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韵公
近读新近出版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发现书中有一段文字与古代邸报极有关系, 好在史料字数不多, 现全部摘抄如下:
帝国的官方公报是进行教育的另一种方式这个公报刊载历史上的教训, 介绍各种各样的例证, 以此激励人们尊崇美德, 热爱民主, 厌恶陋习它向人民通报各种法令, 各种正义行为和政府需要加以警戒的辜项。在那里可以看到被解职官吏的名单并附有他们遭此羞辱的原因一种是过于严厉, 一种是太多宽容, 再一种是玩忽职守, 还有一种是疏于判断。这个公报对于准予支付的款项和必须紧缩的费用等等, 也加以报道。它详尽叙述朝廷的判决, 各省发生的诸种灾害, 以及当地官吏按照皇帝的饰令所采取的各种眼济措施。统治者的经常性和非经常性经费支出的摘要, 高级官员们就统治者的所作所为而给予他的规劝, 皇帝对其臣属所作的表澎或健责等, 统统包括在公报里面。简而言之, 公报忠实、具体和详细地报道了帝国内的一切事务。它每天在北京刊印, 发行到帝国内的所有省份尽管它尚未将该帝国以外所发生的事情包括在内, 但已经构成一本70页的小册子。负责编撰公报的人在公开出版公报以前, 总是必须将它送呈皇帝御览, 其主管官员严禁在公报中添加哪怕是具有些微疑问或引起汽滴责难的内容。1726年, 两位编撰者因为刊登了某些经证实是不确切的报道, 结果被判处死罪。
这里所说的“ 帝国的官方公报” , 很显然, 指的正是邸报。这段史料透露出这样几个重要事实:①邸报的信息量很大, 它报道的内容包括皇帝及皇室动态、政治、经济、教育、法令、官员升降、自然灾害等“ 帝国内的一切事务” 的新闻;②邸报每天出版,从北京发行到帝国的所有省份;③邸报的装订像一本小册子, 每天有70页左右;④邸报必须经过皇帝认可, 才能公开出版;⑤伪造邸报是极为严重的违法行为。
该书作者是18世纪法国著名学者弗朗斯瓦· 魅奈, 他本人从未涉足过中国。据记载, 在17世纪前后, 欧洲曾经有过一大批传教士相继来华访问和传教, 通过他们的媒介作用, 西方社会曾经出现过长达百余年之久的“ 全盘中化” 的文化交流活动。也正是依赖干这些来华传教士的详细报告, 魅奈据此写成了号称“ 崇尚中国运动顶峰之作” 的《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一书。魅奈本人也说过, 对于中华帝国的认识, “ 除了传教士的报告之外, 我们没有什么可资依据的东西。” 因此, 我们完全可以相信, 魅奈著书的根据和材料是可信的, 也是比较可靠的。
这本书有8万字左右, 最早于1767年春季以连载形式分期发表在重农学派的喉舌刊物《公民日志》上。按1767年, 正是清朝乾隆年间, 顺理推时间和空间往前而断云, 魅奈所看到的来华传教士报告, 其描述的中国社会, 应是明末或清初或明清交替之际。由于清因明制, 明清两代在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能方面, 基本上相同, 所以, 魅奈笔下的帝国宫方公报,应是明朝或清朝的邸报。对于这一点, 当是确凿无疑的了。至于究竟是哪个朝代的邸报, 现在仍然无法“ 确诊” 。
总之, 这位18世纪法国学者笔下关于中国古代邸报的记载, 是迄今为止外国近代学者中最为翔实的叙述。它对于我们研究和深化中国古代新闻史的认识,具有非常珍贵的价值。一方面, 它强化了我们在这方面已取得的成果和结论另一方面, 它也弥补了我们在这方面的欠缺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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