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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史学前沿”第5讲:唐代散官制度研究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04-09

2025年3月27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史学前沿”系列讲座第5讲在公教1605教室举行。此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的李锦绣研究员主讲,主题为“唐代散官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王建伟教授担任主持,历史学院2024级全体博士生及部分校内外师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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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李老师从唐代官品的复杂性引入,介绍唐代文武散官、职事官、勋官、封爵的品级,其中散官最能体现唐代(尤其是唐前期)的官制特色。根据前人研究,可以将唐代散官制度概括为“散官—本品”制度,即官员入仕后,其散品(散官的品阶)便成为该官员的“本品”。在“散官—本品”制度下,举凡章服、恩荫、俸禄等一切政治经济特权,都以官员的本品而非职事品为准。以散官品级低于或高于职事官品级,称“守”或称“行”。《通典·选举三》中“五品以上皆制授、六品以下、守五品以上……皆敕授”中的“品”即指本品,而“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品”亦指本品。李老师指出,随着唐代中后期政治制度发生巨大变化,散官脱离了其制度设计初衷,本品与职事品的地位也逐渐发生逆转,但“散官—本品”制度仍在沿袭旧制与实行新制的博弈中保留了一定的地位。

在介绍了散官品级的基本情况之后,李老师接着讲解了获得散官的途径。贞观十一年正月十五日敕,叙阶之法有以封爵、亲戚、勋庸、资荫、秀孝、劳考,六种皆是获得散官的途径。然而“散位”并非“一切以门荫结品”,勋庸、秀孝、劳考等是门荫获得散官方式的补充,这六种获得散官的途径兼顾贵族与平民阶级,是一种有弹性的制度。除此之外,流外官也可通过劳考获得散官,从而进入流内行列,如太史局历生、捉钱品子等。一旦获得职事官,就不需要再番上,故而到吏部、兵部番上的散官品阶是四品至九品。唐代散官分番制度何时确立?严格意义上应在唐代散官—本品制度确立的贞观十一年,但彼时只有六品以下者需要番上。高宗龙朔二年新增郡王、诸王子封郡公的封爵叙阶之法,才有了四、五品散官番上的规定,唐代散官番上制度因之更加完善。这一部分的最后,李老师以豆卢钦肃的墓志铭为例,结合其父祖的墓志铭中封爵情况的记载,解释了豆卢钦肃宣德郎之由来,以此为代表来具体说明唐代以门荫叙阶的情况。

随后,李老师进一步介绍了唐代散官番上制度的番第与番期。《唐六典》卷二“吏部郎中”与卷五“兵部郎中”记载,四品以下文武散官在参选入仕之前要按照固定番期到吏部与兵部番上。番上之后,文武散官通过考试、铨选,便可获得职事官品,散官则成为本品。就史料所见,番上时间不一,有30天、45天、90天不等,番第亦不一。李老师以《新唐书·百官志》《唐六典》为依据,绘制唐代番第表,详尽罗列文散官、武散官、勋官、三卫和卫士的番第情况。文散官当番四十五天,武散官中直诸卫者“并一月上”,番上于兵部者“各一季上”。前人指出文武散官番期不同于情于理不合,李老师认为,基于提高行政效率的考虑,当上番路程较远时会出现“倍番”的情况,如三卫、卫士二千里外上番者的番期需“倍其月”,太常散乐一千五百里外者,“两番并上”。番上时,五品以上散官与六品以下散官可着服色与纳资数额均有差异,将纳资数额与番期长短相联系,即可理解散官番期的差异。

文武散官的番上执掌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指尚书都省送符或其他出使,文武散官除为尚书都省送符外,有时也出使投龙祭祀、解送流移人、递送印马封印等事;第二类配诸司身应驱使,指安排散官至各机构处理事务,如校勘群书等;第三类配诸卫,指安排散官到军队中参与宿卫,如《牛敬福墓志》中记载了牛敬福任兵部散官时参与宿卫的情况,另有直诸司,如安排具有书法、音乐、天文特长的散官在集贤殿书院、太常寺太乐署、太史局等部门工作;第四类任杂职掌。充直官、任杂职等,属于番上散官的特殊职掌,与文武散官至京师番上略有不同。直司和任杂掌者往往像职事官一样,有俸禄或类似的待遇。直诸司、任地方杂职掌,使散官逐渐向职事官体系渗透,散官与职事官体系联系更为密切,双方形成了互有交叉的关系。

李老师指出,散官番上的意义主要在四个方面。其一,通过番上,散官获得了入仕前的“实习”机会,在行政运作中熟悉了政务处理流程,为入仕后的行政管理积累经验。其二,散官作为“公使”,是联系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间的纽带,保证了国家政令的通畅和信息相通。其三,因朝廷不需承担六品以下散官在番期内的出使费用,散官番上承担的工作内容也不需额外雇人,此举减省了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财政压力。其四,散官番上作为“合入官者”的出口,尤其是胥吏和下层士人的“出口”,增强了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性,维护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另外,作为科举、铨选之外的一道简试程序,缓解了参选人数不断膨胀带来的铨选压力。

随着散官番上内容从“实习”到“打杂”的变化以及“循资格”的出现,番上失去了训练与培养后备人才的意义。“循资格”制度使得番上之劳不再成为授官依据,将散官番上的价值釜底抽薪,因此,唐代散官从积极番上到消极的纳资待选,散官番上制度也逐渐消失了。

讲座最后,王建伟老师做简要总结,指出史学研究运用新方法、新视角尝试重绘历史的过程中,官制研究仍具有重大的研究价值,官制研究是其他研究之基础,犹如人体之骨骼,而其他研究则发挥了丰富其血肉的作用。李老师与现场师生就“循资格”的出现如何消解散官番上的意义、如何理解“与当阶者,皆解散官”中的“解散官”、如何在史料中具体区分“本品”与“职事品”等问题进行了解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石泽阳、刘晨亮、孙雨晗

图|石泽阳

排版|诸葛乙

审核|陈路、叶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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