变略常,详正略否。”“《春秋》非记事之史,不书多于书,以所不书知所书,以所书知所不书。”[73]此外,庄氏《春秋正辞》发掘的“微言大义”,包括“建五始”“宗文王”“大一统”“通三统”“备四时”“正日月”、“审天命废兴”“察五行祥异”“张三世”“俟后圣”等论题。在庄存与那里,这些内容均可视为《春秋》家法。其主旨既有维护王权和“大一统”的理论,又有蕴含变易、改革因素的“三统”“三世”说,但后来今文家并未一一继承,而是有所选择。

从刘逢禄、宋翔凤到魏源、戴望、康有为等人,他们主要以“三统”“三世”说阐明今文家法。如同庄存与,他们推重董仲舒、何休一脉的《公羊》学。刘逢禄称魏源“治经好求微言大义,由《董子书》以信《公羊春秋》,由《春秋》以信西汉今文家法……皆足干城大道,张皇幽眇,申先师败绩失据之谤,箴后汉好异矫诬之疾。”[74]这其实也描述了刘、宋等人的今文学轨迹。刘逢禄主要以公羊学来论今文家法,而不同于庄存无分轻重地罗列数十义例,其《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将“张三世例”“通三统例”列为首卷阐释,重心鲜明可见。他指出:“《春秋》缘礼义以致太平,用乾坤之义以述殷道,用夏时之等以观夏道。等之不著,义将安放?故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于所见微其词,于所闻痛其祸,于所传闻杀其恩。由是辨内外之治,明王化之渐,施详略之文。”[75]刘氏遵循以辞释义的公羊学路数,也汲取庄述祖研究《夏小正》的见解,将“三统”“三世”说蕴含的进化、变易观进行了更为贯通的阐述。《春秋》既然有微言大义,则其他儒经皆为孔子所作,当然也不例外,这几乎是今文家的学术信念。因之,刘逢禄的《论语述何》也是以今文家法阐发《论语》,注重发掘其“三统”“三世”说。

宋翔凤不仅阐明今文家法的正统性,而且也以公羊学阐释《论语》。其《论语说义》释孔子“言礼之本”云:“孔子于《春秋》张三世,至所见世而可致太平,于是明礼之本,使先王之礼乐可行于今。遂贬霸术以明其器小。”[76]这种近乎牵强的诠释体现了《春秋》家法与《论语》学的融合。他又撰《论语师法表》,将《古论语》《齐论语》《鲁论语》及马融、郑玄等人的注解比较编排,以明不同文本的源流,并云:“以上五家皆各自名家,《论语》不立博士,故诸家授受之次,不能详焉。”[77]他没有详述《论语》的授受传衍,却有其师法所在,“三统”“三世”说仍是其主旨之一。

宋翔凤的弟子戴望推衍刘、宋之绪,以《公羊》义例释《论语》,阐释“齐学所遗,邵公所传”,成《论语注》20卷,被晚清学者称为“通知西汉经师家法”。[78]其实,戴望的“家法”也主要是“三统”“三世”说。故释《论语·为政》“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云:“多闻谓所传闻世、所闻世也。”“多见,谓所见世也”。[79]他释同篇“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亦云:“此明通三统之义,故举夏、殷、周而不及虞,《春秋》于三正皆书王是也。”[80]戴氏以公羊家法诠释《论语》,多有附会。同时,他传承宋翔凤的今文经学,却不像宋翔凤那样兼容宋学,而是力排宋学,立异于兼采宋学的今文学主流。尽管如此,后人也不难了解戴望的家法内涵。

清末今文家皮锡瑞极重家法,这是其1903年在湖南师范馆讲授经学的重点,乃至当代论者称其讲稿为“经学家法讲义”[81]。他稍后撰著的《经学历史》《经学通论》也贯穿了彰显今文学家法的主旨。他点明“汉人治经各守家法”,而首先强调:“治经必宗汉学,而汉学亦有辨。前汉今文说,专明大义微言;后汉杂古文,多详章句训诂。”[82]显然,他所谓家法,重在区分今、古文经学,讲求今文家的微言大义。在皮锡瑞看来,“汉时传今文者,有师授,有家法;传古文者,无师授,无家法”[83]。区分今、古文是两汉经学的家法所在,“而郑采今、古文,不复分别,使两汉家法亡不可考,则亦不能无失。故经学至郑君一变”。“郑学出而汉学衰,王肃出而郑学亦衰”[84]。皮锡瑞并不完全排斥古文经,这方面与陈寿祺父子并无大异。他的《今文尚书考证》30卷为一生学术重心,与陈乔枞的《今文尚书经说考》疏证体例基本相同。但他不赞同陈氏将郑玄的《尚书注》完全纳入今文经,而重视经文歧异及授受源流,书中论师法云:“先汉经师,必由口授。文字多寡,不名参差。派别三家,经有异本。师法虽无大异,传习不必全符。”[85]与此同时,皮锡瑞较之陈氏父子更重通经致用,阐发儒经的微言大义。他指出:何休“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是三科九旨也。宋氏之注《春秋》说三科者,一曰张三世,二曰存三统,三曰异外内,是三科也……其说亦无大异,而三科之议,已见董子之书。”[86]可见,皮锡瑞像多数今文家一样,视“三统”“三世”说为《春秋》学家法,并基于此而融会汉、宋。因为他关心现实社会的“改立法制”,故尤其青睐“三世”说,认为“三科惟张三世之义,明见于《公羊传》”[87]。这些论述体现了皮锡瑞的经学家法及晚清今文学的传承。

家法的学术余波

家法观念与学术流变密切相关。清代汉学兴起之时,在尊汉抑宋、自建壁垒的氛围中,古文家倡导的家法注重区分汉、宋,侧重小学方法或经说师承。而嘉道以降,今文家为了别开生面,重视区分今、古文,以“三统”“三世”说为今文学的核心,从而拉近经学与社会需要的距离。正如古文家楬橥家法以排斥宋学一样,今文家讲家法也蕴含排斥古文经学的意味。但其家法观念仍有相通之处。首先,古文家强调治经必通小学,重考据;今文家则注重区分今、古文章句,讲求微言大义。但有的古文家也讲求义理之学,一些今文家也不同程度地从事考据训诂,只是重心各异。其次,家法包括传承师说,但无论今文家,还是古文家,均非恪守师说,排斥其它学术资源。

继乾嘉古文家之后,晚清肯定郑玄家法者仍是主流。如调和、兼采汉宋的陈澧认为,何休“墨守之学,有宗主而无不同”。许慎“异义之学,有不同而无宗主。惟郑氏家法,兼其所长,无偏无弊也”[88]。故他赞誉郑氏“家法至善,传之百世而无弊。又于纬候之书,历数律令之学,莫不贯综,是亦所谓集大成者也”[89]。孙诒让治《周礼》亦云:“今疏亦唯以寻绎经文、博稽众家为主。注有牾违,辄为匡纠,凡所发正数十百事。匪敢破坏家法,于康成不曲从杜、郑之意,或无悖尔。”[90]他认为不曲从前人注疏,正是康成家法。因此,江藩、张之洞等人总结清代学术时,认为汉学的开创者顾炎武、毛奇龄、朱彝尊、胡渭、阎若璩等人,乾嘉汉学世家如武进臧氏、吴县惠氏、武进庄氏、嘉定钱氏、曲阜孔氏、绩溪胡氏、高邮王氏、阳湖洪氏、闽县陈氏、甘泉焦氏、宝应刘氏、朱氏、仪征刘氏等,以及其他学者如秦蕙田、戴震、段玉裁、卢文弨、王鸣盛、王昶、程瑶田、邵晋涵、凌曙、龚自珍、张穆、魏源、陈立、邹汉勋、郑珍等人,均为“笃守汉人家法,实事求是,义据深通者”[91]。这份名单并非准确无遗,却可见其家法外延的宽泛性。

清代家法观念不囿于经学,而是广泛流播于其他学术领域。考据史学作为汉学的延伸,借用经学方法和观念也就顺理成章了。章学诚论校雠史籍,提出“家法宜辨。校雠之学,与著录相为表里。校雠类例不清,著录终无原委……家法分明,庶几条理可贯,而究史学者,可以溯流矣!他若编年故事、职官仪注之类,折衷历代艺文史部子目,以次区分可也”[92]。章氏所谓家法,是指校雠古籍、编纂史书的体例和方法,含义宽泛。家法也是章氏史论、史评的重要标准,如他认为通史有二长,“一曰具剪裁,二曰立家法”[93]。谱牒之学被汉学家纳入史学范畴,故钱大昕也称誉唐代诸臣奉敕修《氏族志》,“能修其家法”[94]

与此同时,宗宋学者也不乏家法之说。仅以《清史稿》为例,书中虽无清晰的家法概念,但以家法一词记载了相关学者。其中除了提到阮元、褚寅亮、王鸣盛、金榜、汪家禧、王聘珍、马瑞辰、陈寿祺、刘逢禄、宋翔凤、戴望、林伯桐、包世臣等汉学家或倾向汉学者有家法、守家法之外,理学人物李光地、王安国、蔡新、曾国藩、朱一新、李颙、党成、童能灵均有相同记载。此外,辞赋文学家也有家法之说。如清初文人施闰章之“祖鸿猷,以儒学著。子姓传业江南,言家法者推施氏”[95]。曾国藩赏识门生张裕钊的文章,“益告以文事利病及唐、宋以来家法,学乃大进”[96]。鲁一同之子鲁蕡,诸生,“文有家法”[97]。有的书画世家,也讲求传承家法。一些子承父业的医家,也有家法观念。如著名医家陆懋修“先世以儒显,皆通医。懋修为诸生,世其学……后益博通汉以后书,恪守仲景家法,于有清一代医家,悉举其得失”[98]。显然,宋学人物以家法谈论儒学传承,文学家、书法家、画家、医家也借用该词,以彰显学术传承和规范。《清史稿》之外,相关记载在清代文集、诗词、传记作品中每每可见,不胜枚举。

宋学人物的家法虽然涉及经学,但主旨是阐发性理,辨明道统,与汉学家法差异较大。追本溯源,家法是治经的宗旨和方法,在清代也主要是汉学的基本理念。随着晚清学术调融、以及今文经学和经世思潮的发展,加之西学东渐的深入,注重学术畛域和传统的家法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光绪年间,著名经师俞樾的言论颇能折射出这种困境。他认为,诂经精舍的宗旨在于摒弃俗学,传承古诂,现在诸生“说经之文,多宗古训,即诗赋亦古体居多,非欲求异时流,盖不敢失许、郑两先师之家法”[99]。可见,在他的观念中,“时流”与许、郑家法其实多有矛盾。事实上,清末汉学家法的危机日趋明显。一方面,晚清一些人的家法内涵日益抽象而模糊。清末文士谭献既说臧琳的《经义杂记》,“治经以郑注、《释文》为宗,最得师法之正”;[100]又说陈寿祺“留心汉学,亦有志之士,而家法不正”[101]。实则谭氏崇奉庄存与一系的今文经学,于经学家法并无阐述。家法成为一些人论学品人的说词,而具体内容言人人殊。另一方面,一些谈论家法者未必真有家法。今文家廖平也谈家法,注重区分今、古文经,指出:“或以今、古为新派。曰:此两汉经师之旧法也。”他批评郑玄混乱今、古文经,而赞赏陈寿祺、陈立那样“以今古分别礼说”。又作《今古学考》,与郑玄混合今、古相反,创为今、古二派,“将其所误合处,悉为分出”,“以复西京之旧”[102]。但廖平并非严谨的考据家。至少,可谓知家法而不守家法的奇特人物。清末康有为“喜以经术作政论”,发展公羊家的“三统”“三世”说,彰显了今文经学的工具价值,而学术上多牵强附会。其弟子梁启超云:康有为治《公羊》、今文经,与廖平“所治同,而所以治之者不同”。前人皆言“例”,康氏“则言义”。“故藏往而知来。以改制言《春秋》,以三世言《春秋》者,自南海始也”[103]。康氏带有政治目的经学“家法”,与嘉道今文学的家法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此局面中,一些正统汉学家、尤其是古文家起而维护家法。吴中学者陈奂以研究《毛诗》著称,也重视家法。其及门弟子陈倬、张星鉴、戴望等均为同光学者,往来书信多谈经学家法。陈倬认为:“窃谓汉儒之学,至嘉道而大明,后贤恪守师承,自可宗风不坠。乃今之学者,辄思突过前人,于是驰骛渊博,取径遂流于杂。一倡百和,群然效之,岌乎殆哉!今之时又汉学将衰之候也。”[104]陈倬深感汉学将衰之势,且归咎于不守家法。这种看法虽然不无偏颇,却非空穴来风。清末章梫甚至认为,乾嘉时期“治汉学者,率以为务求其是,不守家法,所以似伏、孔而非伏、孔,似许、郑而非许、郑,总之可谓东京之学”。故他于学术,“欲以清源流,核名实,尚家法,黜游谈为先务”[105]。他们对清代汉学家法的估价各不相同,也未必准确,但维护家法的信念在晚清颇具代表性,只是其实效不能高估了。

事实上,因治学路数和认识角度的差异,晚清学者关于家法的评论已难有共识。俞樾早年学宋翔凤治《公羊传》,中年读高邮王氏书,晚年侧重古文经学。他不无自谦地说:“仆于经学全无师法,于诗文亦未克成家,徒以不知妄作,岁久益多,流播人间,旁及海外。”[106]俞氏弟子章太炎亦谓乃师“为学无常师,左右采获,深疾守家法违实录者”[107]。不过,缪荃孙认为,俞樾治经“以高邮王氏为宗,其大要在正句读,审字义,通古文假借,由经以及诸子,皆循此法”。所著“谨守家法不苟如此”[108]。俞樾既传承高邮王氏的小学方法及经、子之学,又基于古文经学而兼采今文,学无常师。论者的着眼点不同,看法也有所不同。

既然家法变得如此复杂多元,那么其负面效果必然日益显露。至清末民初,一些言论的家法含义也逐渐由褒而贬了。无论是古文家章太炎,还是阐扬今文经学的梁启超,都不认同惠栋拘守的家法,甚至以“家法结习”来贬评他人的学术保守性。因之,清末学者的家法观念大体趋于多元和淡化。知家法而不拘于家法,这体现了清代汉学家的主流观念,也总结了清代学者践行家法的有效途径。

注释:


[①]例如陈祖武等著《乾嘉学派研究》认为惠栋之所以复兴汉代易学,是因其“近于《周易》本来面貎,且有师法家法传承”(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2005年,第96页);陈居渊《惠栋:标帜汉学的吴派宗师》认为惠栋的家法观念是“重新强调汉儒家法,亦重视贯通诸家家法”(姜广辉主编《中国经学思想史》第4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上册,第273284页)。

[②] [清]蒋湘南:《经师家法说》,《七经楼文钞》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54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35236页。

[③]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第75页。

[④][清]胡秉虔:《汉西京博士考·序》,《丛书集成新编》,99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第663页。

[⑤]9处分别是《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卷七四《魏相传》(第3137页),卷七五《翼奉传》(第3170页)、《李寻传》(第3179页),卷二七中之下《五行志》(第1429页),卷八一《张禹传》(第3347页),卷八八《儒林传》3处(第359936053616页),卷九九下《王莾传》(第4170页)。

[⑥]《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提到师法的3处是卷二五《卓茂传》(第869页),《鲁丕传》(第884页),卷二七《吴良传》(第943页);提到家法的9处是卷六《孝顺孝冲孝质帝纪》(第281页),卷二五《鲁恭传》(第878页),卷三十上《杨统传》(第1047页),卷三五《郑玄传》(第1213页),卷四四《徐防传》(第1500页),卷六一《左雄传》(第2020页),卷七八《宦者列传》(第2513页),卷七九《儒林列传》(上、下)2处(第25452581页)。

[⑦] [清]王鸣盛:《师法》,《十七史商榷》卷二七,《续修四库全书》,第452册,第322323页。

[⑧] [清]阮元:《王西庄先生全集序》,邓经元点校:《揅经室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46页。

[⑨][清]赵春沂:《两汉经师家法考》,《诂经精舍文集》卷一一,《丛书集成新编》,第59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第213页。

[⑩][清]皮锡瑞:《经学历史》,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36页。

[11][清]胡缙:《两汉经师家法考》,《诂经精舍文集》卷一一,《丛书集成新编》,第59册,第213页。

[12]钱穆:《两汉博士家法》,《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190191页。

[13]周予同:《经今古文学》,《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增订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5页。

[14][清]孙星衍:《增立郑氏博士议》,《平津馆文稿》卷上,《孙渊如先生全集》,《四部丛刊初编》,第4页。

[15]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叙传》,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360页。

[16] [清]江藩:《汉宋门户异同第十五》,《经解入门》卷三,上海,文林书局,光绪二十年刊本,第5页。

[17] [清]惠善旌等纂修:《惠氏宗谱》卷首“恩纶”,光绪二十五年刊本,第2页。

[18][清]彭启丰:《惠征士家传》,《惠氏宗谱》卷四,光绪二十五年刊本,第12页。

[19][清]惠栋:《韵补序(代)》,《松崖文钞》卷一,刘世珩聚学轩刊本,光绪二十五年,第11页。

[20] [清]钱大昕:《古文尚书考序》,《潜研堂文集》卷二四,陈文和主编:《嘉定钱大昕全集》第9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68369页。

[21]章太炎:《清代学术之系统》,《章太炎全集•演讲集上》第2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27页。

[22]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23页。

[23][清]纪昀等纂:《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68页。

[24][清]张尔田:《松崖读书记序》,王欣夫:《蛾术轩箧存善本书录》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319页。

[25][清]刘逢禄:《自序》,《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续修四库全书》,第129册,第458页。

[26][清]惠栋:《九经古义·九经古义述首》,《丛书集成新编》,第10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第163页。

[27] [清]臧庸:《与江叔云处士书》,《拜经堂文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491册,第540页。

[28] [清]李元度:《王西庄先生事略》,《国朝先正事略》卷三四,同治五年刊本,第31页。

[29] [清]钱林:《任启运附王鸣盛、曹仁虎、赵文哲、吴泰来》,《文献征存录》卷四,有嘉树轩刻本,咸丰八年,第56页。

[30]王元增纂修《二十四世·鸣盛》,《续王氏世谱》卷五,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藏,1925年铅印本,第12页。

[31] [清]王鸣盛:《序》,[]褚寅亮:《仪礼管见》卷首,《续修四库全书》,第88册,第373页。

[32] [清]王鸣盛:《三十而立》,《蛾术编》卷八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151册,第71页。

[33] [清]王鸣盛:《许氏引师说尊之如经》,《蛾术编》卷一七,《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187页。

[34]  [清]王鸣盛:《郑康成》,《蛾术编》卷五八,《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560页。

[35]  [清]王鸣盛:《光被》,《蛾术编》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71页。

[36]  [清]王鸣盛:《郑康成说经会通众家不拘一师》,《蛾术编》卷五,《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79页。

[37]  [清]王鸣盛:《惠氏易》,《蛾术编》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67页。

[38]  [清]王鸣盛:《序》,[]褚寅亮《仪礼管见》卷首,《续修四库全书》,第88册,第373页。

[39] [清]阮元:《王西庄先生全集序》,《揅经室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546页。

[40] [清]钱大昕:《经籍籑诂序》,《潜研堂文集》卷二四,《嘉定钱大昕全集》第9册,第377页。

[41] [清]钱大昕:《左氏传古注辑存序》,《潜研堂文集》卷二四,《嘉定钱大昕全集》第9册,第371页。

[42] [清]洪亮吉:《北江诗话》卷四,刘德权点校:《洪亮吉集》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2286页。

[43] [清]江藩:《经解入门凡例》,《经解入门》卷前,上海文林书局,光绪二十年刊本,第1页。

[44][清] 江藩:《说经必先明家法第二十七》,《经解入门》卷四,第18页。

[45] [清]沈钦韩:《受经图说》,《幼学堂文稿》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499册,第145页。

[46] [清]臧庸:《上王凤喈光禄书》,《拜经堂文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491册,第539页。

[47] [清]江藩:《汉宋门户异同第十五》,《经解入门》卷三,第5页。

[48] [清]陆尧春:《诂经精舍崇祀许郑两先师记》,《诂经精舍文集》卷三,《丛书集成新编》,第59册,第148页。

[49] [清]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北京图书馆珍本年谱丛刊》第104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第669页。

[50]章太炎:《菿汉闲话》,《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续编》第1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00页。

[51]  [清]段玉裁:《戴东原先生年谱》,《北京图书馆珍本年谱丛刊》第104册,第610页。

[52]  [清]江藩:《群经辨异第三》,《经解入门》卷一,第6页。

[53] [清]宋翔凤:《小尔雅训纂序》,《朴学斋文录》卷二,嘉庆二十五年刊本,第10页。

[54]  [清]宋翔凤:《汉学今文古文考》,《朴学斋文录》卷三,第9页。

[55] [清]顾广圻:《题江艮庭先师遗札册后》,《思适斋集》卷一五,《续修四库全书》,第1491册,第128页。

[56] [清]李兆洛:《顾君墓志铭》,顾广圻:《思适斋集》卷首,《续修四库全书》,第1491册,第3页。

[57] [清]李兆洛:《序》,张金吾:《两汉五经博士考》卷首,《丛书集成新编》,第30册,台北,新文丰 出版公司,1985年,第268页。

[58] [清]王鸣盛:《左氏论断多谬》,《蛾术编》卷七“迮鹤寿案语”,《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101页。

[59] [清]王鸣盛:《郑康成》,《蛾术编》卷五十八“迮鹤寿案语”,《续修四库全书》,第1150册,第560561页。

[60] [清]刘逢禄:《春秋公羊解诂笺序》,《刘礼部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501册,第62页。

[61] [清] 陈寿祺:《上仪征阮夫子请定经郛义例书》,《左海文集》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496册,第135页。

[62] [清]陈寿祺:《经郛条例》,《左海文集》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496册,第141页。

[63]廖平:《知圣篇》,《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廖平蒙文通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60页。

[64]钱穆:《两汉博士家法》,《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153页。

[65]陈寿祺:《答王伯申侍郎书》,《左海文集》卷四下,《续修四库全书》,第1496册,第166页。

[66] [清]谢章铤:《左海后人朴园陈先生墓志铭》,《赌棋山庄文集》卷七,光绪十年福州刊本,第5页。

[67] [清]陈乔枞:《齐诗翼氏学疏证自叙》,《齐诗翼氏学疏证》卷前,《续修四库全书》,第75册,第39页。

[68] [清]孔广森:《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叙》,《公羊春秋经传通义》卷一二,见《顨轩孔氏所著书》,嘉庆年间刊本,第1页,

[69]  [清]刘逢禄:《春秋论下》,《刘礼部集》卷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501册,第58页。

[70] [清]陈立:《上刘孟瞻先生书》,刘师培:《跋陈卓人上刘孟瞻先生书》,《左盦题跋》,《刘申叔先生遗书》第62册,宁武南氏,1936年刊本,第28页。

[71]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三十四,第54页。

[72]  [清]庄存与:《春秋举例》,道光年间味经斋遗书刊本,第14页。

[73]  [清]庄存与:《春秋要指》,道光年间味经斋遗书刊本,第12页。

[74]  [清]刘逢禄:《诗古微序》,《刘礼部集》卷九,《续修四库全书》,第1501册,第170页。

[75]  [清]刘逢禄:《张三世例弟一》,《春秋公羊经何氏释例》卷一,《续修四库全书》,第129册,第461页。

[76]  [清]宋翔凤:《论语说义》卷二,光绪十四年南菁书院刊本,第19页。

[77]  [清]宋翔凤:《论语师法表》,《丛书集成续编》第15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9年,第641页。

[78]  [清]刘师培:《戴望传》,见戴望:《谪麐堂遗集》卷首,宣统三年刊本,第1页。

[79] [清]戴望著,郭晓东校疏:《戴氏注论语小疏》,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8页。

[80] [清]戴望著,郭晓东校疏:《戴氏注论语小疏》,第62页。

[81]详见吴仰湘、姚茂军《皮锡瑞〈经学家法讲义〉稿本的内容及其价值》,《湖南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82]皮锡瑞:《经学历史》,第89页。

[83]皮锡瑞:《论以传附经始于费直》,《经学通论》(一),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26页。

[84]皮锡瑞:《经学历史》,第149155页。

[85]皮锡瑞:《凡例》,《今文尚书考证》卷前,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7页。

[86]皮锡瑞:《论存三统明见董子书并不始于何休》,《经学通论》(四),第6页。

[87]皮锡瑞:《论异外内之义与张三世相通》,《经学通论》(四),第8页。

[88] [清] 陈澧:《郑学》,《东塾读书记》卷十五,光绪年刊本,第2页。

[89] [清]陈澧:《郑氏全书序》,《东塾集》卷三,光绪十八年菊坡精舍刊本,第9页。

[90] [清]孙诒让:《周礼正义•凡例》,《周礼正义》卷首,《续修四库全书》,第82册,第4页。

[91] [清] 张之洞:《国朝著述诸家姓名略》,《张之洞全集》第12册,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99769978页。

[92] [清] 章学诚:《论修史籍考要略》,《校雠通义》卷四,《章氏遗书》,刘氏嘉业堂刊本,1922年,第3435页。

[93] [清]章学诚:《释通》,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375页。

[94] [清]钱大昕:《吴兴闵氏家乘序》,《潜研堂文集》卷二六,《嘉定钱大昕全集》,第9册,第428页。

[95]《清史稿》卷四八四《施闰章传》,第44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3328页。

[96]《清史稿》卷四八六《张裕钊传》,第44册,第13442页。

[97]《清史稿》卷四八六《鲁一同传》,第44册,第13432页。

[98]《清史稿》卷五0二《陆懋修传》,第46册,第13881页。

[99] [清]俞樾:《诂经精舍四集序》,《春在堂杂文六编》卷七,光绪二十五年《春在堂全书》本,第2页。

[100] [清]谭献著,范旭仑,牟晓朋整理:《谭献日记》,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42页。

[101]谭献:《谭献日记》,第192页。

[102]廖平:《今古学考》,《中国现代学术经典•廖平蒙文通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658页。

[103]梁启超:《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第99页。

[104] [清]陈倬:《陈倬致张星鉴》,陈烈主编:《小莽苍苍斋藏清代学者书札(修订本)》下册,北京,人民

文学出版社,2014年,第818819页。

[105] [清]章梫:《复王子庄先生书》,《一山文存》卷七,《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初编》,第33辑第329册,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第322324页。

[106]  [清]俞樾:《致金武祥》,《俞樾函札辑证》(上),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年,第132页。

[107]章太炎:《俞先生传》,《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第1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17页。

[108] [清]缪荃孙:《俞先生行状》,《艺风堂文续集》卷二,《续修四库全书》,第1574册,第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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