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成果范围、奖励等级和限额等内容参见《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学校根据各单位近年成果数量、获奖数量及人数等因素,分配给各单位
一定的推荐参评名额并下发到各院系。我所限报名额:3项。
三、申报步骤
(一)作者申报
1、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将评奖通知传达到每位教师(含离退休人员)。
2、凡符合本届评奖范围条件、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首先由作者填写《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草表)》向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
3、各单位科研秘书登记申报成果,填写全院《申报情况一览表》报本单位学术委员会。
(二)院、系学术委员会初评
1、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排序
后,填写《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教育系统)申报情况汇总表》。
2、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5月9日之前(逾期申报,不再受理。),将《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草表)》3份、成果一份以及《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教育系统)申报情况汇总表》报科研处。同时将《申报情况一览表》报科研处备案。(《北京市
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教育系统)申报情况汇总表》《申报情况一览表》要有本单位学
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1、5月12日之前,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评选出我校申报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成果。
2、凡经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同意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由作者填写《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
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审议书》。具体填表申报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具体附件下载请登陆科研处网站:http://research.ruc.edu.cn/InfoView/Article_26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