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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民:《晚清江南制造局的“内迁”——兼论中国工业发展中的战略纵深》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2-18

原刊《清史研究》2013年第3期


【内容提要】江南制造局自创办之初即有迁设内地之议。此后,大臣英翰、裕禄、曾国荃、荣禄等,都不同程度上奏表示过类似意见、建议。光绪二十九年、三十年,张之洞先后联名袁世凯、魏光焘上奏过两个移建计划,光绪帝批复“再行筹议”,并遣铁良再度亲往考察。对铁良的覆奏,光绪帝依然谕旨“政务处、练兵处议奏”。历经四十年,江南制造局内迁最终未能真正施行,但其所反映的却是中国工业化发展中的战略纵深建设这一重大问题。

Just after creation of the Jiangnan Arsenal in 1865 there were suggestions to move it inland. Many important ministers, such as Yinghan, Yulu, Zeng Guoquan, Ronglu and others put forward ideas to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to move the arsenal. Zhang Zhidong, Yuan Shikai and Wei Guangtao jointly put forward plans to relocate the arsenal inland in 1903 and 1904, but the Guangxu Emperor responded that "over-all plan" was needed and he sent Tieliang to inspect the situation personally. After receiving Tieliang's report to the imperial government the Guangxu Emperor reiterated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Affairs Bureau and the Military Training Bureau should draw up an over-all plan. After forty years, the failure to relocate the Jiangnan Arsenal from 1865 to 1904, clearly reflected the serious problem of China's failure to develop an in-depth strategy for modern industrialization.

 

【关 键 词】内迁/江南制造局/晚清inland migration; the Jiangnan Arsenal; late Qing dynasty

 

在中国工业化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有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萦绕着海内外学者,例如中国工业化开始于重工业还是轻纺工业,中国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空间布局,中国经济发展中沿海与内地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不只是学术问题,也不只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国家发展战略甚至战略安危的问题。

中国是一个大国,大国工业、大国经济自有大国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大国的工业、大国的经济在它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要素的配置是应该以交易成本较低的沿海地区和城市为主,还是以广阔的内地为主;大国的工业与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是否应该建立起与大国的广袤疆土相适应的战略纵深等等。所有这些,除了理论上的探讨之外,历史的经验同样值得借鉴。

150余年前,当近代中国最早的军工企业——江南制造局在上海建立之后,就已经遇到了这一问题,回顾这一问题的来龙去脉,分析其中的奥妙、原由,对于我们理解近代以至现当代中国类似的历史亦不无教益。

一、《江南造船厂厂史》对江南制造局“内迁”的研究

江南制造局是晚清最重要的军用工业企业。19世纪末、20世纪初,关于江南制造局的内迁之议是一件涉及朝廷内外、影响全局的大事件。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世纪80年代,在著名学者黄逸峰、蒋立的带领下,著有《江南造船厂厂史》,至今仍被认为是有关江南厂研究的权威著作。①翻拣该书,有关江南厂“内迁”问题的记载及表述的内容大致如下:

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失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以后,感到“战舰凋零,海权全失……海防仍一无可恃,况制造厂局,多在滨海之区,设有疏虞,于军事极有关系”;“亟应未雨绸缪,移设堂奥之区,庶几缓急可恃”。于是,便提出了把沿海军事工厂移设内地的计划。江南制造局因规模最大,又地处上海,故成为迁设内地的重要对象。

江南制造局迁设内地的建议,首先是清皇族荣禄于1897年10月向清廷提出的。荣禄除一般的提出所有军火工业应即迁设内地的理由外,还特别强调“上海制造局,购有炼钢机器,因其地不产煤铁,采买炼制,所费不赀,以致开炉日少,似宜设法移赴湖南近矿之区,以便广为制造”云云。同年12月25日,清廷即正式下令两江总督刘坤一等根据荣禄这一建议拟议办法。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迫使清政府进一步屈服以后,清政府感到江南制造局内迁更有必要,又饬令时任两江总督张之洞负责筹划此事。于是,张之洞于1903年2月,向清廷提出了一个“整顿旧厂新造分厂”的全面计划。……张之洞以上意见提出后,即调任湖广总督,两江总督由魏光焘接任。清廷即将张之洞的建议批令魏光焘会同张之洞再作详细筹划。魏、张再度筹划结果,于1904年又提出新的补充建议……新计划拟定经清廷批准后,即着手执行。②

以上的文字内容有这样两个要点:

第一,江南制造局迁设内地的建议首先是由荣禄提出来的,主要的理由是原料供应不便。

第二,迁移的筹划和计划实施,主要是由张之洞和魏光焘在1903—1904年期间所做的两个计划,经清廷批准后,即着手执行,但执行的结果如何,没有明确论述。

二、关于“内迁”的最初动议

考之于现有史料,最早提出江南制造局厂址局限,认为必要时应迁至他地的正是江南制造局的创始人李鸿章,时间是江南制造局创办的当年,即同治四年(1865)。

该年八月初十日(1865年9月29日),暂署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李鸿章上奏清廷,在奏请购买外国铁厂,合并原有枪炮局,设立江南制造局的同时,也明确表示在“上海虹口地方设局,于久远之计,殊不相宜,稍缓当筹款另建房屋,移至金陵沿江偏僻处所,以便就近督察”。③

在这里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两点:第一,江南制造局从成立之日起,就已经提出了厂址是否合适,并且是否应该内迁的问题。至于内迁的地点,虽然没有说得十分具体,但是“金陵沿江偏僻处所”的提法,可想而知是在南京上游沿长江的苏皖之地。第二,关于迁移的具体原因,李鸿章没有明说。我们或者可以将其诠释为“厂房狭促,不利发展”,也可以理解为虹口地处租界,多有不便等等。但透过李鸿章的文字,我们可以注意到的一个基本意思却是军工企业选址的隐秘性和安全性,当然还有另外一个稍为隐晦一些的说法,这就是“以便就近督察”,说白了就是要有利于地方封疆大吏的控制。

在此之后,一直到荣禄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月上奏之前,大臣英翰、裕禄、曾国荃等人,都不同程度地在奏折中多次表示过类似的意见和建议。

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1874年12月11日),在江南制造局开办了大约十年之后,升任两广总督的英翰、安徽巡抚裕禄联名上奏:

臣更有私虑者,现在津闽沪机器各局,当时皆设立海口,取其运造便捷,取裁较易。然平居无事之时,或可耦俱无猜,而阅时既久,成效既著,比族之心,难以轻测。亦不能不豫求变通,以防意外之事。此次拟设江防兵轮,除外洋购办外,其内地设厂自制之船,或由闽沪各局中挑选精熟匠役,在沿江宽阔之处,如武昌之汉口等镇,另设一局,专为制造江防兵轮之用。抑或将上海各局,酌量内迁,各并一处兴造,以昭简造而筹戒备,此又臣等思患豫防,慎之又慎,不禁为过虑之举,亦请饬下妥议办理,大局幸甚。④奏折表示的意见很明确,就是除了新建企业要考虑设于内地外,现有的军工企业也要考虑

“内迁”。但奏折上呈后,朝廷没有表示任何意见。

又过了十年,光绪十年五月初二日(1884年5月26日),曾国荃再次奏称:

臣于十三拜折后,坐兵轮船会同长江提臣李成谋,于镇江、象山、焦山、都天庙察看炮台。……上海机器局各项器具甚多,南洋十余年精华所积,历费不下数百万。他日邦交不固,则机器一局势必首先受害。不能不趁此闲暇之时,潜移默运,搬至金陵,方可晏然无惊。此臣私心熟计,不敢明言,而又不能不与北洋大臣密地函商,次第筹划之第一端也。⑤

曾国荃时任两江总督兼通商事务大臣,将江南制造局从上海移至南京,既能实现“酌量内迁”之愿,又便于就近控制。但这一重大的政策建议,依然也只是曾国荃的一厢情愿而已,朝廷对此的上谕是:“军机大臣等,该署督察看沿江形势,督饬水陆各军布置防守,览奏各节,尚属周密。著照所请,即派李成谋接统兵轮船,责成该提督认真训练,俾成劲旅,期于有备无患。”对所称将上海机器局移地而建一事,仍没有表示意见。

差不多与此同时,在中法战争中福州船政局受兵火之扰一事的影响下,光绪十年九月初七日(1884年10月25日)翰林院编修朱一新在《奏请在腹地设置机器局折》中,也提出了在内地设军工厂的建议:“南、北洋局皆滨海,万一敌兵闯入,闽厂即前车之鉴,而内造之源又绝,所可恃者独金陵、皖、蜀诸小厂耳。……可否于江西、湖北近水之处,添置一二厂,以备不虞。”⑥此奏折虽未直接提及江南制造局,但对于新建军工厂的选址却提出了明确的意见,这就是地处华中腹地的“江西、湖北近水之处”,明显地较之于以前建议江南制造局内迁的“金陵沿江”更为纵深。

又过了十年,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1895年7月19日),即将回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在《奏陈军械制造局厂布局折》中称,军用工厂“若设于海口,既嫌浅露,且海道梗阻,转运亦难”,而如湖北枪炮厂,“地据腹省上游,尤为稳固,即江南及上下游各省需用,一水可达,肆应不穷”,如“由江南筹款,再加开拓,经费即可较省”,不仅婉转表达了对江南制造局地理位置的批评,而且还隐隐地流露出希望将江南厂的制造款项移于腹地省份局厂之用的意思。⑦

据上所述可以认为,早在荣禄上奏之前,关于江南制造局迁移内地的想法,或者是向朝廷的政策建议应该说早已经存在。建局初期,李鸿章在上奏设局的同时就表达了日后迁移之设想,此奏折既是送达朝廷的,也可以视之为向朝廷的进言。到了英翰、曾国荃那里,两者都在奏折中分别称自己的想法是“臣等思患豫防,慎之又慎,不禁为过虑之举,亦请饬下妥议办理”,“此臣私心熟计,不敢明言,而又不能不与北洋大臣密地函商,次第筹划之第一端也。”说明已经完全是向朝廷郑重提出的政策建议,只是朝廷没有加以认真的理会罢了。

三、荣禄的建议以及清廷的反应

荣禄的奏折《请在内地省份建立制造厂局并将上海制造局内迁片》上奏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十月,其中对于江南制造局设于上海口岸的种种不妥,可以说是直言不讳。奏折称:

制造厂局多在滨海之区,设有疏虞,于军事极有关系。查各省煤铁矿产,以山西、河南、四川、湖南为最,又皆内地,与海疆情形不同。应请饬下各该省督抚,设法筹款,设立制造厂局;其已经设有厂局省分,规模未备,尤宜渐次扩充,自炼钢以迄造快枪、快炮、造无烟药弹各项机器,均须购辨(办),实力讲求,从速开办,以重军需。至上海制造局购有炼钢机器,因其地不产煤铁,采买炼制所费不赀,以致开炉日少,似宜设法移赴湖南近矿之区,以便广为制造。如蒙俞允,并请饬下各该省督抚刻日兴办,庶武备日增而国威自振。⑧

在荣禄的奏折里,不仅表示了主张江南制造局内迁的态度,而且对于内迁之地也进一步提出是更为纵深的“湖南近矿之区”。与对以往数次类似内容奏折的反应不同,荣禄上奏后,朝廷对此甚为重视。十二月二十五日,光绪帝即颁旨称:从前制造厂局多在江海要冲,亟应未雨绸缪,移设腹地省区,以求缓急可恃。对于荣禄奏中所称各项应办事宜,要求“刘坤一、裕禄、恭寿、张之洞、胡聘之、刘树棠、陈宝箴,各就地方情形,认真筹办,总期有备无患,足以仓卒应变,是为至要”。⑨

对于朝廷的这一谕旨,时任南洋通商大臣、两江总督的刘坤一却上奏表示了不同看法。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廿六日(1898年7月14日),刘坤一以“遵旨筹议上海制造局及炼钢厂繁重难迁,据实覆陈”,上奏朝廷。刘坤一首先说明,当他在光绪二十二年春回任两江总督时,就已经打算“拟将上海厂局移并江宁堂奥之区”,但据详悉情形之司道会称,若谋移并,劳费纷繁;海防要需,难以迅速筹拨,故而踌躇。而且“上海设局经营数十年,糜帑千百万,近来奉准扩充,添设快枪、炼钢、无烟药、栗色药等厂,用宏工巨,蒂固根深。毁之重劳,更张不易,机器大小,诡制殊形,按件拆卸,糜工既繁,置厂重制,需款尤巨。兼以巧艺工匠,萃于沪滨;精良物料,购自洋厂。转运内地,既恐成本匪轻,接济邻封,亦难克期从事。”再说,江南制造局经费多倚江海关关税,“即使移局湖南,洋税仍在上海,如以上海地方为可虑,则洋税且将无出,湖南留一空局何为?”并且说,此意见不仅是他本人的看法,而且“与前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臣王文韶往返电商,意见相同”。⑩刘坤一所奏如果是事实,那就说明,还在荣禄上奏折之前,两江总督已经有过内迁的计划,只不过内迁的地点不是江西、湖南,而是南京附近之地,但是由于实际困难,并没有真正实行。而如今在朝廷的催促下,仍然是踌躇不行。

江南制造局之迁移虽年有动议,而且也得到朝廷的支持,但其迁移不易之理却也为诸多地方督抚所理解。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廿七日,作为建议将局厂迁入湖南的地方长官湖南巡抚陈宝箴在上奏中也不得不承认,“此次钦奉谕旨,又知沪局暂难移设,即亟与司道及各官绅筹议,莫不以为急务,而以造枪及子弹为尤急”(11)。

由上所述可见,从事实考证上而言,说荣禄首先向朝廷提出江南制造局迁设内地的建议,也许是不甚确切或者说是略有小误的。然而从事情发展的规律而言,在江南制造局创办之后长达二十年的时间内,始终不断有大臣上奏,建议将其内迁,这说明随着局势的变化以及各方力量的消长,这一问题始终是作为一个重要的政策建议,一次又一次地被提出。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大臣的上奏、议论如此热烈,但在荣禄的上奏之前,朝廷始终保持着沉默的态度。这足以说明,在当时内外政策的许多方面,地方与中央、大臣与朝廷是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与政策倾向的。而荣禄1897年的上奏,之所以能得到朝廷的快速回应,明显地是受到了中日甲午战争后内外情势变化的影响。数年之后,这一重大的政策建议由于张之洞、魏光焘具体计划的提出,而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

四、张之洞、魏光焘的“内迁”计划

光绪二十九年(1903)二月,时署任两江总督的张之洞会同直隶总督袁世凯,一起联名上奏了一个建新厂、留旧厂的计划。内称:

臣伏查上海地方,今昔情形迥不相同。……该局自应遵旨移设堂奥之区,方为正办。惟是沪厂地段甚广,工程甚大,一经迁移,机墩、烟囱、地基、石工全归无用,若存此旧厂,用处甚多,故筹移厂不如设分厂。(12)

在此奏折中,张之洞提出了具体的筹办建设计划共十七条。其主要内容包括:1.新厂选址,经三次派员勘察,选定地处皖南的宣城县湾沚镇迤东启发山;2.新厂生产能力及建设费用的预算,估计需银500万两;3.建设经费筹集,以缩减上海老厂经费,移拨新厂建设;4.新厂建成后之原料、燃料,就近取于汉阳铁厂及附近煤矿;5.新厂计划五年建成,建成投产后,“所有制造之事应并归湾沚新厂办理”。最后,张之洞还特别强调,“上海制造局从前屡议迁移,而皆惮于改作,以为另建新厂必须另筹巨款,值此用繁帑绌,遂致观望踌躇”,而此计划“但就常年本有之款分别裁提,可将军储固本之图,刻期兴办”。(13)

张之洞这一利用老厂建立分厂的思路应该说是比较切实可行的。一是实现了整体的战略布局;二是充分考虑到了搬迁、生产、经营成本以及建设费用,即经济效益的问题;三是还涉及到了老厂的整顿改造、撙节浮费以及新厂生产能力的提高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在当时的情况下,可谓是难能可贵、卓有见地。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政务处才会在日后的上奏中称张之洞是“首倡此议之人”。

张之洞的奏折上呈后不久,当年三月,光绪帝即谕令当时实行“新政”的中枢机构“政务处议奏”(14)。政务处在覆奏朝廷得到同意后,即于六月初一(1903年7月24日)咨南洋大臣魏光焘,“仍将移厂各事详细妥筹,奏明办理”(15)。于是,又有了魏光焘与张之洞联名上奏的更为具体的计划。

魏、张两人的联名计划全称是“会奏江南制造局移建新厂办法”,具体内容分为筹款、择地、定机、核用、用人、定枪炮式、储备厂才、整顿旧局八条。与张之洞此前的十七条相比,最重要的变化,一是新厂选址从皖南的启发山移到了更为纵深的“江西萍乡属境之湘东地方”,其理由是更近煤、铁产地,且“地势既属深邃,运道亦极畅通”,“似较湾沚尤为相宜”。二是新厂机器设备不从老厂搬迁,而是悉数购置。三是建设费用须增至银650万两。四是新厂建成,新旧“两局分别委员承办,各专责成”,而筹建期间,“江南制造局总办,驻扎上海,兼管筹办萍乡新局事宜”,“会办,驻扎萍乡,专管建设新局,安设新机兼稽核沪局事宜”。此奏折最后还特别声明,计划是经互相商榷,审量再三后确定的。“承办之员遵照现定办法,次第认真兴作,不得再有游移。”(16)

然而,如此具体计划的奏折上达朝廷后,朝廷却并没有谕令照此办理,而是以“事体重大”为由,谕令内大臣铁良前往详细查勘、通盘筹划。而且,自光绪三十年六月到十月间,光绪帝为此至少还下了三道谕旨。六月初五,光绪帝谕军机大臣等:

前据张之洞等奏江南制造局移建新厂一折,制造局厂,关系紧要,究竟应否移建?地方是否合宜?枪炮诸制若何尽利?著派铁良前往各该处,详细考求,通盘筹画,据实覆奏。(17)

七月七日,光绪帝再谕军机大臣等:

前有旨派铁良前往江苏等省查勘移建制造局厂事宜,并查各省进出款项。现在武备关系紧要,屡经降旨饬令各省切实整顿,痛除积习。著铁良于经过省分,不动声色,将营队酌量抽查,兵额是否核实,操法能否合宜,一切情形,据实具奏。(18)

十月二十二日又谕:

前据魏光焘、张之洞会奏改建制造局厂一折,特派铁良驰往,详加查勘,再行筹议办法。(19)

“再行筹议办法”也就是意味着魏、张二人奏折所提计划,朝廷并未最后认可。正因为如此,当该年四月已经上任总办江南机器制造局兼筹萍乡新局事宜的魏允恭,兴致勃勃地在五六月间一次又一次地上禀其“整顿旧局、筹办新厂”的政绩时,七月间,忽奉钦差大臣铁良面谕:“筹办新厂尚无定议,目前应仍就沪局加意整顿,不必多改旧章,俟妥议奏奉谕旨后,再行饬遵。”(20)所以说,在江南制造局迁移之议及决策、实施的过程中,除了张之洞的两个计划外,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这就是清廷派遣内王公大臣铁良亲往实地考察这一重要环节。

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1905年2月21日),铁良在经过了大约半年对江南制造局以及安徽湾沚及江西萍乡地方原奏议设新厂之处的考察后,向朝廷上了一道非常详尽的奏折。

在奏折中,铁良列举了江南制造局种种弊端后认为,“该厂之移建自不容已”,同时又比较了湾沚与湘东之后,认为选址湘东“深居堂奥”,更为合理。但与此同时,铁良又提出了两个供朝廷选择的建议:一个建议是以全局观之,制造局厂之设应有南、北、中三厂,“拟请就湘东现勘之地设为南厂,再于直、豫等省择其与山西煤铁相近便者另设一处,作为北厂,而以鄂厂贯乎其中,以辅南北厂之所不及。”另一个建议则是现在所议的湘东新厂“暂行缓办”,而在长江以北另择一“深固便利之区”,新建一厂,并将拟议中湘东新厂的建设费用悉数拨给此厂建设。

铁良的奏折既有对湘东新厂建设的赞同,同时又提出在江北另建新厂的建议,表面上看是“酌议办法两条”,实际上却是在已经议定的事项外,又增添了新的动议。这样内容的奏折到了光绪帝处,光绪帝的办法也就只能是交“政务处、练兵处议奏”。而两处的王公大臣据说是,“奉旨会议,均极赞成,并具稿议覆”。但覆奏的内容如何,光绪帝又是怎么再朱批的,不得而知。

就这样,从1865年江南制造局创办到1905年铁良覆奏整整四十年间,江南制造局内迁一议再议,几度似乎马上就要付诸实施。但是晚清局势,“时事纷繁,款项支绌”,最后,“新厂之设,竟不果行”。(21)局厂移建及新厂之设,终于未能施行。惟至光绪三十一年四五月间,囿于江南制造局旧有船坞诸事废弛,亟须改良,经两江总督周馥与北洋大臣往复咨商,定议将船坞事宜全部划归海军,另派大员经理,所有应用机器设备,分别划拨移交接收,所有船坞整顿改照商坞办法进行。“局坞分离”后的江南制造总局遂成专事枪炮、弹药制造的军械厂。(22)

五、余论

晚清江南制造局之内迁之议最终并未真正实现,但是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却是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的。

1.大国工业、大国经济在建立之初就要考虑到战略纵深,这在近代中国工业化之初的洋务时期,其倡导者似乎就已然有此认识,而且这种认识之发端还是在日后的马尾、旅顺危机之前,这不能不让人感到一种历史的深沉。也许正因为如此,当晚清重臣张之洞在三十年后言及此事时,不无钦佩地认为,李鸿章之初衷是“老成谋国,虑远思深”。可见,在中国工业化之初,空间布局的概念随着局厂的筹造就已经存在,其基本意思一是中国是个大国,布局必须均匀;二是沿海之地易受中外战局影响,应予腹地设立足够力量予以均衡。说明中国工业化开始之初,就已经有了对工业布局以及战略纵深的考虑,这是大国经济发展之必然,也是大国工业发展战略之必然。

2.从江南制造局内迁之议的历史看,中国工业战略纵深的建立,大致上可以有三种大同小异的模式:一是沿海之厂完全内迁,二是由沿海之厂援建分厂或新厂,三是完全独立地建设新厂。江南制造局之内迁,从最初李鸿章的动议到铁良最后的奏折,虽然历经四十年而不了了之,但是从各个时期奏折所提及的方案、办法、计划来看,无非是这样三种。而且,从顺序上看,先后所经历的也正是李鸿章时代的内迁之议,张之洞第一个计划的“筹移厂不如设分厂”之议,以及魏、张第二个计划的“挪运旧机运卸靡费,莫如全定新机益臻完美”完全新建之议。

3.在江南制造局内迁的厂址选择上,先是选择了长江中下游的皖南芜湖之地,后是选择了江西之湘东。其目的无非一是要有一定的战略纵深,同时又要符合大工业布局的要求和特点,这就是原料就近、交通便利两大原则。在工厂生产能力的具体布局建设上,实行的还是集中建设原则,即煤、铁矿、冶炼、加工制造一体化。而且,从史料上反映,在厂址选择的过程中,地理位置以及交通运输的便利是首位考虑的因素,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工厂建成后的生产、交易成本,启发山以及湘东厂址的选择无一不是充分顾及于此。

4.江南制造局之内迁,四十年议而未决,至少反映了两大问题。一是大国工业建设、经济建设中,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势力的互相博弈。(23)地方经济、地方工业,特别是重要的军事工业,在晚清时期的地方督抚看来,就是最重要的实力表现。江南制造局初议“移至金陵沿江偏僻处所”,理由之一是以便两江总督“就近督察”。二议迁移皖南,如政务处奏议所说,“新厂自沪迁皖,俱在两江辖境之中”。三议迁移湘东,论其辖境虽已近湖广,远离江宁与上海,但毕竟仍“在两江辖境之内”。另一个则是迁移的成本。在中国工业化的战略布局中,战略纵深的建设与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是一对矛盾,历史的经验证明,实际的实施结果如何,完全取决于一定时代背景下决策者对此的理解以及相应的经济、政治需求。

5.大国经济自有大国经济的发展之路,大国工业自有大国工业的发展之路。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国民经济城市化的过程中,如何建立战略纵深,如何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空间配置,自是中国这样的大国战略布局的题中应有之意。但是具体到某一时期,某一具体阶段、某一具体问题,又该如何实行?是实行鸵鸟式的自囚,还是真正考虑战略布局与经济效益的双重均衡,这就取决于国家的制度、体制,以及民族、领导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而在这之中,先人在工业化早期即对此就有的考虑,无论如何还是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的。

注释:

①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江南造船厂厂史1865—1949》,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此后关于江南制造局,特别是有关该内迁事件的研究著述甚少,主要的论文有向玉成:《江南制造局的选址问题与迁厂风波》,《乐山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向玉成:《论洋务派对大型军工企业布局的认识发展过程——以江南制造局与湖北枪炮厂的选址为例》,《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卷第4期,2000年;向玉成:《中国近代军事工业布局的发展变化述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4卷第2期,1997年。

②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江南造船厂厂史1865—1949》,第57—59页。

③《同治四年八月十日暂署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李鸿章奏》,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35,故宫博物馆1929年影印本第18册。

④《同治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升任两广总督英翰、安徽巡抚裕禄奏》,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99,故宫博物馆影印本第50册。

⑤《光绪十年五月二日曾国荃奏》,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校点本,第2册,总1710—1713页。

⑥《佩弦斋文存》卷首,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编委会:《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一,第27页,兵器工业出版社,1993年。

⑦《奏陈军械制造局厂布局折》,光绪二十一年闰五月二十七日,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37。

⑧《工部档》,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编委会:《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一,第44页。

⑨江南制造局编:《江南制造局记》,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四)第8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廿七日湖南巡抚陈宝箴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2辑,中华书局,1996年,第347—348页。

⑩《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廿六日南洋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刘坤一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2辑,第345—347页。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02辑,第347—348页。

(12)江南制造局编:《江南制造局记》,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91—92页。

(13)《江南制造局记》,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91—97页。

(14)《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会同直隶总督袁世凯奏制造局移设内地筹办情形》,江南制造局编:《江南制造局记》,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90—98页。

(15)《政务处议奏》、《南洋大臣魏札》,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98—100页。

(16)《两江总督魏光焘湖广总督张之洞会奏江南制造局移建新厂办法》,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100—111页。

(17)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校点本,第5册,总5200页。

(18)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5207页。

(19)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5251页。

(20)《总办魏允恭续禀整顿沪局情形》,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119页。

(21)《查勘江南制造局覆奏折》,朱彭寿:《安乐康平室随笔》卷2,页7下,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176—182页;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五册,总5200页。

(22)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第5册,总5352页;《三十一年署两江总督周馥奏请划分船坞改照商办》、《署两江总督周札》,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第121—123页。

(23)参见宫玉振:《铁良南下与清末中央集权》,《江海学刊》1994年第1期。

【参考文献】

[1]宝鋆等编:《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北京:故宫博物馆,1929年。

[2]宫玉振:《铁良南下与清末中央集权》,载《江海学刊》1994年第1期。

[3]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江南造船厂厂史1865—1949》,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

[4]向玉成:《中国近代军事工业布局的发展变化述论》,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4卷第2期,1997年。

[5]向玉成:《江南制造局的选址问题与迁厂风波》,载《乐山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

[6]向玉成:《论洋务派对大型军工企业布局的认识发展过程——以江南制造局与湖北枪炮厂的选址为例》,载《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卷第4期,2000年12月。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二辑,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

[8]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编委会:《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3年。

[9]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

[10]朱寿朋编、张静庐等校点:《光绪朝东华录》,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

      [11]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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