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生 简 章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按北京市学位办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登记的通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拟在北京举办第五期中国古代史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进修课程:
根据我校2005级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包括:理论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研究方向课等必修课程以及若干门选修课,其中主要课程有:
1、 理论课:邓小平理论研究
2、 学科基础课: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国古代史料学
3、 专业课:中国古代边疆民族史、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
4、 选修课:清史专题、皇帝制度、清代宫廷史等6门
二、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 凡有意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方法:
1、 报名时间:2006年3月1日至4月20日
2、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A座502房间清史研究所办公室(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 报名手续:
① 单位培养的人员持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介绍信)
② 自费人员持个人身份证件
4、 报名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由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进修时间:2006年5月---2007年11月
六、教学方法: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
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自学。
① 授课时间:可任选一个:a、每周二和四晚6时至8:30;b、每周日上午9时—11:30,
下午1时—3:30
② 授课地点:清史研究所
七、颁发证书: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结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进修费壹万元。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 书
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进行论文答辩者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缴
纳。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872
联系电话:62511297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200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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