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上午,由清史研究所古代史教研室主办的“清代政治史研究学术工作坊”第十期在人文楼四层大会议室举行。清史所祁美琴教授以“谁是包衣——包衣群体特征解析”为题对包衣群体做了深入分析。本次工作坊由刘文鹏教授主持,董建中、毛立平、曹雯、北京社科院满学所哈斯巴根、北京大学图书馆古籍部顾千岳等老师及所内外硕博士四十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包衣”作为清代特有的历史群体,与清皇室关系紧密。一直以来,是清史学界关注的重点,相关成果不少。但是,关于包衣群体的身份界定、社会地位等等问题仍是众说纷纭,争议颇多。此次讲座,祁老师借以大量原始史料对包衣群体相关问题作了深入探讨。首先,祁老师指出了包衣的三个身份:满洲旗人的一部分、内务府的主体成员、皇室的世仆。对包衣的身份作了宏观上的界定。随后,祁老师就包衣的出身与来源、包衣组织内部类型与特征、包衣的培养与仕途、皇帝与包衣的主仆关系等四个方面作了具体阐述。
祁老师针对包衣就是包衣阿哈、阿哈、奴隶同义之词的观点,认为包衣与其他外八旗旗人并无本质区别。包衣牛录的编旗原则,主要是分工原则、私属原则、恩养原则、惩罚原则、庇护原则。以此观之,包衣来源复杂,惩罚原则仅是其一,并不能就此说明包衣是奴隶,比其他正身旗人地位低下。
包衣组织内部类型,可以从多角度划分,有上三期包衣与下五旗包衣之分;有包衣佐领与包衣管领之分;有满洲佐领、旗鼓佐领、回子佐领、高丽佐领之分等。祁老师着重解释了佐领与管领的区别,认为二者并不是以人数多少来区分。包衣的身份也可因一些特殊原因而变化,譬如可以从内三旗抬为外三旗,由内三旗抬为下五旗,由上三旗包衣变为下五旗包衣,由内三旗入民籍而成为民人。
作为与皇室关系紧密的成员,清廷为培养包衣旗人,专门为其开办各种官学。包括景山官学、咸安宫学、圆明园官学、西洋学馆、旗鼓官学、回缅官学、陵寝官学等。包衣仕途多元,有国家专门划给的内务府缺,供其入仕。内务府官职即为包衣旗人专缺。同时,包衣旗人还可外任为官,占用其他缺出。祁老师以东陵内务府总管伊拉齐的升迁为例,清晰地展现了包衣旗人的升官之途。
皇帝与包衣关系密切,从其起源来看,包衣是皇室的服侍人员与陪伴之人。同时,由于其所具有的“私属性”,包衣还是皇帝的“家人”。皇帝驾崩,包衣有戴孝的义务。而作为皇帝来看,皇帝对待包衣始终是报以恩养的态度。皇帝与包衣的“主仆”关系,其实是清代旗人社会主属性关系下对被领属者的一般性描述,包衣之谓“仆”,与诸申之谓“仆”的性质相同。入关后“包衣”并不是奴隶的同义词,其正式身份是“满洲旗人”。
评议环节,在场师生就包衣在内务府任职人数比例、内务府是否为“常规性”国家机构、下五旗有无类似包衣组织、曹雪芹家族的旗籍问题等展开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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