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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清代政治史论坛纪要:贯通的清代政治史——新议题与新视角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06

2023年10月28日-29日,第二届清代政治史论坛以“贯通的清代政治史——新议题与新视角”为主题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清代政治史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编辑部发起,旨在通过投稿审稿与会议讨论形成学术共同体,促进清史学者之间的交流切磋,首届会议于2021年在北京召开。本届会议由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和《清史研究》编辑部联合主办,来自全国各地的六十余名学者齐聚上海,分享清代政治史的新议题和新视角,重点讨论清史与近代史、政治史与其他专门史的融会贯通。

论坛开幕式由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副院长、历史学系教授李文杰主持,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党委书记瞿骏和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主编刘文鹏分别致开幕辞。

主题演讲环节,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杨念群以《什么是清代政治史的核心议题?》为题讲演,总结了当前清代政治史研究面临的三大挑战,以及他对应对挑战的看法。杨念群教授表示,政治史曾是清史研究最重要的领域之一,近年随着社会史、文化史的崛起而逐渐边缘化,如何应对新的研究方法介入带来的冲击,如何在方法、结构、理论取向上如何与人类学等社会科学对话,是清代政治史研究面临的挑战之一。挑战之二在于,如何打通被“割裂”的清史,重新审视清朝前期和后期历史的关系。清前期在相对自足的体系下运转,清后期则卷入了全球化,在现有的研究中,清前期有内在的脉络,后期则变成西方理论的试验场,近代史和清史往往交叉重叠在一些相关的问题上,造成脉络不清、范围模糊,因此前后的贯通与对话是研究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挑战之三在于,如何处理帝王之学与人民视角的关系。社会史最大的特点是“眼光向下”,但重视下层历史的同时不应忽略上层历史的复杂性。事实上,清代政治史的上层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还有诸多议题是未开垦的处女地。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杨念群教授指出,要重新理解清朝多民族的历史要素对塑造正统观的作用,重视思想史演进脉络与政治史脉络的关系,帝王不应在清代思想史的理路中缺席。他还就如何理解晚清思想史上的群己权界、公私边界这一重要议题,以及如何重新理解清代政治制度的复杂性等议题作了阐释,针对当前的研究越发专门化、“边角料”化等问题,从理解清王朝性质的宏阔视角分享了近十年的思考与心得。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邬国义的主题报告《〈民约通义〉:上海大同译书局初刊本的新发现及其意义》从文本分析的角度来阐述如何在研究中推陈出新,以新发现的上海大同译书局本《民约通义》为例说明新资料的发现对清史研究带来的进展。邬国义教授表示,上海大同译书局本《民约通义》不仅提供了卢梭《民约论》最初刊本的实物,证明 1898 年大同译书局确实刊印过此书,对于重新认识该书在近代中国早期的出版、传播状况具有重要意义,更关键的是揭示出康、梁维新派与卢梭《民约论》之间的关联性。既往观点认为戊戌时期康、梁并未提到或引用过《民约通义》,故而当时康、梁维新派之“民权说”与卢梭《民约论》似乎没有多少联系,及至戊戌政变后梁启超流亡日本期间,才开始逐渐接触、宣传《民约论》学说。然而《民约通义》1898年由梁启超作为主要创办人与主持者、康广仁担任经理的大同译书局刊印出版,这一事实本身便证明了其与康、梁维新派的密切关系,它使当时包括康、梁维新派在内的中国士人第一次接触到了《民约论》,由此开启了卢梭《民约论》在近代中国早期传播的历程,激起了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社会契约观念的向往和追求,从而在中西思想传递的链条上构成了极为重要的一环。虽然在戊戌变法时期大同译书局本《民约通义》流传甚少,但该书的上海翻印本却成了继起的革命派的有力宣传工具,在鼓吹的“民族主义”思潮中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周育民教授做了题为《略论清末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地位与个人作用》的主题演讲,分享了他对这一历史进程的宏观思考与总结。他指出清末财政金融体制的改革是迈入近代的关键一步,应视作近代财政金融体制形成的重要阶段,民国以后的财政金融体制基本循其路径继续演进;这场改革虽有明清两代财政金融历史发展的沉淀和中西碰撞的火光,积累了相当的历史动力,但也不乏历史人物的主观能动性。他归纳了清末财政改革对近代金融体制形成的五方面贡献,分别是确定银元本位制度、规划近代银行体系、引进税种和改革厘金、开创国家财政预算制度以及重构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这五个方面的贡献,回应了明清以来国家财政金融体系中的重大缺陷,也是告别旧体制、尝试新体制的宣誓和起步。此外,周育民教授指出,清末财政金融改革实际上走过了一段由分头推进到体制改革的曲折历程,其中李鸿章、盛宣怀、庆亲王奕劻、镇国公载泽等人物因其各自不同的知识能力、现实地位与历史机遇,在清末财政金融改革全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个人作用,也为这场改革的进程打上了各自的烙印。

随后,与会学者在为期两天的议程中进行了八场分论坛讨论、两次圆桌会议,在就具体论题研讨的同时,紧扣“贯通”这一关键词,对清史研究、清代政治史研究的现状与未来做了深入探讨。

分论坛一

第一场讨论由华东师范大学包诗卿教授主持,聚焦清代的边疆,尤其是情报问题。锋晖(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的报告《乾隆朝治理新疆制度的筹划与确立》基于满文档案解析乾隆朝治疆制度的沿革。他指出清廷统一西域之初拟以分封制治疆,但由于分封制在卫拉特蒙古的失败,又筹划在天山南北借鉴前期哈密、巴里坤的管理经验推行府县,以直省制治疆。但由于边疆安全威胁不断,乾隆帝最终选择军府制治疆,并构建伊犁、乌鲁木齐双军府体系。他总结乾隆朝治疆制度为“一将军、二军府、三大员、四政区”,最大的特点是长期处于备战状态的官制与机构,以及严厉谨慎的人事与吏治。王敬雅(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的研究《乾隆朝受俘、献俘礼与国家边疆构建》考察受俘、献俘礼在乾隆朝的继承与实践,指出乾隆朝在古典军礼的细节上做出颇多调整,反映了乾隆皇帝对儒家统治理想的追求,对献俘、受俘礼适用性的甄别则反映了皇帝对边疆内外的认知,即利用重新定义古典军礼的过程重新界定了国家边疆界限。英卡尔·巴合朱力(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报告《信息与决策:清朝对中亚诸部纷争的“不干涉”政策》聚焦清朝对哈萨克和布鲁特二部纷争的因应策略,探讨其“不干涉”政策的形成。她指出,18世纪中后期的中亚处于“霸权缺失”的状态中,哈萨克和布鲁特在中亚东部地区展开激烈角力,而清朝以荡平准噶尔、横扫天山南北之势在中亚世界树立起强大的形象。面对请援或裁决时,清朝政策经历了从“查办调解”到“不干涉”的嬗变。她从边疆信息搜集的角度,厘清了这一政策的形成过程。郑丽颖(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的文章《俄国驻喀什噶尔总领事馆对英国的情报活动——以圣彼得堡档案馆藏彼得罗夫斯基137封信札档案为中心》以俄国驻喀什总领事彼得罗夫斯基在1882-1903年间的信札为中心,探讨了英俄大角逐期间俄国驻喀什总领事馆在南疆和帕米尔地区的政策,尤其是对英国的情报活动。

第二场讨论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董佳贝主持,探讨清代边疆的民族问题以及清初的法律问题。董嘉瑜(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报告《清季双督体制与川藏关系研究》考察双督体制这一清代四川总督任命中的特殊用人方式,从职官人事任命的视角透视清季四川高层大员之变动,并以此作为观察川藏关系的切入点。他指出,两次金川战争塑造了川省行政大员的职官调整,清廷借四川之资实现了对藏之供应,从而保证了帝国西南边疆的稳定。在人事任命和行政建置的背后,也反映了中央对西南管辖的逐渐深入,也是帝国边疆策略不断调整的表现。何薇(中山大学历史学系)的报告《雍乾黔东南苗民起义的组织特征和动员机制》聚焦于雍正、乾隆之际黔东南地区的苗民起义。她分析了苗民起义背后的两套社会动员机制,一套是苗寨之间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临时议会制度,一套则以苗人的鬼神信仰为基础,与他们信巫的传统有关,两套机制互相渗透,共同塑造了苗民起义的组织特征。胡祥雨(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的报告《清朝满洲因素对通奸罪的影响》指出清朝通奸罪的法律及实践都深受满洲因素的影响。他回顾了海外汉学家高罗佩、伍慧英、苏成捷等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表示既有研究未曾从满洲社会本身对奸罪的处理出发理解清朝奸罪中的满洲因素,并通过对入关前后关于通奸的法律和实践的分析,指出清廷借助汉人法律术语包装满洲传统法律。李宏旭(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的研究《清代川边地区军事驻防体系及其职能》深入考察清代川边地区以协营驻防、塘汛为主要内容的军事驻防体系从顺治朝初设、康雍两朝不断发展完善、到乾隆朝中后期最终成型的历史过程,指出其不只负责地方军事防范、保障道路通畅,还承担着驿站服务、传递文报、监管土司等重任。余华(西华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报告《重塑边缘:清前期滇西北区域军政关系演变与制度建构》通过分析清朝军政力量削平地方势力,深入滇西北区域的历史过程,揭示清代国家将滇西北区域纳入国家制度体系的进程与策略。

第三场讨论由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周健副教授主持,四位学者就清代职官制度的议题进行报告。付永杰(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以《从优升到无官可升:清代边缺官员升迁的困境及清廷的应对》为题,聚焦清廷为有效治理边疆等特殊区域而设立的边缺,讨论边缺官员的升迁方式及过程。边缺官员的候升期有不断延长的趋势,但与普通官缺相比,其优升的优越性依然明显。边缺俸满后的升迁分为离任候升和在任候升,离任候升者在候升期内没有俸禄和养廉,由于候升期的延长,离任候生的经济问题亟待解决。清廷对边缺的优恤逐渐被迫由“俸满优升”变为优先保证边缺俸满之员有官可做,以便解决其候升期内的经济来源问题。到清后期,边缺署理的比例高居不下,使得能够实授边缺的官员数量大大减少,而实授官能够将任期做满者比例极低,进而导致能够享受边缺政治红利的人员微乎其微,边缺已名存实亡。何永智(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以《清代部院司官“学习行走”制度究探》为题,论述了清代部院司官学习行走制度的机制形成,执行与实效,因应与调整。明清科举取士产生“选俊”与“储材”的错位,导致新仕官员普遍缺乏必要的政务处理能力。清代部院司官学习行走制度集官员培养、选拔于一体,统一安排初仕官员在行政现场进行为期三年的专业知识学习与业务技能训练。考核期满后,长官对学习者进行全面考评,依循规定“随材授职”。清末“兴学育才”背景下,学习行走制度借鉴西式学堂模式,进一步优化培养路径,以培育行政专才。学习行走制度是不断优化官僚系统更新机制、完善官僚队伍建设的制度探索,但执行过程中却难免日久生弊,映射出制度设计与实践之间的背离。林浩彬(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的报告《同治初年清朝整顿保举的尝试与局限》以保举变动为核心议题,分析晚清铨选乃至政治转型的变动。同治初年,清朝尝试对咸丰军兴以来的保举破格系列问题进行整顿,保举问题出现新的变化趋向。首先,清廷划分保举、捐纳与科举班次、缺分,在重新区分正途、异途的前提下实现三途并进。其次,限制军功保举人员担任特定文职,要求保举的核心精神从奖励向任职回归。此外,清廷恢复保举引见、注明考语等旧制,收回督抚保举程序的权力防止内轻外重。然而,由于彼时军务尚未完全结束,整顿保举受制于清廷、部院和督抚之间的权力关系。清朝在尝试恢复旧制的同时,又不得不部分承认现状,或者在折衷的基础上制定新章,这也为同光时期清朝无法彻底解决保举问题埋下伏笔。张振国(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以《在选任与考核之间:清代外官限年觐见制探析》为题,论述了清廷逐渐订立外官限年觐见制度的制度特点及运行机制。从乾隆年间开始,清廷逐渐订立外官限年觐见制度,即外省官员须定期赴京觐见皇帝,由皇帝亲自面试的制度。限年觐见制度将自呈、甄别、保举与觐见、面试、核查融为一体,其既不是完整意义上的选任制度,也不是完整意义上的考核制度,而是介于二者之间,选考结合,成为选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交互联动的“第三制度”,体现了清代在制度设计和国家治理中的独有特色。

第四场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胡祥雨主持,聚焦清代地方制度。裴丹青(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研究《河工核减追赔:乾隆十八年南河亏空案研究》指出乾隆十八年南河亏空既有河员产生的真亏空,也有钦差和上司们“制造”的亏空,引发了南河河工官场危机。乾隆皇帝限令官员在一年内赔交,限满未完正法。地方官员多能及时调整应对策略,在限期内全额完交,然而河工追赔在一定程度上反而会加剧河工贪腐现象,严苛的赔罚制度无法彻底解决河工贪腐的问题。吴佩林(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以《明清山东曲阜世职知县的选授与废除》为题,论述“世职知县”这一曲阜沿用近四百年的特殊治理模式,指出废除“世职知县”并不意味着朝廷与孔府势不两立,此举不过是朝廷在强化地方治理与优待衍圣公之间做出的一种利益权衡,折射出中央政府对地方权力控制的加强和国家一统的意图。姚春敏(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报告《清代“村社”制度的实践与理论逻辑体系研究》指出,清代晋东南村社从神庙建设到制度形成,士绅为其确立了理论逻辑,按照先王之法对村社予以理论升华,按照神道设教为其树 立中正统化形象,这一自觉或者不自觉的理论逻辑体系也成为清代村社制度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推手。张亮(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的文章《晚清四川岁科童试中老弯、枪架匪患的整饬与清肃——以“卢文斗案”为中心的考察》利用《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清代巴县衙门档案》以及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相关档案,论述了光绪初年四川叙永厅文生龙沛霖控告匪徒卢文斗在童试期间撞骗其徒刘怀治银两一案的详细情况。晚清四川岁科童试中老弯、枪架等匪患严重,严重影响社会风气,同时也暴露出岁科童试的弊端。整饬岁科童试积弊,对扭转社会风气,巩固统治亦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张琰(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以《清中叶以降江南的地保与钱粮催征》为题,分析明清江南基层组织及治理的变迁。在清中叶以降的江南地区,保甲系统下的地保逐渐介入钱粮催征事务,这一过程与赋役改革密切相关。地保不仅在纠纷调处、治安监管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逐渐介入钱粮催征事务,兼任明代分属保甲、里甲系统承担的职能。

分论坛二

第一场讨论由浙江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尤淑君主持,围绕清代政治制度史展开。张永江、尹世奇(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的报告《军台效力赎罪与清代边疆治理策略》从“效力赎罪”政策讲起,对“军台效力赎罪”政策进行了制度化进程的梳理,研究清代国家边疆治理成本问题。尹世奇在演讲中表示,军台效力政策在纾缓边疆治理成本方面有巨大作用,其在吏治与刑罚领域巧妙地“盘活”了内地大量的人力与财力两方面的资源,体现了清朝“经济、务实、高效”的边疆经营策略和成熟的政治智慧。赵建民(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的论文《预备立宪公会与近代中国政党的产生》呈现了预备立宪公会从一般社团向政党演化的过程,指出近代中国宪政的实行需要具备相应的社会基础,而在清季内忧外患的大背景下,国人更多是从“救亡图存”的角度来看待外来制度的选择,这一焦虑情绪酿成了中国政党史上值得深思的教训。孔勇(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报告《时代变迁与观点转换——1949年以来清朝历史地位研究述评及反思》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陆学界对清朝历史地位的讨论,认为学者应该跳出“华夷之辨”的身份区隔,淡化“功过得失”的价值判断,从清朝在中国历史中的角色、清代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地位等多维视角切入,充分揭示清朝历史的多元性、丰富性和复杂性。张一弛(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论清代政治史的“国家治理转向”》为题,讨论在清代政治史的“回归”中出现的学术新趋势。“国家治理转向”主要以清代国家治理的理论与经验为研究对象,透视清代政府职能转变、国家能力建设与国家构建过程等问题。国家治理研究不同于以往制度史,而是以动态的方式,通过检核清代政府应对社会问题的“过程”,表现出清朝统治中“人”的力量,最终来反观清朝“大一统”国家构建的本质。作者认为这一转向将为清代政治史注入更多自主性特色。

第二场讨论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高波副教授主持,五位学者以清代政治事件及对外关系交涉问题为中心,简要介绍了各自的论文。陈贤波(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下封港令”与“竖招安旗”——嘉庆年间平定华南海盗的政策选择》一文为其关于华南海盗问题的系列文章之一。本文认为,嘉庆年间平定华南海盗的关键决策为封港和招安,而决策的选择牵扯到官府、海盗、士民和舆论多方复杂因素,最需注意的是身处事件漩涡中的大族商贾和百龄核心幕僚对政策选择的推动,以及过去隐而未彰的海盗神明信仰、海盗个人私密情感等偶发因素的叠加作用。高航(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的《清季河口起义再研究——以滇督锡良与清廷中枢的互动为中心》一文勾勒了清廷镇压河口起义时云贵总督锡良一面奏拨军饷出兵平叛、一面请外务部对法交涉的历史过程,探讨在地方督抚与清廷高层的互动模式下,镇压革命时存在着的军事和外交双重路线。曹雯(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的《清末时期欧亚贸易中的海参崴》一文讨论了地理位置极其优越的天然良港海参崴为何没有成为具有全球性地位的国际贸易港口的原因。作者认为一是俄国在未奠定海参崴贸易港口地位的状况下急于开发大连港,二是俄国与日英同盟的对立使东西方国际货运贸易无法引向海参崴,三是俄国认为设定种种限制性政策,束缚了外国人在海参崴的自由发展。所以海参崴从一个本应为国际贸易中转站的枢纽港口,沦为一个地区性贸易的中转港口。吉辰(中山大学历史学系)《鲁伯阳买官案考实》一文期望以档案验证笔记,通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与《翁同龢日记》对苏松太道鲁伯阳买官案进行了考实补正,认为鲁伯阳买官门路的确为珍妃。该文还对上海报纸上有关鲁伯阳买官案的舆论战进行了梳理,认为中外报刊在当时政治斗争中的作用可能有所低估,而鲁伯阳贿买苏松太道一案应是当时苏松太道选任的一个突出案例,而非孤立案例。阳金平(四川行政学院)的报告《光绪初年中俄交涉背景下清廷政情新探》从清廷派系纷争的脉络出发,探究光绪初年中俄交涉促成和局的内部原因,指出主战力量即军机处北派提携的清流群体推动了修约的开启,主和势力即南派军机大臣沈桂芬、王文韶等最终促使局面以和局收场,而且此次派系纷争对之后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晚清重臣的命运产生了重大影响,为之后的甲申政变也埋下了伏笔。

第三场讨论由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魏文享主持,讨论内容贯通有清一代,涉及清初思想文化、晚清人物与政治、地方与中央关系等主题。陈晨(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报告的题目为《清代前期宗庙祭祀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她指出,清代前期宗庙祭祀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化家为国”的关外时代,到太庙与原庙并立的顺治、康熙年间,再到盛京、北京双太庙并行的雍正、乾隆时代。她强调,仅以满、汉二元消长的结构来解读清代庙制演进并不全面,清代宗庙礼制的构建既涉及太庙(国礼)与原庙(家祭)的平衡,又包括满洲传统与明代礼制遗产的继承与取舍,更需回应如何超越满汉的二元结构,以塑造出超越满汉、斟酌古今的多元庙祀形态。马子木(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的报告以《清初〈孝经〉学的转折及其政治意义——以张能鳞〈孝经衍义〉为中心》为题,意在呈现清初政局与学风变迁潮流之下,《孝经》学的特色及其在思想场域之外的表现,并尝试勾勒《孝经》学“治身”与“治世”两条若即若离的演进线索。晚明以来,《孝经》则由微入显,并逐渐抬升至与《大学》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一演进背后,既有学术融汇的脉络,亦有与科举结合的制度线索。然而,《孝经》经世蔚然成风不过昙花一现,这一风潮的起灭,是政治与学术交相作用的结果。裘陈江(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的报告以张謇致徐乃昌的两通关于同仁泰盐业公司和大生纱厂经营的佚信考释为切入点,对徐乃昌在清末张謇兴办实业中起的作用以及二人的交往作了一定解读。他指出,徐乃昌以藏书家、刻书家的身份学界所熟知,事实上他还深切介入了清末两江的新政事业,长期在江苏担任各种差使。张、徐二人的交往中,兴办实业实为主线。裘陈江指出,信中“公于实业界之赐甚大,不止下走一人所营而已”一句颇能反映张、徐二人在清末的合作关系。简言之,张、徐二人在清末两江兴办新政事业的过程中相得益彰。徐鑫(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的报告围绕《清代京控与中央、省和州县之间的互动》展开。“京控”作为清代司法体系中的“逆向”路径,主要指“越诉”冤情、直接向中央司法机构申告的情形。这是一种在常态法律体系中难以满足的非常态行为,其象征意义多大于实际意义。而自嘉庆朝后,基于了解地方实情的需要和对官员群体的不信任,嘉庆帝谕令放开京控限制,开启了清代京控案件的鼎盛期。然而,以州县官吏作为主要控告对象的京控案件,却使得各省督抚屡受责罚。各省督抚或包庇下属,或拖延案件,试图与州县共同面对来自中央的压力。报告以京控案件的处理为切入点,探讨清代官僚体制下不同层级间司法运作的复杂互动。

第四场讨论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沈洁研究员主持,围绕清初税关、晚清海关与税制改革等问题展开。丁怡骏(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的研究《法国与近代中国海关总税务司制度的起源(1853年-1861年)》通过爬梳法国外交部档案,尝试重新描述中国海关起源中的法国因素。他审视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法国在华外交官如何看待中国海关的制度变革,探究在三国共管江海关向总税务司制度演变过程中,巴黎何以接受一个由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海关总税务司制度。他指出,法国在华外交官员的人事变动、外交决策的官僚主义使得法国失去了在中国海关中的主导地位。任智勇(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报告的题目为《咸同之交的吴煦与东南政局》,尝试从财政史的角度探讨以吴煦为中心的苏南政局的变动。他指出,太平军兴后,东南财赋进一步向上海地区集中,并成为清政府最大的税源地,而吴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完全控制上海的财政,成为江浙集团最重要的“钱袋子”。然而,江浙系孱弱的军事、政治力量本无法与湘淮系相比,其财源却又为后勤脆弱的湘淮系所急需。随着太平军一路猛进,何桂清战场上的失利与政治上的失势终于诱使这种结构性的矛盾彻底被摆上台面。江督、苏抚这两个最重要的职务落入曾国藩、李鸿章师徒二人手中后,以咸丰十一年(1861)薛焕、王友龄被弹劾为契机,湘系开始着手清洗江苏官场,而吴煦因其手握财权与洋枪队,自然首当其冲,最终不得不黯然离场。至此,湘淮系入主江南,并将对晚清政局产生重要影响。魏文享(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的报告题为《杂捐正用与税改困境:清末铺捐探析》。他认为,战争、赔款及新政所带来的财政压力,是晚清时期商税杂捐快速兴设的重要原因。而就地筹饷所带来的税权下放,使地方政府获得随意扩征杂税杂捐的权力。其中,“铺捐”“铺税”是商税中的重要类别,其覆盖面广且税源丰沛。魏文享教授进而指出,清末在引进西方商业税种的同时,本土也在推动百货百业铺捐向统一性的营业捐过渡,即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形成了杂捐与新税并行的格局。这显示,现代营业税在近代中国的确立,并非是单一的税制引进,而是本土铺捐、牌照税、营业捐等向现代税收模式并合的结果。然而这一过程中,由于其标的及征收方式并未完全统一,税权离散,累积叠加,单税的合理性被掩盖,从而导致税收系统整体上的混杂。此外,商税及铺捐的兴设,虽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逐步放弃原有的意识形态及政策顾虑,将商税及实业发展作为新的财政增量来源,但就结果而言,财源分配中地方扩充而中央孤悬,又给现代国家构建统一合理的税收体系带来极大阻碍。小胖(清华大学历史系)以《清代税关“差官”新论(1644-1850)——以满、汉文档案为中心的研究》为题,利用一档馆所藏满、汉文题本、奏折、上谕、奏销档等史料,着力于勾勒清代税关差官的铨选、执行程序,从而对当时税关差官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有一准确把握。她指出,清代虽继承了明代钞关的一些内容,但在税关派遣方法上实有创新。根据提请更换税差的衙门,清代税关可分为三种类型:由户部提请更换的税关,以地方督抚提请更换的税关以及税差监督自行提请更换的税关。依照与皇帝的亲疏远近与制度的灵活性,三者在派遣方法、制度设计、行政隶属、差官范围等方面不尽相同。张志云(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的研究以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署造册处编纂的《海关题名录》中的《华洋官员头衔表》为史料基础,建立了自1892年起二十一年间691名与清政府有关系的华籍官员共4079笔统计记录的数据库,根据他们的头衔、社会地位、内部升迁和薪水数据,呈现中国海关在征税项和邮政局中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才选拔方式。简言之,在征税项中社会地位头衔比教育程度头衔重要,前者中代表地方社会的关系网络(功绩获得方式)比资力(购买获得方式)重要,后者中购买获得方式比科考获得方式重要。而在科考获得方式中,又呈现出购买功名优于低等功名优于高等功名的有悖于常识的倒挂现象;在邮政局中,这一现象又有所不同。若仅以教育程度头衔来看,反而呈现高等功名优于低等功名,且高等功名和购买功名发展态势趋近的现象。质言之,这种因时因地制宜的人才选拔弹性,代表了海关制度对中国官僚体制的深刻理解,也从一个角度揭示了中国海关在中国得以存在近百年的根本原因。

上述各组讨论均设评议环节,评议人由清华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李欣然、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马子木、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教授任智勇、新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副教授锋晖、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包诗卿、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韩策、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助理教授毛亦可、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周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高波、暨南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梁敏玲、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周育民、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赵思渊、复旦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戴海斌、浙江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尤淑君、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张志云以及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讲师裘陈江等十六位学者担任。他们就报告提出了专业而细致的建议,推动交流走向深入。

本次论坛的两场圆桌会议分别于28日晚和29日下午进行。

第一场主题为“政治史研究的新议题与新方法”,由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的刘文鹏教授主持。关于清代政治史的研究,如何在既有的以政治人物、政治事件、政治制度的议题上有所拓展,在原有的义理、考据的方法论上有所突破,在清前中期和晚清的议题上有所打通?围绕这一议题,周育民、戴海斌、韩策、尤淑君、周健、张志云、任智勇、高波、锋晖等学者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第二场圆桌会议主题为“走出政治史”,由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教授李文杰主持。传统中国史的叙述和研究,以政治史为主轴。在清朝《经世文编》系列中,将经世文分为吏政、户政、礼政、兵政、刑政、工政。这样一来,政治似乎无所不包。长期以来,政治史似有独大的意味,笼罩或影响各专门史的叙述。如何处理政治史与其他专门史的关系,走出政治史的“阴影”或者破除狭义的政治史进而形成“大政治史”,值得探讨。李文杰教授在引言中提出两个问题:如何给“旧式的”、帝王将相的政治史找到出路?既然小人物的历史离不开政治,如何把社会史、专门史与政治史结合起来,呈现历史的本相?高波、李欣然、毛亦可、赵思渊、王敬雅、马子木、胡祥雨、魏文享等学者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在总结发言中,刘文鹏教授提到近年清史研究“向政治史回归”的倾向。回顾国内清史研究的“各大门派”,他表示,前辈学者创立的各种方法路径,从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日常生活史等等,往往最终无法摆脱国家权力、国家政治,国家权力向基层的介入是不可避免的,而诸多问题解释的归宿,政治可能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路径。所以,政治史并没有“离开”或“走出”,只是我们逐渐从多个方向观察政治史。而回到本次论坛的关键词,他表示,除了清前期和后期时间上的“贯通”,还有更多的视角,如上层和基层之间的“贯通”。他表示,会议提供了不同视角间的碰撞,会议精心安排的评议人与报告人之间建立了深刻的交流,丰富的研讨内容也增强了政治史研究者的信心。最后,李文杰教授表达了对与会者的真挚感谢,“走出政治史”圆桌会议暨第二届清代政治史论坛圆满落幕。

(本文转载自澎湃新闻: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516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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