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2015-05-23 来源: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2015年参照我校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举办中国古代史专业(清史方向)课程研修班(招收20名)。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之一,是目前我国规模最大的清史教学与研究机构,研究方向为中国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思想史、学术史、边疆史、民族史、中外关系史等。目前拥有六个博士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历史文献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历史地理学)和六个硕士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历史文献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历史地理学)。1989年,中国古代史被国家教委定为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为历史学一级学科点,1999年设立博士后流动站,2007中国近现代史入选全国重点学科,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入选北京市一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内唯一正式公开发行的断代史期刊《清史研究》,引用率居国内史学类刊物前列。

 

一、招生对象:

1、在历史学和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编辑等的工作人员;

2、在党政机关、新闻传媒、文物文博、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3、有志于提高专业素养的史学爱好者。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法规;

2、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3、免试入学。

 

三、课程设置

研修主要课程有:

1、中国古代断代史研究(清史)

2、清代政治制度史研究

3、清代史料学

4、史学研究方法

5、清代史学名著研读

6、专业外语

7、清代社会史研究

8、清代经济史研究

9、清代中西文化交流

10、晚清史专题

11、清代宫廷史

12、清代人物研究

四、授课与考核方法:

研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发送相关课程参考书,以利于自学。

授课师资:由清史研究所教师和清史研究专家讲授

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六上下午 (具体安排另定)

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课程结束后,课程考试以闭卷和开卷形式进行考核

研修期间,根据课程内容,安排本市教学考察、参观。

五、学业管理:

学员完成全部课程考试并成绩合格后,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研修班结业证书》

对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继续参照我校现有的管理细则执行。

六、收费标准:

1、研修费每人贰万(20000)元。研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研修费。

2、缴费时间:2015825日(周二)一天,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七、报名方法及手续:

1、研修时间:  20159月一20173

2、报名时间:  201554日——2015820日(不满10人,停开)

3、报名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422房间 清史研究所办公室(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4、报名手续:

(1)持个人身份证

(2)填写课程研修班报名登记表(交二寸免冠、蓝底正面近照5张)

5、资格审查: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并缴费后,发给研修通知书(纸质或电子版),

联系电话:6251 6641 /     6251 4481      电子邮箱:qingshisuo@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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