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年,明清江南经济史研究硕果累累,在全国区域经济史研究中极为醒目,一大批专著的出版,如洪焕椿主编《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罗仑主编《苏州地区社会经济史》 (明清卷) (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蒋兆成《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史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段本洛、张圻福《苏州手工业史》 (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陈学文《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 (湖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和《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群言出版社,1993年),樊树志《明清江南市镇探微》 (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年),张仲礼主编《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丁日初主编《上海近代经济史》第一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茅家琦主编《长江下游城市近代化的轨迹》(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张忠民《上海,从开发走向开放1368~1842》(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范金民《江南丝绸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93年),徐新吾主编《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和《近代江南丝织工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王翔《苏州丝织业“帐房”发展史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年),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段本洛、单强《近代江南农村》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等,马敏、朱英《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巴蜀书社,1993年);一些资料集的问世,如苏州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洪焕椿编《明清苏州农村经济资料》(江苏古籍出版社,1988年),苏州市档案馆等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一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数百篇论文的发表,深人到了明清江南经济的各个方面和众多层面,显示出研究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远超往昔。现仅就中国大陆学者在国内发表的论著择要概述如下。
一、农业经济研究
明清江南经济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农业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发展,相关研究无论是选题选材,还是论述广度与深度,较之以前都有较大的进展。陈忠平综论了明清江南农村生产的多样化发展,主要表现为粮食生产以外多种内容生产活动及种植业以外多种行业生产活动的多样发展,并由此进一步导致了江南农村生产走向综合化、专业化、商品化的发展趋势,引起了当地农村经济结构的显著变化(《论明清江南农村生产的多样化发展》,载《中国农史》,1988年第3期)。笔者也撰文认为,明清杭嘉湖地区,在农业种植上,农民将生产的重点由粮食作物转向了经济作物,商业性农业获得了进一步发展;在经营结构上,农民将重点由农业转向了副业和手工业生产《明清杭嘉湖农村经济结构的变化》,载《中国农史》,1988年第2期)。罗仑通过分析反映当地农村经济状况的四部农书,认为清代苏、松、嘉、湖地区农业计量研究日趋发展,计量项目日趋丰富,计量对象日趋扩展,计量数据日趋系列化。其文《论清代苏松嘉湖地区农业计量研究的发展趋势》(载《中国农史》1989年第1期),可谓研究江南农业经营文献的上乘之作。李伯重通过劳动投入、资本投入的具体计算,探讨了明清江南水稻和蚕桑生产的集约程度,《明清时期江南水稻生产集约程度的提高》和《“桑争稻田”与明清江南农业生产集约程度的提高》(分载《中国农史》1984年第1期和1985年第1期)两文成为唯一研究明清江南集约化生产的佳作。李伯重后来更从生态环境的角度,探讨了天、地、人的变化与明清江南稻生产的关系(《“天”、“地”、“人”的变化与明清江南的水稻生产》),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从资源的合理利用,探讨了江南农业的有效经营(《明清江南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载《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构思新颖,选题富有前瞻性。曾雄生则更将桑争稻田、棉争粮田与西方同时期的圈地运动作了比较(《明清桑争稻田、棉争粮田和西方圖地运动之比较》,载《中国农史》,1994年第3期),视野相当开阔。由于资料欠完备,粮食亩产量一向是困扰学者的问题。刘永成另辟蹊径,为探求粮食亩产量做了有益的尝试,他利用租册、刑档等文献,指出自17世纪到20世纪初期江苏地区的农田亩产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从租册、刑档看清代江苏地区的粮食亩产量》,载《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粮食实际亩产量的求得,可能还应考虑到减租等因素,对租册等需要作必要的修正。郑志章通过复杂的折算,探求了明清江南的地租率和地息率,认为地租剥削率受到了种种封建惯例的约束和限制,常年实物地租率在32%—48%之间,地息率大多在4%—10%之间(《明清时期江南的地租率和地息率》,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3期)。这是很难见到的具体考订江南租地地主剥削量的论文。桑润生则从技术角度,对近代江南地区水稻的选种育种作了考察(《近代江南地区水稻选育工作概况》,载《中国农史》,1989年第3期)。探讨明清江南蚕桑生丝生产的几篇论文值得一提。郑云飞的《明清时期的湖丝与杭嘉湖地区的蚕业技术》(载《中国农史》l991年第4期),认为杭嘉湖地区的蚕丝之所以品质优良,除了气候条件适宜于桑树生长,当地栽培技术水平高,桑叶叶质好是基础外,养蚕技术精细,也是重要原因。章楷的《江浙近代养蚕的经济收益和蚕业兴衰》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则考察了近代江浙蚕区蚕业的兴衰及其经济收益。李伯重的《明清江南蚕桑亩产考》(载《农业考古》,1996年第3期),旁征博引,精致地考证出明后期与清前期江南蚕桑的亩总产值大约4倍于水稻,亩净产值也为水稻的4倍上下。李洵的《从王祯<农书>到徐光启(农政全书>所表现的明代农业的生产力水平》(《明史研究论丛》第4辑)虽非专论江南,但立论的角度和所得的结论,对于了解明清江南农业生产力水平却是极为有益的。林金树的《关于明初苏松自耕农的数量问题》 (《明史研究论丛》第4辑),首次估算了该地自耕农的数量,认为明代初期苏松二府自耕农所占土地远远低于耕地总数的25%,其户数也要远远低于二府总户数的l2%,作者还探讨了自耕农少的原因。吴滔的《论清前期苏松地区的仓储制度》和洪璞的《试论明代苏州地方仓廪的社会调控功能》(分见《中国农史》,l997年第2、4期),以及笔者的《清代苏州宗族义田的发展》(载《中国史研究》,l995年第3期)等论文,表明学界已注意到社会救济在明清江南农村发展中的作用.而潘国英的《从庙会活动看明清苏州农业经济》 (载《中国农史》,1992年第1期)和小田的《近代江南庙会经济管窥》(载《中国经济史研究》,l997年第2期),更从另一角度反映了其时江南农村经济的全貌,饶有韵味。
二、小农研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小农经济研究,突破了以往单纯以农民起义或农民斗争来评价农民的窠臼,赋予了农民研究新的内容。江南小农研究论著并不多,但分量较重,构成了明清江南经济史研究的新篇章。
曹幸穗的《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是国内唯一一部全面研究近代江苏南部农家经济的精品之作。该书主要依据日本满铁在中国农村实地调查的报告书,探讨了旧中国苏南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及其演变形式,租佃关系与雇佣关系,农村生产力、商品经济的特点,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及其在各个农村阶层中所占的经济比重等。全书的一系列重要结论不但展示了近代苏南农家的实际面貌,而且对于了解近代以前江南农家的实况也有极大的参考价值。着重探讨明清江南农民家庭经营问题的是李伯重的颇有力度的两篇论文。 《“人耕十亩”与明清江南农民的经营规模》(载《中国农史》,1996年第l期)专论农家经营规模,通过对明清江南耕地与农业劳动力数量的宏观分析和对近代江南农户耕田数量的考察,指出“人耕十亩”这一农户经营规模的标准模式,确实存在于明清江南,但只是到了清代才成为占压倒性地位的普通模式。这一结论使明清以来对江南农户经营规模的大概估计有了清晰的认识。《从“夫妇并作”到“男耕女织”》(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专论农家劳动力投入方式,通过具体事例考证,指出以“男耕女织”为代表的男女分工模式虽然早已存在,但直到明后期,以“夫妇并作”为代表的男女同工模式仍然有重要的地位,直到清代中期,以“男耕女织”为典型形式的男女劳动分工才真正得到充分的发展。这一结论使传统耕织模式的命题有了时代概念。方行则探讨了明清江南小农扩大再生产的形式和消费问题。 《清代农民经济扩大再生产的形式》(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l期)认为,江南农民种粮是为了自食,种桑养蚕、纺棉织布是为了换钱,其自给性生产和商品性生产大体是分离的,文章还比较了各地农民的收入。江南农民收入高,而发财致富却少。为此,他在《清代江南农民的消费》(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一文中,进一步探讨了江南农民的消费状况,认为明末到清末的200年间,江南温饱型农民的食物消费支出在其生活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上升,其中粮食支出下降而副食支出上升,消费结构的这种变动,实际上反映着江南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生活的真实状况一般很不清楚,这些结论提供了一个大致的轮廓。更多的论著则以棉纺织为例,探讨小农的经济处境。史建云《从棉纺织业看清前期江南小农经济的变化》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3期)一文认为,在江南,棉纺织业已形成商品生产,并有了超出地区范围的大市场,当地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方式,不是以自给性农业和自给性手工业的结合为主,而是以自给性农业和商品性手工业,以及商品性农业和自给性手工业的结合为主,不少从事棉纺织手工业生产的小农,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商品生产对小农的家庭经济产生了巨大影响。王廷元的《论明清时期江南棉织业的劳动收益及其经营形态》(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2期)和徐新吾主编的《江南土布史》却有不同看法。前者认为,明清两朝,江南棉织业的绝大部分一直停留在“以织助耕”的经营形态上,而没有从农业中分离出来,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当时棉织业的劳动收益过低;后者认为,在长达数百年的棉手工纺织业商品生产发展过程中,农民小生产者仍然处在普遍贫困的境地,而且也并无少数能够分化上升与发家致富的史实。上述不同的看法也许由于估价农家经济所持的标准不一样。这一点,似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重赋研究
江南重赋,明清为甚,这是极为突出的历史现象,明清以来一直备受注目。关于重赋的原因。明清时人论及江南重赋的原因,至少有怒民附寇、籍没富豪田产、因张士诚之旧、俗尚奢靡重税以困、杨宪加赋和民田变官田六种说法。今人除了个别人认为“根本就不存在重赋问题”外,大体上有三种看法。一是依照明清成说,仍然主张怒民附寇,持此论者有伍丹戈等人(《明代的官田与民田》,载《中华文化论丛》,1978年第1期)。另一种看法于20世纪50年代就曾提出,近年来又有人不断申论,可以称之为经济发展说。樊树志认为,官田重赋虽是重要的症结所在,但江南重赋的存在自有其更为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它是伴随着江南农业经济的进展而不断加重的,是与江南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江南农业经济的高水平发展,以及它所带来的较别地富庶的农家经营,是江南成为国家财赋重地的根本原因(《明代江南官田与重赋之面面观》,载《明史研究论丛》第4辑)。郭厚安也认为,明代在江南实行重赋,就是由于这里的经济繁荣,同时也是继承了东南赋税不断加重的历史趋势(《明代江南赋重问题析》,载《西北师院学报》,1984年第l期)。第三种是新看法,可以称之为官田重赋说。如林金树认为,导致苏松重赋的原因在于苏松历来官田多,而且官田之赋苛重(《试论明代苏松二府的重赋问题》,载《明史研究论丛》第1辑)。杨亚非也认为,明代苏松嘉湖地区的重赋,从其直接原因来看,是由增加了大量官田所引起的(《明代苏松嘉湖地区重赋之由》,载《江南学刊》,1983年第5期)。韦庆远指出,从明王朝建国前后的形势,朱元璋与陈友谅、张士诚三方的矛盾和斗争过程,江南赋税制度的历史渊源和演变等方面来看,明初江南赋税畸重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而绝不是由于朱元璋不满江南军民支持张士诚防守而引起的(《明初“江南赋税畸重”原因辨析》,《明清史辨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唐文基更直接地说:“明初江南重赋,是新王朝利用这地区土地产量高的有利条件,一方面继承宋元以来国有官田,同时又通过政治暴力扩大近额官田的结果。”(《明代江南重赋问题和国有官田的私有化》,载《明史研究论丛》第4辑)。研究江南重赋的原因,笔者认为最好还应结合比较其他重赋区的形成,如果主张经济发展导致重赋,似乎还应具体考察重赋顶峰时明初的经济发展程度,注意到明清不断减赋的事实。 关于重赋的过程。有关重赋原因的表述,大多以主张重赋为基础。林金树从税粮总数、亩税、人口平均负担、与全国某些重点产粮区比较、与江南地区比较、与南直隶十府州比较、与常镇嘉湖诸府比较等方面考察,认为有明一代全国重赋以苏、松二府为最(《明代苏松二府的重赋问题》)。 卜国群通过对明代苏、松二府各类田赋的折算统计分析,认为自宣德七年起,这个地区的田赋定额增长停滞,自弘治中期起这个地区的税开始下降,呈现了一个极不景气的趋势(《试析明代苏松地区的田赋量》,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4期)。
关于重赋征收的补救措施。封建朝廷为了如额征收重赋,采取过一系列调节或补救措施,这些措施,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林金树《简论明皇朝保护江南重赋区的若干重要政策》(载《明史研究》第3辑)一文,考察了明王朝确保江南财赋重地的调节措施,包括适当调整土地占有关系,兴修水利,发展手工业,减免田赋,改革赋役,派遣重臣等。笔者的《明清江南重赋问题述论》(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第3期)一文,在探
讨了明清江南重赋的程度及其产生的严重社会后果后,考察了朝廷采取的各种补偏措施,包括减征,即减低额定赋税量;免征,即在不改变额定赋税量的前提下,临时免征一定量的额定或拖欠钱粮;折征,即征收银钞或在棉布产地征收布匹抵充税粮以减轻纳粮人的实际负担;降低考成标准;注重对地方的投入如兴修水利等。
四、农田水利研究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江南高产农业的实现、高额重赋的征取,都与水利兴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关。既有研究是相当深入的。洪焕椿《明代治理苏松农田水利的基本经验》(载《中国农史》,1987年第4期)一文,从总体上总结了明代苏松治水的三条经验:疏导太湖、吴淞江、刘家河、白茆河等大川,使水并人于海;于河港之旁开通塘浦,使下流得到以贯通;修筑圩岸以围田,作堰以遏水,使水毕归于塘浦。彭雨新《略论清代苏松地区农田水利经费的筹集》(《太湖水利史论文集》)和熊元斌《论清代江浙地区水利经费筹措与劳动力利用方式》(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5年第2期)则着重从水利经费的筹措和治水工程的实施角度探讨。前者认为,苏、松重大水利修治,由国帑开支经费;地方农田水利支出,由各州县自行设计解决,或摊派,或借帑,或募捐等;工程实施则按照受益比例分摊,将治水与赈灾相结合,通常采用业食佃力办法。他也总结了明清太湖治水的经验是:明代综合治水,地方官承担重任,民众发挥积极性,治水与赈灾结合,官府与围湖占田作斗争;清代贯彻以浚治三江为纲,兼治大浦为辅的整体方案(《明清长江流域农业水利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他还探讨了清前期苏松减赋与治水的关系(《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苏松地区的减赋和治水》,载《江汉论坛》,1984年第6期)。潘清的《明代太湖流域水利建设的阶段及其特点》(载《中国农史》,1997年第2期)一文,更见精细力度。文章认为,明代太湖治水分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其管理组织方式、经费来源及结果都呈现不同的特点:洪武至正统时期由中央政府实施大规模水利建设,虽然富有成效,但也遗留下难以克服的后果;成化至隆庆时期主要由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民间集资和国家出资结合整治水害,工程规模较前有所减少;万历至崇祯时期江南地方根据实际,主要依靠民间力量,本着谁受益谁出力的原则开展水利整修。张芳的《明代太湖地区的治水》(《太湖地区农史论文集》)考察了明代太湖水系的浚治、圩区的治理和海塘的修筑,并认为治水成功与否与政治大有关系。缪启愉着重考察了塘浦圩田的形成和发展(《太湖地区塘浦圩田的形成和发展》,载《中国农史》,1982年第1期)。蒋兆成的《明清杭嘉湖农田水利设施》,系统阐述了明清杭嘉湖地区水利设施。专门论述明清浙江海塘的重要论文,有张华的《论明清时期浙西海塘的修筑》(《长江三角洲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该文分析了浙西海塘修筑的重要性和修筑成功的经验,认为明清浙西海塘修筑之所以较前代有显著进展,归根到底是由经济的必然性所决定的.专门总结江南水利技术工程的有郑肇经、汪家伦、张芳等人的研究成果(郑肇经等《江浙潮灾与海塘结构技术演变》,载《农业考古》,1984年第2期;郑肇经主编:《太湖水利技术史》,农业出版社,1987年;汪家伦、张芳: 《中国农田水利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此外,袁明全《明代太湖水政初探》 (载《中国史研究》,1987年第3期)和沙郑军等《浅谈苏松水利》(载《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4期)也分别就太湖水利发表了看法。吴滔的《明清江南地区的乡圩》(载《中国农史》,1995年第3期),可能是大陆学者唯一的一篇考察明清江南地区抗旱御涝的水利组织的论文。明清江南水利,明代与清代的水域面积、人田比例、农田经营方式,以及治水方法等均有所不同,需作比较分析,然而此类研究至今似尚罕见。
五、城镇经济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江南城镇经济的研究成为江南区域经济的热点,成绩斐然。 市镇研究方面可以樊树志、陈学文和陈忠平等为代表。樊树志的《明清江南市镇探微》,是一部全面研究明清江南市镇的专著,既从发展的角度考察了市镇的兴起、分布、内部结构,又从地区和专业的角度分析了江南各地各种典型的市镇,认为市镇的兴起与发展,反映了乡村逐步都市化的进程,因而市镇作为城乡间的中介和过渡地带,具有显著的历史意义,从某种程度上说,传统农业社会的历史也就是乡村不断都市化的过程。陈学文的《中国封建晚期的商品经济》和《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史研究》,是作者长期研究江南市镇的结晶之作。他以详尽地占有材料和典型市镇个案分析及研究县级范围市镇为特色,注意市镇发展内部结构上的演变,如生产关系与社会结构、经济机制运作等,从深度上揭示了江南市镇发展在江南区域社会经济、文化变迁过程中的作用与意义。陈忠平的系列论文(可见《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2期,1990年第2期;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3期; 《南京师大学报》1985年第3期,1987年第4期,1988年第4期;《江淮论坛》1985年第5期,1986年第5期),着重深入探讨江南市镇的类别,名称、形成及演变特点,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牙人牙行,布号布庄,市场格局等,尤以精细见长。此外,吴仁安对上海地区市镇的研究,蒋兆成对杭嘉湖地区市镇特别是市镇功能性质的研究,王家范对江南市镇的外形特色及其历史价值的研究,罗仑、夏维中对江南沿运河市镇的研究,宋家泰等对市镇的历史地理基础的研究,笔者对苏州市镇发展特点的研究等,都有特色。上述学者的研究,大多将市镇置于中国社会发展这一广阔背景下,去考察江南市镇的勃兴与发展,探讨对整个封建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产生过什么重大影响,注意到市镇与市场网络、人口流向、商品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掘、汇集、整理了大量资料,既充分利用了文献,又进行了实地考察,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达到的广度和深度都是有目共睹、令人鼓舞的。
相对于江南市镇的研究,有关江南城市的研究在系统性方面略为逊色。研究成果可以韩大成、傅崇兰、张忠民的个人著作和茅家琦、罗仑、张仲礼、丁日初等人主持的集体项目为代表。韩大成的《明代城市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涵括范围虽然广及全国,但有关江南城市的内容占了相当比重,全面研究了明代江南各个城市的发展演变、商业繁荣、交通运输、阶级结构、社会矛盾、内部特点、综合管理和作用意义等。傅崇兰的《中国运河城市发展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立足运河角度,探讨了苏州、杭州城市与大运河的关系、环境发展、人口数量与结构、工商经济发展等,角度较为新颖。茅家琦主编的《南京经济史》上(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6年)和《横看成岭侧成峰——长江下游城市近代化的轨迹》,前者论述了明代南京的勃兴、中落和发展,清代前期南京的繁荣和后期南京在经济社会转型中的特点;后者考察了上海、苏州、镇江、常州、无锡等城市在近代化转型中各自的发展道路,就涉及范围而言,是有关近代江南城市的一部综合性论著。罗仑主编的《苏州地区经济史》(明清卷),系统探讨了明初直到太平天国前苏州经济发展的全貌,在新资料特别是档案材料的发掘,新论的创立以及立意方面都作了较为成功的尝试。张仲礼主编的《近代上海城市研究》,全面论述了近代上海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演变发展,就篇幅、论题范围、探讨深度而言,在近代城市的众多著述中居有突出地位。丁日初主编的《上海近代经济史》第一卷则专门论述了上海开埠到甲午战争爆发期间上海经济的发展历程,以阐述资本主义经济在上海的发展为中心内容,也涉及上海资本家阶级的成长、社会团体的活动、城市建设的进展,以及社会的变化等,清晰地揭示了近代上海经济的发展脉络。研究江南某一城市经济的,如陈学文对明代杭州经济,洪焕椿、王守稼等对明清苏州经济,刘如仲、陈忠平及笔者对明清南京经济,张忠民对清前期上海港的兴起,熊月之等对上海近代化,汤可可等对近代无锡经济的研究等,都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江南城镇的既有研究,在地区分布上不够均衡,如宁、镇、常地区的市镇既无通论,也无典型分析,城市群体经济关系的研究似还未见,江南城镇与其他区域城镇的比较尚付阙如,可见江南城镇研究有着广阔的前景。
六、商业贸易与商品市场研究
明清江南由于商品生产的发达、特殊的经济结构的需要和对外交流的便利,无论区域内部,还是与其他区域之间,以及对国外的商品流通,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流通商品的内容较之以前也有了本质的不同。学者们敏锐地注意到这种变化,近年来对这一课题的研究逐步深入。
关于江南区域的商品输出人。总体探讨的有两篇重要论文。一篇是李伯重《明清江南与外地经济联系的加强及其对江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2期),着重经济结构,考察了交易量重大的单项产品稻米、大豆与豆饼、蚕丝、丝织品、棉布、铁与铁器、木材等,并探讨了这种大规模的商品输出人对江南经济发展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另一篇是萧国亮《鸦片战争前长江三角洲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经济联系的加强》(载《社会科学》,1984年第l期),着重商品生产,探讨了江南区域各种商品的输出入。李伯重另有三篇论文分别探讨了江南地区木材、燃料和铁的输入问题。专门探讨江南丝绸销向西北的有林永匡;探讨江南丝绸销向海外的则有严中平、张铠;探讨东南与日本商品贸易的则有魏能涛、林仁川等。
关于商品交易量。这种探讨十分重要,却难度较大,学者们的结论也很不一致。江南是严重的缺粮区,因而其贸易量最引人关注。吴承明估计清前期江浙每年输入安徽、江南和四川米1500万石,奉天豆麦1000万石(《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李伯重估计江南年输入长江中游米1000万石,东北、华北大豆豆饼在1000万石以上。郭松义估计在长江线上粮食年运输量大体1750~2350万石;经运河南运米麦杂粮约500万石,关东豆麦经海运到江南600—700万石(《清代粮食市场和商品粮数量的估测》,载《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4期)。邓亦兵估计,乾隆时期长江水系粮食运输量年均为1850万石,由运河抵达江南的粮食500万石,嘉庆时海远东北、华北豆粮1370万石(《清代前期内陆粮食运输量及变化趋势》,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3期, 《清代前期沿海粮食运销及运量变化趋势》,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2期)。江南是全国最大的丝、棉织品基地,其生产量和商品量长期为人所瞩目。对于江南棉花输出人,徐新吾认为,明中叶以后,北方棉花销向江南,主要并不是供江南纺织业使用的,而是南下转销到闽广及其他地区的;江南本身棉产有余,尚有外输,并不需要购买北方的棉花(《鸦片战争前中国棉纺织手工业的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萌芽》,江苏人民出版社,1981年)。吴承明也认为,明代松江织户所需棉花可以自足,并有余花供毗邻的浙江嘉兴嘉善一带织户,由北方南运的棉花,大约主要供应滨海各县(《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李伯重则认为,江南的棉花输入,明代似乎比清代更多,棉花输出,则清似盛于明。近来,何泉达从土壤等自然条件人手,计算出明代松江适宜棉花种植的面积,估计了明后期松江地区年产棉布量,估计棉花总需求的25.2%—37.6%需从外地输入(《明代松江地区棉产研究》,载《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4期)。侯杨方则表示异议,认为何氏估计偏低,明清上海地区可有大量棉花外销(《明清上海地区棉花及棉布产量估计》,载《中国史研究》,l997年第l期)。探讨江南棉花市场的还有张海英。对于棉布的商品量,徐新吾认为每年二千数百万匹。吴承明估算苏松地区年产布约4500万匹,进入长距离运销的有4000万匹。萧国亮推算为松江府土布年产量约在3075万至3192万匹之间,年商品量约为2702万至2820万匹(《关于清前期松江府土布产量和商品量问题》,载《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2期)。讨论上海地区棉布贸易量的还有张忠民。关于江南丝绸的产品量,吴承明估计明代苏杭丝织品商品量每年可达30万匹,价值在30万两左右。笔者估计明代江南丝绸价值量约为银38万两,清代则相当于绸类一千数百万匹,价值1500万两(《江南丝绸史研究》)。
关于商品市场.总体考察有陈忠平的《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市场考察》 (载《中国经济史研究》,l990年第2期)和唐文起《鸦片战争前江苏地区农村市场简论》 (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2年第l期)。前者认为,明清时期江南的市场体系逐渐形成,并得到了逐步发展,具体可分市镇初级市场、城镇专业市场以及城市中心市场三个等级;后者既从等级角度考察了县城、集镇、定期集市和庙会各类市场,又从商品角度考察了粮食、纺织品、土特产品等市场。龙登高在论述宋代东南市场时,比较了明清同地区市场,认为后者有了进一步发展与变化(《宋代东南市场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专门探讨江南棉布市场的,除了前述论著外,还有刘秀生《清代棉布市场的变迁与江南棉布生产的衰落》 (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2期),文章认为,江南棉布市场从清代中期开始衰落,其原因不在于外国机制棉布的排挤,而在于棉布的生产和交换的内部,江南棉布的销售不是建立在社会分工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自然的分工基础上,销售市场的大小只能取决于全国其他地区的棉布生产量。方行则专门考察了清代杭嘉湖地区的桑业市场。单强和张远鹏分别研究了近代江南的丝茧市场。
有关这个课题的研究,利用的材料特别是档案材料是相当丰富的,运用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不少计算也是细腻的,取得的不少成果填补了以前的空缺。笔者认为,探讨江南输出人商品总量时,还需注意运河、长江、海道三大运线流通量的消长盛衰影响;探讨丝、绸、棉、布商品量时,还需精细计算种植面积、绸布规格及其原料用量;探讨江南市场时,还需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研究,并将江南市场置于全国市场网络体系中。
七、会馆公所与商会研究
会馆公所一向是海内外学界较为重视的课题,江南的会馆公所随着20世纪80年代初上海、苏州等地碑刻资料的结集出版更为瞩目。大体上直到20世纪70年代,海内外学者几乎众口一词,都将会馆公所视为西方中世纪那样的行会,不少学者还认为会馆公所这种行会式的工商组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不小的阻碍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坚持旧说者,也有倡立新说者。洪焕椿《论明清苏州地区会馆的性质及其作用》(载《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一文认为,苏州地区的会馆公所,既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反过来又促进了工商业的繁荣,那种把会馆公所不加区别一概看做是阻碍经济发展的封建行会组织,而看不到它在商品竞争中所起的积极作用的看法,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吕作燮《明清时期的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载《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2期)和《明清时期苏州的会馆和公所》(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2期)二文认为,会馆是同乡组织,其职能是多用途的,公所是同行组织,职能是商业性的,两者有所区别,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杜黎《鸦片战争前上海行会性质之嬗变》 (《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则具体探讨了上海布业、商船主、钱业的行业组织等,提出了新的看法。汪士信《明清商人会馆》(《平准》第3辑下)坚持认为,商人会馆就是一种商人行会,而且是中国式的商人行会,商人会馆是商人行会的初级阶段,继续发展,其同业关系的性格就表现出来。彭泽益更说,明清时期的会馆并非工商业行会这一命题在逻辑上存在着明显的问题,显然不符合事实(《中国行会史研究的几个问题》,载《历史研究》,1988年第6期)。至于具体数量,唐文权考证出苏州共有157个公所(《苏州工商各业公所的兴废》,载《历史研究》,1986年第3期);吕作燮考证出清代南京共有会馆37个(《南京会馆小志》,载《南京史志》,1984年第5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会馆公所的研究又获得了可喜的进展,一是把会馆作为一种基层社会组织,对会馆的社会整合、内在运作、文化内涵等作了全面研究(王El根《乡土之链: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二是对与会馆公所有着内在联系的商会的研究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典型论著有,虞和平《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徐鼎新等《上海总商会史》(上海社会科学院,1991年),马敏等《传统与近代的二重变奏——晚清苏州商会个案研究》。有关商会的论著,都将清末兴起的商会与前此的会馆公所作了比较研究,对两者的成员结构、基本职能、根本性质等有了新的见解。马敏、朱英认为,会馆公所属于封闭性、停滞型的社会组织,商会则属于开放性、发展性的工商组织,两者的基本职能迥然有异,落后封建性与近代民主性形成鲜明对照,中世纪封闭性和近代开放性形成强烈对照。笔者认为,会馆公所与商会研究是不断推进的,成绩骄人,但仍有值得注意的地方:近年来人们更多地注重会馆公所的性质,而几乎未再具体考证其数量,不少城镇会馆公所特别是市镇会馆公所还基本上未被提及,数量不清,论述其盛衰,推断其功能,自然难以符合实际;会馆公所固然有相同的一面,但毕竟大异其趣,不加区分,混为一谈,恐怕不利于探讨的深入和问题的解决;对全国性的各类会馆作全面研究固然必要,但切忌用一二个大概念作全部概括,否则不利于揭示各地各种类型会馆的特质;江南的手工行业直到鸦片战争爆发,并非如人所说都以行会为必要形式,都是行会手工业,江南相当部分的行业性公所与西方中世纪行会在产生目的、成立时的历史背景等方面都不一样,将明清会馆公所一概简单地比附为西方式的行会在理论上和史实上恐怕难以说得通;将会馆公所与商会比较研究必不可少,但取径和方法都需讲究,或着意贬低,或过度夸大,扬此抑彼,反会失去比较的客观与辩证。
八、商人商帮研究
商人商帮研究虽然于20世纪40年代已由傅衣凌等初肇其端,但较为全面的展开则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的最近十年,商人商帮成为江南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明清江南商人商帮既指江南当地商帮,也包含外籍商人在江南活动者。
前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崛起于太湖中洞庭东西山的商人。早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傅衣凌依据地方志书与文集,初步探讨了明代洞庭商人的活动地域与经营行业(《明代江苏洞庭商人考》,发表于《社会科学》,1948年第4卷第2期,后收入其《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一书,人民出版社,1956年)。30多年后,吕作燮主要利用掌握的家谱材料,进一步探讨了明清时期洞庭商人的形成过程、活动地域、经营内容和近代上海地区洞庭商人的经营情形,认为太湖流域、长江以北、长江中游是其主要活动地域,布帛、粮食、蓝靛、木材、典业是其主要经营行业,帝国主义银行和洋行买办业、钱庄和银行业、丝经和丝绸业、洋纱洋布业、工业企业是近代上海洞庭商人的主要活动领域。他的研究,添砖加瓦,更成系统。近几年,笔者与罗仑等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更加广泛地搜集地方文献、洞庭商人会馆征信录等材料,全面探讨了其活动地域、经营方式、经营内容、经营观念、经营特点及兴衰演变等,认为洞庭商人的经营内容主要是为人民生活所必需的大宗商品;经营地域都以老家苏州为依托,沿长江和运河而展开;经营手段主要有预测行情,注重市场信息,因时而变,经营不同商品,薄利多销,加强资金周转,选择高贷,追求高额利润等;善于认清形势,更新观念,开拓经营新局面,则是其壮大转型的根本因素,这就大致勾勒出了明清洞庭商人的活动全貌及其经营特色(《洞庭商帮》,载《中国十大商帮》,黄山书社,1993年;《钻天洞庭特点的探讨》,《货殖》第1辑;《洞庭商人的经营方式与经营手段》,载《史学月刊》,1996年第3期)。
后者的研究虽有个别文章对各个地域商帮在苏州的活动作了综合考察(拙文《明清时期活跃于苏州的外地商人》,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第4期),但是绝大多数论著集中在对徽商和宁波商人在江南的活动上。全面论述徽商在江南活动的,有张海鹏主编的《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唐力行的《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张忠民的《前近代中国社会的商人资本与社会再生产》(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等书中的相关篇幅,以及吴仁安《论明清时期上海地区的徽州商人》(《上海研究论丛》第6辑),陈学文《徽商与明清时期的浙江》 (《徽学》第2辑),王廷元《徽商与上海》(载《安徽史学》,1993年第1期),翟屯建《徽商与明清时期江南经济的发展》 (载《东南文化》,1993年第3期),陈忠平《明清徽商在江南市镇的活动》 (载《江淮论坛》,1988年第5期)等论文;单论徽商经营某一行业的有王廷元《明清徽商与江南棉织业》(载《安徽师大学报》,1991年第1期)等。探讨近代宁波商人在上海活动的论著也有一些,如曹峻《近代上海宁波帮的经济和组织》 (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等。考察闽粤商人的则有陈忠平《明清时期闽粤商人在江南市镇的活动》 (载《学术研究》,1987年第2期)和宋钻友《一个传统组织在城市近代化中的作用——上海广肇公所初探》 (载《史林》,1996年第4期)等。其他地域商帮的研究则零星散见于张海鹏等主编的《中国十大商帮》。
综览外籍商人在江南经营的研究,商帮地域界定不尽合理,不少地域商帮尚未提及,各地商帮在江南活动的全貌还未充分揭示,各商帮之间展开竞争的方式并不清楚,商帮的慈善设施也较少触及,所有这些,显示出外地商帮与江南经济社会的关系还有待深入探讨。
九、资本主义萌芽研究
资本主义萌芽探讨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老问题,明清江南又是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有关资本主义萌芽的论述大多涉及江南。有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手工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洪焕椿主要依据碑刻材料,认为明清苏州的资本主义萌芽首先在所属各城镇的几个手工业部门中出现,比如纺织业、制纸业、冶金业、木器业等。苏州地区单纯协作制的小手工业作坊,是资本主义性的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同时并存的,前者是多数,后者是少数。但决不能因为有行会手工业存在,就否定资本主义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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