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年前上海小刀会起义,除上海县城为主战场外,周边嘉定、宝山、青浦、南汇、川沙等地亦烽火燃烧,而最早发生的嘉定起义被研究者公认为上海小刀会起义的先导,并极大推动了革命形势的扩张与高涨。亲历事变的嘉定绅士王汝润在日记中写道:“嘉定之变,莫大于咸丰三年七、八月间青浦周烈春(作者按:即立春)谋反。”①在一些论者看来,“作者系地主阶级出身,对起义颇多诽谤”,但这一份从地方视角提供的历史记忆,或也可以为宏大的革命史补白。上海小刀会起义过程中,很明显存在两种性质不同的起义,一是上海附近各县的农民起义,一是上海县城内的游民起义,两者之间则“互相联接,互相声援,但又有各自发动的原因和过程”。②概言之,上海县城中以粤、闽、浙籍客帮人为主的队伍与活跃于周边乡村市镇的本籍民众都曾卷入这场起义风暴,后者则以嘉定县南部的南翔、青浦县塘湾和两县交界处的黄渡为风暴眼,活跃于当地以周立春、徐耀等人为首的地方力量构成了上海县城之外起义队伍的骨干。关于他们的历史,长久来被革命化的宏大叙事所笼罩,他们的实际作为及施于地方的影响,诸多环节仍然模糊,若重新检视史料,实有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
一、周立春是否经刘丽川动员加入天地会?——兼谈地方志史料的利用问题
“上海小刀会起义”这一出于今人定义的名词,实际包含丰富的历史信息,究其源流,极端复杂,而人员构成,有谓“帮中有派,帮外有派”,③至于起义过程也是分分合合,一波三折,远非单一线索可以概括。已有的历史叙事为突出革命阶级“联合斗争”的意义,往往过分强调他们在组织和性质上的“统一性”,如谓:“上海的刘丽川、潘起亮和嘉定、青浦的周立春、徐耀等劳动人民的领袖和兴安泉漳会馆董事李仙云等,结成反对清朝封建统治和反对帝国主义的革命联盟。这个革命的秘密组织就是小刀会。”④罗尔纲著《太平天国史》为周立春立有专传,谓其“加入上海小刀会,与刘丽川等同谋革命”、“为着赶快响应太平天国,决定发动苏南农民和上海市民在八月起义”。⑤郭豫明专著《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据档案线索指出“上海小刀会”内部实际存在着以周立春为首和另一个以刘丽川为首的两个派系。这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发现,惜郭先生只是在一条注释中简略处理了这条资料,⑥并未继续追索史实,该书的论证仍然以周立春为小刀会一员作为前提,认为起义前夕周立春已经“在刘丽川的动员下”加入了天地会,“这样上海小刀会就同青浦等地农民建立了联系,并在他们之中扩张自己的队伍,从而壮大了力量”。⑦周育民、邵雍所著《中国帮会史》侧重讨论上海小刀会起义前夕帮会的分布和演变情况,以嘉定罗汉党为土著力量,而将青浦周立春纳入广东帮天地会势力范围,也认为各帮派及秘密结社相互结合,“最终形成了统一的上海小刀会”。⑧2003年王继杰、黄岸青的论文更多注意到周立春队伍“在抗租抗赋斗争过程中形成壮大”这一社会背景,对其初期是否已经是天地会或“帮”、“党”、“堂”等秘密社会组织表示怀疑,一个重要理由是,“在小刀会起义之前的武装对抗过程中,官方并未以会党视之,虽然,他们在民间承担了与之相仿的职能”;不过,该文仍然延续了嘉定起义者与上海县城的小刀会“达成联盟”的传统观点,相应举证包括二者“约期举事”、周立春“在上海县城小刀会起义的第二天率兵四千前来支援”,等等。⑨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周立春最早与广东天地会发生联系,学界公认缘于当地鸦片贩运引起的一次土客冲突。咸丰三年六月(1853年7月),广东嘉应州公所董事、天地会成员李绍熙(又名少卿)⑩由上海贩运一批鸦片烟至苏州,途经青浦黄渡镇,为当地监生金仁保率众劫夺。李绍熙往见周立春,求还所掠,周遂命金仁保等人将鸦片烟土悉数归还。关于这点,多种史料都有相类似的记载,其中成文最早、叙事最详的诸成琮《桑梓闻见录》对这件事的结果仅谓“广人素闻烈春名,至是益信其为众所折服。其魁王国初、李少卿遂深相结,推以为主”,(11)并未语及周立春结交刘丽川、归附天地会等。
前揭著述论周立春加入天地会,常引材料主要来自地方志。如民国《黄渡续志》中有“李深德之,导立春赴沪,与刘丽川相接纳”等语。(12)又光绪十年刊刻的《松江府续志》记:“是年(1853)七月,广匪李某贩烟土至吴淞被抢,愬于周,周令还货。李说周结连刘逆,亦附名添弟会。于是宝山孟培等四五百人推周为首,嘉定之陷,潘贼助焉。”(13)其实,若细致梳理,可发现类似“附名添弟会”的记载还出现在更早的地方文献中。光绪五年《青浦县志》载:
时兵备道吴健彰招广勇,私号双刀会党。知县袁祖悳召闽勇,私号鸟党。邑绅招乡勇,私号百龙党。各为保护。七月李匪贩土至吴淞被抢,往愬于周,周令还货。李说周往沪,结连刘逆,附名添弟会,遂入党。又潘某号小镜子,招集匪徒,为百龙党魁,与宝山匪孟涪等四五百人,推周为首,约期举事。(14)
同治十一年《上海县志》载:
巡道吴健彰招广东乡勇,署县袁祖悳以兴化会馆董事李仙云招福建乡勇,各为保护。又有无赖潘某[号小镜子,江宁籍]坐事系狱,或言于令,谓盍释潘,俾练勇自赎。潘遂结连刘逆及陈阿林、陈阿六、林阿福、李咸池、李绍熙、李爽轩,聚群不逞之徒,附名添弟会,溷杂城厢。初三日,青浦乱民周立春等攻陷嘉定。(15)
对比上面几段引文,不难看出地方志类型的文献记事多有因袭和舛讹。年代最早的《上海县志》记“附名添弟会”为“潘某”,即潘起亮,而径直呼周立春为“青浦乱民”,与小刀会并不相干。晚出的《青浦县志》则以周立春为附天地会者,并加上了潘起亮等“推周为首,约期举事”的情节。更晚的《松江府续志》相关文字几乎全袭自《青浦县志》。同一事情,记载混淆竟至于此,其难以凭信可知矣。旧方志的问题除了文字因袭、史源不明外,编纂者固有的乡邦本位最易产生流弊,此种影响,只要看《上海县志》和《青浦县志》中记“附名添弟会”一节时的潘、周易位,就能明晰。不止于此,光绪七年刻行的《嘉定县志》甚至谓“塘湾地保周烈春乘衅聚众,上海游匪王国初、刘丽川等附之”云云。(16)这一区分主力与偏师的解说,同样有将本地方意义放大的嫌疑,故不值得信任。
论者又多谓周立春与上海小刀会联络,约期举事,上海方面遂“派李绍熙和宁波人王国初等前往黄渡,共商大计,先从嘉定揭开义旗,夺取县城,再在上海起事,扩大战果”;(17)“利用了农民群众与封建官府的矛盾日益激化的有利条件,指示周立春先攻占嘉定县城,然后小刀会在上海县城举行武装起义”。(18)为证明各地先后起事是出于“一盘棋”,民国《法华乡志》中的一段话屡被引用:
邻邑青浦之乡有巨憝焉,曰周立春者,抗粮拒捕,多年未获,煽惑乡愚,自虞力薄,时时遣人来沪,招诱诸盗,相约起事。潜通金陵发逆,密期八月十六日,由上海发端。(19)
查这段话的来源,实出自袁祖志的《随园琐记》:
祸在青浦之乡有巨憝焉,曰周立春者,抗粮拒捕,多年未获,煽惑乡愚,自虞力绌,时时遣人来沪,招诱诸盗,相约起事。潜通金陵发逆,密期八月十六日,由上海发端。(20)
《随园琐记》刊印于光绪五年,作者袁祖志,字翔甫,浙江钱塘人,为小刀会起义时清上海县令袁祖悳之弟。袁祖悳为上海小刀会所杀。袁祖志对青浦、嘉定事非出于亲见,所记晚出,并不可信。类似的记载如《上海小刀会起事本末》,亦有“时青浦乡间,亦多结党横行,以周立村(春)为魁,实与小刀会呼吸相通,阴为声势,约期举事”云云。(21)这类事后记述很容易将先后发生的嘉定、上海两地起事联系起来,认为是事前约定的结果。然而,档案材料中至少有两个直接的反证。一是《忆昭楼洪杨奏稿》收录的清朝官方接到的一份有关“上海嘉定情形”的探报,所记事情在嘉定起义之前,其中云:
此间马宅有轿夫阿毛,初间差往沪、川公干,兹于初七回来。据禀,初五情形,系闽、粤人勾结乡勇滋事。小刀会匪首者姓李,曾纠合过周立春,约同举事,周正言回绝。(22)
二是“松江府禀”,这份文件形成于八月十五日前,亦称:
现在嘉定、上海匪结滋事,民间传言,皆有周立春在内。卑署府细加察访,知上邑闽、广匪首原与周立春交往,是日滋事之时,曾约周立春同往,周立春许而未去。大抵闽广匪欲借周立春为援系,周立春亦恃匪徒为声势,居心诚不可问,而是日并未同往滋事,则其天良尚未尽没。(23)
第一份材料中的李姓“小刀会匪首”即广东人李少卿,也即第二份材料中所说与周立春交往的“上邑闽、广匪”之一,他在嘉定起义前已经返回上海。从两份材料看,李确曾“纠合过周立春”,并有意引周立春势力至上海,但并未实现。
为论证周立春与刘丽川的“联盟”关系,论者经常举的一个例子是上海县小刀会起义后次日,周立春就亲率4000人大队赶来支援。其出处为《上海小刀会起事本末》咸丰三年八月初六日记事:“初六日,青浦周立村(春)率兵四千来上海,见闽、广两党不和,遂去。”(24)罗尔纲撰《周立春传》进而认为“地主阶级分子”写的“见闽、广两党不和,遂去”乃是歪曲事实,故采信《北华捷报》(1853年9月10日第163期)所说“大批从嘉定和青浦来的人,在周立春的率领下加入广东帮的战斗队伍”的报道,坚持使用如下表述:“上海义旗一举,立春亲自率领嘉定和青浦的起义农民四千人前来加入刘丽川的战斗队伍。”(25)周立春队伍哪怕真到过上海,也没有任何材料可以支持说他们参加过当地战斗。而对于到过上海的说法,至少仍有两点值得怀疑:(1)八月初三攻嘉定城之起义军人数,从“百余人”到“三千余人”,记载不一,郭豫明经辨析取“大约是二三千人”一说。(26)占据城后,城门及各水旱关口不容有失,防守需人,即使曾召集乡民、扩充兵力,周立春也不可能在极短时间抽调4000人队伍赴援上海。(2)有不少材料表明,嘉定政权成立后,周立春虽封“提督本标全部大元帅”、“统理军机”,实际上并未坐镇嘉定县城,而是一度返回青浦黄渡老巢,(27)在嘉定指挥攻防及北上太仓者实为“元帅”王国初、“军师”杜文藻等人。(28)周立春直接领导的军事行动是八月十五日(9月17日)率队攻占青浦县城,人数则不过“四百余人”或“五六百人”,且俱为青浦土著。(29)因嘉定城防吃紧,王国初“遣人至黄渡迎立春复嘉定,筹战守,立春许之”,十八日(9月20日)返嘉定“劳军”,次日吴县知县丁国恩即调兵攻城。二十日城破,周立春被捕,旋解往苏州遭杀害。综上来看,周立春本人很少直接带兵,而且喜在青浦老家活动,说他曾带4000人大队至上海,实难凭信。
另外,还有两点不能不提:一是占领嘉定后起义军以“义兴公司”的名义发布告示,一是清军后来从周家搜出“明帝朱洪竹”等红色牌位。郭豫明据此认为,“周立春与刘丽川相接纳才入会,而刘丽川原系天地会,周立春加入的是天地会,也可理解”。(30)笔者对此看法有所保留。周立春与刘丽川有无直接联系,前文已有论证。他从李绍熙处了解天地会的情况是可能的,然而作为新成立的农民政权借用天地会组织的一些形式,与周立春是否正式加入天地会以及嘉定、上海两地政权是否同盟关系,仍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
二、周立春与罗汉党关系的几点辨正
现有研究著述凡论及“嘉定人民武装起义”,一般表述为两次:第一次为七月十三日(8月17日)占领嘉定县城,毁坏县署,释放被监犯人;第二次为八月初三日(9月5日)二度占领县城,发布“义兴公司”告示,成立革命政权。第一次行动由罗汉党人发起,所解救者亦为罗汉党人。而有论者谓罗汉党事先“同青浦周立春等商议,准备冲入县城,直接将徐耀等人救出”;(31)亦有人谓这是“周立春与上海县城内的小刀会建立了联系”后的主动出击,“他联络嘉定的罗汉党发动了第一次武装起义,攻入嘉定县城,救出罗汉党首领徐耀等人”,“周立春参加天地会之后,于1853年8月联络嘉定的罗汉党发动了武装起义,攻入嘉定县城,救出罗汉党首领徐耀后,马上撤离”,等等。(32)
罗汉党是以嘉定南翔为基地的会党,于1853年夏间由陈木金、徐耀等人创立于南翔仙师庙(又名仙水庙)。该庙主持胜传被俘后曾供称:“上年(咸丰三年)六月,有素识的南翔人徐耀等二百人到庙,同僧人结拜兄弟,共二十余桌,僧在第十桌作主,盟帖上第八名,叫罗汉党。”(33)其党有500人,按佛教“五百阿罗汉”之说得名,“散处彭安庙、陈典、真如地方,横行南翔镇上,械斗杀人,不一而足”。(34)当年陈木金、徐耀分别因盗劫举人王鑅家和南翔大德寺主持贯之被官拘捕,囚于木笼,在县衙前示众。七月十三日(8月17日),罗汉党张昌寅、封洪等聚集乡民千余人,持械拥入嘉定县城,一举救出陈、徐等人,又释放监犯,抢毁县衙,知县冯翰逃遁不返。据后来署理知县的郑扬旌报告:
窃照嘉定县前有贼匪陈木金,纠约五、六百人创立罗汉会名目,到处抢劫,经事主举人王鑅禀控有案。冯令拿获,供认不讳,并起由原赃,与僧贯之案内抢犯徐耀等一并收禁。该匪党纠约多人,于上年七月十三日进城劫狱,将陈木金劫回,复到县署搬抢银洋。(35)
徐耀的同案犯孙渭也趁此出狱,并参加了第二次嘉定起义,于嘉定城破后再度被捕。他在供词中承认:
今年二月二十九日,徐耀起意,纠约小的同朱裕、陈显、顾寅芳、甘渭,还有不识姓名二十余人,往抢大德寺僧人贯之之家伙什物。僧贯之报案,于三月初三日县差将小的并朱裕等获案,徐耀是初五日拿到的,俱装木笼。七月初三,有张昌寅纠人,把徐耀并小的六人在木笼子内劫出。张昌寅复纠小的们多人劫狱,抢毁县署。(36)
七月十三日知县冯翰出逃,逗留省城,“自是县无令尹者十余日”。(37)嘉定县城实际处在无政府状态,迟至七月二十七日(8月17日)镇洋县知事郑扬旌始被派兼理嘉定县事。在此期间,南翔罗汉党又两次进入嘉定县城。据郑扬旌报,“该匪等以官不回任,复于十四、十七等日,两次进城,愈肆抢掠”。(38)对于罗汉党的作为,时人也留有详细的记载:
十三日,嘉定乡民与南翔罗汉会纠集千余人,手持器械入城,将监犯及木笼示众之犯尽皆劫去。县官逃避民间,署内银钱衣饰尽皆抢去,家伙什物尽皆毁坏,一无完具。
十四日,复又来六七百人,向典当要去钱六、七十千文。
十七日,又来千余人,盘踞四门,竟有头目出面要饭食钱,并要州道宪安民告示。因此又给钱二百钱文。捕厅出示,始行退去。(39)
上述三方面材料可以互相印证,其中都没有涉及周立春。考虑到周氏为八月初三嘉定起事首犯,如果他与七月十三日劫狱案有关系,在官、在民都不可能一点不提,故可确定“十三日嘉定县乡民聚众入城,拆署纵囚,十六、七日又至,人数愈众,各持器械”(40)等情,实是罗汉党单独行动,周立春并未参与。
有关罗汉党与周立春的结合,诸成琮《桑梓闻见录》记:“徐耀等自木笼出,即归烈春,约有五百余人。杜文藻、孙万堂谋曰:我众已聚,势不可散,嘉定无备,可袭而取,然后徐议所向。”(41)《黄渡续志》记:“耀既出狱,即至黄渡,约立春克日起事,立春尚犹豫不决,杜文藻、孙万堂等力持之,遂定。”(42)已有著述多据此展开,认为陈木金、徐耀等出狱后,立即依附于青浦周立春势力,又经周氏周边幕僚策动,遂定计大举,罗汉党、周立春及闽、广籍小刀会众经过集会拜盟、祭旗举事,由此“将嘉定、青浦、上海等地的反清力量聚集在一起,为在嘉定举行起义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实际步骤”。(43)然而,这样的叙事过于简单,并有失实之处。这里有必要详引兼署嘉定知县郑扬旌的一份禀报:
该犯自知身犯重罪,即逃至南翔,口称此番打枪,必有大兵前来会拿,非鸠集多人帮助,断无生理。遂串通该处地棍王姓、孙姓等,四处纠合,约有一千余人之多。该犯陈木金复往上海,求闽、广人前来入会。即于七月二十四、五、六日,在南翔庙,宰杀猪羊,祭旗宴饮,歃血为盟,名为齐心,亦称三刀会。各人头扎红巾,跪伏地下,不知口作何语,经数时之久才立起来。观者胆裂,闻者心惊。并闻前月十七日纷纷进城滋闹,该犯亦在其中,且口称抢掠大户,由嘉定到太仓,一路打枪,投奔江宁贼营而去等语。
现嘉邑大户纷纷迁移,甚有目击其事而不敢言者,恐其报复故也。土匪势焰一至此极。幸闽、广来者三十余人,查知卑职新任此地,颇有乡情,不肯入会,已于二十九日经南翔人雇轿送回上海。该犯见闽广人去,复往青浦纠合匪类救援,已经允许,党羽更多。(44)
此处“该犯”指劫狱出逃的陈木金、徐耀等人,据郑扬旌的禀报大致可以得出以下几点:(1)罗汉党人等自知重罪难逃,故继续纠合人众,以图大举,这是他们铤而走险的行为。有论者曾引其口称“抢掠大户,由嘉定到太仓,一路打枪,投奔江宁贼营而去”等语,用以证明嘉定起事与太平天国有所联系,实则此言出自八月十七日罗汉党人入嘉定县城抢掠之际,应属临时夸口、虚张声势而已。(2)陈木金等逃回南翔后,并未直接赴青浦依附周立春,而是先与上海闽、广籍人联络,继而结盟拜会,立“三刀会”名目,周氏亦未参与其中。歃血为盟的地点“南翔庙”,即南翔仙水庙,为罗汉党诞生之所,原址位于今宝山区大场镇南大村骆家窑自然村,当时属南翔真如厂官二十图,后或宝山或嘉定,隶属多变。罗汉党成立后,许多重大活动都在此庙进行。(45)当时下层群众利用偏僻庙宇进行秘密活动是常见形态,如周立春在青浦的据点即为塘湾土地庙。“三刀会”是罗汉党与天地会结合后的一次易名,发生在南翔庙顺理成章。而周立春与会党素无渊源。即使退一步,假设周氏为三刀会成员,其当时势力压过罗汉党,那么会盟地点也应该在青浦,而不会远路迢迢跑到嘉定北部的仙水庙。(46)(3)据郑扬旌所述,由陈木金招来南翔的闽、广籍人30余人,受当地官员压力,来而复返,于七月二十九日回上海。此后罗汉党因感势单力孤,才前往青浦求援。又按《漏网喁鱼集》,亦谓罗汉党“退到大德寺,宰杀猪羊盟约,各备枪刀,即纠合青浦周立春同事”。(47)也就是说,罗汉党往青浦“约立春克日起事”发生在“求闽、广人前来入会”并改名“三刀会”之后,复经劝说,才得到周氏“允许”。
也因为陈木金等连日在南翔仙水庙宰牲祭旗、跪拜念咒,动静太大,引起地方官的恐慌。郑扬旌当时认为“嘉定匪首,以陈木金为最著,亟须设法拿获,其余方可次第翦除”,(48)周立春尚不在其视野之内。八月初二日(9月4日)夜,郑氏亲带家丁兵勇包围距县城南门外五里的陈木金家,将该人拿获,本拟解送苏州,因绅董佥称“该犯党羽甚众,途中恐有疏虞,请即就地正法”,遂将陈木金杀害。郑扬旌本以为先下手为强,胜券在握,孰料次日(9月5日)天明返回县署之际,由青浦黄渡出发的起义军已经冲进城门,“直至监狱,将犯尽行释放,复进内署,将家人杀毙二人”,郑氏本人亦被殴至重伤,经人抬救出署方保命。(49)
有论者认为,“还在陈木金被害前,周立春、王国初和徐耀等人就对起义做了周密布置”,又引《黄渡续志》中“立春先遣人至嘉定,以番银一枚啗西门城卒,诡称延医,令夜间不下键”等语,作为“周密布置”的证明。地方志的记载有一定的戏剧性成分,不宜遽信。实则八月初三日起事具有相当的偶然性。陈木金之被捕杀,起到了导火索的作用。郑扬旌事后探访得知,“该匪党倚恃人众,希图劫狱,迨闻知陈木金业已处斩,即拥至县署”。(50)
在进攻嘉定县城时,周立春队伍与罗汉党确曾协同作战,但彼此有明显界限。时人呼周立春为“贼党”,记其“以弟兄相呼,其称贼目为大哥,以红巾为号,惟徐耀等五百人则用白巾”。(51)攻嘉定之际,“立春在黄渡部署已定,惟徐耀一股首扎白布,其余沪匪王国初等,土匪李獐、项瑞、王进先、臧逸舟、任尚宾等其他乡愚数百人,皆首扎红巾,拨队前进”。(52)如果周立春等确已加入“三刀会”,那么这必然不是一个经歃血为盟的统一会党应有的形态。又据罗汉党人胜传后来的供述:“八月初一[三],又约一百余人到庙(仙水庙),商占嘉定城,不料青浦等处人先入城,徐耀及僧等后至。”(53)其语气中不难看出双方暗中争先落下的芥蒂。起义军政权成立后,松江娄县人沈鲁斋一度在“嘉定账房”供事,此处系掌握军政机要之处,他后来向官府供称:“这嘉定县城是周立春托王国初把守的,账房内有杜润斋、金守坪、[金]其、杨先生、周松泉一同料理,各人都有一块大红绉纱为记。”沈氏同时还供出上述各人年貌籍贯,无一例外都是周立春的部下。(54)故有研究者注意到嘉定城破后,地方政权基本为周立春势力控制,“徐耀等罗汉党人在嘉定革命政权中似都未任要职,这与罗汉党人在起义中所起的作用不甚相称”,确为有所知见的。(55)
三、重审周立春其人及与地方政府关系
那么,周立春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周立春(1814-1853),青浦县四十五堡八十九图塘湾人,世代农民,原充本图地保。(56)在时人记载中,多有“青浦巨滑”、(57)“素以智术笼络其乡人者”、“以豪滑横于乡,乡之桀黠者皆依之,官弗能问”等描述。(58)看起来,他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也是靠个人能力在地方拥有权势的豪强一类人物。
关于周立春领导抗粮斗争的背景和过程,先行研究已有非常详尽的交待,(59)此处只是再稍微补充一点材料,以便观察起义前他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咸丰二年(1852),青浦知县余龙光下令追征道光三十年(1850)前已奉诏豁免的钱粮,又囚禁催收不利的粮差,因而引起反弹。此项钱粮以“县境东北乡黄渡及塘湾数村欠数最多”,周立春遂“起意聚众赴县打闹挟制”。他串联邻图地保,嘱令各自纠人,并放言“有不愿同往者派令出钱,给同往之人作为饭食费用,如敢不允,即行放火烧屋”,最终敛钱六十余千文,纠集300余人。五月十九日(7月6日),周立春率此300人,“分给每人饭钱二百文,一齐进城”,至县署大堂哄闹,并将余龙光打伤。不久余龙光撤任,李初圻代理县事,其缮发告示,谕令乡民将周立春捆送,并委新泾巡检钟集祥分贴。八月二十日(10月3日),周立春复纠四五十人冲击巡检衙门,并向武生任琳、监生任文蔚、任大文敛钱,未遂。二十三日,他率五六十人前往任琳、任文蔚家“放火抄抢”,所抢衣物钱财“收存公用”。九月初三日(10月15日),他“又挟龚秀为县差眼线,并任尚宾即任琳帮官引拿之嫌”,带人将龚秀、任琳房屋烧毁,并烧毙龚秀幼女一人。
九月初六日(10月18日),知县李初圻带领兵勇往拿,周立春等集合四五百人,“或带枪械,或系徒手,同出村外,适兵勇赶到喊拿,周立春喝令各犯放枪拒殴,轰伤乡勇梁锦华殒命,其余乡勇间有受伤,仍奋力扑捕”,周立春方面因伤毙命19人,被捕8人。次日,苏州府中军参将钟殿选又督带兵丁,会同青浦县往捕,拿获3人,周立春本人潜逃。此后,“因周立春等骤难弋获,将兵撤回归伍,由该府县购线躧缉”。(60)
直至咸丰三年七月,周立春实际一直都是朝廷通缉的逃犯。他之所以能一直逍遥法外,除了他和手下多为青浦本地人,有地利方面的优势,还因为抗粮拒捕的事迹为他在民众中赢得威信和号召力。就连他的反对者也不得不承认,“以黄渡为薮窟,与嘉定固接壤,抗粮玩法,聚党日众,先是大府檄兵搜捕未获,益肆然无忌”。(61)聚集在周立春周边的农民队伍越来越多,“遂视官民为不足畏,以周立春为可以依附,相率抗粮,盘踞勾结,不服拘拿”。(62)当然,另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是,当时清廷军队专顾太平军起义而不暇,“苏、松、太仓官兵调出防剿,本地空虚”(63),没有对青浦地方的一撮“土匪”投入兵力,而府县衙门的勇丁人数和战斗力都极有限,镇压周立春这样的地方武装尚嫌不足。
周立春确有强横的一面,但由“聚众抗粮”走上“武装起义”的道路,其跨度仍不可谓不大。前文对周立春是否加入天地会及与上海小刀会起义是否“联盟”关系有所辨析,对此产生疑问的一个原因是笔者看到收在《上海小刀会起义史料汇编》的几条官方材料,它们对嘉定起事前后周立春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有所反映,但让人奇怪的是,已有的研究著述似乎从未正面处理过这些材料。我想,可能的原因是,这些材料透露出的周立春与那个“淋漓尽致地反映了中国传统农民的反抗精神”(64)的革命家形象差距太远。兹将其录于下:
(1)[八月]初二日局函
青浦抗粮聚众之周立春,现愿投诚报效,已奉抚宪札饬,妥示抚勗。兹经绅士前往晓谕,如果真心,准予免究前罪,随营效力。惟闻周立春以所聚之人率多土著,若调往别处,恐迁地弗良等语禀及,是以又经往谕矣。
(2)青浦耆民马大成等禀(原注:八月初十录)
周立春充当地保,舆论素洽,上年因案逃避。今春粤匪窜扰金陵,恭奉上谕,饬令各处自行团练,守望相助,其自行团练,系保卫乡闾,一遇贼匪,即行合力歼擒,则捍御之攻,亦与效力行间同其赏赍,奉宪钦遵分别谕饬地方绅董举办,晓示在案。并有身[免]犯刑章,奉大宪奏准,宽免收录,以备驱策等因。东北乡民心未安,自奉晓谕之后,周立春之兄子即遵谕出劝该乡民,各自团练保卫,得以土匪不致蠢动,守望相安。即奉劝助军饷,亦为辗转劝导有力之户,竭力输将,地方大为得益。伏念前案,周立春等身为地保,先经失于约束乡民,固属咎无可辞,现在其子敌忾情殷,在乡团练,以御外侮,冀赎父愆。可否邀恩详情转奏,网开一面,予以自新……全乡感顶上禀。
(3)青浦县禀(原注:八月十三日录)
现在上海、嘉定广匪、土匪纷纷窜扰蠢动,奉闻卑县乡民滋事,案内奉饬缉拿之周立春,匪等约之入伙。周立春久有悔心,坚不从匪。缘周立春先行犯案逃避,嗣因颁贴告示,恭奉谕旨,饬令各处自行团练,并闻宿州招募壮勇案内,有愚民身犯罪名者,曾蒙恩旨。既知感惧,力图报效,亦何不可赦其既往,予以自新等因。是以周立春亲属子侄即在乡团练乡勇,保护闾里,土匪不致窃发。经该处耆老马大成等以闾阎受益,代为环求乞恩自效。卑职窃以事在权宜,当经允其转禀,若将周立春许其出力免罪,当更奋勉自效,实于地方有益等语。(65)
从上面的材料可知,嘉定起事前,周立春向官府表示过“投诚报效”的意愿,据地方绅士禀请,其在乡亲属子侄亦愿劝助军饷、团练乡勇。青浦县有批曰:“周立春等亲属,因见钦奉谕旨,饬办团练,即有身犯刑章,亦准收录等因。是以出力,约同乡民团练保卫,冀赎罪愆。既据尔等联名环求,代为乞恩,自当俯顺舆情,准即据情转禀可也。”(66)
亲历嘉定之变的地方人士也说过这样的话:“周立春自上年拆署拒捕,严缉未获,居心尚无叛志,实官逼致变,听其指挥者,不过数千人,皆系农民,因逼近上海,勾通建、广匪徒,乘机观变。”(67)由这种“乘机观变”的心态,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会出现前文提到的情形:罗汉党往青浦鼓动起事,周立春“尚犹豫不决”;广东人李少卿返回上海时曾约周同往,周亦“许而未去”。周身边其实不乏胆大者,如“宝山文生杜文藻以漕事褫衣衿,有谋叛意。嘉定人孙万堂,平日好大言,托知天文地理,咸归烈春,劝以起事”,然而周“犹未敢也”。(68)
嘉定、上海相继起事后,官方曾派人邀集绅士于八月初十左右赴青浦说降周立春,周表示:“上海、嘉定相招,伊并不从贼,今蒙谕示,拟往疁城讨回新泾司钟老爷以明迹……伊本欲投诚,因丁大老爷禀其在嘉从贼,上海又禀亲见伊身穿黄袍,在沪办事。伊并无分身之术,而被诬如此,百喙难辞,只好来生图报等语。”(69)“新泾司钟老爷”即新泾巡检钟集祥,“丁大老爷”即吴县知县丁国恩。周立春的话在官方看来难免有“逆匪狡狯”的一面,但至少反映了他本人投机观望、两面依违的情态,更说明他与上海小刀会的关系绝非我们惯常所认知的那样。平情论之,这种“狡狯”符合周立春作为农民出身的乡里强人的本性。他的行事风格明显不同于徐耀这样的土著会党,也不同于王国初、李少卿这样的客籍游民。八月十五日,据松江府禀:“卑署府已遣人前往剀切晓谕,劝令投诚自效,免其治罪,果能杀敌立功,一体保奏请奖。及反复开导,该犯颇有悔罪之意,现在已与闽、广匪徒绝迹。其意终虑到官治罪,不肯自投。”(70)不久,青浦县城被陷,周立春终于选择了铤而走险的一条路。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也是一条不归路。
上文大体按三组关系梳理了嘉定起义及其领导人周立春相关的一些史实,凡有与前说不同处已随行文一一交代,此处不再赘述。如果说从方法论角度还可以稍微小结一下的话,笔者承认本文利用的史料不是什么新的,只是在利用时注意了一些问题,包括史料形成时间的先后、相近内容史料间的因袭和变异关系、史料作者的身份背景以及不同类型史料的表述侧重(如地方志史料较狭隘的本土观念与整体历史视点的差异性),等等;相应地,从史料中得出的结论不尽同于前说。当然,前辈学者在研究时未必对这些史料利用的基本原则缺少了解和应用,我想更大的一个问题可能还在于研究对象相对特殊,导致观念上画地为牢,割裂性地使用了史料。关于上海小刀会起义研究,现存的最大一个迷思,也是本文试图追问的,即历史上实际存在过一个囊括各股力量、形成整体布局的“统一的上海小刀会”吗?已有著述在讨论上海小刀会的源流演变时,也常强调土/客、闽/粤、上海/周边、农民/游民、会党/农民武装等复杂的关系,但在分析各种“起义”的性质时又不自觉地将之视同革命的“联盟”,比如“嘉定之变”与上海县小刀会起义便被未经反思地径直归为统一布置、彼此约定、相互支援的同盟关系,而其领导人也不例外地都属于天地会成员。类似的“联合革命”的逻辑还可以继续往外推,这大概也是多年来众学者前赴后继、孜孜矻矻地反复论证上海小刀会与太平天国关系而不厌的一个潜因。本文在南翔起事的领导人周立春身上花费笔墨,除了有考订史实、厘清误解的目的,同时更想贴近历史本来脉络来写“人”,而不是把他继续当作被某一解释框架规定或束缚的傀儡。(71)本文大致还属于较为传统的政治史视角出发的写法,其实如果换一个角度,从下往上看,并且有可能继续发掘基层史料,由上海小刀会各人物的个体命运和历史深入社会、政治诸层次,或许可以写出一个更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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