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研究》2012年5期,转载于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近代史》2013年第1期)
【内容提要】 本文聚焦于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一书,对国内外中国经济史学界有关斯密型动力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批评与讨论,对阿里吉与加州学派有关斯密分工理论及其在中国的表现所做的解读提出强烈质疑,并通过阅读斯密、马克思的原典,力图还原一个真实的斯密,即强调“社会分工”的斯密,并引入吴承明“没有(社会)分工的市场”概念,主张将两者(即真假斯密)结合起来,用历史的眼光对明清以来中国小农经济的演变做出重新解释,进而为中国乡村经济的未来发展提供一条不同于主流认识的新思路。
【关 键 词】斯密型动力/社会分工/技术分工/没有分工的市场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包括乡村经济史在内的中国经济史的研究,逐步进入一个以市场分析为主导的新时代。此类研究,在经过“去资本主义化”的过滤之后,越来越呈现出如下几种倾向:其一是将过往对于生产关系的探讨转向对生产力的研究,关注的焦点也从“人”转向了“物”,转向了资本、商品和技术,进而浓缩成一种叫做GDP的数字分析;而即便有“人”,那也是“经济人”,一个被认为可适用于任何时代因而也就脱离了具体历史的抽象个体。其二是将经济问题从其他各种社会关系中剥离出来,作为一个孤立的对象加以考察,结果造成一系列的二元割裂倾向,如城市与乡村割裂、经济与社会分离、人与自然互不相关、传统与现代截然两分。其三则是此类研究无不以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为中心,即使在所谓的乡村研究中也深深地打上了“城市导向”的烙印。“城市化”既是理想,也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其四是对研究对象缺乏批判性的反思精神,缺乏一种对立共生的辩证分析态度,过往那种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式的两极化思维依然主导着人们对历史与现实的研判。最后,这样的研究总摆脱不了“断尾巴蜻蜓”之嫌。尽管我们往往在现实发展之中获得灵感,对过去展开一而再再而三的重新解释工作,但是很少自觉地把从历史研究中获得的智慧用来观照或反思当下,也很少把当下的现实作为一个历史的过程进行考察,以至于——仅是其中一个例子——对当代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即城乡分离运动或美其名曰“城乡一体化”建设,已经或即将带来的巨大影响,长期缄口不言;或听凭一大批主流经济学家的肆意鼓吹。无论如何,这都不利于对中国乡村经济之历史的认识,也无助于把握当下及未来中国乡村经济的走向与命运。
早就应该到扭转这一倾向的时候了。在中国这样一个持续几千年之久的农业文明国度,一切问题都是农民的问题;农民的问题不解决,中国的问题就没有希望。这已经成为几代中国人的共识。可是,面对当前汹涌而来的城市化、非农化的潮流,我们更应该从反面的角度提出这样的疑问:如果农民真的消失了或者被终结了,中国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吗?是否将因此面临更大、更严重的问题?有没有可能走出另一条不同的道路?有了这样的问题意识,再捡起一个极具洞见却备受冷落的概念,即“没有分工的市场”,也就是从农工结合的角度,或许会对近世中国数百年乡村经济的历史变迁贡献一点不同的认识。限于篇幅,暂且停留在国内外学界的相关争鸣之中,希望借助对这些争鸣的梳理,寻找可能的线索。
一、“社会分工”抑或“技术分工”:多重变幻的斯密形象
何谓“没有分工的市场”?乍看起来,这是一个极其荒谬的概念。只要稍具经济学常识,都会反问:没有分工,何来市场?其实,这里所说的分工,非指社会的劳动分工,是指劳动的社会分工;这里的“没有”,亦非绝对意义上的不存在;这一概念并非笔者捏造,是从著名的中国经济史研究泰斗吴承明先生早期提出的“不依靠分工的市场”这一说法借用而来。据吴先生的研究及笔者本人的理解,这种“市场”,在微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农业和手工业在家庭内的结合,是以家庭内部的劳动分工形式参与市场交易活动;在宏观层次上,一则表现为地域分工——一种基于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自然资源禀赋差异而形成的广域交换形式(长距离的贩运贸易),而不是基于要素市场相对自由的流动所形成的产业集聚和空间分异;一则表现为城乡之间基于租、税征缴而形成的从乡村到城市单向度的不对称交换,而不是城乡分离的各自独立的产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吴先生认为,这种不分工的市场是中国传统市场的基本形式,“它所造成的市场繁荣,不必代表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是反映封建经济的成熟”。①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就在这种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新的基于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市场也在逐步成长,近代以后,其作用愈益显著,而前者作为小商品市场,在吴先生看来,是必须而且必然要被近代市场所取代的。不少中国学者因之主张将这样的市场作为虚假市场而踢出研究视野之外。②近年来,吴先生的观点发生了明显变化,即越来越强调基于社会分工的斯密型市场的作用,并把它看作明清以来中国经济成长的最重要的动力。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已经放弃“没有分工的市场”这一概念,但是其对历史过程的斯密式解释,实际上又将此前所谓的“小商品市场”或“虚假市场”转换成“斯密型市场”了,客观上也可能会导致概念上的混淆。
这一变化与近十余年来加州学派的兴起相辅相成。后者是在吴先生曾经领导的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或后来的近代市场经济分析的基础上衍伸出来的,反过来又对前者乃至中国的中国经济史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这种影响并不在于其具体观点有多少被中国学者所接受,而在于隐身其后的新的规范认识或理论范式。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讨论近世中国市场发育的过程时,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把劳动分工与社会分工混为一谈。在中国大陆,这样一种倾向与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去资本主义化”的过程如影随形,而对于带有浓厚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色彩的加州学派来说,无视“社会分工”,自属天经地义。正如英国学者迈克尔•佩罗曼指出的,西方现代经济学家,除了马克思,“几乎毫无例外地热衷于斯密的劳动分工观点”,而“很少涉及社会劳动分工这一领域,以至于在思考生产的社会关系时,社会劳动分工被完全排除在外”。③笔者在五六年前曾就此提出批评,指出这一做法“既与斯密的原意大不相符,也造成了现实研究中的叙述混乱”,并希望借助环境史的方法,“进一步发掘分工与不分工市场的相互关系”,进而找出“摆脱目前之理论困境的最佳途径”。④林刚则依据对斯密原著的阅读和对中国经济史研究的梳理,对斯密的“分工”理论及其在中国的不当运用进行了颇具启发意义的辨析。⑤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乔万尼•阿里吉(Giovanni Arrighi)在其新著中所做的更加鲜明的阐述。如其所言,读者往往被斯密在《国富论》的开篇所提及的制针厂的例子迷惑住了:
斯密的叙述开始于一个针厂的例子,用来说明分工如何改善了劳动力的生产能力。但是,自那以后,他的注意力就离开了隐蔽的生产场所,转而继续聚焦于社会分工(城乡之间,或不同经济部门和活动之间的分工);聚焦于把专门从事不同经济活动的单位联结起来的市场交换;聚焦于推动贸易和生产部门之间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的竞争;聚焦于政府能够采取什么行动,来促进、调节和利用竞争和分工的协作。只是在将近结尾处提倡政府在大众教育上采取行动的时候,斯密才含蓄地回到了技术分工上。但是,他并没有像叙述开始时那样强调技术分工对生产能力的积极影响,反而谴责它对劳动力的毒害。⑥
也就是说,在斯密看来,改善劳动能力最重要的,“是出现了专门生产资本产品的部门和出现了专门生产科学知识的个人和组织”,亦即“专业化生产单位和分支的出现(社会分工的发展),而不是单位本身内部工作任务的专业化(技术分工的发展)”。⑦因此,加州学派将明清以来直至今日中国经济演进的动力一概称之为“斯密型动力”,可谓大谬不然。
然而,发现其中奥妙的阿里吉,居然还是将中国过去已经发生以及目前正在发生的事情都叫做“斯密道路”,并将“亚当•斯密在北京”的发明权归于加州学派,则不能不令人大惑不解。阿里吉的“澄清”,使这一潭理论之水变得更加浑浊。只有再一次返回这些经典作家的原著,并结合其后众多理论家,包括阿里吉对他们的阅读与理解,大致才可以重塑斯密形象。不过,首先要做的,还是探究一下阿里吉是怎样重演了一幕“龙凤掉包”的学术大戏。
阿里吉对盛行学界的假斯密现象的发难,是从加州学派的对立面——同属加州大学的黄宗智与布伦纳开始的,他认为后者“把大规模生产和技术分工抬到了作为经济无限发展的条件的高度,这就把斯密对这两个现象的负面看法本末倒置了”。⑧这一批评指出了布—黄学派的一个重要局限,却构成了对布—黄学派的最大误解。黄的早期研究确实是将城市化和大规模的农场经营看做是英国截然不同于中国的最重要的经济发展指标,并把它视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前途,一度为中国如何摆脱“过密化陷阱”、最终走向与欧美相似的道路而费心尽力,因而多少也带有欧洲中心主义的意念,但是其目的在于挑战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商品化等于资本主义化(或近代化)”的规范信念,进而勾勒出一幅市场发育多元化的现实图景,而且至少就其对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之前的历史所做的观察来说,黄并未将阿里吉最初发现的亚当•斯密看成是中国经济发展始终不变的动力。此处不应模糊其理论中隐性的“价值评判”与其对具体的历史进程所做的“事实裁定”之间的界限。倒是阿里吉本人,其真正意图乃在于反复强调东亚“勤劳革命”(亦译作“勤勉革命”)在中国经济演进中的作用,极力赞同日本学者杉原薰所提出的“东亚道路”。如此一来,又势必与其“发现”的斯密模式或社会分工模式背道而驰。于是,经过一番理论改造,阿里吉便将杉原薰模式径直包装成后者,认为他“对东亚道路典型的小规模家庭生产的优势所给予的积极评价完全是斯密式的,其中主要包括:保存了有能力圆满完成多种任务的劳动力;对生产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变化作出灵活反应;以及未雨绸缪地解决生产管理问题”。⑨由此发现阿里吉心目中的另一个亚当•斯密:这一位斯密,既非“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理论家与鼓吹者,亦非作为“无休止”经济扩张发动机的资本主义的理论家和鼓吹者,也不是《国富论》第一章描述的那种针厂分工(即“劳动分工”)的理论家与鼓吹者,所有这些,都是后世绝大多数读者对他的误解;相反,这一位斯密,更强调“市场是政府的工具”,强调“竞争与分工是现存社会框架内经济扩张的互动条件”,以及“国家财富是国家力量的来源”,更重要的是,他还发现了一条通向富裕的“自然道路”,或者准确地说,是发现了人类历史上两条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⑩根据阿里吉的分析,斯密加以理论化的这两条道路,一是以欧洲为典型的“非自然的”或以外贸为基础的道路,一是以中国为典型的“自然的”或以国内贸易为基础的通道。它们既非加州学派之“欧亚相似论”所鼓吹的同一条道路,也不是布—黄学派所主张的那样,即认为欧洲道路比中国道路具有更大的潜力;相反,两者并无高下之分,且都会导向停滞或高水平均衡陷阱。然而实际上,在阿里吉看来,“斯密本人不但把中华帝国晚期看作市场发展的一个样板,而且他还认为中国几乎达到了那种发展的顶峰”,而欧洲道路则是一种“非自然的倒退的”的路径,故此他“把中国而不是欧洲看做是政府最应该追求的那种市场经济发展的典范”,“他给欧洲政治家建议的主要方向是把本国的发展过程转向‘自然的’道路”。今日东亚的复兴,在阿里吉眼中,也可能表明斯密关于市场发展的这一观点在某些方面的正确性。(11)
若稍加辨析,便可看出,阿里吉在这里实际上采用的是黄宗智的逻辑,即把市场形成过程与资本主义发展过程区别开来,认为两者之间,至少就中国而言,存在着根本差异(12),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两种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发展之路”。(13)他也承认,“杉原薰关于劳动密集、能源节约型发展道路类似于黄宗智所说的‘内卷式增长’”,但是由于黄的这一“没有发展的增长”的概念,没有像杉原那样考虑到“劳动密集生产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发挥持久作用的可能性”,忽略其“进化”和“发展”的趋向,故而被看成是“没有依据的”。(14)因之,阿里吉与布—黄学派的真正分歧,是对勤劳革命——一种不同于英国工业革命的经济成长方式——的不同评价,一个看到的是其中消极的一面,一个却突出其活力所在。从这一意义上来说,阿里吉又将黄宗智的逻辑来了一个倒转,在黄宗智那里属于斯密逻辑(也包括马克思)的“工业革命和市场资本主义发展”,被仅仅称之为“熊彼特或马克思的发展”;在黄那里被视为反斯密的市场,即所谓“勤劳革命和非资本主义的市场发展”,则变成了“斯密本人从理论上建立起来的”另一类型的“市场经济发展”。(15)而且这一发展类型一直持续到今日,成为东亚或中国当代复兴的火车头。阿里吉似乎忘记了斯密从来没有对市场做出这样的区分。他所做的工作,从这一意义上来看,与其说是“发现”真实的亚当•斯密,不如说是“发明”了一个新的亚当•斯密。这样的亚当•斯密,既是对既有理论的曲解,也是对历史事实的罔顾,同时背离了他本人对亚当•斯密的所谓重新“发现”。恰如其著作标题“亚当•斯密在北京”所揭示的,今日中国固然到处都是亚当•斯密,但是这个亚当•斯密与阿里吉所“发现”的真正的亚当•斯密,完全是两个模样。
二、“自然道路”与“反自然道路”:一个真实的亚当•斯密
究其实,阿里吉也看到了加州学派有关斯密增长概念的问题,还指出杉原薰关于东亚勤劳革命具有持久重要性的论题,并没有质疑欧洲道路那种典型的、以工资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生产的竞争优势(16),但他仍然将其归之于斯密型增长,其原因就在于阿里吉误解了亚当•斯密关于中西发展道路的论述。从行文中看,他之所以推崇斯密所说的“自然的”道路,与他特别强调的斯密的所谓“反城市偏见”密切相关。据其研究,这一由罗森堡揭示的斯密的“反城市偏见”,认为农业工人比产业工人更少受到技术分工的负面影响,更具高超的智慧和灵活的技能,“假如有机会成为小私有经营者,庄稼汉将是比大私有经营者更好的企业家”;“任何国家通过商业和制造业获取的(资本),都是极不稳定和靠不住的财产”,除非至少有一部分“已经在该国土地的耕作和改良中得到了保护和实现”,因为“农业更坚实的改良所产生的财富来源则远为耐用持久,并且不能被毁灭掉”。斯密因之建议立法者推动“非自然的”道路自动地与“自然的”道路趋同。(17)正是基于这样的发现,阿里吉一方面承认杉原薰并没有引证斯密,也没有质疑欧洲道路,另一方面却仍然将其有关东亚道路的表述与“斯密模式”连接在一起,并将斯密模式的适应对象转移至中国。(18)至于所谓的欧洲道路,据其行文判断,其实是马克思的立场,尽管后者在《资本论》中所展开的分析,是从“市场和市场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开始的,但他“很快就让我们离开‘嘈杂的’市场领域,跟随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所有者进入‘隐蔽的生产场所’,去考察资本究竟是怎样进行生产以及如何被生产,亦即进入技术分工的领域。”(19)阿里吉似乎忘记了他早先作出的判断,即斯密是从制针厂这一“隐蔽的生产场所”转向包括城乡分离在内的“社会分工”。从阿里吉阐述斯密“反城市偏见”的行文中可以看出,斯密对于农业的偏爱并没有偏离这一“社会分工”的立场,他之强调“自然的”道路,并非返回到农业和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生产状态,而是强调在以工、农分离为基础的城镇工业发展起来之后,这种以牺牲农业为代价的资本是如何因其在城镇的积累过于庞大,竞争激烈,以致利润降低,被迫流向农村,在土地上扩散,从而“在那里创造了对农村劳动力的新需求,必然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工资”。(20)据斯密的原著,罗马帝国崩溃后,欧洲各国适于远地销售的制造业的发展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由对外贸易促成的;一种是“随着农业发展而推广改进的”,但是“其推广与改进,在欧洲的现代史上,一般迟于那些由对外贸易促成的制造业”,它实际上是“国外贸易和直接由此而产生的制造业的最后和最大的结果”。易言之,“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城市工商业是农村改良和开发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结果”。(21)斯密还详细探讨了工商业都市的增加和富裕对所属农村的改良与开发所作出的三个方面的贡献,即“为农村的原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而便宜的市场”;推动都市商人投资于农村,进行土地改良;侵蚀和瓦解了农村旧的封建体制和农村居民的依附状态,使其逐步形成一个和城市一样的社会,即“有秩序,有好政府,有个人的安全和自由”。尤其是后者,斯密誉之为“一种极重要的革命”。(22)他在批评重农主义的思潮时,特别指出,那些“为了增进农业而特别重视农业,并主张对制造业及国外贸易加以限制的”学说,“其作用都和其所要达到的目的背道而驰,并且间接妨害他们所要促进的那一种产业”;相反也是如此。也就是说,斯密真正倡导的是农业、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均衡发展,而非孤立地强调农业的重要性;对他来说,任何特别鼓励特定产业或特别限制特定产业的做法,都“违反自然趋势”,都“只能阻碍,而不能促进社会走向富强的发展”。(23)正因为如此,当斯密发现国防需要和国家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个重大的矛盾——即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国民财富增长一方面使国家成为贫穷邻国更具吸引力的打击目标,一方面又损伤了大部分人口的战斗力,因为那些专门从事工业、商业和农业的工人既没有准备作战,也没有时间从事军事训练,根本无力保卫自己,而在对外贸易极少而只有家庭工业的农牧国家,每个人就是战士或者可以轻易地变成战士时,他并没有主张回到所谓的自然的道路,而是像阿里吉自己所承认的那样,把他的社会分工优势理论扩展到“战争艺术”上,即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依靠机械技术的现代常备军。(24)就此而论,斯密对所谓“自然的”发展道路的偏爱与其对国防的强调并不矛盾,矛盾的是阿里吉自己对斯密的误读。
进而言之,当斯密将欧洲道路称之为“非自然的倒退的”道路时,他实际上有可能在欧洲的经济发展史上预设了一条前此而存在的与“中国”雷同的“自然的”道路。而且,诸如利斯、赫利法克、设菲尔德、伯明翰、沃弗汉普顿等地的制造业,在斯密看来,正是“农业的结果”,是“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的”,以致严立贤就此总结出一条由斯密描绘的“与中世纪制造业以及原初工业化论者所强调的农村工业完全不同的工业化发生机制与过程”(25),但在斯密眼中,这一自然道路的演进在当时的经济生活中并不曾占据主导性地位,更多的地方走的还是另一条非自然的道路。问题是,前者是如何走上这种非自然的道路的呢?斯密先是在序论中将其归因于国家政策的不同(26),继而又在第3篇“论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中专门来讨论到底是“什么情况使人们采用和规定这种政策”,只是其表述又略有变化,认为“这种反自然的退化的顺序,乃是风俗习惯造成的”。(27)不管怎样,从其对自由的、独立的、有自己的耕田资本同时又有权利保障的英格兰佃农,以及自由的、独立的、与乡村社会相分离的“都市的勃兴与进步”的推许之中,还是可以窥其端倪的。不过,真正揭开其中秘密的还是马克思的《资本论》。从中可以看出,这一秘密不仅存在于“隐蔽的生产场所”,更存在于这一生产场所之外,只是需要将时间稍作前移、重点探讨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即劳动者和其生产条件的分离的过程。这一部分内容就其结构的安排而言被置于《资本论》第1卷之后,但就其历史的顺序而言,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略的。可以说,无论是斯密,还是马克思,他们重点讨论的都是资本主义——更准确地说是“商业社会”——的发展问题,而不是起源问题,尽管各自的侧重点不同。阿里吉的错误在于将斯密的横向比较所显示的空间差异变成了永恒的纵向演进的过程,以致回避了这样一个问题:欧洲非自然的倒退的道路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帕特里克•奥布赖恩在批评加州学派关于大分流与工业革命的解释时曾指出,“什么开始了工业革命和什么维持了工业革命的问题就不应混为一谈”。(28)同样,这里也不应该把资本主义的起源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混为一谈;其二,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依据阿里吉的引述,斯密的所谓“自然的”道路,亦非所谓的“东亚勤劳革命”,而同样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经济演进道路,其与欧洲的不同,仅仅在于其资本的投入是按照先农业、后制造业、最后是对外贸易这样一个顺序依次展开的,相反,“现代欧洲各国,它在许多方面却完全被颠倒了”。(29)此处颠倒的只是发展的顺序,而非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发展道路本身。很显然,如果斯密曾经对中国作出这样的描述,那么这种描述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解释,或者说是对中国现实的误解,这条道路在中国的历史上从不曾存在过;阿里吉却抓住家庭工业(至于勤劳革命,另当别论)这一现实,把它植入斯密的思想体系之中,结果造成了双重的误读。(30)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种被阿里吉单独与中国联结在一起的所谓“自然的”道路,其实只是亚当•斯密设想的一种理想化的模型,而且这个理想化的模型即“自然的顺序”,“在所有进步的社会里都已在某种程度上发生”。斯密坚信:
在所有拥有多少领土的社会,资本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按照这种顺序投用。总得先开垦了一些土地然后才能成立很多城市;总得在城市里先有了些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会有人愿意投身于国外贸易。(31)
此处不能忽略引文之中“在某种程度上”这一限定性短语所表现出来的犹豫的心态。差不多同样的表述在另一处又被设定了这样的条件:
设使人为制度不扰乱事物的自然倾向,那就无论在什么政治社会里,都市财富的增长与规模的扩大,都是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结果,而且按照乡村耕作及改良事业发展的比例而增长扩大。(32)
实际上,在讨论一国资本之用于农业、工业和对外贸易3种事业时,他更倾向于这样的结论,即“人类繁荣的过程,似乎从来未曾延续这样的久,使得任何一个大的国家,可从而获得了足够的资本来兼营这三种事业”;因此,“同一资本在国内所推动的劳动量有多有寡,所增加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价值有大有小,要看它投在农业上、工业上、批发商业上的比例的不同而不同”。(33)也就是说,历史上还没有一个国家真正走出一条不曾受过干扰的“自然的”道路,面对有限的资本,各国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资本投入的结构各有差异,实际上走上了不同的财富增长的道路(非“经济发展”)。就此而言,斯密在第2篇第5章至少提出了3种财富增长的不同路径,即北美、欧洲和包括中国、印度、埃及在内的亚洲,而不仅仅是中、欧两种不同的道路。(34)这是从一国的产业结构以及演进过程着眼的。如果联系第1篇第8章的相关论述,也就是从财富的总体状况与演变趋势来判断,中国和印度又各有差异。综合起来,斯密实际上提出了4条经济演进之路。(35)如果说欧洲走上的是一条“反自然的退化的”道路,那么中国也并非像阿里吉声称的那样被斯密奉为“自然的”道路的典范。斯密对中国,还有印度、古埃及等国曾经达到的富裕程度屡屡表示惊讶,但是他还是明确无误地断言:“就连一切记载所推为世界上最富的这三个国家,也只主要擅长农工业。他们的国外贸易,并不繁盛……至于中国的对外通商,向来就不发达。这三个国家的剩余产物,似乎大部分都是由外国人运到外国去,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东西,那常常是金银。”(36)如果说欧洲道路“无论就哪一点说,都是违反自然、违反理性的”,其走向“很大的富裕程度”的过程本身“是极缓慢、极不确定、极易遭到不可胜数的意外事故的阻挠”(37),那么中国道路,固然使其成为“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地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却也从此“停滞于静止的状态了”,看似“未曾退步”,却也难以前进,毕竟这种“静止”状态自马可波罗访华至斯密时代已经延续了500年之久;至于东印度的孟加拉及其他若干英领殖民地,则踏上“社会急速退步”的不归路。(38)真正走上国民财富不断增进之途而被斯密奉为典范的,大约只有英属北美殖民地了。此处财富增长以及相应的人口数量和劳动报酬的增加,既不同于“不增不减”的中国,也不同于“逐渐增加”的欧洲,更不同于急速衰败的印度,而是处于“迅速增长”的态势。(39)其关键在于此处“几乎把所有的资本都投在农业上”,而且可以预见,其制造业“一定会随着农业的进步而产生”。(40)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斯密当时所谓“经济发展”(实际应为可持续的财富增长)的两条道路,与其说是欧洲与中国,毋宁说是欧洲与美洲;欧洲与中国之间所显现出来的差异,与其说是国民财富增长或经济发展道路的不同,不如说是两条经济演化之路的分歧。前两者涉及的是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后两者则是发展与不发展的问题、或者说发展与停滞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林刚明确指出的两条道路,一条“外向的、通过市场交换发展经济的道路”,以英、法、荷、葡、西、意等国家为主,强调国外贸易、产业分工、城乡分离和提高劳动生产率,重在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一条则是以家庭为单位,以求生为最高准则,以“农业与副业、手工业密切结合,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密切结合,自给性粮食生产与商品性工副业生产密切结合”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传统经济发展道路”。(41)尽管这两条道路,一条以不分工的市场——这是斯密和阿里吉都不曾明了的——为基础,一条以分工的市场——这是斯密着意强调的——为基础,按照阿里吉的说法,最后都可能会导向一个所谓的“高水平均衡陷阱”,但是由于这是两条不同的经济演化之路,而非经济发展之途,其最终的走向亦有很大的差异:一个表现为停滞或经常性的周期性循环,一个则通过“创造性破坏”而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一位学者能够断言,前一条道路可以自然地通向后者;当然也没有哪位学者能够说明,作为非资本主义的不发达国家共同遵循的前一条道路,究竟在欧洲是怎样走上后一条道路的。
美国加州大学迈克尔•佩罗曼教授,曾经对欧洲古典政治经济学传统中或隐或显的“社会分工情结”进行过系统而深刻的批判。这一批判,从另一个角度,有助于解释阿里吉为什么在“发现”或正确地指出了斯密分工理论这一精髓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弃之而去。据其研究,从亚当•斯密到大卫•李嘉图,这些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在其公开出版的著作中总是喋喋不休地鼓吹所谓“自由放任”理论,以致此后很少有人会意识到,这些“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也是原始积累的‘同谋’”;但是,只要认真阅读他们的日记、信件以及针对时事而发的一些应用写作,就可以发现,他们对传统的乡村生产者为满足自己需要而进行生产的能力和“特别可恶的韧性”深恶痛绝,“对由市场力量决定劳动社会分工持怀疑态度”,因而其真正的用意和目的,就是把农民和土地分割开来,也就是建议或支持政府剥夺小农场主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强迫他们接受雇佣劳动。正是这样一种“自由放任”的意识形态与政府干预的政策话语之间的背离,使他们对于劳动的社会分工的表述颇显模糊和质疑,有时甚至自相矛盾。(42)但如果明了这一背景,事实上也可以从劳动的社会分工角度予以合理的解释。
如前所述,阿里吉之反转斯密形象,一个很重要的依据就是斯密的“反城市偏见”。这一点确实不容否认,在其著作中时而可以看到斯密对农业、农民和乡村景观的推崇、眷念和赞赏,或者相反,对深受专业化分工之害的城市工人的鄙视。但是依据佩罗曼的研究,此类情感流露,与其说是对“自然道路”的执著,莫如说是在英国的原始积累或社会劳动分工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以后才发出的感慨而已。斯密设想人类历史会按照四个阶段自然地演进,也就是从狩猎、采集、农业社会,依次过渡到商业社会(43),也多次申述在任何没有交换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中,都会超越原始状态,自然而然地形成劳动社会分工,认为这是“一种交流、交易、交换的本性使然”,而不是“任何人类政策的结果”(44),但是他不时又会感觉到农业与分工之间的矛盾。他在《国富论》的开篇就把“劳动生产力上的巨大进步”视为“劳动分工的结果”,可他很快就意识到,“农业的本质特征”,不像制造业那样,“允许如此多的细致分工”(45);他对苏格兰农民的批评,也显示了这一点。在他看来,造成苏格兰高地经济落后的原因,在于高地农民还没有适应现代的劳动分工,他们仍然兼做“屠夫、面包师和酿酒人”,而非依赖于购买的商品。(46)就如在他之前公开提倡采用原始积累途径的詹姆斯•史都华一样,斯密也认为,需要让现代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农场主,从乡村中那些所谓“多余的嘴”的人们手中夺过土地,减少佃农以及其他一些小土地所有者的数量,并认为“这一举动在欧洲的每个部分都直接预示着进步和更好的工作”。(47)事实上,对于具有“多面手”技能的农民,斯密还给出了一幅“怪诞的漫画”,认为“每一个乡村工人都很自然地就养成了闲逛、懒惰、粗心的习惯”,他们“几乎每半个小时就要被迫换一种工作,换一些别的工具,使他们变得懒散、懒惰,即使在最紧迫的情形下也无法变得精力旺盛”;一旦通过技术和制造业的进步,提高农耕技术,这些农民就“和工匠一样没有什么空闲了”。(48)
同样,斯密对城市下层工人的看法,并不表示斯密对城市化的质疑。相反,他只是由此而担心这样的工人阶级“会以一种公开的武力方式,将别人降到和他们同样的地位”(斯密语),因而需要借助“法律和政府”对富人的财产予以保护;他还希望借助于“高工资能使工人阶级的文化逐渐消亡,从而使工人们觉得更像小资产阶级”。(49)前文提及的斯密之关于劳动分工与国防需要之间相互矛盾的论述,与其说是出于对工人福利的关切,不如说是对富人财富和国家安全的担忧,故此他呼吁政府“对教育程序进行干预,希望能通过学校教育,使那些有潜在的难以驾驭性的工人阶级,更多地接受军事纪律,接受财产权”,当然也通过专业化的训练,“培养尚武精神”,以保护富人的财产。(50)
因此,正如佩罗曼反复强调的,尽管斯密总是“固执地想证明”,在由独立家庭组成的农业社区中,劳动社会分工和资本主义将会自然地演进;尽管斯密始终不曾明白(在我看来,抑或是不愿意明确说出),这些工场为什么突然出现,这些同样固执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什么突然放弃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而去接受工场里的雇佣劳动(51),但是他不时流露出的对农民小生产者的敌意,却显示了两者之间的内在的冲突与裂痕,显示了斯密之市场取向的劳动社会分工自然进化理论的不可靠,这或许也是斯密为什么在其讨论政府作用时坚持国家干预立场的潜在动因之一。需要指出的是,斯密的自然进化论,其最终趋向乃是劳动社会分工的形成与扩大,与阿里吉的“自然道路”不可混为一谈,否则我们将很难理解斯密为什么要反复申述欧洲道路的“反自然性”。不过,这并不表示以斯密为代表的欧洲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对家庭生产始终坚守排斥的立场。佩罗曼在他的研究中精辟地指出,他们对家庭生产的看法,实际上“取决于资本主义发展所处的阶段”:
每当自给自足经济构成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扩张的严重阻碍时,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就会对维持工人家庭自给自足能力的条件,不断表现出敌意。一旦政治经济学确认家庭经济发展几近停滞,家庭作为生产者的地位将从属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经济学家就似乎对社会劳动分工的演变完全失去了兴趣。相反,他们力劝家庭应成为劳动力的更为有效的生产者。最终,当有效需求问题得到更多关注后,经济学家就将家庭看成了消费场所。结果是,家庭作为生产场所的作用被普遍地遗忘了。(52)
也就是说,一种总体上对资本主义曾经顽强抵制的家庭生产,在资本主义占据统治地位以后,并不是就此完全消失,相反,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它已经成为资本主义工厂生产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分析详后)。佩罗曼的讨论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不应该对“家庭生产”和“商品生产”、“劳动分工”与“社会分工”或者“欧洲道路”与“勤劳革命”做绝对化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式的理解,更应从历史的角度理清两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就此而论,即使斯密对乡村怀有眷念,他也不可能真的去倡导回归那样的田园生活了。
这从他对英国殖民地的农业或经济发展道路的讨论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显。上文已经指出,斯密最钟情的“自然道路”实际上是美国道路,但有意思的是,斯密并不赞同美洲人按照农业、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途径自然而然地走向富强之路,更不赞同他们“联合起来,或用其他激烈手段,阻止欧洲制造品输入”,进而使本地人独占制造业,垄断全部输出业。他认为这样一来,“将不但不能加速他们年产物价值的增进,恐怕还会加以阻碍,不但不能使其国家渐臻于富强,恐怕还会加以妨害”。(53)相反,对自己的祖国英国,他的态度截然相反。佩罗曼以不无讽刺的口吻指出,尽管斯密信誓旦旦地宣扬农业的优势,但他事实上并不是英国农业保护的坚定拥护者;这样的农业,尤其是专门从事农业,在他看来,“是适合所有新殖民地的行业”,是殖民地迅速走向繁荣发展的最佳途径,至于必需的工业品和奢侈品生产,“购买外国货比自己生产要来得便宜”。(54)对苏格兰,斯密的态度也没有什么两样,他一方面批评苏格兰的落后,另一方面却不希望苏格兰会变成一个与英格兰比肩的制造业中心,而是要将这一地区“永远作为依附于英格兰的原料产地而存在”。(55)可以说,斯密对美国自然道路言不由衷的赞美,充分体现了一位依靠发展起来的劳动社会分工确立其世界经济霸权地位的英国殖民者的心态,是对当时以工业化英国为中心的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坚定维护。这样的道路,固然可以使其所在的国度继续保有某种乡村的美景,但在斯密那个时代,显然只是留给被殖民者的礼物。不过,后来的历史表明,像斯密这样的“自由贸易帝国主义的理论家”,其作为殖民者的意识形态,并不能阻止美国的成长,更不能阻止成长起来的美国对殖民扩张事业的继续,以及随后对英国殖民霸权的取代。
三、从继承到超越:马克思与斯密“社会分工”理论的联系与区别
公平地说,阿里吉对于欧洲道路及其帝国主义特征,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极具挑战力的分析,正是这样的分析构成《亚当•斯密在北京》这部新著最富华彩的一部分。但是,如上所述,作为这条道路坚定不移的“看护人”和阐释者之一的斯密,却被他完完全全地遮蔽掉了。这样的处置手法,实在令人费解。毕竟,连他自己也声称,“马克思和熊彼特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理论确实极其深刻地洞悉了欧洲道路的特性”,但“在解决欧洲那种以外贸为基础的发展与军事力量优势之间的关系问题上”,“还不如斯密的历史社会学有用”。(56)在另一处,他甚至指出,斯密和马克思都把以下几个特点,即“它的外向性,它嵌入了全球市场,以及它由外贸到工业再到农业的‘倒退’的前进方向”等等,看做是欧洲道路的“基本特性”(57),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将其中的一条道路留给斯密,另一条道路却送给马克思呢?仅仅是因为斯密对阿里吉所谓的“自然道路”有所偏爱?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态度何曾有过这样的情趣?我们不应该忘记,斯密在其著作中所讨论的,几乎全都是英国等欧洲国家的国民财富增长的状况,为什么不能把欧洲道路也看成是斯密道路呢?阿里吉当然有自己的理由与依据,这就是在斯密和马克思之间设置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界限。这固然有真理的成分在,可更多的还是误解和臆造。可以说,斯密与马克思的不同,与其说是对资本主义与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各有偏好,不如说是对资本主义本身的认识有所不同而已。此种不同,当然与各自的研究计划、研究课题、研究战略以及研究内容的差异有关,也与各自所处时代不同的现实情境以及中心话题有关,更与各自的立场密不可分,但是并不能就此割断两者之间的联系。
阿里吉是从3个方面给斯密和马克思划清界限的。为了行文方便,先从阿里吉所说的第2个重要区别谈起。在他看来,马克思仅仅赞成斯密的1个看法,即“经济发展的欧洲道路不是建立在短距离(国内)贸易上,而是建立在长距离(对外)贸易上”,而对斯密主张“通过政府行动来反制资本家的权力”和“偏爱以农业和国内贸易为基础的发展”“完全陌生”。(58)第1个问题,姑且放到后文讨论,此处主要讨论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与国内外市场关系的论述。
马克思确曾多次说过,15世纪末以来由于“各种大发现所造成的新的世界市场的贸易需求”,“是促使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的一个主要因素”,“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59),但又曾特别提醒读者,“正是这个事实产生了完全错误的观点”,这显然是指对世界市场的作用做过分的夸大,毕竟,这样的“现代生产方式,在它的最初时期,即工场手工业时期,只是在现代生产方式的各种条件在中世纪内已经形成的地方,才得到了发展”。因此,16世纪、17世纪“商业的突然扩大和新世界市场的形成”,对“旧生产方式的衰落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勃兴”所产生的“非常重大的影响”,只是“在已经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发生的”;而现代生产方式的形成,反过来以其“固有的、以越来越大的规模进行生产的必要性,促使世界市场不断扩大”。(60)
之所以如此,在马克思看来,是这两种生产方式本质上的对立造成的,因此商业——现在用词,就是市场——“对旧生产方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起着解体作用,这首先取决于这些生产方式的坚固性和内部结构”;并且“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的本质”。(61)他还以遭受英国征服和侵略的印度和中国为例,以“因农业和手工业的直接结合而造成的巨大的节约和时间的节省”对大工业的产品进行的“最顽强的抵抗”,证明“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具有的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对于商业的解体作用造成了“多大的障碍”。(62)马克思在这里,既没有过于强调工业产品的“低廉价格”优势,也不曾忽略“直接的政治权力”所起的作用,故而当阿里吉用下面的判断来反驳马克思的时候——“至少在中国问题上,使东方屈从于西方的关键是军事实力,而不是隐喻的廉价商品重炮”(63),他和马克思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分歧。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马克思对阿里吉所总结的两种类型的“市场”(后者用的是“市场经济”),大约同样也不会有太多的不同意见。只不过在前者的笔下,一种是“简单的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一种是服从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市场”或“贸易”。这在他讨论商人资本与产业资本、小商品生产者与资本主义生产之相互关系时,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64)与阿里吉不同的是,他没有将两者看做是各自独立、齐头并进,进而互争优长的经济发展之路,也没有将它们按地域分成两半,一截赠欧,一截还中国,而是首先分成时间上的先后,进而在其后的地域分歧上,探讨两者之间的纠结、互动以及造成的新变化。
马克思既否定世界市场对欧洲道路形成的决定性作用,又将资本主义市场与前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区别开来,恰是为了确立他独特的国内市场论。这样的国内市场,当然不会否认农业的前提作用,但也不会赞同所谓从农业到工业再到对外贸易这一条渐进的自然的转化过程。更重要的是,他从农民与土地分离或者城乡分离的角度来揭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路径,如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以及由此导致的商品市场的扩大,但是与斯密的温情脉脉的国内市场不一样,他更多揭示的是这一市场形成的暴力倾向——这就是众所周知的资本原始积累,以及这一市场的形成对人类生态系统的损害。(65)他指出:“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与历史的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与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他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同样,在大工业基础上形成的现代农业,其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量的增大,也是“以劳动力本身的破坏和衰退为代价的”,而且,“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间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66)他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走向城乡结合,也就是在工业化所造成的城乡之间物质循环的新陈代谢断裂之后,重建新的生态循环体系,从而将被资本主义发展所破坏了的“一切财富的源泉——土地和工人”重新汇合在一起。这样的汇合与斯密的乡村情结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乃是对农业和土地的真正的“偏爱”。
当然,由于他的中心话题是讨论农民与土地的分离,而且反复强调“只有消灭农村家庭手工业,才能使一个国家的国内市场获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要的范围和稳固性”,“只有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与织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67),也由于他更主要地是在讨论工场手工业的兴起与发展、讨论这样的工业组织形式如何为机器大工业的兴起准备条件、进而又主要围绕资本主义工业这一中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进行系统的探讨,这样就很容易使一般读者将他的研究归结为一种“工业导向”、“城市导向”,其研究本身也的确没有对这一“分离”过程的对立面——农业和工业的结合——在现实经济变迁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给予足够重视。但是,无论如何,这并不代表他对这些问题“完全陌生”;相反,他曾在不同的场合对此加以讨论,甚至是专门论述,或者将自己的有关看法放在正文的注释里面。这些讨论,尽管显得零星和不系统,且多是从负面的角度切入,但却充满真知灼见,对于进一步认识近代欧洲乡村经济与工业化、城市化的关系富有启发意义。例如在探讨15世纪末的世界市场的革命在欧洲各地带来的经济后果时,曾提及在意大利北部产生的“一个方向相反的运动”,即“城市工人大批地被赶往农村,给那里按照园艺形式经营的小规模工作带来了空前的繁荣”(68);在讨论工场手工业在城市的兴起时,他注意到因水力资源的空间分布而导致的纺织手工工场生产“分散在农村”的情况(69);在讨论工场手工业之城乡家庭手工业的趋势时,他也承认,即便是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它也“只涉及国民生产的很小一部分,它一直以城市手工业和农村的家庭副业作为广阔的背景”(70),甚至在它以某种形式,“在某些工业部门,在某些地方消灭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地方使他们重新出现,因为它需要它们把原料加工到一定的程度”。结果,一方面,“资本主义经济在农村日益发展,农民日益被消灭”;另一方面,“这些农民不断重新出现,虽然他们人数在减少,处境日益恶化”。不过,这样的农民,是“一个新的小农阶级,这些小农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把产品直接或通过商人卖给手工工场”。(71)马克思在这里实际上对工场手工业前后的小农经济做了性质上的区分,从而与阿里吉的“勤劳革命”划清了界限。同样,机器工业兴起之后,马克思固然一再强调这样的工业才能彻底铲除农村家庭手工业,但它并没有否认“家庭工业”的存在。这样的“家庭工业”,指的是“在工人的私人住宅或者在小工场中进行生产的”劳动单位,但是马克思明确断言,它“与那种以独立的城市手工业、独立的农民经济,特别是以工人家庭的住宅为前提的旧式家庭工业,除了名称,毫无共同之处”,“它现在已经变成了工厂、手工工场或商店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散在城市和农村的家庭工人大军”,不过是“由大工业和大农业所造成的‘过剩’人口的最后避难所”。(72)马克思注重的是“工场手工业不断地转化为工厂、手工业不断地转化为工场手工业”的大趋势(73),可也没有否认这个曾经“构成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的“小农经济和独立的手工业生产”,在“封建生产方式瓦解以后又和资本主义生产并存”的历史事实。(74)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其生产的主体,也就是独立农民或手工业者,已经分裂为资本家和劳动者的“两重身份”,结果是“他作为资本家来雇佣他自己这个工人”。(75)虽则如此,他对工场手工业的讨论,毕竟还是忽视了乡村手工业一度的勃兴及其对机器工业形成的积极作用,这一点已经被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的原工业化研究填补了。也正因为如此,阿里吉所总结的纯粹的欧洲道路,就要打上问号了。
从上所述可以看到,阿里吉之关于亚当•斯密与马克思学说的第3个重要区别,实际上并不成立。据阿里吉判断,斯密的研究计划,把他从偏重技术分工的针厂带出来,着重考察“市场与社会分工”,而马克思则让自己进入隐蔽的生产场所,着重考察“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以及技术分工”。(76)这样的批评,对于绝大部分西方现代经济学家或1960年代之前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来说,可能比较贴切,但是对于中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学者、更重要的是对马克思本人来说,可以说是毫无根据。这样的指责,未曾注意到马克思在讨论社会分工与劳动分工(或叫技术分工)相互关系时所采取的辩证态度。他讨论技术分工,是为了揭示由此造成的社会分工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带来的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及未来走向;他之讨论技术分工,也不是像后来的不少学者所误解的那样,把它作为区分资本主义生产与非资本主义生产的唯一标准,而是放在社会分工体系之中予以综合考察。事实上,阿里吉这个判断本身就已经包含着社会分工的内容,如“劳动和资本的关系”;在给出这个判断之后所做的一系列论证,更是明确得出了一个相反的结论。例如他指出,“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单位规模的扩大和技术分工的提高,无论对经济效益和劳动素质产生什么影响,都是资本所有者在与劳动力所有者的关系中获权或致富的基本条件”,“是导致劳动日益实质性屈从资本的工具”。他还指出,马克思明确赞同斯密的观点,“即技术分工对经济发展的好处从根本上远逊于社会分工”,因为,“正是技术分工的影响造成了劳动力的道德和智力退化”,“把工人变成畸形物”,但是另一方面,以这种技术分工为基础的大工业“决定了劳动的变化、职能的更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从而“通过它的灾难本身使下面这一点成为生死攸关的问题: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个规律的正常实现”,最终“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只是阿里吉误解了这段话的意思,也未曾引用加下划线部分的内容,而将劳动的变换、更动等,视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障碍”(77)。此外,他还特别指出,即使在描述19世纪各个产业中正在出现的工业革命时,马克思“强调的重点也几乎完全放在社会分工而不是技术分工上”,并认为马克思的描述“没有任何东西与斯密的叙述不相一致,即把经济发展看做是日益提高的社会分工驱动的过程,包括出现了专门生产资本产品的部门以及专门生产科学知识的个人和组织”,而这样的过程,“并不是雇佣工资劳动力的单位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是支撑这个过程的资本的自我扩张”;这种以“破坏性的平衡”为特征的自我扩张,就是后来熊彼特所说的资本主义的“创造性破坏”。(78)马克思和斯密的手,在被阿里吉的分析造成短暂分离之后,又终于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再没有更精彩的语言来取代阿里吉上面的概述,但是这里还是想要针对学界的一些误解,多说几句马克思对技术分工、社会分工与资本主义形成的关系所作的阐释。《资本论》第1卷在“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这一节最后一段,做了这样的总结:“整个社会的分工,不论是否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而工场手工业分工却完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创造。”(79)于是,不少学者便把工场手工业的内部分工,即技术分工的形成与否,看做是资本主义诞生最重要的标志乃至唯一标志,但是如果联系作者前面的论述,不难发现,这样的分工必须具备一个“起码基础”,即生产资料“独立化为资本而同工人对立”,也就是劳动者与其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的分离造成的社会分工,而工场手工业分工一旦形成和发展起来,反过来会进一步巩固社会分工,即资本主义的社会分工,甚至催生新的社会分工,两者互相促进,共同推动所谓劳动分工的历史演进。(80)因此单纯强调社会分工,就像过去局限于从雇佣关系的角度去搜寻资本主义萌芽,或者单纯强调技术分工,就如当今某些加州学派的代表性人物所做的那样,都不足以完整地解释资本主义或近代化的起源和发展。但是如果突出社会分工的基础作用,而各种社会经济形态又都会存在社会分工,那资本主义不是遍地开花吗?马克思对于社会分工本身(包括技术分工),就像对待小农经济一样,实际上采取的也是一种历史的态度,是用一种动态的观点来看待的。也就是说,在前资本主义的早期社会形态中,这样的分工是固定的,其职业的分离固然是“自然发展起来的”,但最后却“由法律加以巩固的”,结果在这样的社会中,“一方面呈现出一幅有计划和有权威地组织社会劳动的图画;另一方面,工场内部完全没有分工,或者分工只是在很狭小的范围内,或者只是间或和偶然地得到发展”。(81)相反,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中,计划性、权威性和组织性等属于“工场内部分工”(技术分工),而偶然性、随意性和无政府状态则是社会分工的基本特征,而正是这种动态的、变化不定的特征,它的杂乱无章所导致的无休止的竞争,推动了“工场内部分工”的发展。我们总是用“看不见的手”来比喻市场、分工或专业化对于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实际上,这只“看不见的手”只是隐蔽在各自相互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之间(也就是在社会分工之中);而在家庭、宗族、社区以及企业之中,则完全是另一副模样,称之为“看得见的手”,应是最贴切不过了。(82)马克思以极具震撼力的语言,用一种铺陈的方式,生动地比较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两种分工的区别和联系,并道出了前文所说资本主义生产之“创造性破坏”的动力根源(83),兹不赘引,但需要指出的是,阿里吉在引用这段文字时,却将作为动力之源的“社会分工”在资本的自我扩张中的作用遮蔽掉,并指责马克思未能说明资本家之无休止积累的原因,实际上有失公允。两者之间真正的不同或许在于,斯密所看见的是一种促进社会整体和谐的“看不见的手”,而马克思所揭示的则是有可能导致社会经济巨大破坏和危机的充满暴力剥夺色彩的“看不见的手”。
至此,我们对阿里吉所说的马克思和斯密的“第一个不同”,即斯密的以追求效用为目的的商品交换逻辑(C—M—C)与马克思的以追求积累货币为目的的价值增殖逻辑(M—C—M)的不同,已经无需再做辨析了。但是,阿里吉在这三大区别之外所提到的另一个重大差异,即两者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的作用——或“看得见的国家之手”(84)——的不同认识问题,免不了还要啰嗦几句。阿里吉认为,马克思研究的课题,不像斯密主要讨论“国家如何致富和获取权力,而是资本所有者相对于劳动力所有者如何获取财富和权力”,因而他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理论都是“建立在一个没有国界的世界的前提下”,尽管这一理论,富有洞见地预见了今日的“全球化”,但其关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普及”的预测,却是错误的。(85)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国家“对其他国家非资本主义经济的破坏和通过移居剩余人口对外国实行的殖民化,并没有如《共产党宣言》所说,按照资产阶级欧洲的面貌建立起一个世界,而是建立起一个不利于欧洲工业的原料供应者的世界”。(86)我们对阿里吉有关现实世界的判断自无异议,那样的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但是如果因之认为马克思不重视国家的作用,或者设想了无国界的全球资本主义世界,恐怕难以让人苟同。或许马克思的国家观念与斯密的大不相同,但对于国家在资本主义形成与扩张过程中的作用,他还是给予相当的关注;而且与斯密固守英国的殖民霸权不同,他讨论的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体系在全球扩张过程中的竞争、冲突以及由此造成的霸权转移,也就是从一个动态的角度来讨论资本主义全球化或国际劳动分工体系的演进问题。他之关于15世纪以来威尼斯与荷兰、荷兰与英国以及随后的英国与美国之间相继发生的故事,不正是500年来全球历史的真实写照吗?他之关于世界面貌的改变,实际上寄托了对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人民抵御殖民统治的希望,这样的反殖民运动也以自己的方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因此,他之“变平”的世界,并非“资本主义世界的变平”或福山所说的“历史的终结”,而是世界资本主义不平衡发展之后建立起来的共产主义大同社会,一个遥不可及的乌托邦世界。可以说,马克思继承了斯密,更超越了斯密。也正是这一点,经过阿里吉的批判性改造之后,构成他本人全球体系分析中最引人注目的地方。
四、“东亚奇迹”与“欧洲道路”的纠结:杉原薰论题的意义及其局限
尽管有如此多的自相矛盾之处,阿里吉还是费尽周章地要把马克思和斯密完全隔绝开来,或许与阿里吉本人所要解答的问题有关。与以往的研究不同,他不是要回到近代中国在西方进逼之下为什么失败的问题,而是要探讨“中国如何以及为什么在一个多世纪政治经济衰落之后,能够如此迅速地重新获得如此之大的进展”。(87)但是那些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学者,对于东亚特别是中国过去的落后总是耿耿于怀,而号称发现18世纪中国新形象的加州学派,总是把中国过去描绘得充满活力,并将这种活力归之于被他们不自觉误用的“斯密型动力”,以致阿里吉最终选择后者作为思考的起点。不过,由于加州学派只是讨论了18世纪,对19世纪的中国几乎异口同声地予以否定,对于20世纪的中国缺少系统的论证,对阿里吉来说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相形之下,只有杉原薰的研究最符合他的旨趣,故此,尽管杉原讨论的核心国家是日本,但还是被阿里吉搬过来,予以“修正和进一步扩充”(88),作为探讨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崛起的核心线索。然而由于杉原论题本身的局限,兼以阿里吉对杉原同样存在误读之处,故而愈发使得人们对其所谓的东亚道路疑窦丛生。此处则有必要对阿里吉的“修正”重新审视一番,更有必要对杉原薰的论题做同样的工作。
杉原薰对1500年以来东亚经济发展之路的讨论,大体上可以归结为如下概要式的表述,即“两条道路”、“三个阶段”,外加“一个主体”、“一个中心”。其核心概念即是阿里吉反复强调的“东亚道路”,这也是后者将杉原与斯密勾连起来的重要依据,抑或正是杉原对“东亚道路”的阐述及其两条道路的理论启发了后者对亚当•斯密的学说进行创造性的重构。杉原的研究,旨在承继和突破彭慕兰的大分叉(大分流)理论,对以“欧洲奇迹论”为核心的现代世界体系发展史做出进一步的挑战。后者认为1500年以来的历史,就是工业化的历史,而工业化首先源于欧洲,继而扩及全球,而且各个国家的工业化都只是这一技术传播链条上的一个部分。(89)与彭不同之处在于,他不是去强调工业化之前中欧之间的相似性,也不像彭那样悲观,虽然延迟了中英分流的时间,但也更加决绝地截断了中国通向工业化的坦途,而是更多地揭示亚欧之间的差异,并将这样的差异看作世界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在他看来,500多年来的全球历史,“实际上有两条发展道路,一条是起源于西欧的工业革命的道路,另一条是东亚所开创的勤劳革命的道路”。这两条道路从最初的并行不悖到后来的碰撞与融合,决定了全球经济发展的历史,据此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为1500-1820年,两条道路各自发展,互不影响,发展成就也不相上下。(90)1820年至1945年为第2阶段,这一阶段始于英国19世纪上半叶的工业化,渐而形成两条全球工业化的道路,“一条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和资源密集型技术发展之路,另一条是以东亚为代表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节约型技术发展之路”(91);由于西方列强对国际秩序的主导和东亚自身的土地资源限制,后者并未对既有的国际劳动分工秩序提出挑战,而是与前者形成一种“互补模式”,并因之使东亚的“人均GDP得到稳定而明显的提高”,只是“没有能够赶上西方发展国家人均收入增长的步伐”。(92)从20世纪后半叶开始,全球经济进入第3个发展阶段,这是一个前述两条道路在跨太平洋地区实现充分交流与融合的阶段,因而也是东亚经济高速增长,出现“东亚奇迹”的阶段;这一“奇迹”所昭示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化道路“成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能采取的一条现实途径”,也为扭转全球收入差距的扩大提高了“可能”,继而在“欧洲奇迹”这一“打开了世界经济变革之门”的“生产的奇迹”之后,创造了“分配的奇迹”,“把全球工业化的好处带给了世界上更多的人”;而且这样的“东亚复兴之路一直注重和提高能源节约型技术”,其与西方模式的融合,有助于纠正后者内在的弊端,促进全球“工业化的进一步深入”,除此别无他途。(93)
如上归纳,不见得全面和准确,但大体上已经显现出杉原的宏阔视野。他既不局限于在一国内部寻找某种经济发展的逻辑,也不仅仅是将中国、日本与欧洲或西方做一番比照就完事大吉,而是把这样的东亚模式置于全球历史的洪流之中,探究其与西方工业化道路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由此导致的东亚乃至全球经济的增长轨迹。而且,由于这样的东亚模式,如下文所述,正是一种以家庭或村落等社区共同体为中心的经营模式——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没有分工的市场”模式,因而他实际上也是将其与斯密的社会分工模式以及由此延伸的国际劳动分工模式熔于一炉,探究其间的相互关联及其变动趋势。但是与中国大陆曾经流行的“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与自然经济解体”这样一种非此即彼式的解释体系不同的是,杉原所做的是在突出强调过去中国学者所说的“自然经济”、“小农生产”或杉原本人所谓的“弹性专业化”在500年来全球经济体系演化过程中的至为关键的重要作用。从这一角度来说,杉原的研究,与其说是“斯密式”的,不如说是“反斯密式”的;而且正是由于杉原未曾质疑斯密学说,甚至把它当做既定的事实或真理而接受,他的“反斯密”的色彩就更加浓厚。
如杉原所言,其研究对象是一些非常小的、且常常能够从政治动荡和生活方式的变迁中延续下来的单元,例如家族(主要是家庭形态,但不全是)或村庄共同体,这些单元一直作为地方性的重要组织,决定着技术和制度的发展路径。(94)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东亚地区,这些分散的、在小块土地上耕作的农民家庭,固然不曾走向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或一些新制度经济学文献中的英国式道路,即产权明晰、阶级分化和大规模农场的建立,但也并不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缺乏一种内部变迁的动力”,“既不需要进行技术方面的改进,也不必像资本家那样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相反,与英国农村那种由“看不见的手”造成的以专业化为基础的阶级分化(class division,中译本翻译为“群体分工”)模式,或者叫社会分工模式——即从一个“多面手”的农民转向失去跨岗位技能的农业工人——相比,这些东亚农户的家庭成员,则不仅具备不局限于从事单一工种的能力,也具备与家庭其他成员进行协作的能力,也能像前引阿里吉所总结的那样,“对生产的自然与社会环境变化作出灵活反应;以及未雨绸缪地解决生产管理问题”。而作为一种“看得见的手”——不由市场而由个人直接支配劳动,这些东亚农户的户主,能够“按照生产需要配置劳动,对家庭成员的消费、储蓄等活动进行安排,甚至可以控制孩子的数量,同时也控制家庭的规模”。其变化的动力,也主要是来自家庭与村庄共同体,而不是“诸如国家所建立的所有权制度等村庄的外部力量”,是社会的而不是法律的,尽管“强调父权主义与社会和谐(译为‘社会强制’应更为准确)也可能带来直接的反抗或人身压迫,但他们与专制主义或个人好恶不一定就是同义语”。因此,这些独家经营的农户,即使没有土地,“也比那些大型农场主们更有理由通过努力获取回报,增加支出或收入”;他们“对理性的、精英统治的和市场取向的追求一点也不比其欧洲同行差”。在杉原看来,这样一种“弹性专业化”的生产模式,虽然“没有带来一些大的发明,没有出现股份资本和长距离贸易,但其制度方式还是为劳动密集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最好的契机”。(95)正是这种劳动密集型技术的发展,才使日本在德川时期不仅没有出现马尔萨斯式的瓶颈,还以其发展起来的乡村工业导致德川晚期日本城市的衰落,多样化打败了专业化与社会分工,也使日本在19世纪80年代后有条件采取“乡村导向的发展战略”,走上“劳动密集型工业化”道路,更使日本在战后发展过程中最终选择了资源节约型技术发展之路。(96)杉原对东亚“小农生产”的这些听起来掷地有声的论辩,与前引亚当•斯密有关城乡关系的讨论,可谓大异其趣。
杉原的描述,增强了我们对“没有分工的市场”进行重新思考的信心,然而,杉原的问题也出现在这里。他从速水融那里借来“勤劳革命”的概念,但又过于倚重所谓“路径依赖”的理论,把历经500年的家庭经营模式视为某种一成不变的东西,结果混淆了这种生产模式在不同阶段的质的区别,而在我们看来,任何单纯的、不变的历史因素或传统,都不可能单独解释这一因素在不同历史阶段次第发生的各种变化,也就是说,我们不可能把这一因素从那些与其相互作用的各种力量中孤立地抽象出来进行考察,因为此种合力的作用,与其看做是某种独立个体之间类似机械力学的物理作用,不如看成是一种类似于“化学反应”的生成过程更为恰当。在杉原的叙述中,这些模式被分别称之为“勤劳革命”、“劳动密集型工业化”、“资源节约型技术”等等,但是由于这些概念及其反映的事项几乎都是对不同时期西方经济增长方式之变迁——如资本密集型工业、能源密集型工业等等——所做的回应,因而也都深深受其影响而呈现出多样化的面相,有时两者甚至是相辅相成的。例如明治时期近代化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以及化肥工业的兴起,对这一时期日本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正如速水佑次郎等学者指出的,“这取决于伴随着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不同部分之间劳动分工的进步”(97),因此,仅仅用一个“勤劳革命”或“弹性专业化”的概念就把它们统统包裹在一起,显然大为不妥。尤其是“弹性专业化”概念,更有其特定的含义,而且也是欧美工业化高度发达阶段的产物。(98)实际上,日本社会在充分利用其劳动密集型技术来对西方不断变化的冲击进行回应时,其自身也逐渐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最终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如杉原在文中也透露出来的,完成了人口的城市化过程,变成一个地地道道的工业化社会。因此,日本的成功,实际上是以“不分工的市场”开始,而以分工的市场终结。另一方面,日本之回应欧洲道路的成功,也不能完全归功于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勤劳革命”,被其忽视的“社会分工”、“城乡分离”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德川时代日本兵农分离和商工农分离体制,日本明治维新时期采取的重工业化策略及其对技术的重视和垄断,脱离了后面这些因素,我们很难明白日本为什么最终走进的是工业化社会,而不是什么农业的“桃花源”。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以家庭为单位的工农结合的形式在日本已经完全绝迹,相反,前引速水佑次郎等学者的研究显示,从1960年到1978年,日本以农业为兼业的农户数量,不但没有下降,反而从全部农户的30%跃至70%,农业家庭的人均收入也在上升,至1975年已经高出城市工薪家庭近15%,尽管其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还是非农业所得。在这些研究者看来,“兼业农业的扩张已成为了限制专职农民扩大经营规模的一个因素,但同时它也有助于农业与非农业收入水平的平等,而且防止了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城市的过度拥挤,从而对社会的稳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99)但无论如何,这也不是过往的那种“小农经济”了。
与此相关,当杉原引入一条与欧洲道路并行的东亚道路来重新解释世界经济体系的历史时,他并没有对后者做出合理的解释。由于开启东亚道路的“勤劳革命”,也同时出现在工业革命之前的欧洲,这是杉原自己也承认的,人们依然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即为什么东亚如此成功的“勤劳革命”最终并没有自动地走向工业化的道路?由于杉原既不同意彭慕兰的“偶因论”,又认为东亚国家已经成功地摆脱了以饥荒、瘟疫和战争为标志的“马尔萨斯陷阱”,故而只能重新回到伊懋可的“高水平均衡陷阱”的理论,并对“马尔萨斯陷阱”予以重新解释,使之从经济停滞的结果变成发展中的困境。(100)但无论如何,东亚之没有导向工业化,依然是包括杉原在内的所有学者都不容否定的事实。至于杉原所称“全球工业化”的“大分叉”,也只是工业化道路的分叉,而非彭慕兰所指工业革命起源的分叉,前一种分叉当然更有利于改变日本等后发现代化国家在欧美主导的国际劳动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却改变不了这一分工体系本身,也没有挑战西方的经济霸权。(101)因此,不管以后的东亚因素如何充满活力,其与西方不断变化中的工业的关系,是互补也好,还是融合也好,归根到底也只是在对西方的道路进行一种修饰或调整(102);如果偏要在东西方之间划清某种界限的话,我们至多只能夸耀类似于“东方的曼彻斯特”这样的梦呓了。说实话,迄至今日,东亚地区被裹挟在发端于西欧的“社会大分工”的全球化浪潮之中而不能自拔,仍然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而杉原为了夸大东亚道路的重要性,实际上有意无意地回避或轻视全球工业化进程中新型国际分工体系对东亚经济变迁的改造作用。只有认识到这一点,而非沉迷于所谓的东亚道路,才有可能设想一个完全不同的未来。话语层面的“反斯密”,并不能替代实践层面的“反斯密”。在后一层面,所谓“东亚道路”自身,实在是充满太多的不确定性。
杉原困境的症结之一在于其隐蔽的民族主义或国家本位的立场。其所提出的东亚道路,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日本道路。将东亚作为一个地理上的整体来与西方进行对比,无疑可以抬高东亚的分量,但也不可避免地掩盖了其内部的差异与矛盾,尤其是日本与中国之间的区别与裂痕,同时也掩盖了日本与欧美经济本质上的共同之处。此处绝无意于否认日本道路、日本经验的重要性,无意于否认日本道路对500年世界经济变迁的重大影响或贡献;对于19世纪中后期日本经济转型的巨大成功,对于战后日本的迅速崛起与日本奇迹的创造,没有人可以轻易地从历史的书写中一笔抹杀,相反倒是应该给予浓墨重彩的描绘。但是如果将杉原的日本道路仅仅理解为东亚“勤劳革命”的延续,而忽略了日本对欧洲模式的成功吸纳,也就是将曾经“脱亚入欧”的日本道路再“离欧归亚”,无视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欧洲道路的碰撞、冲击与竞争对日本经济转型与经济发展的渗透、影响与改造,显然无法解释日本道路的历史走向,也无法解释由此造成的东亚内部经济、技术上的不平等及其殖民侵略给其他国家曾经带来的巨大灾难。东亚作为一个整体的GDP总量的增长,并不能掩盖其内部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实事求是地讲,杉原并没有否认这一点,而且多次提及这一问题,但毕竟被他做了淡化处理。比如明治政府所谓“乡村导向的发展战略”,与甲午战争后日本的殖民侵略所攫取的资本与资源的支持脱不了干系。而且,据严立贤的研究,经过中日、日俄两次战争,日本由早期那种以国内市场为基础、以农业发展为前提、工农业协调发展的自下而上的工业化模式,逐渐转换到了“严重依赖国外市场、在政府主导下重工业畸形发展(尤其是军事工业)、以对外扩张为导向的反动的自上而下的工业化”,使日本近代工业成功地完成了“进口—进口替代—出口”的过程,即“雁行形态”,使日本成为一个介于西方先进资本主义国家与东南亚国家和中国之间的“中间型”或“半边缘”国家,在东亚内部形成以日本为主导的不平等的区域性国际分工格局。(103)至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则是在冷战体制下美国对日本的扶植与保护的国际环境下形成的,包括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美国主导的新的国际分工体系的一部分。总之,应承认小农经济的活力,但不能就此否认东亚近代化过程中的殖民与被殖民的事实,当然也需要正视后殖民时代某种自我殖民特性对于社会分工的影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们也赞同杉原薰和阿里吉关于这种小农家庭经营模式在中国近代经济成长乃至复兴过程中的作用,但是如果否定其殖民行为对于日本自身经济增长的刺激、改造和推动作用,实际上反而无法彰显中国的日本同行在更加险恶的国内外环境中所做出的更加艰苦卓绝的努力。由此也显现出东亚的两种不同的农工结合之路,一是曾经受惠于殖民者和殖民行为,另一则是在对殖民者的抵抗之中走向融合。
应该指出的是,杉原对西欧“勤劳革命”的忽视,实际上也潜在地预设了欧洲道路的纯粹性,遮蔽了欧洲道路自身的复杂性及其自我调节和内在转化的能力。如前所述,马克思在讨论资本主义起源时,并没有忽视乡村工业与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工业之间的关系,但毕竟没有系统地讨论这一问题。此后一直到20世纪中叶,西方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主要兴趣集中在城市和工厂制度,仅少数学者系统地探讨了家庭手工业和乡村手工业与工业化之间的关系。直至二战以后,随着工业革命研究的不断深入,一大批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如多布、波斯坦、霍布斯鲍姆、罗斯托等,都将研究重心转向农业和农村,试图从农村而非城市寻找资本主义或工业革命的发源地,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学者孟德尔斯首开先河,在欧美经济史学界掀起了原工业化研究的潮流。尽管这样的研究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但正是在长期反复的争论过程中诞生的众多理论和实证性的研究,使人们对工业化前后欧洲城乡关系及其变动、欧洲乡村工业兴起与社会变迁有了比以前更加清晰的认识。(104)也就是说,这样的争论,动摇了这一理论的倡导者和支持者有关“原工业化——工业化的第一阶段”的判断,反而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欧洲大部分国家和地区乡村工业化普遍存在的事实,也大体肯定了它与工业革命错综复杂的关联及其在近代人口、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作用。至少表明,被视为欧洲道路之产物与核心的工业革命,其形成和发展,与以家庭为主体的乡村工业并非完全绝缘,现代欧洲社会城乡之间的对立,实际上也曾经历过非同凡响的城乡融合过程,而且一度是以城乡之间的融合为桥梁。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城乡融合,在工业革命和城市化运动占据决定性主导地位之后,其传统也未曾断裂,甚至欧美许多国家和地区因为城乡之间的尖锐对立逐渐形成一种反城市化的“逆流”。
五、乡村经济:一个未完结的征途
经过如此漫长的理论旅行之后,我们还是应该回到阿里吉论题的起点,当然也是其终点之处。实际上,从前面的讨论中也可以看出,我们和阿里吉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比如他对亚当•斯密所举针厂之例的重新解读,对两种市场即“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区分,对斯密偏重政府干预作用的认识,尤其是对欧洲道路与世界体系之霸权转移的精彩阐释,均没有太大的分歧,甚至大体一致,或甚为敬佩。即使是他用“勤劳革命”、“东亚道路”或“非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来解释当代中国经济复兴的社会根源时,存在某种极端化的倾向,但在许多问题上,还是会引起同感和共鸣,毕竟我们的核心关切都是如何看待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落后、愚昧的小农经济,一种“农工结合”的家庭经营模式,其历史的、现实的与未来的命运。但是,综观全书,不能不感到遗憾的是,他在理论上造成的混乱并不少于他在理论上的洞见,他对一些历史事实的盲视同样不亚于对其他诸多现象所表现出来的敏锐。毕竟,在经过阿里吉的辨析之后,我们对何为斯密、何为马克思,不是更加清断,反而愈益模糊。我们当然希望通过再一次的辨析,可以稍稍修复一下斯密或马克思的原貌,同时对本文的核心概念有一个相对明确的界定。
不过,这并非阿里吉一个人的问题,任何理论都有其跛脚之处。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停滞论,还是黄宗智的过密化论,抑或杉原薰和阿里吉的活力论,都将小农家庭经营模式“固定化”了(105),他们都是将某一阶段的特别表现扩展至整个历史时期,进而得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因而都是以偏概全。在考察小农家庭与现代经济的相互关系时,我们真正要做的,是把它放到具体的历史情境之中,进行历史化的区分,即把现代经济兴起前的小农家庭与现代经济兴起后或受其冲击的小农家庭经济区分开来;同时也不应该把“技术分工”与“社会分工”,或者其中最核心的城乡关系截然对立起来,而是从两者的相互关联之中作综合性的考察。我们更希望采取环境史或生态史的视野,把它们置放于一个不断变动着的生态系统之中进行分析。如此,以上3种论说,也就都有其合理之处,同时各有其弊端。或许,他们所争论的同一个对象,并不能自发地导向资本主义,但这并不代表资本主义兴起之后它还是一无是处,而且不会生成新的面貌,也不意味着它与国家和人民真正的发展完全绝缘。此处倒是应该赞同阿里吉的观点:欧洲道路在全球发展过程中有其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且愈益明显,而“勤劳革命”——我们更愿意用“没有分工的市场”这一概念,则有可能是克服这一局限以获取进一步发展的“最大希望”。当然,对这一概念本身也不能做固化的理解,其所反映的经济演变模式,在过去的中西大分流中固然敌不过斯密的社会分工模式,但并不代表在经历过斯密的这种社会分工模式冲击和改造之后,尤其是在斯密模式本身逐渐走向其环境极限的时候,它不会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再生,并成为未来最先进的生产力代表。毫无疑问,这也需要我们做出更加艰苦的论证。
注释:
①吴承明:《市场理论与市场史》(原载于平准学刊编辑委员会编《平准学刊: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论集》第3辑下册,中国商业出版社1986年版),《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云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1—222页。
②参见夏明方《“斯密型动力”、过密化理论与生态变迁——多元视野下的旧中国农村商品化问题》,《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2辑,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150—165页。
③[英]迈克尔•佩罗曼著,裴达鹰译:《资本主义的诞生——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种诠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9页。
④夏明方:《老问题与新方法:与时俱进的明清江南经济研究》,《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第122页。
⑤林刚:《关于斯密型动力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6—11页。
⑥[意]乔万尼•阿里吉著,路爱国、黄平、许安结译:《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4—45页。
⑦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47页。
⑧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4页。
⑨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4页。
⑩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33—34页。
(11)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51、61—64页。
(12)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16页。尽管黄宗智与加州学派之间的争论似乎水火不容,但黄的这一判断基本上还是被后者所吸收了;区别在于双方对18世纪中国市场发育程度的估计不同,对工业革命前后欧洲经济演变轨迹的认识也有很大差异。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黄的判断更具灵活性,加州学派则将两者之间的关系完全截断了。奇怪的是,阿里吉在其行文中却将这一判断称为一种“新的认识”,并将其主要归功于加州学派。
(13)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33页。
(14)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30—31页。
(15)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33页。
(16)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4页。
(17)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53—55页。
(18)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4页。
(19)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43页。
(20)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54—55页。
(21)[英]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370、378页。
(22)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70—378页。
(2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51—252页。
(24)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58—60页。
(25)严立贤:《中国和日本的早期工业化与国内市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2页。
(26)斯密指出,“对于各种产业,不偏不倚地使其平均发展的国家,怕还没有”,实际上,“有些国家的政策,特别鼓励农村的产业;另一些国家的政策,却特别鼓励城市的产业”;而“自罗马帝国崩溃以来,欧洲各国的政策,都比较不利于农村的产业,即农业,而比较有利于城市的产业,即工艺、制造业和商业”。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2页。
(27)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49页。
(28)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22页。
(29)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49—50页。
(30)亚当•斯密在另一处提及,就一般情况而言,富裕国家独立行业的专业化程度高,而兼职谋生,“多半在贫国才有”。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111页。
(31)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49页。
(32)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47页。
(3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57、335—336页。
(34)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29—344页。
(35)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58—80页。
(36)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37页。
(37)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122页。
(38)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65—67页。
(39)参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67、73—74页。
(40)参见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36—337页。
(41)林刚对斯密论述的总结,与严立贤的解读恰好相反。不过严立贤所肯定的,正好是斯密曾经提出,但又予以搁置或否弃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应是严的发明。林刚:《关于斯密型动力及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4期,第6—11页。
(42)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1—14页。
(43)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16—217页。
(44)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31、232页。
(45)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52页。
(46)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55页。
(47)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197页。
(48)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197—198页。
(49)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04—210页。
(50)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02—203页。
(51)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41、246—247、260页。
(52)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78页。
(5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第336—337页。
(54)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商务印书馆1972年版,第251—252页。
(55)迈克尔•佩罗曼:《资本主义的诞生》,第255页。
(56)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5页。
(57)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83—84页。
(58)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8页。
(5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818—819页;第3卷上,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71—372页。
(60)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上,第372页。
(6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上,第371页。
(6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上,第372—373页。
(63)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9页。
(6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上,第361—366页。
(6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13—817、551—552页。
(6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52—553页。
(6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68)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784页,注释189。
(6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14—415页。
(70)在另一处,马克思还有类似的表述,即工场手工业狭隘的技术基础,使其“既不能掌握全部社会生产,也不能根本改造它”,所以,“工场手工业作为经济上的艺术品,耸立在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工业的广大基础之上”。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407页。
(7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7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06页。
(7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27页。
(7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71页,注释24。
(75)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1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39—441页。
(76)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70页。
(77)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71页;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34—535页。
(78)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71—72页。
(7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97—398页。
(8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97—400页。
(8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93—396页。
(82)参见[日]杉原薰《东亚经济发展之路——一个长期的视角》,[意]乔万尼•阿里吉、[日]滨下武志、[美]马克•塞尔登编:《东亚的复兴:以500年、150年和50年为视角》(以下简称《东亚的复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07—108页。
(8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93—394页。
(84)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3页。
(85)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65—66页。
(86)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77—78页。
(87)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23—24页。
(88)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第29页。
(89)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41页。
(90)实际上,杉原薰更看重东亚道路的作用,认为,在1820年以前,这一道路对于保证东亚在全球GDP中的份额起了重要作用,因而比英国工业革命的成就更为明显一些。他据此推断:“如果世界历史发展到1820年时即中止的话,一部假定的‘全球史’中关于经济史的描述必定集中在勤劳革命的成功上面,而西欧当时的发展只能作为一个重要的附录而已。”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06页。
(91)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42页。
(92)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25页。
(93)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42—143页。
(94)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02页。
(95)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07—108页。
(96)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96—143页。
(97)[日]速水佑次郎、[美]弗农•拉坦著,郭熙保、张进铭等译:《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1—283页。
(98)参见[美]戴维•哈维著,阎嘉译《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85—220页。另据阿里吉本人的研究,19世纪英国以社会分工为核心的纵向扩散型资本积累体制,即将资本货物的生产和使用、原料的采购和最终产品的销售从组织上分离开来,以致“纺纱、织布、织物整理和销售,越来越成为不同企业里互不相干的专业化领域”,“即使在各个部门里,这些领域也往往是高度地方化和专业化的”,实际上在其国内、国外和殖民地分支里“构成了一个灵活的专业化的世界体系”,“能在很短时间内从一种投入—产出组合转向另一种投入—产出组合,以应付经济活动的附加值等级结构的变化,应付世界经济不同地区作为投入来源和产出销路的相对优势的变化”。参见[意]杰奥瓦尼•阿瑞基著,姚乃强、严维明、韩振荣译《漫长的20世纪》,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12—314页。
(99)速水佑次郎等著:《农业发展的国际分析》,第294—295页。
(100)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13—115页。
(101)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18—119页。
(102)杉原薰自己即认为,战后“东亚奇迹”,可以看成是“欧洲奇迹”所造成的当代全球性的不平等状况的一种校正。见乔万尼•阿里吉等主编:《东亚的复兴》,第129页。
(103)严立贤:《中国和日本的早期工业化与国内市场》,第139—161页。
(104)相关研究综述,可参见杨豫《欧洲工业化的起源与转型》,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王加丰、张卫良《西欧原工业化的兴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5)参见彭南生《半工业化——近代中国乡村手工业的发展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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