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我校财政金融学院何平教授受邀主讲史学前沿讲座,题目为《不完全财政、多元货币体系与清代国家治理的衰颓》,主要探讨清代的不完全财政体制与多元化的货币体系对清代国家治理的消极影响。
何平老师先从不完全财政谈起,不完全财政体制的意涵为:政府定额财政收入并不能完全满足世事多变的现实情况,而不得不在财政体制之外谋求其他收入。在清朝的具体表现则为,每年各级地方政府所得之定额财政收入不能满足自身地方事务的全部需求,外加中央对地方财权剥夺过多,以致中央与地方财权不平衡,不得不采取耗羡、陋规等定额赋税之外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
何平老师认为这是清朝财政体制的一大特点。这一特点导致了三大具体表现:官吏薪俸地位,地方公费缺乏与军费开支不足。
因为地方经费捉襟见肘,故而不得不极力压缩官俸。何老师举了御史赵景,工部左侍郎郝林以及沈近思的例子来举例说明了清代官俸之低在历代都属罕见。
同时,财权过分集中于中央以致过分强调财政体制中的“起运”,而偏废了本应留给地方政府运转之用的“存留”,以致地方公费极其缺乏,对于这点何老师举了康熙皇帝的两则言论进行了论述。
不完全财政的另一体现则为常额军费的不足。何老师举了船舰、火炮等大型兵器的制造修缮之费以及战时军费报销中的“外销”进行了论证。
这一不完全财政体制所造成的最大的危害是:民众负担的加重与国家税收的失控。官员俸禄低微,促使官员在施政过程中贪污行贿、额外苛索。地方公费的缺乏和军费供给的不足,必须由地方官员及有关军务官员用其他方法补齐,即为“加派”。于是便出现了“国民两害”的双重后果:1、薪俸低微—对中央政府的有关法律条规形成冲击,2、地方官将自行加派浮收泛滥—影响地丁正额赋税的征足和完纳,清朝国家赋税征收失控。
而清朝的统治者并不是没有看到这一体制的缺陷,如雍正帝曾进行耗羡归公改革,使耗羡半正规化,充作养廉银。但是随后的乾隆帝又将耗羡列为正项,变为定额财政收入的一部分,耗羡归公与养廉银制度经乾隆一朝而变为定制,希望借此能够规范地方政府的加派。由此可见清人是对不完全财政及其危害是有一定的认知的。
但是为什么对此进行改革的尝试没有成功,以致赋税政策失效,以致乾嘉之后清朝国力不可避免的由盛转衰呢?何老师认为是因为两点:封建专制主义的官僚体制以及时势变迁的催化作用以致官员素质的蜕变。
讲座的最后,何老师论述了导致清朝国家治理衰颓的另一重要原因——流通手段和储藏手段的冲突与明清货币政策的自主权的丧失。这主要表现为明清中央政府在财政内容中将白银看成与实物形态的粮米类似的资产形态,重视的是它作为商品的特性,也就是白银的贮藏手段职能,而民间跨地域和大宗贸易使用白银是将它作为交易媒介。政府集中白银退出流通形成“白银陷阱”,直接导致流通领域的白银短缺。所以,在没有信用货币制度的情形下,白银作为财富贮藏手段,实际上是一种非货币化的表现。白银的短缺不仅要着眼于进出口数量的变化,还要更加关注其职能的转换和效应。他认为白银的货币化导致清政府丧失了货币自主权,自主权的丧失是清中后期财政体系崩溃以致国家衰颓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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