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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卫东:《西洋参:中美早期贸易中的重要货品》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2-18
原刊《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报刊复印资料《明清史》2013年第6期转载

【内容提要】西洋参与中国人参系同科属的珍贵药用植物,原产北美洲,最早由法国人从加拿大采集出口中国,然后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北美人参的经营,但都输入量小且时断时续;美国人立国后,成为西洋参输华的主力,西洋参遂得名“花旗参”,成了清代广州一口通商时期的重要货品,亦在中国消费者心目中历久不衰地奠定了鼎鼎大名,拜西洋参与茶叶等物品交换所赐,太平洋上“最年轻与最古老的两个帝国”建立起了直接联系。

【关 键 词】西洋参/美国/广州

 

1757年12月20日,乾隆诏谕,关闭江、浙、闽关,广州成为中西方贸易的唯一开放口岸。此格局延续凡85年,直到鸦片战争结束后的五口通商。在广州独口贸易期间,西洋参成为重要交易货品。西洋参(Panaxquinquefolium)乃珍贵的药用植物,原产北美洲,能补气养阴清火生津,具有味厚而不热、滋补而不腻的特点。其临床作用主要为增强机体对各种有害刺激的非特异性抵抗力和机体免疫力,在正常剂量下,对人体功能无副作用,为此被称为适应原性药物,其最大的优势是服用后能够迅速地提高脑力和体力劳动的效率。

西方人是如何知道中国人参的,学界未得其详。见张连学先生的大作,提出1714年,一位在北京传过教的名为贾托克斯(Father Jastoax)的天主教士在伦敦皇家学会学报上发表了题为《人参——一种鞑靼植物》的文章,专事介绍中国人参(ginseng),此类植物才开始被西人知晓并加以留意。①是说并不准确。因为早在之前几近二十年,即1696年就有人在公开出版的印刷物中向西方世界介绍了中国人参,那就是当年于巴黎出版的来华耶稣会士李明(Le Comte)的考察记,其中描述人参:“‘人’即男人女人的‘人’,‘参’就是植物,或草药。这称呼为人参的草药,是因为草药的外形像人。……而仅此几个字就蕴涵着词语的真正的意义。中国的学者们在他们的著作中给予它一些别的称呼,足以表明他们的重视,如称它是精神上的草药,土地的纯洁精华,海的油脂,通向长生不老的药,以及其他很多此类性质的称呼”。该教土还具体描述了人参的形状,“这是一个约有小拇指一半粗,两倍长的肥大的根茎。茎分成两枝,这使得它的外形很像人的两条腿。颜色近乎黄色;在保存一定时间后起皱并变硬。它的叶子很小,顶端是尖的,枝桠是黑色的,花是紫色的”。②可证,至晚在此时已有人向西方社会宣介了中国人参,强调了人参在中国药谱中占有的顶级位系。

略后,才是贾托克斯的介绍,贾氏中文名杜德美,西文名Pierre Jartoux,来华耶稣会士,他与人参的结缘得自在遵照中国皇帝的命令测绘中国东北地图时,于1709年7月底在距离朝鲜“仅四法里之遥的”村庄里所见到的人参,甚至还亲口尝试了疗效,“服用了半支未经任何加工的生人参;一小时后,我感到脉搏跳得远比先前饱满有力,胃口随之大开,浑身充满活力,工作起来从没有那样轻松过。不过,当时我并不完全相信这次试验,我认为这一变化或许起因于我们那天休息得较好。然而,四天以后,我工作得筋疲力尽,累得几乎从马上摔下来,同队一位中国官员见状给了我一支人参,我马上服用了半支,一小时后,我就不再感到虚弱了。从那时起,我好几次这样服用人参,每次都有相同效果”。所以,这位有亲身体验的法国人对中国人参的讲说也就有了特别的资格,对人参在西方的阐扬也有特别贡献:“中国许多名医就这种植物的特性写下了整本整本的专著,他们给富贵人家开药方时几乎总要加入人参”。杜德美将与人参的际遇写在与西方修会同工的通信中,并摹出人参图样,细致描绘了该植物的生物形态。颜色:“是单色的,呈圆形,偏于深红色”,茎部底端因接近地面而呈白色;枝叶:间隔一段有“一个节子,四根分枝从这个如同中枢的部位长出……每个分枝长有五张叶子……其纤维清晰可见,叶面上还有些近似白色的细毛。纤维之间的表膜稍稍向中间拱起,因此高出于纤维间的平面,叶子朝上的一面是深绿色的,朝下的一面是淡绿色的且略有光泽,所有叶子的边缘皆呈锯齿状”;果实:“顶端长有一簇溜圆艳红的果子,这一簇中共有24颗果子……果子包皮是红色的,很薄,果仁是白色的,略显柔软”;根茎:生长了十多年时间的人参“还不如小指头粗……根部最大、最完整、小根须最少的人参是上品”。鉴于中国人对人参的“迷信”,杜德美认为来自出产地的满族人对这种一岁一枯荣的多年生植物的“称呼更有道理:orhota,即‘植物之首’”。该信写就于1711年4月12日的北京,信的末尾表示愿意将信的内容“告之与消息的人们”。③两年后,该信札被英国皇家学会《哲学汇刊》(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1713,Vol.28)转载,后又由杜赫德(P. du Halde)编辑并在法国公开出版。④再如殷弘绪( -Xavier d’Enlzecalles)神父于1734年11月4日写于北京的信中也提到了人参,“又叫做le china(中国药)……这是一种比鱼胶更加滋补的植物根”⑤。1735年,杜赫德在巴黎出版《中国全志》,其中的第二册和第三册都记述了人参。⑥可见,中国人参在欧洲的传扬,先在巴黎,然后才到伦敦,法国人在其间起到了先行发蒙作用;而在18世纪初叶的欧洲,人参已不是罕闻之词。

来华西人曾对如此一种人形草本的植物居然会引起中国人莫大的兴致甚感惊奇,以致不解。一位天主教士写道:“中国医生们声称人参是治疗身心过度劳累引起的衰竭症的灵丹妙药”⑦。一位18世纪末居留广州、澳门等地的瑞典人叙述:人参“被中国人视为万应灵药。所有生长于鞑靼的人参,都是皇帝的财产,他每年卖出若干数量给他的忠实臣民,他们拥有特权以同样重量的黄金来购买它!中国人每年消费大量的人参;他们认为任何一剂药如果缺了人参,就不算是好药”⑧。一位19世纪初叶在华的法国人写道:“人参,意思是‘世界上最好的’,被视为万灵药。这种药备受推崇,要用高达重量十倍的金子才能买到,连皇帝们都试图垄断销售”。⑨清政府对人参不仅是销售上的专营,而且有各种禁制,“一道由木桩构成的栅栏把人参产地”与内地完全隔开;栅栏附近不断有卫队巡逻以阻止外省人去挖人参。即便戒备森严,但在高额获益的引诱下,仍有人擅入“禁区”采参,有时多达两三千人。清廷把人参视为旗人的独占之利,因此于1709年组织上万旗人前往采挖;条件是每人向政府缴纳2两上品,余者由朝廷按价收购。“有人估计皇帝通过这一办法今年可得约两万市斤人参,但付的钱仅为实际价值的四分之一”。这支采参队“按所属的旗分配采挖场所,然后每百人为一队在指定地段一字形散开”,缓慢推进,仔细搜检,不使遗漏。⑩人参作为贵重物品也成为官方的优遇象征,出现在清朝给藩属国和各国来华使节的特殊赏赐中,雍正五年葡萄牙使节来朝,清廷“特赐国王人参四十斤”,这是不寻常的“礼遇”。乾隆十八年二月,暹罗入贡林林总总的方物,恳求中方回赐人参等,清政府讨论后认为不符“规制”,予以驳回,但为了顾惜对方的面子,还是加恩破例赐给人参4斤。(11)可见,人参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之重。

因之而来,中国人对西洋参的看重便于理有据,于史有征,它源自中国悠远深厚的人参观念。再加上清朝的入主中原,使此生长在东北的特有植物随满族人关愈发地蔚然普世声名远播。这从西人记述中可略窥管豹,晚明来华西人留存的文献似不见有关人参的言词,无论是《利玛窦中国札记》,克路士(Gaspar da Cruz)的《中国志》,平托(Fernao Mendes Pinto)的《游记》;还是拉达(MarDin de Rada)的《出使福建记》和《记大明的中国事情》,伯来拉(Galeote Pereira)的《中国报道》,贝尔西奥(P. Belchior)的《中国风俗和法律》;乃至门多萨(Juan Gonzalez de Mendoza)的《中华大帝国史》,南怀仁(Ferdinand Verbiest)的《鞑靼旅行记》等等均如此。但人清朝后,西人介绍人参的文字开始见及。西洋参与中国传统的人参同为五加科植物,国人将其视为同类药物,乾隆年间刊定的《文房肆考图说》将其同列“参”的名目下,与太子参、大参、珠参、党参、粉沙参并列。(12)

人参在外域的发现和市场化与中国密不可分。来华教士不仅介绍了人参的功用,且对人参在中国之外的可能产地进行了预测,人参大致生长在“位于北纬39度与47度之间、东经10度与20度(以北京子午线为基准)之间”,产地气温不能过高,有鉴于此,1709年时曾在中国东北考察过人参生长的杜德美大胆指认:“若世界上还有某个国家生长此种植物,这个国家恐怕主要是加拿大,因为……那里的森林、山脉与此地的颇为相似”。果不其然,1716年,首先在加拿大森林中发现与中国人参同种的植物——即所谓西洋参,1718年,耶稣会教士拉菲特尔(Joseph F. Lofitare)在巴黎发表了回忆录《献给法兰西摄政,奥尔良公爵殿下的纪念品,在加拿大发现的珍贵植物人参》,将西洋参的发现公之于众。此事“被传得沸沸扬扬”(13)。又在后来美国的东部森林中也发现了这种植物。哈密尔顿(Hamilton Akwxander)1744年5月至9月,从马里兰的安那波里斯(Annapolis)出发,经过德瓦拉(Delaware)、宾夕法尼亚、纽约、新泽西、康涅狄格、罗得岛,直到马萨诸塞及新罕布什尔的各州旅行,目的之一就是“有一种好奇心想要去看一看这样著名的东西(人参)”(14),说明这种“东西”在当时的北美已经很有名气了。

不过,人参自来就是也始终只是中朝等东方少数国家人们心目中的“珍品良药”,西方人并不以此为贵,人参也只有在东方才有销路。来自外洋的人参被发现后,很快就被运到中国。有说法,早在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土著印第安人和法国移民就采集西洋参,并在一家法国贸易公司的帮助下销往中国。(15)这在中国史籍中也得到某种佐证,雍正年间颁行的《常税则例》规定:“人参每斤:三钱;熊胆、冰片、牛黄每斤:三钱;洋参每斤:一钱五分”。(16)说明“洋参”的输入已经有了一定的数额,中国政府才会形成固定的税收税率。也有说法,英国东印度公司经纪人曾赴北美东北部的新英格兰(New England),以金钱、威士忌酒、小饰物及烟草等为报酬,鼓励印第安人去寻找这种药草根。(17)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档册也明确记录,1750年,法国运到广州40担人参。(18)这些人参当是从法属北美领地采挖而来;1764年,有法国船4艘驶至广州,运来“加拿大人参”28.7担,而当年在广州“加拿大人参”的流通市价是每斤1.44两银子;十年后,加拿大“上等”人参的广州市价是每担150两银。(19)是时,英国等国家也从这些地区(法兰西岛——Isle of France)运送人参来华;英国的人参采集地甚至扩延到整个北美,有资料显示,1770年英国人从美洲殖民地(包括纽芬兰、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出口的物品中就有74604磅人参,价值1243英镑8先令。(20)

之后,便是1784年开始的美国的规模化和持续化的人参输华了。美国,旧译“花旗国”等。独立后的美国立即将对世界上人口最众的国家——中国贸易提上日程,“就美国人对革命前贸易所知道的情形来说,在中国也有一个市场,至少可以供一种美国产品的行销——那种产品就是人参,中国人作为药材之用的一种植物根”。(21)1783年9月3日美英和约签订后,波士顿的商人便急不可待地于12月派遣了一艘55吨的单桅船“哈利提号”(Harriet)运人参驶往中国,行经好望角时,“事为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所悉,英人深忌美国参加对华贸易,乃以两倍重的熙春茶与人参交换。船长祁勒迪(Hallet)贪其重利,遂自好望角折回,失掉了第一次在广州升上美国国旗的荣誉”(22)。1784年2月22日,另一艘船“中国皇后号”(Empress of China)从纽约放洋,8月28日到达广州下游12英里处的黄埔停泊,同年12月27日返航。是为美国建国后第一艘来到中国的商船。运来货物有:人参、毛皮、棉花、铅、羽纱等,货物总售款136454银两,而473担人参售得款80410两,远超其他所有货物的综合价款。(23)如此大批量的人参骤然投放,居然引起中国市场上人参价格的下跌。美国学者的估算是,“中国皇后号”投资120000美元(包括购买这艘360吨船的费用),“船货中大部分是人参……这次航行的纯利估计有30727美元,约为投资额的25%”(24)。自此起始,人参成为美国输华最重要的货品之一(其他还有皮毛等),据说这种人形草根的植物在当时的北美山林中有成片野生,是早期中美贸易中美国产出的能够引起中国人兴趣的少量物品之一。陆续地,美国船运来大批人参,“花旗参”或“美国西洋参”渐在中国消费者的心目中历久不衰地奠定了鼎鼎大名,太平洋上“最年轻与最古老的两个帝国”亦缘此建立起了直接联系。

可见,西洋参的输华有一个多国别参与的过程,最早是法国人从加拿大的采集运送,然后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北美人参的经营,但都输入量小且时断时续;美国人立国后,立即成为西洋参输华的主力。法国等退出,英国介入加深,1774年,英属印度总督哈斯丁斯(Warren Hastings)委派波格尔(George Bogle)入西藏,在其委任指令中,规定波格尔此行主要任务之一是通过谈判建立印度与西藏的贸易关系;调查西藏产品,要求带回一些有价值的种子,特别是大黄和人参。(25)显见英人对人参的刻意追求。因为西藏不产人参,波格尔的任务无法完成。英人只得别开途径,仍旧从北美获取西洋参,从1791年开始,英国在广州口岸成规模地参与到人参贸易中,断断续续了20余年(见表1)。

观此数据可以发现,英国为那时对华贸易量最大的西方国家,即便以人参贸易而言,出手当年就远超美国人,期间,英国人运人广州的西洋参不为少。但是好景不长,毕竟英国是远途贸易,货源要辗转远赴北美获取,再运往中国,要横跨多个大洲大洋,成本高昂,故从1798年后,便不再能与美国人竞争。1804年后,英国人基本退出此项贸易。1808年,美英关系紧张,西洋参贸易大受影响;1812年,美国爆发第二次对英战争,在英国的封锁下,美国船不能来到广州,西洋参贸易停顿;1814年12月24日美国与英国缔结《根特和约》,宣告战争结束,同年,美国立即重启人参贸易,翌年,英国船也恢复运西洋参入华,估计此乃存货,因为从这年之后,英国的西洋参对华贸易终结。一位曾长期在华的瑞典人在1832年出版的著作中说人参“美国亦有出产,并出口到中国”(26),已不提英国。在鸦片战争结束后的中英税则谈判中,英国代表罗伯聃(R. Thom)声称:“洋参,此为波动极大之贸易,全由美商经营”(27)。申明英国前已全然退出中国的人参市场。这是一个饶有意味的进程,可以说,一直到20世纪之前,中美贸易在整个中西方贸易中只占较小的比例,远远无法与英国抗衡,中美贸易关系只是中英贸易关系的配角或补充,但美国的西洋参贸易却凭借地缘优势,很早就异军突起,将英国远远抛在后面,乃至彻底挤出市场。

表1   1791-1815年美英两国在广州口岸人参输入统计

年份

美国(担)

英国(担)

年份

美国(担)

英国(担)

年份

美国(担)

英国(担)

1791

51

133

1800

887

 

1808

 

 

1792

44

125

1801

933

 

1809

1362

 

1794

50

127

1802

2229

 

1810

1165

 

1795

92

29

1803

1024

 

1811

1555

 

1796

30

25

1804

905

 

1812

 

 

1797

90

165

1805

1517

 

1813

 

 

1798

177

68

1806

1344

 

1814

108

 

1799

532

89

1807

1407

45

1815

2933

23

数据来源: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二卷,第502、510、518、570-571、579、590、594、607、624、631、635、667、695、707-708、723、725-726;第三卷,第7、26、51-52、74、98、127-128、153-154、171、187、203、227页、

 

此时的输华人参是野生物种,挖掘无法定量,产量时多时少,难有保证。所以输入量也起伏不定,旋起旋落,1788年美国入华人参1065担,已超千担。1789年陡升至2055担。但到1790年,却骤然降至399担。1796年更滑落到30担的低点。有几年甚至没有输入。(28)在英美战争结束后的几年大致维持在千余担;进入19世纪20年代后增加,1821年输入2506担;1824年骤增至6039担,也是美国野山参输华的高点。超量输入势必引起中国市场的过剩,难以迅速消化,第二年,即下降到3357担。到1827年回落到866担。之后,长期在两干担上下徘徊,这也许是那个时期中国西洋参年度消费的适中量。(39)

西洋参系美国对华早期贸易的货品,有初始性质,在计价方式上也比较单一,主要采用E. X-Godown的方式,即到中国口岸交货,一切费用均包括在货价内,客户无需另外付费。后来年代常见的多样计价方式未见。有学者认为西洋参在华价格“极不稳定”,并举例1786年“大土耳其号”(Grand Turk)的人参,“每磅仅以六角六分西币售出”,而“中国皇后号”的人参“每磅约值一元八角西币,相差几达三倍之多”。(30)这应该分时段来看,西洋参入华之初,因为新奇和数量少,价格确实较高,每担价格曾跃升至150两银。但从美国批量进口西洋参后,价格变动并不太大。上例或只能认为是少数年份的个案,再如1789年每担人参广州售价40两银,第二年便降至每担30两银。(31)价格确实随输入数量与市场需求有所波动。但从长时段来考察,应该说仍属基本稳定,一直到19世纪20年代中期,价格才出现某些滑落拐点,1824年美国输华人参6039担,价值181170元,每担30元;1825年也是30元。(32)这里的“元”是当时在广州贸易中通行的西班牙银元(俗称“本洋”),与中国白银的汇率是“番银每元以七钱二分结算”(33)。30元只相当于20两多一点的银子,价格确实降低。1826年,美国船运来人参2535担,价值66388元,每担只得26.19元,创西洋参在华价格的新低。1827年,美国人华人参866担,每担30元,价格随输入量的减少反转回升。1828年,进口1754担,售价127460元,价格跳升至72.69元。充分印证了稀者为贵的价值规律。此后,价格稳定在50~60元之间(1830年:1934担,每担56.64元;1831年:2698担,每担59.14元;1832年:2507担,每担58.26元)(34);符合时人的判断,此间“精制的人参每担为60至65元不等;粗制的每担35至40元”(35)。价格与半个世纪前差不多。

 

西洋参,在日益普及的使用中渐被国人了解。

首先是中文名称的国别指向日趋明确,称谓的流变反映出中国人对外洋人参的知识在逐步加深。外洋人参入华,初名“洋参”,雍正年间颁行的《常税则例》即以“洋参”名目(36),这是一个范围颇广的泛称,那时的中国人对进口人参的来历并不清楚,只笼统知道来自于外,故简单地以“洋”目之。略后,有“西洋参”之称,乾隆年间刊行医书称“西洋参:形似白泡糙参”(37),又称“西洋人参补肺降火”(38),范围框定西洋,比“洋参”有所局限,因为来自外域者,除了高丽参外(1225年出任宋朝福建路市舶提举的赵汝适就提到此物,说明早与中国内地有互市流通(39)),还有“东洋参”,“日本国所产之东洋参,江浙诸省盛行之,医家或以为胜于高丽者,因其肥大也”(40)。西洋参的称谓在东西洋之间作了区划,但中国人只是大略得知恩物来自西洋,仍不能明确道出来自西洋何处,有国人便认为西洋参“出大西洋、佛兰西”(41),自是误解,西洋参,只产北美,不产欧洲。产生误会,是因为只看到运送来华者,不了解产地采集者的缘故,认为运输人就是出产人。随着西洋参成为美人输华的专利,又出现了“花旗参”的名称。(42)从“洋参”到“西洋参”,再到“花旗参”与“美国人参”等,名称的变换,是国别指向的愈趋明确。另有“广东人参”等称谓(43),则是以输入口岸来命名,鸦片战争之前,西洋参的入华孔道和大行其道,是从广东开始。到如今,反倒是“洋参”的名目不太流行,而“西洋参”、“花旗参”的称呼充斥坊间。

与此相关,有中国人对西洋参产地的认知。中医对药源地特别在意,早期来华外人于此就有观察,以人参而言,“中国人认为来自鞑靼者(东北)为最好”(44)。人参主要生长于“辽宁省的山区,不过,必须是阴历二月、四月、八月采摘的人参才有价值”(45)。来华西人还具体描述了人参的生长环境,在中国东北,“有绵延不绝的山脉,山上和四周的密林使人难以进入。人参就长在山坡上和密林中。……如果森林着火并被烧毁,这种植物要在火灾后三四年才能重新生长,这说明它怕热,因此它尽量避开日光”。西人对人参产地的认知也有谬误,卫匡国(Martini)就曾认为人参“成长于北京省永平府山区”。实则,北京只是集散地而非产地。(46)国人对西洋参产地比较早的明确知晓来自于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谢清高的叙述,谢18岁遇海难被外船救助,便随外国商船出洋14年,“遍历海中诸国”,其海外见闻被同乡杨炳南笔录整理,于1820年成书《海录》一册,被誉为“中国人著书谈海事,远及大卤洋外大西洋,自谢清高始”。谢足迹所至,只是欧洲,美国是得自传闻,但记载大体不差:“即来广东之花旗也”,土产有“洋参”等物。(47)然,谢清高的说法不太为时人留意,就连对西洋情事多有知晓的魏源在其睁眼看世界的名作《海国图志》中,一方面确认美国盛产“洋参”;还具体指出“因第阿那部”(印第安纳)“产洋参”。这些指认都是正确的。不过,魏源又认为位于西南洋的印度也出产“洋参”(48),明显是将英国殖民地印度与北美混淆。在徐继畲的《瀛寰志略》中产地便比较清晰了:“合众国地产”,特别是“英厘安纳”(印第安纳)出产“洋参”。(49)

再是用途,西洋参传人后,即在中国药谱中占有重要位置,也很快被中国医学界广泛使用。西方人士就注意到:“在所有的滋补药中,没有什么药能比得上人参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的地位。人参味甘讨人喜欢,虽然有一点苦味,但药效神奇”(50)。“人参能化淤活血、增加热量、帮助消化且有明显滋补强身作用”(51)。西洋参的功用与人参相仿,是可以用来救命的急救药品,“使气不下泄,急取洋参纳诸口,则气可复矣”(52)。当然,与中土自产的人参比较,西洋参的药性略平和,“新英格兰的人参容易购到,进口商争着将它大量抛入市场,但是中国人认为这种人参质量较差”(53)。西洋参也自有优势,它的性能偏温偏凉,不似人参容易“大补上火”(54),故适应面更广,唐秉钧于乾隆年间刊行医书称西洋参“宜于治火”(55)。同朝的吴仪洛也称西洋参对“虚而有火者相宜”(56)。同治年间的名医王士雄则将其作为治疗“热邪传入厥阴者”的良药,称遇到“热邪”患者,必须将人参改易西洋参,则有“回阳”之效。(57)意在避人参之“热”,采西洋参之“温凉”。《本草纲目拾遗》的撰者专列条目《西洋参药性考》,称“洋参似辽参”,“惟性寒”(58)。取此“良寒”之性,光绪年间的医书特将其掺入“清燥救肺汤”中,标明“西洋参宜入煎”(59)。同时代的另一名医也利用西洋参的偏凉药性,开出“清热解毒法:治温毒深入、阳明去刀伤、津液舌绛齿燥”(60)。值得注意的是,国人还将洋参制成化解鸦片烟毒的妙方,中医历来将“毒”与“热”相连,将“排毒”与“却热”牵连,何况是“烟火之毒”,西洋参既含“凉性”,以外来良药治疗外传之毒,1838年禁烟高潮时,湖广总督林则徐便提出了两道戒鸦片的药方,一名“忌酸丸方”,另名“补正丸方”,两道药方的首味用药都是“生洋参”。瘾君子服用后疗效显著,挽救了不少中毒之人和他们的家庭,但也因为需用洋参等药较多,并要做到湖北省城各药店无日不售此戒烟药,导致洋参等价格涨价数倍。(61)将西洋参用于戒除鸦片,在中国曾长期流行,到同治年间,冯苏开列“解鸦片烟药丸方”和“解鸦片烟药酒秘方”,西洋参也还是最重要的用药。(62)人参还有其他功用,有些说来令人难以置信,如耶稣会士殷弘绪就提到中国人用人参等“药剂来合成”喂养珍珠贝的饲料。(63)

清朝对人参的制作异常讲究,“前去采挖这种植物的人只保留其根部,并把在10至15天时间里采集到的人参埋在同一地方。他们将其仔细清洗,用毛刷去除其中一切异物,然后置于几乎沸腾的水中略泡片刻,再利用煮黄米发出的蒸汽将其熏干——这可使人参稍许染上些黄米的颜色。黄米置于容器中,倒入些水,以小火烧煮,人参置于架在容器上方的小木档上,用一块布头或另一个器皿盖住,慢慢就会熏干。也可以在太阳下晒干甚至用火烤干人参;这种办法虽无损其功效,却使它缺乏中国人喜欢的色泽。人参干燥后应密封于同样干燥之处,否则就有腐烂虫蛀之虑”。中国使用人参历史悠久,形成多种服用方法,人参根茎“垫纸在火上烤干或浸入酒中直至浸透。接着用牙(而不是用刀切,铁会降低人参的功效)咬成小块,焙烧后根据病情的许可,将粉末用水或酒送服。……可以用人参煮汤,或制成人参软糖、人参膏、人参糖浆”。(64)关于“煮烧方法如下:把人参切成小片放入上过釉的土罐中,再倒入四分之一升的水。要注意把罐子盖紧,以温火焖煮;等放入的水煮剩一平底杯光景时再放一点糖并立即服用。然后在渣滓中再倒入同样多水,用同样方法烧煮以便提取全部精华及根部残留养分。两份汁液于早晚各服用一次”。来华西人还发现新鲜的人参叶子“差不多也能产生同样效果。……用人参叶泡的茶水色泽宜人,喝上两三回后就会觉得它香味、口味俱佳”。(65)茎、叶、枝、根,各有功用;膏、丹、丸、散、浆、汤,不一而足,西洋参的服用方法也相当花式。嘉庆年间就有制成膏剂的,“大生膏酸甘醣法:人参二觔(无力者以制洋参代之)”。(66)也有以西洋参、梨汁、蔗汁熬成浆液,专治“津干火盛者”,方剂因为口感发甜,又是汤汁,对老幼者效果更好。(67)还别出心裁,以“糯米饭上蒸用”,据说有“补阴退热,姜制益元扶正气”的疗效。(68)

 

人参很早就出现在中国外贸的名单中,宋绍兴三年和十一年,户部重新裁定市舶贸易的物品名色,内有人参。但此乃中国参,并非西洋参。而在1833年之前,中国海关税则规定的征税额度是人参(包括西洋参)每斤、人参须每十斤,纳税3钱银子,比一般药材纳税2钱略多。(69)不过,这只是正税,其他陋规甚多,无法明示。人参因为是高级奢侈品,因量服用是对身体有益无害的高档滋补品,除了医患救急外,还用于上流社会的应酬交际礼尚往来;除了流向正规药用渠道外,也有些被行商或经办人直接购买用于送礼以至偿付“行佣”等,1823年广州的某些小行商就要求西商预付资金,“以便他们能够缴纳税捐以及人参、黄酒、规礼、军需等用途的行佣”;也有外商、行商向官员、朝廷的馈赠“报效”,1819年,为庆祝嘉庆帝六十寿辰,行商供奉就包括“购买人参送给朝廷”(70)。1822年5月27日,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委员会收到部分小行商要求“预付下月当局需索现金的信”,其中以购买人参占了很大比例,总计:“鹏年官”提出人参款4500两银子,“鳌官”4000两,“人和”9500两,“柏官”9500两,“发官”4500两。这应该是行商向粤海关监督等官员交纳的款子,此种索取已被目为常规。不应忽略的是,这还仅仅是部分小行商,未列大行商;所告知的对象只是英国,并非那时经营西洋参的主要国家美国。1828年7月19日,两广总督谕令“53种外洋进口货”,只能由行商经营,里面就条例人参(71),强调进口的专营垄断,正好说明西洋参的利润空间不容小觑,在清朝官商心目中的功用所关非细。因为西洋参在中外贸易中是长期获利的品类,利之所在,走私现象也很突出,御史梁绍献曾上折要求清查沿海各关的走私积弊,获清帝批示:洋参“等货近来报税尤少,似此藐法走私,暗亏国课,于税务大有关碍”(72)。鸦片战后,中美进行《望厦条约》谈判,美方仅就两种进口中国的货物提出减税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西洋参,要求实行“值百抽五”的税率,获中方同意。(73)

花旗参入华主要是为交换中国茶叶。自18世纪初茶叶取代丝绸成为中国出口商品的第一大宗后,在北美殖民地也迅速成为大众饮品。独立战争前,北美十三州茶叶的贸易转运控制在英国东印度公司手中,其利用垄断抬高价格,1767年6月,“托时德财政法案”(Townshend's Revenue Act)通过,决定向英国转口的茶叶等物品征收关税,遭殖民地的强烈反对,1769年5月,英国决定废除“托时德法案”关于其他物品的关税,但价值不菲的茶税除外,使得北美殖民地的茶叶价格比英国本土要高一倍以上。(74)这一来,法国、瑞典、荷兰、丹麦等国的走私茶叶乘机以低价进入,1769~1772年,英国输入该地区的茶叶10619900磅,法、荷、丹、瑞四国输入的茶叶19902000磅,走私货使英国东印度公司库存积压,英国因此颁布《茶叶法案》 (Tea Act of1773),引发波士顿骚动,愤怒的民众把297箱东印度公司的茶叶倾倒海湾,进而成为独立战争的导火线。(75)1783年9月1日英美《巴黎和约》的签订标志着北美十三州摆脱了殖民地的羁绊而独立,新问题也伴随着新国家的诞生到来,新美国的经济面临窘迫:“这里又是穷困逼人,既然是一个没有制造业的民族,又被禁锢在一片不生产很多主要食品而面积又很有限的地域里,更被代价很大的战争耗尽了财富,美国和经济上的自给自足真是相去天渊了。最初到亚洲去的美国人是他们不得不去”。而这些来华的美国商人,“与其说是到东方去销货,无宁说是去购货。……东方在经济上是自给自足的,不需要西方任何东西。这样造成的交换问题乃是美国商人所必须应付的一件最头疼的事。他能够带什么到亚洲去交换他所需要的产品呢?”(76)人参无疑是非常对应中国人胃口而大受欢迎的,当时,在新英格兰的森林中有成片野生,此方中国有市场,有销路,彼方美国有货源,有产出,于是乎,西洋参的对华贸易应运而生,缘此在中国(也只能在中国)诞生了一个美国花旗参的供应市场和消费群体。当西方人在中国发现人参之初曾意识到:“如果精通制药的欧洲人有足够的人参进行必要的试验,通过化学方法测试其特性并根据病情适量地对症下药,那么,人参在他们手里将成为上佳良药。”(77)可惜,人参成为西人“上佳良药”的时代却久久未能到来。在18世纪后期和19世纪初期,也就是西洋参贸易的兴盛时期,绝大多数原先和中国进行贸易的西方国家有淡出中国市场的现象。(78)唯有美国等少数国家仍能保持其对华贸易不坠,其重要原因在于,当西方对华贸易最重要的交换物品——美洲白银发生危机时,美国仍能拜西洋参和皮毛等所赐,来和中国进行茶叶等物品的交换,西洋参,对于新近立国的美国人来说是寻找到了不可多得的对华交易物品,赖此先得之益,美国人在抵抗了英国人之后,仍能接续并扩大与中国的贸易,仍能享受在那时已不可或缺的茶叶等“中国货”,这对那时段的美国经济和美国人的生活绝对是非常重要的,亦在中美早期关系史的大书中占据关键一页。

但毕竟,舶来的西洋参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有之更好,没有也无碍国计民生的高档奢侈品、小众消费品。“从最初的贸易时候起,美国人就已经面临上述的困难。有一个时期,他们希望用他们所发现的一种产品——人参,来供应中国的需要,但不久就看出中国对人参须的需要是有限的”。加上野生的采集环境,输入量的不确定,到19世纪20年代,西洋参的利润已经有大幅滑落,一方面,采掘愈来愈难,成本愈来愈高,而售价没有太大上涨,“当美国人参第一次被运来时,其利润为500~600%。但近年来利润大为降低,几乎只能收回成本”。先前扮演美货输华第一大货值的人参的地位也出现改变,“中国只需要很少的人参,因此美国有一个时期似乎没有其他土产足以吸引中国人的爱好。然而,不出几年,便发现它对于皮货、檀香和南洋的各种产品的需要。”(79)1832年美国船运来人参价值146054元。这年输华货值最大的是水银,价值629548元;其次是棉织品,价值591468元;再次是毛织品,价值483538元;这些货价都超过了西洋参,当年美国输华货物总值是2907936元,人参价值连5%都不到。(80)无怪乎,赖德烈要作出这样的估算,在1830年代,“人参仍然继续由美国运往,但很少价达20万元”(81)。

到19世纪后半期,由于采挖量过大,加上美国东部的森林部分被砍伐,破坏了人参生长的自然条件,使野生参的分布密度锐减,光凭采集山参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人工栽培被提上日程,开始时,把人参与大田作物等同对待,结果无论播籽还是移苗皆归失败。实际上,在中国也早就进行过人工栽培的试验,“人们播下种子,却从不见其生长;可能正因为如此,鞑靼人中才流传着一则传说:他们说一只鸟吞食了地上一颗(人参)种子,却无法消化,便在胃里把它洗净后又排了出来;这颗种子后来在鸟把它与粪便一起排出的地方长了出来。”(82)人们曾长期认为人参是不能种植的。美国最早栽培人参的人可能是亚伯拉罕•惠斯曼(Abraham Whisman)在弗吉尼亚州所进行。但成功者却是斯坦顿,他于1887年首先在纽约试种成功。1895年美国农业部出版了一本《美国人参及其贸易、保护和栽培》的小册子,介绍人参栽培方法。此后不太长的时间里,美国人参栽培业迅速兴旺起来。(83)野参采集遂成凤毛麟角,称雄一时的野山参贸易退出历史舞台,中国市场上的西洋参亦从野生原种转换成人工栽培,但西洋参或花旗参的对华贸易风光依旧。

注释:

①(15)(83)张连学:《美国人参栽培史的初步研究》,吉林:《特产科学实验》,1987年第4期。

②(50)(64)[法]李明:《中国近世报道(1687-1692)》,郭强等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4年,第202~203页。

③⑦⑩(13)(46)(51)(65)(77)(82)[法]杜赫德编:《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二卷,郑德弟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第50~56页。

④韩琦:《杜德美》,杜石然主编:《中国古代科学家传记》,下,北京: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1328页;[法]杜赫德编:《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一卷,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郑德弟作“中文版序”,第13页。

⑤(63)[法]杜赫德编:《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四卷,耿异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5年,第105~106页。

⑥方豪:《中西交通史》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556~557页。

⑧(26)(35)(44)[瑞典]龙思泰:《早期澳门史》,吴义雄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年,第347~348页。

⑨(45)[法]老尼克:《开放的中国——一个番鬼在大清国》,钱林森、蔡宏宁译,济南:山东画报出版社,2004年,第242页。

(11)(67)梁廷柑总纂,袁钟仁校注:《粤海关志》,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51、430页;第28、30、178页。

(12)(37)(55)唐秉钧:《文房肆考图说》,卷七,乾隆嘉定唐氏竹映山庄刻本,第88页。

(14)(20)(24)(79)(81)[美]赖德烈:《早期中美关系史(1784~1844)》,陈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年,第6页;第6页;第10~11页;第23、25页;第69页。

(16)(36)佚名:《常税则例》,卷二,雍正古香刻本,第42页。

(17)W. Speer,The Oldest and the Newest Empire,China and the United Stares,New York,1877,p.410.

(18)(23)(28)(31)[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一、二卷,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296页;第417~418页;第470、492、497、590、594页;第492、497页。

(19)(29)(32)(71)(80)[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五卷,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534、536、625页;第6、124、103、168、403页;第103、124页;第58、75、183页;第351页。

(21)(76)[美]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姚曾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页;第4、16~17页。

(22)(30)李定一:《中关早期外交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6、8页。

(25)Clements R. Markham ed.,Narratives of the mission of Ceorge Bogle to Tibet and of the Journey of Thomas Manning to Lhasa, New Delhi:ManJusRi Publishing house,1971,pp.45,131.

(27)英国外交部档案:F.O.228/32

(33)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南京:国立编译馆,1937年,第174页。

(34)根据下列档册数据统计,[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四、五卷,第147、168、193、261、285、351页。

(38)(56)吴仪洛:《本草从新》,卷一,清刻本,第4页。

(39)赵汝适:《诸番志校释》,杨博文校释,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151页。

(40)陈其元:《庸闲斋笔记》,卷八,同治十三年刻本,第117页。

(41)乾隆年间人即称西洋参“出大西洋、佛兰西”。见吴仪洛:《本草从新》,卷一,清刻本,第4页。到同治年间,仍有人持此说。见赵学敏: 《本草纲目拾遗》,卷三,同治十年吉心堂刻本,第44页。

(42)余德埙:《鼠疫抉微》,宣统二年铅印本,第36页。

(43)黄遵宪就有“广东人参”的叫法。参见黄遵宪:《日本国志》,卷六“邻交志”上三,广东富文斋光绪十六年刻本,第87页。

(47)谢清高口述、杨炳南笔录:《海录校释》,安京校释,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331、264页。

(48)魏源:《海国图志》,长沙:岳麓书社,1998年,第1663、1721、669页。

(49)徐继畬:《瀛寰志略》,卷九,道光二十八年福建抚署刻本,第179、186页。

(52)管同:《因寄轩文集》,二集卷五,道光十三年管氏刻本,第96页。

(53)[美]韩德:《中美特殊关系的形成》,项立岭等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7页。

(54)对于人参的“火重”,西人也有考察:重病患者“每次服用的量不超过二钱干人参。至于身体健康的人和仅为防病或偶患微恙的人”,则“每次服用的量别超过一钱,而且不必每天服用”。[法]杜赫德编:《耶稣会士中国书简集》,第二卷,第51页。

(57)王士雄:《随息居重订霍乱论》,卷三“医案篇”,同治刻本,第38页。

(58)(68)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三,同治十年吉心堂刻本,第44页。

(59)陈葆善:《白喉条辨》,光绪刻本,第4页。

(60)雷丰:《时病论》,卷一,光绪十年雷氏慎修堂刻本,第5页。

(61)林则徐全集编辑委员会:《林则徐全集》,第三册,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年,第1165、1200页。

(62)冯苏:《见闻随笔》,卷二十五,同治十年天空海阔之居刻本,第216页。

(66)吴瑭:《温病条辨》,卷三“下焦篇”,嘉庆十八年问心堂刻本,第113页。

(69)王士雄:《温热经纬》,卷三,清刻本,第52页。

(70)[美]马士:《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第三卷,区宗华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350页。

(72)刘锦藻:《清续文献通考》,卷三十“征榷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考七八一九。

(73)赵尔巽等:《清史稿》,卷一百五十六“邦交志四•美利坚条”,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4577页。

(74)J. Steven Watson,The Reign of George Ⅲ 1760-1815, Cambridge:Oxford University,1960,p.198.

(75)Jeremy Gregory and John Stevenson, Britain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1688-1820,London and New York,1999,pp.21 22,169-170.

(78)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66~267、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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