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中国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1期
我们说经济史是一门交叉学科。其实没有这个学科。搞经济史的不是学历史出身,就是学经济出身。这就很自然地形成两个学派:学历史出身的注重史料考证,学经济出身的重视理论分析。这两种研究方法都好,可并行发展;两派比一派好,可互相促进。但就每个研究者说,不妨有自己的看法。
我是学经济出身的,毕业后还做了20多年经济工作,教书也是教经济。我早年研究经济史就主要用分析方法,喜欢计量分析。但到上世纪80年代,看法开始有改变。
首先感到计量分析的局限性。一个模型的变量有限,许多条件只能假定不变,这不符合历史。研究农业,灾荒不好计量,只能有灾是1,无灾是0。战争也是这样。1986年我在美国参加计量史学会议,那时福格尔还未获诺贝尔奖,但有些计量史家已转业,气氛低沉。把历史现象都作为函数关系,与实际不符。正如R·索洛所说,不能“用肘间变量代替历史思考”。历史是要下功夫思考的,不能用t推出来。
经济学理论也有很大局限性。当时通用新古典主义,勉强用于民国经济,不能用于明清。80年代流行合理预期论,民国也用不上;90年代流行博弈论,更难派用场。经济理论没有普遍性、永久性。我写了篇文章说:在经济史研究中,一切经济学理论都应视为方法;根据需要可以选用这种方法,也可选用那种方法,史无定法。
那时,法国年鉴学派和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史都在中国流行起来。年鉴学派的整体观和结构主义都来自社会学,不是来自经济学。整体观接近中国史学,它与分析法的区别有如中医与西医。结构就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经济兴衰不是线性必然,要看结构良窳。这都很高明。不过他们的研究方法太庞大了,布罗代尔可以一人担当,我们做不到,要分工合作。D·诺斯的新制度学派是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但他强调非经济因素,把国家论和意识形态引进经济史。这实际是中国史学传统,中国历史上是强政府与儒家,不过诺斯说他是取法马克思。总之,学习年鉴学派、新制度学派给我很大启发,至少,经济史不能就经济谈经济,制度、社会、思想都要研究。
可是,使我感触最深的是J·熊彼特。他在《经济分析史》开篇说,经济分析有三项基本功:历史、统计、理论。其中最重要的是历史。“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历史感、历史经验云云有点抽象,但它是真实历史知识的积累。发生一件大事,如伊拉克战争,有经验的史学家会立即作出判断,而政治家往往“当局者迷”。七七事变,清华大学南迁,陈寅恪赋诗云:“读史早知今日事”,这就是历史感。
我在经济史研究中深感自己缺乏历史知识,没有历史观,就抄近道,读前人的“历史哲学”。从维科到黑格尔、马克思,从汤因比到海德格尔、哈贝马斯。读了不少,但还都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要有历史修养,必须认真研究历史。而且要有古代史,因为要通古今之变。研究当代史的,也要有点古代史知识,至少是近代史,否则只能做“记录片”。
我写过一篇文章,刊在《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年第3期,提出研究经济史的看法。我提出历史、经济发展、制度改革、社会变迁、文化思想五个方面。我觉得,经济史首先是史。每个历史时代都有它那个时代的经济。如战国时代,各国经济都要为战争服务。秦汉大统一,就有了《货殖列传》。这不是上层建筑决定论。历史是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合一的整体。研究一个时代的经济要从整体入手,就是从历史入手。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一书的第一卷就是整体论,它规定着第二卷经济和第三卷资本主义制度的“边界条件”。
经济史是研究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是怎样运行的,以及它运行的机制和效果。这里要用经济理论,但只能把理论作为方法,思维方法或分析方法。根据问题性质和史料选用不同方法。
任何经济都是在一定制度下运行的,否则就乱了。制度变迁通常是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和诺斯的看法不同,而是J·R·希克斯的观点,也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观点。历史上土地制度、赋役制度、租佃制度、雇工制度的变革都是这样。在重大的经济变动中,如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转变中,单是这些制度变迁不行,还要求有体制的变革,以至根本法(constitutional)的变革。
经济史本来是社会经济史,老一代经济史学家都研究社会。由于用经济分析方法,特别是计量学方法,把社会给丢了,要恢复过来。
经济发展、制度变革、社会变迁,在最高层次上都要受文化思想的制衡。我用制衡(conditioned),有二义:一方面,不合民族文化传统的东西(如人民公社)行不通。另一方面,文化思想又是改变传统的先导,这在历史上称为“启蒙”。诺斯把意识形态看成是非正式制度,马克思则看到它启蒙的一面。从管子起,历代都有启蒙思想,研究经济史要注意这些。
最后,谈一点史料考证。实证主义,我以为是研究经济史的基本方法,不可须臾或离。在西方,不断有反对实证主义的浪潮。第一次在20世纪初,以R·克罗齐、R·柯林伍德为代表。他们实际上不反对而是很称赞考证史料,他们是反对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第二次在30年代,以E·卡尔、C·贝克尔为代表。他们也不反对考证方法,只是认为史家都有主观见解,对历史的认识是相对的。第三次是50年代美国逻辑实证主义者,他们根本否定史料考证,认为史料不可靠,只有用逻辑推理得出来的历史才是真实的。不过,逻辑实证主义的史学没有市场,热闹一阵渐被人遗忘了。
我以为应当承认历史认识有相对性。我常说,历史研究是研究我们还不认识或认识不清楚的历史实践,如果已认识清楚就不要去研究了。但历史上总有认识不清楚的东西,已认识清楚的随着知识积累和时代进步又变得不清楚了,需要没完没了地再考证、再认识。
附: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问:统计分析与计量分析有什么差异?
答:统计分析是从统计资料中作出指数、权数、增长率、速率等变动的量。非常有用。凡能作变动分析的都要作。计量分析通常指建立模型,从方程中推导出来未知的量或率。但最常用的是回归方程和相关分析,实际仍属统计学。我以为模型法只适于单项研究,因为历史不是按模型发展的。计量分析最好是用于检验已有的定性分析,而不要用方程创造新的理论。
问:经济理论的局限性如何表现出来?
答:一是要补充理论忽略了的东西,如经济增长,要用历史学的方法补充非经济因素。一是时代局限性,如恩格斯说价值规律适用于15世纪以前,到16世纪就要用生产价格规律了,到19世纪(这不是恩格斯说的)就要用边际效益规律了。这指欧洲,中国19世纪还用价值规律。有些理论可以通用,如投入产出法,但具体到比如江南农业,还必须有附加条件。E·F·赫克舍尔说历代经济都受供求规律支配,而实际上只在他研究的重商主义时代有效。
有学者认为:历史可能是史学家眼中的历史,不可能完全抛弃主观因素。
答:的确如此。19世纪西方史学家力图避免主观,追求“如实”反映客观,实际办不到。海德格尔首先提出“先见”的重要性,没有主观见解不能作出判断。哈贝马斯提出“交往理性”,正确的认识是主观与客观交流的结果。H·C·伽达默尔的解释学认为,考证就是史家与文本(史料)的问答,或者今人与古人的对话。每次问答都扩大史家的视域,得出新的认识。这就是历史学的功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