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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庶洋丨試論北宋學風對史書編纂的影響——以《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爲中心
来源:历史文献 作者: 历史文献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02-03


試論北宋學風對史書編纂的影響

——以《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爲中心


趙庶洋


   赵庶洋,80后,博士,南京大学文学院古典文献研究所副教授。著有《玉海艺文校证》(与业师武秀成教授合作)、《〈新唐书·地理志〉研究》。
 
論文摘要:北宋王朝建立之後,隨著政治、文化的發展,學術的諸多方面都出現了新氣象,諸如經學中的《春秋》學、小學,史學中的金石學,文學中重新興起古文熱潮等,這些學術思潮產生的影響,並非僅僅局限在各自內部,而是擴展到當時文化的各個層面。本文以北宋時期的史書尤其是《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爲中心,探討這些新的學術風氣對當時史書編纂的影響,從而揭示北宋史學之所以能夠取得高度成就的原因。
 
 
  陈寅恪對宋代史學評價極高,曾云“中國史學,莫盛於宋”[1],這是基於他對宋代乃至中國史學的整體把握和深刻研究,對後人認識宋代史學具有高屋建瓴的指導意義。關於宋代史學的成就與地位,學者已經進行過深入討論,幾無賸義。本文從北宋學術對史書編纂影響角度,以經學中的《春秋》學、小學,史學中的金石學,文學中的古文學爲例,以北宋時期編纂兩部有代表性的史書《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爲中心,探討北宋學術在這些史書編纂過程中留下的影響痕跡,從而揭示北宋史學之所以能夠超越此前史學的一些內在原因。
   北宋建國之初,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傳播儒家經典和提高儒學的地位,如繼五代刻印五經之後重新校訂經書並頒發給各地學生,使儒家經典有權威的讀本;皇帝設立講筵,延請老師宿儒專門爲皇帝講論儒家經典,這些經典包括《周易》《尚書》《春秋》等;科舉考試以儒家經典爲中心等等,這些措施爲經學復興提供了有利條件,北宋時期的經學較之唐末五代更加活躍,也呈現出新的面貌。
 
《春秋》學
 
   《春秋》學歷來是經學中比較活躍的一門,與現實政治聯繫緊密,據《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宋真宗咸平五年“翰林侍講學士邢昺講《左氏春秋》畢,召宗室、侍讀侍講學士、王府官宴於崇政殿,賜昺等器幣、衣服、金帶,加昺工部侍郎。上謂輔臣曰:‘南北宅將軍而下,可各選純儒,授以經義,庶其知三綱五常之道也。’”[2]可見以《春秋》爲代表的經書在當時既有文化意義,又有政治作用,北宋官員在討論政事時也經常引用《春秋》作爲根據。作爲儒家經典中與史書關係最爲密切的一種,《春秋》也得到北宋史學家的偏愛。
   歐陽脩本人非常推重《春秋》,他認爲“簡而有法,此一句在孔子六經,惟《春秋》可當之”[3],並將此話用來評價尹洙之文。他在代曾公亮所作《進唐書表》中言及《新唐書》較之《舊唐書》的優勢時用了“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兩句話[4],強調《新唐書》在增加史實的同時又做到了精簡文字,與他對《春秋》“簡而有法”的推重是一致的。歐陽脩所主持編撰的《新唐書》本紀就是顯證,與《舊唐書》本紀相比,《新唐書》的本紀顯得非常簡潔,最直觀的印象就是文字的減少,陳振孫曾云《新唐書》“本紀用《春秋》例,削去詔令,雖太略猶不失簡古”[5],敏銳地指出《新唐書》本紀部分之省略詔令以求簡古乃是仿照《春秋》。其實《新唐書》本紀部分所省略者絕非只有詔令一項,今以開元十八年二紀文字爲例,《舊唐書》云:
   十八年春正月辛卯,黃門侍郎裴光庭爲侍中,依舊兼御史大夫。左丞相張説加開府儀同三司。丙午,幸薛王業宅,即日還宮。
   二月丙寅,大雨雪,俄而雷震,左飛龍廐災。
   三月辛卯,改定州縣上中下戶口之數,依舊給京官職田。
   夏四月乙卯,築京城外郭城,凡十月而功畢。壬戌,幸寧親公主第,即日還宮。乙丑,裴光庭兼吏部尚書。是春,命侍臣及百僚每旬暇日尋勝地讌樂,仍賜錢,令所司供帳造食。丁卯,侍臣已下讌于春明門外寧王憲之園池,上御花萼樓邀其迴騎,便令坐飲,遞起爲舞,頒賜有差。
   五月,契丹衙官可突干殺其主李召固,率部落降于突厥,奚部落亦隨西叛。奚王李魯蘇來奔,召固妻東華公主陳氏及魯蘇妻東光公主韋氏並奔投平盧軍。制幽州長史趙含章率兵討之。
   六月庚申,命左右丞相、尚書及中書門下五品已上官,舉才堪邊任及刺史者。甲子,彗星見于五車。癸酉,有星孛于畢、昴。丙子,命單于大都護、忠王浚爲河北道行軍元帥,御史大夫李朝隱、京兆尹裴伷先爲副,率十八總管以討契丹及奚等,事竟不行。壬午,東都瀍、洛泛漲,壞天津、永濟二橋及提象門外仗舍,損居人廬舍千餘家。
   閏月甲申,分幽州置薊州。己丑,令范安及、韓朝宗就瀍、洛水源疏決,置門以節水勢。辛卯,禮部奏請千秋節休假三日,及村閭社會,並就千秋節先賽白帝,報田祖,然後坐飲,從之。
   秋七月庚辰,幸寧王憲第,即日還宫。
   八月丁亥,上御花萼樓,以千秋節百官獻賀,賜四品已上金鏡、珠囊、縑綵,賜五品已下束帛有差。上賦八韻詩,又制《秋景詩》。辛亥,幸永穆公主宅,即日還宮。
   九月,先是高戶捉官本錢;乙卯,御史大夫李朝隠奏請薄稅百姓一年租錢充,依舊高戶及典正等捉,隨月收利,供官人稅錢。
   冬十月,吐蕃遣其大臣名悉獵獻方物請降,許之。庚寅,幸岐州之鳳泉湯。癸卯,至自鳳泉湯。
   十一月丁卯,幸新豐溫泉宮。
   十二月戊子,豐州刺史袁振坐妖言下獄死。戊申,尚書左丞相、燕國公張説薨。

   是歲,百僚及華州父老累表請上尊號內請加“聖文”兩字,並封西嶽,不允。共計六百八十餘字。

《新唐書》云:

   十八年正月辛卯,裴光庭為侍中。
   二月丙寅,大雨,雷震左飛龍廏,災。辛未,免囚罪杖以下。
   四月乙卯,築京師外郭。
   五月己酉,奚、契丹附于突厥。
   六月甲子,有彗星出于五車。癸酉,有星孛于畢、昴。乙亥,瀍水溢。丙子,忠王浚爲河北道行軍元帥。壬午,洛水溢。
   九月丁巳,忠王浚兼河東道諸軍元帥。
   十月戊子,吐蕃請和。庚寅,如鳳泉湯。癸卯,至自鳳泉湯。
   十一月丁卯,幸溫泉宮。丁丑,至自溫泉宮。

   只有一百四十八字,單從字數上看就比《舊唐書》的四分之一還少。具體分析,《新唐書》對於《舊唐書》的簡省方式,大致爲一下三個方面:一是敘述文字的簡省,如《舊唐書》“黃門侍郎裴光庭爲侍中,依舊兼御史大夫”《新唐書》省略“黃門侍郎”及“依舊兼御史大夫”兩項,《舊唐書》“築京城外郭城,凡十月而功畢”句《新唐書》省略後一句,《舊唐書》“契丹衙官可突干殺其主李召固,率部落降于突厥,奚部落亦隨西叛”一句《新唐書》改寫爲“奚、契丹附于突厥”;一是記載史實的刪減,如正月丙午幸薛王業宅、三月辛卯改定州縣戶口數、四月壬戌幸寧親公主第等事;三是將某些記載移至本書其他部分如志、傳之中,如閏月甲申分幽州置薊州事,見《地理志》薊州下,此處不再記載,《舊唐書》本紀、《地理志》均載此事,稍顯繁複,又如契丹叛及東華公主奔平盧軍事見《契丹傳》,故此處不載,《舊唐書》本紀及《契丹傳》兩載,亦複。

   由此看來,《新唐書》之簡潔確實是主觀追求的結果。史書的這種簡潔風格,正是源於歐陽脩所推重的《春秋》,《新唐書》本紀的簡潔應該就是在歐陽脩理想的“簡而有法”這一標準指導之下修纂的產物。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新五代史》的本紀中,與《舊五代史》對比也可以看出歐陽脩將其中的記述按照自己的標準進行了全面簡化,這顯然也是他推重《春秋》紀事“簡而有法”的結果,反映出歐陽脩本人對所修兩部史書本紀部分非常重視,不是當作普通的本紀,而是上升到經典中的《春秋》經的高度,顯然受到北宋《春秋》學的影響。
   《春秋》學對北宋史學尤其是歐陽脩影響更深的另一方面是其“微言大義”,晁公武《郡齋讀書志》於《新唐書》解題即云“議者頗謂永叔學《春秋》,每務褒貶”[6],是宋代人已經於此有明言。杜預《春秋序》總結《春秋》“微言大義”有五例,即“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汙”“懲惡而勸善”。這種微言大義對於後世經學家和史學家有非常大的魅力,歷代均有學者對《春秋》的“微言大義”進行探討,史學家更是在著作中對之進行仿效,歐陽脩就是其中之一。《新唐書》本紀中的“微言大義”由於缺少明確的說明,尚無法一一指出。但是,在歐陽脩個人獨立修纂的另一部史書即《新五代史》的本紀中,歐陽脩有意識地模仿這種“微言大義”,並且爲了防止這些“微言大義”被後人所忽視,特意爲之做注,這是史書修纂中的一個特例。《新五代史》歷代傳本均題“徐無黨注”,但是學者多認爲是歐陽脩自注而借徐無黨名,或二人切磋而定[7],可見他對其中“微言大義”相當重視,不願使讀者匆匆讀過。如卷一《梁本紀》有注文云:
   夷狄來,不言朝,不責其禮;不言貢,不貴其物。故書曰“來”。五代亂世,著其屢來,以見夷狄之來不來,不因治亂。而亂世屢來,不足貴也。[8]
又有:
   於好殺之世,小赦必書,見其亦有愛人之意也。[9]
   弒,臣子之大惡也,書“濟陰王”,從其實,書“弒”,正梁罪名。[10]
   然燈,風俗相傳,自天子至于庶人,舉天下同其奢樂,而風俗敝之大者,故錄其詔意,則其失可知。[11]
   這種闡釋都是作者及注者刻意模仿經典特別是《春秋》以及後世治《春秋》學者對“微言大義”解說的產物,在歷代史書特別是正史中都是特例。有此注釋爲證,歐陽脩於《新五代史》本紀中刻意模仿《春秋》“微言大義”的做法就非常明顯,依此類推,《新唐書》的本紀部分呈現出與《新五代史》類似的特點應當也是出於同一用意,只是因爲《新唐書》爲官修史書,且與宋祁合撰,體例所限,無法加注說明。將《新唐書》《新五代史》二者本紀合觀,可以看出歐陽脩深受《春秋》影響,並將這種影響運用到了實際的史書編纂之中。
   《春秋》學對於北宋史學影響較大的還有一點,就是對於義例的追求。杜預以及杜預之前的經學家在研究《春秋》及《左傳》時,都對其中的紀事、用語、用字以及褒貶等方面義例做過總結,上文所引杜氏《春秋序》中總結的“五例”是其代表。這種義例的探討對於後世學者均有影響,而對北宋史學家的影響尤其顯著。北宋史學家集體呈現出對史學體例及義例關注的熱情,遠遠超乎前代史家,顯然是吸收了史學傳統之外的資源,這種資源就是以《春秋》學為代表的經學思想。
   上文討論的《新五代史》徐無黨注除了闡釋書中的“微言大義”之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交待義例,如卷一《梁本紀》開篇云:
   本紀,因舊以爲名,本原其所始起而紀次其事與時也。即位以前,其事詳,原本其所自來,故曲而備之,見其起之有漸有暴也。即位以後,其事畧,居尊任重,所責者大,故所書者簡,惟簡乃可立法。[12]
   這是對本紀部分總體體例的闡釋,這種闡釋的文字及文風與杜預注《春秋》及《左傳》非常接近,顯然就是受其影響而作。又如同卷下文注云:
   始而稱名,既而稱爵,既而稱帝,漸也。爵至王而後稱,著其逼者。[13]
   這些義例若非徐無黨注,一般讀者很難體會,一般史書編纂中同樣也不會採用這種方式,這是典型的《春秋》闡釋模式,從這種刻意模仿經典的做法可以看出歐陽脩受《春秋》義例影響之深。
   《新唐書》本身也是義例謹嚴,本紀部分可與《新五代史》參照合觀,其他部分如志書也均有義例可循,尤以《地理志》最爲明顯,其中明文解釋體例者即有:
   凡乾元後所置州,皆無郡名;及其季世,所置州縣,又不列上、中、下之第。
   這是解釋《地理志》所記載乾元以後州無郡名及唐末州縣無等第之體例者。
   凡禁樵採者著于志。
   這是解釋《地理志》所記載諸山之範圍者。還有一些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全志均執行者,顯示出有統一體例指導[14]。這種做法在此前的史書尤其是正史編纂中都是非常少見的,因爲正史編纂歷代相因循,皆有成例可循,《新唐書·地理志》的這些體例顯然是對舊史的改革或創新,所以特別加以說明。由此也可以看出以歐陽脩爲代表的史臣對於《新唐書》體例方面的追求。
   歐陽脩之外,執著於史籍體例與義例追求的同時代人中,司馬光也很有代表性。在《資治通鑑》的編纂過程中,他對於全書的體例設計與具體操作都身體力行,並且與助手往返討論,不厭其煩。由其曾孫司馬伋纂成的《通鑑釋例》一卷集中反映了他的主張,如開卷“用天子例”“書列國例”“書帝王未即位及受禪例”等條目所關注的問題,與《新五代史》徐無黨注頗爲類似,已經不是簡單的歷史問題,而是關係到經學特別是《春秋》學的所謂“正統”  “辨名”等義例問題,這些都是與一般史籍體例有相當大差異的。
   《春秋》學是中國史學的源頭,在經學諸門中與史學關係獨深,但是隨著《史記》《漢書》等確立爲歷代國史典範之後,後世史學家多因其成例,少有新的探索,所以相當長時間內的國史修纂多呈現出陳陳相因的局面。北宋史學家在繼承《史記》《漢書》的優良傳統之外,重新回到傳統史學的源頭,從《春秋》和《左傳》等經典中汲取營養,這體現了北宋時代《春秋》學特別是其中重義理研究復興的學術風氣對史學的推動作用。
 
小 學
 
   北宋初年,由南唐入宋而精於《說文》學的徐鉉依然享有很高聲譽,郭忠恕彙集所見古文字成《汗簡》一書,也是文字學上的名著。隨著推行科舉的需要,文字音韻規範成爲一項重要的文化和學術任務,所以北宋年間組織編纂了許多字書、韻書,如陳彭年等負責修訂的《重修玉篇》、句中正等負責修纂的《雍熙廣韻》等均在這一時期成書,既滿足了文化教育和科舉考試的需要,也在客觀上推動了文字音韻之學的發展,形成了小學發展的一個高潮。
   北宋史學家身處這樣的環境中,從小耳濡目染,自然對於小學較爲熟稔。《資治通鑑考異》卷二“宛人朱祜”條云:
   范《書》、袁《紀》“朱祜”皆作“祐”。按《東觀記》“祜”皆作“福”,避安帝諱。許愼《說文》“祜”字無解,云“上諱”。然則祜名當從示旁古今之古,不當作左右之右也。
   這是利用小學知識來解決史書編纂過程中文字訛誤的校勘問題,對於當時的學者來說算是基本的學術訓練,不足爲奇。
   負責撰寫《新唐書》傳記部分的宋祁,被晁公武評云“子京通小學,惟刻意文章”[15],言下之意宋祁在撰寫人物傳記時將其小學功夫也都運用進去,這在歷代史書修撰中是比較特殊的。
   晁公武所說的“子京通小學”一句,確有其事,《玉海》載:“景祐元年四月丁巳,詔直史館宋祁、鄭戩、國子直講王洙刊修《廣韻》、《韻略》,命知制誥丁度、李淑詳定。祁等言多疑混字,舉人誤用故也。”[16]這是景祐年間修《集韻》事,宋祁在其中擔任了重要角色,關於此事《玉海》下文有詳細記載,云:
   太常博士、直史館宋祁、鄭戩建言:“彭年、雍等所定多用舊文,繁略失當。”……今所撰集,務從該廣。凡字訓悉本許慎《說文》,慎所不載,則引他書爲解。凡古文見經史諸書可辨識者取之,不然則否。……詔名曰《集韻》。[17]
   這項工作的學術含量非於小學有高度造詣者不能勝任,可見晁公武所言不虛,宋祁不僅通小學,且造詣頗深。
   至於宋祁之將小學與修撰《新唐書》本傳結合這一問題,引起過相當多的非議,非議的焦點就是宋祁於本傳中生造了大量的澀語,如陳振孫云《新唐書》“列傳用字多奇澀,殆類虬戶銑溪體”[18]。最系統的批評當推金人王若虚。王氏在其文集《滹南遺老集》中撰有《新唐書辨》三卷,專攻《新唐書》之失,其中多有關於用字用語者,如云:
   《王徽傳》云:“僖宗西狩,徽追帝不及,堕崖樾間。”《楊行密傳》云:“小校王稔依樾步戰。”《裴敬彝傳》云:“曾祖子通居母䘮,有白烏巢冢樾。”樾,樹隂耳。直以為林木可乎?[19]
   《淮南子·人間訓》“武王蔭暍人於樾下”句高誘注云:“樾下,衆樹之虛地。”《廣韻》云:“樾,樹陰。”是其字本義如此。然鮑照《發後渚》詩云“飛潮隱脩樾”,韓愈《送文暢師北遊》詩云“三年竄荒嶺,守縣坐深樾”,李德裕《白芙蓉賦》云“散飛鴻於林樾”,已引申作樹、林之義,宋祁深於小學,當明於此。王氏所言固然有理,但宋祁之用字顯示出他的文字學功底。又云:
    《陽城傳》:“常以木枕布衾質錢,人重其賢,爭售之。”“售”字為悖。[20]
“售”字一般含義均爲賣出,王氏所云“爲悖”確有道理。然考《集韻》卷九屋韻下云:“售,償也。”此“售”字音神六切,讀如熟,與出賣義之“售”字音義均別。《陽城傳》之“售”字以此解之文意通順,並無違悖。《集韻》爲宋祁負責修纂,此義自爲其所知,顯然不是誤用,而是有意如此。又如:
   《吕元膺傳》云:“居官始終無訾缺。”予謂“訾”者,人所譏也,“缺”者,己所少也,二字併用不得。[21]
   考《禮記·檀弓下》:“故子之所刺於禮者,亦非禮之訾也。”鄭玄注:“訾,病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云:“訾,假借爲疵。”《集韻》亦云:“疵,毀也,通作訾。”宋祁此處當即用此義。
   由以上三例可以看出,宋祁精於小學,並且將小學知識應用到了《新唐書》本傳的文字之中,以達到他所追求的效果。這種做法其實並非宋祁獨創,韓愈就曾經在《科斗書後記》一文云:“元和來,愈亟不獲讓,嗣爲銘文。思凡爲文辭,宜略識字。”他所說的“識字”並非一般文字,而是科斗書之類的古文字。韓愈詩文中確實多有奇字僻字,宋祁的這種做法與韓愈一脈相承,很可能就是受了韓愈影響,將自己的小學功夫與《新唐書》本傳的撰寫結合。雖然這種做法是否合適仍有爭議,但是從中可以看出北宋年間的小學風氣對於《新唐書》本傳部分編纂所產生的影響。
 
金石學
 
   金石學是北宋時期興起的一門學問,當時有很多學者對於收藏和研究金石碑帖有非常大的熱情,代表人物就是歐陽脩和趙明誠,二人分別撰寫了相關的學術著作《集古錄》和《金石錄》,成爲中國金石學的奠基之作,而歐陽脩正是北宋史學家中的重要一員。自覺將金石學相關研究成果運用到史書編纂中,成爲這一時期史學家的重要貢獻。
   歐陽脩在《集古錄》中於唐人之石刻資料,多引《唐書》以資佐證,原書跋語後所署時間多爲治平元年,亦有早至嘉祐八年者,此時距《新唐書》之修成上進僅四五年時間,歐氏跋語中已經注意以石刻材料補正《新唐書》之誤失,如卷五“唐孔穎達碑”條云:
   右《孔頴逹碑》,于志寧撰。其文摩滅,然尚可讀。今以其可見者質於《唐書》列傳,傳所缺者,不載頴逹卒時年夀,其與魏鄭公奉勅共修《隋書》亦不著。又其字不同,傳云字仲達,碑云字冲遠。碑字多殘缺,惟其名字特完,可以正傳之繆不疑。以冲遠爲仲達,以此知文字轉易失其真者,何可勝數?幸而因余《集錄》所得,以正其訛舛者,亦不爲少也。乃知余家所藏,非徒玩好而已,其益豈不博哉![22]
   列傳部分由宋祁主修,歐陽脩並未參與,然仍於書成之後關注石刻史料所能夠提供的糾謬補闕之益,這並非出於私心指摘,因爲其中也有對於歐氏本人主持部分錯誤的糾正,如同卷“唐智乘寺碑”條云:
   按《唐書·宗室世系表》樂陵公名球,不知何為獨闕也。今《唐書》年表以嗣王敬爲璥,樂平公珪爲樂安公,新平公璲爲遂,三者皆史家之失,當以碑爲正。世系、譜牒,歲久傳失,尤難考正。而碑碣皆當時所刻,理不得差,故《集古》所錄於前人世次,是正頗多也。[23]
   《新唐書》諸表,由呂夏卿主修,歐陽脩對於自己領銜修纂的這一部分所出現的失誤也不諱言,藉由石刻資料指出其誤,體現出歐陽脩於金石學的造詣已經不僅是美學上的賞鑒,而是進一步將之運用到史學研究之中,爲金石考證之學奠定基礎。
   《集古錄》撰作於《新唐書》成書之後,是否歐陽脩的金石學也是在此時期方才形成,而與《新唐書》的修纂並無關係?這個問題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從《新唐書》提供的證據來看,恐怕並非如此。《新唐書·地理志》中有一組關於溝渠類的文字,即揚州江都縣愛敬陂水門、昇州句容縣絳巖湖、宣州南陵縣大農陂、興州長舉縣嘉陵江、歙州祈門縣閶門溪、桂州理定縣靈渠六事,其記載分別出於《文苑英華》卷八一二梁肅《通愛敬陂水門記》、卷八一三樊珣《絳巖湖記》、韋瓘《南陵縣大農陂記》、柳宗元《興州江運記》、張途《祈門縣新修閶門溪記》、魚孟威《桂州重修靈渠記》六篇文字,其中樊珣、韋瓘、張途、魚孟威等人,據宋人書目著錄均無文集傳世,顯然是以單篇石刻拓本的形式流傳,《舊唐書·地理志》於此等處均無記載,《新唐書》能夠將之補充記載,顯然就是根據這些石刻資料[24]。以石刻資料入史,這在北宋以前的正史編纂中恐怕是沒有的,《新唐書》的這一做法實際意味著北宋史臣史學觀念的巨大突破,即修史根據不再局限於前代國史等現成材料,而是更加廣泛地搜求存世的第一手文獻。
   由此可以看出,《集古錄》中關於石刻考史的探討並非一時興起,歐氏金石學思想早在此前業已形成,並自覺地將之運用到《新唐書》的修纂之中,《集古錄》中的相關探討只是這一思想的系統完善和撰寫成書,只因成於《新唐書》之後,故未及將相關成果吸收。
   稍後於歐陽脩的司馬光在編纂《資治通鑑》時也曾經大量利用石刻文獻,並且在《資治通鑑考異》中保留了這部分考證內容,如卷一三“鮮于仲通爲劍南採訪支使”條云:
   《唐曆》云:“爲節度巡官。”按顔眞卿所作《仲通碑》見存,云“爲采訪支使”,今從之。
   這是據當時存世石刻考證人物官職。卷一二“三月徵處士盧鴻”條云:
   《舊傳》作“盧鴻一”,《本紀》《新傳》皆作“鴻”。按《中岳眞人劉君碑》云“盧鴻撰”,今從之。
   這是利用石刻資料判定史書中記載人物姓名訛誤。
又如卷四“三年三月漢改元建元”條云:
   《十六國春秋》建元元年在晉建興二年。同編脩劉恕言:“今晉州臨汾縣嘉泉村有漢太宰劉雄碑,云‘嘉平五年歳在乙亥二月六日立’,然則改建元在乙亥二月後也。”
   這是司馬光的助手劉恕利用當時存世石刻考證改元年號問題。其他利用石刻考訂史實之處尚多。這些考證顯示司馬光等人在修《通鑑》時必曾廣泛搜羅相關石刻,充分利用其中資料以備考證,而且這種認識並非司馬光所獨有,當時協助他編纂《通鑑》的助手如劉恕也有同樣認識。
   由此可見,在編纂史書時充分重視並利用石刻文獻者並非歐陽脩一人,而是與他同時代一批優秀史學家的共識。這些史學家開金石學研究風氣之先,不僅使用石刻文獻考史證史,也在史書編纂中充分利用這些第一手資料,吸收金石考證的成果。這體現了新興的金石學對史書編纂的良性影響,也反映出北宋史學家積極開拓史學研究和史書編纂新局面的創新精神。

文章學
 
   北宋文人學者不滿於晚唐五代以來駢偶靡麗的文風,繼唐代韓愈、柳宗元之後,重新標榜古文,一時之間,古文成爲文壇共同推重的文體,這是文章學在北宋時期的重要發展。
   主持修撰《新唐書》本傳的宋祁在當時文壇有重要地位,司馬光有一封寫給宋祁的《上宋侍讀書》中曾云:“惟執事體純明以立質,積學問以廣德。自結聖主,優游禁闥。四表仰聲而響集,群士希光而景附。眄睞所被,温於春陽;咳唾所沾,重於珪璧。誠薦紳之表的,後進之衡鑑也。”[25]雖不無奉承之意,然從中能夠看出宋祁當時在後進眼中有著崇高地位。宋祁本人曾經說過:
   年過五十,被詔作《唐書》,精思十餘年,盡見前世諸著,乃悟文章之難也。雖悟於心,又求之古人,始得其崖略。因取視五十已前所爲文,赧然汗下,知未嘗得作者藩籬,而所效者皆糟粕芻狗矣。夫文章必自名一家,然後可以傳不朽。……韓愈曰:“惟陳言之務去。”此乃爲文之要。[26]
   從他的這段自述文字中可以看出兩點非常重要的信息:第一,宋祁本人認爲他的文章與修《新唐書》有密切關係,正是在修纂《新唐書》的過程中,他才確定了自己認爲最佳的文章風格;第二,他推崇的爲文理念與韓愈一致,即“惟陳言之務去”。晁公武云當時人謂宋祁修《新唐書》“惟刻意文章”[27],由此看來所言不誤。宋祁所推重的文章風格,據陳振孫所云“列傳用字多奇澀,殆類虬戶銑溪體,識者病之”[28],可見當時人並不認同。但不可否認的是,他所追求的確實是一種古文的風格,只是對於這種風格的追求走向了極端。
   黃永年指出《新唐書》本傳缺點云:
   這些詔令、奏議在唐代是習慣用駢體文寫的,宋祁不喜歡這種駢體文而提倡古文,於是見到就刪,即使損失了有價值的史料也在所不惜。也有些實在太重要了不便刪就改,把人家的駢體文硬改竄成古文。[29]
   這是宋祁所修《新唐書》備受歷代學者批評的一個重要因素,其實上文所討論的宋祁爲本傳時多以其小學功底改換生僻字詞也是這個問題的一方面,由此可以看出宋祁本人的文學趣味。關於《新唐書》本傳部分的文體,後人多有批評,固爲宋祁過求好奇之失,本文不再深論。只是從宋祁本人及當時人的記載中可以看出,他的這種做法顯然是受到了古文文風的影響。
   歐陽脩本人即爲北宋古文的代表人物,他是否也將古文文風融入到史書編纂之中,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比較明顯的例子是他獨立編纂的《新五代史》中有多篇傳論,均是以古文形式寫成,立場鮮明地闡發了歐氏個人的政治觀點,尤其是《伶官傳序》《宦者傳序》等,已經成爲公認的歐氏古文名篇。這種體製在歷代史書中都是少見的,實爲歐氏創製,除了思想因素之外,文體上就是受古文風氣的影響。這一點爲學界所共知,無需細論。
   《新唐書》中,由於歐陽脩所負責的主要是紀、志、表等部分,多爲單純記載史實者,受篇幅及體例限制,難以體現出他有無刻意將古文文風融入其中者。《地理志》的一處細節,對說明這個問題有比較大的證據力,這就是其中的土貢物品名稱。《新唐書·地理志》中於每州之下均記載其於唐朝時進貢朝廷的土貢物品,《舊唐書·地理志》未記此類物品,當爲《新唐書》得之他處,今日所見文獻如《唐六典》《元和郡縣圖志》《通典》、敦煌本《天寶十道錄》《貞元十道錄》等文獻均有記載,與《新唐書·地理志》多有可印證之處。其中部分土貢物品名稱《新志》獨與諸書不同,頗有意味,今試舉例論之。
   陝州土貢有“柏子仁”,《元和志》《通典》《寰宇記》均同,《唐六典》作“柏子人”,唯《新志》作“柏實”;通州貢有“藥子”,《唐六典》《通典》均同,《寰宇記》作“白藥子”,唯《新志》作“白藥實”;開州貢有“車前子”,《通典》《寰宇記》同,唯《新志》作“芣苢實”;平州貢有“蔓荆子”,《通典》《寰宇記》同,《新志》作“蔓荆實”。
   蘭州、蔚州貢“熊皮”,《元和志》《寰宇記》均同,唯《新志》作“熊鞹”;涼州貢有“野馬皮”,《唐六典》《元和志》《通典》《寰宇記》均同,唯《新志》作“野馬革”;溫州貢有“鮫魚皮”,《唐六典》《元和志》《通典》《寰宇記》均同,唯《新志》作“鮫革”。
   雲州貢有“雕翎”,《唐六典》《元和志》《通典》《寰宇記》均同,唯《新志》作“雕羽”;安南都護府貢有“翠毛”,《唐六典》《通典》均同,唯《新志》作“翠羽”。
   驩州貢“象牙”,《唐六典》《元和志》《通典》《寰宇記》均同,唯《新志》作“象齒”。
   壁州貢“馬鞭”,《寰宇記》如此,《新志》作“馬策”。
   《唐六典》《元和志》《通典》《寰宇記》等書所載土貢名稱多同,與《千金翼方》《外臺秘要》等典籍記載名稱也一致,應當是唐代通行的名稱。《新志》卻與諸書截然不同,其中的許多名稱其他典籍也幾乎很少見,這不能不說是有意標新立異的效果。特別是開州貢“車前子”,《新志》改作“芣苢實”,乃是根據《爾雅》郭璞注“芣苢,今車前草”之語,以古稱代替俗稱,以“鞹”代“皮”,以“齒”代“牙”,以“策”代“鞭”,顯然也是出於同樣用意,就是追求古雅。宋祁於本傳中不惜改用大量生僻字詞,乃是爲了追求古奧的文風,《地理志》中的這種做法同樣也是認爲這些俗稱有礙於整體的古雅文風。而爲了古雅文風竟然將原本約定俗成的土貢物品名稱做統一改動,這種做法恐怕絲毫不遜於宋祁的改用生僻字詞。
作爲北宋文壇舉足輕重的人物,受當時古文風氣影響,無論是歐陽脩,還是宋祁,都自覺地將古文文風融入到史書編纂中,這也是北宋史臣爲了挽救五代人所修《舊唐書》“氣力卑弱,言淺意陋,不足以起其文”之弊病而在文章上採取的應對措施,使《新唐書》帶有濃厚的北宋文風特點。雖然宋祁的改造在某些方面走入極端,但是必須承認《新唐書》在文章方面確實超越了《舊唐書》,這是經過北宋史臣刻意努力所達成的效果,也是當時文章學新變影響下的產物。
 
結 論
 

   一代有一代之學術。北宋史學作爲中國傳統史學中的一個重要階段,能夠在繼承此前衆多優秀史學傳統的基礎上繼續開拓創新並且達到中國史學的最高峰,根本原因固然是北宋史學家的不懈努力,但是北宋史學家所處時代的學術整體環境對於當時史學發展的影響也是其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它與當時史學之間的良性互動關係值得認真加以探討,從而爲史學和學術史研究提供有價值的信息。《春秋》學、小學、金石學、古文學這四個方面雖然只是北宋學術整體的一部分,但是大致能夠代表北宋學術風氣發展的新面貌。從對《新唐書》和《資治通鑑》等史書的相關分析中可以發現北宋史臣對於當時的學風不僅不陌生,而且自覺地嘗試將這些學術新潮與史書編纂結合起來,由此創造出北宋史學嚴謹充實而又開拓創新的獨特風貌,這應該是北宋史學在唐五代之後繼續發展並取得高度成就的一個重要原因。當然,北宋學術遠不止本文所舉這四項,還有更多的方面也會對當時的史學產生影響,本文的探討或許可以爲這方面問題的繼續研究提供一些參考。


[1]陳寅恪《陳垣明季滇黔佛教考序》,《金明館叢稿二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版,第272頁。
[2] [宋]李燾撰《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五一,中華書局2004年版,第1112頁。
[3] [宋]歐陽脩撰《歐陽脩全集》外集卷二二《論尹師魯墓誌》,中華書局2001版,第1045頁。
[4]《新唐書》,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6472頁。
[5] [宋]陳振孫撰《直齋書錄解題》卷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03頁。
[6] [宋]晁公武撰,孫猛校證《郡齋讀書志校證》,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93頁。
[7]陳尚君《點校本新五代史修訂前言》,《新五代史》,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8頁。
[8] [宋]歐陽脩撰,徐無黨注《新五代史》,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15-16頁。
[9]《新五代史》,第17頁。
[10]同上。
[11]《新五代史》,第19頁。
[12] [宋]歐陽脩撰,徐無黨注《新五代史》,中華書局2015年版,第1頁。
[13]《新五代史》,第4頁。
[14]詳參拙著《(新唐書·地理志)研究》第二章《(新唐書·地理志)體例考述》,鳳凰出版社2013年版。
[15]《郡齋讀書志校證》,第193頁。
[16]《玉海藝文校證》卷一一,第493頁。
[17]《玉海藝文校證》,第501頁。
[18]《直齋書錄解題》,第103頁。
[19] [金]王若虛撰《滹南遺老集》卷二二,《四部叢刊》初編本。
[20]《滹南遺老集》卷二三。
[21]同上。
[22]《歐陽脩全集》,第2194頁。
[23]《歐陽脩全集》,第2200頁。
[24]參拙著《(新唐書·地理志)研究》第一章《(新唐書·地理志)史源考》第三節《(文苑英華)所收六篇記文與(新唐書·地理志)的關係》。
[25]《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五八,《四部叢刊》初編本。
[26] [宋]宋祁《宋景文公筆記》卷上,《百川學海》本。
[27]《郡齋讀書志校證》,第193頁。
[28]《直齋書錄解題》,第103頁。

[29]黃永年《舊唐書與新唐書》,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3頁。


注:本文发表于《古典文献研究》第二十三辑下卷(凤凰出版社),此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书目文献》,引用请以原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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