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红柳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教授 研究方向为历史文献学、清代史学史
摘要:史论是査继佐所撰纪传体明代史书《罪惟录》的一大史学特色,在《罪惟录》一书中,卷前几乎都有总论,卷后及卷中又分别有不同的“论曰”,史论在全书中占有很大比重,是探究史书结构与内容乃至史家史学思想的重要线索。査继佐借史论表述作为明末清初史家对于时局变换的观点和看法,其中关于明朝的帝运、国运以及当世之人的世运的解析是史论的重要内容,三运相系,可以看出査继佐深受传统儒学与阴阳学的影响。他在主要以天命和德业解释明亡历史原因之外,还注意总结误事朝臣、口舌之故、经济因素等其他细节性因素的历史作用,反映出较为进步的史学观念。
关键词:査继佐;《罪惟录》;史论;运数
査继佐(1601-1676),浙江海宁人,字伊璜,号与斋,又自号东山钓史。明亡后更名省,字不省,后又隐名左尹,别号非人氏。査继佐著述颇丰,现存仅《罪惟录》《东山国语》《鲁春秋》《敬修堂钓业》《国寿录》《敬修堂讲录》等。诸书之中,以《罪惟录》最为著名,是规模较为宏大的一部纪传体明代史书,约200万字,含《纪》22卷,《志》32卷,《传》36卷,并计子目,共100卷。无论就史书之规模、内容、结构,还是就史学思想而言,《罪惟录》都堪称清初私修史书中极具代表性的一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体现了遗民著史的特点,并且思想性极强,深刻反映了査继佐对有明一代史事的史家立场和看法。史论在《罪惟录》一书中占有相当比重,全书各卷,卷前几乎都有总论,卷后及卷中亦分别有论。史论内容丰富,有考订史事者,有补充史料者,但更多的是阐释明代历史变迁,论析明亡的历史经验教训,并详述史家怀抱,故而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和意义。①本文从“以史析运”角度探究《罪惟录》一书中的史论,进而总结査继佐对于明清鼎革、运道变迁的看法。
一、“运数”之理
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以成一家之言,秉持史家立场记述史事,勾勒历史发展变化的轨迹,进而予以总结,以惩恶而劝善,为后世提供可资借鉴的警示是史家的责任。在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进程中,总结历史发展规律一向是修史的主要动力。“运数”即命运与气数,指历史发展的大势或必然性。在未能科学解释历史变迁之时,对必然性的探究往往会结合自然与史事,从而归结为“天命”。孔子所开创的儒学传统中,又配以君主的作为——即施行德政作为天命之外的又一必然性规律。在査继佐的著述中,较早提及“运”,是在《敬修堂讲录》,讲授儒学经典《诗经·商颂·长发》之时,他对运数的认知理解与传统儒学及阴阳学有密切联系:
浚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
玄王桓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率履不越,遂视既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
帝命不违,至于汤齐。汤降不迟,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围。
受小球大球,为下国缀旒,何天之休。不竞不絿,不刚不柔。敷政优优,百禄是遒。
受小共大共,为下国骏厖,何天之龙。敷奏其勇,不震不动,不戁不竦,百禄是总。
武王载斾,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曷。苞有三蘖,莫遂莫达。九有有截,韦顾既伐,昆吾夏桀。
昔在中叶,有震且业。允也天子,降于卿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②
査继佐在解释《长发》篇时认为,殷商人祭祀祖先,强调对汤和武丁的歌颂,并未涉及契,“此祭祀宗庙,只重汤与武丁”,原因在于,“一帝命,二受命,明指二王,未尝及契也”。通过逐句解释《长发》原文,査继佐提出,“至运数适合,一则必亡,一则必兴,正在汤之时”。③在査继佐看来,“运”是解释夏商时代转换的关键,夏亡商兴,由“运数”造成。但“运数”一语双关,既指商周时期流行的“天命论”,又指成汤时代事天虔敬,广施德业。故而,“运数”既代表天命所归,亦强调民心所向。在《诗经·周颂》的文字阐释中,査继佐表明了对“天命”的信崇。他认为,《周颂》赞颂了周文王以德政维系“天道”的作为,“太王创辟适称天意,于是文王亦静适以听天命”④,而天道可畏,“受命难,保命更难”,“天道显赫,不可玩忽,正是宜敬处”。⑤藉此可见,“天命”与“德业”构成“运数”的两个关键因素。査继佐对儒学经典的阐释,掺杂了阴阳学的观点,将天命与人事相联系,进而强调敬天而重人,体现出“天人合一”的思想内涵。他在《罪惟录》一书的《天文志总论》中更明确地采信与阴阳五行思想相结合的天人感应说,指出,“三才并行,顾天地之所以位与赞由人,以知天象或即舛戾,实人事之应。而立教者,尊称之曰天,以警人云”。⑥在《五行志总论》中,他把灾详视为天命对人事的教谕,“祥比于劝,灾比于诤,古圣奉天勤,讬于神道之教云尔。”⑦祥瑞视为劝勉,灾异视为谏诤,二者都成为沟通天人关系的媒介,这是传统儒学融入阴阳五行学说的显著特征。此外,査继佐亲身经历明亡清兴,急需对时代变迁、王朝更替进行合理解释,阴阳家所奉行的五德终始说按五行运行规律解释王朝更替,无疑也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经存义理,史张体脉,“经正,史乃畅然可析”。⑧传统儒学经典的阐释赋予“运数”以“天命”与“德业”的二元构成,而历史实践则是检验儒学认知的试验场。以儒学义理中的不变之道“运”去解析历史进程,査继佐最初对儒学理论的应用是宏阔而宽泛的。在《讲堂大指说》中,査继佐进一步以“运”解释中国自上古至宋元之后的历史变迁,指出,“周秦以前,宋元而后,学分内外。外者,疾效而不可久;内者,腐中而不可以信。体与用岐。无体者乱,无用者不可以治,而益以养乱,于是体与用互为党。党之事兴,与运俱尽。”⑨在这里,査继佐除了继续用“运”解释朝代更替之外,还结合了历朝的“体用之争”作为“运数”转换的催化剂。
如果说査继佐以“运数”解释《长发》,带有传统儒学色彩;以“运”解析周秦以前及至宋元的历史,过于宽泛;那么,査继佐对“运”的理解,在解析明王朝兴衰的历史过程中有了更具体和切合实际的用武之地,在《罪惟录》一书中,他以史论结合史书编纂、史事记述,对明朝之所以灭亡的历史经验教训进行了更为具体和深刻的思考。
査继佐本人亲历明清鼎革,《罪惟录》一书带有个体人生体验和时代体验的双重史学色彩。据《东山自叙》记载:
左尹,字非人,别号东山钓史……尹幼专治葩经,长独契尼山,窃取指义。左云者,以出姓自晦,实非四传中左氏遗系。按前左氏与宣圣同时,顾袭其名曰丘,亲望见无得而逾之日月,而二其名曰明,既以其言附《春秋》为千古。后左氏与丘明不同谱,而因名得氏曰左,与曲阜不同里,而按籍而求曰东山。左非,东山亦非,非其人也,乃亦欲以其言附《春秋》与《传》,为千古所奇。左氏距今二千馀年,辄预以其姓藏尹之初名,预以其名著尹之今世,略似谶,然不可强也。⑩
以遗民隐居草野之身,而关注时代发展变迁之大势,査继佐试图通过有明史书的撰写,分析明王朝的“运数”,并作为历史经验教训,供后人吸取。他以左尹为名,以《春秋》《左传》自励,宣扬儒学,惩恶劝善,在史书编纂中通贯以经为纲,运经析史的深意。“运”在儒学义理中代表一贯之道,且与有明一代之兴衰相依傍,为此,《罪惟录》一书不仅在史论中不断论及明朝的“运数”问题,而且在史书的结构中尽力凸显关于“运”的主题。在史书编纂中,最为明显的是五个与“运”相关的类传,分别为《翼运王国列传》《衡运王国列传》《逸运外臣列传》《启运诸臣列传》(含上中下三卷)、《抗运诸臣列传》(含上下两卷),彰显以“运”释人的立场和原则。在査继佐看来,明人与有明之“运数”相系,可依据二者之关联对相关人群进行类别的划分。有启运之君则必有翼运之臣,“翼运”者,“翼”为辅佐辅助之意,査继佐考察明王朝肇建的历史,认为,朱元璋加入郭子兴部与在刘福通建立的宋政权中任副元帅的经历不必讳言,郭子兴与韩林儿,对有明之国运有“扶将长养之功,两不可没”,“汉因楚起,项羽为汉弑楚义帝;明因宋起,张士诚为明杀宋之刘福通,倖也。明非濠州释缚,亳邑分符,即安得以佛子大主运。”(11)“衡运”者,“衡”为“衡之于左右”之意,“无所一定之辞也,有天命者任为之。虽然,亦关人事。当时赤符顺天以往,不成贼,不足数。至方明州为衡运之始,于是争势、争力、争智、争人。宋载自亳,颇挟势,而力与人咸遇诸雄,顾于智未深,得辄不守。汉势不及宋,犹大过方与张,智力与人,数十倍不啻,一入南昌,而四者俱诎。明氏保夔关,独得势,故后服也。明因势于宋,因人与力于汉与吴,诸未尝能自拔,而吾智过之,虽相衡,乃反为我用矣。而况以德行仁,诸又莫与衡之哉。”(12)换言之,史书“衡运诸国”记述方国真、徐寿辉、陈友谅、明玉珍等人,是为了验证明王朝得天下,是经受了天命的考验,故独能于诸国中胜出,而得“运数”之正。
《逸运外臣列传》载录元末“就明”而“不受官”(13)的明初隐逸之士。《启运诸臣列传》和《抗运诸臣列传》在《罪惟录》诸类传中份量最重,是史家至为关注的人群,前者载录明初功臣如徐达、常遇春等武将,名臣如李善长、刘基等,以及明初部分官员,査继佐认为“明之受命似汉,又百难于汉”,“而八王以往,鼓其策力,寸土尺地,皆由手办”(14),这些明初官员关系明朝“运数”的形成;后者则载录较为复杂,既含建文遗臣如方孝孺、练子宁等,又载录明末抗清、抗击李自成农民军的将领,“抗”有捍卫、抵御之义,査继佐认为建文遗臣的作为关系到帝系传承的变化,是对帝运转移的捍卫,抗清及抗击李自成农民军的将领则是抵御外敌,维护明王朝的命运,其行为关系到明王朝“运数”的维系。
从中国传统史书编纂的历史来看,以修史的方式总结王朝的“运数”,并不鲜见,但史家往往将观念分散于史书内部,隐讳地用于史事和人物的评价,査继佐的《罪惟录》则不仅以之为衡量和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和原则,而且把对“运数”的贡献作为划分类传的结构性元素,应该说这是《罪惟录》一书的开创,也是査继佐“以史析运”观念的重要体现。这种以“运数”为类传体例的方式需要缜密的思考和修史实践的长期积累,査继佐以遗民身份私修史书,时机相对仓促,成书又较为曲折,无疑会面临空前的挑战。《罪惟录》的这几大类传,从史书结构上来看,所收人物及载录内容数量不一,卷帙极为失衡(15);从史书的内容及观念层面来说,明初靖难与晚明抗清分属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性质的战争,将历史人物并列也令人错愕难解。史家的立场和判断过于主观,无疑有害于史书的体例的严整,故颇为学界诟病。缪荃孙指出,“然列传分门别类,蹈马令《南唐书》之失。又喜说乩梦,谈徵应,惟恐不奇,觉有俶诡之气,似非史氏之正宗也。”(16)仓修良、魏得良认为,“如类传之分,有所谓《翼运王国列传》、《逸运外臣传》、《启运诸臣传》、《抗运诸臣传》等等,名目繁琐,有失于褒贬之义。”(17)陈仰光指出,“一部史著的特点往往正是作者史学思想的反映,而史学家的思想必然要受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社会条件所制约,同时也往往要反映那时代史学的特点或发展趋势。明代史学的特点是以褒贬人物为中心,《罪惟录》以书法义例寓褒贬的编纂手法实际上也是这种特点的反射,但这种编史手法,在实际中影响了对历史人物的客观记述,从历史编纂学角度上,貌似有所创新,实际却是倒退。”(18)谢国桢也认为,“惟是书体例微嫌繁复,且有驳杂不纯之处,恐系敬修初稿,尚未经修定也。”(19)
总体来说,《罪惟录》一书是査继佐分析“运数”的史学实践的结果,其史书内容和结构以“运数”为依托,同时史论之中亦有大量关于“运数”的论述。结合史书的结构与史论,可对査继佐“以史析运”的观念和实践进行较为具体的探析。
二、三运相系:“帝运”“明运”与“世运”
正如潘耒所言,“凡为史者,将以明著一代兴亡治乱之故,垂训方来。”(20)清初史家修史多以总结明朝历史为动因,而明王朝因何而亡则是史家关注,史书致力解决的核心问题。结合明朝的历史,査继佐提出并力求解决心中的疑问,明王朝的“运数”究竟为何?如何由“天命所归”到“帝运”终了,痛失国祚,并导致世运不彰?为此,在《罪惟录》一书中,査继佐按“帝运”“明运”与“世运”三个层次分别予以说明。
査继佐认为,明之“运数”首先是“帝运”——即明代君主的运数。明太祖朱元璋谥号为“钦明启运峻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21),其“以布衣不学,意侔造化,诸善政史不胜书”(22),故能应天乘运,为一姓江山之始,开启一朝之“运数”。“帝运”显然自天命而来,故朱元璋生而神异,“似一白气自东南贯室,夜尝有光”(23);“披衲野走”之时,“病中似有两紫衣人与俱宛转”;历六合,遇竖儒,“而测帝甲子,贵不可言”。(24)这些异兆明示天命所归,不以人力为转移,故有明一代屡经帝系传承的波折,但统系未断。他说:
两以祖父凌嫡而善败以分,两以亲征定乱而安危以系;奉南宫似弟而非弟,尊兴献似孝而非孝。南迁之议一概不行,不审时要。弃地之举,前以不得已,后以不能治理,势分而一概行之,不念前劳。易储一见,未免伤心;废后四见,颇累盛德。东宫失欢,享年俱促;支子溺爱,祚胤不长,总非细故。独寘藩、宸濠之律,不可以加靖难之师,北平功可补过,金川不启,未易卜年。康陵、德陵淫佚踰等,而不致有南巢孟津之祸,则周德之未改天命也。(25)
但同时,査继佐认为,决定帝业走向的,并非人力,而是天命:
所可异者,高皇应屡降之祥,成祖叶燕飞之兆,原非人为。长陵、永陵,两起藩邸,并以壬午改元。靖难动众,南昌弄兵,一以己卯之七月,一以己卯之六月,又皆月之十有一日。永乐中三殿灾,嘉靖中九庙灾,皆以辛丑之四月。皇觉以僧兴,滇南以僧亡。景帝终于裂帛,逆迹不彰。烈皇尽于投缳,运乃不复。(26)
査继佐认为这些时间上的巧合和朱元璋以僧兴国、朱由榔以僧亡命的相似并非人事所造成,只能用天命来解释。因而,明太祖朱元璋确立朱明江山,为后世子孙确立“帝运”,上承于天,而明之“运数”的最终瓦解,也是上天的安排。“帝运”与明代史书的纂修关系极为密切,决定了纪传体史书的纲目——本纪中所载录的君主情况。《罪惟录》本纪共22卷,分别为本纪17卷,为太祖、惠宗、太宗、仁宗、宣宗、英宗、代宗、英宗后纪、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神宗、光宗、熹宗、毅宗;附纪5卷,为安宗、鲁王、唐王、桂王、韩王。査继佐通过史书的本纪指出,自明太祖朱元璋至崇祯帝投缳自尽,朱姓之“帝运”宣告完结。故而,南明诸帝仅附于“帝纪”之后,不得列入帝王本纪其中。“帝运”未终,则史书以本纪记之,故明代历史上有争议的几位帝王如惠帝(宗)有纪(27),景帝(代宗)有纪,英宗则有前后两纪。自明太祖朱元璋至毅宗朱由检,勾勒出明代“帝系”传承的基本脉络。而“帝运”是否终了是査继佐书写帝王本纪的体例,即原则;“帝系”存续,则帝王有纪;“帝系”不存,则南明诸君仅得附于帝纪。同时,在“帝纪”所附的南明诸帝的卷后史论之中,査继佐只写“天”一字或“亦天”二字而已。(28)在他看来,“帝运”既尽,天不眷顾,南明政权的次第瓦解即可以想见。
明代帝王的统系如何在史书中予以体认和显现,历来有所分歧。明代史官本着“为尊者讳”的原则,在编纂以帝王为主体的编年体史书《明实录》时,以建文朝附于《太祖实录》,景泰朝附于《英宗实录》,代表着明代官方史学晦暗不明的口径。至晚明,学者多有批判,王世贞称:“国史之失职,未有甚于我朝者也。故事,有不讳,始命内阁翰林臣纂修《实录》,六科取故奏,部院咨陈牍而已。其于左右史记言动,阙如也。是故无所考而不得书,国忸衮阙,则有所避而不敢书。而其甚者,当笔之士或有私好恶焉,则有所考无所避而不欲书;即书,故无当也。”(29)比较来说,清代史官纂修《明史》,易代而修,突破明代政局影响,为惠帝和景帝立本纪,值得肯定。《罪惟录》成书于《明实录》后,官修《明史》之前,代表了清初史家的个人观念。査继佐认为,明惠帝和明景帝两朝,只代表明代帝系传承中的变数,“帝运”虽略有波动,但本质未变仍存,故在《罪惟录》中为二帝立本纪,对二帝身份予以承认。由此来看,尽管査继佐的主张受制于天命说的深刻影响,但能从历史实际出发,认可二帝的历史地位,是有助于还原历史真相的。对于南明诸帝,査继佐则认为“帝运”已终,故列其为本纪的附录,这与官修《明史》出于为清朝统治者讳的政治立场不予南明诸帝立纪的作法亦构成鲜明对比。相较而言,査继佐的观念未曾受制于新王朝,立足于南明诸帝政治环境的实际,认为其确实无法与历朝相比,故列之于附纪,还是比较恰当的。
“帝运”关乎“国运”,即“明运”,二者相系,但又有明显的分别。如果说“帝运”强调一家一姓之运,那么“明运”指代明的“国运”,侧重指明王朝的“运数”。“帝运”的开启,始于朱元璋;“明运”之开启,则早于“帝运”,酝酿于明太祖之前,始于朱元璋的远祖。“明运似成周,咸以农事起家。农职土,尊土所有生,故并以火德旺,尚赤。而金为土之所泄,且遇火见剋,淘金辄弱,有自来也。太祖自述源流,但言务本积善,初不矫为履拇哇冰诸荒语。然则诒谋有素,保世滋大。禹稷躬稼而有天下,或得之于身,或得之于子孙,又何疑焉。‘臣自有臣祖’,诚足述也。小明羽翼帝,龙凤之封,上及三世,胡足讳!而诸册之言之者故口吃欤?特为正其封,而进之列祖”。(30)査继佐认为,“明运”类似于成周,是天命所归,以农事起家,“务本积善”,是开启并维系有明国运的关键。
“明运”与“帝运”相系,是儒学传统中天命与德业的二元体现。一方面,根据五行相生相克,“以农事起家”,“尊土所有生”,故明承火德,尚赤,恰是天命皇权的体现;另一方面,德祖、懿祖、熙祖、仁祖“务本积善”,是积德业以承天命。“帝运”不长,则国祚亦不久。君主失德,是改变天命,丧失“帝运”以至“明运”的重要原因。“明运”与帝王的作为相关,査继佐借史论对失德的明代君主予以抨击,他批判明武宗:
帝好淫佚,乃为诸嬖所借,几危社稷。幸所借者徒玩,无他意耳。夫弃至尊,而愿为上公,冷三宫而□□民□推之往辟,诚无此悖□□□性,不省,酷虐游幸为乐,但在声情,于是、濠伺釁,□□刘赵波翻,反以珰势行之,无所牵制,故得早蹶。且也,大臣委蛇,不生矫激,众正和同,弥缝已甚,而逆瑾而外,权不一人,阴相互持,不启非分,而况宫车□晏,豹房早归,则皆天之所以□成命于有周者,呜呼,以矣!(31)
査继佐批评明神宗,“帝意稍暱郑氏,激为朋党,宸断不彰。而揆席又率两可,惟言官东西,渐此不化,再传至不可闻。嗟!人主嚬笑之故,可不慎哉!”(32)批判明熹宗,“帝好儿弄,既即位,当东西交閧之日,耳目不及文书,尝呼小珰,手勤构小室殿阶下,草草,为踌躇满志。或从西苑拿篙失水,意狥奉圣,即皇储所以不育者再,不问。前后诏旨大叛,不察。辅臣庸惑,无从一是。于是贤者持理过坚,以抵触了致身之局,党祸以起。”(33)对明亡沉痛的思考赋予史家以犀利的批判精神,这种批判甚至可以突破社会等级,直面帝王,这也是清初遗民修史的重要价值,如金性尧所言,“查氏以明遗民而修私史,故少拘束,常见才情,又不同于野史之野。”(34)
从时间来看,“明运”的终了要晚于“帝运”,故而崇祯败亡之后,南明诸帝先后而立,不是延续已经终了的“帝运”,而是“以延明运”(35),甚而“东南明运复焰”(36),但最终都以失败而终,不得长久。就明代历史来看,有明运道的变化与明代君主治理国事显然有密切的联系,査继佐信天命,亦重人事,他指出:
明兴不阶尺土,等汉之高祖,顾祓除之义,尤为卓绝。论者谓超越前代五事。一,崇学;一,优外戚,不事事;一,母后无垂帘之听;一,挂印权归枢部;一,禁官妓。然外戚优逸,坐致困穷,兵权过操,专閫不力,则开国时计所以善后,而积之为贫与弱,不及料也。若乃宦官无制,黜陟不关铨部,始固轻之,后反至于极重,摒之曰天子私人。夫天子私之,彼安得不自私?于是习为私,公为私,制私而究溺于私,群借之用庇其私,激为朋党,国脉大伤,则奉《祖训》者所不能神明其意矣。(37)
超越前代的“五事”本为明代统治稳固的基石,但长期因袭不变通,导致国力积贫积弱,宦官专权,朋党为祸,伤及国脉,“明运”渐衰而至终至于亡。结合历史实际分析明亡的原因,这是史家的识断,也是査继佐的高明之处。
与“帝运”相伴而逐渐湮没的,还有当世之人的“世运”:
茶品不一,性与味各殊。以代古汤饮,不知始何时。观古籍不供祭祀,不进宾嘉,然则茶饮并称,犹后世之言也。陆鸿渐为作《经》,颇详研制。降此法益善,而饮之义始完。独异此种但宜中夏,如红花之产,无出异域者,岂正色至味,偏方不预,而得天地中气者为特生之欤?顾各徼外来庭,不闻阑出,独西蕃诸族,似非此则病,不审古茶法未通之先,彼何以能长年及世?于是中国常供之外,以诸最下者易马。按茶与香皆植产,分值口鼻,而烟亦植产,与香一类,乃不善鼻而善喉以下,适与茶仇,分任醉醒。而又奇香之出外域者种多,中国濒海间有之,与烟之种,皆兴洋外。乃烟可内移,香不可北活,岂迷智之物易染,而憩息之具难修欤?中国法不令自迷,故禁烟厉。中国义不妨分醒,故市茶通。嗟乎,两法乖而世运亦随之以变矣。(38)
如果说“帝运”与“明运”多考虑皇权与政治,“世运”则相对更多着眼于当世之人的命运。或是受纪传体史书载录内容所限,或是出于时代的局限,査继佐并未就此进一步展开。
“帝运”、“明运”与“世运”,构成了査继佐关于运数的系统观念,是基于明代历史变迁,对“运”的历史化阐释,其内容既涵括对朱明一家一姓江山社稷的定位,有明王朝的时代定位,也包含作为明清鼎革时代,经历朝代变迁的世人的历史定位。限于时代局限,査继佐对运数的理解,仍带有天命的烙印,受儒学传统观念影响至深,但三运的系统提出,以及结合史事分析之后所作的评述,反映出査继佐对“运”的理解已经富有了层次性的变化和时代内容。
三、关乎“运数”诸要素
《罪惟录》的史论之中,在关于影响“运数”的因素问题的思考方面,仍然以“天命”说为基础,如《地理志》述及云南之时,认为明朝的“运数”受天道的制约:
按:百彝之种,麓川缅甸数为梗,自洪武十五年祁牙始服。后于元江永昌之外设宣慰者七,以统西南,而沐氏辖之。云南之地,南以元江为关,车里为蔽,而达八百大甸;西以永昌为关,麓川为蔽,而达木邦;西南通诸缅,以底南海;东南统宁远,而界安南;西北尽丽江而通吐蕃。诸省惟云南诸夷杂聚,乃明运讫于缅甸,初为梗而终厄之。夫云南之应东北,非地之故,天之故矣!(39)
査继佐将麓川之役与永历帝败于缅甸相联系,认为云南之地,是明朝“运道”的枢机,并和东北的满族南下相比附,天南海北,既非同时,又非同地,本无必然联系,竟能同为亡明的因素,只能说是上天的决定了。受天命论的影响,査继佐的史论难免有史事与天意附会之处,如《历志总论》认为,“按九州上应分野,则验历,定以古帝王受命之处为主。从此测探,天与地合,动静不渝,此中国之所以尊于诸徼也。……惜朝廷多故,虽曾拟立新历,而未即举行,历与运俱,亦一奇也。”(40)关于天道与人心的关联,如伪太子事件,査继佐谈到,“嗟乎!岂天故生一伪以疑真导乱哉?而所为王之明者,又倒读为‘明之王’,似有意讳之者。疑却使人易信,且适有童妃被鞫一事,则信者故外之而使为疑,真伪淆惑,中外遂以上不念骨肉,烽火最急,人情益解散。嗟乎!虽人事,亦天道因之矣!”(41)但同时,基于史事的分析,史论中关于“运数”的分析逐步有了突破传统“天命说”和“民心向背论”的趋势。
首先,査继佐认为,“运数”有天为之,亦有庸人误之,不能一概而论,尽诿过于“天”。他说:
危亡之故,无非误也。我误而彼为倖矣。彼不倖,则吾可以不误胜之也。而误有天与人之不同。所付者无疵,□□□人可倖,而天或猝然□败之。如专任诸葛而祚不长,全恃检点而兵忽変是也。事出不意,知勇坐蹶,诚无如之何矣。若乃当事而人自败之,则诚不宜以诿之天。(42)
査继佐在探讨明朝危亡的历史进程之时,认为明朝的灭亡不能完全说是“运数”已尽,无力回天,在历史的细节中有必要去追究一些庸误朝臣的责任。査继佐首先以靖难时惠帝朝臣的不作为进行总结:
嗟!壬午、甲申之故乎!建文中,秉枢事与赞枢事者,或极讲诚正之学,以为执常理可以应变,而且自是,党是,恶人之非之。人主至阳非而阴是之,己大见其非矣,犹矫而是之,益不能非之。于是奉行者露,而惑,而钝,而鄙,而近,不或一济,则虽志□向上帝,不赎罪也。(43)
进而,又沉痛追究崇祯甲申之祸误事朝臣的责任:
崇祯中办贼者,始之□□粉饰,希逸督责;继之不谙攻守□分,昧于任使;卒之入算蹈械,而用误□庸不能非之。殆庸与误相禅,而大祸且成,以身从之。生平非不可原,而乱所自积,万世有口,不可扪也。论者于误事而死,并有褒称,然则何以处不误事而死者哉!(44)
査继佐认为,庸碌无为,误国祸民,必须要承担历史责任,不能因一死而卸责。比如,惠帝时之齐泰,“先燕之计拙,而况不先燕!泰专枢事,与方、黄辈所处不同,乃无长算,浪以全师尽驱为燕用。即使先燕,燕未动,何名以败之?燕即失封,亦犹能借诸王起也。观大宁被劫辄共事,泰岂能以取怼诸藩者孤应之乎?有静持以俟其内釁,大不幸,割燕而北帝也。虽然,主守自固,燕□理逆地寡,无因而起特难。虽误不一泰,首泰以误,而比泰议者不得辞。”(45)崇祯时之杨鹤及其子嗣昌,“贼贻于杨,亦烈于杨。前则恇怯图苟安养寇是也,后则增饷敛怨,因而长乱。养寇在一方,长乱满中原矣。”(46)运数虽由天命,亦因人为,庸误之臣是影响“运数”的因素之一。
其次,口舌之故,关乎“运数”。
论曰:国初《实录》经三修:建文初第一修,王景彰充总裁;靖难后再修,总裁解缙;缙得罪,三修,系杨士奇为总裁。按士奇三修皆预,其意率多回护,凡韩林儿瓜渚之殂,及龙凤渡江之命,皆讳之,无实书。又如御制集,如庚午诏书,如《奸党录》,与《实录》判然不同,可知不同者出士奇手。迄永乐时,《实录》具载让皇出亡,以致传闻影响,海内怀疑者且数百年,其罪过于失身矣。总之,系建文之年于洪武,纪景泰之事于郕王,丑正学之死,减其危言,隐代庙之崩,不书引帛,然则明以《实录》教欺也。自是,万昭德之自引尽,而迄无成书;皦生光之承危议,而讬为借案;毛文龙之奉尚方,声罪不合律;熊廷弼之赴廷讯,主谳不知兵;红丸之与梃击,真伪不侔,统云《要典》;杨阁部之与卢督师,墨縗一例,论有偏优。口舌之故,积在气运,惜哉!(47)
査继佐指出的“口舌之故”有双重含义,既指明代历史上众说纷纭的多个疑案,事关口舌,亦指明代官修史书为尊者讳,未能在史事记述上明定是非,结束口舌之争。査继佐对口舌之故的分析不是仅仅停留于明代史事发生发展的表层,而是深入到历史书写的内里。在《艺文志》总论中,査继佐探究了明代史书记载失实的情况,并认为,不能真实地记述历史和看待历史,进而导致是非莫定,真伪莫辨,也是明朝气运渐衰,以至于“运数”耗尽的重要原因。(48)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故国文献的流传往往被视为文化传承的象征,国亡而史存更是激励不少明遗民投身修史事业的动力,而整理明代文献时面对纷纭记述所感受到的沉痛,更加深刻。在査继佐看来,文献中客观真实的历史载述是现实中神秘难测的运数的载体,失实欺世的官修史书,层层累积,无疑加剧了气运的流失。认识到史书记述真实的价值,并将之提升至影响王朝“运数”的高度,这代表了査继佐的卓识,当然,也体现了时代的局限。
第三,财穷而国命因之,经济发展状况是制约“运数”的根本要素。其曰:
按《周礼》冢宰制国用,此量入为出之道也。自仓库出数与日俱增,便思量出以为入,入如其量犹可,至不可入,不能入,入非所入,而出数益增,每多意外,乃徒恃搜剔之智,加派之能,亦何济哉?岂惟无济,抑可危矣!至于财穷而国命因之,甲申之日,曲货外戚,渐及商贾,嗟乎!好货非君德,吾甚忧明季之不能好货也哉!(49)
量入为出,是王朝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良性循环的保障。量出为入,则会导致无限加派,不仅无济于事,还会激成变乱,伤及“运数”。注重经济因素与“运数”的关联,对封建史家而言,是难能可贵的。
除上述因素之外,査继佐还具体总结了明朝在兵、马备战方面的细节性缺陷,“历朝间有边略,往往出于文墨,卒以党故,牵制责备,辄一旦弃之。嗟乎!文中求一能文尚难,武中求一能武,岂不难之又难!抑文中得一能武,顾百计尼之,必见其不能而后快,吾不知其解矣。卒也,文不能制武,而武又不能武,文之从容引义,比于蹈刃,亦何裨哉!”(50)马政的问题,也是导致明朝败亡的因素,“马之繁衍,比于户口。古人问国之富强,数马以对。万乘以下,古制也。制失而尚以是为差。明起南服,不习騋牝之政,河北沿边,坐此空穷。即以孳生论,一岁一驹,改为三岁,复改二岁,然追赔于军,关领于民,其弊百出。至或以步队之孱者领种官田,以其馀粮易马,行之稍效,而不能一概,又无法以久之。至于奏买种马,而征纳岁课,比于无田而起科,论者益难之矣。总之,支吾无事之日,仅存虚名,过半中饱。正德中,流氛甫作,所赖冲突失其利,溃烂几半天下。崇祯中,治乱之师与贼竞走,足蹶而败,至于望见马上者惊为神人,无不气夺,然后知駉事之不修匪细故也。”(51)囿于私人史家视野和观念的局限,査继佐的史书在体例上有逻辑层次不够严谨,分类参差不齐的缺陷,但基于兵卒的训练和马政的得失,进而结合明末影响时局的现实问题去探究明王朝的“运数”,有理有据,是颇值得称道的。
综合査继佐史论中对影响“运数”诸要素的分析可以看出,在对明朝历史进行梳理、考察并解析的过程中,査继佐的“运数”观在传统的“天命论”和“人心向背”论基础上更加富于实践性,由理论的思考向历史实践倾斜,并丰富了“运数”观的内容,细化了影响“运数”的要素。应该看到,遗民史家的立场突破了社会阶层的局限,査继佐的史学批判能够直面明代帝王,修史的实践赋予史家以深刻思考历史的空间,而史论则表述了史家的观念,并提升了理论的深度。査继佐以《罪惟录》一书为依托,“以史析运”的史学实践,既富含传统儒学的思想性特征,同时又有所发展和拓展,堪称是清初史论发展的代表。限于史书空间的有限性,査继佐的史论往往局限于有明一代,史书的格局与史家的识见也多囿于见闻,未能更进一步,但能据时代之需求反思明亡之历史,在传统“运数”观的基础上有所延展,恰是时代的呼声,也是其史学价值的体现。
注释:
①关于査继佐《罪惟录》的史论研究,学界较早的研究成果是傅玉璋《査继佐的〈罪惟录〉》(《古籍研究》1997年第2期),文中指出,“査继佐在编写《罪惟录》的过程中,对历史事件和人物进行了评论。在《帝纪》部分,各帝皆有论;《志》之前有总论;《类传》之前,或有总论,或无总论,但每篇人物之后都有论。通过评论表达作者的态度和观点”。另外,徐州师范大学韦泽撰有《论査继佐与〈罪惟录〉的史论特色》(《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19卷第1期),认为査继佐的史论从内容来看,从宏观和微观上就明代的政治事件、历史人物、典章制度等方面作了细致的分析,査继佐探究了明政权灭亡的最根本原因,用天命论观点解析明朝的灭亡。两文是目前学界关于査继佐《罪惟录》研究中颇为注重史论的研究成果,但均未就史论的思想内里作更为具体的探究。
②程俊英:《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680-684页。
③査继佐:《三颂》,《敬修堂讲录》,《续修四库全书》第17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9页。
④査继佐:《三颂》,《敬修堂讲录》,第3页。
⑤査继佐:《三颂》,《敬修堂讲录》,第10页。
⑥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一,《天文志总论》,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438页。
⑦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三,《五行志总论》,第472页。
⑧胡晓明、张炼红编著:《笔记小品》,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92页。
⑨査继佐:《讲堂大指说》,《敬修堂讲录》,第26页。
⑩査继佐:《东山自叙》,《罪惟录》卷前。
(11)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五,《翼运王国列传总论》,第1298页。
(12)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六,《衡运诸国列传总论》,第1308页。
(13)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七,《逸运外臣列传总论》,第1338页。
(14)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七,《启运诸臣列传总论》,第1352页。
(15)如《翼运王国列传》仅收郭子兴、韩林儿两传,《抗运诸臣列传》则所收人物难以卒数。
(16)缪荃孙:《艺风堂文漫存·乙丁稿》卷四,《清代诗文集汇编》第75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848页。
(17)仓修良、魏得良:《中国古代史学史简编》,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31页。
(18)陈仰光:《罪惟录》,仓修良主编《中国史学名著评介》(第2卷第2版),山东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413页。
(19)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8页。
(20)潘耒:《遂初堂集》卷六《〈寇事编年〉序》,《清代诗文集汇编》第170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306页。
(21)参见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一,《太祖高皇帝纪》,第3页。
(22)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一,《太祖高皇帝纪》,第54页。
(23)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一,《皇祖袮列传》,第1142页。
(24)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一,《太祖高皇帝纪》,第3页。
(25)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一,《帝纪总论》,第1页。
(26)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一,《帝纪总论》,第1-2页。
(27)《罪惟录》记为《惠宗帝纪》,査继佐《罪惟录》卷之二,第55页。
(28)参见査继佐《罪惟录》附纪卷之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第417、424、434、435页。
(29)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20,《史乘考误一》,载王世贞撰,吕浩校点,郑利华审订《弇山堂别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472页。
(30)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一,《祖祢传总论》,第1140页。
(31)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十一,《武宗毅皇帝纪》,第212-213页。
(32)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十四,《神宗显皇帝纪》,第323页。
(33)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十六《熹宗哲皇帝纪》,第352页。
(34)金性尧:《査继佐与吴六奇》,金性尧著《土中录》,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第22页。
(35)査继佐:《罪惟录》附纪卷之十九《鲁王监国附纪》,第416页。
(36)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十二下《致命诸臣列传》,第1961页。
(37)査继佐:《罪惟录》帝纪卷之一,《帝纪总论》,第1页。
(38)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二十三,《茶法志总论》,第912页。
(39)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六《地理志》,第601-602页。
(40)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二《历志总论》,第464页。
(41)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三《皇太子列传·皇太子慈烺传论》,第1200页。
(42)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二十五《庸误诸臣列传总论》,第2484页。
(43)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二十五,《庸误诸臣列传总论》,第2484页。
(44)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二十五,《庸误诸臣列传总论》,第2484页。
(45)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二十五,《庸误诸臣列传·齐泰传论》,第2486页。
(46)査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之二十五,《庸误诸臣列传·杨鹤子嗣昌传论》,第2494-2495页。
(47)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五,《艺文志后论》,第529页。
(48)参见《罪惟录》志卷之五,《艺文志总论》,第506-507页。
(49)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十,《贡赋志总论》,第716页。
(50)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之二十,《兵志总论》,第883-884页。
(51)査继佐:《罪惟录》志卷二十二,《典牧志总论》,第906页。
本文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23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2023年第7期转载,引用请以原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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