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丨屈成 高学姣
2021年3月20日至21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清史研究》编辑部主办的“首届清代政治史论坛”在北京燕山大酒店举行,来自全国的四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
20日上午的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刘文鹏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杨念群教授致开幕词。杨念群教授回顾了当前清代政治史研究所处的境遇,认为随着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跨学科方法的借鉴与运用,以及社会史、文化史的兴起,历史学研究的方法论开始转变,导致原本占据史学研究主体地位的政治史研究呈现边缘化的趋势。虽然清代政治史研究的传统议题在不断深化与拓展,但面对上述方法论转变所带来的挑战,清代政治史研究不得不因应寻求新的突破。本次会议召开的目的,一方面在于开拓清代政治史研究的新课题、新领域与新方法;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回应诸如“新清史”等新理论、新方法、新视角的挑战,从而通过讨论、批评与研究,在清代政治史领域探寻新的研究路径,并力图构建本土的历史解释框架,推动当前的清代政治史研究。最后,杨念群教授对未来的政治史发展方向提出期望,认为应当保持政治史研究的开放性,加强政治史与社会史、文化史等学科的对话,推进各学科在研究方法、议题等方面的交流,开掘、扩展清代政治史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清代的职官选任
本次论坛由七个主题会议与圆桌讨论组成。20日上午,论坛第一组会议围绕清代职官选任问题展开,会议由刘文鹏教授主持。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刘文华、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林浩彬分别以《论清末丞参》《丞参选任问题与清末用人专门化》为题,从不同角度对清末官制改革运动中新设职官——丞参作了讨论。刘文华注重总体分析丞参之设立,认为至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官制改革,中央各部大致都已设立丞参。其职掌大致是承上启下,统筹全局,辅佐堂官处置部内事务,这是中国行政制度近代化的必要措施与体现。不过由于选任过程存在诸多弊端,以至丞参冒滥,遭致裁撤之议。林浩彬则更加注重丞参的选任问题,认为丞参选任牵涉甚广,其不仅涉及中央用人权的争夺与调适,而且牵涉官制改革过程中职官与差遣、选材与酬庸问题的平衡问题,更与原有的内外职官升转体系的调整、重构关联紧密。丞参的选任表明清末官制改革的专门化取向,而所面临的上述诸问题,也影响了清末民初其他官制的选任。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李明《清代刑部司员的任用规则与权力分配》一文认为,乾嘉以降科举进士出身者构成了刑部司员的主体,而为了维持这一比例,也为了能够继续使用熟悉部务的“熟手”,刑部不断扩充由本部拣选保题的名额。刑部内部的权力分配并非以官阶高低为判,而是以刑名知识和理刑经验为准,从而形成掌握专业知识的官吏占据优势地位的权力再分配局面。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温海波、谢殿诚的报告《字识与清代军政运转》,认为清代绿营系统仍延续明朝的字识。字识仍发挥着处理钱粮册籍、信息传递等基本职能,但其参与贪腐之事屡禁不止。清廷对武官私用字识难以禁止,只是对其舞弊行为制定了惩处标准。不过清廷也通过一定措施不断规范、制度化字识群体,这种制度化反映了清廷对武官掌控基层文书的妥协,亦是军事权力难以深入基层的务实措置。
清代的中枢机构与朝局
第二组主题围绕清代中枢机构与朝局,会议由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杜家骥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刘文鹏《清代军机大臣议覆制度的形成及意义》一文通过对军机大臣议覆职能、议覆内容与特征的分析认为军机大臣通过议覆介入到军国大计的决策过程,成为影响皇帝最大的政治力量。这一议覆职能实源自于议政王大臣会议的议覆职能,又同时延续了内阁大学士的撰拟上谕的职能。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章博的报告《清季军机大臣副署制度的构建》,认为清末副署制度虽得以确立,但由于其倡议者将之比附于乾隆朝的军机大臣署名之制,清廷也没有以正式文书清楚说明副署制度的意义何在,造成概念上的混淆,使得朝局各方对“副署”应负责任的看法各异,直接导致了后来资政院与军机大臣之间的激烈冲突,并且发展为对“皇族内阁”与立宪运动的怀疑。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刘洋《阁臣差使与清代国家治理探析——以大学士入值军机处为中心》一文,认为入值军机的内廷大学士履行着皇帝的秘书长、参谋长和钦差大臣等多重职能,稳定实现了其对清廷中枢决策的有效参预。雍乾以来,大学士以入值军机等差使事务为职能重心,差使体制已成为清中后期阁臣职能运作的主要方式。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张凌霄的报告《半隐匿性政治:军机处的满伴与清代中枢机构的变迁》,考证军机处满伴即是满章京中的一部分官员,特别是指值班章京。它的出现和流行标志着军机处内部机制的成熟,使得“半隐匿性政治”趋于巅峰。道、咸以后,满、汉章京渐行渐远,导致军机处的这种半隐匿性政治难以再维持帝国的有效运转,最终与清朝一道走向覆灭。
泰山学院历史学院唐论《计中计:丁未“假照片事件”探析》一文,认为丁未“假照片”事件是奕劻、袁世凯等为打压、排挤岑春煊所施行的手段。梁启超密谋与岑春煊在会面事泄而引发端方追查。蔡乃煌为求进,献“假照片”于端方,端方与奕劻、袁世凯密谋,通过恽毓鼎弹章、蔡乃煌假照片相互印证以坐实岑春煊暗通康梁党人的罪名。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陈健鸿《王文韶的内召与甲午政局》一文,认为王文韶被恭亲王奕䜣援引应召进京,虽然因人事纷争与翁同龢的反制,其迟迟不能进入最高权力决策层,不过最终得以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由于其难有威望与实权,导致他一方面周旋于帝后、各政治派别之间;另一方面难以凝聚一批洋务和政务突出的人才,只能依靠早年积累的各种人脉资源从事政治活动。
清代的边疆治理
下午第三组围绕清代边疆治理问题展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张永江教授主持。
中央民族大学赵令志《怀远与柔远:乾隆二十一年土尔扈特赴藏熬茶使团探析》一文以小见大,通过考察乾隆二十一年土尔扈特赴藏熬茶的史实经过,认为此次熬茶使团成功出使,不但加深了土尔扈特与清朝的相互理解,而且使团成员目睹了清朝的社会繁荣和阐扬黄教之伟绩,得知准噶尔部覆灭及哈萨克阿布赉汗进表归附等与其部族密切相关的大事,无疑对土尔扈特绝然摆脱沙皇统治,毅然选择东归祖国产生了重要影响。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强光美的报告《清朝“内亚性”的再商榷——以多民族语文合璧书写为视点》,认为合璧书写表明了清朝统治者以中原正统自居,并以之建立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同文秩序的用意,实现了其从满洲政权向“大一统”王朝的蜕变,成为了“历史中国”的一部分。美国“新清史”学者将多民族语文合璧书写视为清朝“内亚性”和区别于传统中原王朝重要表征,有失偏颇。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张伯国《德化推行与认同塑造:乾隆帝严禁苦累回人思想及实践考析》一文,跳脱乾隆帝治疆的“因俗而治”思想框架,认为乾隆帝严禁苦累回人思想根源于乾隆帝本人的民本思想、维护满洲形象以及出于维持新疆统治的现实需要。这一思想及实践从一开始就具有构建回人清朝认同的政治意图。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张临希《将军杀台吉有罪吗——光宣之际边疆治理模式的转型》一文,强调清末清廷意图将蒙地纳入国家赋税系统。通过对国家、地方、蒙古地区等多方权势在此期间展开斗争的论证,文章认为晚清国家力量不足,借助官商合办,大幅降低行政成本,实现了边疆治理模式转型,使得清末蒙旗人群结构发生改变,国家权力在蒙地逐渐绵密化,利于后续政权打造更深层的国家一统性。
清代的财政体制、科举制度、八旗制度
下午第四组涉及清代的财政体制、科举制度与八旗制度等诸多议题,会议由吉林师范大学刘小萌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刘文远《清代“不加赋”的国策化与财政转型》一文,考察了清代财政体制的运作、转型及其反映的治理理念。文章认为“不加赋”国策化与“定额化”,是明清赋役体制发展的结果,体现了“贡赋国家”的财政特点。同时,清代财政体制也体现出“应急化”的特征,清廷则从国、民一体的角度强化民众对于国家的认同,来解释国家对于这种应急管理体制下的“财政动员”与加派,这也是不同于西方的财政体制近代化转型。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张振国、王月的报告《论清代的举人拣选——兼辨举人截取的性质和大挑出现的时间》,认为清朝入关后,沿袭明代拣选之例,不断进行调整,逐渐形成较具清朝特色的拣选规章。报告既辨明了截取的含义,又论证了拣选之例与大挑制度的确立。但由于拣选存在诸多问题,导致拣定的人数不断累积,拣选存在的价值受人怀疑,其名实逐渐背离。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研究所王学深《言出法随:清前期国家基层治理与律法适用——以科场罢考事件为例》一文,认为随着雍乾时期对士子罢考问题的重视,管控力度逐渐加强,处罚也“由宽转严”。这种驱严的管控制度,体现了国家管控的有效性和雍乾时期朝廷对基层治理下的“治”序,展显了十八世纪清朝集权模式下律令运行的高效,以及强调国家和官府在各层级的主导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邱源媛《八旗圈地制度的辐射:清初拨补地考实》一文是对其既有研究的深化。作者认为拨补地位于旗地外围,以北京城为基点逐层推进至直隶南部地区,以及包括宣府镇在内的卫所系统诸地。由此也造成距离原圈土地越来越远,百姓无力耕种,只能召佃取租,然主佃纠纷,往来诉讼,经年不断,民众不堪其苦。这说明八旗制度对直隶的非八旗人群/非八旗区域仍存在辐射性影响。
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吴华军、邓天红《清代归旗制度创设问题考论》一文,考证了清初归旗制度的创设应在顺治二三年间,至康熙二十三年成型。其创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清廷对明代管理革职解任官员制度的承继,又有八旗内部诸因素的影响。此外,康熙帝对驻防八旗成为新地方割据势力以及因“渐染汉俗”问题的担忧,下五旗诸王对八旗驻防管理集权化的不满等也是重点考虑的现实因素。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屈成《清代汉中八旗驻防考实》一文,认为清前期汉中八旗驻防的两驻两撤、两度议设这种摇摆政策的出现,表明乾隆朝以前八旗驻防制度仍处于调适阶段。汉中驻防裁撤之后,八旗驻防重点开始由内地转移至沿边、边疆,这是清廷统一全国过程中国家政治地理空间变化的体现。
清代的法制变革与具体案例
21日上午,第五组主要讨论清代的法制变革与具体案例,由厦门大学人文学院陈支平教授主持会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邓建鹏《清代州县司法实践对正式制度的偏离》一文认为,地方衙门在进行个案审判时存在与司法体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这说明清代地方司法体制并非是“守文据法”而是“移情就法”。州县官的综合行政治理角色决定了其在司法实践中必然优先考虑实用主义与地方安定,加之司法资源有限、上级司法监督不严等原因长期存续,最终导致司法实践与正式制度的“背离”。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胡祥雨的报告《从二元到一元:顺治朝法制变革研究》指出,多尔衮和顺治帝对明朝和满洲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继承和扬弃,从多尔衮摄政时期满汉法律体系并存的“二元体系”,到顺治亲政后满汉法律体系竞争甚至对抗最终形成清律的“一元体系”,汉人制度和满洲制度之间存在衔接与融合,这一过程揭示了满汉关系在司法领域的表现形式和清朝统治的特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白帆的报告《清代新疆法律治理体系建构的进程及其效果》,结合政治史和法律史,将清代新疆法律制度与国家统一新疆的政治进程联系起来探讨,从法律哲学的目的性、法律意识及法律的安定性三要素出发,在大一统视野下分析了清代中央政府在新疆地区的法律建设过程。报告认为随着清王朝统治的深入,新疆地区法律特殊性逐渐减弱,其法律体系逐渐呈现出与内地法律一体化的特征。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姜金顺《族群关系与法律变革:康雍年间“两引”案件判决格式的形成与推广》一文,认为“两引”案件引发的法律二元性冲突主要集中在判决依据、权力关系、族群关系三个层面,最终表现则是刑部官员、地方督抚在“两引”案件判决上经常出现分歧。为解决这一分歧,康雍两朝陆续形成了一套复杂的分歧解决机制,“两引”案件判决格式得以持续推广,由此在清代中后期引发一场影响极为深远的法律变革。
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刘猛的报告《清代国家治理中伪造印信案件的量刑标准:制度应对与法律实践》认为,在不同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审理者会依据伪造者的犯罪动机、伪造方式、施骗结果,并综合个人对于案情的认识,援引律例,最终量刑。尽管因为审理者的个人意志导致量刑标准和处罚措施难以统一,但仍有诸如是否触及“军机、钱粮、假官”的“高压线”等基本原则与量刑标准为其所考虑。
清代的政区地理及职官设置
第六组主要围绕清代政区地理及职官设置等问题展开讨论,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董建中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胡恒在报告《从理事到抚民:清代归绥地区厅制变迁新探》中,从动态角度将归绥地区厅制的变迁分为理事、分辖、统合、兼辖、抚民、建省六个阶段,将其置于具体的时空环境中还原其不同时期的复杂样态,认为归绥地区的行政建制鲜明地体现出府州县与藩部两大圈层过度地带管理模式的巨大转变,其制度演进过程提供了观察清代边疆地区郡县化的绝佳窗口。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孔迎川的报告《辨方正位,体国经野——清前期湘黔间政区改划研究》认为,明朝于黔东南政区的设置行“犬牙相入”之法,故而出现了府属贵州、卫属湖广的“府卫两属”现象。清朝通过一系列行政区划调整手段,完善黔东南的政区体系,加强了贵州省对黔东南的控制。同时,清朝仍保留了湘黔边界的“犬牙相入”之处,以便控制贵州,护卫湖广。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胡存璐在报告《清代州县官署理制度研究》中通过对清代州县署理官的来源、署理形式与委署章程的考订,认为州县官署理制度在诸多方面存在的不合理性,导致署理制度在实际运作时产生诸如实缺官员调委过多、佐杂常年委署正印、辗转调署等贻害地方吏治的问题。署理也与原本设计的“临时代理”初衷背道而驰,反而成为清末督抚任官的主要方式之一。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董嘉瑜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李凯华的报告均涉及清代四川总督建制的讨论。董嘉瑜《清初四川总督建置与驻地考》一文以历史地理学的视角讨论四川总督的政区置废与治所变迁,认为四川总督建制在顺康年间十易其名、八易驻地,这频繁的变化以军事因素为主导,国家职官体系及地方治理思路亦发挥重要影响。李凯华《清代川陕总督建置演变探析》一文则主要从政治史角度切入,认为川陕总督其历次调整裁撤都反映出清代西部地区政治环境及清廷治理政策方向的变化,间接折射出了整个清前期对总督定位调整的轨迹。
清代政治的权力运作与国家治理
下午第七组主要讨论清代政治的权力运作与国家治理,会议由南开大学常建华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董建中《雍正帝立储密旨考》一文,通过对实录、起居注以及《澄怀主人自订年谱》等所载史料批判分析后,认为雍正帝立储密旨内容应仅限于立弘历为皇太子并继统。雍正帝在去世前并没有当众宣布接班人,其立储密旨实际包含传位之意。这一特殊的传位方式一方面保证了乾隆帝的顺利嗣统,另一方面既证明了雍正帝秘密立储的成功,又反向说明了其得位之正。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毛立平的报告《君权与后权:论清帝对后权的控制和打压》从制度、礼仪、空间三个维度探讨清代皇帝对后宫秩序的一系列规范和管控过程。清帝在制度层面上,逐步切断皇后与外臣的联系,降低皇后地位;礼仪层面而言,减少或取消皇后三大节朝贺仪式,干涉皇后的节礼交际,并逐步收紧对于太后权威的管控;就空间层面而言,将后宫打造成一个封闭隔离、活动范围极其有限的空间体系。清帝在上述层面上的权力运作正呈现出有清一代“宫壸肃清”的实现过程。
南京财经大学陈波、南京大学夏维中的报告《雍正十三年超盛南行与江南佛事》认为,雍正十三年超盛以钦差身份奉命南下,关注并干 预佛事。在江南僧俗的密切配合下,其遵照雍正帝旨意,处理浙江境内佛教事务,并暗中策动江苏巡抚高其倬对康熙十三年江苏宜兴“善权前案”的重审,最终酿成雍正朝“善权后案”,震动江南。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李文益《论清朝“大一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一文认为,清朝“大一统”治国方略主要包括“疆域大一统”“思想大一统”“经济大一统”“民族大一统”和“权力大一统”五个方面,五种“大一统”方略共同构成清代系统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顺康雍乾四朝是清朝“大一统”治国体系形成、发展和完善时期,嘉庆以后是“大一统”治国体系走向解体的时期。
论坛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清史研究》主编祁美琴总结发言。祁美琴教授首先感谢了各位学者对此次论坛的支持,并对因诸多客观因素限制未能如愿与会的学者致歉。她诚恳真挚地代表《清史研究》编辑部对学界同仁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两天精彩的研讨展示出了当前清史研究的勃勃生机,尤其是青年学者的表现十分可喜,他们在聆听前辈学者经验的同时能够提出自己独特的创见,互相的切磋与交锋坦率而直接,既就具体问题的不同观点互相商榷,也针对清史研究的写作分享想法经验。《清史研究》编辑部将继续砥砺前行,服务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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