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社会研究的技术方法,社会调查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科学的“中国化”或者社会学的“本土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虽然社会调查无论是对于学术研究还是国家建设,仍是需要大力践行的事情,毕竟已经司空见惯,基本上是一种常规化的研究手段和技术。然而当初它在中国的兴起,在中国的发展,乃至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蔚然而成一种引人注目的“中国社会调查运动”,却是中国社会生活和思想文化领域里破天荒的新事物。那一时期被誉为对这一运动“鼓吹最力工作最久的一员勇将”——李景汉先生,曾经非常自信地把它称之为一场“真正的革命”,认为社会调查,“是以有系统的方法从根本上来革命”,“是要实现以科学的程序改造未来的社会,是为建设新中国的一个重要工具,是为中国民族找出路的前部先锋”。(《社会调查在今日中国之需要》,《清华周刊》第38卷第7、8期合刊,1932年11月21日)
推动中国由传统走向现代
对于李景汉的这一判断,我们只有把它放在近代中国社会剧变和思想文化转型的历史脉络之中才能真正地去理解。鸦片战争以来,面对由不断的外力冲击而造成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一向以“中庸”自许的国人,却偏偏要在势若水火、互不相容的对立的两极之间走起钢丝来。民国时期另一位著名的致力于社会调查的社会学家陶孟和先生这样说道:“从前我国的士大夫,向来抱著半部论语治天下的态度,对于现实的社会状况毫不注意,只以模仿古人为能事。等到西洋的炮火惊醒了这迷梦,又完全拜倒在西洋文明之下。(《定县社会概况调查·陶序》)也就是说,不管是顽固的复古主义者,还是主张全盘西化的拿来主义者,他们在讨论国是之时,都把真实的国情抛到了九霄云外。更有一班激进者,举凡中国固有的一切,无不置于打倒之列。但是光是打倒一切而不是同时致力于建设工作,结果只能是,“有打而不倒者,有不打而自倒者,有打倒而又起者”,一切依然如故,甚至更加鸡犬不宁。当然,李景汉并不是不主张“打倒”的复旧者,而只是认为,“打倒之主意既经拿定,不打则已,苟其打之,必使其一打而准倒;且首先研究打倒后之替代物为何,否则且慢打倒”。而要做到这一点,亦即找到一条有效的民族自救的出路,“必先根本了解中国国家本身的内容”,“必先从社会调查入手”,否则,要“以他国的方法解决我国的社会问题”,只能是“穿洋靴于缠足”,不伦不类了。显而易见,清末民国时期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之大力鼓吹和倡导社会调查,正是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这一激荡人心的转型过程在学术领域的反映,或者说是国人的认知观念对社会剧变的一种反应,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此前已然发生的种种现代化努力的一种深刻的反思,因而这一时期的社会调查,理所当然是当时蓬勃而起的改造中国的社会运动的一部分。
推动社会科学的“中国化”
作为一种社会研究的技术方法,社会调查在民国时期,也并不只是服务于社会改良、社会建设和社会革命的实用性工具,它对于近代中国社会科学的“中国化”或者社会学的“本土化”进程,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即便是当时极力反对那种“专门磨刀而不切肉”、“为调查而调查”的纯学理式研究的李景汉,其调查的目标,除了随时应付现实需要之外,亦不曾忘怀“能在社会科学上有相当的贡献”。(《定县社会概括调查·序言》)这样的贡献大致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其一是“事实”与数据的生产与保存。这样的“事实”,既不是那些经过时间的冲刷而无意识遗存下来的零散的记载、片段的回忆或个别的案例,亦非对现实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猎奇式的报道或走马观花式的表象叙述,同样,这样的“数据”也不是对那些靠漫无边际搜集而来的案例作极不完整的归总,更不是凭官样文章、敷衍塞责而产生的虚假数字,它们大都是当时的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人口学、民俗学等等社会科学学者,经过周密的问卷调查或深入的田野访谈(当时叫“实地研究”或“实地调查”),并经过系统的标准化的加工整理和综合性的量化分析之后才得到的结果。在不少学者的眼中,这显然不是所谓的第一手的原始资料,然而纵观宇内,我们又何曾能够找到没有人工斧凿痕迹的“原生态”资料呢?相反,这些调查者在向社会公布其发掘的事实和数据时,每每对调查的范围、过程、方法和局限都要做出比较清楚的交代,这就使得利用者可以借此对调查者的描述或分析之可靠与否和适用范围做出自己的判断。我们认为,这样一种系统的资料,远比堆积式的案例举隅来得真实。
其二是理论上的探索和创新。民国时期的社会调查者之欲贡献于社会科学的“中国化”,除了提供“赤裸裸的事实”——用李景汉的话来说,就是“好像矿工把山间一块一块的矿石开出来送给化验师去化炼”——之外,当然还有更大的雄心,那就是通过理论与调查之间的反复互动,从大量的事实之中提炼出新的概念,并把若干新的概念密切联系起来,组成一个概念体系或“概念格局”(Conceptual Scheme),进而达致对社会共相或社会整体的认识。这就涉及到了民国社会调查运动演进过程之中所谓“社会调查”与“社会学的调查”(或“社区研究”)这两大学派之间的争论,也体现了民国社会调查的演进方向与趋势,即从统计型的“社会调查”到民族志式的“社会学的调查”(实即人类学调查)的转变。
1940年代,费孝通先生在《禄村农田》的导论中回顾自己从事社会调查的经历时,对其早年的研究工作如《花蓝瑶社会组织》、《江村经济》作了一次“痛苦”的反省,认为那个时候“极力避免理论上的发挥”,“主张调查者不要带任何理论下乡,最好让自己像一卷照相的底片,由外界事实自动地在上射影”,结果不仅“埋没了许多颇有意义的发现”,而且因为“在实地调查时没有理论做导线,所得到的材料是零星的,没有意义的”。经过这两次实地研究的磨练,费孝通吸取教训,幡然改辙,按照英国著名的社会人类学家布朗的指引,舍弃那种“只是某一人群社会生活的闻见的搜集”的“社会调查”,而走向“社会学的调查”或“社区研究”,即“依据某一部分事实的考察,来证验一套社会学理论或‘试用的假设’的”。事实上,此处既是费孝通对自身学术道路的反省,也是对当时以李景汉、陈达、卜凯等代表的注重数据统计的调查风格的批评。费的导师吴文藻也曾尖锐地指出,对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的注重,“本为科学进步极好的征象,不幸又有人误信‘科学即测量’者,甚至亦有误信‘在实地调查以前,脑中应只有一张白纸’,即为严守科学精神者。殊不知一切科学工作的进行,事前必须悬有一种可以运用的假设,假设与科学绝不可分;我们的立场是:以试用假设始,以实地证验终;理论符合事实,事实启发理论;必须理论与事实糅合在一起,获得一种新综合,而后现实的社会学才能植根于中国土壤之上,又必须有了本此眼光训练出来的独立的科学人材,来进行独立的科学研究,社会学才算彻底的中国化”。(商务印书馆《社会学丛刊》总序)来自同一阵营的另一位燕大学者赵承信,则把李景汉的定县调查不仅视为“只是一个以经济为主的统计报告而已”,更看成是一种“社会运动式的社会调查”,因此并非像调查者声称的那样仅是呈现“赤裸裸的事实”,不加任何解释,而实际上是以平教会(即“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认定的所谓中国乡村“愚”、“穷”、“弱”、“私”四大病为出发点的,是“结论先于调查,改良的方案也先于调查”。随着这样一种社会调查运动的扩散和由此促进的社会统计行为的“机关化”(即由政府机关接收最初由学者们倡导的搜集统计资料的工作),它的使命也告结束;从社会科学理论建设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从对片段的社会问题的关注转向对社会整体、社会变迁或社会过程的探讨,“去发现(人类社会)共同生活的原理原则”。(参见《社会调查与社区研究》,《社会学界》第九卷,1936年)
平心而论,社区研究派对李景汉等人的批评,虽不无道理,却也有偏颇之处。李景汉之所以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偏重于事实的呈现,一方面是考虑到材料太多、篇幅太长,另一方面则是调查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希望等到各项问题有了彻底的调查以后,再加以“详细的解释和相当的结论”。而且就像社区研究派自视为一种客观的“自然科学上的实验法”一样,李景汉亦同样将用统计的方法、图表的方式反映社会状况,看做是“科学的态度,客观的方法”,而非“主观的描写”。(见《中国社会调查运动》,《社会学界》第一卷,1927年)两者孰是孰非,大约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即便是进行社区研究,也离不开对统计手段的运用。早期统计型调查存在的一些问题,其根源似乎不是统计方法的运用,而可能是统计方法的不完善,抑或是自觉不自觉的理论前提有误。这一点对于人类学调查也是同样适用。至少在这一方面做得不仅不逊色,甚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中国共产党的乡村调查,其对中国农村社会的认识以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改造农村的道路,就与费孝通的研究结论大不相同,而后者与李景汉的看法在许多方面倒有异曲同工之处。事实上,已有学者指出,20世纪三四十年代力行社区研究的燕京学派,其最初的社会调查主要就是在与李景汉持同样主张的许仕廉的指导下进行的。因此,“社会调查”与“社区研究”之间的争论,与其说是社会调查的学派之争,毋宁说是反映了民国社会调查运动内在发展的趋势和动向。而且也正是这样的“学派之争”而非“门户之见”,才是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化”的内在动力之一。
与此相关的,便是第三个方面,即调查经验的积累和调查方法的改进与完善,或者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的调查学的建立与发展。当时从事社会调查的学者无不深知,对社会进行调查要取得圆满的结果,是与被调查的社会本身有一个圆满的良性运行状态密不可分的,尤其是举办全国性的国情调查或人口普查——这也正是当时学者的最高目标,若非“政治之修明,法令之普遍,苛捐杂税之免除,土匪之肃清,不良军队之裁汰”,即令勉强实施,也是徒劳无益。但他们也同样明白,要建成这样的社会,又绝非一点一滴的改良可以一蹴而就。于是,他们便只好退而求其次,亦即选择某一村落或县份从事小范围的地区调查,是为“实验调查”。其目的,一则为正在兴起的社会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素材,或为局部地区的社会建设提供政策建议,更重要的则是在调查的组织实施、调查的设计与规划、调查的方式与方法、调查资料的整理和分析等各个方面,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从而使源自西方的现代社会调查更加适合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建立起中国自己的社会调查体系,也为更大范围的国情普查或人口调查奠定方法论的基础。所以,翻阅当时的调查报告,我们往往会发现作者一般都在其开篇或结论处对整个调查过程作一番细致的交代,有时甚至到了不厌其烦的程度,更无论那些专门用来探讨调查理论、介绍实地调查经验的专著了。于是,我们发现,这些往往出于反对革命或对革命持保留态度的社会调查,最终并没有通过其所服务的社会改良活动,营造出一个适合社会调查的社会,但是在其所反对或质疑的革命终于打倒了一个旧社会之后,它们的成果又成为新中国社会建设的不可或缺的智力资源。1953年全国人口普查的成功就是最为典型的例子。费孝通先生在质疑土地革命的理论时运用社会调查提出的“乡村工业化”主张,不也一度成为中国农村走向现代化的最佳之路吗?或许,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吧!
从这一角度来看,我们把民国时期的社会调查称之为近代中国的一场学术革命,或许并不过分,至少它也是这场学术革命的一部分。
现代社会调查的兴起与统计学在中国的发生
黄兴涛(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统计学的传入、兴起与现代社会调查在中国的发生、发展的关系太密切了。庚子事变以后,大批中国人到日本留学,通过他们,统计学知识大量输入到中国来,同时与新政改革相联系、相一致,在中国也逐步掀起了一股调查、统计的潮流。民国以后,西方的数理统计学派的著作、学术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影响加大,对于30年代中国社会调查的高涨,影响非常直接。现代社会调查在中国兴起以后反过来对现代统计学在中国的成长有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看到统计学这样一个现代兴起的学问很多是直接吸收了西方的成果,与社会学的本土化自觉相比确实是做得很不够的。当时也有很多的中国人对统计学做出了贡献,但更多的是从数理统计、从数理方法上做的。从中国的社会调查出发得出一些结论的,我们目前掌握的还是很少。
社会调查与社会学的兴起
吕文浩(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社会调查与很多的社会科学门类都有关系,而与社会学的关系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这里不能回避的就是前人的一些研究,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是1948年孙本文写的《当代中国社会学》,内有他对实地社会调查的一些基本的看法;还有一个就是1936年燕京大学刘育仁写的一篇学位论文,叫《中国社会调查运动》,对当时中国社会调查与社会学关系做了一些基本分析。
李章鹏(中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所):在社会学中国化的过程中,社会调查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学界逐渐把社会调查作为研究社会的一个基本方法,所取得的成果也十分可喜,其中一些成果的水平更是得到了国际学术界的认可。遗憾的是,对社会调查与社会学中国化关系的问题,学术界作专门研究的很少。
教育调查的兴起与近代教育变革
毕苑(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教育科学化是近代新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和特点,其主要观点是认为教育是一门科学,应该用科学方法来研究,以求得精确的结果。这极大地触发了中国教育界人士从事教育测量和调查的热情,导致清末民国教育调查的兴起,调查结果反过来又影响了中国近代教育学科的建立,反映了近代教育告别传统“教化”,走向社会教育的历程。
农村经济调查热潮与农业经济学
郑清坡(河北大学人文学院):从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学的特征及其兴起发展的历程来看,因农村经济学应用的性质,必然要对农村进行调查以求得数据,并反施于农村改进。因此,农村经济调查的兴起发展实为近代中国农村经济学发展的基础。
社会调查影响民国时期经济学
梁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社会调查与近代社会科学兴起”两者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表面上看起来,两者的发展在时间上具有同步性,也都是在辛亥革命以后,或者说在100年前左右中国开始逐渐形成自己的社会科学范式,包括社会学、经济学以及教育学等等。同时,也就是在100年前左右,中国才真正开始有自己数量上的统计和关于社会的调查。表面上看起来,两者确实有一个时间上的同步,但背后实际上有很微妙的关系。就是社会调查已经从方法上影响了我们对社会的经济知识、经济学的认识,这就是统计调查方法对民国时期经济学的意义。
我们知道中国很早以前就有自己的经济学和经济思想,但真正被大家认识到有经济学这样一个东西,也就是100年前左右的事情。我们明朝以后就有所谓的经世传统,整个有清一代也有一种很强有力的思想,也就是经世思想,最后被汇编成十几种《皇清经世文编》,但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之后经过传教士的译介,一直到严复翻译《原富》这本书并于1901年出版,中国人才开始认识经济学,这个社会科学的范式才逐渐形成,从传统的什么词章之学、考据之学慢慢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东西。但是刚刚开始认识经济学的时候,我们并没有相应的统计、调查资料,比如我们缺乏相应的人口调查资料,缺乏货币资料,缺乏当时刚刚兴起的当时中国工业情况的调查,也没有中国农业的调查。在缺乏这些具体数字、数据的情况下,经济思想要来指导这些具体的经济,那距离就会相差很远。
商事习惯调查运动与中国商法学的产生
王雪梅(四川师范大学历史系):清末民初中国曾自上而下地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规模巨大的民事和商事习惯调查运动,研究成果很丰富,其中比较典型的是胡旭晟《20世纪前期中国之民商事习惯调查及其意义》,还有张勤、毛蕾《清末各省调查局和修订法律馆的习惯调查》等等。另外还有商人自己组织的社会调查活动,由上海商务总会等发起,各埠商会也展开了商事习惯调查活动,并以此为基础,编成《商法调查案理由书》。此书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商事立法注重调查习惯的立法理念及立法方法等,对近代中国立法史、社会史等有着深远的影响。
《商法调查案理由书》内容包括各地商人对各地商事习惯的调查,再综合各个国家的一些习惯。此书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是“比较各国”和“参酌习惯”,它的制定是中国商法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国商法学的正式产生。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的《公司条例》和《商人通例》均是由《商法调查案理由书》发展而来。
清末民国社会调查与现代法学
邱志红(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从清末民国社会调查与现代社会科学兴起的角度,来考虑清末民国社会调查与现代法学之间的关系,是我一直考虑的问题。习惯调查对于司法的、立法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据我所知,最早对习惯调查与现代法学关系进行论述的,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法学家吴经熊在给前述严谔声之《上海商事惯例》的序文,文中曾详细论述了习惯调查与法学研究关系。
近代中国人口调查与人口学的建立
王大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辛丑条约》签订以后,为了适应变化的形势,清朝政府加快了举办“新政”的速度,筹备立宪即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而准确地了解国内的人口情况和实行完善的人口统计登记制度则是实行宪制选举的前提。清政府借助一些西方的人口统计理念和技术,由民政部拟定《调查户口章程》,这个章程就成为整体人口统计的政策上的基础。1912年民国刚成立时,国民政府似乎也进行过一次全国性的人口调查,俗称“民元人口调查”。经过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实践,近代中国的人口调查已经形成了比较先进的人口统计学理念和技术。
(转载自:《中华读书报》,2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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