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清史研究》1996年第1期,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经济史》1996年第4期)
18世纪前后100年间物价持续上涨, 这种现象在当时就引起了朝野上下以至来华外国人广泛关注。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十月康熙帝论及田价、粮价时说:“今岁不特田禾大收,即芝麻、棉花皆得收获,如此丰年而米粟尚贵,皆由人多地少故耳。”〔1〕雍正帝即位后,也注意到粮价的上涨, 雍正五年的谕旨提及:“近年以来,各处皆有收成,其被水歉收者,不过州县数处耳,而米价遂觉渐贵,闽广之间颇有不敷之虑”〔2〕。到18 世纪中,米价腾贵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以至乾隆帝在乾隆十二年(1747年)特降旨令各省督抚陈奏原因和对策。地方大吏遵旨覆奏时,多提到各地物价上涨趋势。云贵总督张允随说号称“天下沃野”的巴蜀,米价原本极贱,“雍正八九年间,每石尚止四五钱,今则动至一两外,最贱亦八九钱。”〔3〕贵州按察使介锡周奏称雍正四年(1726 年)黔省“京斗米一石不过四钱五分及五钱有零”,“现今丰收之年亦须七八九钱一石,岁歉即至一两一二钱至二两不等”〔4〕。 湖南巡抚杨锡绂是江西人, 他谈了亲身经历:“臣生长乡村,世勤耕作, 见康熙年间稻谷登场时每石不过二三钱,雍正年间则需四五钱,今则必需五六钱”,他还提到了田价的暴涨:“向日每亩一二两者,今七八两;向日七八两者,今二十余两”〔5〕。除田价、粮价上涨外, 山东巡抚阿里衮还奏称:“凡布帛丝棉之属靡不加昂”〔6〕, 两江总督尹继善也奏称:“年来百物腾涌”,“无不价增”〔7〕。
18世纪物价的上涨趋势,在某些笔记小说中亦有所反映。钱泳《履园丛活》详细记录了苏南一带米价变动的状况:“康熙四十六年,苏、松、常、镇四府大旱,是时米价每升七文竟涨至二十四文,次年大水,四十八年复大水,米价虽稍落,而每升亦不过十六七文。雍正乾隆初,米价每升十余文。二十年虫荒,四府相同,长至三十五六文,饿死者无算。后连岁丰稔,价渐复旧,然每升亦只十四五文为常价也。至五十年大旱,则每升五十六七文。自此以后,无论荒熟,总在二十七八至三十四五文之间为常价矣。”〔8〕钱泳是江苏金匮(今无锡市)人, 身历乾、嘉、道三朝,他所记述的天下最富庶之区——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的米价,从时间跨度上讲,恰恰是18世纪100年。 如以制钱为价值尺度衡量的话,那里米价上涨了大约3倍有余。 较之钱泳年纪稍长,且同为苏南人的洪亮吉〔9〕, 在乾隆季年回忆说:“闻五十年以前,吾祖若父之时,米以升计者,钱不过六七,布以丈计者,钱不过三四十”,“今则不然,……昔之以升计者,钱又须三四十矣,昔之以丈计者,钱又须一二百矣。”〔10〕他所述及的米价上涨幅度与钱泳大致吻合。乾隆末汪辉祖还提到他的家乡浙江“往年专贵在米,今则鱼虾蔬果无一不贵”。〔11〕
第一注意到18世纪中国物价问题的外来人士似乎当属英国人乔治•斯当东了。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他作为英国首次正式访华使团(即马戛尔尼使团)的副使,在中国短暂逗留期间曾作过相当细致的考察。斯当东说,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物价显著提高。……根据过去传教士的帐目看,过去的物价比现在低得多。现在中国有些必需品的价格已经同英国差不多了。”〔12〕
总的来看,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从康熙晚萍的物价上涨,并不限于米谷,而是百物腾贵,无不价增,而侵续上涨,居高不下,已经不能用以往“丰则米贱,歉则米贵”之类的说法加以解释了。
到了19世纪初期,物价持续上涨对社会的严重影响愈益显著的时候,有识之士便开始从全国性的物价长期趋势来概括这一前所罕见的社会经济现象了。嘉庆十九年(1814年)觉罗桂芳撰文指出:“康熙、雍正以及乾隆之初,民间百物之估,按之于今,大率一益而三,是今之币轻已甚矣。”〔13〕如果用现代术语表述的话,就是说18 世纪前后约100年间,价格总水平上涨了300%。桂芳长期主持政府财政工作, 并一度入值军机处。可以说,第一个对18世纪中国通货膨胀进行宏观描述的人正是桂芳。他的印象式结论不仅与乾嘉食些片断的记录基本一致,而且为现代经济史专家的研究所证实〔14〕。
当然,桂芳的结论还只是印象式的。“通货膨胀”是现代经济学的概念,它通常指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15〕。按照这样严格的界定,说距今二三百年的18世纪价格总水平上涨300%,只能是大概的、 粗略的描述。说它是大概的、粗略的,还因为18世纪100 年衡量物价的价值尺度——白银与制钱的比价正处于变动之中。显然,用当时流通的两种货币——白银和制钱分别衡量18世纪物价上涨的幅度,其结果肯定有所不同〔16〕。此外,还应考虑到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复杂因素,商品市场经济发达地区与大体仍保持自然经济的地区,城镇与农村,内地与边远省区,通货膨胀率显然是不同的〔17〕。不过,无论如何,桂芳的总体判断对今天考察18世纪这一长时段中国价格总水平的上涨幅度还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
18世纪物价的持续上涨,当时人们认为是千古罕见的现象。当物价问题初露端倪之际,康熙帝即推断:“丰年而米粟尚贵,皆由人多地少故耳”。他把物价的非常规上涨归诸人口加增,这一思路影响深远。雍正帝探究米价居高不下时,也认为“地土之所产如旧,而民间之食指愈多,所入不足以供所出,是以米少而价昂,此亦理之必然者也。”〔18〕鉴于米价“日见腾贵”,乾隆帝对所以致病之源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乾隆十二年命各省督抚陈奏原因和对策的谕旨指出:“夫商贩流通,贵则征贱,间或暂时翔涌,何至连岁递增,有长无落?若谓囤户居奇,此实弊薮,然自地方官力所能禁,何至全不奉行,任其垄断累民,而督抚漫无觉察,竟无一实力严禁、著有成效者?若谓户口繁滋,则自康熙年间以来休养生息,便应逐渐加增,何独至今日而一时顿长?若谓水旱偏灾,则亦向来所有,何以从来未闻如此之贵,且亦当歉者贵而丰者贱,又何至到处皆然,丰歉无别?若谓康熙年间仓储有银无米,雍正年间虽经整饬尚未详备,今则处处积贮、年年采买,民间所出,半入仓庾,未免致妨民食,此说似乎切近”,总之,用“商贩流通”、“囤户居奇”、“户口繁滋”、“水旱偏灾”等理由都不足以解释米价何以连岁递增、有涨无落,即使“仓谷采买”较为“切近”,但亦不能令人完全信服。因此乾隆帝最后无可奈何地表示:“朕反覆思之,不能深悉其故,亦未得善处之方”〔19〕。应该说,乾隆已开始把米贵作为一种宏观经济现象加以考虑了,他的思索、他的对当时关于米贵种种说法的辩诘,对于深入探究物价持续上涨的尚未被人认识的奥秘是极富启发意义的。在随后展开的督抚等米贵论议中也不乏真知灼见,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两江总督尹继善针对仓谷采买过多一说指出:“年来百物腾贵,并非官为采买,无不价增,可知采买特米贵之一端”〔20〕。遗憾的是,这次持续一年多的政府高层有关米贵的论议对当时出现的明显的通货膨胀现象并不能提出新鲜的见解,大多数督抚在覆奏时仍把米价持续上涨归因于“生齿日繁”,以及政府采买过多、风俗日奢、米谷出洋等等方面〔21〕。而人口自然增加在当时是政府不愿、也没有能力加以节制的;相反,政府汲汲以求的正是如何更好地养民。如此一来,政府解决物价问题的唯一对策只是重申前已实施的常平买谷“以雍正年间仓贮旧额为准”而不再加增,至于捐收本色、兴修水利、通贩禁囤、禁酒禁曲等等则交由各督抚分别办理。乾隆帝在未能完全解决自己困惑的情况下,也只能批准以上由大学士们议覆的所谓对策〔22〕。
自乾隆十二至十四年的上层论议之后,18世纪后半期再也没有展开过有关物价持续上涨的认真的、深入的探索。乾隆帝的困惑未能解决,只好认可父祖对米贵之由的解释。他在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所写的一首题为“民数谷数”的诗中说:“谷数较于初践祚,增才十分一倍就。民数增乃二十倍,固幸太平滋生富。以二十倍食一倍,谷价踊贵理非谬。谷贵因之诸物贵,何怪近利居奇售”〔23〕,很能反映他对物价持续上涨原因过于简单的理解。可以说,包括乾隆和洪亮吉在内的中国最有见识的人物在探讨物价问题时都脱不出“天下无不食米之人,米价既长,凡物价夫工之类,莫不准此递加”〔24〕的思维定式。他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人口增长与社会总需求膨胀的关系,但忽略了白银内流等货币方面更为重要因素。
18世纪末来华的英国人斯当东当时即指出中国物价显著提高的原因是“最近一个世纪以来,大量白银从欧洲流入”。〔25〕他之所以能从货币角度解释中国18世纪物价上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西欧在此之前早已经历了比中国要剧烈得多的物价革命。从16世纪中叶起,由于美洲白银大量流入欧洲,西班牙的物价首先开始上涨,到17世纪初涨至4倍,英法物价的上涨则到17世纪中叶达到顶点〔26〕。 美洲白银输入中国自明代中期就已开始了〔27〕,不过,由于顺康之际严厉的海禁,白银内流基本停止,以至白银紧缺,银贵钱贱,官民交困,国用不纾,17世纪中国并未出现西欧那样的物价革命。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弛海禁,此后中西贸易中国长期处于有利的出超地位,因而美洲白银从地球的不同方向源源不断流入中国,以至许多历史学家“把中国描写成吸引全世界白银的唧筒”〔28〕。据今人研究,18世纪100 年间有数以亿计的外国银元输入中国〔29〕,而同一时期,中国本土出产的白银充其量不过5000万两上下而已〔30〕。 法国著名史学家费尔南•布罗代尔从全球的社会经济现象着眼,精辟地指出:“从一五五○年到一六八○年,由于美洲的银矿采用现代技术(汞齐法),白银产量激增,从而成为持久的、强大的通货膨胀的动力。”〔31〕显而易见, 全面分析18世纪中国的物价问题就必须把它放在当时世界货币联系日密的背景下,作为一种全球性的现象加以研究。
货币史专家彭信威认为:“乾隆时物价上涨的基本原因是美洲的低价白银流入中国”;他还举出康熙年间的证据说:“康熙乃清代的盛朝,政简费轻,人口的增加率应当是很大的,而米价却很平稳,可见人口增加对于白银购买力的影响不大”〔32〕。这种看法强调货币因素的作用,对揭示18世纪中国通货膨胀的深层次原因无疑是很有见地的,但似乎还应看到,18世纪中国流通领域货币供应量急剧增多,并不仅白银而已,导致这一个世纪物价持续上扬的货币因素除白银外,还有制钱,而政府有意识地加大制钱投放量恰恰与人口压力密切相关。
下面先探讨第一个问题:18世纪政府投入制钱的数量有多少?
清朝康雍乾嘉时期,货币系白银与制钱两种,其货币制度当时人概括为:“我朝皆以银与钱二品为币,相权而行”〔33〕,“银与钱相为表里,以钱辅银,亦以银权钱,二者不容畸重”〔34〕。自顺治三年(1646年)定制钱“每十文准银一分”〔35〕,嗣后尽管制钱时有改轻或增重,但白银一两兑换制钱千文的定例则三令五申不变。凡一切货币支付,“大抵数少用钱,数多则用银”〔36〕。制钱在流通领域有如此重要的作用,考察18世纪中国通货膨胀的货币因素,自然不容漠视。
18世纪100年间,与白银大量内流的同时, 政府投放流通领域的制钱数量也大幅度增加。
清代钱文鼓铸可大致分为京局与各省局两大块。京局即户部宝泉局与工部宝源局。两局鼓铸钱数户工二部按年奏报。据《清朝文献通考》编纂者的统计,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后大抵宝泉局每年铸钱2. 3亿——2.9亿文,宝源局每年铸钱1.2——1.7亿文。五十年(1711 年)以后两局卯数铜斤递经增定,至六十年(1721年)两局共铸钱6.7 亿余文〔37〕;雍正十二年(1734年)两局“正额铸钱”6.02687亿文〔38〕。与《清实录》所载康、雍朝历年铸钱相参证, 上述数字是可信的〔39〕。据此可知,17世纪末、18世纪初京师两局每年铸钱大体在3.5 亿——7亿文上下。
乾隆朝由于滇铜出产旺盛,京局屡屡加卯增铸。乾隆六年(1741年)由41卯加至61卯,十六年(1751年)复增至71卯,截止到乾隆末一直维持在71——76卯不等,乾隆末到嘉庆初虽有数年骤减至三四十卯,但到嘉庆四年(1799年),即18世纪最后一年又跃升到70卯以上〔40〕。宝泉局铸造青钱定例每卯用滇铜5.14万余斤,铸钱12498串, “宝源局半之”〔41〕。准此,京师两局自乾隆十六年以后每年铸钱在13——14亿文上下。如果以每年京局额办滇铜600余万斤计算的话〔42〕, 则每年铸钱约14.6亿文。这两种估算的方法虽不同,结果却基本吻合。所以,尽管乾隆、 嘉庆两朝每年铸钱数目《实录》缺载, 还是可以推算出自18世纪中叶起,户工二局每年铸钱约14亿文上下,较之17世纪末、18世纪初增加了1-3倍。
18世纪京师之外各省局增长更快,因而在全国每年所铸钱文总数中所占比重也有上升。
康熙晚期,各省铸局旋开旋停,且“各省用各省之钱”,“一省只供一省之用”〔43〕。雍正元年(1723年)开云南省城等局,随后又允准云南制钱流通各省〔44〕。七年(1729年)今江西、浙江、湖北、湖南、河南、山东、山西各省开局鼓铸,不久贵州、四川相继开局,但除滇、黔、川诸局外,其他各省局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以前复次第停铸。揆其原因,主要是铜源不能保障。因此,18世纪初期各省局所铸钱文数不会很多。自乾隆五年(1740年)以后,由于滇铜旺盛,足供各省采买,江苏、江西、福建、浙江、广西、湖北、湖南、广东、山西诸省复行开铸,云南、贵州、四川各局也增炉加卯〔45〕。至乾隆中,云南每年除办运京铜620余万斤外,本省鼓铸及各省采买又需铜500余万斤〔46〕。这一格局一直维持到乾嘉之际,没有大的变动。支持外省鼓铸的铜源自然以滇铜500余万斤为大宗,但购自日本的洋铜以及四川、湖广、贵州等省所产之铜亦有相当数量,每年当不下于200万斤〔47〕。 估计乾隆中以后,京外各局每年供鼓铸之用的铜在七八百万斤上下,各省局所铸钱文均照京局鼓铸青钱之制〔48〕,准此推算每年共约铸钱17——19亿文,其数已超过京师两局。
总计京内外各局,自18世纪40年代以后的70年间,每年铸钱保持在30亿文以上,按官方规定的银钱比价,其价值与同一时期进口的白银至少能够相抵〔49〕,甚至有可能超过。因此,探究18世纪中国物价持续上涨的货币因素,制钱剧增与白银内流应视为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
18世纪清政府大幅度增加制钱的投放量,在客观上固然与滇铜生产长期保持旺盛的势头有关,但从主观上,清政府广铸钱文的动力何在?这是需要探讨的第二个问题。
从康熙中期起,由于日本限制贵金属的出口〔50〕,铸钱所需的铜经常处于难以为继的窘迫状态,因而京局不能按卯开铸,各省局亦旋开旋停,流通领域的制钱严重紧缺。与此同时,随着海禁的解除,对外贸易的恢复和发展,白银输入量日趋增多。反映在银钱比价上,18世纪60年代以前,京师以至各直省,钱贵银贱是长期困扰清统治者的严重问题。政府尽管采取了制钱减重、严惩盗销、改铸青钱、设立官钱牙、禁用黄铜器皿、限制囤积钱文,以至强制命令使用白银等等措施,但收效都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以增铸钱文,即扩大货币的投资量为主,辅以其他经济、行政、法律措施的综合治理方案逐渐形成。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京城制钱由旧时每880文易银一两,涨至780文易银一两,康熙谕称:“铜斤少,则鼓铸误;鼓铸误,则钱价自贵”〔51〕,遂命议奏“钱价何故骤贵?”九卿科道遵旨覆奏:“钱直平减,全在钱文之充裕”,“按卯鼓铸,制钱日多、钱价自平”〔52〕。雍正元年(1723年)王大臣等覆奏又称:“钱价腾涌,总缘制钱尚少”〔53〕。乾隆即位后,凡京师户工二局加卯、各省开局或加卯增炉,几乎通通以钱文不敷、钱价日昂为由〔54〕。可见,平抑钱价已成为政府增铸钱文、扩大货币投放量的直接动力。而进一步探讨钱文何以不敷、钱价何以日昂,则不能不说与人口增长密切相关。对此,陈宏谋慧眼独具,他在乾隆十年(1745年)任陕西巡抚时所上“申铜禁酌鼓铸”一折中指出:“生齿日繁,民用日广,专恃点铜新钱(按即青钱)已难流通足用”〔55〕,一语道破了人口增加致使社会消费随之膨胀与货币增长趋势的内在联系。
在人口增长的压力下,18世纪中国非农业人口大量增多,特别是在工商业发达、商品经济活跃的地区,“生齿日繁,逐末遂多”〔56〕的现象更为突出。此外,仰给于市场的非农业人口还有文武官员、士卒、书吏、衙役,以及僧道倡优、医卜星相、江湖艺人等市井游民,这部分人口及依附于他们的亲属也大量增加。这些非农业人口,凡生活必需的粟米布帛、盐茶果蔬菜等等全部仰赖市场,而作为斗米斤盐之类零星交易的支付手段主要是铜钱。因此,在京师及各省吁请增铸钱文的奏折中,通常以“民间日用以钱交易,资用甚艰”、“添设官兵,每月关支饷银俱应以钱文搭放”、“商贾云集,需钱最广”、“制钱渐少,兵民交易不便”、“向不用钱之苗疆,亦知以钱交易”、“制钱缺少,民用不便”、“一切应用屯田事务并民间日用钱文,在所必需”〔57〕等等为由。除上述非农业人口不可须臾离开市场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农业人口也需到集市以钱交易米布盐茶农器等生活、生产必需品。18世纪这部分随着人口压力日剧而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佃农、贫农以及兼营桑蚕、棉花、甘蔗、烟草之类经济作物的农民尽管仍务本业,但在城乡商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的大背景下,也是推动政府扩大制钱投放量的重要社会力量。
当然,18世纪以来钱文不敷、钱贵银贱,并由此而促使政府增大制钱投放量的原因并非仅止人口压力一端,政府开支扩大〔58〕,以及社会风尚日趋奢靡等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但通过上面的分析已不难明了,18世纪中国通货膨胀从本质上看固然是货币因素,但不能因强调货币因素而将其与人口增长这一非货币因素对立起来,低估18世纪中国人口压力广泛的社会影响。
总而言之,18世纪中国白银与制钱两种货币的流通量大幅度增长,导致了百年间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尽管清政府的决策者不了解物价与货币的关系,他们在探讨物价之所以居高不下时往往简单地用人口繁滋等非货币因素加以解释。但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懂得通过货币手段去调控物价〔59〕;事实上,正是为了维持银钱比价的基本稳定,政府有意识地在白银内流的同时,不断增加制钱的投放量,并从18世纪中期以后60年间始终把制钱年铸造量维持在30亿文以上,从而使银钱比价逐渐持平,社会经济活动得以正常运行;但政府干预银钱比价的结果竟使物价涨势有增无减,则是政府决策者未能估计到的。在不虞白银短缺的情况下〔60〕,清政府长期坚持广铸钱文的金融政策,其内在动力恰恰源于18世纪国家人口成倍增长、政府开支不断扩大诸因素造成的社会总需求的膨胀。可以设想,如果没有包括白银和制钱在内的货币的足够支持,18世纪中国的物价就不会出现持续上涨的情况,但所付出的代价很可能是“康乾盛世”会黯然失色;康熙初期银钱俱紧,物价极贱而经济萧条即为明证。从这个意义上讲,18世纪物价的缓慢上升,正是乾隆盛世经济繁荣的重要表征之一。
回过头来看乾隆初期政府高层关于米贵的论议,它之所以未能抓住问题的症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除了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方面的原因之外,恐怕还在当时通货膨胀的压力并不严重。从一个长时段观察,18世纪100年间中国价格总水平虽说上涨了300%,但年通货膨胀率(约1. 1%)却是微不足道的;甚至可以这样假定:温和的通货膨胀〔61〕刺激了乾隆时代经济的增长〔62〕。然而,两个世纪以前的立足于维护农业社会稳定的传统财政经济体制却经受不住长期通货膨胀积累效应的严峻挑战。至少从乾隆中期以后,即18世纪晚期,通货膨胀的负面影响已严重呈现出来。
18世纪中期以后,政府直接垄断的与国计民生攸关的几大经济支柱一滇铜、漕运和盐业最先受到成本日益上涨的强烈冲击,它们几乎同时从兴盛走向萎缩、衰落,并最后陷入绝境,其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物价上涨则最关紧要。滇铜生产关系全国财政金融的稳定,从康熙晚期开始,云南各铜厂即采取官府预借铜本,厂民获铜之日于纳课外官买余铜以还本的运作方式。当时官铜定价每百斤银三四两至五六两不等,后因食物腾贵、柴炭价昂,厂民所得铜价难偿工本,雍乾间虽屡经调价,仍无济于事。主管铜政的官员明知症结之所在,但因“度支之稽制有经”,“官给之价,难议再加”〔63〕,于是“民则领后补前,官则移新掩旧”〔64〕,日积月累,遂酿成一次又一次“厂欠”巨案。滇铜生产自乾隆中达到极盛即衰象毕露了。漕运与滇铜相仿,运漕旗丁本有政府所发例定的行粮月粮,修造漕船亦有部定的例价,但乾隆晚期即发现“今昔粮价不同,生齿浩繁,买食不敷,丁力未免拮据”,“近年什物价值每件增昂,用度拮据”〔65〕,到嘉庆初问题更形严重,漕运总督蒋兆奎奏称:“旗丁运费本有应得之项,惟定在数十百年之前,今物价数倍,费用不敷”〔66〕。嗣后江苏巡抚蒋攸铦等也说由于“物价昂贵”,旗丁所领行赠钱粮实属不敷,运弁奸丁借此向州县索取贴费,数额已从每船百余至二三百两银递增至五六百、七八百两〔67〕。清代食盐实行专卖制度,在价格上,一般实行政府定价或限价,即使每斤增一二文也须奏请皇帝钦准。乾隆中叶以后,兴盛一时的盐业开始出现危机的征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行销两湖的淮盐市价腾涌,每包卖银至三钱三四分,高出官府定价一倍有余,两淮盐政高恒即奏称物价逐岁加增,自场运楚,每包成本即二钱三四分不等〔68〕。二十九年长芦盐斤因“近年物价增长,盐本加重,而盐价仍照原定数目,致形竭蹶”〔69〕。到乾隆后期,仅长芦行盐处所,每年即亏折银七八十万两〔70〕,盐商赔累不起,往往破产。
与铜、盐、漕逐渐陷入困境的同时,国家主管的耗资巨大的河工、海塘工程也因“例价”严重背离现实价格水平而难以为继。所谓“例价”,即历年经各部院(主要是工部)议准的夫、工、木、石、口粮等价格,一般称“部定例价”或“官发例价”,其细则俱载《会典事例》。乾隆年间河工等项因物价昂贵以致例价不敷而无法题销之事已屡见不鲜。嘉庆十一年(1806年)戴均元以河道总督前往清江浦催堵智、礼两坝并抢护顺黄坝埽工,了解到运土每方需价一千七八百文, 较之例价每方8分银高出20倍以上。对此河员叫苦不迭, 诉称:“凡工料按例皆已不敷,焉能逐项加增,亦难请加至数倍及数十倍”,“只得以宽估实收,通融册报”相蒙混〔71〕。海塘工程问题同样严重。乾隆四十年(1775年)浙江改筑鱼鳞大石塘,因工料物价“今昔不同”,原估工程银竟短缺200万两之多!〔72〕
18世纪中国的通货膨胀,社会各阶层、各集团感受不一,而由于物价上涨受到最大损害的社会集团莫过于国家公职人员了,因为尽管18世纪价格总水平上涨了300%, 但文武官员以至满汉兵丁的廉俸粮饷百年间却几乎维持原额不变。清承明制,内外文武官员俸禄极其微薄,雍正初由默许地方文职官员私征耗羡改为官给养廉,从表面上看,外官新得养廉较之原有俸银骤增十倍、数十倍以至百数十倍,但实际上并未得到什么实惠〔73〕,因此当时就有人尖锐地指出:“养廉者,其名;而养不廉者,其实也”〔74〕。在物价较低、风气淳朴的雍乾之际尚且如此,及至18世纪中期以后,百物翔贵,风尚奢靡,则本已不敷办公日用之需的廉俸更日渐贬值。然而,雍正初所定,经乾隆初期调整的督抚以至州县牧令的养廉银总额直到晚清始终限制在三百数十万余两上下〔75〕。养廉不敷日用、办公和应酬,官员们只好另谋生财之道。军队官兵俸饷同养廉银一样,18世纪100年间也大体维持原额不变。 京中禁旅八旗每年俸饷约银500万两,各省驻防八旗及绿营俸饷、 马干在一千六七百万两上下浮动〔76〕。乾隆中期以后贪风大炽,陋规泛滥,不能说与此无关。
与18世纪中叶以“米贵”为突出征象的物价问题相比,18世纪晚期至19世纪初的物价上涨显然已从所谓“民食维艰”逐渐发展到影响国家根本体制的严重问题了。对此,从中央到地方的主管官员直到皇帝莫不有日益紧迫之感,然而乾隆并没有发动有如“米贵”论议那样大规模的研讨,更谈不到推出切实有力的对策了。迫于因百物翔贵而导致经济财政陷入困境的严峻现实,政府束手无策,唯事搪塞敷衍。归纳起来,不外以下几种权宜之计:
微调官价,稍加津贴:滇铜截至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汤丹等大厂经五次调价,每百斤铜增至6.4两,而这仅相当于雍正年间工本价9.2两的“十六七耳”〔77〕。长芦盐斤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 年)“以近年物价增长,盐本加重而盐价仍照原定数目,致形竭蹶”,特命每斤增制钱1文,三十五、四十七年又各增2文〔78〕。漕运旗丁行粮月粮折色部分原定价过低,政府采取分地区调剂的办法,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议准两湖“将一半四钱折色行月粮价每石概以七钱折给”〔79〕,四十九年特旨又准江南镇江卫照苏州等卫之例行粮每石1.2两、 月粮1两支给〔80〕。至于河工因物料昂贵,例价不敷, 则“津贴不过加至十分之二三,至多亦不过十分之五”〔81〕。但无论调价也好,津贴也好,都不过如杯水车薪,于事无补。
摊廉摊征,转嫁官民:乾隆后期浙东鱼鳞大石塘工程缺口银200 万两是这样弥补的,除皇上“恩赏”40万两,及查抄案等项下可筹措数十万两外,不足部分由浙江通省官员自四十六年起每年各捐养廉1/4, 分20年扣销银60万两,福建仿此分10年摊扣养廉凑银30万两以补足〔82〕。河湖工程溢出例价之外临时酌情津贴的部分,按乾隆的话“自应分年均摊带征还款,在百姓等依限输将亦属分内之事”〔83〕,因此,摊征可视为通例。但有时因款项巨大,且尚有前项摊征银未完,亦有降旨予以豁免的事例,如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豫省青龙冈漫工酌增夫料价值银945万余两,河南巡抚李世杰奏请分30年摊征, 乾隆以此次“为款其多”,“又尚有摊征未完银九十余万两”,遂命“加恩普行豁免”〔84〕。这种明知摊征无望、纯属追求宣传效果的加惠于民的大度作法虽偶或有之,也只能视为特例而已。
对官员陋规之类黑色收入的姑息:陋规恐怕是18世纪中国最大的财税漏卮,也是大小官员于廉俸合法收入之外解决办公日用之需的主要经济来源。乾隆帝处置陋规总的原则是:“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较之婪赃,究为有间”〔85〕。正是由于这种暖昧的态度,因此贪污罪、贿赂罪律有明文,而陋规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却极为模糊。如果说津贴调价、摊廉摊征是可以见诸煌煌谕旨的变通之计,那么,“靠允许官员或多或少地公开受贿”〔86〕来解决因物价上涨而造成的官员薪饷不足,则只能君臣之间彼此心照了。
无论如何,上述种种不足为训的作法总还算没有完全回避现实,嘉庆帝亲政之初时对待旗丁行粮月粮不敷的问题则取更僵硬的态度。嘉庆四年(1799年)漕运总督蒋兆奎以诸物昂贵旗丁运费不敷,奏请每石增收1斗作为运费,嘉庆以“事属加赋,断不可行”予以驳回; 蒋兆奎复提出每船借银百两分三年扣还等通融办法,嘉庆又说他“巧避加赋之名,仍有加赋之实”,并严旨申饬:“若谓时值物价较昂,则又不独旗丁为然,如各官俸廉、兵丁粮饷,概因物贵议加,有是理乎?”〔87〕
究竟为什么政府的决策者在明了物价问题的严重性后仍然因循苟且,甚至僵硬不化呢?究竟为什么国家不对已不合时宜的财政经济体制加以变通,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水平下物价不断上涨的趋势呢?
18世纪以至19世纪中叶,清政府每年大体恪守岁入银4 千数百万两、岁出银3千数百万两这一格局,这指的是预算内收支〔88〕。 因为各项经费收支有大体固定的额数,所以乾隆初期户部侍郎梁诗正称之为“经制有常”〔89〕。在岁入经费4千数百万两中,地丁银, 即田赋一项由于清帝世守“永不加赋”为大训,所以长期稳定在两千八九百万两上下〔90〕,约占经费总岁入的十分之六七。在“量入制出”〔91〕财政原则之下,占如此重要地位的田赋岁入有常,岁出经费自然很难有多大回旋余地,特别是岁出中兵饷、百官廉俸、河工岁修银、漕运费等几大项开支绝不允许有大的调整,诸凡部定种种例价、官兵廉俸兵饷标准自然不能随物价上涨的幅度作相应的调整。嘉庆所谓“加赋断不可行”,桂芳所谓“取民之制,如赋税之入,不能以其币轻而益之”〔92〕,讲的就是18、19世纪之交面对今非昔比的高价位整个统治集团无可奈何的苦衷。
研究18世纪中国物价、人口这些重大社会经济问题,最终难免会碰到一个十分荒谬的现象:一方面通货膨胀严重地削弱了国家的财力,使国计民生和吏治遭遇到空前严重的困扰;另一方面政府明知症结在于人口激增和通货膨胀,却宁肯出以“扣廉归款”之类剜肉补疮的秕政,或以稍加津贴、微调“例价”的权宜之计苟且敷衍。这种现象看似难于理解,其实清朝最高统治者正是从维护农业经济和社会结构稳定、以达到王朝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才凛然世守“不加赋”的祖训,其结果只能使变革传统财政经济体制的尝试从一开始便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障碍。象桂芳这样一个能够从整个经济社会运动出发提出物价问题的杰出人物,最终拿出的疗救药方竟然是“使工无作淫巧,商无致罕异,驱游惰之民而返之南亩,令粟菽布帛之积所在充 ”〔93〕,这委实令人十分失望。面对18世纪的通货膨胀,清政府决策者的困惑、彷徨和一筹莫展,甚至力图恢复昔日崇本抑末、井然有序、风尚淳朴、宁谧平静的田园时代,从一个侧面直实地反映出18世纪正在酝酿深刻变革的中国社会面临的机遇和困境。
注释:
〔1〕《大清圣祖仁(康熙)皇帝实录》(以下简称《清圣祖实录》,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卷二五六,15页。
〔2〕《大清世宗宪(雍正)皇帝实录》(以下简称《清世宗实录》),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卷五四,3页。
〔3〕《大清高宗纯(乾隆)皇帝实录》(以下简称《清高宗实录》,台湾华文书局影印本,卷三一一,44页。
〔4〕同上,卷三一一,47——48页。
〔5〕同上,卷三一一,35页。
〔6〕同上,卷三二三,40页。
〔7〕同上,卷三一九,35页。
〔8〕钱泳:《履园丛话》,中华书局1979年版,上册,第27页。
〔9〕洪亮吉,江苏阳湖(今常州市)人,乾隆十一年(1746 年)生;钱泳则生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10〕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台湾《近代史料丛刊续编》影印本,卷一,9-10页。
〔11〕汪辉祖:《病榻梦痕录》。
〔12〕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记实》,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481页。
〔13〕〔92〕贺长龄、魏源:《清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92年版,上册241页。
〔14〕全汉升在对江浙地区的米价进行研究之后指出:“自康熙中叶以后,米价开始上升,其上涨趋势一直到乾隆末年继续未已,康、雍之间约提高一倍,到乾隆末年价格更增涨至康熙中叶价格的4 倍以上”(“清中叶以前江浙米价的变动趋势”,载《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香港新亚研究所1972年版,511页)。 他进一步作出判断:“当日以苏州和扬州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的米价上涨趋势是具有全国性的,在整个18世纪大约上涨4 倍以上”(“美洲白银与十八世纪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载《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491页)。黄冕堂考察了南方的江浙、闽广、川湖和北方的京畿、鲁豫、山陕,以及地跨南北的安徽的粮价,他的结论是:“以南方的主食大米和北方的主食小麦、高梁而论,顺治至康熙前廿年,每石约银三至六钱,合制钱三至六百文,与明后期未爆发农民大起义前的粮价基本相同,从康熙中后期至乾隆间,每石约银一两至一两五六钱,个别的上涨至石银二两”(《清史治要》,齐鲁书社1990年版,431页)。
〔15〕现代西方经济学的权威保罗•A •萨缪尔森指出:“更确切地说,通货膨胀的时期是这样的时期:该时期存在着用价格指数衡量的一般价格水平的上涨”(〔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上册367页)。 斯坦利•费希尔也说:“当一般物价在上涨时,我们就面临了通货膨胀的问题”(〔美〕斯坦利•费希尔、鲁迪格•唐布什:《经济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下册3页)。 另参见胡昌暖对通货膨胀概念的界定(《价格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101-102页)。
〔16〕据彭信威的研究,以制钱为价值尺度,18世纪末米价约为17世纪末的440%,若以白银为价值尺度,则约为266%(《中国货币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824-825、850页)。
〔17〕乾隆十二年各督抚查奏米谷致贵之由时,即说明不但各省情况不同,即便一省情况也不可一概而论。如甘肃巡抚黄廷桂覆奏:“甘省粮价时贵时贱,总视年岁丰荒”,河南巡抚硕色覆奏:“以一省而论,或此贵而彼贱,则由于丰歉不齐;或初贱而后贵,则由于商贾囤贩”,署湖北巡抚彭树葵在述及米谷价昂后又说:“湖北州县内,山深地僻,外商不至之处,一岁之出尽供一岁之食,非遇荒歉,每石不过三四钱”(《清高宗实录》卷三一三,47页;卷三○七,27页;卷三一一, 33-34页)。
〔18〕《清世宗实录》卷五四,3页。
〔19〕《清高宗实录》卷三○四,16-17页。
〔20〕同上,卷三一九,35页。
〔21〕同上,卷三○七,27页;卷三一一,30、33-36、44-46、48页;卷三一五,46页;卷三一七,31、32页;卷三一九,34、35页;卷三二三,4页。
〔22〕同上,卷三三七,13页。
〔23〕《清高宗御制诗文全集》,台湾故宫博物院影印本,《御制诗四集》卷九三,4页。
〔24〕《清高宗实录》卷九一九,14-15页。
〔25〕《英使谒见乾隆记实》481页。
〔26〕参见《中国货币史》853页及《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506页。彭信威与全汉升的有关论述。
〔27〕梁方仲1939年发表的“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一文已指出:“由万历元年至崇祯十七年(1573-1644)的七十二年间,合计各国输入中国的银元由于贸易关系的至少远超过一万万元以上”。载《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178-179页。日本学者百濑弘在“清代西班牙元的流通”一文中也说:“明末、西班牙、葡萄牙两国向中国输入西班牙元,每年达二百万元以上。这一输入在清初仍继续着”。载《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择》,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六卷449页。
〔28〕〔法〕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一卷539页。
〔29〕据彭信威的估计,“在道光以前的一百四十年间,欧洲船只输入的白银数量要在八千万两以上。如果加上来自菲律宾和日本等地的白银,恐怕有几亿两之多”(《中国货币史》854页)。 全汉升在“清中叶以前江浙米价的变动趋势”一文中说:“据估计,从1700年至1830年间,仅广州一口输入白银约共4亿元”(《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515页)。百濑弘的研究结论是:“在十八世纪中期, 经过广东和马尼拉由外国输入到中国的银币额每年不下二、三百万元。在其末期即中国的乾隆末期,升至四百万或者五百万元以上”(《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六卷464页)。
〔30〕彭泽益据其所辑清代矿厂统计资料作出结论:“中国在清代不算是一个产银很盛的国家,在鸦片战争前将近达二百年间,国内先后报开的银矿共89厂。每年在采厂数,从1727年起达20厂以上,尤以1746年至1752年达到30厂以上的高峰。银的年产量,据不完全统计,1754年最高达556996两。1800年左右,年产银不过439063两”(彭泽益:《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26页)。
〔31〕《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 第一卷546页。
〔32〕《中国货币史》852页。
〔33〕《清经世文编》上册,24页。
〔34〕《清朝文献通考》,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考4967、5002。
〔35〕同上,考4967。
〔36〕同上,考5002。
〔37〕同上,考4980。
〔38〕同上,考4990。
〔39〕《清实录》载有顺康雍三朝的铸钱数,其准确性论者看法不一。笔者将《实录》与《通考》比勘参证,认为《实录》所载,康熙朝每年铸钱数仅指宝泉局,而雍正朝则包括宝泉、宝源两局铸钱文数。
〔40〕《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据光绪二十五年原刻本影印,卷二一四,2-5页。
〔41〕《清朝文献通考》考4998。
〔42〕康熙末到雍正年间,江苏、浙江等省额解京铜约400万斤, 乾隆元年定解办京局铜400万斤,由滇洋两处各办200万斤,二年改为400 万斤尽归滇省办解,未久,又加运170万斤, 从此以后云南每年供给京局鼓铸正耗余铜常在600 万斤以上(俱见《清朝文献通考》考4993、4994、4995、4999、5019),最高达七八百万斤(《清代的矿业》,中华书局1983年版,上册169页)。
〔43〕《清经世文编》中册,1314页。
〔44〕《清朝文献通考》考4981、4983。
〔45〕同上,考4987、4996-5013。
〔46〕同上,考5019。
〔47〕乾隆九年议定商办洋铜130万斤, 分解直隶等五省以供鼓铸,十一年减为80万斤,十五年再减为50万斤,二十五年奏定每年共办洋铜200万斤(《清朝文献通考》考5000、5010)。四川自乾隆中以后, 每年办获铜约在七八十万斤至150万斤之谱(《清代的矿业》, 上册219、223页),湖广每年也当产数十万斤(《清代的矿业》,上册247页)。
〔48〕《清朝文献通考》考4996、4998。
〔49〕参见百濑弘“清代西班牙元的流通”一文(《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六卷464页)。
〔50〕日本德川幕府为制止金、银、铜大量外流,于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开始限制在长崎的对外贸易,随后又于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颁布“海舶互市新例”,规定贸易额为中国船每年以30艘为限(〔日〕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一卷35-36页;〔日〕坂本太郎:《日本史概论》302页)。
〔51〕《清圣祖实录》卷二九九,5页。
〔52〕《清朝文献通考》考4980。
〔53〕同上,考4981。
〔54〕乾隆五年以“闽省内地钱价日昂”,开福建鼓铸局;又以“江省钱价日昂”,开江苏宝苏局;又以“滇省钱文渐觉昂贵”,增云南省城及临安府局炉座;又以“浙省停铸以来,钱文缺少”,复开浙江宝浙局。七年以“官钱未充,民用不便”,开江西宝昌局;又以“迄西一带制钱渐少,兵民交易不便”,复开云南大理府局。九年以“京城钱价昂贵”,令宝泉、宝源二局加卯鼓铸。十年以广东“制钱未广,民间买卖多用古钱”,开广东鼓铸局。十一年以陕西“制钱日贵”,增四川宝川局炉座铸钱转运陕西。十三年以山西“钱价昂贵”,复开宝晋局;又以“陕西省钱价日昂”,开陕西鼓铸局。十五年以“钱价日昂”,复开云南广西府局。二十一年以山西“钱价昂贵”,增宝晋局炉座(《清朝文献通考》考4996-5001、5005、5006、5008、5011)。
〔55〕《清经世文编》,中册1318页。
〔56〕《清高宗实录》卷三二三,40页。
〔57〕《清朝文献通考》考4980、4996、5000、4997、4998、 5001 、5013。
〔58〕18世纪政府经费开支中各直省八旗驻防和绿营官兵的俸饷每年约在银一千五六百万两至一千七八百万两上下浮动(张晓堂:“乾隆年间清政府平衡财政之研究”,载《清史研究集》,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七辑29页),是所有各项经费开支最庞大的一项。若以“银九钱一”即一成制钱搭放兵饷,每年即需制钱十五六亿至十七八亿文。至于经费外开支,如战争、河决、灾赈、城工等,也动辄需银数百万两甚至数千万两,在发放上述款项时,也都部分搭放制钱,或兑换成制钱从而进入流通领域。
〔59〕《清朝文献通考》的编撰者说:“钱与银相权而行,欲求钱法之流通,必先定钱直之高下,……钱价无准而物价失其平,……偶遇钱价稍昂,复多方调剂以平其直,务使转移出入,上握其权,交易流通,下收其利”(考4976)。
〔60〕《清朝文献通考》的编撰者虽未提及中国市场流通的白银大部分来自外洋,但仍十分肯定地说:“海内用银, 不患不足”(考5002)。
〔61〕萨缪尔森把通货膨胀分为温和的、奔腾式的和超级的三种通货膨胀,年通膨胀率低于10%为温和通货膨胀,表现为价格的缓慢上升(《经济学》第12版,上册370页)。
〔62〕《清代全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五卷的撰写者即认为:“温和的通货膨胀可能促进农产品的生产,促进对生产领域的投资,有利于城市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见该卷192页)。
〔63〕《清代的矿业》上册106、107页。
〔64〕章学诚:《章学诚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161页。
〔65〕《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一二,15-16页;卷一二三五,11页。
〔66〕《清史稿》,中华书局标点本,第三六册10850页。
〔67〕《清经世文编》,中册1099页。
〔68〕台湾故宫博物院:《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十八辑485 - 486页。
〔69〕《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一,12页。
〔70〕珠隆阿等:《长芦盐法志》卷十,11页,《清高宗实录》卷一三一一,24页。
〔71〕《清经世文编》,下册2512页。
〔72〕〔82〕《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五八辑,850-854页。
〔73〕雍乾之际历任部院大臣及地方大吏的孙嘉淦说养廉尚不及火耗之“少半”, 钱陈群亦说火耗“倍之”养廉(《清经世文编》上册667、670页)。
〔74〕《清经世文编》,上册421页。
〔75〕《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六一,1-18页。 《清史稿》第十三册3703-3704页。
〔76〕“乾隆年间清政府平衡财政之研究”,载《清史研究集》第七辑28-29页。
〔77〕《清代的矿业》106、140-141页。
〔78〕《大清会典事例》卷二二一,12-13页。
〔79〕同上,卷一九六,19页。
〔80〕《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一二,15页。按《大清会典事例》载月粮增至每石2两(卷一九六,22页)。
〔81〕《清高宗实录》卷一二○四,20页。
〔83〕〔84〕同上,卷一一八○,8-9页。
〔85〕同上,卷三四一,32页。
〔86〕〔美〕巴林顿•摩尔:《民主与专制的社会起源》,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136页。
〔87〕《清仁宗实录》卷五六,13页。参见《清史稿》第三六册,10849-10850页。
〔88〕《清史稿》,第十三册3703-3704页。除大致固定的经费收支外,遇有军费、河患、灾赈、赔款等不时之需,则靠开事例大捐、盐商富贾捐输报效、修河工料摊征等非常规收入加以弥补。
〔89〕仁和琴川居士:《皇清奏议》,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卷三七,8页。雍正帝说:“赋有常经”(《清世宗实录》卷八九,9页),乾隆时时挂在嘴边的“国家经费有常”(《清高宗实录》卷四,24页;卷七十,25页)讲的都是财政经制。嘉庆初程含章在《论理财书》中所说的“国家出入有经,用度有制”(《清经世文编》上册650 页)更言简意赅地揭示出“经制有常”的内涵。
〔90〕据梁方仲编《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393、394、396、398、401、415页各表。
〔91〕乾隆六年谕旨称:“制国用量入为出”(《清高宗实录》卷一四四,18页),即“量入制出”之意。但这里的“量入制出”系指预算内经费收支而言,经费外岁出岁入则又当别论。
〔93〕《清经世文编》上册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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