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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为鹏:《中国近代工矿业区位选择的个案透视——盛宣怀试办湖北矿业失败原因再探讨》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0-05

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还原李鸿章派盛宣怀来鄂办矿及其改变初衷,定计在直隶开平一带大举采煤的区位决策过程,并比较湖北大冶、荆门等地与直隶开平一带的地理条件,揭示了中国内部各种自然—人文因素,如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政治文化背景等对中国近代工业布局与发展之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并从工业区位选择这一新的视角,对光绪初年盛宣怀试办湖北矿业失败之原因作了新的解释。

【关 键 词】工业区位/李鸿章/盛宣怀/湖北矿业

 

近代工矿业的建设离不开特定的地理位置,企业的地理区位对其生存、发展均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影响。遗憾的是,对于我国近代工业发展进程中的区位选择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的探讨,迄未受到学界应有的重视。光绪初年,李鸿章派盛宣怀到湖北兴办矿务。李鸿章初曾对此寄予厚望,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最终李鸿章却放弃了湖北,定计在直隶开平一带大举,湖北工业化步伐因之停滞了近十年。对李鸿章等人这一区位抉择过程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揭示与探究,无疑为我们切入这一重要问题提供了一个较好的案例。

湖北近代煤铁事业发展受挫的原因何在?主事者盛宣怀本人后来曾在不同的场合进行过不同的解释,共有交通不便、“运道艰难”(注:《盛宣怀开给矿师郭师敦证明单》,载陈旭麓等主编:《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以下简称“盛档二”),第392页。),“经费短绌”(注:《盛宣怀上李鸿章详》,盛档二,第402页。),“风气未开”(注:《盛宣怀禀覆》,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第5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221页。)等三种说法。历史学者对此的看法亦见仁见智。有学者认为,当时洋务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官办或官督商办,存在严重的弊端,这是新式矿业在甲午战前产生之后,一度获得发展旋又趋于萎缩的主要原因之一,(注:参见朱英:《晚清经济政策与改革措施》,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0-102页。)有学者还进一步指出,当时主事者“在矿址的选择上缺少科学性”;所聘“矿师不佳,浪费资金”;“经营活动偏离办矿宗旨”等因素导致了湖北煤铁矿停办。(注:陈景华:《盛宣怀传》,哈尔滨出版社1996年版,第151页。)也有学者归因于主事者不曾处理好当时错综复杂的官商关系。(注:参见徐元基:《荆门矿务总局停办原因简论》,载《社会科学》(上海),1981年第5期。)

这些说法固有其合理性,但仍不够充分。当我们将当时湖北办矿情况与直隶开平相比较,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二者都是在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的推动下兴办的,起初李鸿章对湖北煤铁事业的重视程度远在开平之上。开平煤矿在创办过程中所遇到而必须克服的交通困难、社会阻力(包括官方和民间)及其所需投入的资金均较湖北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就企业管理体制而言,开平为官督商办,湖北则经历了官办和官督商办等不同的阶段,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差别,企业内部均无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但二者的命运迥乎不同:开平最终得到了官方和商人支持,不断克服困难,向前发展,并进而带动了当地的铁路、港口和码头建设的近代化进程,而湖北煤铁事业却中途夭折,丧失了这一宝贵的发展机遇。显然,上述各种看法均不足以解释这一结局。

笔者认为,追溯并还原李鸿章等将发展近代煤铁事业的重点由湖北转向开平的区位决策过程,剖析造成这一区位选择结果的影响因素,不仅可以进一步解释此次湖北兴办煤铁事业受挫的原因,而且对于我们深入认识中国近代工业布局的区位因素及其地理特征大有裨益。遂成此文,以就正于方家。

    一、来鄂办矿之初衷

鸦片战争以来,一方面,随着西方国家对华殖民侵略的加深和中西交通的日趋频繁,西方国家来华军舰、商轮日益增多,为了获得廉价的燃料,西方殖民者不断向清政府施加压力,企图攫取在华开采煤炭的权力。另一方面,随着国内洋务运动日益展开,洋务派兴建的轮船、制造等厂局对煤炭的需求量逐步上升。当时国内土法开采的煤炭质劣量少,并不适用。而进口洋煤价格日昂,一旦中外有事,又恐外人挟制。因此洋务派也开始考虑用西法开采煤铁矿。

1874年,清廷筹议海防,直隶总督李鸿章、船政大臣沈葆桢请开煤铁矿以济军需,得到清廷允许,奉旨于直隶磁州、台湾试办。(注:参见《清史稿》卷124《食货五》,第16页。)不过,李鸿章等的眼光并未局限于磁州、台湾二地。在李鸿章的《筹议海防折》中,就曾提到要在南省滨江、近海等处设法试采煤铁。李鸿章还密令盛宣怀访查国内煤铁产区。(注:参见《盛宣怀密札张斯桂文》,盛档二,第3页。)光绪元年(1875)六月间,盛宣怀奉命抵达湖北广济一带勘察。不久,李鸿章、沈葆桢及湖北巡抚翁同爵会奏清廷,委派盛宣怀赴鄂设局,勘采煤铁。自光绪元年(1875)盛氏来鄂办矿至光绪七年(1881)李鸿章下令裁撤荆门矿务局,这次办矿活动历时七年,涉及到鄂省长江沿岸许多州县,是湖北有史以来第一次近代自然资源勘探活动,也是湖北发展近代工矿业的第一次宝贵尝试,对湖北后来的工业化运动发生了深远影响。

清廷上谕原本决定在直隶磁州、台湾试采煤铁,由李鸿章、沈葆桢分别负责。然而,李鸿章、沈葆桢等为何要委派盛宣怀来鄂省开采煤铁矿?

这首先是因为李鸿章等当时对开采磁州、台湾等地煤铁矿的前景并不乐观。在他们看来,“磁州河道行远,煤质累重,转运多艰,大约将来只能舍煤取铁。台湾则重洋运艰资费,尚虑难敌洋煤。似不如先就南省滨江之处择地开采,简便易举。”与之相反,他们对于在鄂办矿的有利条件则有充分的认识,甚至作了过高地估计,并对之寄予了很高的期望。他们认为,“湖北广济县属阳城山一带产煤甚富。……且该山滨江,转运既便,其地属官亦无阻碍”。因此,“拟在阳城山开设煤厂先行试办。”(注:《盛宣怀代拟会奏草稿》,盛档二,第48页。)次年正月,李鸿章写信给盛宣怀,勉励盛宣怀“为中土开此风气”,“若使四方皆闻风取法,实所企盼。”(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年正月初九,盛档二,第5253页。)表明了李鸿章对在鄂办矿的高度重视。盛宣怀十一月在给李鸿章的信中说得更加透彻。他说:

  兴(兴国州,今湖北阳新县,引者注)、济(广济县,今湖北武穴市,引者注)两岸随在皆煤,而苦于向未开挖,实非台湾、衡州、乐平等处土法已开挖数十百年,驾轻就熟之可比。职道明知其难而为其难,不过谓武穴一隅,民向不资以为生,则官为开采,不夺其生计,较胜于乐平者一也;民情虽亦浮动,尚堪动之以利,结之以义,用洋匠设机器,不致决裂,较胜于衡州者二也;武穴实为吴楚咽喉,等洋法一有成效,近悦远来,相率观法,安知乐平、衡州以及江皖等处不闻风兴起,为海内开风气之先,较胜于台湾者三也;滨江一水可通,轮船径运上海,无须火轮车路,无须开浚河道,较胜于磁州、开平者四也。(注:《盛宣怀致李鸿章函》,光绪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盛档二,第137138页。)

有证据表明,李鸿章当时不仅期望在鄂采煤获得成功,他对在鄂开采铁矿,冶炼钢铁亦寄予厚望。他曾告诉盛宣怀,“阁下所办皆昔人采铁故处,以洋法炼铁必无矿少之患。”(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年十二月初六日,盛档二,第145页。)

可见李鸿章、盛宣怀等选择在湖北开矿,并非随意之举,而是经过了同直隶磁州、开平、湖南衡州、江西乐平、台湾等当时主要产煤地区的反复比较、权衡之后,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很明显,他们以为,在鄂办矿不仅可以尽快获取成功,解决津、沪等地机械制造厂局及轮船迫在眉睫的燃料供应问题。还可以利用湖北有利的地理位置,“为海内开风气之先”,使得其它地区“相率观法”,“闻风兴起”,促进洋务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在他们看来,湖北当时发展近代煤铁事业的地理条件极为有利。其一,湖北省有长江黄金水道可资利用,交通运输较磁州、台湾等地便利。磁州位于今河北西部,在那里将矿产运到天津须通过陆运,在开平办矿则需修建铁路,均不若湖北利用长江水运便利。当时洋务派所举办的制造、轮船各局主要集中在津、沪地区,台湾鸡笼煤矿虽靠近海峡,运输却极不便。在当时,“基隆煤矿所生产的煤炭,要从八斗煤井运到基隆煤栈,在未建铁路交通之前,只能依靠水运。矿务局又拒绝使用汽船拖拽煤船运往基隆,宁愿承袭当地落后的运输方法,用旧式驳船借助风力行驶,其理由是防止洋商援例在台湾沿海行驶轮船。然而煤港相对于基隆的位置而言,恰好处于逆风地带,一年中约有半年时间因逆风阻挡,使驳船不能顺利航行。”(注: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94页。)从基隆将煤炭运往津、沪等地也很不容易。

其二,社会阻力相对较小。一方面,当时打算开采的湖北广济县属阳城山煤矿原属官地,不会与民间发生土地纠纷,故较少阻碍。另一方面,就民风而言,湖北民风既不若湖南那么剽悍有力,又不若直隶那么顽固保守,相对而言,湖北民众对西方文化的排斥不若湖南、直隶那么强烈。这里有必要联系李氏在直隶磁州办矿失败的经历予以说明。李鸿章中止开采磁州煤铁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受到的社会阻力太大。不仅在当地激起民变,而且在朝廷也遭到守旧官僚的强烈反对。(注:参见《通政使于凌辰奏折附片》,光绪元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七),第404页。)可见,直隶是满清政治统治的中心,也是顽固守旧势力最集中的地方,在这里兴办近代煤铁事业所受到的阻力之大,远非内地所能相比。当然,盛氏在鄂办矿也难免会遭到当地一些守旧官绅与民众的反对,但反对者的身份和社会地位都不高,而且李鸿章、盛宣怀曾经在鄂做官、办事,并与湖广总督李瀚章、湖北巡抚翁同爵关系密切,办矿也得到了他们的支持和合作,所以受到的阻力要比在北方小得多。

其三,则是因为湖北位于中国中部,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在此兴办近代工矿业,可以凭借湖北有利的地理位置扩大社会影响,“为中土开风气”,“使四方皆闻风取法”(上引李鸿章信中语),促进国内洋务运动的发展。不仅李鸿章这样勉励盛宣怀,盛宣怀当时亦有这样的认识和抱负。

显而易见,李鸿章这次派盛宣怀来鄂办矿,其用意是比较明确的,也是相当深远的。

    二、“移南就北”

然而,事情并未按照李鸿章等预先设计的方向发展。随着各种内外条件的变化,李鸿章等办矿之重点,逐渐从湖北转移到直隶开平一带。最先对于在鄂省办矿发生动摇的,恰是奉命主持鄂省煤铁事务的盛宣怀。

早在光绪三年(1877年)夏天,盛宣怀在鄂办矿的态度就已开始动摇,而流露出“欲改赴直隶开平举办”的打算,(注:参见《刘汝翼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年八月十二日,盛档二,第229230页。)并企图寻觅替人,及早从湖北脱身,以便可以在直隶担任实缺关道。(注:参见《恽祖翼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年六月初一日,盛档二,第202页。)李鸿章对湖北犹寄予厚望,又担心中途而废,遭受清议指责,因此没有应允。七月初八日,李鸿章在给盛的一封回信中极力勉励盛氏“知难而不退,见害而不避”,(注:参见《李鸿章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212页。)耐心在鄂开矿。

八月初一,受李鸿章之嘱,李氏的重要幕僚,时任天津海关道的黎兆棠,写信力劝盛宣怀继续坚持在南省办矿。黎氏函中云:

  再,早间衙参,谈及易州琉璃河煤矿。伯相(指李鸿章,引者注)以逼近京都,恐滋物议,事难举办。弟因详思北地用洋法开煤颇多窒碍。缘洋法开采每日可取煤数百吨。北地山路固多辽远,河道亦难畅行。即用驳船转运,为数无多,恐难敷运;即能敷运,而冬三月封河,其煤即已滞销。计百日所取数万吨之煤,何处堆存?此河道之难也。即使大有兴作,用铁路直达天津,而海舶已停,即到天津,亦难销售。此海船之难也。若为本地过冬之用,所售无几。若停工不挖,则矿水浸灌,明年举办费用转多。加以北洋三口,不能照台湾减税,而运道之费较南省倍增。万一南省开采有窑,即不能绳商人舍贱而买贵。故历来筹议北地开煤,俱不敢妄赞一词。伯相谓所筹颇为近理。属函致台端酌核。(注:《黎兆棠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224225页。)

八月初二,李鸿章本人在致盛宣怀的信中说得更加清楚。他说:

  荆、宜、施所属矿产极富,若由矿师查勘明确,耐心在彼开采,当不致又无把握。直隶开平矿产,去岁景星履勘,煤质中等,陆运价昂,现尚未经筹办,欲俟阁下在鄂开采有效,庶开平仿办亦易。若湖北奏办数年,竞以毫无成效,改而他徙,则多谋少成,适足以贻局外之口实也。……易州陵寝所在,固未便妄议。开采西山,切近京师,其称第二煤层,距琉璃河四十里,即是房山县境,为西陵龙脉来源。土人自开供京外之需,相习已久,若用洋法,必骇物听。开平之矿陆运一百数十里,骡价车脚每墩需银二、三两,又由芦台下船来津,统计约四两之谱,津关出口税亦重。西法取煤每日所得必旺,橐驼、驴、骡载运有限,大概必需铁路,次则马车路。昨与景星核计,利益无多,尚在迟疑。若果鄂中无可开采,尊处洋师、机器并欲移办开平,即由执事自与景星函商定认可耳。(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225226页。)

显然,李鸿章等此时对开采直隶开平一带煤矿的态度仍相当谨慎。其原因有三:第一,北方等地靠近京都,社会阻力太大;第二,运输不及南省方便,必须修筑铁路。这不仅成本过巨,在当时还易遭受守旧势力的阻挠。第三,北洋三口,运煤出口厘税颇重,不若湖北,业经奏准照台湾例减税。(注:参见李鸿章对光绪三年唐廷枢之“禀覆遵批议定开平矿务设局招商章程由”的批文。李云:“招商局载运煤铁出口,不得与机器制造局比例,仍应照纳厘税,以示公允。”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632页。)第四,湖北勘察尚在进行,李氏仍以为“荆、官、施所属矿产极富”,在鄂办矿成算较大。

不过,盛宣怀移南就北之企图并未因李鸿章的反对而消失,有迹象表明,他反而加强了这方面的活动。十二月初八日,有人从上海给盛宣怀写信,力劝盛氏“弃鄂省而北行”。信中说:“据来信并景星谈及开矿一事,维有北省多且美,且有伯相可靠,弟思之亦以为然。老兄若弃鄂省而北行,易于成功,况吾兄系直省之官,地方断无掣肘之理,未识高明以为何如?”信中还向盛透露唐廷枢在上海招商股的情况,“现在光景总以广帮、丝帮为最殷实,而粤人信洋法者尤多,故唐景星开平招股一到沪时,招之即来,此地已集十余万矣。”(注:《刘亹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275页。)显然,此人已看出了在北方办矿的三个比较明显的优势:第一,煤矿储量大,质量佳。第二,政治上有李鸿章作靠山。第三,筹集资金方面,得到了粤商的积极响应。与此同时,盛氏寻找替人,从鄂省脱身以便担任实缺关道的秘密策划也在进行之中。(注:参见《周锐致盛宣怀函》,光绪四年八月初二,盛档二,第331334页。内云,“顷闽前人语录,见薛文清公云:‘事才入手便当思其发脱’,良为至言。”以及“如可荣篆海关道,即望密示。此间事兄另有秘陈也,必于尊处有益。”(原件作者于“密示”、“秘陈也”、“有益”字下各打双圈,以示重要))

此后,随着开平煤矿的近代勘探和筹备工作日益取得进展,而湖北煤矿的勘探结果却不太令人满意。加之盛宣怀的积极活动,李鸿章的态度也逐渐发生变化。

光绪四年三月下旬,盛氏根据郭师敦的进一步勘探结果及其建议,向李鸿章提出了在鄂开办煤铁矿,冶炼生铁的方案。”(注:《盛宣怀上李鸿章禀》,光绪四年三月下旬,盛档二,第286287页。)结果未被李接受。四月,由李鸿章奏明,盛宣怀被委“驰赴河间府会督妥筹赈务”,(注:《李鸿章札盛宣怀文》,盛档二,第341页。)此后盛进一步筹划所谓“脱身之计”。八月上旬,盛禀报李鸿章,一方面声称“职道时有别项差委事件,南北纷驰,未能专顾矿务。……事关富强大局,亟应遴派干员坐驻矿场,专心总理。”并建议李鸿章另派李金镛、周锐等为该局总办、会办等职。(注:《盛宣怀上李鸿章禀》,盛档二,第340页。)这一建议很快被李鸿章采纳。盛宣怀自己则趁机待在天津,不顾洋矿师郭师敦的反复敦促,迟迟不肯回鄂。(注:参见《郭师敦致盛宣怀函》,光绪四年七月二十三日,盛档二,第325页;另参见《郭师敦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348页。)

光绪五年正月间。李鸿章在致盛宣怀的函中指出,“荆煤单炼生铁恐无销路,兼炼熟铁难筹巨本。……但虑煤铁相去过远,水脚成本既重,未必获利。”并说,“荆门煤矿第一、第三签煤层仅二尺许,究嫌单薄。郭师敦言煤路广坦亦可开挖,惟煤质虽佳,轮船不甚合用,终虑未能畅销耳。”(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368页。)显示出其对在鄂办矿的前景已不再乐观。二月份,他向盛宣怀进一步表示,鄂中矿务“煤层甚薄,运道甚难。尊意须俟该矿师与委员等将出矿煤本与运沪水脚银包定,始决计专开煤矿,暂缓冶铁;若竟无把握,恐贻后悔,拟即禀请撤退洋人。审度情势,只有如此办理。”(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370页。)表明李之态度已基本上与盛宣怀一致。四月,李鸿章以经费困难为由,拒绝拨款开办鄂省煤铁矿,建议盛氏“招商开办”。(注:《李鸿章批》,光绪五年四月初七日,盛档二,第384页。)

光绪五年十月,盛氏经李鸿章奏准署理天津河间兵备道,随即架设津沽电线,开始筹办电报事业,(注:参见陈景华:《盛宣怀》,第537页。)终于如愿以偿地从湖北脱了身,并成为大权在握的实缺官员。

由于李鸿章已不再支持鄂省矿务,后来盛宣怀等又不曾招集到充足的商人资本。矿局只好用土法采煤,所须成本虽少,其难度却更大。首先是交通运输困难无法解决,煤炭转运维艰,造成成本过重。(注:参见《李鸿章批》,光绪五年八月十一日,盛档二,第424页。)其次是税收变得更加繁重。(注:参见《李瀚章札何维键文》,光绪六年十月初八日到;《何维键等会详李瀚章文》,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盛档二,第438439页。)最后,办矿在地方所受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大。光绪七年七月,该局因税收事与荆州知府蒋铭勋结怨,(注:参见《金德鸿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447448页。)蒋氏禀告李瀚章,指责矿局在沙市垄断煤炭市场,“专利困民,人有窒碍”。(注:《蒋铭勋上李瀚章禀》,盛档二,第444446页。)李瀚章在致李鸿章的函中又进一步指责其“上损国税,下碍民生,而于洋煤无毫末之损,于公亏无涓滴之益”。(注:《李瀚章致李鸿章函》,盛档二,第446447页。)李鸿章遂严令盛宣怀“即将该局裁撒,免再糜费”。(注:《李鸿章札盛宣怀文》,盛档二,第449页。)

    三、原因透视

尽管李鸿章、盛宣怀等起初对在鄂办矿期待甚殷,但随着办矿活动的开展,一些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也开始显露出来。对此,光绪二年二月,盛氏在一封写给李鸿章的信中对办矿所遇到的十大困难作了全面阐述。(注:参见《盛宣怀致李鸿章函》,光绪二年二月二十日,盛档二,第6364页。原文较长,限于篇幅,兹不具引。)盛氏所枚举的十大难处,有一些可以说是当时在任何地方办矿都会遇到的难题,譬如民间谣言蛊惑,迷信风水,多人情请托,以及外人觊觎等等,不独湖北如此,可不置论。但其中有些困难则为湖北所特有,值得重视。如第二、第三两条,即认为湖北地处中部,勘矿素无基础,民众不易接受,不若台湾和乐平。第六条指出湖北离直隶过远,信息传递不畅。当时国内电报局尚未建立,此点自是实情。第十条则提及湖北沿江一带地势低洼,洪涝灾害严重,堤防建设落后,加大了兴办近代工业的难度。后来张之洞办汉阳铁厂,也不得不拿出巨款来修筑堤防,填高厂基。不过,上述这些困难虽是盛氏在办矿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但尚不足以从根本上影响李的抉择。第四条则表明盛氏对鄂省督、抚可能发生的人事变动的担忧。后来李鸿章特地写信告诉盛,“家兄(即李瀚章)调回湖广,……不患无人主持”。(注:《李鸿章致盛宣怀函》,光绪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盛档二,第122页。)总算打消了盛的顾虑。

第九条主要是指运输方面的困难。我们知道,当时汉口开埠只有十来年,湖北的近代化事业尚未启动,对外贸易的发展亦有限。武汉三镇,除了零星几家外资工厂和数量有限的外国轮船需用煤炭外,并无大的机械制造局厂。民间用煤也不多,湖南运来的土煤即可足用。(注:参见《黄辰上盛宣怀禀》,光绪三年九月十六日到,盛档二,第249页。其中云,“卑职到处探路售销,无如汉镇销路皆为湖南之煤所阻。”又说,“查下江一带,兵燹以前,兴国所产之煤颇能售销。现因厘卡甚多,商人不能合算。”)因此鄂省用西法所开采的煤炭只有运到下游沪、宁地区和天津等地才能找到销路。湖北拥有长江这一黄金水道,水运素称便捷,这也是盛等选择在鄂开矿的重要原因。但由于各种社会经济条件的束缚,这一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却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为当时的工矿业建设服务。其一,当时国内轮船极少,外轮往来汉口者为数不多,也不愿运煤。清廷为了提防所谓洋人效尤,除了通商口岸之外,其它地方国内轮船也一般不允许停泊、揽载客货。(注:参见《赫德复盛宣怀函》,光绪四年正月二十一日,盛档二,第284页。)经过努力争取,亦只准使用小火轮拖带民船,进行载运。即便是民船,当时湖北也相当缺乏。除了利用来鄂运销淮盐的回空船只外,所需船只,多向下游沪、宁一带雇募。(注:参见《张乃翔、王寿村致盛宣怀函》,盛档二,第241页。)由于地方官员的无端阻挠,鄂局雇船也常遇到麻烦。(注:参见《王寿村致盛康函》,光绪四年六月十六日,盛档二,第309页。其中云,“前详雇定宁船一只,本欲令其开行至蟠装运。昨因安徽局接奉督宪批示,令其放回,不准上驶,想我局雇用宁船亦复同情,此举可算绝望。”另可参见七月十九日《王寿村致盛宣怀函》,第322页。)其二,清政府为了防止煤斤出口,对土煤征税极重。据沈葆桢等奏称,“咸丰年间所定税则,土煤每百斤税银四分,以吨数计,每吨税银六钱七分二厘,较洋煤重五十数倍。”(注: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573页。)虽经沈葆桢奏请援台湾成案减少,但当时长江沿岸,厘卡林立,苛捐杂税繁多,处处需索留难,商旅往往为之裹足。(注:参见《李振新致盛宣怀函》,光绪三年九月二十四日,盛档二,第253页;另可参见《黄辰上盛宣怀禀》,第249页。)在当时情形下,如何将大量煤炭运往下游沪、宁及天津等地销售尚是一个很大的难题。这就使得鄂省潜在的交通优势大打折扣。

更为严重的是,在湖北进行近代勘探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出乎他们的意料。经过洋矿师马立师和郭师敦先后勘探,结果均发现湖北广济、武穴、兴国等地煤炭储量小,煤质差,并无使用机器开采的价值。(注:参见《郭师敦勘矿报告》,光绪三年七月初九、七月初十,盛档二,第213224页。)在李鸿章的坚持下,盛宣怀又派遣郭师敦等人到宜昌一带,归州、巴东、兴山等地勘探,但仍未发现有重大开采价值的煤矿。(注:参见《归、巴煤铁查勘报告》,光绪三年八月初十日至二十五日,盛档二,第228页。)惟探得荆门窝子沟一处“所产白煤堪以熔化生铁”,但煤层不厚,距长江沿岸城镇沙市约有80英里,“转运艰难,脚费较巨”,运输也不太方便。且其煤种属于无烟煤,“烟力太薄,不甚合轮船、汽炉之需,而火力升腾,适足供化铁熔炉之用。”(注:《郭师敦勘矿报告》,光绪三年十月二十六日,盛档二,第262267页。)可喜的是,在湖北大冶,发现了矿质极佳,世所罕见的铁矿,且铁矿附近还有炼铁所必须的锰铁、石灰石等,至为难得。(注:《郭师敦化验矿质报告》,光绪三年八月二十一日,盛档二,第236页。)湖北这种矿产资源构成显然更适合炼铁。所以洋矿师力主在湖北建造铁厂,设炉熔铁。并觅得“黄石港东首半英里外基地一方”为适宜的安置熔炉之地。(注:《郭师敦勘矿报告》,光绪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盛档二,第278280页。)光绪四年盛宣怀在上李鸿章禀中也表示,“湖北矿务当以铁为正宗,而采煤不能不一以贯之也。”(注:《盛宣怀上李鸿章禀》,光绪四年三月下旬,盛档二,第286页。)李鸿章显然必须重新考虑。

正当盛宣怀在鄂遇到种种困难之际,唐廷枢等在直隶开平一带的勘探活动却获得了重要进展。开平煤矿的发现及其成功,愈来愈吸引了李鸿章等的注意力。

开平矿区夙以土法产煤著称,光绪二年九月,李鸿章正式派遣上海轮船招商局总办唐廷枢偕英国矿师马立师到开平勘察。唐廷枢等的勘察进展十分顺利,结果非常令人鼓舞。据初步勘探,全矿区煤炭储量达600万吨之多,且附近铁矿石亦堪冶炼。光绪三年,制定《直隶开平矿务局章程》,拟招商股银80万两至100万两,开采煤铁,并建立熟铁炉机厂,就近熔化。四年,筹集资金20余万两,成立“开平矿务局”,先专力采煤。光绪六年,为解决运输困难,用西法挖掘从胥各庄至芦台70里长的运煤河道,并疏浚从芦台到天津的原有河道。同时,修筑从煤矿到胥各庄的马路,耗资达14万两。后又在马路上铺设铁轨,先用马匹在轨道上拉车运煤。光绪七年,运河挖掘完成,我国大陆第一条自己的铁路—唐胥铁路从这里诞生了。开平煤矿也正式投产,日产量约300吨,并不断上升。(注:参见杨中强:《开平矿务局创办概述》,《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直隶开平煤矿年表》,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668页。)四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奏称,“从此中国兵商轮船及机器制造各局用煤,不致远购于外洋,一旦有事,庶不为敌人所把持,亦可免利源之外泄;富强之基,此为嚆矢。”并说,“开平局务振兴,则他省人才亦必闻风兴起,似与大局关系非浅。”得意之情,溢于言表。李氏并附片奏请援照台湾、湖北之例,将开平出口煤斤每吨征收税银一钱。(注:参见《直隶开办矿务折》、《请减出口煤税片》,光绪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0,第4145页。)

显然,开平煤矿的成功,解决了李鸿章的燃眉之急,开平遂正式取代了湖北,成为开风气,使他省人才闻风兴起的洋务基地。也正是在这一年七月,李鸿章下令撤销湖北开采煤铁总局和荆门矿务局。二者之间的联系实在不容忽视。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因为李鸿章将发展近代煤铁事业的基地从湖北转向了开平,才直接导致了鄂省丧失这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

造成李鸿章、盛宣怀等弃南就北,将经营煤铁事业的重点由湖北转向直隶开平的因素是复杂的。这里不妨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条件、社会环境、市场、税收、资金等方面对湖北大冶、荆门等地与直隶开平一带兴办近代煤铁事业的条件列表1作一比较。

由表1可见:就矿产资源条件而言,二者各有所长,开平利于采煤,而湖北利于炼铁。就交通条件而言,二者都比较困难,而且各有利弊,湖北因长江水道曾备受决策者的青睐,但实际上一则所勘荆门煤矿距长江较远,二则当时受种种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制约水运优势很难充分发挥出来。就社会阻力方面而言,开平阻力更大,但开平的市场条件之优越,则远非湖北所能相比。就所需投入的资金而言,开平则比湖北多得多,而且在税收上,起初开平也不及湖北有利。正是因为二者各有利弊,决策者一时不可能全面把握,所以才会在选择发展重点时,经历了较长时期的,由南到北,从内地到沿海地区的区位抉择过程。

表1 直隶开平与湖北大冶、荆门煤铁矿比较表


主要资料来源:杨中强《开平矿务局创办概述》,《河北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直隶开平煤矿年表》,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第668页;《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40;《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局》(盛档二)等。

纵观李鸿章等的决策过程,可以发现造成李鸿章等弃南就北的决定性因素有三:

一是矿产资源条件。“矿产资源是工业特别是传统工业发展和布局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条件。矿产资源的种类、储量、品位、赋存条件、开发环境以及各种相关矿种的结合状况,特别是它们的地理分布,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影响工业和企业的生产规模、工艺路线、劳动生产率、生产成本和经济效益,而且还直接影响工业结构和工业布局。”(注:杨万钟主编:《经济地理学导论》(修订三版),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5页。)同湖北荆门等地相比,开平煤矿储量大,煤种更适合各制造厂、局及轮船使用,且煤铁并聚一地,开发较便。这是李鸿章等决心弃南就北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是社会经济条件,即由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社会需求、市场条件及交通运输条件。当时洋务运动刚刚起步,客观上对能源(煤炭)的需求要比对原材料(钢铁)的需求更大、更迫切。况且兴办钢铁工业技术难度较大,投资更巨,因此李鸿章等虽然已经认识到钢铁工业的重要性,但仍主张先煤后铁,暂时将炼铁视为缓图。湖北发展钢铁工业的潜在优势在当时还不会被决策者所重视。开平靠近我国北方沿海地区最大的通商口岸——大津。由于西方势力侵入中国有一由沿海向内地逐步扩张的过程,天津地处沿海,受西方势力的影响较早,当时中外贸易远比湖北汉口发达。来往天津的中外军舰、商轮比汉口多得多;天津还是早期洋务运动的重要中心,近代军事工厂、海军舰只都亟需能源供给,因而在天津有很大的煤炭市场。湖北则因地处内地,当时汉口开埠不久,中外贸易尚不发达,省内的洋务运动还未正式启动,全省简直没有什么近代工厂、制造局,也不可能形成煤铁需求市场。所开采的煤炭须运往沪、宁、津等地销售。而且,就交通条件而言,尽管湖北有长江这一黄金水道可以利用,但一方面,当时轮船运输在我国还刚刚起步,长江内河轮运尚不发达,往来于沪、汉等地的轮船数量极为有限。长江两岸厘卡林立,也不利于商业往来。而用轮船经过海路将煤炭从天津运往沪、宁等地不仅可以避开厘卡的盘剥,还可以充分利用轮船招商局漕运回空的船只,对招商局的发展亦有利(注:参见《北华捷报》,1881118日,“天津通讯”,转见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895),下册,第643644页。)。

第三,社会政治与人事因素。开平毕竟属于直隶总督李鸿章的辖地,尽管在该地办矿存在着许多不利因素,但这些不利因素并非不可以克服。由于开采煤矿关系到所有洋务工厂和新建海军的能源供给,关系到整个洋务自强运动之全局,不仅直隶总督李鸿章对此予以了全力支持,而且在清廷中枢,也有人从中维护。因而许多困难和阻挠最终都被克服了。譬如津关煤炭出口税过重的问题,就由李鸿章奏请援例减轻。开平煤炭开办中所遇到的资金困难,也得到了李的帮助。矿局为解决交通问题而提出的铁路建筑计划,虽然因遭到不小的阻力而一度被迫中止,但最后仍因李鸿章的大力支持,醇王奕譞的曲意维护而得到实现。(注:参见宓汝成编:《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一册),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25128页;苑书义:《李鸿章传》,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81182页。)另外,负责开办鄂省矿务的盛宣怀,是一个典型的“既似商又似官,由似官而为官”的官僚性绅商,(注:参见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9页。)一心指望“办大事兼作高官”,此人是李鸿章所欲极力栽培之人,在鄂办矿是为了捞取政治资本,(注:参见《李鸿章致潘鼎新书札》,第120信(光绪三年五月十九日),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02页。)一旦遇到实际困难,便开始筹划“脱身之计”;企图到天津去谋取官位。这也多少影响到了李鸿章的决策。

湖北之所以丧失了这次发展机遇,原因在于:其一,湖北矿产资源条件是铁佳而煤不佳,而炼铁在当时尚被视为缓图,得不到当局者的大力支持。其二,当时湖北并非洋务运动的中心,省内几乎没有近代工厂,汉口虽已成为通商口岸,但发展水平有限。武汉三镇并未形成一个较大的煤炭需求市场。因而在湖北省内部,并未产生发展近代煤铁事业的内在驱动力。其三,湖北虽有长江水道可资利用,但当时受到种种社会、经济因素的制约,这一潜在的优势还很难充分发挥作用,加上荆门煤矿距长江较远,其交通优势并不突出。其四,当时湖北督、抚等地方官员,大都因循苟且,并无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湖北地方经济的抱负。所以一旦失去李鸿章等的支持,省内便无人过问。总之,湖北作为一个内地省份,在当时举办大型近代煤铁工业的区位条件明显不若沿海地区,还不具备启动地区工业化的必要条件,湖北工业化的启动,还须等待新的契机。是为光绪初年盛宣怀在鄂办矿受挫的根源之所在。

    四、两点启示

纵观李鸿章、盛宣怀等将采煤重点由湖北转向直隶开平一带的决策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启示:

其一,中国走上近代工业化的道路,是西方国家的外来冲击与中国内部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中国内部的自然资源、政治及社会文化背景对我国早期工业之布局与发展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对于最早兴办新式产业的晚清洋务派,以往学者们每多指责其“在实践上却是走的全盘移植西方企业的道路,连厂房也是在国外设计,与中国传统经济脱节”的一面,(注:吴承明:《近代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市场•现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58页。)而对于国内因素在洋务派早期工业活动中之影响与制约作用多少有所忽略。本文对李鸿章、盛宣怀等所作区位决策过程之还原与分析,就生动而清晰地表明了这一点。

      其二,对于中国近代工业布局影响因素与区位特征,人们以往只是简单地认为:由于受西方冲击,中国近代布局经历了一个从沿海到内地逐步推进、扩散的过程。其实这一认识是相当片面、肤浅而且很不充分的。实际上,由于受到国内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政治文化背景等各种人文—自然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中国近代工业布局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地理特征。即便是沿海地区,也存在着南方和北方的差异,京津等京畿地区与福建、台湾等边远地区在发展近代工业时所受到传统政治、文化阻力就迥乎不同。甚至同属南方沿海地区,江浙、上海地区也与广东一带也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内地一些地区凭借其优越的自然资源与交通条件,一开始就受到投资者或决策者的青睐。受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影响,出于安全与防务的考虑,一些大型工业项目也每每倾向于避开沿海地区而选择内地。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与冲突有时也会使工业布局发生一定程度的地区波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工业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区位选择也会有所不同。总之,中国近代之工业布局,尚是一个有赖学术界对之展开深入而系统研究的重大课题,流行看法并不能让人满足。(注:笔者的博士后研究课题即为《中国近代工业布局研究》,相关成果请参阅拙文:《张之洞与湖北工业化的起始:汉阳铁厂“由粤移鄂”透视》,《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年第1期;《汉阳铁厂厂址定位问题新解》,《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4辑等文。)本文所还原的李鸿章等的这一区位选择过程,无疑为我们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难得的个案。但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倘若此文能够引起学术界对中国近代工业布局的重视与进一步思考,则于愿已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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