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史学史研究》(京)2022年第20222期 第100-108,122页
内容提要:浦起龙校勘《史通》,虽然没有说过使用了哪些不同版本和以哪一版本为底本,但逐条考察其一千四百余条文字校勘成果后可以发现,他当时所能见到的陆深本、张之象本、张鼎思本、郭孔延本、王惟俭本、黄叔琳本和影宋抄本等七个主要版本,他都已见到并用以校勘,其中又以影宋抄本为校勘底本,此外他还利用了一部或一些不知名版本。除少量校勘条目不可确知其所用版本外,绝大部分条目都可以指实。
浦起龙(1679-1762)在乾隆十年(1745)开始撰写《史通通释》,十二年“岁除”之时完成初稿,次年又加修订并最终确定书名,此后付刻并继续修改,至乾隆十七年全书刊成。之后仍“屡有修改,所以初印本和后印本有很多不同”,王煦华先生点校整理时,就看到过三个不同的印本,最终选择了初刊本的最后一个印本,因为总的来说,后印本的文字胜过初印本①。但在从初创到修改的整个过程中,浦起龙不仅从来没有说过编撰该书所用的底本是哪一版本,而且也没有说过校勘《史通》文字时使用了哪些不同版本,他对所用诸本《史通》的版本极少指出其名称,以致有研究者说他所提到的各本称呼“到底指哪一个版本,今已不可指实”②。不过逐条考察浦起龙一千四百余条文字校勘成果后可以发现,这个说法过于夸大其词了,浦起龙校勘《史通》所用诸本除少量不可确知外,绝大部分都可以指实。但目前学界对此尚无专门研究,故笔者试撰此文,以梳理和揭示浦起龙校勘《史通》所用的不同版本情况。
一、浦起龙校勘《史通》工作的基本情况
浦起龙的《史通》校勘工作,不是专门对之前某一版本的校勘,而是汇校诸本,择善而从,做出一部新的《史通》版本。他编撰《史通通释》,乃有感于明代郭孔延对《史通》的评释、王惟俭对《史通》的注释尚有未能切合《史通》本身之意的缺陷,从而另起炉灶,借鉴二人的长处,按照自己的想法,以“通”《史通》之意为主旨,撰写的一部集注释、评论与校勘为一体的著作,是其自成一家之言的《史通》读本,按其自序所说,是希望能成为《史通》定本。因此,他在校勘时虽以影宋抄本为底本,但对诸本纷说异同之文句,选用他自己认为长者、胜者、是者写入正文,而将其余异说异文列为该正文之小注加以说明,以致有一些遵从其他版本文字而以宋本为别一参校本者。当然,所谓选用长者、胜者、是者,“所谓‘择善而从’,绝非易事。非精于斠雠者,以为善,未必即善也”③,浦起龙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在他的校勘中,既有以“一作”“或作”等形式列出异文而不断是非者,也有以“一作某字,非”等形式列出异文并指出其讹者,更有以“一脱”“一讹”“旧无”“旧有”“一无”“一有”“一多”“一少”等形式列出自己所不取,从而做出明确按断者,并有以“疑”“疑作”等形式提出己见但疑而不断者。从其按断是非正误的最后结果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别:一是以前某一版本无误,浦校亦不为误者,共225条;二是浦校列出异文而不断是非者,共498条;三是浦校失误者,共100条;四是浦校正确者,共525条;五是浦校仅提出怀疑性校勘意见,而未用以更改原文者,共62条。五类合计,共1410条。
此外,浦书中还有一些对文字的注释性校勘,如说“然则”作“然而”用,说“由”作“犹”字用;另有一些以其他典籍文字作异文校勘而不是以《史通》各版本之间的文字校勘者,如卷十四《申左》“而云诸侯失政”,浦氏在“政”下注“《传》作‘正’”,即《左传》作“正”字,卷十五《点烦》“《史记·五帝本纪》曰,诸侯之朝觐者”,浦氏在“之”下注“史无‘之’字”,即《史记》该句无“之”字等。这两类加在一起,足有一百余条,但都不属于以《史通》各版本间文句异同校勘的内容,因而本文不予讨论。谨特此说明,以免生歧义。
二、浦起龙可见《史通》传世诸本
《史通》自问世后,即有抄本在社会上流行,宋代时出现了多种不同刻本④。明初,蜀藩司曾翻刻宋代蜀刻本,一些学者家里也藏有抄本,但《史通》未能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开来。嘉靖十四年(1535),陆深以蜀藩司刻本为底本,参考其他抄本,刊成新的刻本传世,后世称为陆本或蜀本、嘉靖本。经过陆深的整理,“《史通》始可读”⑤,但仍远非善本,以致陆深自己就直言申明:“讹舛尚多,惜无别本可参对也,方俟君子。”⑥此后蜀藩司本便少为人提及,见到者就更少,而陆本则得到世人的普遍重视,成为事实上今传《史通》的最早版本。
万历三十年(1602),张鼎思参校其他几部抄本,将陆本重新校刻,并收录其原有多种序跋,形成另一版本,后世称为鼎本。但鼎本与陆本毕竟属于同一系统,因而当时一些书贾在刊刻鼎本时,故意将张鼎思序言抽去,“欲以充陆深原本”⑦。这既说明了陆本在当时学界的重要影响,也反映了二者关系的密切。不过鼎本虽做了不少刊正工作,但陆本的一些文字舛讹和错简等问题,“姑仍其旧”⑧。
在张鼎思之前,张之象看到无锡友人秦柱家中所藏“宋刻本”《史通》,发现该本“字整句畅,大胜蜀刻,俨山(陆深)先生所未及睹者”,遂以这部宋刻本“为正”,“参合众本,丹铅点勘”⑨,在万历五年(1577),重新校刻了一部《史通》行世,后人称之为象本或云间本,这是《史通》明代版本的另一系统。此本得到后世不少学者的高度评价,但仍然存在文字舛讹与错简等问题,清代何焯、黄叔琳都曾指出这一点⑩。
由于陆深所据明初蜀藩司刻本世所少见,其他明人所见抄本和宋刻本也都没有传世,故陆本、象本往往就被认为是今传《史通》的两个最早版本,而且也是两个不同的传流系统。此后,郭孔延先是以鼎本为底本,完成《史通评释》初稿,请正于前辈学者李维桢。李维桢得知其未见象本,遂回赠之。于是郭孔延又得以参校象本,在万历三十二年(1604)完成修订本行世,但文字主要还是以鼎本为主,这在诸本文字发生异同时,郭书往往与鼎本一致,即可显然得见。而李维桢受到郭书启发,也对《史通》进行了逐篇评论,因没有单独刊刻行世,其真实书名尚不清楚。有第三者,尤其可能是书贾,将其评论与郭孔延《史通评释》合刻在一起,书名题为《史通》,卷首作者项署为“李维桢评、附郭孔延评释”。显然,这一署名正是本末倒置,李维桢虽然年行在郭孔延之前,又曾对郭孔延写作提供重要帮助,但事实却是先有郭书,然后才出现李评(11)。不过无论如何,这部李郭评释合刻本即是单刻本郭孔延《史通评释》的另一版本,但因是另外刊行,书中有些文字与郭书单刻本不同,属于明显错误。从下文可知,这两种郭书,浦起龙都曾见到并用于校勘。
万历三十九年(1611),王惟俭以郭书为底本完成《史通训故》初稿,又以象本参校刊定,形成定本。所以郭、王二书实际上已将上述两个不同系统合而为一,但因对不同版本文字异同的认识、选择有所区别,郭、王二书文字仍有所不同。
清代黄叔琳又以王书为底本,在乾隆十二年(1747)刊行《史通训故补》,主要是对王书注释进行删繁补正的工作,并间作评论,校勘并非其主要内容,且有不少独自妄改臆改之处。
除了以上六个版本之外,清代前期还存有一部华亭朱氏影宋抄本,为晚于浦起龙的卢文弨所见,他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校勘黄叔琳《史通训故补》,最重要的版本依据就是这部影宋抄本。
在浦起龙之前,《史通》相传旧本,从版本来源说,主要就是以上七本。可惜浦起龙在校勘过程中,从来没有说过他到底使用了哪些版本,正如已故《史通》研究专家赵吕甫所言:“浦起龙董理《史通》,曾参校明、清诸刻,其用力虽颇勤劬,但在校勘方法上则存在着显著缺点:明著版本名称者只占极少数,绝大部分皆仅标示‘一本作某’‘又一本作某’‘别本作某’‘俗本作某’‘古本作某’,措词含混不清,转令读者困惑。”(12)浦起龙在其书自序中,说见到了郭孔延《史通评释》、王惟俭《史通训故》、黄叔琳《史通训故补》(以下分别简称郭本、王本、黄本),卷首“别本序三首”也是引录这三书序言,书中的一些校勘和注释条目也明确提及三本,可知这三本他肯定见到并用以参校。书中还明确提到了“义门订本”,也就是清初何焯校本,但浦起龙引述的是何焯的校勘记,而不是何焯所校勘的象本《史通》文字;虽然从理论上说,他既然见到了何焯校本,也就是见到了象本,但笔者下文还将对此进行考察,以便用事实说话,免生不必要的口舌之争。浦氏还提到“张本”(原文是“王、张诸本”),但到底是张之象本还是张鼎思本,他没有说明。至于影宋抄本,浦起龙在书中曾提到“映抄古本”和简称“古本”的说法,从没用过影抄“宋”本这样明确的提法,这与其大量使用“一本”“俗本”“别本”等说法,而极少使用具体明确的“郭本”“王本”“黄本”的说法,是一致的,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总之,这一“映抄古本”(“古本”)到底是哪一版本,他在书中并没有说清楚。是则,浦起龙在书中明确提到的版本,就是郭本、王本、黄本,其他陆本、象本、鼎本和影宋抄本,他是否见过并用以校勘,都是有待证明的。而他见过的诸版本中,至少还有一部或一些不知名版本,由于他并未明确提及版本名称,我们根本不知道这部或这些不知名版本到底是某一部还是某几部。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地一一考察。
三、在郭、黄、王三本之外,浦起龙校勘《史通》所用诸本
(一)陆本
《史通通释》卷五《载文》“旧主蒙三恪之礼”句,浦起龙在“蒙”下注“一作‘加’”。按,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作“蒙”(13)。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象本等五本校雠浦书后指出,陆本作“加”(14)。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对此处有校正,但未提影宋抄本文字情况,则亦当作“蒙”字。是则陆本文字乃七本中唯一为浦起龙所说“一作某”者,因此浦起龙肯定见到了陆本,并用以参校。
与上条情况完全相同,卷五《邑里》“则知身生之前”句,卷七《探赜》“威陵强晋”句,卷八《人物》“此皆干纪乱常,存灭兴亡所系”句,卷九《核才》“萧绎、江淹直成铭赞之序”句,陆本皆七本中唯一为浦起龙所说“一作某”“或讹某”者。
卷五《补注》“难为披览”句,浦起龙在“披”下注“一作‘搜’”。按,鼎本、郭本作“披”。象本也作“披”,但注云“蜀本作‘搜’,宋本作‘披’”;王本、黄本沿之。“蜀本”即陆深刻本,可知浦氏所说“一作‘搜’”者即陆本。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也说“陆本作‘搜’”。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对此未出校,则影宋抄本亦作“披”字,符合象本所说“宋本作‘披’”的总体特征。可见本条中,陆本文字仍是七本中唯一为浦起龙所说“一作某”者,因此本条也可以证明,浦起龙见到并使用陆本进行参校。
卷十《辨职》“必于史职求真”句,浦起龙在“求真”下注“二字或作‘求其若之’,一作‘求其若此’”。按,鼎本作“求真”,郭本作“求其若之”,象本、王本、黄本作“求其若斯”。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不言影宋抄本作何字,则亦与黄本同作“求其若斯”。赵吕甫用陆本和象本等五本校雠浦书,说陆本作“求其若此”。浦氏既说“一作‘求其若此’”,则他必是见到了陆本。
总述以上七条例证,陆本文字都是各本中唯一为浦起龙所说“一作某”“或讹某”者,可知浦氏无疑见到了陆本,并用以参校。
(二)象本
《史通通释》卷一《六家》“《春秋》述鲁,文止哀公”句,浦起龙在“文”字下注“一作‘史’”。按,鼎本、郭本、王本、黄本作“史”,象本作“文”。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仅说“陆本、鼎本、郭本作‘史’”,虽然疏漏较大,但由此也可知陆本亦作“史”字。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仅是自己改“史”字为“文”,不言影宋抄本文字作何,可知亦是作“史”字。是则,浦氏此处写作“文”,采用的正是象本文字,而不是其他各本。
卷七《直书》“然世多趋邪而弃正,不践君子之迹,而行由小人者,何哉”句,浦起龙在“由”下注“一本‘由’作‘曲’,又多‘自陷’二字”。按,浦起龙此处采用的是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的文字,语意明白通畅;象本文字则与浦氏所说“一本”者相同。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也说“象本‘由’作‘曲’,又衍‘自陷’二字”,可知浦氏所说“一本”是象本,而不是陆本。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仅说影宋抄本有“自陷”二字,卢氏改“由”为“曲”乃是采纳何焯之论。是则,陆本、象本等六本文字本身和卢文弨使用影宋抄本所作校勘,都可证明浦氏所说“一本”者,无疑是象本,这是浦氏见到象本的有力证据。实际上,正如笔者上文所说,何焯所校既是象本,浦氏既见到了何焯校本,自然也就见到了象本。
卷八《摸拟》“虽为让”句,浦起龙在“虽”下注“一多‘则’字,一多‘其’字”。按,鼎本、郭本、王本、黄本作“虽其为让”,是为浦氏所说“一多‘其’字”者。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说“其”字非,改为“则”字,但未提影宋抄本情况,则影宋抄本亦作“其”字。象本作“虽则为让”,是为浦氏所说“一多‘则’字”者。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象本等五本校雠浦书,说浦氏删去“则”字非,他“依卢说、余本补‘则’字”。所谓“卢”指卢文弨;“余本”指陆本和上述象本等五本,但鼎本、郭本、王本、黄本作“其”不作“则”,赵先生说法有误。笔者怀疑陆本亦作“其”字,因为鼎本是陆本的重校覆刻,郭本以鼎本为底本,二本均作“其”字,但也只是怀疑,因未见陆本,不敢妄断。不过赵先生之说因疏漏太大,他的这一版本对校已无积极意义。统观上述情况,可说本条亦是浦氏见到象本的证据。
卷十一《史官建置》“即今为载笔之别曹”句,浦起龙在“即”下注“依义门订本,一无‘即’字,一误作‘命’字”。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收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本《史通》误作“命”字(15)。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有“即”字(16),浦氏至少见过鼎本以外的其他三种版本,完全可以据此三本补校“即”字,不知为何还要引用何焯所作校记(17)。象本无“即”字,何焯所校即为象本,故而何焯才要补加“即”字。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未提影宋抄本文字情况,他自己则认为“即”字为衍文,可知影宋抄本应与黄本一样,有“即”字。可见,浦氏所说“一无‘即’字”者即为象本,这也是他见过象本的明证。
总之,虽然浦氏没有明确提到象本的名称,但通过比对各本,还是可以确认浦氏见到了象本,并用以参校这一事实的。
(三)鼎本
《史通通释》卷十《辨职》“必于史职求真,斯乃特为难遇者矣”句,浦起龙在“求真”下注“二字或作‘求其若之’,一作‘求其若此’”。查检各本,鼎本作“求真”,与浦书正文相同。郭本作“求其若之”,象本、王本、黄本作“求其若斯”。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仅说影宋抄本有“特”字,不言影宋抄本其他文字作何,则应与黄本文字同。赵吕甫用陆本和象本等五本校雠浦书,说陆本作“求其若此”。则浦书“求真”二字,从相传旧本来说,只能是沿自鼎本,这是其见过鼎本的明证。
卷十《自叙》“故作《解嘲》以酬之”句,浦起龙在“酬”下注“一讹‘训’”。象本、郭本、王本、黄本作“训”,鼎本作“詶”。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说“鼎本作‘詶’,余本作‘训’”,可知陆本也作“训”。卢文弨用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自己改“训”为“詶”,但不言影宋抄本文字情况,则影宋抄本也应作“训”字。如此,上述诸本中,唯有鼎本作“詶”字。“詶”同“酬”,浦书作“酬”,只能是沿自鼎本,可证浦氏一定是见到了鼎本。
卷十六《杂说上》“呜呼!向若二书不出,学者为古所惑,则代成聋瞽,无由觉悟也”句,浦起龙在“也”字下注:“‘呜呼’已下二十四字,王、张诸本多作细书,郭本作大书。详‘呜呼’字,非注体起法,姑从郭本。”按,不仅郭本作正字大书,张之象本、张鼎思本,以及王本、黄本皆作大书,无作“细书”者。卢文弨以影宋抄本校勘黄本,说影宋抄本在“二书”上有“此”字,但没说大书细书的问题,应该也是作正字大书。则浦氏所云“王、张诸本多作细书”者,实乃错误之说。赵吕甫用陆本和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校雠浦书,也说“陆本、象本、鼎本大书,浦谓张本作细书,失之”,并特意在“张本”二字后注云“即象本、鼎本”,可知他认为浦氏所说“张本”是将二张刻本全部包括在内。如此,则浦氏自然也是见到了鼎本的。
总之,浦氏见到鼎本的证据,虽不像见到陆本、象本那样丰富而坚实,但要说他见到了鼎本并用以参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四)影宋抄本
卢文弨在乾隆四十二年(1777)校勘黄叔琳《史通训故补》,最重要的版本依据是华亭朱氏影宋抄本。之后卢文弨见到了浦起龙《史通通释》,发现浦书“虽并不言宋本,凡其作正字大书者,皆宋本也”(18)。由此可知,浦起龙在编纂《史通通释》时,见到并使用了影宋抄本,而且以影宋抄本为校勘底本。晚清时,陆心源家中也藏有一部影宋抄本《史通》,他将其与卢文弨著作比对,发现两部抄本“同出一源,其善处,卢氏已尽录于《群书拾补》中”。又经过与浦书互校,发现“浦本多与影宋本合……《通释》本虽不言所自,而与此本皆合,则当见影宋本矣……(惟)似所见宋本亦不全……间有从他本而以宋本为别一本者”(19)。他说浦书“多”与影宋抄本合,“当见影宋本矣”,但其所见可能有残缺,不是全本,而且浦书也“间有从他本”而以宋本为参校别本者,也就是浦书并不完全以宋本为校勘底本。这可证卢文弨所说浦书“凡其作正字大书者,皆宋本也”,有些绝对,未必就真的像“凡”和“皆”二字字面义那样丝毫不差,但也可证明,浦起龙见到并使用了影宋抄本作校勘底本。卢文弨和陆心源都曾将浦书与影宋抄本比对,因此他们的说法应属可信之论。
浦起龙在《史通通释》中,没有提到影宋抄本的名称,但从他七次提到的“映抄古本”(书中又简称“古本”)文字情况看,其所说“映抄古本”即是影宋抄本,晚清杨守敬、近人向承周就都认为浦起龙所见此古本“即宋本”(20),这当然也是对卢文弨、陆心源所持浦氏见到了影宋抄本之说的肯定。而比对诸本文字异同可知,不论是浦书以卢文弨所见影宋抄本文字列为正文,还是列为参校性的“一作”之异文,皆可证浦起龙确实见到了这一影宋抄本,并直接用来编纂《史通通释》。而查检浦书,不取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相同之文字,单独以影宋抄本文字为正者,至少有六七十处,这都是浦起龙见到这一版本的明证。不过,浦起龙所见到的影宋抄本,也确实很可能如陆心源所说,是个有残缺之本。陆心源曾举出一例予以证明,此外书中还有其他两个事例可以证明这一点,但即使浦氏所见之影宋抄本不全,也不能说他没有见到这一版本,这也是毫无疑义的。对此,笔者已有专文进行探讨,并对学术界近年的不同意见进行了辨析,故而此处仅略述基本情况,不再展开细论。
(五)其他版本
除了上述诸本外,笔者在逐条考察浦书校记过程中,发现浦起龙所说诸版本中,至少还有一部或一些不知名版本。换句话说,由于他并未明确提及版本名称,我们根本不知道这部不知名版本到底是某一种还是某几种。
自陆深研究和刊刻《史通》以后,明代社会逐渐出现了对《史通》研究的热潮,校勘和刻印《史通》全书者大有人在,注释和评论《史通》全书者也不乏其人,这都是明代以前少有的现象。其中,陆深刻本、张鼎思刻本不断有人翻刻;郭孔延《史通评释》流行一时,直到清代前期仍盛行于书塾,于是其间既有人将李维桢评论与郭书合刻在一起,刊行于世,又有江南书贾直接盗窃郭书,假借陈继儒之名,刊行所谓“陈继儒《史通订注》”,实际上只是郭书的改头换面而已(21)。但因各翻刻本的校勘工作严谨与疏忽有别,造成各本之间多有讹异之处。浦起龙所说的不知名版本,可能即是对明代陆本、象本、鼎本、郭本、王本的翻刻之本,至于具体是哪一部,则不得而知。下面我们例示部分条目,以见其一般。
《史通通释》卷一《六家》“撰成一书,言皆精练”句,浦起龙在“书”字下注“一作‘家’”。按,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作“书”;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也说“余本作‘书’”,则陆本亦作“书”字。卢文弨在以影宋抄本校勘黄本时,自己改“书”为“家”,而未提影宋抄本文字情况,则影宋抄本亦当作“书”字。何焯在校勘象本时校“书”为“家”,不知浦起龙是真的见到了“一作‘家’”的版本,还是由何焯之说而云“一作‘家’”。上述七个版本,此处皆不作“家”字。如果浦起龙所见《史通》不出这七个版本之外,则其“一作‘家’”的表述就是不严谨、不规范乃至错误的,因为只有存在这个“一作‘家’”的版本,才能使用“一作‘家’”的说法,无论是何焯的校改还是浦氏自己的校改,都只能是“校作‘家’”或“改作‘家’”。如果使用“一作‘家’”这样的说法,就表明社会上存在这样的版本。所以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称呼,不该也不能混为一谈。从上述七本及浦氏“一作‘家’”的表述来看,这个“一作”之本,可能是书坊书贾们翻刻陆本、象本、鼎本、郭本、王本而形成的。这是相信浦氏所说的“一作‘家’”之本是真实存在的。另一方面,从浦书来看,与上述七本文字不同而写为“一作”某字的情况,并不少见,而浦氏在校勘方法上存在的一个显著缺点,就是几乎全都不明著版本,措词含混不清,妄改臆改之处也较多。鉴于浦氏的这一缺陷,笔者也产生一个怀疑,这些与上述七本文字不同而写为“一作”某字的情况,是否可能并没有这样的“一作”之本,而是引述何焯的校记或出自浦氏本人的校改?如果这个怀疑是可能的,则此处浦氏所说“一作‘家’”就不能当真按照“一作”的意思来理解,只能理解为浦氏校作“家”,也就是说,并没有浦氏所说的“一作‘家’”的版本。这是不相信他所说的“一作‘家’”之本是真实存在的。这两种看法,笔者目前还没有更多资料以断是非,仅献此愚见,以供参考。
同篇“自尔迄今”句,浦起龙在“尔”字下注“一作‘迩’,一作‘古’”。按,象本、王本、黄本作“尔”,鼎本、郭本作“古”。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说“‘尔’,象本、黄本同,余本作‘古’”,则陆本亦应作“古”,但王本作“尔”不作“古”,其言稍误。至于浦氏所说“一作‘迩’”者,不知为哪一版本,赵先生也未出校。
卷二《载言》“《尚书》阙纪”句,浦起龙在“纪”下注“载也,一作‘记’”。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作“纪”。何焯在校勘象本时校“纪”为“记”,卢文弨校勘黄本时也改“纪”为“记”,但均未言明依据哪一版本。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象本等五本校雠浦书,仅说:“卢云:宋本作‘记’,‘纪’讹。”(22)可知陆本亦应作“纪”,但卢文弨所见影宋抄本并不作“记”。则浦氏所说“一作‘记’”者,到底为哪一版本,因他未能明确交代版本名称,不得而知。
卷四《断限》“其殆侵官离局者乎”句,浦起龙在“局”字下注“或作‘扃’”。按,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作“局”,不知浦氏所说“或作‘扃’”者为哪一版本,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但对此未出校。
卷七《鉴识》“荒庄少气”句,浦起龙在“庄”下注“草盛貌,一作‘拙’”。按,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作“拙”;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在引述浦氏之言后,说“余本讹‘拙’”,则陆本亦作“拙”。不知浦氏据哪一版本而写作“庄”字,他既然说“一作‘拙’”,从字面上说,则应是见到了作“庄”字之本,并以之为正文。
卷七《探赜》“案史之於书也”句,浦起龙在“於”字下注“一作‘所’”。按,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作“於”;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说“各本原作‘於’”,则陆本亦作“於”字。此前何焯曾校象本“於”字为“所”,之后卢文弨也改黄本“於”字为“所”,说“‘於’讹”。不知浦氏所说“一作‘所’”者,为哪一版本,还是他误把何焯的校改,当作了《史通》的一个版本?但这完全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同篇“若齐冏失德”句,浦起龙在“冏”下注“一作‘赵’”。按,象本、鼎本、王本、黄本作“伦”。郭本正文写作“伦”,但在眉批中指出应作“冏”(23);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所收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本《史通》,正文写作“冏”(24),是为浦氏所采用之本。不知浦氏所说“一作‘赵’”者,又是哪一版本。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但对此未出校。
卷九《烦省》“议者苟嗤沈、萧之所记,事倍于孙、习;华、谢之所编,语烦于班、马”句(浦注删),浦起龙校勘说,“此四句,旧本杂乱不成语”,随后在篇末“沈萧四句”注释中详述此事说:“初注此书,案头有二本,文异而误同……二本大、小书(即正文与夹注文字)杂乱,谬误录后。一本:‘议者苟嗤沈约(休文,梁人)著《宋书》,衍(字子显)著《齐书》,萧之所记,事倍于孙(孙盛,字安国,晋人也)当《晋书》。凿齿(字彦威)亦著《晋书》。习、华、谢之所编,语烦于班、马。’又一本:‘议者苟嗤沈约(休文,梁人,著《宋书》)、萧衍(字子显,著《齐书》,萧所记事倍于孙)、孙盛(字安国,晋人,著《晋书》)、习凿齿(字彦威,亦著《晋书》)之所编,语烦于班、马。’按:二本皆正文、夹注之互混也,其文不可以句,而‘衍’字、‘当’字等之误,更不待言。”浦氏此校涉及内容较多,这里仅谈其所说版本问题。在浦氏所说的“初注此书,案头有二本”中,“一本”文字错讹太多,与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和卢文弨所见影宋抄本皆不同,可知是出于六本之外者。浦氏所言“又一本”者,文字与郭本一字不差(25),可知至少应包括郭本在内。郭本虽以鼎本为底本,但此处比鼎本少一“也”字(孙盛字安国,晋人“也”),可知“又一本”不是鼎本。赵吕甫说,“其‘又一本’即陆本、鼎本、郭本”,实则不该包括鼎本,陆本或即其所说。赵先生又说,“其‘一本’却与象本不同,疑即浦起龙所谓的‘古本’”。按,浦书中七处明确提到“映抄古本”和“古本”,其中四处与卢文弨所见影宋抄本相同,且都文字正确;另外三处,一处正确可从,两处属于有无均通的两可之说。如此,这七处“古本”文字皆非错误。故而笔者以为,此处文字错讹太多的“一本”,不应是浦氏所见“古本”,可能是上述七本之外,明代中后期以来书坊书贾们据陆本等转行翻刻者,由于目的仅在牟利,故而刻印质量非常堪忧。
卷十二《古今正史》“以纠其缪”句,浦起龙在“纠”字下注“一作‘砻’”。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作“纠”(26);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说“余本”作“纠”,则陆本亦作“纠”。之前何焯在校勘象本时说“一作‘砻’”,之后卢文弨也在黄本“纠”字下注“一作‘砻’”,但他们与浦起龙一样,都没说“一作”之本是哪一版本。至于浦起龙,不知道是真的见到了这个“一作”之本,还是直接袭自何焯的校记。
同篇“建康太守索晖”句,浦起龙在“晖”下注“一作‘珲’”。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作“晖”;赵吕甫用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在引述浦氏之言后说,“余本作‘晖’”,则陆本亦作“晖”。不知浦氏所说“一作‘珲’”者,为哪一版本。近代孙毓修《史通札记》说“邓本作‘珲’”(27)。据孙氏《史通札记跋》叙述所引各家校语,所谓“邓本”指邓邦述所藏“传临之本”《史通》上批写的校记,而非指该本《史通》正文。邓氏友人吴慈培经过比对手迹,确认邓本此校记出于何焯弟子沈岩,沈岩在自己所藏鼎本《史通》上,“临其师之校,兼及仲子(何焯弟何煌)之语,又以己意补所不及”(28)。如果沈氏不明注何焯、何煌与自己姓名,则其所作校记到底源出何人,就难以判定,孙毓修笼统地以“邓本”称之,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查笔者所用何焯校本,无“一作‘珲’”之校记(29),但笔者所用,与浦起龙、卢文弨所见者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何焯校书常有副本,且往往一书多次校勘,有时有所增补,故各本之间,校记可能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说,还不能贸然将何焯排除在改作“珲”字的校记作者之外。但校改终究与书籍本身即作“珲”字不同,不能因为何焯、沈岩等人的校改,就说也有“一作‘珲’”之《史通》版本,孙毓修直接说“邓本作‘珲’”,仍不够严谨,准确的表述应该是“邓本校作‘珲’”。
卷十三《疑古》“内释猜忌”句,浦起龙在“释”下注“一作‘怀’”。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皆作“释”。赵吕甫以陆本和上述五本校雠浦书,在引述浦氏之言后说,“余本作‘释’”,可知陆本也不作“怀”。不知浦氏所说“一作‘怀’”者,为哪一版本。
此外,浦书中还有一些这类校勘条目,虽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目前尚无法查知浦氏所说“一作”等情况的版本。如果其说属实,确实存在这个或这些“一作”之本,则他必是见到了陆本、象本、鼎本、郭本(两种)、王本、黄本和卢文弨所说影宋抄本之外的版本。不过这些“一作”之本,应该是对陆本、象本、鼎本、郭本(两种)、王本的翻刻之本,从版本来源上说,似不出这五本之外。但因翻刻中校勘工作的严谨程度有别,各翻刻本之间会出现一些讹异的不同,严重的可能会出现浦氏所批评的“杂乱不成语”的状况,质量极为堪忧。
四、结语
通过以上考索,可以发现,浦起龙所能看到的七个《史通》主要版本,他都已经见到并使用,这是他能够汇校诸本,择善而从的最主要基础,也是他取得很大校勘成绩的最重要基础。但他在校勘方法上存在着一个很大缺陷,这就是他虽曾使用“王本”“郭本”“北平本”“义门订本”这样明确的称呼,但是数量极少,与不注明者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绝大多数校勘条目都不明确具体地注出版本名称,“一作”“或作”“旧作”“一无”“一有”“旧有”“俗本”“行本”“今本”等称呼比比皆是,而且“旧本”“俗本”“行本”“今本”等称呼也无固定指称对象,全凭其个人兴之所至,随意使用。这种措词含糊不清的弊病,使得人们仅看浦书,几乎根本不知道他在讲论哪些版本,也就得不到其他版本的信息,这使其汇校《史通》的文献和版本价值大打折扣。虽然笔者专门研究浦书的校勘成就,通过一一比对,可以查知其绝大部分条目的各版本文字异同情况,并非完全是像某些学者所说的“‘旧作’到底指哪一个版本,今已不可指实”(30),但仍有五十余条,不知其所说版本是哪一版本。而从方法和原则上说,不明注版本,毕竟不是校勘工作的严谨、规范的做法,不是校勘工作的正轨。当然,如果从浦氏所处时代来说,这应该也有校勘学发展尚不充分的客观原因,在他之前,何焯在校勘象本《史通》时,也很少注明版本;在他之后,卢文弨校勘黄本,除对影宋抄本文字信息一一注明外,对其他版本也很少直接注明。既然这样,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对浦起龙一人苛责过多。特别是,我们今天研究古人的学术成就,只是为了吸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促进当今学术的发展,而并非为了批评或夸赞古人。在辨明事实的基础上,借鉴古人成功的经验,避免古人所犯的错误,少走弯路,才是我们应取的态度和研究的目的。
注释:
①王煦华:《浦起龙的生平及其著述》,浦起龙《史通通释》附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771页;《史通通释》点校“前言”,浦起龙《史通通释》卷首。
②刘海波:《清代〈史通〉学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21页。
③王叔岷:《斠雠学》(补订本),《斠雠学斠雠别录》合编本,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78页。
④详见王嘉川《清前〈史通〉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24、261页。
⑤陆深:《俨山集》卷86,《题蜀本史通》,《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8册,第551-552页。《四部丛刊》所收张鼎思校刻本《史通》卷末亦收录此文,但改名为“《题蜀本史通后》”。
⑥见《四部丛刊》所收张鼎思校刻本《史通》卷末所附陆深《题蜀本史通后》,但不见于《文渊阁四库全书》所收陆深《俨山集》卷86,《题蜀本史通》。
⑦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49页。
⑧张鼎思:《续校史通序》,《四部丛刊》所收张鼎思校刻本《史通》卷首。
⑨张之象:《史通序》,载刘知幾著,张之象刻《明本史通》卷首,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版,第1册,第8-9页。
⑩何焯之论,见刘知幾著,张之象刻《明本史通》卷末何焯跋语,第2册,第258页;黄叔琳《史通训故补》卷首《例言》(第1则),《续修四库全书》第447册,第435页。
(11)王嘉川:《清前〈史通〉学研究》,第266-279页;《李维桢〈史通评〉编纂考》,《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
(12)赵吕甫:《史通新校注》卷首“凡例”(第2条),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
(1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9册所收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本《史通》文字同,第71页。下引此书,凡与郭孔延《史通评释》文字相同者,不再注出。
(14)赵吕甫:《史通新校注》,第311页注释四十三。下引此书,凡有《史通》篇名出现者,不再注出。
(15)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史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9册,第164页。
(16)赵吕甫用陆本和象本、鼎本、郭本、王本、黄本校雠浦书,但对浦氏所说“一无”“一误”二者,都未出校(《史通新校注》第662页注释二十三)。从鼎本、郭本文字来看,陆本也应有“即”字。
(17)笔者所见“义门订本”无此处校勘,见刘知幾著,张之象刻《明本史通》,第2册,第14页。统观浦起龙的校勘工作,他更重视自己对《史通》文本的研究,往往先是自己研究其文字的是非正误,等到有了研究结果,再去找其他版本来对校。他此处宁可引用何焯所作校记,也不用手中已有的郭本、王本、黄本来对校,应即是他这一校勘习惯的推演。实则他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校勘的基本原则,因为“凡校一书,必须先用对校法,然后再用其他校法”(陈垣《校勘学释例》第四十三《校法四例》,刘乃和编校《中国现代学术经典·陈垣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21页),“广收异本,进行对校,择善而从,乃是校勘所应当首先采用的基本方法”(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校勘编》,齐鲁书社1998年版,第397页)。
(18)卢文弨:《群书拾补·史通校正》后跋之二,《续修四库全书》第1149册,第362页。
(19)陆心源:《仪顾堂题跋》卷5,《影宋抄史通跋》,载《仪顾堂书目题跋汇编》,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84-85页。
(20)杨说见张三夕辑录《〈史通〉三家评校钞》,载王元化主编《学术集林》卷12,上海远东出版社1997年版,第103-104页;向说见赵吕甫《史通新校注》,第823页注释二。
(21)王嘉川:《清前〈史通〉学研究》,第527页。
(22)赵吕甫:《史通新校注》,第78页注释四。但赵先生所说卢文弨观点则误,卢文弨仅是自己改“纪”为“记”,说“‘纪’讹”,并未言及影宋抄本文字情况,更没说“宋本作‘记’”。卢氏校记中,凡是征引影宋抄本者,皆明确标以“宋”字,故此处校勘并非依据影宋抄本,而是他自己所校改,赵先生误在不明卢氏校书体例。
(23)郭孔延:《史通评释》,《续修四库全书》第477册,第98页眉批。
(24)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史通》,《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9册,第115页。此本删去郭孔延《史通评释》单刻本所有眉批,故此处将郭氏眉批所作考证,直接应用在正文之中。
(25)《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9册所收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史通》,将“习凿齿(字彦威,亦著《晋书》)”之“亦”字误作“人”字,第139页。
(26)《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79册所收李维桢评,郭孔延评释《史通》,作“糺”字,第171页。
(27)孙毓修:《史通札记》,《四部丛刊》所收鼎本《史通》附录。赵吕甫《史通新校注》引之,第743页注释二十六。
(28)傅增湘著,王菡整理《藏园群书校勘跋识录》史部(十二)史评类《史通二十卷》所引吴慈培跋文(第1则),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176页。
(29)刘知幾著,张之象刻《明本史通》,第2册,第43页。
(30)刘海波:《清代〈史通〉学研究》,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1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