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以满族贵族为统治阶级的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满族贵族取得政权以后,曾以满语满文作为国语国文加以推广和运用,尤其是清朝中央政府更以法律手段进行严格推行。因此,满语满文在清代近三百年期间,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仅以清代满文档案而言,其数量和内容是十分浩繁和丰富的。在这些档案中,有许多有关锡伯族的档案,内容涉及政治、经济、职官、军事、调迁、屯垦、御外平内、文化等方面。
有关锡伯族的满文档案史料,散见于浩繁的档案堆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经过五年的艰辛工作,从数百万件分类档案中,如大海捞针,一件件、一宗宗精心抄录、翻译出数百件有关锡伯族资料,并适当摘录清代汉文资料,辑成《锡伯族档案史料》(上下册),由辽宁民族出版社于1989年出版,总计60万字。在此之前,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曾将有关锡伯族满文档案原文,辑成《清代锡伯族档案史料选编》(一、二册),于1987年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清代锡伯族档案史料的出版发行,对锡伯族史的研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
锡伯族作为中华民族成员之一,为缔造多民族的伟大祖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对其历史和文化,20世纪50年代前无所谓研究,而且几乎是空白。50年代初,个别学者曾赴锡伯族聚居区采风,发表过一些介绍性文章。50年代末,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等单位,组织有关学者和大学毕业生开展了大规模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锡伯族也被较全面地调查,搜集了不少资料。到60年代初,有关部门在此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了《锡伯族简史简志合编》初稿,在内部铅印发行。1978年以前,除本资料以外,无其他著作和资料问世。1978年以后,随着史学研究工作的逐步开展,锡伯族历史研究工作才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相继开展资料搜集和基础性研究工作。
《锡伯族简史简志合编》(初稿)资料单薄,内容简单,叙述范围局限性很大,叙史部分包括“概况”只有三章。如第一章概况;第二章古代的锡伯族:(一)锡伯族的来源;(二)十六世纪末叶以前的锡伯族;(三)十六世纪末叶至十九世纪中叶的锡伯族;第三章近代的锡伯族:(一)鸦片战争以后锡伯族社会状况;(二)英、俄帝国主义的侵略与“苏丹汗国”的反动统治及锡伯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三)辛亥革命后的锡伯族。上述内容,因资料所限,显得非常简单,几无深度和广度,如对锡伯族西迁这一历史性事件,因无资料可利用,几乎没有展开讨论,而且其中还夹杂着传说资料。在其他历史问题上,更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给读者讲述多少历史事实。而且,在一些历史问题上,出现了某些错误的认识,如1769年清政府调遣盛京锡伯官兵出征云南一事,被误认为是有清一代锡伯族的第三次迁徙。诸如此类,需要纠正和探讨的地方很多。《锡伯族简史简志合编》(初稿)的另外六章,基本上属于简志部分,与历史无关。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清代满文档案资料逐步得到利用,其中的锡伯族档案史料也逐步被利用,引以著述刊发。因此,锡伯族史的研究范围得以拓宽,研究内容逐步广泛,社会影响渐渐扩大,先后出版如下著作和文集:《锡伯族文学历史论文集》,1981年内部铅印,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锡伯族迁徙考记》(锡伯文),1982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安俊、吴元丰、赵志强著;《锡伯族简史》(锡伯文),1985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安俊、吴元丰、赵志强编著;《锡伯族简史》,1986年民族出版社出版,本书编写组编写,肖夫执笔;《锡伯族源流史纲》,1986年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白友寒编著;《锡伯族史论考》,1986年辽宁民族出版社出版,辽宁省民族研究所编;《锡伯族历史与文化》,1989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佟克力编,贺灵、佟克力著;《锡伯族研究》,1990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克力、博雅、奇车山编。这些著述的有关章节及文章,直接或间接引用了清代满文档案史料,使之有了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仍然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
1987年,《清代锡伯族档案史料选编》(一、二)(锡伯文)出版(实际发行是在1988年);1989年本书的汉文版《锡伯族档案史料》(上、下)出版(实际发行是在1990年)。至此,广大专家学者才开始直接而广泛地引用这些资料,在锡伯族史研究领域才出现一次飞跃。1993年,贺灵和佟克力编撰37万字的《锡伯族史》。本书的特点是系统而全面,叙论结合,资料丰富。该书1993年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内容分八章四十七节,其中第三至第五章为本书重点,叙述了清代锡伯族历史,占全书近一半篇幅。主要内容为:锡伯族与科尔沁蒙古、后金;科尔沁蒙古进献锡伯族;锡伯族迁齐齐哈尔、伯都讷、乌拉;锡伯族迁盛京和京师;清前期对锡伯族的政治经济政策;东北锡伯族参加御外平内的斗争;锡伯族移驻伊犁;伊犁锡伯营的组建;伊犁锡伯族的戍边;伊犁锡伯族的屯垦;伊犁锡伯族维护内部安定的斗争;同治初年的伊犁锡伯族;伊犁锡伯族抵御外侮的斗争;光绪八年的伊犁锡伯营;锡伯索伦与塔尔巴哈台新满营的组建;伊犁新满营的组建及巩留旗屯;清代锡伯族的经济;清代锡伯族的社会组织制度;清代锡伯族的人口;清代锡伯族的军民关系;清代锡伯族妇女。本书之所以能够设置这么多章节,而且如此系统和全面,除基于部分汉籍资料外,主要是立足于已经公布的清代满文档案。如果不掌握这些满文档案资料,要达到目前这个深度和广度,是完全不可能的。
二
《锡伯族档案史料》收录档案史料共742件,其中满文档案647件,汉文档案95件,主要选自军机处满文《月折档》、《上谕档》、《议复档》、《月折包》、宫中满文《朱批奏折》及《黑龙江将军衙门满文档案》、《双城堡总管衙门档案》和《吉林将军衙门档案》。反映时间自明万历二十一年至清宣统二年(1593—1910),跨度达317年,涉及锡伯族隶属科尔沁蒙古时期的情况、黑龙江地区锡伯族历史活动情况、盛京地区锡伯族历史活动情况、吉林地区锡伯族活动情况、京师锡伯族及新疆地区锡伯族历史活动情况。
(一)锡伯族发源于我国东北地区,这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但是,锡伯族与东北地区各族的关系如何,尤其是与蒙古族的关系如何,过去都是未知的领域。20世纪50年代末,肖夫等先生在东北锡伯族地区进行社会调查时,遇到一个“蒙古锡伯”的概念,后来经过文献考证,大致得知这是一个历史上形成的概念,说明了曾经某一时期锡伯族和蒙古族共同生活在一起。但是,其历史活动的详细情况如何,因无资料可查,谁也无从知悉。清代满文档案被发掘和公布后,锡伯族被蒙古科尔沁部统治以及与其相关的历史活动都一一明晰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如:“九国之战”及锡伯族的归附后金统治者的问题,锡伯族被科尔沁蒙古统治时与后金、清的贸易问题,科尔沁蒙古官田、出车应差及奴隶逃亡等问题,在清代满文档案公布之前,都是未知的领域。这些问题的明了,为将锡伯族史往前追溯,提供了确凿的依据。此外,通过这些资料,也从侧面了解到明末清初锡伯族的大致聚集地点。
生产形态,这是反映一个民族先进与否的具体标志。明末清初的锡伯族是否已转为农业民族,对此,清政府也是十分模糊的,后代研究者更是无从知道。自从清代满文档案公布之后,这一问题便一目了然,“锡伯族是狩猎民族”的观点被彻底否定了。如在这些档案资料中,清政府拨船只到锡伯族地区购粮、锡伯人耕种驿田、清政府将巴尔呼人交锡伯族教习耕作等历史事实,就已充分说明了明末清初锡伯族已经转为农业民族。
(二)17世纪中叶,沙俄趁黑龙江地区防务削弱之机,频频向中俄黑龙江边界运兵,在黑龙江流域建堡陈兵,并窃据我雅克萨之地,不断侵扰当地的索伦、达斡尔人民。清政府对此并未掉以轻心,于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清政府与沙俄几经周旋,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至此,我国东部边界基本稳定。1690年,噶尔丹率众东侵乌珠穆沁,劫掠漠北漠南蒙古诸部,使这里的各族人民不得安宁。当时由于清政府不断从东北满洲、索伦、达斡尔内选丁披甲,调往关内平叛戡乱,驻守要塞、台站,致使东北地区发生了兵源不足的现象。因此,清政府决定从科尔沁蒙古抽出锡伯族披甲驻防,发生了科尔沁蒙古“献出”锡伯族、清政府将其编旗调驻齐齐哈尔、伯都讷、乌拉等地的历史事件。这是锡伯族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反映了锡伯族最后脱离了蒙古族四百年的统治,开始受满族贵族统治。对于这一重要事件,汉文史料并无明确说明,因此,在满文档案史料公布之前,要理顺这一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具体过程,是无法做到的。尤其是锡伯族自科尔沁“献出”后,编旗驻防情况、增设牛录情况、锡伯族官员的任免及官兵数目情况、兵器制造及选取工匠情况、官兵俸饷情况、锡伯附丁耕种田地及交纳官粮情况、锡伯族教习他族耕种情况、清政府将锡伯族拟迁归化情况、锡伯族能通晓蒙古语及设学情况等,在其他汉文史料中很难寻觅其踪迹。在满文档案中,涉及上述内容的资料比较丰富和详细。特别是自科尔沁蒙古“献出”后,将锡伯族安置何处,清政府是费了一番心思,进行了多次廷议。因为,当时的黑龙江地区抽兵丁太多,很多要隘、台站、道口等都到了无兵安设的地步,因此,发生了清政府将“赎出”的锡伯官兵及附丁频繁调迁各处的情景。这一历史事实,在满文档案中,记述比较详细。
在清代,锡伯族被“赎出”后,几乎到了全民皆兵的地步,这在汉文资料中有一定的反映,但不详尽。在满文档案中,有较充分的补充资料。从中可以看出,锡伯族在清代军事方面作用是何等之大。
清代的八旗有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就是兵民合一,官兵出则为兵,入则为民。但对满洲八旗和索伦等部来说,事情并非完全相同,其官兵有俸有粮且并非跟随附丁,而锡伯部则不同,官兵配有附丁,官兵有俸无粮,军饷由附丁生产和供给,而且还要向清政府交纳相当数量的官粮。这在清代八旗里是独一无二的。从某一方面来说,锡伯族是开创了一种先例,即官兵的经济来源大部分是自给自足,极大地减轻了清政府的经济负担。因此,部分锡伯族军民西迁后,清政府仍令自耕自食,减轻了国家的财政开支。后来,清政府又进一步推广伊犁锡伯营的这一经验,令满洲八旗等“仿锡伯之例“,择地垦荒,耕种粮食,以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在满文档案中,对上述情况有较充分的反映,说明了锡伯族在清代,对国家的贡献是何等之大!
(三)在清前期,锡伯族军民被调迁至齐齐哈尔、乌拉吉林、伯都讷之后,由于官兵匮乏,归化(呼和浩特)和盛京(沈阳)等地区防务呈现空虚,因此,清政府决定调锡伯军民充实防务。对这一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满文档案记录比较详细。从满文档案中可以看出,清政府首先决定将锡伯族迁往归化城驻防,这从“康熙三十七年(1698)十二月十四日兵部咨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的咨文中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当时,清政府是决意要迁大部分锡伯族到归化的。但是,当迁徙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清中央政府又放弃这一决定,责令黑龙江将军将锡伯军民调迁到盛京等地驻防。而不迁归化的原因,清政府解释为因锡伯族“人口甚众,在归化城之米不敷供给”。实际上,满文档案中已经反映出来,当时清政府已认识到,盛京的防务比归化重要,而且锡伯官兵是支“劲旅”,好钢要用在刀刃上,所以决定将锡伯军民改迁至盛京地区驻防。这就发生了锡伯族在清代的第二次大迁徙。对这一次大迁徙,在满文档案中反映得比较充分,而在汉文资料中并无详尽的记录。
从满文档案来看,迁入盛京的锡伯族是分三批进行的,时间自康熙三十八年(1699)至四十年。第一批是从伯都讷地区迁移的,第二批是从齐齐哈尔抽调的,也就是原拟迁往归化城的第一队;第三批也是从齐齐哈尔地区抽派的,这三批官兵都是附丁跟随,而配附丁的目的,如上所述,是为了解决官兵口粮,为国家交纳官粮。从满文档案来看,在迁徙过程中,发生了不少“奴仆”逃亡事件。从此可以看出,当时的锡伯族划分为明确的阶级,广大穷苦农民是受双重剥削和压迫的。
清代锡伯族妇女,同其他民族妇女一样,在政治上受统治阶级压迫和封建礼教的严厉约束;经济上无任何独立财产权;在家庭中受到封建家规家教的严格限制,不仅受公婆叔伯的严格管制,还要受丈夫长子的约束。同时,锡伯族妇女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清代各族妇女中最悲惨,即不仅受上述压迫、约束和管制,婚姻上还要受统治阶级、政府部门的干涉,使其失去一切自由,成为社会和家庭的一种会说话的工具。锡伯族在受科尔沁蒙古统治时期,虽然政治、经济上受科尔沁蒙古王公台吉及贵族、牧主的压迫和剥削,但妇女的地位不至落到清初时的极度低下的程度。父母对自己的女儿始终有择偶许嫁的权利,而科尔沁统治者并未干预。但是,自清政府“赎出”后,将整个民族当作其“赎出”之奴,进行政治、经济、家庭的全面控制。这从满文档案里便可看得一清二楚。如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十月,黑龙江将军萨布素根据户部咨文,谕黑龙江副都统耿格依一文,充分反映了清政府对锡伯族妇女的态度和政策。该文称:“……锡伯人等皆系赎出之奴,相应自赎出之年,凡其嫁人之女,查明离异,嫁给管领下无妻之人。……其十五岁以上尚未配嫁之女,概行查送,嫁给管领下无妻之人;其十四岁以下之女,俟查报后均注册,俟年满十五岁后解送配嫁;至于寡妇,俟查报其年龄、有无子女、有子女若干等情后,加以区别,可配嫁者,题请解送,嫁给管领下无妻之人。嗣后,每年将锡伯女、寡妇均照此查送。”从此,这一规定成为锡伯族妇女的精神枷锁,使她们失去一切自由。据更多的满文档案资料证明,清政府的这一规定颁布后,各地立即进行了“遍查”活动,很多妇女有的被迫嫁人,有的被强行离异,有的注名在册,后日不得私行嫁人,等等。这些情况在汉籍中并无记载。
乾隆三十年(1765)缅甸孟艮土司召散等侵犯我国云南普洱府境,攻占东里等地,对我边境居民进行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使我云南边境少数民族人民遭到无端损害。次年又纵兵围攻腾越、永昌各边地。乾隆三十二年,清政府以明瑞为云贵总督率军反击,但遭兵败。乾隆三十四年由于形势所迫,盛京将军恒禄等选派盛京锡伯官兵一千名作为援兵赴滇作战。对这一历史事件,汉籍并无明确记载,因此,在满文档案公布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历史上锡伯族曾迁去云南一部分,并认为是锡伯族史上的第三次大迁徙。满文档案公布后,才彻底弄清楚这是一起军事远征,而并非举族大迁徙,解开了一个历史疑案。
(四)在吉林乌拉,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科尔沁蒙古将锡伯族“进献”之前,就存在一个“世管佐领”、佐领、骁骑校各一人,兵60名,眷属数百名的问题。如《清朝文献通考》(第二册第6433页)记载,康熙“二十九年,拨吉林佐领、骁骑校各二十一人,防御十三人,兵八百名,宁古塔佐领、骁骑校各四人,防御一人,兵二百名,往驻黑龙江地方。增设吉林满洲佐领、骁骑校各五人,防御十四人,锡伯佐领、骁骑校各一人,汉军佐领、骁骑校各一人,满洲兵七百三十名,锡伯兵六十名,汉军兵七十名”。然而,对某些细节问题,各资料记载都不详尽。譬如其中的锡伯佐领,这部分锡伯人是原来就居住在吉林乌拉地方呢,还是从他处迁来?若从他处迁来,来自何处?对这些问题,仅凭汉籍记载,无法确切回答。自从满文档案公布以后,其中的一些问题已经明朗化,即他们来自何处的问题已基本解决。如宁古塔将军鄂弥达等为锡伯世管佐领根由造具家谱的奏折中,就明确反映出,这部分人来自“纳尔浑”。据何秋涛《朔方备乘》记载,纳尔浑即伯都讷,即今吉林省扶余县。这就明确回答了在科尔沁蒙古“进献”锡伯族之前,在伯都讷就有一部分锡伯族居住。那么,这一部分锡伯族来自何处、何时来此、何时归属清政府?目前有一定的争论,对此满文档案并没有提供线索。
另外,吉林地区的锡伯军民自嘉庆年以后的分布情况,从满文档案也可以找到一定的线索。
(五)京师(北京)是清朝首都。康熙中后期国内外形势较安定之后,为了加强京师地区的防务,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又“移吉林锡伯佐领、骁骑校各十六人、锡伯兵一千名于京师”(《清朝文献通考》卷182)。过去,在满文档案公布之前,多数人认为,这是锡伯族史上的又一次大迁徙。满文档案公布后,才明确这是一远差,并非大迁徙,只有官兵前往,而无眷属跟随。他们一部分被派往顺天府所属的顺义、良乡、三河、东安以及山东德州等地驻防,一部分则留驻京师,分散到满蒙八旗当差,或为太监备马牵驼,或护驾巡幸。清末,这部分人多数已回原籍吉林。
(六)乾隆二十九年(1764),四千余名锡伯族军民奉命西迁伊犁,这是锡伯族史上的一次大迁徙,也是锡伯族史的转折点。至此,最后形成了锡伯族“大分散,小聚集”的局面。对于乾隆二十九年至宣统年间新疆锡伯族的这一段历史,满文档案叙述较多,且又详细。过去,由于只凭汉籍叙述这一段历史,因此显得非常单薄和不足,而且遗留下许多历史疑案。满文档案公布以后,一部系统、全面的清代伊犁锡伯族史已展现在人们眼前。
1、千余名军民依靠当时的交通工具,即靠驼马和牛车,在一年多时间跋涉一万多里路程,其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途中的艰难困苦是难以想象的。对此,满文档案有较细致的记录,弥补了汉文资料的严重不足,尤其是军民抵达伊犁之后,令锡伯族自行修建房舍居住、编设昂吉交领队大臣管辖、择地垦荒并安置伊犁河南、昂吉添设两牛录、将满洲营空蓝翎缺移至锡伯部、锡伯部添设防御前锋等问题,满文档案均作了较详细的记载。
2、满文档案对领队大臣、总管、副总管、佐领等锡伯营官员的履历、升遣调补、奖励、惩处、考核、引见以及官兵的俸饷、兵器等,均有较详尽的记录。上述情况,在汉文资料中很少涉及,而且也显得凌乱。
3、西迁锡伯族官兵的首要任务是驻防卡伦、防守台站、巡边拿贼。在迁来次年清政府便令锡伯营官兵到塔尔巴哈台换防,接着又派官兵到喀什噶尔等城换防,为保卫祖国边境的安全作出了应有贡献。对锡伯营官兵的上述活动,汉文资料虽有不少记载,但不是系统全面,有些是第二手资料,而满文档案的记载则是系统全面,而且均属第一手资料。
4、伊犁锡伯营是军事、行政、生产三位一体的组织。锡伯族军民迁驻察布查尔地区以后,除了尽防守卡伦、守卫台站、巡边防贼等神圣职责外,还用勤劳的双手创建家园,凿渠引水,垦荒造田,自耕自食;又放牧牲畜,给国家交孳生牲畜,一方面减轻了清政府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又改造了伊犁察布查尔地区贫瘠的面貌。对上述历史活动,满文档案又弥补了汉文资料的不足,再现了历史的真实面目。
5、伊犁索伦营素称“劲旅”,但由于天灾人祸和频繁的出征作战,人口减少很多,曾几至挑不出马甲的境况,因此,清政府曾两次决定从锡伯营拨丁移补索伦营兵额,以至在索伦营中锡伯族占绝对多数,出现了“锡伯索伦”的历史名称。清政府收复伊犁后,在伊犁恢复了满营,称伊犁新满营。但这时的满族,已减员很多,以致无法恢复额定兵员,因此又决定从锡伯营拨三千二百名闲散壮丁移补伊犁新满营。对这两次移丁情况,汉文资料有一定的反映,但不详尽,满文档案公布后,史学界才理顺了其来龙去脉。
6、伊犁锡伯营组成以后,其另外一个职能就是平内安外。1820—1828年,新疆南部的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田发生了历时八年的武装叛乱,称“张格尔之乱”或“西四城叛乱”。为了平息叛乱,清政府曾派伊犁四营官兵及关内援兵,进行了历时八年的平叛斗争。在平叛斗争中,锡伯营官兵作出了很大牺牲。时过40多年,沙俄殖民主义者以“代收代守”名义侵占伊犁,对伊犁各族人民进行殖民统治。但是,锡伯族人民“死不降夷”,并与殖民者进行了顽强的斗争,表现了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尤其是锡伯营总管喀尔莽阿,在殖民当局的威逼利诱下,坚贞不屈,并时常密派人员到塔城,向清政府禀报伊犁情形。喀尔莽阿被俄国当局逐出伊犁之后,他又率领部分锡伯族人民和察哈尔营军民,在博尔塔拉、车排子等地垦种粮食,为收复伊犁准备军粮,作出了很大贡献。对上述历史事件,满文档案记录尤为详尽,给史学工作者勾画了详尽的历史画卷。另外,对喀尔莽阿的遇刺经过,也作了详尽的记录,弥补了汉文资料之不足。
综上所述,清代有关锡伯族档案史料的公布,不仅对锡伯族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使锡伯族历史的研究工作更进一步深化,而且在蒙古、哈萨克、维吾尔、满、达斡尔、鄂温克等族的历史以及清史、八旗制度、东北和西北边疆史地研究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