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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从满文档案看满汉关系——以乾隆朝满文寄信档为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7/0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现存满文档案约有200余万件(册)。满文(又称清字,即manju hergen,)档案是有清一代满、蒙官员使用满文字缮写的各种公务文书的总称。

清入关前,太祖努尔哈赤(nurhaci)于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二月,命巴克什额尔德尼、噶盖以蒙古字编制满洲语。二人奉命创制满文。但据考证,满文的创制出自巴克什额尔德尼一人之手。所创满丈称“无圈点满文”或“老满文”。自此,女真人拥有了自己的文字,努尔哈赤传达政令、发布法律,文书往来,皆以满文书写。天聪六年(1631年)正月,清太宗皇太极命达海改进老满文,在原字母旁添加圈点加以区别,并新增拼写外来语字母。经达海改进的满文,后人称为“有圈点满文”或“新满文”。此后,清字定型,再未变化。

一 清字文书的使用与档案形成

有清一代凡涉及中央与地方的机密政务者,特别是八旗驻防地区,均使用满文作为官文书上报。这样形成大量的满文档案。满文档案作为记载清王朝社会实践活功的原始记录,不仅内容丰富,而且较其他文献资料更为翔实,用词朴实易懂,是人类史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历史研究及现代社会经济开发,起到重要作用,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一)使用清字文书定制

1.使用清字文书人员规定

清代使用清字官员的定制,顺治九年正月壬寅日( 1652年3月9日),即曾降谕内三院,以后一应章奏,悉进朕览,不必启和硕郑亲王;其各省汉官敕书,俱著翻泽清字启奏记档。敕上只用汉字给发。[③]清制:凡满洲、蒙古官员向皇帝上报事宜,均须以清字具奏。并规定,凡满洲大臣清字折内,缮入汉字谕旨者,罚俸九月。[④]又定,蒙古地区及设有蒙古官员地区以清文奏事要满、蒙官员会衔具奏。以防满蒙官员沾染汉人或回人之习。

如:乾隆四十六年八月初七日,盛京户部侍郎全魁与奉天府府尹奇臣遵旨查明盛京所属各府、州、县,现有回子不甚多,各俱安分生计,亦未闻有新教名目情形一折。乾隆皇帝认为,此奏折应与盛京将军蒙古人索诺木策凌会衔具奏,问“何以仅全魁、奇臣耶?盛京各属地方回子既不甚多,亦不必另行查办也。唯地方官员平素须加约事,不可放任而行。断不可致旗人、锡伯、汉军人等渐染回俗,而失旧习。著寄谕索诺木策凌等,严加约束旗人.毋令渐染回习,滋生事端”。[⑤]

2.使用清字具奏事项的规定

必须使用清字文书具奏事宜亦有明确规定,而且历朝常颁有上谕。

(1)驻防八旗钱粮奏销。

顺治九年题准.大兵所驻地方,动支银米豆草,令取清字领文,以凭核销。[⑥]又规定,凡造册奏销数目其供应大兵钱粮草料,各将军等领过,即将清字印领册籍,交该督抚同奏销册一并送部查核。[⑦]

(2)紧急工程文卷使用清字存档。

康熙五十九年题准,嗣后凡遇紧急工程,给发管工官清字文卷,王完之日,令管工官于四十日内.呈递料估,该司官于四十日内,核减销算。有应缴钱粮者,亦于四十日内缴库,倘管工官,于限内呈递料估.该司官不于限内核减销算,以及管工官应缴钱粮,不于限内缴库,撤清字文卷者,即行题参,交部议处。[⑧]

(3)八旗咨行各部院文档必用清汉字合壁。

雍正三年复准,八旗咨行各部院事件,俱送科道衙门注销。如有违限者题参,照违限日月定例处分。但八旗俱系清字公文,必须译出汉文,始可定稿结案。嗣后行文各部院衙门事件,无论应具题.不应具题之案,俱限30日完结。[⑨]

(4)河工告示。

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谕,大挑动工之日,一应往来船只,概行禁止。满洲兵船,回空粮船,有恃强开坝者,着拿解究处.仍预先发布加清字告示前去。雍正十三年(1735年)复准,南旺、临清、大挑及各处河官,挑本境淤浅.筑坝未开之前,预先颁布清字告示。禁止一切满汉船只,不许先期逼勒开坝,以误工程。[⑩]

(5)皇帝清字谕旨下达各部院需交内阁翻译汉字。

雍正四年(1726年)渝,朕从前所降谕旨,各部院衙门或将汉文翻清,或将清字译汉者,皆不甚妥协,甚有关系。着各部院衙门,将从前所降谕旨,原系汉字者,陆续送内阁翻清,原系清字者,陆续送内阁译汉,仍交各该处存案,若止一二句,易于翻译者,不必送内阁。嗣后所降一应清、汉谕旨,皆送内阁翻徉妥协,再交各该处施行,乾隆十三年(1748年)又降谕旨:嗣后内阁凡有奉到清字谕旨译汉者,皆著复奏。[11]

(6)凡是有关陵寝的各项事宜必用清字奏报。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办理泰陵事务辅国公弘眺等请令赞礼郎满禄署理主事,以汉字缮写折子具奏。乾隆皇帝认为陵寝事务不可与地方事务相比,理应以清字缮折具奏,即便缮写汉字,亦应兼写清字。弘眺等奏事仅以汉字缮折具奏,乃属不当。着将此寄谕弘眺等申饬之。[12]

(7)满洲官员谢恩必用清字。

规定:满洲大臣具折谢恩,俱应缮写清文,如有误写汉字者,罚俸一年。[13]

(8)驻防将军所管事务必用清字。

乾隆四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1979年11月7日),命成都将军特成额写清字折奏来将军所管事宜。[14]

(9)秘密考查官员政绩应用清字。

乾隆四十六年七月三十日(1781年9月17日)寄谕钦差大学士阿桂,令其据实奏闻兰州副都统黄检是否堪任。上谕称:“此次剿灭撒拉尔贼,黄检毫无功绩。伊藉口守城,避不出战。黄检前于山西布政使任内,操守平常,后改调直隶布政使,名声仍甚狼藉,本应治罪,朕念其祖父黄廷桂未加问罪,仍授以副都统,且此次回匪滋事,又调兰州以期效力赎罪。伊初到兰州即藉口守城不出战,后缘城垛墙挖壕包围贼城,黄检一次亦未随兵攻战为何。此次剿眶,虽无须其亲往,伊亦应感戴朕前日不予治罪、仍授以副都统之恩,请缨参战,以赎其罪。然伊以守城为藉口,毫无效力赎罪之心,岂有此理。伊自知罪可宽宥乎?著阿桂接奉此谕旨传唤黄检,令其自行拟罪具奏。黄检自抵兰州以来,究竟有无请随出征之处,着阿桂据实奏闻。至兰州副都统之职,亦是独当一面,黄检人又好事,即便信用令其独掌共事,恐亦不能。朕虽恤念黄廷桂恩及黄检,但情实不成,又奈何焉。伊若不堪其任,径可调回。著阿桂将黄检能否独当其任之情详察据实奏闻。”[15]

(10)国家管控的矿山等地区需用清字。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乌鲁术齐都统永铎奏报迪化州等处金厂应交冬季采金事宜。三月初九日,乾隆皇帝降旨,永铎具奏此事理应缮写清文折子。[16]

3.清字官员上行文书格式

清制,各种文书均有一定格式。顺治十年三月(1654 年),顺治皇帝降谕各部院,规定题本格式:其文称,本章内清字宜先书官员衔名,次书“谨题”字样,再书所条陈为某事。此为清初规定的满文题本格式。[17]

奏折格式:

奏折启用于康熙初年,雍正年间形成定制,嘉庆年间记入会典。清字奏折是满洲、蒙古官员向皇帝上报地方等情况的奏折文书,其格式:奴才×××谨奏,为奏×××事。为此谨凑请旨。年月日。最后署上姓名。如果官员所缮奏折不符合格式,即将被皇帝申饬而受处罚。

如:乾隆四十六年五月驻藏办事副都统恒瑞代扎什伦布的喇嘛罗桑楚木丕勒接到皇帝赏赐的缎匹谢恩具折时,未署奴才恒瑞衔名,而被乾隆皇帝申饬。[18]

又如:乾隆五十一年,乌什参赞大臣明亮在一奏折上与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保成共同署名;另一折又与乌什协同办事副都统穆和蔺共同署名具奏,十月初五日乾隆皇帝降旨推出明亮怎能在乌什与喀什噶尔州地来回穿梭?确实可笑,纯属愚蠢。[19]

(二)清字档案的形成

有清一代,史书归档制度十分复杂,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各级官员均有严格的回缴文书制度。现以官员上行文书题夺、奏折的归档制度为例,简要说明清字档案的形成。

题本是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官员向皇帝报告各项事宜的文书之一。由内阁接收办理。内阁是辅佐皂帝办理政务的中枢机关。要介绍内阁满文档案的形成.首先从内阁处理文书、管理档案的机构谈起。

1.内阁处理文书、管理档案的机构

清自皇太极于天聪三年(1629年)改设立馆始,几经更名,于康熙九年(1671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后,直至宣统三年(19l1年)四月清责任内阁成立后,内阁撤销止,作为替皇帝办理公文,草拟瑜旨.宣布纶音(封、奖)的机构,历时存在:282年。内阁设有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读、典籍、中书、笔帖式等官员,作为办事人员。品级从正一品到正八品不等。承办的公文有制、诏、诰、敕、题.奏、表、笺。

内阁办理公文的机构有五处。

满本房,内没满侍读学士、侍读、中件、帖。峙写中书,专司缮写清字、校正清文;

汉本房,内设满侍读学士、汉侍读学士、满侍读、汉军侍读、满中书、汉军中书、满帖写中书,专司翻译清汉文;汉中书三人,缮写本单;

蒙古本房,内设蒙古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帖写中书,专司翻译外藩章奏及缮写颁行西番属国诏敕;

满票签处,没满侍读、满汉本房兼票篇处满中书、帖写中书、蒙古本房兼票签处中书;

汉票签处,设汉侍读、汉中书,专司缮写清汉票签,记载谕旨及撰文之事。[20]

乾隆八年(1743年)定,考取满帖写中书员缺,由吏部行文移取八旗愿考人员。送内阁照考取汉中书例,弥封编号,钦命翻译题一道,并要阅卷大臣在午门内考试,每旗各取四名,以备汉本房帖写中书之用。其专习清文人员试题,由阅卷大臣量出择其粗校翻译、能书大小清字者,每旗各取六名,以备满本房帖写中书之用,取中试卷,进呈钦定,行知吏部注册,按旗依次坐补。盛京、陵寝及将军衙门、盛京五部、外城边门凡考取清字笔帖式等人员,均由礼部集应考者分清字翻译考取,遇员缺不拘旗分,依考取次序,送吏部引见补用。[21]

2.题本的办文运转程序与档案的形成

题本经过办文归档后称为“红本”。清代官员凡因私事上报用奏本,不用印;因公事用题本,用印。每天将官员上报的题本分发给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传钞。题本分为部本和通本。凡各省将军、督抚等地方官员上报的题本,都要通过通政使司再转送内阁,称为“通本”。在京各部院衙门的本章,称为“部本”。

通本转送到内阁后因无满文,先由汉本房将贴黄(文书的内容提要)翻译成满文,转送给满意本房校阅,缮写清字黏贴在题本之后。

部本原本系满,汉文合壁,与译好的通本,一并送交汉票签处,由汉票签处中书草拟票签,经侍读学士校阅,由大学士审定后,交满、汉票签处缮写满、汉文正签。题本票签,有一签、双签,多至四签。双签以上者加说帖即解释票签的文字。

票签以满中书送内奏事处进呈皇帝阅览;皇帝批阅时,有同意原签者;有同意双签以上其中一签者;有作某些改动者称“改签”;或有待斟酌者,折其一角,积存到五件或十件,待御门听政时与大学士评议后决定者,谓“留中本”。皇帝立定后,交批本处,汉学士批汉字于正面,翰林满中书批满字于反面,称之“批红”,至此形成“红本”。

红本下达执行与归档入库过程:满本房领出批阅过的题本-效红本处- 六科给事中每天来红本处承领,到科后抄发各衙门执行。年终由六科缴回红本处-转交典籍北厅,再入红本库保存。至此,题本文书归档过程完毕。

综上所述,题本的通本原以汉字缮写呈报,经过处理之后形成满文票签上报皇帝阅览,。进而形成满文票签档;部本原以满汉文合壁形式呈报,20世纪,由于人为因素将满汉合壁的题本分开,目前形成满文题本100余万件,其中90余万件为残缺题本,只有8万余件为完整题本,约占全部满文档案的一半以上。这些档案分别按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整理、著录,现已基本完成。

在红本处理过程中抄录有满文《票签档》及满文《密本档》。这两项档簿都是以题本为基础抄录装订而成的。这里需要特别提及密本档的性质与形成的目的。

《密本档》是抄录的具有保密性质的题本。根据其档案内容看,主要是顺治年间清军向南推进的战争与沿海郑成功等势力作战、人员调动、清廷与郑氏集体秘密谈判等情况。这部分档案的形成,根据满文史料记载,康熙皇帝于十六年三月初十日(1677年4月11日)颁布谕旨,“将世祖皇帝启奏太皇太后之奏本等,布达里、温泰、缪禅、桑格、刘九斯、董西布、哈尔岱、张玉珠、邓色等奉命照本誊抄于册,将该档册及奏本内所奉谕旨留于大内,其原本、底稿,皇上亲督焚毁。此案本亦不应存留,然万一有用时,以何为准,故写为凭”。[22]此为康熙初年形成的顺治年间的《密本档》。此项档簿,显然是康熙皇帝亲政初,为维护其统治所存。

3.朱批奏折的回缴制度

所谓“朱批奏折”是官员进呈皇帝的奏折,皇帝亲自阅览后,进行批示,因批示使用朱砂,故称“朱批”。经皇帝亲笔批过的折子,为朱批奏折,又称朱批原折。按照清制,经皇帝批阅的朱批原折,应立即发还原具奏人遵照办理。

雍正皇帝继位后顾虑有人利用其父康熙皇帝指示的谕旨,借端违抗他的指示;同时考虑到自己的批示日后被人利用,决定将官员的奏折全部收缴,放在宫中保存。故颁谕旨,令全国各级官员,凡持有康熙皇帝亲笔谕旨、批示,或圈、或点等,限期全部缴进;随命将其个人折批等件缴进,并制定了朱批奏折的缴进制度。最初是随时缴进,后规定每月汇缴,各官员每到规定期限,应将限期内接到的朱批奏折以及奉到的朱笔谕旨,汇齐缴回。缴回的朱批奏折,即存于宫中,但京内各官的朱批奏折,存在军机处,嘉庆朝以后规定年终汇激,由军机处汇激存档。雍正皇帝这种效回朱批奏折与康熙皇帝抄录奏本的做法,大有异曲同工之处。这就形成大量满文朱批奏折。

综上所述,从上述所列清廷对使用清字文书人员与具奏事项的规定,可以看到,清统治者在入关前及入关后顺、康、雍时期,在诸多军国要政中,多用满员并使用满文文书进行处。“一史馆”保存至今的满文档案,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尤其在此同期,现存汉文档案,为数不多,故满文档案就更突显其珍贵,是该馆所藏同时期档案中的精华。

二、乾隆朝满文寄信档中官员使用清字实录

军机处全称“办理军机事务处”,始设于雍正八年(1730年),初为办理西北军务设立的专门机构,后逐渐总揽国家机要政务,实际上是清朝的中枢机构。雍正十年命铸造“办理军机”银印。至宣统三年四月“皇族内阁”成立后始撤。清嘉庆朝以前该机构不入会典,也无既定官制、章程。军机处设于内廷隆宗门内靠北、乾清门外西侧,军机大臣办公处所名为军机堂。军机处内部机构设置未见记载,从现存军机处档案记载得知,军机处有满屋、汉屋之别。现存军机处满文档案数量较多,寄信档是其中一种。

军机处缮写谕旨之式,凡特降者曰内阁奉上谕;因所奏请而降者曰奉旨。其或因所奏请而即以宣示中外者亦曰内阁奉上谕。各载其所奉之年月日于前。述旨发下后,即交内阁传抄谓之明发。其谕令军机大臣行,不由内阁传抄者,谓之寄信,外间谓之廷寄。其样式:寄行经略、大将军、钦差大臣、将军、参赞大臣、都统、副都统、办事领队大臣、总督、巡抚、学政者曰“军机大臣字寄”;其行盐政、关差、藩臬者曰“军机大臣传谕”。乾隆年间寄信,皆以领班军机大臣出名。乾隆三十六年二月,乾隆皇帝巡视山东,大学上尹继善、刘统勋,协办大学士尚书刘纶俱未随扈,经军机处奏请面奉谕旨,清字寄信著尚书福隆安出名,汉字寄信著尚书于敏中出名。皆载所奉谕旨,清字寄信著尚书福隆案出名,汉字寄信著尚书于敏中出名。皆载所奉年月日,径由军机处封交兵部捷报处递往。视事之缓急,或马上飞递,或四百里,或五百里,或六百里,或六百里加急,皆于封函上注明。其封函之式,字寄者,右**军机处封寄,左书某处某官开拆;传谕者,居中大**军机处封,左边下半书传谕某处某官开拆。皆于封口及年月日处钤用办理军机处印。[23]

满文《寄信档》是军机处满屋笔帖式等官员抄录的皇帝寄信谕旨在档簿。寄信谕旨形式初用于康熙朝,形成于雍正朝,乾隆朝成为定制。满文《寄信档》分大、小本两种,小本抄录的是原始档案,较为残破。封面右上角用汉字写有“寄信”二字,封面中间书写所记时间“乾隆×年×月”。基本按照年月装订成册,一年一册,亦有一年二至三册者。始于乾隆十五年二月止于同治八年。大本是军机处修档时复抄而成的眷抄本。[24]乾隆朝满文寄信档(大本)共有59册,4310件,约翻译150余万字。其记载格式为:军机大臣字寄×××地区职官。乾隆×年×月×日奉上谕:……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笔者就满文寄信档中乾隆皇帝对官员使用清字奏折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做一归纳介绍。

1.满蒙汉官员混用满汉文折子

清初规定,在京满蒙官员及各地驻防八旗官员奏事要用清字折。担自乾隆中期开始,出现了满汉官员混用满汉折子的情况。

(1)满洲官员错用汉字缮写奏折上报,而被乾隆皇帝申饬。

例一,河南巡抚富尼汉遵旨查明奏报满洲驻防官兵,遇有官差,是否有官借事项,因富尼汉是满洲官员,按定制应缮写清字折子,却缮写汉字折具奏。为此,乾隆皇帝特降清字谕旨。指出:“富尼汉是满洲奴才,奉清字谕旨查奏旗人事务,应以清字缮折奏折奏来。今却以汉字缮折奏来,实在是不懂装懂。著寄谕富尼汉严加申饬。”[25]

例二,满洲人海禄,任云南提督,应以清字折子奏报,然几经以汉字折奏报,而被乾隆皇帝申饬。乾隆四十三年闰六月二十一日奉上谕:“海禄系满洲提督,具奏寻常事务,因用汉字折,昨已降旨传谕申饬之。今日该处接奉因李侍尧来京陛见联,著其凡事留意谕旨。其复奏并非要事,又以汉字缮折具奏,竟非满洲之礼。况其折子,无非是绿旗书吏所写。语言不准,阅读时令人厌恶。著咨行申饬海禄。并寄信之。嗣后,诚为边贼要务,以清字缮写,若不能尽情贯通,缮写汉字尚可。若寻堂事件,著俱以清字折具奏。”[26]

例三,成都将军特成额奉命调派前往新疆视察,返回省城后,会同总督、提督缮写汉字折具奏。乾隆皇帝以为特成额身为将军,具奏诸事均应写清字折上奏。今所奏若系屯田、驻防等事,用汉字折尚可,若系视察其将军所管事宜,更应以清字折具奏,因此严加申饬特成额。[27]

例四,乌鲁木齐都统永铎仅以字折子奏报,迪化州等处金厂缴纳金字事宜。乾隆皇帝以为,“即便宜永铎以清文折子,难以陈明此类事项,亦应以清汉字合壁缮折具奏。兹永铎仅用汉字折子具奏,错矣。著寄信申饬永铎”。[28]

(2)满洲官员以清折奏报审理命案事宜应夹带汉字供单。

例五,定边左副将军复兴报审理山西民人马政远刺死毙人命案时,按照定制应夹带汉字供单,然乌里雅苏台地方,无人会写汉字折,故乾隆皇帝令复兴亦应夹带一份简略的汉字供单具报。

(3)满洲官员奏报绿营之事要缮写汉字折。

例六,西安将军长清年终奏报绿营千总、把总、外委等员情况,乾隆皇帝以为,“此事属军标绿营之事,并非驻防旗务,理应缮写汉字折具奏,何故因循缮写清字折具奏?若是交部又需翻译,徒添麻烦。譬如,福州将军兼管海关事宜,应以汉字具奏之项颇多,若税务之事,皆拘泥以清字缮折具奏,岂能奏明?令分寄绿营,税务及相关地方在职将军等一体遵行。”[29]

(4)汉官错用清字折。

例七,署理荆州将军梁国治奏报,荆州防满营并无帮贴银两一事,与副都统绰和诺联衔,用清字缮折览之,殊觉可笑。梁国治系汉人,其从前为翰时又未尝习清书,于清字文义岂能通晓?现在虽暂署将军印务,遇有应奏事件,或必须清字单用者,原不妨令绰和诺一人署名。若复奏此等事务自应兼用清汉,而于折内声明该抚不晓清字之故,方为允协,且荆州驻防,居楚年久,娴于汉字者,或更多于谙习清字之人,令满营人员,音写汉字奏折,亦非难事。乃竟循照旧例,专用清文。实属过于拘泥。[30]

2.满洲官员在写清字析中错误使用词汇

(1)满语名词混折,亦非难事。

这种例子在乾隆朝寄信档中多有记载,如满语“锁子甲”’一词,乌什办事大臣图勒炳阿等奏报布鲁特商队来乌什贸易,想要购买锁子甲一折内,即将清语锁子甲一词。拼写为so dzi uksi,锁子甲满语本为asu uksin(汉意是网状披甲)。[31]

又如汉语“龙骨”一词,盛京将军福康安在奏请修葺战船一折内,写汉语“龙骨”已朽坏之语。龙骨木清语应写作ujen aldiha moo(承重木),乾隆帝认为既然原有清语表达,福康安就应查奏,不应直接缮写汉字拼音。[32]

再如,喀什噶尔办事大臣景福等在奏报办理拿获私盗玉石案折内,将满语“山玉”、“河玉”二词用汉语拼音成(cadzi)石、子儿(dzl el)石。乾隆皇帝认为若将玉石写成cadzi、dzi el,即像汉语。

(2)满语中修饰名词的词汇位置颠倒。

如:“俄岁斯逃人”一词,在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惠龄奏报将卡伦拿获的俄罗斯人解往鸟里雅苏台转送库伦送回俄罗斯一折内,将俄罗斯逃人写成ukanju oros(逃人俄罗斯)一语。乾隆皇帝改写成“oros i ukanju”(俄罗斯逃人)。他说若写做ukanju oros,似是内地逃人名叫俄罗斯,或是我方之人逃往俄罗斯之意。[33]

(3)满洲官员错误使用满语动词。

语言学认为,动词是直接表达人或事物的行为方式变化、存在和联系的词。满语中的动词是各类词汇中最为活跃的一种。它不仅形态变化丰富,而且数量也很大,在满语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尽管如此,我们从乾隆朝满文寄信档记载中,可以了解到一种历史事实,即乾隆时期,满洲人受到汉人文化的影响,对本民族母语已经产生很大退化。特别是满语中最基本的动词词汇,如:bahamlbi(得到、收到), isinambi(到达),isinjimbi(到来),genembi(去、往),gunirembi(射中、气消),niyakurambi(跪),在满洲上层官员中都不知如何使用。下面列出寄信档中一些例句,以示一斑。

例一,乾隆三十年五月,直隶提督永泰奏报得雨事,折内清字写道aga bahara inenggi be wesinbure jalin.(为奏报得雨日期事)。乾隆皇帝批示“bahara”一词是指祈雨而未下雨。若已经下雨则应写作aga baha。指出写成bahara则错矣。并将其写错地方进行改正。[34]

例二,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喀什噶尔办事大臣安泰转奏噶岱默特为其子阿布都喇螨谢恩折,折内写有荣耀之至一句,乾隆帝批示道,若用此句表达,应写作ten de isinnaha。指出isinaha一词,是表示人来了,消息到了,才用之词。ten de isinaha岂可均说成ten de isinjiha?乾隆帝说,即使噶岱默特告知回子语中有isinnjiha之音,安泰翻译时,亦应写成清语的ten de isinaha。此都是安泰清语欠缺所致。[35]

例三,乾隆四十三年七月,乌什参赞大臣永贵奏报布鲁特人闻知其抵达乌什,请来乌什见面,恭请万安。其奏片内将ushi de isinjiha amala(来到乌什后)一句,写成isinjire onggol amala(来到前后),甚是可笑。乾隆帝称连写为onggolo amala,在哪本书中有如此之句?竟非清语语气。令人费解。永贵平时能说清语,为何写错?由此看来,永贵的确年老糊涂,致成笑柄。[36]

例四,乾隆四十五年六月,库车办事大臣景福奏报详查库车、沙雅尔二城形势、伯克回人等习性事,折内写有“emu ici gunirefi”一句,乾隆帝解释道,这“gunirembi”一词,或射箭时说“gunirembi”,或怒气稍消时说“gunireke”,如此“emu ici gunirefi”令人费解,指出此都是由于景福身为翰林,平素不学清字、清语所致。[37]

例五,乾隆四十五年六月,伊犁将军伊勒图奏折,报告他亲赴察哈尔部落稽查牲畜一事,乾隆帝称其折巾所写“egnehe”竞非清语。指出其尚未启程,为何写作“genehe”?若今已亲自前往,或系惠龄代其具奏,写作“genche”吧?伊若于启程前具凑.则应写为”genere”。如此写错者,皆因伊勒图清语欠缺所致。[38]

例六,乾降五十五年二月,定海总兵伊里布入京陛见折内,为请觐见天颜事,增写有niyakurafi(跪)字,此为何意?理应写作“hargashara be baire jalin”(为请觐见事)。[39]

3.在清宇奏折使用中地方大员,出现清语语序、语气等语法的错误

(1)语序错误。

例一,乾隆四十七年五月.驻科布多办事参赞大臣明山奏报办理蒙古妇女伊西格打死民人杨发贵案,在其折内开始写道“办理起意打死民人杨发贵之伊之蒙古妻子伊西格”一句,实属错谬。此一句应写作“蒙古妇人伊西格,起意伙同奸夫,将其夫杨发贵打死”。明山清语太筹,语无伦次。而被乾隆皇帝申饬。[40]

(2)语气错误。

例二,乾隆三十一年十月,喀什噶尔办事侍郎绰克托的奏折内有九月初三日,召集众跟役,将毒打主子之跟役赖云正法示儆一句。乾隆帝批示道,此句中“ki”字系等候语气,但绰克托已于九月初三日将赖云正法,折内却仍以“kemuni fafun i gamafi targacun tuwabuki”仍拟正法示众。似将赖云暂留,等朕谕旨到后,再行正法。即便于九月初三日正法,直到此旨送到时,亦早已过期矣,岂可仍用ki字乎?[41]

(3)语法错误。

乾隆五十年四月,山西大同总兵穆特恩为其子穆成额挑补拜唐阿谢恩折内,写有“mucengg be baitangga shangnaha”(将穆成额赏为拜唐阿)。实属谬误。此句应为“mucengge de baitangga shangnaha”或是“mucengg be baitangga de gaiha”。此皆因穆特恩清语不精所致。著申饬施行。[42]

综上所述,乾隆皇帝对官员使用清字上报的奏折要求是非常严格的。纵观满文在公文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可以看到,一方面强调满洲官员必须使用满字上报,更重要的是针对满官在使用满文巾的各种错误,提出了严厉的训斥,指出满洲官员对满文应用得如此疏忽,会使满洲人始终崇尚的“清语骑射”受到被汉化的危险,以致重蹈金朝被灭亡的一幕。

三  满文档案使用中反映出的满汉关系问题

综上所述,满文在有清一代的统治中被定为“国书”使用,存留大量满文档案。档案是记录国家各项统治政策实施的文字记忆,透过这些当时人、事的详细记录,可以从一个侧面窥视到清统治者各项具体政策的实施画面,以及君臣间关系的联系情况。乾隆朝满文寄信档所载有关清字使用的文件,直接反映出乾隆皇帝与各边疆驻防地区官员的具体联系情况,同时反映出清代统治者对广阔的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统治情况。这部分满文档案中,直接记载着反映满汉关系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于清史、民族史、边疆史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一)必须使用清字奏报公务的具体地区与官员身份

纵观上述情况不难看出,清制规定满洲、蒙古两个民族的官员必须使用清字文书奏报公务,然而并未明确什么官职、奏报何事用清字。而寄信档中直接记载了这方面的细节问题。

l.如前所述。驻防八旗地区的满蒙将军、办事大臣、领队大臣、都统、副都统等官员要用清字折奏报

如东北三省驻防,新疆、西藏、喀尔喀、青海、内地驻防、沿海驻防;绿营中任职的满洲官员;如果驻防将军为汉人担任,则应由满洲人一人列名,汉人则不能联名具奏。再,对其自定的特殊区域,如宫廷和陵寝等处满、蒙官员,也必须用清字缮写公文,不得擅用汉字奏事。倘若擅用汉文者,重者治罪,轻则申饬。但是,如此具体的定制,当时即有官员违背。仅列数例:

例一,乾隆卜一年(1746年)二月初一日,乾隆皇帝就西宁办事大臣莽占赉、驻臧办事大臣傅清二人用汉字缮写奏折,特颁谕旨:“驻扎西宁办理青海番子事务之副都统莽占赉、驻臧办事之副都统傅清,尔等陈奏事件,莽占赍每次俱用汉折.傅清亦间用汉折。各省督、抚、提、镇内,有满洲大臣用汉折奏事者,原因办理地方民情及绿营事务。今莽占赉、傅清系满洲大臣,且系办理蒙古、唐古忒事务,所有事件,理应用清字奏折。伊等竟仿效外省大臣,用汉字奏折,殊属非是.著饬行。酬后奏事,俱著缮写清字奏折。[43]

例二.乾隆二十六年二月二十日,管理东陵事务贝子允棋因用汉折奏事,乾隆皇帝降谕军机大臣,谕称:“顷贝子允祺为修缮陵寝墙垣一事,用汉字缮折具奏。此事应缮清字折具奏,然允祺以汉字折奏来,殊属非是。倘奏销时清字冗长,欲用汉字尚可,以清字奏销亦未尝不可。著饬行允祺等,嗣后,凡关系陵寝事宜,皆缮写清字折具奏,不准用汉字缮写。此次所奏汉字折,著即销毁,以清字注册。”[44]

例三,乾隆四十年十月初八日,身为满洲觉罗的山西巡抚巴延三以汉文缮写谢恩折子,而被乾隆皇帝申饬。乾隆四十年十月初七日奉上谕:“巴延三接奉朕赏赐鹿肉,写汉字谢恩折奏来。折内所称,赏给鹿、獐等肉。纯属废话。朕赏鹿肉送去,伊止写鹿肉即可,所称赏给鹿獐等肉何语?巴延三身为觉罗,伊岂有不知围场无獐之理?如此糊涂地令汉僚等人随意拟写具奏,殊属非是。且此等谢恩之折,亦应缮写清字具奏。身为觉罗,此等事上不以清字折具奏,却装懂汉字,缮折具奏,尤属不堪。此皆因巴延三凡事并不上心,惟信汉僚等人所致。巴延三叩谢朕恩之事,尚不尽心,倘于此类地方诸事,亦不留心办理,则事关尤重,著严加申饬巴延三。钦此遵旨寄信前来。交内发出。” [45]

2.满蒙将军等官奏报公务必是将军所辖之事,若是民事则用汉折具奏

如涉及绿营人事、地方税务、边疆地区民屯等事宜。但所报涉及刑事案件、边疆地区雨水粮价等事,除用清字奏报案件原委外,要附上汉字供单与清单。与之相应,中央与该地区所用下行文书,如诰赦、谕旨、寄信及各部院行文等,也都以满文书写。

(二)满洲人汉化实况

1.汉化实况

清中叶以后,满洲人进人汉人聚居地区已经百余年,各地方的满洲人,不论是上层大员,还是下层兵丁,因受到汉人语言文化的影响,满洲人自身母语,出现迅速退化现象。在清宫生活的皇子皇孙们,竞出现满汉语均不通的现象;在新疆伊犁等边远地区驻防的满洲官兵,也都不会说清语,不懂清字。甚至军机处抄写皇帝谕旨的章京及修书处大员等人,也都有许多满语词汇不会使用或是汉语意思不知如何用清字表达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到,满洲人实际汉化的情况。在满文档案中,上述情况,多有记叙。

例一,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十八日有上谕称:“昨日召入贝勒绵律见面,非但不会清语,问及汉语,答称今年方读毕四书,令其背诵,不会背诵。绵律是朕亲侄孙,清、汉文均不通,成何体统?”[46]

例二,乾隆皇帝谕称:盛京将军嵩椿在其奏折内因军机大臣等拟旨时,将割取树皮“huwakiyambi”一词,误写成“kokoliha”嵩椿亦错写成“kokolimbi”。[47]

例三,乾隆四十一年七月十五日进无圈点字档时,兵部尚书福隆安奉旨:伊等所进天命八年四月档内,驻跸十方寺以南nio一句处贴签写道:旧清语、清文鉴内皆无nio一词。朕经查清文鉴,内有niyo一词,解释为“自然潮湿竟是水长草的地方为niyo”。此驻跸niu之句,即应是驻跸niyo之意。显然有圈点字档错写为nio字;想必舒赫德不知此意。著福隆安顺便询问舒赫德。[48]

例四,乾隆五十五年三月蒙古科布多参赞大臣伍弥乌逊在奏片内,将名词“月经”写错。文内乾隆皇帝称,车凌乌巴什小妾去年三月没见biyai muke(经水)一句,错矣。蒙语称为“saran tantak”(月经),清语应写为“biyaihalan”(月经)或是“Kym temgetu”(月事);“biyai muke”实无此说法。他指出:伍弥乌逊是蒙古人,难道不懂清语,亦不通蒙语乎?[49]等等。至咸丰年间,新疆伊犁协领、副郝统衔伊车苏专折谢恩,缮用汉字,受到咸丰皇帝的指责,竟染汉习。并要求今后凡满洲大臣,每遇谢恩,俱应缮写清字折具奏。今伊车苏缮写汉字折谢恩,实属非是。伊车苏著交部议处。[50]

2.改进措施

清统治者为了接受金朝“宽衣大袖”被汉化的失败教训,继承皇太极遗训,保持满洲人满语、骑射的自身习俗,采取加强对满洲人训练清语、清字等措施。

首先,自吉林地区挑选清语娴****人进宫,加强对皇子皇孙清语、清字的训练,如若不认真读书,则将其父一并治罪。

乾隆二十八年十月,乾隆皇帝寄谕吉林将军恒禄、副都统福珠礼、布特哈总管索柱等人。因先前吉林选送入宫居住的儿名清语娴****人,至今老的老,死的死。现今吉林乌拉女人中仍有清语娴熟者,着自该处寡妇内挑选无子嗣、清语娴熟、自愿前来者四五名,送到京城,此次挑选以四五十岁者为宜。若该处女孩中有能操清语者,亦留意物色。凡官兵女子,不在挑选之列,然性情温顺、姿色秀美,亦选三四名送京。但仅性情温顺、姿色秀美,不能说清语者,断不可选送。此挑选之事作为专案,切不可张扬。伊等三人协同办理。

又传谕永璨,要其严格教子绵律清、汉文及骑射。乾隆帝接见皇侄孙绵律时,观其相貌,尚属俊秀,并不愚钝,但因不会清汉语,乾隆帝认为都是永璨不教育所致。永琨系绵律族叔,著交永琨从严****,并令传谕阿桂,传唤永璨、范宜宾,当面申饬。范宜宾系绵律外曾祖父,交其好生****。令绵律朗读清汉文,学习骑射。绵律是永璨之子,虽过继永臻为嗣,永璨亦应教育,嗣后,绵律若不好生读书,不习骑射,倘仍无出息,必将永璨一并治罪。

其次,加强驻防八旗官兵清字、清语的训练。

乾隆皇帝几经降旨,命令各地驻防将军等官,务将所管官弁,严行教训,令伊等马步骑射精锐,清语娴熟,毋忘本业。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十一日寄谕伊犁将军伊勒图,著于武官中留心教习清语。谕旨称:“今日兵部带领引见伊犁佐领瑚兴额,清语甚是生疏。佐领是带兵之员,若不会清语,如何教习兵丁?此俱因平素只说汉语而不说清语所致。若能经常教习会话,清语何至于生疏至此?令寄谕伊勒图,嗣后,务必留意勤加练习,断不可仍有清语如此生疏者。”

又寄谕琳宁称,他认为若不能严行教训所属,倘若久而久之,不仅有失肇基地方之礼,又岂能养育官兵?著寄谕琳宁,嗣后,务令盛京各员好生留意习练清语。[51]

(三)满文档案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可填补清代官书及汉文档案之不足

满文档案所记内容大多反映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驻防将军所辖事宜以及满洲官员人事等具有保密性质的问题,这些方面的内容,为汉文档案所不载,且有些记载,还可更正汉文官书史料的错误。

1.笔者与刘子扬先生合撰《满文老档综析》一文中.将《满文老档》与官书史料作过比较。其文宇记载。不加任何修饰的词汇。真实反映历史事实

如《满文老档》所用纪年,太祖时期全部记载中,从未用过天命年号,而均使用于支纪年。当然,《老档》初期所记(乙卯年以前),使用干支纪年是可以理解的。但若努尔哈赤始称“汗”以后,仍使用干支纪年,则难以理解。据《满洲实录》、《太祖武皇帝实录》及《太祖高皇帝实录》所记丙辰年(1616年)正月,努尔哈赤称汗过程的记载,而《老档》所载:丙辰年正月初一日,只记载了为努尔哈赤敬上尊号的过程,并未提出建元天命,及以丙辰年为天命元年。那么,作为一国之主汗,他决不会自己建立了年号而不用。因此可以肯定,天命年号是后人增加的。详细论证请阅读拙文。

2.重大历史事件更正汉文史料的记载

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中所记有关三车凌归附清朝的史料,即是补充汉文史料的最好例证。

所谓三车凌.是指蒙古厄鲁特杜尔伯特部的三个台吉——车凌、车凌乌巴什、车凌孟克。事件发生于乾隆十八年(1753年)。车凌等因不堪准噶尔部叛乱分子达瓦齐的掠夺,毅然率众归附清朝。清廷给予了热烈欢迎,对其进行封赏、赈济。反映这一问题的满文档案有:三车凌率众归附入境,清政府对其安置、编旗、救济、防范,以及三车凌所属蒙占官兵参加平定准噶尔之战,车凌盂克之子巴郎等与阿睦尔撒纳叛乱相策应等一系列文件,史料较为完整。这些档案记载与史书有不同之处,其中某些重要情节.更为学者所忽视。第一,档案与史籍记载存在多处不同。  ①入境时间;②归附部众人户数目;③清廷安置三车凌的记载。笫二,档案记载为官书所不及。仅以清政府对三车凌归附后的政策为例,清政府对三车凌归附后的政策,体现了对边

疆蒙古族安抚与防范兼施的特点,然而,官书及以往学者的著述,过多强调安抚一面,而忽视戒备一面。大量档案材料充分说明,清政府在三车凌归附后,绝非单纯安抚。同时,采取严密防范戒备的措施,抚威兼施。尤其在车凌盂克之子巴郎叛逃之后,调兵防范,紧锣密鼓。就清政府对三车凌安置驻地而言,最初安置于推河,继而迁往拜达里克,并几次斟酌,将该部迁往呼伦贝尔、胡雨尔通肯河、大青山、归化城等处。这种易地安置措施,确有照顾游牧民族的一面,而更重要的在于防范。

又如三藩之乱史料中的一件满文来文。其文是投降清朝的吴三桂副将郭桂,密告将军马宝有意投降的禀文。其文译文如下:

致王爷咨文:

康熙二十年二月二十二日来信,据已降副将郭桂详称:伪将军马宝令其密报贝勒等称:马宝曾深受皇帝养育隆恩,时刻牢记于心,总欲舍身图报,以为皇帝出微薄之力,然时不逢机,且我深知吴三桂所行大逆之道,时刻筹谋匿逃,而我身陷贼营,备受轻视,凡事均由逆侄吴应麒及高起隆二人相互商决。马宝我始终图报皇帝之恩,为皇上出犬马微薄之力,俟机逃脱,杀死吴应麒等,栽罪献城来降,以赎前罪。然逆贼搜查严密,难以呈送禀文,特密令心腹郭桂,密告贝勒等上情,贝勒深知我如犬马眷恋旧主之心,此等肺腑之言业已告知提督马宁,伏祈顺便奏报皇帝知悉。此致。[52]

文中直接揭示了吴三桂叛军内部的矛盾。有关马宝投降的记载,官书及《清史稿》中记载,仅潦草几字。但此来文却反映出马宝投降有个过程,并非简单攻城而降。

再如: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作为记载皇帝谕旨的重要档案,直接反映了乾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八旗旗务乃至生活等各方面的实际做法,如上述乾隆皇帝对官员错误使用汉文折的态度;并于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九日,降谕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永保,因其所奏用词啰唆,且有错字,著其认真学习满语。[53]

此类内容常见于乾隆朝满文寄信档中。所叙例证,在满文档案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作为清王朝政权遗留的第一手资料的满文档案,保存至今,它既有客观真实可靠性,又具更正汉文档案与官文书之不足,有利于清史、边疆史.民族史、外交史以及对清代各项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利用价值。

尽管满文档案具有如此重要的史料价值,但就“一史馆”所存满文档案的开发利用状况而言,目前远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尤其是满文档案信息资料库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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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刘子扬先生有关档案学方面的指点并阅读了全文,提出研修改意见;满文处李刚撰写的,乾隆朝满文寄信档概略及具特点一文,提供参考,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②]本文作者系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处研究馆员。

[③] 《清世祖实录》卷62,第10页

[④] 《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08,咸丰四年议准。

[⑤]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六年八月初七,03-136-1-070,文内标有着重点处“汉军人”、“失旧习”是原档上标注的朱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⑥] 《雍正朝大清会典》卷55(户部三十三),第48页。

[⑦] 《康熙朝会典》卷37,第17页。

[⑧] 《雍正朝大清会典》卷197(工部一),第13页。

[⑨] 《雍正朝大清会典》卷112(兵部二),第21页。

[⑩] 《雍正朝大清会典》卷207(工部十一),第29、32页。

[11]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曲则例》卷2,第27页。

[12]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03-132-1-03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3] 《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08。

[14]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03-136-1-06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5]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六年七月三十日,03-136-1-06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6]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一年三月初九,03-138-3-0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7] 《世祖实录》卷73,第1页。

[18]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03-136-1-04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9]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一年十月初五日,03-138-3-10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20]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2,第40页。

[21]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卷12,第78页。

[22]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文部编译《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1版。

[23] 梁章钜、朱智:《枢垣记略》,中华书局,1984,第1版。

[24] 李刚:《乾隆朝满文寄信档概略及其特点》,《清代档案与清宫文化》,中国档案出版社,2010,第1版,第168-178页。

[25]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三十五年三月二十日,03-133-4-00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26]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三年闰六月二十二日,03-135-1-05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27]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03-135-1-06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28]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五十一年三月初九日,03-138-3-11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29]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一年十二月初六日,03-138-3-1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0] 《高宗实录》卷854,第7~8页;附:梁国治因署理荆州将军事务,同绰和诺缮写清字折子奏来。以奴才梁国治、绰和诺书写。联曾降训谕,梁国治为汉臣,应写汉字折子奏来,拘于暂署将军事务,以奴才梁国治、绰和诺之称,缮写清字折子奏来,实在可笔,殊属非是。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三十五年三月二十日,03-133-4-00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1]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03-135-3-09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2]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六年九月十四日,03-136-1-08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3]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六年八月十一日,03-136-1-07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4]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三十年五月初四日,03-131-2-0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5]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三十四年八月十九日,03-133-2-02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6]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03-135-2-0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7]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五年度六月二十六日,03-135-5-0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8]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五年七月初二日,03-135-5-0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39]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五年二月二十九日,03-140-3-01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0]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七年五月初一日,03-136-2-03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1]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三十一年十月初二日,03-131-5-04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2]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年四月二十六日,03-138-1-03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3] 《清高宗实录》卷258,第1页。

[44]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二十六年二月二十日,03-129-1-02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5]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年十月初八,03-134-3-09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6]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十八日,03-141-1-03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7]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三十日,03-140-4-0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8]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四十一年七月十五日,03-140-1-0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49]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二日,03-140-3-0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50] 《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608

[51]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八年十二月十二日,03-141-2-06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52] 内阁满文来文,康熙二十年二月二十二日,第544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53] 军机处满文寄信档,乾隆五十三年二月初九日,03-139-3-01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本文载于《清代满汉关系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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