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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涛:近代中国家庭史研究漫谈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06-14

                               近代中国家庭史研究漫谈

                                       黄兴涛

家庭史是中国近代社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们认识近代中国社会具有显而易见的意义。学术界在这方面已作了许多可贵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明显的不足,不少问题的论述和分析亟待充实和深化。
  我们的不少家庭史研究喜欢套用社会学上的家庭分类概念,如什么核心家庭、主干家庭、组合家庭和其他类无父母、鳏寡孤独类的家庭等,一般的分析和结论也往往基于这种分类和统计,得出诸如家庭规模逐渐小化等等“规律性”认识。这些结论或许正确,也不无意义,但仅仅局限于此实在还很不够。其实,这只不过是就家庭人口组合方式而言的一种分类而已,远不足以说明近代中国家庭的多样形态及其变革的诸多特点,不能使我们对近代中国家庭有立体的、丰满的、全面的了解。
  为了更好地揭示近代中国的家庭形态及其变化的复杂性,我们还应该根据中国的国情和历史发展的阶段特征,从不同的角度来展开各种家庭类型的专门研究。譬如,近代中国社会分化现象突出,出现了许多新兴的阶层和职业,形成了众多带职业性特点的家庭,像新兴的新闻记者家庭、律师家庭、大学教师家庭、警察家庭、资本家家庭、工人家庭、政府公务员家庭等。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新出现的职业型家庭更能体现近代中国家庭演变的微妙之处和历史特点。通过对这些新式的不同职业者家庭的生活方式和家庭关系等的精心考察,找出其彼此之间的异同,将有助于认识、洞悉和把握近代中国家庭真正的“变革”所在。
  与职业分类相联系,我们还可以按家庭传统、社会参与方式的历史连续性、社会形象、地位和影响等因素,将近代中国的家庭分为官僚家庭或官僚世家、文化名门世家、商业世家、外交世家等,从而把家庭史研究与家族史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王玉波先生曾在《历史研究》2000年第3期上发表《中国家庭史研究刍议》一文,批评国内目前的家庭史和家族史研究的“错位”现象。他强调指出:“从社会史角度研究家庭史,主要不是以个体家庭生命周期为对象,而是从社会总体上探究不同历史时期的家庭,而不是家族的形态、类型、制度、结构、功能、价值观、文化心理特征和演变过程,所以家庭史与家族史也不能互相取代。如果以家族史取代家庭史,难免要把着眼点放在社会中占少量的大家族家庭和宗族组织上,从而忽略在社会中占多数的夫妻家庭,忽略家庭史中的重要问题:如家长制的起源与演变、夫妻生活和家庭人际间的微妙关系和心理动态等问题。”
  先生的批评不无道理,当具警示意义。家庭史和家族史的研究确实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不过,现在学界研究家族史的人较多,这应与中国的社会特点和史学传统有关;而家庭史研究的不足则主要是因为历史学者社会学修养不足和市场作用的结果。因此,目前从事家庭史研究的学者应该在了解两者差异的基础上,建立起将家庭史和家族史研究结合起来的自觉意识。各种类型的“世家”在近代的际遇,可能正是这种结合研究很好的切入点之一。
  依笔者之见,家庭史研究可以不着眼于个体家庭,但它至少应该着眼于“类型”家庭,且不能仅仅局限于前述那种人口组合方式的分类。否则,实在容易流于笼统、泛化,并因看不到类似家族研究中那种历史、文化因素的生动作用机制,而显得简单和乏味。总之,真正社会史意义上的家庭研究不应停留于此。
  另外,目前史学界对于近代中国家庭的研究,仍主要体现在观念的变革方面,关于实际的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和家庭生活方式变革的研究,相对说来仍明显滞后。如邓伟志先生那部为同行反复提及的名作《近代中国家庭的变革》,便多是探讨家庭观念变革的内容,集中反映家庭实际变革形态的内容只有一章,实不免薄弱。遗憾的是,像这类近代家庭史研究的专著,我们至今还难得见到第二本。
  在近代,家庭变革表现在观念上固然多些,但实际的变革幅度和广度也不容轻视。特别是进入民国以后,与巨大的社会变革相一致,家庭的变革尤其是城市家庭的变革并不小,可能只是“变”得很微妙、很“特别”,不好简单化解释罢了。像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兄妹关系的变化,家庭成员社会交往和社会地位的变化等等,在不同类型的家庭里,就有着各自不同的具体生动的表现。我们目前“揭示”得不够,主要是研究不足的缘故。以妾和奴婢为例,这些特殊的家庭成员,在近代独特社会文化背景下,其实际的家庭生活、地位和社会境遇到底怎样?与此前相比有何细微差别和变化?究竟是些什么人纳妾等等,目前就缺乏深入的研究。这种不足,直接影响到我国对近代中国家庭及其变革的认识。
  近代中国出现了许多影响家庭变革的新的社会因素,也值得引起今人重视并加以认真总结和反思。比如,交通工具的空前改进、社会流动急剧加大(包括出国)、通讯手段的巨大变化等,它们对家庭关系、家庭生活乃至家庭功能无疑都产生了影响。这种影响的具体途径、作用机制如何呢?这也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细致的研讨。类似的问题很多,对认识整个近代中国社会也很重要,可见近代家庭史的研究实在大有可为。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20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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