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相关文件及开展我校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2009年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将于2月20日00:00开通(http://apply.csc.edu.cn),请通知已经落实好外方接收单位的学生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本人不要填写)。并提醒其填表前仔细阅读《研究生网上填表说明》
(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intro.html)
此外,请各学院通知申请学生在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上报名后,于3月5日前登陆以下网址,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
http://yjsy.ruc.edu.cn/ypy/cgwsbm/xxlr.html
2、请各院系在填写申请学生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务必将本学院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汇总后发送到dqwang@ruc.edu.cn,或通过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文件专区发送到研究生院王大庆处。
3、请各学院将本院学生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收齐整理后,根据学院考核情况,分别对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和申请联合培养的学生排序,并保持1:1的比例推荐。于3月5日(周四)前,本科生的材料交到招生就业处,研究生的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科研楼B座312房间)。
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对极少数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顶尖大学、顶尖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给予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已拿到上述世界顶尖大学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申请学费资助。
5、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请各学院提前做一个申请人数估计,统计拟推荐总人数、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数和申请联合培养的人数,并于2月26日前报给研究生院培养办(62511376)
u 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中国人民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国际交流处
联系人:林媛 电话:82509507 传真:62515329, Email: linyuan@ruc.edu.cn
联系地址:北京中关村大街59号
被推荐人姓名:如实填写,已在本单位工作/学习年限:如实填写
由本学院推荐老师填写1-2项
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日期等均由学校统一填写,院系无需填写
研究生院
200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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