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第五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发布:2007-04-20 来源:一、进修课程:根据我校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其中主要课程有:
理论课:邓小平理论研究
1、学科基础课: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国古代史料学
2、专业课:中国古代边疆民族史、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
3、选修课:清史、清朝开国史、清代宫廷史、清史专题研究等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二条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水平,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学历者,但本类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也不能参加校学位办公室统一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考试。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21日-------6月30日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422房间清史研究所办公室
(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3、报名手续:(1)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介绍信);
(2)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3)本人最后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本人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如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可交复印件。
4、报名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进修时间:2007年9月-----2009年3月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
1、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六或周日(具体时间另定)
2、授课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院内人文楼四层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结业证书(工本费30元学员自理)。
八、收费标准:
进修费每人壹万元整。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缴纳。
咨询电话:6251664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