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刻书史研究的新创获 ——读《福建历代刻书家考略》
何朝晖
摘 要: 福建在中国古代出版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方彦寿先生的《福建历代刻书家考略》是福建出版史研究的创获,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有重要突破。该书按照福建的行政区分为九卷,对812位宋代至清代在福建刻过书者,以及在外省刻过书的福建人,作了较为详尽的考证和介绍。该书为刻书家树碑立传,在文献学著作体例上是一个创新。在研究方法上,关注出版史上的“小人物”和出版细节,挖掘出了许多福建出版史的新材料,带给我们不少颇具启发意义的规律性认识。该书在人物、史实、版本考证方面发明颇多,厘清了前人的不少模糊和错误认识。文章亦就书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商榷意见。
关键词: 福建 刻书家 出版史
方彦寿先生是福建刻书史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所著《建阳刻书史》《福建刻书论稿》《朱熹学派与闽台书院刻书的传承和发展》等著作在学界卓有影响。近日,中华书局又推出了方先生的新著《福建历代刻书家考略》,笔者捧读之下,受益良多。兹不揣谫陋,将所得与诸位读者分享,并就书中的一些内容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
此前关于福建刻书史的著作,除了方先生的《建阳刻书史》《福建刻书论稿》,还有谢水顺和李珽的《福建古代刻书》、贾晋珠的《谋利而印:11至17世纪福建建阳的商业出版者》、包筠雅的《文化贸易:清代至民国时期四堡的书籍交易》,等等。上述这些著作都是通论性著作或专门研究著作,限于体例,只能围绕主要的、又有重要影响的刻书家展开论述,不可能对每一个出版者都作具体的介绍。方先生的这部书对以往的研究是一个很好的弥补。该书按照福建的行政区划分为福州(府)、建宁府、泉州(府)、兴化军(府)、南剑州(延平府)、邵武军(府)、汀州(府)、漳州(府)和福宁州(府)九卷,每卷分为在福建省内刻书者和在省外刻书者两部分,分别按照宋、元、明、清的顺序介绍每位刻书家。该书将目前已知的在福建刻过书的本地人和外地人,以及在外省刻过书的福建人,除了生平事迹难以查考者之外,几乎都收入进来,总数达到812人。每个人先介绍其姓名字号,简要介绍其生平事迹,而后列举其刻过的书及现存版本,适当摘引序跋说明其刻书缘由和经过。一卷在手,可以说宋至清福建的刻书者及其所刻印之书尽在掌握矣。
关于此书的优胜之处,方先生本人已在此书的前言中有较多的说明,这里再结合个人的体会谈一谈。
首先,该书在文献学著作体例上有创新。中国古代与书籍有关的人物,可以分为著作家、出版家、藏书家等几个类型,他们在历代留存传记资料的情况有很大差别。著作家留下来的传记资料是最多的,他们靠文字获得文名,在社会上影响最大,同时他们也是把持笔杆子的人,方便为自己树碑立传,因此自古以来著作家的传记就汗牛充栋,正史里的《儒林传》《文苑传》就是为他们保留的,此外不少文学选集、总集里都有他们的小传。相对而言,藏书家的圈子和影响都要小些,但自近代以来,也有人为他们立传。最早的是叶昌炽的《藏书纪事诗》,之后不断有仿效之作,有伦明《辛亥以来藏书纪事诗》、王謇《续补藏书纪事诗》、吴则虞《续藏书纪事诗》、徐信符《广东藏书纪事诗》、周退密与宋路霞《上海近代藏书纪事诗》和蔡贵华《近代扬州藏书纪事诗》,等等。又有“考略”“史略”一体,如杨立诚与金步瀛《中国藏书家考略》、蒋吟秋《吴中藏书先哲考略》、吴晗《江浙藏书家史略》、潘美月《宋代藏书家考》、陈德弟《先秦至隋唐五代藏书家考略》,等等。此外又有辞典体,如李玉安与陈传艺《中国藏书家辞典》、李玉安与黄正雨《中国藏书家通典》、梁战与郭群一《历代藏书家辞典》,等等。至于出版家,则自古以来少有人为之立传,盖著作家、藏书家皆属于文人阶层,社会地位较高,而刻书家中多有出自下层士人及工匠者,文人官员刻书亦不以之为主业和值得称述之事。瞿冕良《中国古籍版刻辞典》是第一部以版刻机构和从业人员为中心编纂的辞典,收入了大量刻书家和刻工,但限于辞典体例,内容较为简略。郑伟章《文献家通考》以藏书家为主,也收入了一部分刻书家的资料,可惜只收入了清代以来的人物。方先生的《福建历代刻书家考略》系统地为福建历代刻书家立传,可谓填补了文献学著述体例上的一个空白,具有开创性意义。叶德辉在《书林清话》卷五中呼吁仿效《史记·货殖列传》为建阳书林人物作“书林传”,方先生此著不仅使叶德辉百年前的设想化为了现实,而且作传范围扩大至福建全省乃至省外,嘉惠书林,功不唐捐。
其次,对推进出版史研究大有裨益。传统的出版史写作,不外乎通史和专题研究两种写法。这两种写法的好处是易于抓住重点和脉络,但是难以关照到所有的局部和细节,许多出版史中的次要人物、小人物难以进入读者的视野。方先生的这部书较好地弥补了这一缺憾,只要是在福建刻过书和在外省刻过书的福建人,都尽量收入书中。从这些出版史上的边缘角色和“小人物”身上,我们或许更能够窥得当时刻书的一般情态。
正是在对一般刻书者加以密切关注、积累大量具体案例的基础上,该书带来不少颇具启发意义的规律性认识。例如,我们读完此书,会对古代官员在任上刻书之多留下深刻印象,书中涉及大量刻书是官员刻书。关于官员刻书的性质,作者指出,官员所刻之书并不一定就是官刻书,有的书是官员个人所刻,只能称为“官员刻本”而不是“官刻本”,这是极具见识的。从书中所举事例来看,有些官员所刻的是自己或亲属的著作,比较典型地体现出刻书活动“私”的性质。如宋绍兴年间福建转运司主管文字黄䚮,刻印其父黄伯思《东观余论》;淳熙年间苏峤在建宁知府任上,刻印其曾祖苏轼《东坡别集》;绍定年间郑如冈在福建转运判官、转运使任上,刻印其父郑汝谐《东谷易翼传》《论语意原》;淳祐年间福建转运判官项寅孙,刻印其父项安世《周易玩辞》。
作者经过考证发现,福建各地的官刻书,有不少是委托建阳的书坊具体承担的。作出这样判断的依据,有序跋,如明正德年间刻章如愚《群书考索》书前郑京序,详细记载了福建按察司佥事院宾、建阳知县区玉嘱托建阳书坊主刘洪刊刻此书的过程;也有刊记,如明万历年间建阳知县周士显刻《古今韵会小补》,卷三十末有“书林余彰德、余象斗同刻”字样。这一发现推进了我们对于官刻与坊刻出版方式与出版过程的认识,传统认识上泾渭分明的官刻本、坊刻本其实存在诸多交集和模糊地带,需要加以重新审视。福建省级官员多有委托建宁府及其所属各县官员在当地刻书之事。如明嘉靖年间福建巡按御史虞守愚、福建参政张俭委托建安知县沈璧、瓯宁知县陈珪刊刻《黄文献集》,嘉靖年间先后任福建巡按御史的吉澄、李邦珍分别委托建宁知府杨一鹗在建阳刻印《春秋四传》《道南源委录》,万历年间福建按察司佥事漆彬委托建阳知县李增刊刻《舒梓溪先生全集》,万历年间福建巡按乔承诏、福建右参政许达道委托建阳官员刊刻《纲鉴汇编》,等等。到建阳任职的外省籍官员也曾利用建阳的刻书资源为其乡人刻书。如浙江浦江人、建阳县主簿洪泽将乡人郑大和所著《麟溪集》、郑柏所著《金华贤达传》带到建阳刊刻,事竣后书版运回浦江交由郑氏保存。这些事例有力地说明了建阳民间刻书业的发达,反映了建阳作为全国性出版中心的重要地位。
在刻书家中,除了我们熟知的官员、士人、文人书坊主之外,书里还包括了比较少见的刻工书坊主和女性刻书家的资料。清同治、光绪年间,侯官人吴玉田在福州开设刻字铺,刊书甚多,所用刊记有“三山吴玉田镌字”“福州吴玉田镌字”“吴玉田刻坊藏板”“板藏福省南后街宫巷口吴玉田刻字铺”等。与吴玉田同时代的刻书名家还有陈文鸣、陈聚旺、林士灿、施志宝、王友士、陈金鸣等,这些人大概是因为资料不足,惜未收入此书。女性刻书家,有清乾隆年间余珍玉、余尊玉姐妹,刊刻《绮窗迭韵》;咸丰年间,永福人张瑞贞在公公余潜士身后整理刊刻其遗著《耕邨全集》。这两类刻书者,值得引起学界的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该书在出版史的研究方法上也有突破。由于主旨在于为刻书者立传,作者对于刻书者的生平活动格外究心,尤其是将刻书者的生平与其刻书活动联系起来考察,使得作者生平成为考订刻书地点与时间的重要抓手。例如作者根据康熙《安庆府志》的记载,确定郑锡麒嘉靖十四年(1535)至十七年(1538)任安庆府推官,据此判定刻于嘉靖十七年(1538)的《青阳先生文集》刊刻地点是安庆;通过将《西山读书记》序文与南宋官员汤汉仕履结合起来加以考证,论定此书刊刻地点在建安,而非《四库全书总目》所说的福州。利用刻工来考察刻书地点、刻书承担者,是作者运用的又一重要方法。明嘉靖年间福州知府胡帛所刻《文编》,书口刻工与嘉靖《建阳县志》《邵武府志》多同,作者判断这些刻工来自建阳书坊,此书乃胡帛委托建阳书坊所刻。嘉靖四十年(1561)福建左布政使许应元刻自著《陭堂摘稿》,版心刻工与嘉靖《建阳县志》多同,且版心刻工著录习惯亦同,据此判断此书刻于建阳。利用刻工来考订版本的方法已为现代学者所习用,但就此书而言,将这种方法应用于官员刻书活动的考察,则具有新意。
第三,该书在人物、史实、版本考证方面有许多创获,厘清了前人的不少模糊和错误认识。关于这一点,方先生在前言中已经列举了不少例证,这里笔者再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进一步说明。
作者在不少条目中都有精彩的考证。余廷甫条,通过《潭西书林余氏族谱》余廷甫同族兄余珪传记,推知余廷甫的生活年代,再结合《天一阁书目》和《古今书刻》的记载,考证出《地理大全》《地理雪心赋》的刊刻时间在明成化年间。熊启灿条,通过仔细爬梳《潭阳熊氏宗谱》的记载,证以方中通《陪诗》中的诗文,指出熊启灿所刻《鳌头通书大全》不可能是明刻本,而是清刻本。作者广泛引用史传、族谱、书目、诗文乃至摩崖石刻等资料,使用了多种考证方法交叉互证,令人印象深刻。作者通过考证订正了前人的大量疏误,其中包括《四库全书总目》《明代版刻综录》《中国古籍版刻辞典》《中国印刷史》等重要著作的著录错误。有一些订正不仅仅是文字上的正讹,在出版史研究中极具价值。如明嘉靖十六年(1537)刻本《史记题评》有牌记“嘉靖十六年丁酉知府胡有恒、同知胡瑞敦雕”,前人常将此书著录为“胡有恒、胡瑞敦刻本”。作者查考万历《福州府志》,发现该同知名为胡瑞,而非“胡瑞敦”,指出“敦”字应下属,“敦雕”为“督刊”之意。据笔者所知,此前尚未有学者指出刻书中“敦雕”一词的用法。
作者富有洞见地指出,仅仅根据刻书者籍贯来认定刻书所属地域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事实上,这是不少通论性著作和地域性出版史的普遍做法,由于粗放式的著述风格,以及地域出版史写作中惯于尽量多地把刻书家与出版物包括进去以放大出版成就的心态,使得对于刻书地点和时间的考校有意无意地流于粗疏。方先生在该书中重视结合刻书者生平来考订版刻地点和时间这一方法,具有纠偏和示范的意义。
该书体量宏大,时间和地域跨度长,涉及人物众多,资料繁杂,写作难度大。这里笔者试就书中的一些观点和叙述提出自己的一点浅见,以就教于方先生。
书中非常重视对刻书地点的考察,并以此确定是否收录以及收入哪一部分。但有些书没有明确刻书地点,或虽说明刻书地点但未给出判断依据。如卷一在闽刻书部分收入嘉靖十七年(1538)侯官人蔡经刻《立斋外科心法》,但并未言明在何处所刻。查蔡经履历,刻书前后一直在外任官,若该年休致居家刻书应加以特别说明。明嘉靖二十六年(1547)侯官人林应亮与泰和人曾才汉合刊《全唐诗选》,未具体说明刻书地点并出示证据。天启间翁正春刻《南宫奏草》,未说明刻于何地。天启元年(1621)翁正春起礼部尚书,至天启五年(1625)归养(见《明熹宗实录》卷五十九),若于任礼部尚书期间在北京刊刻此书,则以收入闽人在外省刻书部分为宜。考虑到本书出于著作体例对刻书地点的重视,愚以为还是每一种书都尽量明确地指出刻书地点并给出判断依据为好。
此书每卷前半部分收入在福建本地刻书者,但其中有若干书是否刊于福建省内似有疑问。如卷一王都中条,其所刻《周易集说》据该书王都中序,为王氏“守鄱阳泉监”时所刊。据《元史》卷一百八十四王都中本传载,王都中曾官江淮泉货监,刻书似在担任此职期间,地点在江淮一带。陈禹谟条,载万历十六年(1588)陈禹谟在福建道监察御史任上刻《七雄策纂》。据过庭训《明分省人物考》卷四十三、乾隆《杭州府志》卷八十一陈禹谟传记载,陈禹谟曾任监察御史,巡盐两淮、巡按江西,之后做过巡漕御史,未有做过福建巡按的记载。陈禹谟虽任福建道监察御史,但似并未外差福建。陈禹谟《重刻七雄策纂》序称:“策纂于吏部郎东明穆公,而制府贾公寿诸梓。同年刘心田氏携之江淮,余幸而卒业,复梓以广其志,而运长杨君实赞成云。”该书很有可能刻于陈禹谟以福建道监察御史巡盐两淮任上。谢肇淛条,所刻《郑诗》国家图书馆藏本书前有万历二十四年(1596)谢氏序,云为“李吴兴”时所刊,即谢肇淛任湖州府推官时所为。谢刻《北河纪》国家图书馆藏本目录后有刻书姓氏:“属吏兖州府通判王沼、寿张县知县李仰、阳谷县知县罗璨同编,寿张县主簿唐世泽督梓。”皆为山东官吏。此书为谢肇淛官工部郎中管河张秋期间所编刻。
对书中的一些观点,笔者有不同的看法,提出来供方先生和各位读者批评。如作者认为“捐金”“捐俸”就代表官员自掏腰包刻书,未动用公帑,以此作为区分“官员刻本”与“官刻本”的标志。愚以为“捐金”“捐俸”往往只是首倡刻书官员的一种姿态,在其带动下,经常还有其他官员“捐金”“捐俸”,也不排除从公帑中取得一部分刻书经费。如明万历三十一年(1603)松江府刻本《续文献通考》书前有《刻续文献通考文移》,清楚地交代了刻书经费来源:一是若干官员“捐俸”,二是各项衙门开支,三是刊刻其他书籍的剩余经费。又如外地官员委托建宁府或建阳县官员刻书,作者推定刻书是由建阳书坊承担。但是否存在建宁府或建阳县官员自己召集工匠在官厅刻书的可能?如宋淳祐十年(1250)福建路提点刑狱公事史季温命郡文学朱貔孙“鸠攻木之工而墨之”,这样的记载不少,应该如何解读?进而,仅根据刻工的籍贯来判断刻书的地点,或根据版心刻工与《建阳县志》相同就判断书刻于建阳,是否能够完全排除刻工的跨地域流动,即本地刻工到外地去承揽刻书任务?晚明时福建和江南地区书坊主、书籍编纂人员、刻工等书业人员的流动十分频繁,如名工刘素明就曾为建阳、金陵、杭州三地出版的书籍刻过版画。因此通过刻工籍贯或曾在某地刻过书来推断刻书地点,愚以为需要更加慎重。该书认为,是否能够吸引和接受外地官私方的委托刻书,是评判地域刻书能否成为“刻书中心”的最重要标准。无可否认,建阳长期作为全国最重要的刻书中心,的确是建立在大量接受外地官私方委托刻书的基础之上的。尤其是在明代前期,当其他的刻书中心都黯淡下去的时候,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千里迢迢跑到建阳去刻书乃至买书的事例。但是对于某些以行销书籍为主的刻书中心,套用这样的标准是否适合则存有疑问。比如福建地区继建阳之后崛起的另一个刻书中心四堡,几乎不接受外地的委托刻书,而主要依靠在广大农村地区销售廉价读物建立起刻书中心的地位。其他如江西金溪、四川岳池、山东东昌等,皆可作如是观。
此书在写作编排上也有可进一步完善之处。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作者鉴于前人论述较多,或存世资料缺乏,没有设立条目,稍觉遗憾,也多少影响了内容的完整性。比如清代福建活字刻书家介绍了林文仪,但另一位更著名的活字刻书家林春祺却未设条目。愚以为条目可视情况有繁有简,但仍以完备全面为好。在编排上,在福建省内刻书者,土著与流寓若能分开则层次或更加分明,前者多为家刻、坊刻,后者多为官刻。同一类型人物按生卒年排列,生卒年不详者按拼音排列,亦稍有可议之处。许多人物虽无生卒年,但可根据科名、官职等大致判断生活年代,如能据此按时间顺序编排会更为合理一些。全书最后如设人物、书名索引,当更便于读者查检利用。此外,书中的一些表述还可进一步完善,例如对人物生平履历的介绍不够全面,对官职的表述有欠准确之处等。
本书体大思精,内容厚重,是方先生福建出版史研究的又一部力作,必将有力地推动福建出版史研究走向深入。笔者的吹毛求疵之见难免有谬误失当之处,敬祈方先生和各位读者海涵、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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