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文化、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业务素质,按北京市学位办有关学位授予单位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备案登记的通知,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拟在北京市举办中国古代史专业(清史方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满20名停开)。
一、进修课程:
根据我校2001级中国古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开设课程,包括:理论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研究方向课等必修课程)以及若干门选修课,其中主要课程有:
1、理论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科基础课: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国古代边疆民族史研究
3、专业课: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等六门
4、选修课:清史、清朝开国史、专题讲座等六门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纪律、法规、,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不具备上述第2款条件,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可以参加本班的学习,但本种进修生暂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09年4月1日————2009年7月15日。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人文楼4层422房间清史研究所办公室(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手续:
(1)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信(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
(2)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交一寸免冠近照二张):
四、资格审查: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给进修通知书。
五、进修时间: 2009年9月一2011年6月
六、教学方法:
进修期间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相结合。规定必读及参考书目,以利于自学。
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六 (具体安排另定)。
授课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七、颁发进修证书: 完成进修班规定的学习课程者,经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发给进修证书。
八、收费标准:
进修费每人壹万壹仟(11000)元。进修班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进修费。书费、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和参加论文答辩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邮政编码: 100872
联系电话:62516641 62511581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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