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出[2007]3081号)系列文件,现原文转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认真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为完成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的说明、流程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文件的说明:
1、留学基金委的文件中有四个附件,分别是:
附件1: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附件3:国家公派研究生选派学科规划(2008-2011);
附件4: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2、留学基金委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所准备的两个附件:
附件5: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申请人用);
附件6: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项目指南(申请专项项目时用)。
3、我校申报程序所用的两个附件:
附件7: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书;
附件8: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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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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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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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6 日——2008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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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工作,联系国外院校,确定推荐的申请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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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及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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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0日——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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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院推荐的申请人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体检并向学院提交书面材料、交纳报名评审费;
(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留学基金委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2、学院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
3、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的2套申请材料分别排序;
4、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院系统,进入《学籍及出国管理》中的《出国申请》,填写并打印本学院相关申请人信息(应届本科生申请人不录);
5、向研究生院提交经审核的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每人一式两份)、报名及推荐名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人还需提交“200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
各学院
及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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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5日——200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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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向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处提交。
国际交流处审核材料并报请主管校领导签批,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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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处
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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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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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网上公布申请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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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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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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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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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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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文件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grs.ruc.edu.cn/shownews.asp?newsid=701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0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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