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处:《满语研究》2013年第1期,第22—30页
作者简介:吴元丰( 1955 - ) ,男( 锡伯族) ,新疆察布查尔人,研究馆员,主要从事清代满文档案整理编目与翻译研究。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满文处,北京 100031
摘要: 清代,阿勒楚喀地区归吉林将军管辖,雍正二年起建立八旗驻防,乾隆七年起京城八旗移驻于此,并最终设立副都统衙门管理军政事务。现存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分为簿册和折件两类,簿册类的档案以行文档、呈文档居多,折件类的档案以咨文稿、呈文稿居多。这些满汉文档案是作为阿勒楚喀和拉林驻防八旗的第一手史料,对于全面系统地研究东北驻防八旗历史和京旗移垦历史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满文档案; 阿勒楚喀; 京旗移垦
阿勒楚喀,又书“阿尔楚喀”,或“阿拉楚喀”,简称阿城,位于东北松花江中游一带方。金朝曾建都于此,史称“金上京”,迄今仍保留着比较完整的都城和陵寝等建筑遗址。在清代归吉林将军管辖,今属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清朝在此设副都统管理军政事务,其办事机构称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该衙门在办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档案,虽因诸多原因遭受损失,然仍保存下来了一定数量的满汉文档案。这部分档案种类比较齐全,内容详实而丰富,具有珍贵的利用和研究价值。
一、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的设立及其沿革
清朝是以满族上层为核心并联合其他民族上层建立的封建王朝,在统治方面必然有其特色,在内地推行行省制,除设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提督等高级文武官员外,还挑选重镇要地、派驻八旗官兵,特设将军、都统、副都统管理。另外,在东北、漠南漠北、天山南北、青海、西藏等边远民族地区,或推行八旗制,或推行军府制,或推行扎萨克制、伯克制,设置将军、都统、副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总管等官员管理军政事务。顺治十年( 1653) ,在吉林宁古塔地方创设昂帮章京。康熙元年( 1661) ,昂帮章京改为宁古塔将军。康熙十五年( 1676) 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城,改称吉林将军。吉林将军是吉林地方的最高军政官员,总统管理所有地方事务,下设宁古塔、吉林、伯都讷、三姓、阿勒楚喀、珲春等处副都统,分管各该地方事务。
在吉林各处副都统内,阿勒楚喀副都统的设置比较晚,但早于珲春副都统。起初,在阿勒楚喀没有派驻八旗兵,仅派驻闲散满洲,而且还未设专门管理之员,统归宁古塔副都统管辖。雍正二年( 1724) 十二月,为了调整东北地区八旗驻防布局,雍正颁降谕旨: “船厂( 即吉林乌拉) 所属阿尔楚喀、拉林等处,既驻闲散满洲,不可无管辖人员,著将船厂所属之兵,亦增二百名,派一协领,令其驻扎管辖。”①遂于雍正三年至四年( 1725 -1726) 间抽调吉林乌拉、伯都讷驻防满洲兵各 100 名移驻阿勒楚喀,同时还从吉林乌拉、伯都讷挑选闲散余丁各 100 名移驻,委派协领 1 员驻扎管理。②雍正十年( 1732) ,又増阿勒楚喀驻兵 112 名。③至此,阿勒楚喀八旗驻防初具规模,设有协领 1 员,佐领、防御、骁骑校各 5 员,兵 512名,这标志着阿勒楚喀驻防八旗建制的初步建立。
乾隆七年( 1742) ,为了解决京师八旗生计困难的问题,清廷决定抽调一部分京师八旗闲散丁携眷移往拉林、阿勒楚喀地方开垦屯田,设副都统 1 员总统管理。经过两年多时间的筹办后,于乾隆九年( 1742) 和十年( 1743) ,先后分两起从京师八旗抽调 1000 户满洲兵丁迁到拉林、阿勒楚喀。④同时,按照事先议定的方案进行了安置。“每旗设立屯庄二处,每庄内选授一人为乡长,给七品顶带,令管理一庄;每旗内选授一人为虚衔骁骑校,给六品顶带,令管理一旗二庄; 其虚衔骁骑校缺出,由乡长内挑补,乡长缺出,由闲散内挑补,并添给伊等地亩,以示优异; 再该处有原隶将军统辖之协领一员,佐领、骁骑校各八员,兵五百名,今应就近归副都统管辖,仍属将军统辖,其派往之满洲,即按旗分属八佐领,作为各该佐领下人; 惟该处原止设协领一员,不特查察难周,且于体制不符,应再添一员,分翼管辖。”⑤另外,乾隆九年七月,由部“铸给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印信及添设左右二翼协领关防”⑥。乾隆十年三月,议政大臣等议奏: “镇守宁古塔将军巴灵阿奏请派移驻拉林官员,查阿勒楚喀原有佐领八员、防御二员、骁骑校八员、笔帖式二员,拟各派一半前往,仍酌量将佐领、骁骑校对换移驻,并将阿勒楚喀原设协领一员移驻拉林,所估修建银两,应照原议给予。”⑦为了妥善安置和管理由京师迁移的八旗兵丁,在保持阿勒楚喀原有八旗编制的前提下,除原有协领 1 员外,添设协领 1 员,分左右两翼管理八旗事务,特设总统管理的副都统1 员,称之为“拉林阿勒楚喀副都统”。这样,不仅扩大了阿勒楚喀和拉林驻防八旗的规模,提升了级别,而且加强了两地驻防八旗的一体化管理。
乾隆十九( 1754) 十月,吉林将军傅森查看拉林八旗闲散屯垦情况后发现,整整十年时间的开垦劳作收效显著,于是奏请再迁京师八旗闲散丁开垦屯田,以期解决其生计问题。他缮折奏称: “前移驻拉林满洲一千名,近年生计渐裕,现在阿勒楚喀附近,肥饶地亩可凿井者,共荒地六处,计三千余顷,可设村落四十八处,足容三千户,请于现驻一千名外,再派驻三千名。”军机大臣除议准吉林将军傅森所提建议外,还指出“新旧兵较前增多,旧副都统一员,不足以资弹压,请添设副都统一员。每起遣往时,调一员来京带领,沿途约束。其新添副都统员缺,请交兵部,于明冬奏请补放、即令带领丙子年( 即乾隆二十一年) 头起前往。”⑧此奏奉旨准行。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办,自乾隆二十一年( 1756) 至二十六年( 1761) 间,从京师八旗抽调闲散丁 3000 户,共分六起迁到阿拉楚喀附近地方,按照前次之例设屯安置,开垦种田。另外,在筹办迁移屯垦事宜过程中,考虑到“从前移驻一千名时,并阿勒楚喀兵五百十二名,编设八佐领,均匀分隶。今増三千名,若仍附旧佐领,人众地远,管辖难周,且无兵额,新派之人,亦无报効之途”⑨,因此,乾隆二十年( 1755) 决定,从“三姓官兵内,佐领、骁骑校各三,八姓佐领、骁骑校各二,此五佐领、兵五百,并防御八,一并移驻。佐领内,选委协领二; 防御内,选委佐领五; 领催内,选委骁骑校五”⑩。这部分八旗官兵,于乾隆二十一年移驻阿勒楚喀、拉林地方。至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办完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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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世宗实录》,第 27 卷,20 页。
②《吉林通志》第 50 卷; 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第 376 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③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第 376 册。
④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第 1127 卷,23 页。
⑤《清高宗实录》,第 166 卷,10 页。
⑥《清高宗实录》,第 221 卷,4 页。
⑦《清高宗实录》,第 236 卷,18 页。
⑧⑨《清高宗实录》,第 475 卷,12、13 页。
⑩《清高宗实录》,第 481 卷,9 页。
八旗兵丁移驻事务时,吉林将军恒禄发现,“拉林、阿勒楚喀地方,原设副都统二员,驻扎分管,相距百里,文移第商,诸多不便。”遂经奏准,“令该副都统二员,按左右两翼管理,各设协领一员、副协领( 即委协领) 一员、佐领八员,管兵四百六名。再于拉林笔帖式四名内,拨二名移驻阿勒楚喀,卽以阿勒楚喀协领旧署作为副都统衙门,并添给阿勒楚喀副都统印、协领等关防”①。通过此次移驻兵丁和建制调整,不仅扩充了阿勒楚喀、拉林驻防八旗的编制和规模,而且按左右两翼分设副都统,相对独立地处理各翼事务。
乾隆三十四年( 1769) 正月,乾隆帝颁旨曰: “阿勒楚喀地方,既有副都统一员,足可兼辖拉林,将拉林副都统员缺裁汰,选一贤能协领、驻扎该处,令阿勒楚喀副都统兼管。”②随即遵旨裁汰拉林副都统员缺,保留阿勒楚喀副都统 1 员,总统管理阿勒楚喀和拉林两地八旗事务。从现存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来看,阿勒楚喀副都统的全称是“阿勒楚喀拉林等处副都统”,其办事机构称为“阿勒楚喀拉林等处副都统衙门”,官印上镌刻满汉篆字,满文为 alcuka lalin i jergi bai meireni janggin doron,汉文为“阿勒楚喀拉林等处副都统印”。从雍正四年( 1728) 阿勒楚喀协领的设置起,至乾隆三十四年( 1769) 拉林副都统的裁撤止,在长达41 年时间内,阿勒楚喀、拉林两地驻防八旗规模及管理体制几经变更,最终确立下来。此时,阿拉楚喀副都统所辖的协领 2 员、委协领 2 员、佐领 16 员、防御 8 员、骁骑校 16 员、兵 812 名,以及种田闲散壮丁4000 名。以上兵丁数目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形势的变化和需求时有增减。乾隆五十二年( 1787) “由吉林、伯都讷、阿尔楚喀、打牲乌拉满洲余丁内,挑选三百名,移驻三姓地方,作为闲散余丁,以备挑取马甲。”③嘉庆十年( 1805) ,“阿尔楚喀驻防兵丁内,增添前锋十六名。”④“道光元年( 1821) ,阿勒楚喀地方添设满汉翻译笔帖式[二名],[裁]去额兵二名。五年( 1825) ,共增兵二百名,共六百零四名内,于二十五年( 1845) 起至二十六年( 1846) 止,共拨还双城堡兵二十名。”⑤“道光五年( 1825) ,拉林添设无品级办事笔帖式二名、兵二百名,裁去额兵二名,共六百零九名内,于二十五年( 1845) 起至二十六年( 1846) 止,陆续共拨给双城堡兵二十名。”⑥如此变化,至光绪二十四年( 1898) 时,“统核阿勒楚喀现在实有共兵五百七十六名内,领催三十六名、前锋八名、甲兵五百二十七名外,有匠役五名。”⑦“统核阿勒楚喀现在实有共兵四百九十三名内,领催三十六名、前锋八名、甲兵四百四十九名外,有匠役五名。”⑧
另外,阿拉楚喀副都统兼管双城堡部分事务。自嘉庆二十年( 1815) 始,从京师、盛京、吉林等处八旗先后挑选闲散丁 4000 户开垦种田,分中、左、右三屯安置,设置协领、佐领、骁骑校等员管理。至嘉庆二十五年( 1820) 所有迁移安置事宜办妥后,嘉庆特颁谕旨决定,“其三屯屯丁,所有户婚钱债及争斗讼事,即著各该佐领呈报协领讯办,如有人命盗案,报解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验讯,转咨该将军核办。”⑨这表明,自嘉庆二十五年( 1820) 起,阿勒楚喀副都统开始兼管双城堡地方的“人命盗案”等一部分事务。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内设左司、右司、印务处、文案处、营务处、参票处、粮饷处、税务处、查街处、征收厘捐局等机构,负责处理具体事务。这些机构是在阿勒楚喀副都统创设后根据需要逐渐设立的,至光绪末年推行“新政”时,还有一些变更。不过左司和右司始终都是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内最主要的办事机构,且日常事务繁重。左司分掌兵、刑之事,即官兵操演、驿站卡伦、发放路票、审理案件等事务。右司分掌户、礼、工之事,即核报开垦地亩、粮食收成、雨雪粮价、义仓粮石,支发办公费用、官兵俸饷、鳏寡孤独等人养赡银两,征收各项赋税,备办进贡方物,筹办祭祀庆典,核销工程费用等事务。
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裁撤吉林将军,改建行省,但仍保留阿勒楚喀副都统。宣统元年( 1909)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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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高宗实录》,第 651 卷,9 页。
②《清高宗实录》,第 827 卷,4 页。
③④光绪朝《大清会典事例》,第 1127 卷,24 页。
⑤⑥⑦⑧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第 376 册。[]号内文字,系原档残缺或遗漏之字,经笔者考证添加。
⑨《清高宗实录》,第 37 卷,2 页。
撤阿勒楚喀副都统,改设阿城县。至此,阿勒楚喀和拉林驻防八旗制度宣告终结。
二、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留存及其种类
由于历史上的诸多原因,清代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的档案并未全部保存下来,特别是地方机构的档案,保存至今者更是寥寥无几。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能够保存下来一部分,已实属不易。光绪二十六年( 1900) ,义和团运动爆发,“八国联军”乘机侵华,沙皇俄国出兵东北,乘机劫走宁古塔副都统、阿勒楚喀副都统、珲春副都统和黑龙江将军等衙门档案。1956 年 9 月,经过交涉,苏联将劫走的东北地方档案归还给中国,其中就包括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由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的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始自同治五年( 1866) ,止于光绪二十六年( 1900) ,时间跨度长达 34 年,大多以满汉两种文字兼写,而其余以满文或汉文书写,共计 434 卷,604 册( 件) 。从乾隆九年( 1744) 设置阿勒楚喀副都统起,至宣统元年( 1909) 裁撤止,长达 165 年时间,然而迄今保存下来的只有 34 年档案,占所有时间的 20%。由此可见,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遭到严重损失,约占整个档案的 80%。
曾有学者指出: “乾隆二十一年( 此时间有误,应为乾隆九年———引者注)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设立后至同治四年( 1865) 的档案下落不明。”[1]据《清高宗实录》记载: 乾隆四十三年( 1778) 闰六月,“又谕:兵部议,吉林将军福康安奏,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失火,焚烧档案盔甲,将副都统协领等议处一折,己依议行矣。将军、副都统同居一城,遇事自应将军首先列名具奏,今阿勒楚喀副都统独处一城,且火又起自本衙门,托云理宜一面具奏,一面呈报将军,岂可止详将军,辄谓了事耶。况托云系御前侍卫,赴任后,理应一年一次差人奏请朕安,伊并未一次差人奏及,而于此事,又诿之将军,隐忍了事,大属委靡不振,托云著革去御前侍卫,在乾清门行走,并著严行申饬。”①这说明,因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失火,烧毁了乾隆四十三年以前的档案。那么,自乾隆四十四年至同治四年( 1779 -1865) 档案的下落呢? 据《清穆宗实录》记载: 同治五年( 1825) 正月,“谕军机大臣等: 德英、富尔荪奏,逆匪窜陷阿勒楚喀,偪近省会,现筹堵剿情形一折。逆匪王洛七等,由双城堡直扑阿勒楚喀,署副都统永寿带兵堵御,毙贼无数。惟贼势太重,官军被其围裹,以致溃散,阿勒楚喀及拉林地方旋卽失守,五常堡亦被贼踞。”②另外,现存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起始时间,恰好是同治五年二月,与同治五年正月阿勒楚喀及拉林地方失陷的时间相接。据此推断,自乾隆四十四年至同治四年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的档案,可能毁于此次战乱。
现存清代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按其装帧形式,可分为簿册和折件两类,其中簿册 433 册,折件171 件,簿册类档案占多数。簿册类的档案,按其名称,可以分为 20 余种,主要有行文档、呈文档、契档、户口册、比丁册、八旗西丹清册、官员履历册、官兵名册、官兵盐粮清册、招募山勇盐粮清册、请奖功牌官兵花名册、官兵孀妇半分俸饷册、官庄壮丁承种地亩清册、承领荒地苏拉西丹清册、考试文童三代履历册、乡试武生三代履历册、各项工程估料册、各项收支银两册、购买油盐等项税银册、号簿等。其中行文档、呈文档的数量最多,户口册、比丁册以及各类号簿的数量次之,其余名称档案的数量较少。折件类的档案,按其名称,可以分为 9 种,主要有咨文稿、呈文稿、禀文稿、文稿底、移文、家谱、官地押金单、乏粮民户单、办文单等。其中咨文稿、呈文稿 2 种档案的数量最多,其余档案都比较少。
为了进一步了解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基本情况,择其数量较多并具有一定特色的档案,分别介绍如下:
1. 行文档
行文档是汇集阿勒楚喀副都统致各处行文底稿而成的簿册。阿勒楚喀副都统发给吉林将军上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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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清高宗实录》,第 1061 卷,7 页。
②《清穆宗实录》,第 167 卷,17 页。
呈文,发给吉林将军下属各机构平行的咨文、移会,以及发给本职下属协领、佐领和各办事机构下行的札文,先由左右司按其职责分工起草,经呈送副都统审批后,再照文稿抄写成正式公文发出,而将呈送副都统审批的文稿都归档保存,以便日后备查。所有归档的行文底稿,先按左右两司分类,而后以批示时间为序装订成册,一般每月为一册。在封面上,用满文或汉文书写日期和文稿名称。如: 满文 badaranggadoro i juwan ilaci aniya anagan duin biyai iceci biyai dubede isibume yabubume ‘gao jise dangse,汉译“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一起至月底止行稿档”; 汉文“光绪十四年九月行稿”。这些行文稿,都用统一印刷的朱丝栏纸,字体工整,誊写干净,每份文件都附有印刷的朱色格纸,即公文处理单,共有 2 页,第 1 页有文件之摘由和年月,以及副都统姓氏、批示、日期; 第 2 页有文稿所属之司、编号,以及文稿承办人员官衔、姓氏和签字。副都统一般都用满文批示,而且十分简单,上行的呈文,批 alibu,意为“呈”; 平行的咨文,批yabubu,意为“行”; 下行的札文,批 afabu,意为“札”。这部分档案是现存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中最重要的档案,数量居多,记载丰富。
2. 呈文档
呈文档是汇集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左右司报请副都统审批的呈文底稿而成的簿册。凡需要请示办理的事务,由左右司按其职责分别撰写呈文稿报副都统审批,而后将呈文底稿都归档保存,以便日后备查。所有归档的呈文底稿,先按左右两司分类,而后以批示时间为序装订成册,每半年为一册。在封面上,用满文或汉文书写日期和文稿名称,有时还写文稿所属之司。如: 满文 ici ergi fiyenten yooninggadasan i jakūci aniya aniya biyai iceci deribume ninggun biyai dubede isibume buyarame g‘ao jise dangse,汉译“右司 同治八年正月初一起至六月底止杂稿档”。这些呈文稿,都用统一印刷的朱丝栏纸,字体工整,誊写清洁,每份文件都附有印刷的朱色格纸,即公文处理单,共有 2 页,第 1 页有文件之摘由和年月,以及副都统姓氏、批示、日期; 第 2 页有文稿所属之司、编号,以及文稿承办人员官衔、姓氏和签字。副都统一般都用满文批示,而且十分简单。凡属请示性的文稿,用满文批 songkoi,意为“依照”; 凡属告知性的文稿,用满文批 asara,意为“存”。这部分档案也是现存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中的重要档案,其数量仅次于行文档,记载也比较丰富。
3. 户口册
户口册是当地八旗人和民人的户口登记册。旗人户口册,按旗分佐领逐户登记编册,记载户主的姓名、身份、年龄及其所有家人的姓名、身份、年龄。民人户口册,按居住地乡约牌下逐户登记编册,记载户主的姓名、身份、年龄及其所有家人的姓名、身份、年龄。
4. 比丁册
比丁册是驻防八旗闲散成丁登记册。按旗分佐领登记编册,记载各该丁的姓名和身份,其父亲、祖父的姓名、身份和是否健在,及其未开户的兄弟和儿子的姓名、身份等情况。在每册之末,还统计本佐领下旧管户数、新入成丁数和已故丁数。
5. 考试文武童三代册
考试文武童三代册是八旗考试文童和武童的年貌三代清册。文童和武童分别编制清册,主要记载考试文武童的姓名、年龄、身高、面貌、姓氏、旗籍、佐领、部族,以及曾祖父、曾祖母、祖父、祖母、父、母的姓名、健在与否和任职等情况。
6. 号簿
号簿是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内部机构办事登记簿。按其内容分为不同的号簿,主要有左司来文号簿、左司行文号簿、左司呈文号簿、右司来文号簿、右司行文号簿、右司呈文号簿、右司移文号簿、右司存案号簿,等等。这些号簿实际上就是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来往公文的登记簿,逐日登记来往公文的时间、事由以及来文和发文者名称。
至于折件类的档案,以单件为主,多系经折装,主要有吉林将军咨文、吉林将军衙门兵司移文、拉林协领呈文、左右司移文、左右翼协领呈文、双城堡协领呈文,以及所辖各佐领、骁骑校等员呈文等。
三、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内容及其价值
( 一)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内容
现存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的档案,虽然其时间跨度只有 34 年,数量亦并非很多,但其所记内容还是十分丰富的,涉及面比较广泛。为了便于了解起见,将其主要内容分类介绍如下:
1. 政务方面
主要反映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内部机构的设立和沿革; 副都统、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等官员的补放、升迁、考核、引见、朝觐、奖赏、抚恤、请假、销假、休致、丁忧、病故、革职、降级、罚俸; 以及有关官员的增减裁撤、划定职权、颁发印信、奉命出差、借支俸银、捐输纳银、接任卸任、开印封印和履历考语等情况。另外,还有副都统、协领等员每年按照礼部所颁祭祀斋戒日期,祭祀各坛庙,致斋不理刑名; 每逢皇帝登基、寿辰、驾崩和皇太后、皇后册封、寿辰、仙逝时,副都统、协领等率领官兵照例举行各种礼仪; 委派官兵采办各项贡品,解往京城呈进,以及推行“新政”,筹设农工商分局、官书局、茶务学堂、蚕桑公院,筹办邮政、保甲、团练等情况。
2. 军务方面
主要反映阿勒楚喀、拉林驻防八旗兵的设置及其增减数目; 选择交通要道和军事重地设置台站卡伦,委派官兵轮班驻守,检查过往行人,抓拿违法人员; 调派官兵出征,查核阵亡存留人员数目,酌情奖赏抚恤; 招募兵勇,训练技艺; 调兵征剿盗匪,查缉会党及逃犯; 照例查核官兵军器火药,拨补破损短缺军器火药; 修造洋枪洋炮,发给守城官兵使用,以及严禁本地官弁赴外省军营当差效力等情况。
3. 旗务方面
主要反映编设旗分牛录,挑选披甲和养育兵,编制八旗户口、比丁和家奴清册; 八旗人丁和家奴逃逸,行文各处缉拿及拿获治罪; 八旗官庄壮丁承种地亩、年景分数和被灾赈济; 设立滋生银两,发放红白喜事赏银、鳏寡孤独养赡银两、官兵遗孀半份钱粮; 分给八旗兵丁地亩,雇佣民人耕种,旗人买卖田产照章纳税; 给节妇颁发旌表等情况。
4. 司法方面
主要反映八旗兵丁、闲散和家奴逃逸及查拿治罪; 审办夺田霸产、私吞官荒、婚姻嫁娶、债务纠纷、偷盗牲畜、拐骗人口、抢劫财物、杀害人命、传教谋反、脱逃罪犯等案件; 查禁栽种罂粟、吸食鸦片、私藏私造枪械、私自偷挖煤窑、擅自出售贩运粮食、私自贩卖牛只出境、奸商买空卖空把持行市、散勇惰民假借传教煽惑愚民、偷捕贩卖东珠、私设网场,以及颁发的有关告示; 查报囚犯数目,核发食粮、柴薪、木炭等项银两。另外,还有有关司法方面的章程条例。如所有因事涉讼旗民人等呈状条规、恭逢慈禧皇太后五旬大庆展限刑鞫规定等。
5. 财政方面
主要反映造具官兵花名清册,领取钱粮分发; 照例报销修建官署、城池、兵房、粮仓、监狱等项银两;衙署公用银两内酌量支拨本银,发给各商户生息,收取利银; 征收土特产税、烟酒税、烧商斗税、牲畜买卖税、田产税、商家货物厘捐税、土洋药税课和房租、地租等项银钱,除各项支出外,照数解省; 借给不能设立牛犋兵丁银两,届期从其饷银内扣还入库; 照例收取八旗官庄额粮,报销仓存粮石支拨实存各数; 禁止使用小钱,平定行市银价; 定期查报义仓粮石,采买补充缺额和开仓接济等情况。另外,还有有关财政方面的章程、规定及告示。如借用商款章程、民间土布照机器织布局完税章程缴纳税款规定、推广筹饷酌照赈捐章程核减办理规定、禁止小钱平定银价告示、杂货各行照章纳捐告示等。
6. 农业方面
主要反映阿勒楚喀、拉林八旗各屯兵丁承种地亩,缴纳官粮; 查报越卡私垦归公官佃地亩、荒地垧数及各该佃户姓名人数; 堪丈柳树河、筒子沟、蜚克图站等处荒地,招佃户垦荒耕种,按章升课; 查核灾情,造册呈报,酌情赈济灾民; 张贴告示,晓谕众人,禁止谣言,以安烟农; 劝谕旗民佃户赴奉天采买棉花籽种,在本地试种推广; 令各旗户报明田产,照章缴纳买卖税款等情况。
7. 商业方面
主要反映在阿勒楚喀开设杂货、发货铺、当铺、烧锅、碾磨坊、黄酒馆、饭馆、饽饽铺、豆腐房、屠户铺、油房、药铺、烟铺、帽铺、靰鞡铺、皮铺、剃头铺、毡子房、蜡铺、染坊、锡器铺、麻绳铺、刀子铺、匣子铺、木匠铺、铁匠铺、铜匠铺、弓箭铺、罗匠铺、牛车店等店铺生理人姓名、原籍及其伙计、雇工数目; 征收阿勒楚喀、拉林二处新发当、和泰当、源发当、会昌当、恒吉当、天盛当、全川当、永发当、永源当、吉成当、永增当、永隆当、聚源当、永源当、和顺号、太昌店、永发店、义兴永、万盛德、义发店、永泰源、恒隆兴、福昌明、万德号、恒兴号、和盛号、永兴成等铺商日捐、厘捐、土税钱文数目,以及各铺商“凭贴”限期开付等情况。另外,还有晓谕各行商油房等照章抽厘、严禁贩卖牛只和把持行市、踊跃息借官用钱文、报效认领昭信股票本息等告示。
8. 文教方面
主要反映科考之年按军机处会同礼部奏定各省驻防改考翻译章程,查明本处八旗愿作汉文考试文童,身家清白者造具三代姓氏、年貌、旗籍名册呈送省城; 情愿考试满号之文童,经考验骑射国语娴熟,身家清白者造具三代姓氏、年貌、旗籍名册呈送省城; 在吉林添立考棚,时届生员童生考试之年,按奉天学政衙门规定时间,转饬应试各生赶限赴考; 每年查报阿勒楚喀满义学开学日期、入学大小学生数目、教学课目,以及按月按季给将军衙门呈送学生功课册考查; 副都统接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定出洋学生入各国农工商学堂肄业章程,转饬本地八旗官员遵照办理; 副都统接准管理官书局事务大臣奏定开办官书局章程,转饬拉林协领遵照办理; 副都统接到吉林志书局呈文,转饬拉林协领按单查找有关文件呈送,以便创修吉林通志等情况。
9. 工程方面
主要反映修缮官署、公仓等项工程及所费工料、工价费用,商人出资修葺阿勒楚喀城墙,动用旗地捐钱修建文庙,以及出示晓谕属众修建关东铁路事宜以释众惑等情况。
10. 涉外方面
主要反映副都统接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送同治五年十二月十九日大清国与比利时签订“条约”和“税则”,抄录转饬拉林协领等员遵照办理; 遵照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文,各国民人持照前来游历,经呈验执照放行; 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国传教士、医生、商人、官员等人到阿勒楚喀地界游历、采买货物及出境日期; 按季度查报洋人在阿勒楚喀地界建造教堂情况,光绪年间孤树沟街设有天主、耶稣教堂二所,宾州厅街设有天主、耶稣教堂二所,阿什河街设有耶稣教堂一所,海沟小河沿设有天主教堂一所; 副都统接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定教案章程,转饬八旗官员遵照办理; 光绪二十四年十一月俄罗斯官兵通过阿拉楚喀地界时,任意掳掠财物,开枪伤人等情况。
( 二)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价值
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的档案,虽然未能全部保存下来,仅留存同治五年至光绪二十六年共 34 年档案,但与绝大部分清代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档案荡然无存的情况相比,还是十分幸运而稀见的。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作为其处理公务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记录,具有原始性、客观性、可靠性和系统性,是第一手史料,对历史研究而言,更具有其他任何史料都无法替代的重要价值。
首先,有助于全面系统地研究驻防八旗史。八旗驻防是清朝立国的根本制度之一。清入关后,就开始建立全国性八旗驻防体系,选择各重镇要地派驻八旗兵丁,设置将军、都统、副都统等员统率,最终建立起完备的全国范围内的八旗驻防体系,为维护清朝统治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至清朝末年,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将军、都统、副都统的地方共 50 处,阿勒楚喀副都统就是其中之一。在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内就有大量的有关驻防八旗史料,除户籍登记、比丁编册、挑选披甲、发放粮饷、补放官员、调遣兵丁、奖赏抚恤等方面内容外,还有查报驻防八旗建制情况的文件。如光绪二十四年( 1898) 阿勒楚喀拉林二处原设及历年添裁现在实有兵丁数目清册记载:
阿勒楚喀驻防,系雍正四年设立,原设共兵四百名内,满洲领催三十名、披甲三百七十名外,有匠役五名。十年,共添兵一百一十二名内,满洲领催十八名、披甲九十四名。乾隆二十七年,裁拨兵一百零六名内,满洲领催十二名、披甲九十四名。嘉庆十年,奉旨赏阿勒楚喀前锋八名,由额设兵内挑补,共兵四百零六名,满洲领催三十六名、前锋八名、披甲三百六十二名外,有匠役五名。道光元年,阿勒楚喀地方添设满汉翻译笔帖式[二名],[裁]去额兵二名。五年,共增添兵二百名,共[兵]六百零四名内,二十五[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共拨还双城堡兵二十名。于同治二年二月间,遵文由阿勒楚喀存营兵内拨给双城堡披甲缺七分。九年四月间,遵文由阿勒楚喀存营兵内拨给双城堡披甲缺三分。十年五月间,遵文由阿勒楚喀存营兵内拨给双城堡披甲缺三分。光绪十年六月间,奉文双城堡总营裁撤,改设协领,将该处所剩前借三姓前锋缺五分,拨归阿勒楚喀拣放,其缺尚未拨送,嗣于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奉文将此项前锋如数拨给珲春差遣。等因在案外,仍欠双城堡甲缺一百六十七分。统核阿勒楚喀现在实有共兵五百七十六名内,领催三十六名、前锋八名、甲兵五百二十七名外,有匠役五名。拉林[驻防],系乾隆二十一年设立,原额共兵三百名内,满洲领催二十四名、披甲二百七十六名。二十七年,共添兵一百一十一名内,满洲领催十二名、披甲九十四名外,有匠役三名。嘉庆十年,奉旨赏拉林前锋八名,[由]额设兵内挑补。道光五年,拉林添设无品级办事笔帖式二名、二百名,裁去额兵二名,共六百零九名内,于道光二十五年起至二十六年止共拨给双城堡兵二十名,于咸丰六年起至同治十年止奉文陆续由拉林存营兵内拨给双城堡披甲缺九十五分,于光绪九年六月十六日奉文由拉林给双城堡披甲缺一分。在案。以上统计拨给双城堡披甲缺一百一十六分。各在案。尚欠双城堡披甲缺八十四分外,统计拉林现在实有共兵四百九十三名内,领催三十六名、前锋八名、甲兵五百二十七名外,有匠役五名。①
如此详尽的内容,在其他文献内很少有记载。这些档案确实是研究阿勒楚喀和拉林驻防八旗的翔实而珍贵的第一手史料,充分发掘和利用这些史料有助于全面系统地研究该地区驻防八旗历史。其次,有助于深入细致地研究京旗屯垦史。京旗屯垦是清廷为了解决京师八旗兵丁生计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从乾隆九年至二十一年间,从京师八旗内挑选闲散满洲丁 4000 户,分批迁到阿勒楚喀和拉林地方,设置 24 屯,拨给牛犋籽种,开垦种田,其收获粮石,除缴纳一部分额定官粮供给驻防八旗官兵外,其余都归各该耕作者所有和支配,从而解决了这一部分八旗闲散人口的生计问题。在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内也有一定数量的有关京旗屯垦史料,而且所反映的内容很少见于其他文献。如: 京旗闲散丁垦种土地数目。据“移驻京旗原奏定章,每户给熟地一顷,荒地二顷,共三顷,地计三十垧。”②这是创办京旗屯垦之初的数目。据光绪二十二年( 1896) 拉林协领呈报官庄壮丁等承种及被水淹涝地亩清册记载: 正黄旗德升阿佐领下“三屯,嘎善达玉环,原种地五十垧,被水淹地三十五垧。苏拉满洲来祥,原种地四十二垧,被水淹地三十四垧; 尔来,原种地五十五垧,被水淹地三十九垧; 富英,原种地三十五垧,被水淹地二十七垧; 富林,原种地四十五垧,被水淹地三十五垧; 全泰,原种地二十七垧,被水淹地十七垧; 富洪,原种地二十垧,被水淹地十五垧; 保庆,原种地五十五垧,被水淹地三十八垧; 和祥,原种地六十垧,被水淹地四十五垧; 玉德,原种地四十五垧,被水淹地三十三垧; 全喜,原种地四十垧,被水淹地二十八垧; 玉春,原种地八垧,被水淹地六垧。西丹玉全,原种地五垧,被水淹地四垧五亩; 凤春,原种地五垧,被水淹地四垧; 连升,原种地四垧,被水淹地三垧; 赶祥,原种地三十垧,被水淹地二十一垧; 全胜,原种地三十垧,被水淹地二十一垧; 保全,原种地十垧,被水淹地七垧。以上原种地五百六十六垧内,被水淹地四百一十二垧五亩。”③从这份档案记载来看,至光绪二十二年京旗屯垦经过 150 余时间后,庄丁耕种的地亩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不是初期的每人平均 30 垧,而是出现了一定的差距,多者 60 垧,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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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第 376 册。
②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第 119 册。
③阿拉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第 350 册。
4 垧。通过这一事例,足见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对京旗屯垦史研究的作用和价值。
再次,有助于开拓地方史研究的新领域。历史研究是一门传统学科,研究领域十分广泛,无论是研究的方法,还是研究的领域,都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开拓,从而推进历史研究向前发展。有清一代,在阿勒楚喀和拉林地方,设置驻防八旗,创办京旗屯垦,招民放荒垦种,无论在政治、军事方面,还是在经济、文化方面,不仅仅在吉林乃至整个东北地区都有一定的地位。从目前阿勒楚喀和拉林地方史研究的现状来看,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极其少见,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该地方史的研究工作。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档案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词法、文化诸多方面,可谓研究阿勒楚喀和拉林地方史的史料宝库。若要研究商业,则可通过查阅有关征收厘捐钱文清册,可以了解到当时各商行的名称、经营物品、缴纳厘捐钱文数目,以及经营者姓名、原籍和雇佣伙计数目等情。若研究人口,则可通过查阅有关八旗户口册、比丁册和佃户清册,可以了解到当地人口构成和变化等情况。总而言之,这些档案史料的开发利用,无疑有助于开拓地方史研究的新领域,从而将会推进地方史研究工作的深入发展。
另外,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的档案,还对清末新政、预备立宪、开禁垦荒、边疆民族、西洋传教士、列强入侵、外交往来等方面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 东北师范大学明清史研究所,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清代东北阿城汉文档案选编[M]. 北京: 中华书局,199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