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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有担当的勋戚父子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2-28

杨珍

   清朝前期的八旗满洲勋戚中,佟国纲、鄂伦岱与阿灵阿、阿尔松阿两对父子有些共同的特点,如性格爽直,不拘小节,勇于任事等。他们四人都是康熙帝母家的戚属,受到康熙帝的宠信,但人生结局截然不同:佟国纲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乌兰布通战役中阵亡;阿灵阿病逝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雍正帝继位后,阿灵阿因曾倡举皇八子允禩为皇太子而被追罪;雍正四年(1726年),鄂伦岱与阿尔松阿以“固结朋党,扰乱众心”罪同时被正法。

   佟国纲,姓佟佳氏,生于崇德初年,一等公、都统佟图赖长子,康熙帝生母、孝康章皇后之兄。清初,这一家族成员多任显职,有“佟半朝”之称。佟家原隶属于汉军正蓝旗,康熙八年(1669年)抬入汉军镶黄旗。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改入满洲册籍,仍隶属于汉军镶黄旗。

   顺治年间,佟国纲任一等侍卫。康熙帝继位后,国纲与其亲弟国维并称国舅。数年后,国纲任安北将军、正蓝旗汉军都统,袭父一等公爵位。后调任镶黄旗汉军都统,统领汉军火器营。

   佟国纲个性鲜明,口无遮拦,即使在康熙帝面前也是如此。如举荐官员时,他如果与康熙帝看法不一,总要坚持己见,坚请允准。康熙帝不悦,将他写有拳荐人名字的绿头笺掷之于地,他仍无惧色,奏称:“宁将我都统革去,臣所荐无私,断不可不用。”康熙帝深悉其性,不予怪罪。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清朝派遣使团前往尼布楚,与俄罗斯使臣谈判议定边界。清朝使团以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居首,佟国纲为辅。此次行程历时数月,备极艰辛,国纲的表现得到众人称赞。如使团前往尼布楚途中,经过温达河,因连日暴雨,河水高涨,人畜多被急流卷走,众人多有畏难情绪。国纲为鼓舞士气,身先士卒,跳入水中,泅渡过河。即将抵达尼布楚时,使团成员对渡河前往会谈地点尚存疑虑。国纲称:“彼倚长江之险,且秋草易枯,我军难留,故迟时日以要我也。如示远人以减,身履其地,彼计沮矣。”在他的劝说下,众人不再犹豫。尼布楚谈判几度陷入僵局,佟国纲多次向使团翻译、传教士徐日升、张诚表示:无论拖延几时,必订立和约而后返。他以平和坚定的口吻,敦促徐日升、张诚两人积极从中斡旋。经中俄双方反复磋商,是年七月,《中俄尼布楚条约》成功签订。这是中国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平等条约。

   佟国纲的长子鄂伦岱,自幼桀骜不驯。他大约出生于顺治朝后期,初任一等侍卫。因常常与父顶撞,佟国纲以不孝奏闻,甚至请求康熙帝诛杀这一逆子,康熙帝煞费苦心为两人调解,为避免父子二人矛盾,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特将鄂伦岱调离京城,出任广东驻防副都统。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佟国纲在乌兰布通阵亡,鄂伦岱奉旨回京,出任镶黄旗汉军都统。不久,袭封一等公,继父统领火器营,升任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康熙帝废黜皇太子允礽,命众臣于诸皇子中保举一人为皇太子,其意乃在复立允礽。可是,允礽暴戾恣肆,早已尽失人心。鄂伦岱同领侍卫内大臣阿灵阿等共同倡举皇八子允禩,众臣遂以允禩奏入,被康熙帝驳回。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春,鄂伦岱扈从康熙帝巡视畿甸。康熙帝对鄂伦岱等人倡举允禊一事,依旧耿耿于怀。他对鄂伦岱面加切责,鄂伦岱并无愧色。翌月,允礽复立为皇太子。同年夏,康熙帝行围,鄂伦岱扈从左右。康熙帝怒气未消,斥责鄂伦岱:“尔甚无恩情,尔所作之罪不可胜数,实为可杀之人。”并令侍卫加以鞭责。鄂伦岱仍无畏惧,倨傲如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夏,鄂伦岱扈从康熙帝驻跸热河。因有关人员迟误御轿,康熙帝不悦,令将该管大臣拿问治罪。恰好鄂伦岱在旁,听罢谕旨,不以为然,而且有所流露。康熙帝觉察后,对众臣说,必欲惩治鄂伦岱,以彰国法。然而他一说而过,并未付诸实施。

   雍正二年(1724年)夏,鄂伦岱出任首席钦差大臣,赴楚库柏兴,拟与俄使议定中俄中段边界,议决逃人、盗案诸事。因沙皇所遣使者未能如期抵达,鄂伦岱以钦差大臣名义咨文俄国枢密院,申明此行缘由,敦请俄方就划定边界、送还逃人、严守先前两国所定条约等项,明确指示全权大臣。此次楚库柏兴之行,为三年后清朝与沙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议定中俄中段边界打下基础。

   雍正二年七月,雍正帝颁示《朋党论》,要求诸臣“同好恶,公是非”,并加重责罚廉亲王允禩等人。朝中人人自危,不少大臣为了自保,极力疏远允禩等人。鄂伦岱依然故我,在众人前袒护允禩,多次代允禩陈奏。不久,领侍卫内大臣阿尔松阿罹罪,鄂伦岱又挺身为阿尔松阿辨白,将其死罪担当一身。凡此种种,均成为他日后的所谓罪证。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雍正帝在诸王大臣前历数鄂伦岱“怀毒逞奸”诸事,称鄂伦岱与阿灵阿“原系廉亲王允禩等之党首,罪恶至重”,令将鄂伦岱革退一等公,发往奉天思过,与阿尔松阿同住。在发配地,鄂伦岱与阿尔松阿心怀不服,终日酗酒,牢骚满腹。雍正四年(1726年)五月,两人同被处斩。

   与佟国纲父子情况相类同的,是阿灵阿父子。

   阿灵阿,姓钮祜禄氏,满洲镶黄旗人,生于康照九年(1670年)。他是清朝开国勋臣额亦都之孙,一等公遏必隆第五子,康熙帝第二位皇后孝昭仁皇后及温僖贵妃幼弟。阿灵阿初任侍卫,17岁袭替一等公,22岁任镶黄旗蒙古都统,后调任满洲都统,升銮仪卫掌卫事大臣,再擢领侍卫内大臣,兼理藩院尚书。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一废太子事件中,阿灵阿是首倡推举皇八子允禩的大臣之一。在这一关系清朝命运的事情上,他的态度十分鲜明、坚决。翌年三月,允礽复立为皇太子。阿灵阿得知,备感失望,长叹不已,竟有不愿存活之意。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春,阿灵阿参与察审允礽亲信、步军统领托合齐父子违礼筵宴、贪婪不法案。不久,允礽第二次被废黜。阿灵阿喜形于色,且以审办太子党人有功自居。他在私下议论废太子允礽的过失,与诸王大臣转相播扬,市井百姓亦有耳闻。

   阿灵阿有办事之才,甚至被有的宗室成员视为“人杰”。时人称他无愧勋旧大臣子弟,处事公正,铁面无私。他长期领衔处理与西藏、蒙古及俄罗斯等交涉事务,得到康熙帝的嘉许。皇太子再废后,诸皇子结党角逐储位,阿灵阿仍倾心拥护允禩。

   阿灵阿的次子阿尔松阿生于康熙朝中期。阿灵阿病故后,阿尔松阿袭二等公,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擢领侍卫内大匝。较之上述三人,阿尔松阿的性格作风似相对内敛,故被雍正帝斥之为“柔奸狡猾,甚于其父”。

   阿尔松阿的事迹在史籍中记载较少。雍正初年,他先是担任礼部尚书,后调任刑部尚书,曾奉命赴天津料理盐务、审理盐价亏空案,得到朱批称赞。这也表明他较有才干。

   雍正二年(1724年)七月,雍正帝颁示《朋党论》后,谕责阿尔松阿自受任以来无心效力,劝之不听,惩之不畏,令革退刑部尚书。不久,雍正帝召集满汉众臣,备述阿灵阿生前造谣生事,结交允禩诸罪状,命将阿灵阿墓碑镌刻“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以正其罪,昭示永久。令将阿尔松阿革退公爵,发往奉天,守其曾祖额宜都之墓。

   佟国纲与鄂伦岱、阿灵阿与阿尔松阿两对父子,都是初任侍卫,精于骑射。除去佟国纲外,其他三人均曾担任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四人的武功似都重于文彩。

   他们出身当朝勋戚之家,却非纨绔子弟,与清朝中期以降平庸少才的满洲权贵迥然有别。他们在朝中分别担任重要职务,无不勤于职守,有较好的口碑,有威信,孚众望。

   他们在某些重大事情上有自己的想法,敢于表明态度,不入云亦云,甚至不惧与皇帝相左,这以阿灵阿、鄂伦岱最为突出。

   他们与康熙帝的关系十分亲近,深得倚重庇护,却被瘫正帝视作政敌,或遭到报复,或被置之于死地。阿灵阿、鄂伦岱等因坚决拥护皇八予允禊,反对复立允初,客观上得罪了雍正帝。佟国纲英年早亡,本与储位之争无涉,因受长子鄂伦岱连累,也为雍正帝诟病。雍正帝称他中枪身死,乃因平日蓄志忿戾,故特有意轻生,以辱国体,这显然是无稽之谈。阿尔松阿在四人中年龄最轻,康熙后期方步入政坛,然而既因父亲阿灵阿之故,也因他本人同情支持允禩等,于是同样为雍正帝所不容。

   在康雍皇权逐步集中强化的大势下,两对贵戚父子身上,隐约可见满洲老臣的风骨,堪称难能可贵。

(转引自《紫禁城》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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