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帝政纲“敬天法祖勤政爱民”。涉及天、祖、民三者及其间的相互关系;作为人君,关键在探索天人相与的奥秘,寻求高度有效的治理之道。
皇帝和清朝人对天与敬天的理解,要义在于:信仰的天,是神,是天神,是拟人的神,天有意识,司人间祸福,因此人的行事要合乎天理,要畏天,敬天;天,同时有自然神的涵义,具有某种物质性,有大自然的威力,发生异常灾害,被理解为天怒、天象示警,故人们讲求天人感应捷于影响;天理是人的行为准则,反映人类社会君臣、父子、夫妇的伦理体系,人们应当认知与顺从;帝王是膺天命,顺天应人,臣民必须服从之。
在敬天观念中,清朝的康雍乾三帝特别关注的是:
(1)探究天人相与之奥秘。康熙帝推崇理学,命大学士、理学名臣李光地等编辑《朱子大全》,将朱熹抬入十哲之次,认为理学反映“天地之正气,宇宙之大道。朕读其书,察其理,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非此不能治万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康熙帝之意有三,一为探究天人相与之奥;二为理学得天地之奥秘,明大道、正气;三是用以行仁政、治万邦、合内外。康熙帝的认知与传统的“究天人之际”观念相一致,是继续思索这个说不尽的话题。
(2)皇帝与臣民均以天心为心。雍正帝在经筵中评论《书经》讲义,“讲章内君以天之心为心,臣以君之心为心,朕谓君臣一德一心,人君钦崇天道,人臣寅亮天功,皆当以天之心为心也。总之,元首股肱原属一体,若云人君以天之心为心,人臣以君之心为心,是君臣之间尚有分析矣。”雍正帝强调获取天心,臣子之心不在于求合君心,而是谋求合于天心。君心与臣心均源于天心,以天心为心,臣下之心遂与天心无间隔,力求合于天心,于是君臣一体,休戚相关。
(3)帝王听天命,即须了解民心民愿,强调君民一体,应行仁政。《尚书》讲“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意思是上天可怜百姓,必从百姓之愿,让他们受益得福;作为治理者的君主是听天命的,但是天是顾恤百姓的,是体恤民间疾苦、倾听百姓呼声的,所以君主听天命,不如去了解民声,理会民间愿望。康熙帝云“古人所谓民可近不可下者,即孟子所谓民为贵之意。盖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斯岂非邦本之谓乎”?康熙帝就是理会经典的本意,具有民本观念,他的理想是“愿天下安,生民乐业,共享太平之福”。雍正帝讲“君民上下之间,休戚相同,本属一体,《论语》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是民间之生计即国计也。”帝王尊天命,以君民一体的意识实行利民恤民政策,是帝王受天之福,百姓从而受福,所以雍正帝对官员讲,“朕之福,即为尔等之福;尔等之福,即为万民之福。其间,实无丝毫悬隔区别。”乾隆帝在皇子时代,将居室命名为“乐善堂”,汇编诗文集,名曰《乐善堂文钞》,乾隆元年编订成《乐善堂全集》。以“乐善”为名,是予人以善的意思,因为给人以善,所以最为欢乐;而善是孝弟仁义,是孝以养亲,弟以敬长,仁以恤下,义以事上。作为皇帝,主要是仁以恤下。在文论中,乾隆帝阐发宽平之政的政治理想,他在论述唐太宗、宋太祖时,赞扬他们“以仁爱之心,宽平之政,保养百姓,治功灿然,昭于千古”。为何实行宽平之政,乃因它能赢得众人之心,他理解孔子的“宽则得众”道理,是“自古帝王受命安邦,遐迩向风,熏德沐义,非仁无以得其心,而非宽无以安其身,二者名虽二,而理则一也。故至察无徒,以义责人则难为人,唯宽能并育兼容。”他的结论是宽能得众,而宽是仁的体现。
(4)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说仍为清帝所尊奉。当自然灾害发生,康熙帝认为是天象示警,教导臣工修省人事,弥补政事的缺失。雍正帝凡事大讲天人感应捷于影响之理,连去天坛祭天之日,路上有雪,祭典时雪止,而后又有雪飘,都认为是上天的关爱,更要求修省人事。
(5)臣民通过君命而理解天命之所在,即以君命为行动准则。皇帝讲臣心民心直接源于天心,而臣工则以透过君心领会天心。李光地说“君命譬天命,最明切易晓”。臣民认识天命难,不可测,而从君命则容易知晓,他实际是强调听君命,就是听天命,令人服从皇帝及其政令。
思想指导行动,清朝敬天的政治理念,落实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措施之中,其荦荦大者,有:
(1)固定农业税、人口税政策,控制赋税和加派。
清朝鉴于明代后期的“三饷”和其他加派,导致民不聊生和灭亡,制定固定农业税的政策,不得增加税收。康熙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固定人口税;雍正朝实行摊丁入亩制度,无田产者不再交纳人口税,并有平均赋役之义。制定和施行耗羡归公制度,限制、减少官员的税外赋敛。减免钱粮,平常灾荒中按灾情酌减税粮;皇家有大典加恩宽免钱粮积欠;康熙朝、乾隆朝先后普免钱粮一次,并令田主随之适量减租,康熙帝以康熙四十九年国库存银五千万两,多存无益,遂普免钱粮一次,在全国分三批进行,总计免收地丁银三千二百余万两,同时蠲免各省旧欠。乾隆帝效法康熙帝,亦普免钱粮一次。他早年批评过宋神宗,“信任王安石,用其新法,取利尽于锱铢,掊克罔不在位,于是民心已瓦解矣”。可知他的蠲免,在于收取民心。
(2)调整宽严政策。
施行仁政是理想,但政情有异,是行宽仁之政,还是行严猛之策,难有定准。乾隆帝继位一个多月后,召见总理事务王大臣,宣布宽严相济的施政方针:“治天下之道,贵得其中,故宽则纠之以猛,猛则济之以宽……圣祖仁皇帝,深仁厚泽,垂六十年休养生息,民物恬熙,循是以往,恐有过宽之弊。我皇考绍承大统,振饬纪纲,俾吏治澄清,庶事厘正,人知畏法远罪,而不敢萌侥幸之心,此皇考之因时更化,所以导之于至中,而整肃官方,无非惠爱斯民之至意也……兹当御极之初……惟思刚柔相济,不竞不絿,以臻平康正直之治。”康熙末年,纪纲有所废弛,出现宽纵之弊,雍正帝即位乃实行严猛方针,进行整饬,于是又产生严峻之弊,形势要求予以改正,乾隆帝当政,就用宽仁方针取代烦苛之政。康熙朝的宽仁、雍正朝的整肃与乾隆朝的宽容均为形势使然,不是出自当政者个人的好恶。所谓宽严相济,当“宽政”出现弊端,就用“严政”来补救,而“严政”出了毛病,再以“宽政”纠偏,这是因时制宜的政治思想。“严峻”并非好事,是不得已而行之,最终要走到“宽容”的政治轨道上。
(3)重视农业生产。
康熙帝在京师瀛台丰泽园种植稻米,培养修竹、花卉等植物,大约还试种西瓜,另在避暑山庄莆田丛樾栽植稻谷,他还将御田生产的稻种赐给苏州织造李煦,命其分别送给河道总督、两江总督、江宁织造以及苏州在籍缙绅,各自试种,希望成功种植双季稻,指示注意节气和种法,李煦采访行家,得知应在谷雨时节插秧。雍正帝的重农,不像乃父那样关注农作物的试验,而讲求信仰形式和增加垦田两项。他认为农民勤业尚有缺欠,遂采取授予“老农顶戴”措施,赋予督促农民生产的责任,然而不起作用,似农非农的豪民却去钻营顶戴,故乾隆帝继位即予取消。
兴修水利,是历代王朝的要务,清朝更为关注。修治黄河、淮河、运河,持续进行,康熙帝并以视察河工,作为南巡的主要理由。浙江、江苏的海塘工程,康雍乾三帝发帑银修筑。康熙帝大力修治浑河、清河,并赐名永定河。
在直隶垦辟水田,明代进行过,康熙朝官员在天津种水稻,雍正朝大肆督办直隶营田,兴修水利,用南方老农指导北方农民耕植。
移民四川,康熙朝着力推行,康熙二十九年准许入川垦荒者子弟在川一体考试,此后移民入川者甚众。康熙朝在宁夏维修汉渠、唐渠,引黄河水灌溉,经常丰收。雍正朝修治大清渠、汉渠、唐渠,与垦荒同时进行,期望能够垦田二万余顷,移民二万户,后因西北两路用兵,财力人力不足,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在人口增加而耕地有限的情况下,重要的是增加粮食生产,于是出现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争田地和劳力的问题,雍正帝要求凡是适合种粮食的土地,劝令农民种植粮食作物,不得培植果木取利,不得用谷物养猪养鸡,有的地方官奉行时,甚至铲除经济作物,改种粮食,简直是一种破坏。(4)赈济与慈善机构的设立。康熙帝在京城设立普济堂,收养老病无告贫民,要求各地仿效建立,地方上陆续出现一批同类性质的善堂。此类善堂,至晚产生在唐代,宋代为“福田院”,元代在各路设立济众院,明初诏令府县设置养济院,嘉靖年间命在京师五城各设养济院一区。康熙帝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普济堂的。其中江苏松江普济堂,有田地几千亩,田产来自官田和富人捐助,每年收养220人,病故给棺材、安葬费。管理人员由绅衿充任。雍正帝扩充京城育婴堂。民间建立善堂和捐助者,政府给予“乐善好施”匾额,以资鼓励。在京师于冬季开办粥厂,供贫民取食,原来是十月初一日开始,十二月结束,康熙帝命延长两个月供给,遂成惯例,后延至三月二十日。雍正帝令五城开设粥厂,照定例每城每日发米二石、柴薪银一两,并令煮米赈银由五城御史亲身散给,务使贫民得到实惠,不让胥役侵蚀中饱,都察院堂官亦应不时察看。
(5)爱惜生命。
民间的割股疗亲行为,有伤残甚至死亡者,历朝政府为提倡孝道,多予表彰,寡妇、贞女殉夫,政府亦因妇道之故,加以旌表。康熙帝考虑到这种表彰,更令人轻生,造成死亡悲剧,为爱惜生命,一般不再旌表,惟对尤为特殊者开恩。雍正帝坚持这一原则。罗源县民李盛山的母亲病了,他割肝为母治疗,母病愈而己身亡。雍正帝以其“迫切救母之心实难得而可悯”,予以旌表。但事后又发出上谕,声明下不为例。他特别宣布:“保全生命之为正理,则伦常之地皆合中庸,不负国家教养矜全之德矣。倘训谕之后,仍有不爱躯命,蹈于危亡者,朕亦不概加旌表。”
(6)控制行政成本。摊丁入亩制度实行之后,取消户籍编审,以减少行政开支。民间小纠纷,交由宗族、乡约处理。控制官员数量,不增设官员,如一县分为二县、除县令外不另设官员、即二县共用县丞、主簿,学官亦然。
清朝皇帝礼敬苍天的天坛大祭,致礼天祖及各种神灵的祭祀堂子,以及祭日坛、月坛、风神、雷神等,都很隆重。皇帝是真的信仰上苍和神灵,真爱护子民吗?还是做秀给人错觉来欺骗愚弄百姓?笔者以为他们是真诚信天,真诚爱民,因为他们相信帝位是天授,必须敬天,否则会改授他姓,而上苍爱惜民众,皇帝也必须爱护子民,才合于“天视自我民视”的道理。惟在实践中,有时有做秀成分,如京师粥厂每年开办将近半年,在雍正间,用米约一千七百石,用银八百五十两,为数实在有限。开粥厂是善政,值得称道,饥寒交迫的人能够领到粥喝。不过这是“小惠未遍”,远不能解决贫民无食的疾苦。
(转引自《清史研究》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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