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岗位聘任与酬金管理办法》,科研处从即日起至受理上一年度的科研成果津贴申报。
一、奖励范围: 1. 2006年1月――2006年12月之间,我校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含离退休职工、博士后研究人员、本科生、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并以中国人民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A、B类核心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A类论文奖励1500元,B类论文600元。)专著及发表在C类核心期刊或非核心期刊上的论文不再奖励。2006年以前的成果不在申报之列。 2.论文应为学术论文,不包括书评、综述、摘要和访谈等。在杂志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在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字数一般应在2000字以上。 3.学校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合作研究的成果,奖金由第一作者进行分配。 4.在A、B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并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津贴可重复计算。
二、申报办法 请符合奖励条件的作者11月29日之前,携论文原件到科研秘书处登记。登记后将论文原件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版权页及论文全文)交科研秘书保存备查。 办公地点:人文楼417室 电话:62513994
附: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04).doc
清史所 200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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