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按北京市学位办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登记的通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拟在北京市举办第七期中国古代史专业(清史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限招20名,不满15名不开班)。
一、进修课程:根据我校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其中主要课程有:
1、理论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学科基础课:史学理论与史学史研究、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国古代史料学等
3、专业课:中国古代边疆民族史、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等
4、选修课:清史、清朝开国史、清代宫廷史、清史专题研究等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业余学习者。
2、获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二条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水平,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到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的大专学历者,但本类进修生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0日-------8月20日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422房间清史研究所办公室(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放假期间,可采取电子邮件报名。
3、电子邮件报名:qss@ruc.edu.cn 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个人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4、报名手续:(1)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介绍信);
(2)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交2寸免冠近照3张(彩或黑);
(3)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最后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4)如有论著(包括著作、论文、调查报告)者可交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班学习。
五、进修时间:2011年9月-----2013年6月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
1、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六一天。
2、授课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院内人文楼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规定的学习项目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结业证书(学籍管理:学员档案统一由我所编号并存档)。
八、收费标准:
进修费每人壹万贰仟元整。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缴纳。
咨询电话:6251 6641 6251 158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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